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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神使大人-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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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族长和巫医异口同声的说:“不行。”
  何清欢:“放心,我有办法。”
  “不行,晚上森林里太危险了。什么都看不见。再说还有猛兽出没。绝对不能出去。”
  族长和巫医都很郑重。
  何清欢看他们两人都很担心他,就不再提晚上出去抓鸡的事情了。
  说:“明天我带人去下几个陷阱。”
  族长问:“什么是陷阱?”
  正说话期间,不同于其他帐篷里的烤羊肉的香味吸引了好几个小孩子过来看。
  看着小孩子往里张望,又不敢打扰神使。
  何清欢招招手:“过来吧,你叫什么名字?”
  一个大眼睛的小泥猴腼腆的磨磨蹭蹭的过来:“嘿嘿,我叫泥巴。”
  何清欢笑着说:“泥巴,还真是名副其实呢。”
  族长说:“接着说陷阱的事情。”
  何清欢随手拿起火堆旁边的小树枝,在地上插了一个小圆圈,在小圆圈里面放上一点吃的,上面用植物纤维的绳子套了一个圈用一根长棍支住,一边演示一边告诉他,
  当鸡来啄食这里的吃的时,头就会被这个绳套套住,这根木条就会弹起来,把它勒死。
  族长和小孩子都认真的看着,但还是表达了疑惑,毕竟以前从来没有用这样的方式抓过鸡。
  “真的会抓住吗?”
  何清欢又教给他们另一个比较简单的陷阱,就是一个活扣的绳套,但是要求这个绳子必须结实,防止猎物挣断,小猎物可以用植物纤维的绳子,草绳,树皮绳都可以,但是要捕猎大一点的比如野猪,羊,狍子,鹿那就要用相对比较结实的绳子。
  在现在的猎人用的是钢丝,在森林里又不显眼,又结实,下好陷阱等一两天上山去看就好了。
  把这个活的绳扣,下在动物经过的小路上,动物往前走的时候,头伸进活扣,被套住头,越挣扎越紧,绝对逃不了。
  何清欢看到族长和小孩子眼中开始泛起希冀的光芒,跃跃欲试的都弄了一个陷阱。
  两个小孩子欢快的飞奔回自己的帐篷,兴高采烈的教给自己的家人神使告诉的办法。
  不用面对猎物就可以抓到他们,重要的是女人和孩子也可以去森林里下陷阱,抓捕小猎物。
  即使抓不到大的猎物,像鸡,兔子,竹鼠,狐狸之类的也够一家人吃一顿的,总比饿肚子强啊。
  两个小孩子的阿娘知道了这个办法,觉得好,可以试一试,立刻出去约了相好的几个阿娘,
  明天去附近的森林里试一试。
  尤其是几个家里的男人受伤的家庭里的女人一听,恨不得立刻就天亮。
  天黑的时候,可是听小花说了,神使说,家里受伤的人吃野鸡炖三七,好的可快了。
  女人都心疼自己的男人,这个时代男人可是捕猎的主力军,少了近十个男人,捕猎的危险增加了不少,都盼着早日恢复健康。
  何清欢煮熟了羊肉,撒上下了自己带的方便面里的调料,浓郁的红烧牛肉面的味道飘散在整个营地。
  少年也被这味道熏醒了,何清欢给他吃方便面三七野菜汤。
  羊肉可没敢给他吃,羊肉属热性的,大补,伤口这么严重恐怕发了。
  伸手摸了少年的额头,没发热,体质真好。
  少年看看自己的肚子,已经包扎好了,一点血腥也没有,虽然还疼,但是活下来了。
  当时被野狼伸爪子挠破肚子的时候,没有哭,现在端着石碗,喝一口从来没吃过的无敌好味的汤,少年的热泪忽然就滚滚而下。
  何清欢笑了:“小勇士一直都没哭,怎么现在倒哭了?”
  少年倔强的说:“烫的。”
  何清欢也不揭破他:“你哭的一抽一抽的,肚皮不疼啊。”
  “不疼。”少年含着眼泪说。说疼可是很丢人的。
  何清欢摸摸他的头:“别哭了,吃吧。”
  少年梗着脑袋,长大的勇士是不能让人摸头的,不过对方是神使,就算了。
  “你叫什么名字?”
  “安冬。”
  何清欢听了一天的春水,春天,泥巴,石头,小花之类的名字,突然来了这样一个,顿觉耳目一新。
  “谁给你起的这样的名字,真好听。”
  “我阿爹给起的,因为我出生在冬天,不好养活,希望我能平安度过第一个冬天,所以叫安冬。”
  何清欢借着火光看,少年长的还真挺俊朗的,假以时日,必然是个行走的荷尔蒙。
  “你今年多大了?”
  “我度过十四个冬天了。”
  族长和巫医在旁边一个用石碗,一个用石锅,把锅里的羊肉,野菜,呼哧啦一气儿全吃光了。、
  家里就一个石锅,两个石碗,来了神使和少年明显不够用的。
  这还是富裕的家庭呢,很多家庭都只有一个石锅,一家人都在石锅里煮东西吃,肉之类都是烧烤,不会煮汤喝,煮东西都是些生吃很难吃,又没办法烧烤的野菜。
  一家人吃完饭,收拾了石锅石碗,巫医和族长拽过一张破了好几个洞的皮子,铺在地上,盖上掉了毛的皮子,守着火堆,准备睡觉了。
  何清欢拿出睡袋,铺在少年旁边,一家人闲聊。
  原来巫医今年已经42岁了,是族长的阿娘,是部落里年纪最长的人了。
  族长今年也26岁了,在这里已经算是中年人了。
  族长的老婆和孩子在一年冬天都饿死了。
  族长年纪也大了,一直没遇见合适的,就没再想成亲,一直和阿娘生活。
  部落里该成年的勇士还没找上老婆的也有十来个,先紧着年轻人结亲。
  夏天集会的时候,可以用部落里的女孩子去换几个其他部落里的女孩子来。
  可是女孩子只有几个,远远不够。
  何清欢问,除了可以用女孩子换女孩子,用其他的可以换吗?
  族长说可以啊,最好是食物,可是部落里大都自己吃的都不够,哪有多余的?
  何清欢沉默着,他是一个外来人,还没摸清具体情况也没办法给出指导方针,还是多做了解之后,一步一步的来吧。
  帐篷里一片安静,慢慢的睡着了。


第5章 捉野鸡去啦
  捉野鸡去啦
  何清欢在黑夜里睁大眼睛,透过帐篷顶的洞,看到外面的星空,星星又多又亮,美丽极了。
  他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爷爷奶奶,老爸老妈,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
  拿出手机,给自己的家庭群发了一个消息,我很好,你们不用担心。
  没有信号,默默的收了手机。
  想起自己那个放荡不羁爱自由的老妈,老妈对他的教育完全不同于别的家庭。
  完全的放羊,基本上不管,也是两口子工作很忙。
  一有假期就带着他去徒步,登山,野外生存。
  忘了说,老妈是军医。
  曾经上过非洲的战场,所以,养出的孩子别指望会和伪娘沾边,生存能力和野外生存能力相当的强啊。
  何清欢怀念了一会儿家人,马上就放弃了这种自我惩罚式的自怜。
  自怜自艾的思念,痛苦,悲伤啊,心理医生的婶婶曾经说过,这种小情绪千万要不得,更不能沉溺其中不可自拔。
  这种小情绪放任不管,危害大着呢。
  我怎么这么倒霉,怎么偏偏是我?
  然后抱怨,怨恨,愤怒,仇恨,影响的是自己的心里健康,最后波及到身体健康,让周围的人也跟着你不高兴,陷入一种低气压。
  何必,何必呢?
  还是想想当务之急吧。
  看着周围睡的很香的三个人,默默起身,把瑞士军刀插在裤兜里,红外线望远镜挂在胸前,拿出强光手电斜背在肩上,拽了几根巫医的麻绳,拿了自己的网兜。
  轻手轻脚的出了帐篷。
  夜晚森林里一片宁静,空气中弥漫着草木的清甜味道,这种富含氧离子的空气,让何清欢大脑无比清醒,感觉运算速度都灵敏了不少呢。
  夜空中可以看到北斗七星,但是现在的勺子形状没有后来的那么弯曲,现在还很平。
  根据北斗七星的弧度,何清欢大约判断现在是公元前一万年。
  公元前3000年,埃及已经开始法老的统治了。
  他们进入农耕的时代大约也是自己现在的这个时期、
  经过漫长缓慢的发展才能在公元前3000年的时候,开始文明。
  北斗七星的勺子柄正指向东方,表明现在是春天。
  低头看手上的户外登山手表。
  这是老爸送给他的礼物,日期,照明,闹钟,防水,温度,罗盘,气压,海拔,太阳能充电,经纬度,全功能,大表盘,大字号读数,外观霸气,制造精巧。
  还显示此刻是五月四日晚九点半,海拔456米,东经35625度,北纬1183398度。
  何清欢在脑海中的地图上标出自己的位置,对应后世的地理版图,大概在北温带。
  现在大约是小冰河气候,不像冰川气候那样,地球上的冰盖恨不能覆盖到赤道。
  气候相对温暖一点,适合人类和动物的繁衍发展。
  还好。何清欢安慰自己,他可不想在原始社会来场现实版的《后天》。
  春天的夜晚相当的寒冷,多亏他穿的的登山服是正品可以抵御零下十几度的低温。
  他走出营地,爬上一棵树,先用望远镜仔细的观察森林里的动静。。
  因为树木都是自然生长的很少见后世被人类修剪的笔直高纵的树木,都是自由生长的,树干上很多的分枝,这让何清欢很容易就爬上去了。
  森林里的晚上,相对白天安静很多,偶尔又小型的动物,分不清是獴还是狐狸,小小步伐的刺溜刺溜的跑过去。
  没有看到大型的猛兽,大型猛兽在树林里容易失去猎物的踪迹,被树枝所阻挡,所以他们不喜欢在茂密的树林里行动。。
  何清欢往森林深处走去,他的视力很快就适应了有微弱月光的环境。
  走一段之后又爬上树,这样可以安心的观察周边的情况。
  仔细的寻找之后,红外线望远镜在远处发现了一群的红点,安静的爬在树枝上。
  何清欢确立了位置之后,迅速移动到那群动物下面,是鸡,大群的野鸡。
  他准备好网兜,突然开了强光手电,他的手电功率强大,夜间可以照到一公里以外的地方。
  野鸡从未见过这种东西,本来就夜盲,被强光一照,一个个,真是呆若木鸡。
  何清欢手脚利落的像摘水果一样,把肥美的野鸡,塞进网兜里。、
  很快他的网兜就装满了五六只野鸡。每只都有四五斤。
  考虑他能否背的动的原因,还有夜里不安全,免得被其他生物攻击,所以,他恋恋不舍的又抓了三只捆上脚爪,在手上拎着。
  扛起网兜,甩在后背,拎着三只,何清欢迅速往营地奔跑。
  他的方向感非常好,即使在陌生的城市和野外,从没有因为路程的弯曲,而迷失方向,老妈说他的方向感就如同信鸽一样灵敏。
  来的时候他为了寻找野鸡,他走了一些弯路,回去的时候,虽然他自信,但是也按原路返回的。
  谨慎是老妈教给他的另一个优良美德,因为在战场上,一个马虎,丢失的也许是自己的性命,也许是战友的性命。
  何清欢偷偷溜进帐篷,少年正睁着眼睛看着他。
  何清欢被抓包,尴尬的一笑:“给你炖鸡吃。”
  说着把网兜里的鸡掏出一只来,余下的就让他们在里面呆着,只是系上网兜上的绳子就跑不出来了。
  手上的三只也放在旁边,一群鸡因为大家挤在一群,觉得安全了,低声咕咕叫了几声互相打了招呼,又睡去了。
  石锅里坐着水,少年因为疼痛睡不安稳,何清欢出去的时候,他就知道了。
  只是伤口疼痛,他无法跟着出去,就往火堆里加柴。
  火是很重要的东西,一般都是部落里重要的人保管火苗。
  所以,他自觉的就保护火苗没有熄灭。
  此刻,石锅里的水已经开了。
  何清欢正好可以用他杀鸡。
  拿过一个石碗,摸出瑞士军刀,一手薅过一只鸡,拿到帐篷外面,手起刀落,喉管就被割破。
  野鸡努力的挣扎着,何清欢双手固定,刀口朝下,把鸡血都流进石碗里。
  少年帐篷口探头看着何清欢处理鸡。
  鸡差不多不再挣扎的时候,何清欢把他扔在地上,把石锅端出来,好沉的锅。
  还是赶紧找粘土烧制陶器啊,事情可真多啊。
  捡起野鸡扔进开水里,翻滚,争取每个地方都被开水烫到。
  重点烫头和脖子处的细毛。
  嘴里虚着气,伸手拔大毛,大毛很容易就被拔下来了,连鸡爪也浸在开水里烫透,外面的老皮,趁热用力一撸,就脱落了,露出里面白嫩的鸡爪。
  少年在帐篷的缝隙里看着神使杀鸡,烫的嘴唇不停的嘘嘘吹气,嘴角不由的翘起一个弧度。
  他杀鸡和阿爹一样的过程,而不是和这里的人一样生拔毛。
  鸡脖子上的细毛由于烫的恰到好处,反向撸了几把,也褪干净了,连何清欢也对鸡头没有信心,试着薅了几把,很神奇的竟然也拔得不错。
  剩下几根回帐篷仔细的拔就可以了。、
  然后开膛破肚,把苦胆揪出来扔掉,余下的,鸡肝,鸡胗,鸡心,都是好东西,把鸡肠子在水里反复清洗,鸡肠子又粗又肥,真是只肥鸡。
  扭头对看得津津有味的安冬说:“鸡肠子可好吃了,就是收拾起来费事。”
  安冬看着他处理鸡,就把他的手艺给学走了,阿爹生活上是个粗人,可不屑这些鸡杂。
  借着月光,何清欢又去下面的小河里打水回来,从新坐在火上,把洗净的鸡,用刀按着关节拆卸开,扔进锅里煮着。
  等开了锅,就撤了大木头,只余一些小树枝在锅底慢慢的燃烧着。
  把浮沫打出去,扔进三七。
  由于没有锅盖,水就放的足。
  少年看着锅里翻腾的鸡肉,闻着香味,脸上显出好想吃的表情。


第6章 出现在原始社会的特种兵
  何清欢问:“又饿了?”
  安冬摇头,晚饭已经吃过那么好吃的东西了,怎么还能再要吃的。
  吃不饱是正常的,饿肚子已经是习惯了,就是闻着鲜甜的鸡汤味道太馋了。
  何清欢把刚才的鸡血洒上一点点的盐,盐已经凝固了,小心的滑到肉汤里,用刀花开小块。
  一会儿就从鲜红色变成了暗红色,用自己的不锈钢小勺一块一块的盛出来,鲜嫩软滑的鸡血哆嗦着来到安冬面前,“尝尝。”
  安冬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吃食,动物的血他们一般都是在捕猎的当时扑上去喝鲜的,怎么也不会想到会变成块状的东西。
  安冬小心的拿起一块,嫩的竟然拿不起来,何清欢说:“你等着。”
  拿起一块树枝,用军刀咔咔几下就削出一个类似他手里的所谓勺子一样的东西。
  只是前面的原型是个平板,没有凹下去而已。
  不过这样已经非常好用了,可以用那头的圆板挖着吃了。
  安冬尝了一口:“真好吃。”
  何清欢趁着他吃的时候,把剩余的鸡血盛到另一个石碗里,也递给他了。
  安冬不好意思了;“我不吃了。”
  “吃啥补啥,你流了那么多血,一只鸡的血也没又多少,吃吧。”
  安冬又学到了新的知识:吃啥补啥。
  看着坚持在面前的石碗,还有碗里滑嫩鲜美的鸡血,安冬接过石碗,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说实话,刚才那小半碗根本不够,只是把馋虫勾引的更馋了而已。
  吃完了鸡血,二人躺下睡觉,一觉到天明。
  巫医和族长早被满帐篷的三七吨野鸡的香味刺激醒了,看着帐篷角落里吉吉咯咯的一群鸡,睁大了眼睛,交换了一个眼神:“神使昨晚真的去抓鸡了,而且都是活的!”
  他们从来没有抓到过活物,因为用的武器是长木棒和短木棒,只能上去一阵狂砸,基本上除了逃跑的,留下的都被砸死了。
  经过一晚上的炖煮,鸡肉几乎是一碰就烂,汤汁浓郁到粘稠,散发着诱人的浓香。
  族长顾不得洗漱,轻轻呼唤:“神使大人,神使大人,”
  何清欢嗯了一声。
  族长神使大人白白净净的脸庞,懵懂的睁开眼睛,暗叹:‘神使大人真的比我见过的所有女人都漂亮啊。’这是绝对不敢冒犯,说出来的,
  “我们可以吃鸡了吗?”
  “可以,吃吧,别忘了撒点盐再吃。”炖肉的时候盐放早了会让肉永远都炖不烂的。
  兰州有一道著名的水煮羊肉就是白水煮等到出锅的时候才撒盐,无比鲜美。
  族长和巫医还有少年安冬三个人和昨晚一样,两个碗,一个锅,不过还算又良心,给何清欢的不锈钢小锅里盛了一锅,然后才开始吃的。
  “阿娘,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呢。”
  巫医点头:“神使大人果然是来拯救我们部落的。”
  三七吨野鸡在现代也是极受追捧的一道养生菜,何况在荒蛮时代。
  三人吃完都觉得全身充满了力量呢。
  族长吃完饭心满意足的出去布置今天的任务去了。
  部落里一般都吃两顿,早餐出门之前一顿,好有力气进行一天的活动,晚上就吃当天打到的猎物。
  早餐一般是女人和孩子采集捕猎到的食物,很少有剩下的。
  中午的时候,饿了就随手采摘一些野菜野果果腹,现在是春天只能吃些野菜,只是那些野菜生吃,各种味道,苦的,涩的,酸的,麻的,很少有清新爽口的,有的还很邪恶的长着刺。
  族长站在营地中央的空地上,环视四周,观察有没有异常。
  东南角的树林里有青烟冒出来,顿时,族长皱起眉头
  “春天,春水,春树,岩石!”
  听见族长的大嗓门的几个人纷纷来到跟前。
  族长一指远处的青烟:“去哪里看看怎么回事,不要被人发现,被人发现不要起冲突。”
  昨天族里受伤严重,如果来个大一点的部落,高山部落肯定要吃亏的。
  “小心为上。”
  四人答应了,拿着木棒,飞速离开。
  看着他们离去,族长低头看到地上的昨夜杀鸡的一点血渍,虽然大部分被何清欢收集到石碗里,黑夜里难免有滴到外面的,族长伸出脚丫子巴拉些土掩埋上。
  正在洗漱的何清欢见状,立刻明白了,这里的野兽嗅觉灵敏,是人类的上百倍,一点的血迹就足以引来野兽的袭击。
  “对不起。”
  族长说:“再杀鸡让我来就行。”一边把长的鸡毛收集起来,可以给女人和孩子做装饰品,哄他们开心。
  小的零碎的准备掩埋或者扔掉。
  何清欢说:“别扔别扔,这些小的,等冬天天冷的时候,可以缝在衣服里面保暖。”
  族长看看细小的鸡毛,他们用整张的兽皮围在身上保暖,可是细碎的鸡毛怎么弄在身上?
  不过既然神使大人吩咐了,就收集起来好了。
  何清欢端着不锈钢锅,蹲在帐篷口看族长布置今天的任务。
  清点了勇士的数量,一共只有四十个人,除去昨天死掉的一个人,受伤的八个人。
  今天有两个健壮的女人参加,女人只是比男人在胸部多围了一块兽皮。
  还挺进步的啊。
  要知道现在的非洲,所谓人类的起源地,当地土著的女人也是光着生活的。
  何清欢想多了,只是因为早春天气冷,等到夏天,才发现,大家都只围了一小块皮子。
  那时逼得何清欢发明布料。
  族长因为刚刚发现青烟有人类的活动痕迹,不知是敌是友,不敢轻举妄动。
  可是族里没有可以吃的食物,不出去打猎,晚上就要饿肚子。
  女人和孩子吃完饭都去附近的树林里采摘和下陷阱了。
  族长吩咐他们不要走远,以可以看到营地为界。女人们带着孩子走了,老人留下看守营地。
  何清欢吃完早饭的时候,四勇士回来了,并且带回了一个壮汉。
  何清欢端着空了的不锈钢锅,想去下面的小河洗刷,迎面就看到了那个披着阳光走来的男人。
  一件皮毛一体的坎肩,下面也是皮裙,剑齿虎的毛色。
  古铜色的四肢裸露在外,充分展示了主人的肌肉。
  脖子上的皮绳上拴着一颗巨大的虎牙。
  阳光在他身上涂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
  何清欢觉得头晕,自我暗示:我是低血糖,刚一站起来血液供应不良造成的。
  晕晕乎乎的那个人走近了,斧劈刀削一般硬朗的五官,立体深邃,如同希腊美神大卫。
  何清欢的美神。别人的美神是维纳斯。
  脑子里只有两个字:力与美的完美结合。
  白伏城看着山坡上端着小锅傻傻看着自己的“神使大人”漂亮可爱又呆萌,
  白净的脸上只有两个字:“好帅。”典型的花痴脸。
  白伏城按捺住心中的狂喜,走近他身边,看着他的眼睛: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何清欢被他漆黑深邃的眼睛看着就已经腿软了,再听到这首诗,天呀。
  小锅掉在地上,咕噜滚开,话也说不利索了:“你,你”
  你也是穿来的?穿来几年了?怎么穿来的?。。。。
  巨大的惊喜,他乡遇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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