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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宠夫-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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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啊~”
  一边说着,霍安陵还很无耻地用自己那只看得出一些青色,但的确扎的人刺刺痒痒的短胡茬在阿拾嫩嫩的皮肤——比如说像下巴啦,脖子啦,耳朵啦——上面可劲儿地蹭。
  被骚扰的阿拾气呼呼地睁开沉重的眼皮,使劲地瞪了霍安陵一眼:“阿陵你最讨厌了!”天大地大睡觉最大,没睡饱哪里有力气吃饭啊?
  霍安陵见阿拾睁开眼睛,连忙将一旁温度刚刚好的红枣羊骨糯米粥端过来:“乖,先喝粥,吃饱了再睡,嗯?”
  暖暖的米粥在清晨的阳光下散发着“哦呵呵吃我呀来吃我呀”的诱惑,阿拾的鼻子嗅到那甜香的味道,肚子立马就开始唱“空城计”了。可是他现在全身光溜溜的,又要穿衣服吃饭,吃完饭又要脱衣服睡觉——唉,真麻烦啊。
  而且被窝里热热乎乎的多舒服啊——刚刚伸出一条手臂结果被冷得起了点儿小鸡皮疙瘩的阿拾内心天人交战。
  于是打定主意被窝要肚皮也要的阿拾用萌萌的狗狗眼看着霍安陵这个罪魁祸首:“阿陵,外面好冷,我不想起来,你喂我好不好~”
  答不答应?不答应我继续用萌萌的大眼睛忽闪忽闪!
  看到阿拾卖萌的霍安陵一边在给自己内心的小人擦鼻血一边腹诽“卖萌可耻”,但是早就被看得心里软乎乎一塌糊涂的他立马点头:“好,好。”
  所以说,忠犬什么的是根本不需要培养的。
  于是,大年初一的早上,光溜溜的阿拾就抱着一团将自己裹成一个蚕茧的被子,只露出一个脑袋,像个大爷一样任霍安陵服侍他刷牙,然后一口一口地喂饭。
  等到霍安陵将空碗放回去小桌子上,阿拾摸了摸鼓鼓的小肚子,漱了口,又像是一个坏掉的不倒翁一样倒回了床上,很是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打算睡回笼觉——哎呀,这真是神仙过的日子,再幸福没有了~
  霍安陵见阿拾这么快就倒下去,担心他刚才喝了粥马上睡不消化,硬是摇醒了阿拾,逗着他说话。
  阿拾本来就被霍安陵宠得发懒,对霍安陵的话也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答着。霍安陵也不在乎,依然笑呵呵的低声说着他们接下来要去拜年的事情。
  不过现在霍安陵温柔的声音对吃得饱饱的又困兮兮的阿拾来说与催眠曲无异,于是在冬日暖暖的阳光中,阿拾还是睡着了。
  霍安陵见阿拾这个样子,觉得可爱的不得了,亲了亲阿拾,又给他掖了掖被角,才离开卧室。
  此时沉浸在幸福中的霍安陵并不知道,在景国的京城,某人正捏着一份密报,上面,正是有关阿拾的下落。                    



☆、找到

  因为皇后的事情,所以今年皇家的夜宴只持续到了丑时便散了。
  太子正要带着太子妃回到鸿煊殿,却发现皇帝身边的玄公公在前面等着自己:“太子殿下,皇上吩咐了,请您随奴才去温室殿。”
  太子皱了皱眉:“父皇是叫我一个人的吗?”
  如果可以的话,他一点儿也不想和那个男人相处。
  “既然这样,那么我就先回去了。”太子妃也看得出来自己并不受欢迎,借着宽大的袖袍在太子的手心里写了“小心”两个字,便带着身后的侍女离开。
  “太子殿下,请。”看着玄公公恭敬的姿态,太子用眼角余光看了看自己的那些弟弟和一些还没有离开的官员的神色,觉得有些头大——难道自己还有更多的利用价值?
  温室殿位于宣室东侧,是冬季皇帝起居的地方。
  太子踏进去的时候,便感到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空气中还夹着着脉脉花香——想必是熏香的效果。
  等进去了,太子才发现皇帝邀请的并不是他一个人,还有丞相九铮。
  
  “霁儿,你可知你十二叔为何没有出席今晚的宴会?”从密报上抬头,阳帝目光灼灼地看着赵霁。
  “儿臣愚钝,十二叔不是偶感风寒么?”
  阳帝眯着眼睛看着赵霁,见他脸色波澜不惊的样子,突然勾唇一笑:“霁儿,是谁给你说了什么吗?我发现自从你大病之后,对朕就不亲了——父皇可是很伤心啊。”
  阳帝这话一出,不只是赵霁,就是一旁的丞相九铮都抽了抽——当然,他们都只能在心里默默地抽。
  不待赵霁说话,阳帝先打发了丞相下去:“找回墨霖的事就交给你去办,记得不要让这件事走漏了风声。”
  见丞相离开,阳帝才向赵霁招了招手:“霁儿过来,今晚上你似乎并不开心,是不是想到皇后了?还是在埋怨前些日子你病重朕没有去看你?”
  
  回到自己府上,九铮简单地洗漱之后便挥退了前来服侍的侍女,静坐了一会儿,他才从一旁的暗格里拿出另一封密报。
  这封密报和之前递呈给皇帝,装作晋州的官员发现了沈王爷的踪迹不一样,虽然主要内容差不多,但是上面的记载更为详细。
  不是他想要隐瞒不报,而是九铮觉得,这些被提及的“小事”就不用劳烦皇帝,自己就可以处理了。
  借着灯火,看着白纸黑字的写着“与一普通男子过从甚密”的这句,九铮脸上不由得露出些许狰狞之色——不过是一个山野村夫罢了,就算是救了沈王爷,他也不该趁机占沈王爷的便宜……
  想到在自己不知道的地方,那个粗鲁的男人对沈王爷可能做了什么事,九铮就恨不得将对方好好折磨一番,让他体会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不过,如果让沈王爷不高兴了……
  思及此,九铮那俊美温和的面容有那么一瞬间的扭曲——看来,还得从长计议才是——无论如何,不能让那个山野村夫给沈王爷抹黑!
  
  因为担心太子,所以太子妃一晚没睡。
  看着镜子里因为睡眠不足而显得气色有些不太好的人,太子妃决定出去弄点儿花给自己增色一下——虽然说鸿煊殿里有资格欣赏她的容貌的人根本就没这个心思,可是她也不能亏待了自己。
  不过,当太子妃将一朵刚摘下来的玉兰花插在发鬓上,还没有来得及问贴身丫鬟好不好看,抬头就看见太子披着晨露走过来,身后跟着两个皇宫里的宫人,两个人手里都捧着一个红漆描纹锦盒。
  太子妃笑吟吟的迎上去:“殿下,您回来了。”不着痕迹地用眼角余光将赵佶从头到脚看一遍——唔,貌似没有受到什么身体上的伤害。也对,皇上怎么可能对太子殿下用私刑呢?自己果然是最近话本来多了。
  挑了挑眉,太子看了一眼面上一派温柔娴静,实则脑子里各种念头乱转的太子妃,伸手将她的纤腰一揽,唇边挂上了温柔的笑意:“明柔等了孤一夜?”
  喂喂喂注意影响啊太子殿下——怎么以前没觉得你还会做这种动作啊?
  一脸娇羞地埋首在赵霁怀里,借此掩盖自己吐槽的太子妃偷偷地看了看在太子身后跟着的那两个宫人……奇怪,他们干什么表情这么忧虑?
  
  等到两人独处,太子妃才撤下脸上的笑容:“您身上,是有什么别的东西吗?”她刚才就闻到了一股香味儿,从气味上没什么毒,但是还是谨慎的好。
  太子露出左手腕:“不过是父皇赏赐的小玩意罢了。”虽然这么说,但是他的语气中没有一丝得意欣喜的意味。
  太子妃有些惊异地睁大了眼睛:“这不是陛下自己戴的么?”顿了顿,“这是,表示对您的荣宠吗?”太子妃一边给赵霁斟茶,一边试探性地问道。
  先不说那是一串每颗珠子的的大小都几乎一模一样的天然黄蜜腊手串——在衣料的摩擦下,那手串会散发出的淡淡松香,绝对是极品,就是这曾经是那位戴过的东西,就已经有价无市了。
  “荣宠?倒不如说是树立靶子。”虽然他曾经没有得到这个东西,但是并不妨碍赵霁阴谋论。
  “那……”
  “不用担心,最糟糕的情况也不过是被废了,”太子端起茶喝了一口,眯起眼睛道,“不过除非我死,否则我这个太子是不可能被废掉的。”
  毕竟,“太子”这个身份可比自己的命要值钱多了,也有利用价值得多了。
  “可是,如果被废了的话,那就是二皇子殿下最有可能被立为太子了。平时他一直和您不对付,要是……”
  “不可能的,”太子露出一丝冷意,“你忘记我那个二弟的‘母妃’其实是联姻来的金国公主了么?父皇就算再脑袋出问题,也不可能让二弟当太子的——除非丽妃身死。不过,如果真的出现那样的情况的话,那么我这个太子也就不安稳了。”
  顿了顿,像是自嘲似的,太子道:“不过这样的情况很快就会发生了。”
  丽妃——姿容绝艳的金国公主,也是二皇子的生母。太子和二皇子是在同一天生的,中间只相差了一个时辰。据说就是这个时间差,让得知自己的儿子晚了皇后的儿子的丽妃差点要碎了一口银牙。
  而大概也是由于丽妃的“教育”,二皇子和太子一直是处于对立状态的。其实按照太子妃以前的印象说起来,如果光是凭本事的话,二皇子的确是要比被皇帝宠着的太子要能干多了。
  只可惜他比太子出生晚,而且生母又是丽妃,所以……
  不过,现在突然听到太子说到这样的话,太子妃还是不由得蹙了柳眉,她总觉得太子的话里有话——为什么丽妃的死会和他的太子之位联系起来,难道有事的不应该是二皇子么。可是从太子病愈之后,她就知道,她根本就没资格去担忧太子的境遇:“您是说丽妃娘娘她……”
  “嘘……”太子转头看着屏风上绣着的一只孔雀,“我什么都没说。”
  
  虽然九铮很想马上就把沈王爷找回来,可是还没等他准备好,皇宫里传出来的又一桩事让他不得不暂时放下带回沈王爷的想法。
  丽妃死了。
  九铮的头有两个大——尤其是不知是谁走漏了消息,让金国皇室知道了这个消息。虽然他知道丽妃是怎么死的,但是在这个时候,身为丞相,他却不能在这个时候离开朝堂。
  而在九铮没办法走开的时候,太子却早早的派人去了晋州——他不仅仅是为了找回十二叔,还是为了自救。                    



☆、踏青

  虽然说太子早早的派人去了晋州,但是因为纪夫子先一步得到了这个消息,所以让人混淆了目标,所以那些人一时之间没有找到人。
  不过,在得知暂时毫无消息之后,太子也并没有觉得很难接受。
  毕竟那个人不像是沈王爷那样——时隔多年,太子也记不太清那个人的样子了。
  不过,既然现在景国和金国还没有开战,想必那个人现在还不在军队之中。
  现在时间还早,太子就暂时将这件事放在了一边,但却并没有将那些人撤回来,只是让他们注意着周围的城镇情况。
  很快,太子的注意力就被转移到阳帝身上去了。倒不是他想要关注阳帝,只是过因为丽妃的死,金国派来了使臣,所以让她不得不关注这一些人。
  如果他记得没错的话,在金国使臣离开的时候,自己(曾经)也会作为“使者”出使金国。
  然后,就永远都回不来景国了——直到景国攻占金国,自己死在乱军之中。
  不过,这次他是如论如何不会让自己重蹈覆辙了。
  既然阳帝对他都是虚假的,而他早就对什么国家大义,什么王权纷争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了,所以他就想借着这次机会干脆地从前往金国的道路上“脱身”。
  反正金国和景国早晚都要打起来的,说不定阳帝还会将自己失踪当做一个战争引子呢?
  当然,为了不将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太子也要布置另一个计划——而这个计划的关键人物,就在晋州。
  
  “阿陵,还有多久插完啊?我腿有些麻了~”阿拾将手里的秧苗递给霍安陵,有些撒娇的说着。
  “大概还有一个时辰左右……我早说了你不用跟来的。而且这水边湿气重。你快回去吧,我把这点儿秧苗插完就回去,不用等我了,你先回去吧。”
  一来是因为阿拾不会插秧,二来霍安陵也舍不得让他在这个时候在这种稀泥的水田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踩来踩去,所以并没有教他这些农活。不过阿拾又不想被抛下,所以就跟着来到水田边,说是要帮忙递秧苗。
  好吧,虽然这样使得霍安陵每插完一行就必须返回到田埂边从阿拾手里拿秧苗,而不能直接用Z字形来回插,不过他一点儿也不觉得麻烦——夫夫搭配,干活不累嘛。
  不过来回了好几次,霍安陵没觉得累,反倒是在田埂上一边扯野草,一边等他过去递秧苗的阿拾的脚给蹲麻了——昨晚上大概是因为受到了春天晚上在村子里幽会的猫咪们的影响(?),霍安陵忍不住多做了一次。
  本来想着今天留阿拾在家里好好休息的,结果他一听今天要插秧,就带着满满的好奇心,顺便牵着同样因为春天而活蹦乱跳精力十足的三毛跟过来了。
  见阿拾只是站起来活动活动手脚,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一双眼睛还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实在是不忍心让阿拾拖着不舒服的身子继续呆在这里,霍安陵秧苗放到一边,直接在水田里利用有些浑浊的水洗了洗手:“这样吧,阿拾,你先回去做饭……”
  “我做饭?”阿拾有些惊讶地反问——他绝对不是不满,而是惊喜。
  要知道,自从他和霍安陵成亲之后,村子里那些大姑大婶儿就自动地将阿拾当做了“闺蜜”。看阿拾平时欢脱得很,虽然很羡慕他这种被夫君宠着的生活,但是身为“过来人”,她们还想希望这小俩口和和美美的过下去。
  那么,既然要这样的话,双方都是要付出的。
  所以,她们平时给阿拾说了不少如何“管教”自家夫君的“招儿”。
  其中一条,就是“抓住男人的胃”。
  只是,阿拾觉得颇为苦恼的是——貌似在他和阿陵之中,被抓住胃的人是他唉……
  而且,他的确觉得阿陵的手艺比自己要好多了。
  不过,好不容易有这么个机会,不能白白溜走了不是么?
  
  晚上,阿拾躺在霍安陵的怀里,笑眯眯的摸着霍安陵的肚子:“欸,阿陵你的肚子有点鼓鼓的哦~”
  “那是因为阿拾做的饭太好吃了,所以一个没忍住就吃多了……唔,以后阿拾还是少做饭吧,不然我吃胖了可怎么办?”虽然霍安陵不会甜言蜜语,不过好歹也是在现代社会“熏陶”过的,这些情话还是可以抓一大把出来的。
  “哼,你骗我!”虽然这么说,但是阿拾还是欢喜得不得了。如果他现在有尾巴的话,估计现在就要翘起来了。
  霍安陵捏捏阿拾的耳朵:“我怎么会骗你呢?这样吧,为了表达我被阿拾大人的美食折服了,明天我就陪着阿拾大人去一个好地方玩——而且还可以玩几天哦——怎么样?”
  其实也不是霍安陵突发奇想,而是他想带着阿拾去“约会”——当然,放在这段时间也可以称之为“踏青”。
  以前还没觉得,但是今天在田间他想明白了一件事——之所以阿拾身体有点儿不舒服还要跟着自己在田间地头去,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无聊。
  虽然阿拾的性子像是小孩子,但是他的身体实际上已经是个大人了——所以,和村子里的那些半大小子也不一定能玩到一块儿去。
  而因为霍安陵宠着阿拾,所以现在阿拾除了家务、喂鸡喂狗和一些田间锄草之类的比较轻便的活儿是他干的外,就连喂猪这种要提着一大桶很重的猪食的活儿,霍安陵都是一手包办的。
  虽然阿拾除了平日里干完了这些小活儿外,也会去纪夫子家借一些书本来看,但是毕竟不是女子,阿拾也做不到天天都闷在屋里看书。
  所以霍安陵想,或许这次带着阿拾走远一点儿逛逛,看看阿拾有什么感兴趣的,说不定能让阿拾不这么无聊——因为春天播种犁田插秧这段时间的忙碌,自觉冷落了阿拾的霍安陵觉得很是抱歉。
  “真的吗?”阿拾一听到这个消息,眼睛亮晶晶的看着霍安陵,嘴角也忍不住翘了起来。
  “……”霍安陵静静地看着阿拾,看得阿拾要失望的时候,大笑,“当然是真的了!我说过我不会骗你的——阿拾你真可爱。”
  霍安陵抱着阿拾的腰,在阿拾脸上亲了一下。
  哼哼,他可不是这么容易讨好的——被亲了一下而脸红的阿拾有些小傲娇地想着——起码得两个吻才行么~
  
  虽然说是踏青,但实际上霍安陵也不是没有目的乱逛的。
  他们这个小村子本来是属于晋州的,而要说晋州毕竟有名而距离这里又不太远的景点,自然当属有着“花城”之称的洛城了。
  虽然洛城的地方不大,但是因为奇特的气候,使得那里的花儿的品种特别多,盛开的花朵也特别的艳。尤其是像现在这样的春天,更是繁花似锦,如果赶得及的话,还可以赶上一年一度的“斗花会”。
  最重要的是,来回只需要几天。
  本来霍安陵是打算就和阿拾“度蜜月”——虽然迟了点儿——的,但是阿拾想到这几天他们不在家三毛就没人喂食,而阿拾又不愿意将三毛寄养到其他人那里,所以霍安陵就不得不同意三毛撒着欢儿跟着他们夫夫,成了一枚“灯泡”。
  算了,只要阿拾开心就好——越来越忠犬的霍安陵很是乐观的想着。
  就这样,两人一犬早早的就出发了,以至于当纪夫子起床看到塞进自己门缝中的“留言条”,“大骂”两人先斩后奏的时候,他们早就离开村子了。
  不过……
  纪夫子看着自己手里的留言条,眉间皱起一个“川”字——等等?!他们是要去晋州洛城?!


30洛城

    洛城虽然位于晋州,但却并不是一个雨水非常多的城镇。相反;它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尤其是一年四季盛开的各色花朵;更是让其以“花城”之称而闻名景国;甚至连其他国家都有慕名而来的人。

    一路行来;阿拾和三毛更是兴奋得不得了——大概是因为越来越临近洛城的缘故;所以附近的这些小城镇也有了越来越多的花卉竞相开放;争奇斗艳。

    就是平时他们在普通的道路上行走,也可以看到道路两旁各式各样迎风招展的花朵,比他们在村子里看到的那些野菊花、桂花、荷花什么的要五彩缤纷多了。

    

    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赶路方式。

    一开始霍安陵想的是坐马车;可是他和阿拾谁都不会驾车,而专门雇辆带马车夫的马车的价格可不便宜。再加上阿拾在看马车的时候先看上了一匹全身雪白;只有四只蹄子是黑色的骏马,更是吵吵嚷嚷的要骑马不要坐在马车里闷着。

    好在霍安陵以前因为某次特殊的原因稍稍学习了一些骑马的技术——虽然不能算好,但是至少可以安全上马并且不会在马匹奔跑的时候从马背上摔下来。

    只是让霍安陵惊讶的是,阿拾居然也会骑马。

    但是当他看到阿拾一脸兴奋还有点儿懵懂的样子,便知道这大概是阿拾的身体本能——他的心紧了一下。

    虽然说他一个大男人说什么“直觉”、“第六感”什么的挺可笑的,但是他想到如果阿拾某一天恢复了记忆而离开自己的话……

    不过霍安陵还没有来得及伤感,就看见阿拾手一抄就抱起三毛翻身上马了——虽然动作很帅气,但是抱着一只肥嘟嘟的白毛狗怎么也怎么喜感。

    “三毛跑得快,不用让它骑马了。”霍安陵很是吃醋地看着某只白毛大狗一脸幸福地蜷在阿拾怀里,长长的毛茸茸尾巴还在左右摇晃,弄得被骑着的马匹打了几个响鼻。

    霍安陵一手捏着三毛脖子上的毛皮,将某只色狗(?)扔下来了。

    “呜汪汪汪……”虽然我是一只狗,但是不能剥夺我想要骑马的乐趣汪汪汪呜!

    霍安陵翻身骑到马上,然后将阿拾搂在怀里——虽然他骑马的技术不怎么地,但是他也可以享受一下美人在怀的乐趣嘛~

    不过,这美人在怀一路上边走边看边游玩的感觉虽然好,但是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马上,霍安陵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大腿内侧也被磨得有点儿痛……

    当然,这种事情无论如何也不能让阿拾知道,毕竟太糗了。

    

    虽然是走走停停,但毕竟马要比人走得快多了,所以大约在三天后的傍晚,霍安陵和阿拾就到了洛城外。

    “哇,好香哦~”阿拾夸张地大大吸了一口气,然后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我在这里都闻到好多好多花的香味儿哦!”

    在一旁奔跑的三毛也“汪汪汪”直叫。

    说真的,霍安陵对这些花儿什么理解都没有,他最多知道红玫瑰代表爱情什么的……唔,如果有玫瑰花的话,一定要买一些送给阿拾~

    将“踏墨”——阿拾非要给它取个名字,说既然四蹄雪白叫“踏雪”的话,那么四蹄乌黑就要叫“踏墨”——放在客栈寄存着,霍安陵带着阿拾去订房间。

    “二位客官真抱歉,现在房间就剩下一间了……”

    “我们本来就只定一间。”霍安陵拉着阿拾的手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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