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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宠夫-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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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个举动,自然就让本来在金国被当做星星月亮一样捧起来的丽妃咬碎了一口银牙。
本来就是被当做“礼物”一样来和亲联姻的,这对心高气傲的小公主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偏偏阳帝也只是例行公事地将她安排在后宫,一点儿没有因为她的“特别”而表现出来特别的宠爱。所以有一段时间,丽妃是卯足了劲儿去各种“偶遇”阳帝,想要对方注意到自己。
或许她的努力有了成果,在皇后有孕后不久,她也被诊断出有喜。
鉴于当时的情况,阳帝知道若是让丽妃有了孩子的话,怕是会更加嚣张,而金国也会有什么其他不该有的心思。但是,那个时候皇后的父亲也有所动作,所以,他就借机清理了一番朝堂。
虽然从表面上看,只是丞相因为中风不得不告老还乡,由九铮接任而已。
而后,顺产的皇后和早产的丽妃在同一天生下了皇子——因为皇后的那个孩子比丽妃的那个孩子早出生一刻钟,所以皇后的孩子才是嫡长子。
但除了沈王爷、九铮和皇后外,没有人知道其实这两个婴儿是互相调换了的——皇后对此不敢有异议,除了这是阳帝的命令外,还有如果皇后不答应守不住这个秘密的话,她的娘家就要全部被发配。
毕竟前任丞相干的龌龊事不少。
所以她不得不将自己的孩子送给别的女人养,以保住父亲的一条命。
所以,原本应该成为丽妃的儿子的二皇子却成了皇长子、太子赵霁。
“这真是……”听完了沈王爷说的话,霍安陵内心只有一个想法——这比他以前看的水果台的电视剧剧情还要坑爹!
“等等,虽然太子和二皇子互相调换了,但是不还是皇上的血脉……”
“哦,忘记说了——丽妃给我皇兄戴了顶绿帽子。”
“……”亲爱的可以不要说得这么淡定么?
丽妃原先在金国就有个青梅竹马,在丽妃嫁到金国之后,她那个青梅竹马也扮作丽妃的侍女混进了景国皇宫——因为之前丽妃表示她很不甘心被金国皇帝竟然将她这么“送”给了一个传言中“冷酷无情弑亲”的男人。
那个青梅竹马想的是趁机带走丽妃。
但却没想到丽妃对阳帝一见钟情。
于是青梅竹马劝说无果之后,只能默默忍耐了下来。
但是,爱上了阳帝的丽妃却没有得到她想要的并且足够的阳帝的关注,所以空虚寂寞冷的时候,就“不小心”和那个男人发生关系了。
“……”霍安陵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虽然说皇家的关系的确乱的很,但是,这种也太乱了吧?
不行,他怎么突然对头顶上绿油油的阳帝产生了一米米的同情呢?
“皇兄可是知道这件事的。”
如果说之前阳帝是想着反正是利用的棋子,自然血脉什么的不在乎了的话,那么后来爱上太子的他就庆幸还好他们不是亲父子了。
霍安陵觉得脑仁有点儿疼——信息量太大不知道该从何开始吐槽该怎么破?!
沈王爷也不管他,探着身子从霍安陵身后的一个柜子里掏出来一包桂花糖——大概是在阿拾那个时候留下的习惯,沈王爷跟个小仓鼠似的,喜欢在家里屯着粮。当然这个“粮”并不包括做饭需要的各种食材以及米粮,仅限于他爱吃的那堆零食。
无聊的时候就喜欢掏摸一点出来让嘴巴“活动活动”。
霍安陵对各类零食其实没啥特殊感觉,但他喜欢看自家爱人腮帮子鼓鼓笑咪咪盘腿坐在床上吃零食的样子。于是到了后来,基本上霍安陵就成了沈王爷的“零食供应商”了。
时不时的,沈王爷也会凑过来往他嘴里塞几个,所以沈王爷爱吃的那几样零食他也差不多尝了个遍。
霍安陵其实并不在意这些东西好吃与否,但是,他却异常喜欢喂东西的那个人凑过来喂他的感觉——一般来说,喂完之后,霍安陵就会习惯性地轻轻吮吸一下伸过来的那个指尖,那根手指上通常都沾着各种食物的香味、或者微甜的糖粉。
这种“糖甜你更甜”“东西美味你更美味”的微妙暧昧的情趣是不可为外人道的呀~
就像此刻,沈王爷正捏了一块桂花糖咬了一口,香甜的味道让他满足的眯了眯眼睛,然后很顺手的将剩下那半截喂到霍安陵嘴边。
霍安陵嘴一张,无意识地咬住了糖,也咬住了沈王爷的手指。沈王爷以为对方又要舔舔自己的手指调戏自己了的时候,霍安陵突然“喀吧喀吧”几口咬碎了桂花糖,然后一把抱住他的腰,一脸正色地说道:“亲爱的我突然觉得京城实在是太复杂了要不我们两个干脆辞官归隐好了。”
81离京
霍安陵提出想要辞官归隐;并不是一时兴起。
主要是这段时间他先是封侯又是迎娶王爷;风头实在太大了。现在街头巷尾谈论的全都是他这个将军——即使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了。而一般来说,当为臣子的风头超过君王的话;那就必须要有点危机感了。
虽然现在阳帝还不至于做出“狡兔尽;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之类的事情,但是;霍安陵却不能保证以后阳帝会不会这么做——尤其是阳帝这个人远比他表面看起来善变得多。
虽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么想“大舅哥”似乎有点儿不太厚道。
只是;想想以前中国古代的那些人——比如说商鞅、白起、吴起等人。他们哪一个人不都是为自己的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的?
结果;商鞅因变法使得秦国无敌;最后却落得个五马分尸的下场;秦将白起一个人征服了七十余座城池,功则成矣,可是随即就被赐死在杜邮;而吴起变法使得楚国兵震天下,威服诸侯,最后却被落得凌迟肢解的下场。
更不用说什么大夫文种以及范蠡什么的了。
诚然,霍安陵认为自己没有那些人的功绩大(?),但是这并不妨碍他萌生退意——反正治国什么的又用不着他这个武将。
只是,他忧心的是沈王爷愿不愿意跟他离开以及……阳帝和太子会不会心甘情愿地放他们两个离开,所以,才会用这种试探的玩笑话对沈王爷说出来。
只是霍安陵没想到的是,不久之后沈王爷用另一种方式回答了他。
“封地?”
“嗯嗯,你不是说皇兄似乎有派你去沿海那一带剿灭海上流寇的打算吗?哼,那怎么能做白工?自然是趁此机会就将那片地吞下来,我们占山为王!”沈王爷很是豪气地说道。
“占山为王?父王?就像那些故事里说的‘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的山贼们吗?”早早的就听过自己父亲去剿灭山贼故事的乔年小包子眨着水汪汪的眼睛一脸憧憬(?)地问道。
“哈哈,没错!我们要占领海边一片!到时候,无论是进出海域还是用海里的珍珠什么的赚钱都是个把钟头的事情!”沈王爷蹲下来(实在是乔年小包子长得太快已经抱不大动了)在乔年小包子脸上亲了一口,很是兴奋的说着。
“哇哦!那我也可以去当海盗吗?”最近每天晚上的睡前故事被霍安陵这个不负责任的父亲给改成《加XX海盗》的乔年小包子的眼睛都快要激动得发光了。
“不行,你要是当海盗的话,我就把你抓起来。”霍安陵虎着脸打断了越来越偏题的父子俩。
“……”一齐用“你无情无义无理取闹”眼神看着霍安陵的父子俩。
封地这种东西,实际上是早就存在的——基本上都是分封给王室成员及大臣、诸侯的土地。
但是这种东西,在之前的景国是很少,甚至没有的。
一来,是因为景国的国土面积本来就不是很大,皇帝自然不需要再多的人去分享他本来应该享有的权力;二来,则是因为皇室成员本来就少——像是现在这一代的只有阳帝和沈王爷两个还安安稳稳的活着,所以自然也不需要封地。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先不说现在景国天下一统,国土面积是“歘歘歘”地成倍上涨,光是在统一天下的时候出现了许多的功勋卓越的人——光是金银财宝或者加官进爵之类的封赏也是不太够的。
至于说荣誉什么的——这东西虽然听着好听而且很有激励人心的作用,但是比起实打实的实惠,自然还是不够看的。
正好,这么大面积的国土需要管理,所以阳帝就听取了太子的意见,干脆论功行赏,有大功劳的就全都去管地去吧!
正好可以让霍安陵去打击海盗,清国那边又本来很是富庶,让沈王爷去再合适不过,至于户部什么的,沈王爷表示自己手下还是有很多人才的。于是,阳帝、太子和沈王爷三个嘀嘀咕咕就决定下了清国以及周边小国的管辖权力。
“他们快要到淮水了吗?”九铮看着红莲退下去之后,转过头看着一脸平静的男人,“你把这个消息告诉我是什么意思?”眼睛微微眯起来,突然想明白了什么的九铮那温和文雅的面容瞬间变得狠戾起来,“是不是我这段时间的隐忍让你觉得我好欺负——你是不是欠收拾了?!”
叹了一口气,嘴角露出一个无奈的笑,男人站起身来将九铮抱住:“我只是以为你担心他……”
“你以为我就是那种吃着碗里瞧着锅里,脚踏两只船的人吗?”虽然被男人亲近的动作给弄消了一些火气,但是九铮还是忍不住对他回了一句嘴——自从纪耀醒过来之后,九铮就一直很温和地对待他,就是有脾气也自己咽下去了。但是他没想到,纪耀这家伙居然得寸进尺?
哈,难道真的要看到自己发火才好玩儿吗?!
“我只是会怕你后悔……”毕竟他现在拖着一个病怏怏的身体,而且曾经还做过了伤害九铮的事——虽然并不是出自他的本意,但是伤害既然已经造成,那么就代表着不可挽回。
“纪耀,我只说这么一遍——既然你曾经为我死过一次,那么我们曾经的恩怨种种就烟消云散。我九铮并不是一个因为救命之恩就会以身相许的人。所以,既然我选择了你,那么就代表着我认定了你。只要你不再做出背叛我的事,那么今后的人生就是我们两个一同走下去的。”
曾经的九铮因为纪耀的死心如死灰的时候,还是红莲在探了脉查看了纪耀的情况之后说他还有救。于是之后,九铮连景国都没有赶着回去,硬是跋山涉水遍寻名医,费劲了千辛万苦才将纪耀从阎王殿拉了回来,虽然如此,纪耀还是在床上躺了近一年才醒来,而且后来还落下了一个只要情绪起伏一大,心口就会疼痛的后遗症。
毕竟当初那个伤口只偏离了心口要害处的半寸宽。
所以他这段时间一直谦让(?)着纪耀,就是怕自己后天养成的坏脾气刺激到了对方然后让对方心脏出现什么不可挽回的伤害什么的……结果,他就是这么回报他的?!
“我保证,”第一次这么清楚地听到九铮的表白,纪夫子只觉得自己被巨大的幸福击中了,甚至胸口处都泛出甜蜜的疼痛,“我用我剩下的生命起誓。”
“喂,你还好吧?”感觉抱着自己的双臂有些微微颤抖。
“没事,我只是很开心……”
“……”很开心吗?可是他现在有点儿不爽——或许他应该直接将这个人吃掉,免得他总是以为自己只是因为歉疚而疑神疑鬼的?
“呜呜,其实我好舍不得棠溪的。”乔年小包子扒在马车里,小脑袋靠在马车窗户的窗棱上,眼含热泪地看着京城的方向——虽然他们已经离开京城很久了,但是这并不妨碍乔年小包子因为无聊只能呆在马车上而把这个当做每日必做的事情。
“又不是以后见不到了。”沈王爷的语气有点儿不好——不仅仅是因为自家臭小子居然恋恋不舍好伙伴(或者是好基友),也有他因为腰酸背痛身体不适而不得不坐在马车里的缘故。
可恶,他明明也想骑马的!这样坐车不是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他被阿陵那个啥了嘛!
这是野兽啊啊啊!明明在赶路途中他居然也敢这么做!而且昨晚上是因为来不及住客栈而在野外露宿的——就算他已经尽力不发出声音了,但是一看今天自己的样子,天知道有多少人都知道了啊?!
呜呜呜,难道他要丢脸一直从京城丢到封地吗?
霍安陵可不知道自己爱人内心的小人又在对他拳打脚踢了,他只是驱赶着马匹从队伍前头走到他们马车所在的中间:“这儿的风景没什么好的,等明天我们到了淮水那一带,就停下来玩两天,那里的银鱼很好吃。”
淮水盛产各式各样的淡水鱼,其中又以“银鱼”最为出名。
银鱼约三指宽,小臂长,全身布满细密的银色小鳞片。银鱼最简单也最美味的做饭便是去除内脏混合姜丝清蒸——完全不用去鳞,因为这鳞片在蒸的过程中会自动融化成一层薄薄的胶质,仿佛浓汤一般覆盖在鱼身上。整条鱼全身上下除了尾鳍、胸鳍以及头部外,只有一根带着三四个分叉的鱼骨,完全不用担心卡到喉咙。再加上银鱼本身肉质鲜嫩细滑,所以是曾经的汉国最出名的美食。
果然,一说到吃的,沈王爷和乔年小包子两个都把之前的情绪抛在一边了,两个人全都眼睛亮晶晶的。
果然,对于吃货来说,用食物来引诱他们是最好不过的了。
将自己的宝宝哄睡着了之后来伺候自己主子的佩玉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马车里出来,被霍安陵侧抱在怀里,一起骑在马背上的沈王爷,缓缓地、缓缓地抽了抽嘴角——她怎么觉得自家主子在“嫁人”之后年纪越变越小了呢?
王爷啊,您朝着被宠坏的道路上蹦跶不回来了啊!
82相守
海城的陆地平面形状似一斜长方形;东西最大间距约九百六十里;南北最大间距约一千一百里;大部分属中亚热带,东南部分地区属南亚热带。
再加上临海的缘故;使得海城一年最多只有春夏秋三个季节。
所以;一开始发现冬天不冷的时候,沈王爷还有点儿不习惯,但随即就笑哈哈了——谁也不愿意裹得像是一颗球;无论走哪里都要手里抱着一个暖手炉啊!
只是,虽然不用体会严寒了;但沈王爷还是觉得有丁点儿的可惜——要知道;以前在冬季下雪的时候;他最喜欢将冷冰冰的手指伸到阿陵的衣服里,贴到那暖烘烘的胸膛肉上了。
而且,冬天晚上的时候,睡在阿陵事先给自己暖好的被窝里,将冰凉凉的脚毫不客气地让阿陵用双腿夹住——嘶~那真是想想都觉得暖和啊~
沈王爷完全忘记了每次当霍安陵将他的脚给捂热乎了之后,就要用身体为代价作为“报酬”……
比起京城,临海的海城的环境对沈王爷来说是一种新奇的体验。这里有咸湿的海风,有波澜壮阔的大海,也有灿烂耀眼的阳光……以及品种丰富的海鲜。
对于吃货来说,没有比美食更吸引他们的注意力的了。
以前的海城,虽然富裕,但大多数是靠采珍珠或者在国内贩卖海鱼而盈利的。只是,海鱼的味道本来就大,又很少有人懂得做海鱼的技巧,所以虽然海城的富裕较为出名,却是靠着每年只有那么两三个月采珍珠撑起来的。
也因此,虽然海城富,但是在海边小村子生活着的海民们的日子却过得紧巴巴的。
乾隆皇帝曾经有句话——穷山恶水出刁民。虽然这句话对于他一个统治者来说很不负责任,但是,却不能不承认,恶劣的环境下生存着的人比普通人更强悍,有时候也更难对付。
之前的海上流寇也是从这附近发展起来的。
霍安陵在花了两三个月剿灭了这些海上流寇——由于他们也算是国民了,只要不是恶行滔天的,霍安陵都留了他们的小命——之后,就开始将其中对海和船只行驶很有技术的人编入了自己的队伍当“技术指导”。
没错,他要培养一支强大的海军——除了抵御来自海上的威胁外,还可以通过海路去寻找一下有没有其他国家——这主要是太子的意思。虽然霍安陵很好奇太子是怎么不像一般古代人那么认为世界上就只有这些陆地国家的。
只是霍安陵也有这方面的知识,但是他对船只的认知只停留在那种用钢铁做的船舰上,所以,他就退居二线当监督好了。
咳咳,相信墨守一定不会辜负大家的期望的。
事实证明,手艺在手天下我有——至少墨守和当地的捕鱼人讨论出来了捕鱼船的构造,再加上这个地方原来的木工匠人们,叮叮当当几个月之后,一艘威武霸气(?)的大型捕鱼捕捞船就完工并且试水成功了。
于是,随着深海里的带鱼、黄花鱼、鳕鱼、沙丁鱼、三文鱼、金枪鱼、海鲈、秋刀鱼、海鳗、鲅鱼、鲳鱼、鲮鱼、凤尾鱼等等渐渐出现,而由霍安陵亲自做出来的茄汁带鱼、香煎带鱼、剁椒三文鱼头、清蒸三文鱼、香辣凤尾鱼、盐烤秋刀鱼、蒜泥红鲳鱼、香菇蒸鳕鱼、香酥鳕鱼块、香汁银鳕鱼等等做法的普遍推广,以及后面各种海参、海虾、海贝壳之类逐渐出现在人们的餐桌上,那些出海打渔的渔民们也渐渐富了起来。
当然,所有这一系列事物——例如开办海鲜楼,组织船队出海打渔并且保证渔民们五险一金什么的——的主人,沈王爷可是赚得钵满,笑得牙不见眼的。
尤其是霍安陵做的那些海鲜第一个吃的人总是他和乔年小包子——哦呵呵,秀恩爱什么的完全无压力呀~
即使到了冬季天气渐渐转凉,但是比起其他的城池,海城依然气温不低。
这样的天气,自然是不适合吃重辣口味的火锅的。
但是在霍家,过年的时候吃火锅已经成了习俗。既然重辣的火锅不能吃,这里又盛产海鲜,那么海鲜火锅就被霍安陵给提出来了。
只是,虽然海鲜火锅这种东西是霍安陵第一个做出来的,但是现在做得最好的,却是沈王爷——对于沈王爷来说,这也是他做的最好的“大菜”了,毕竟海鲜火锅不用像是以前那种火锅还需要炒制底料,只需要有一锅高汤和食物“裸烹”就可以了。
用他家阿陵的话来说,海鲜火锅讲究的就是原汁原味、清淡和营养。所以,只需要选用上等的海鲜食材入料,不添加任何添加剂既可以做成了。
虽然海鲜火锅没有以前那种火锅那么鲜香麻辣,但是香汤中沐浴过的海鲜却鲜甜滑口,涮起来别有风味。
咳咳,沈王爷绝对不承认因为他多吃了海鲜后皮肤也变得更加光滑而越发欣赏海鲜火锅呢。他只是因为海鲜火锅吃了不上火——没错,就只是这个原因而已,嗯嗯。
一般说来,如果沈王爷鼓捣吃的话,是绝对不允许霍安陵来帮忙的。一来是有点儿不好意思在成品没出来的时候给自己在乎的人看,而来嘛……沈王爷想起有几次霍安陵帮忙帮着帮着就用小黄瓜鲜牛奶什么的做出了恶劣的骚扰事件之后,果断地将厨房划为了他们两个绝对不能同时呆着的地方!
本身身为王爷而且霍安陵又会做各种稀奇古怪但是味道绝对很棒的食物,沈王爷的口味自然是养刁了。再加上这是过年一家人团圆吃的海鲜火锅,自然是锅有多大就要装多少的菜——甚至到时候冒尖了都是可以的。
于是,裙带菜嫩叶、牛角鱿鱼花、月牙贝、大海虾、蟹肉、大海螺、全籽乌贼、墨鱼滑、鲜虾滑、纯虾滑、花蚬滑、扇贝滑、鲍鱼滑、大白菜、冻豆腐、鱿鱼、香菇、文蛤、三文鱼、银鳕鱼、真鲷鱼头、鱿鱼、菠菜等等就就是可劲儿地加。
只是,这么多东西,沈王爷一个人做绝对是很累的,但是他又不想假手于人,于是就专门召唤了自家儿子当童工。
在海军里被太阳晒着,海风吹着,海水泡着,原本白白嫩嫩的小包子现在已经完全变成了有着一身古铜色皮肤的小少年了。
当然,由于是霍安陵的儿子,霍安陵也“狠狠地关爱”了一番乔年少年。
霍安陵表示,儿子这些年学的武术终于有了用武之地——能够活学活用才是真本事嘛!
所以,在厨房里帮自家父王将大白菜“歘歘歘”切成片,将鱿鱼“歘歘歘”切成丝,将需要切花的“歘歘歘”切花什么的……当然是要怀着快乐的心情去做的——至少必须得表现出快乐来!
“我也想跟着父亲去迎接棠溪他们——我都有两年年没有见到他们了。”
原先每年各封地的人都要上京一趟,但是因为前年正好霍乔年跟着自己父亲霍安陵去海上某个岛国去“打劫”了,所以就错过了。虽然成功收复了对方,但是对于乔年少年来说,一年一次和竹马见面的机会被丢失掉了也足够冲淡当时他那种胜利的喜悦了。
呜呜,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什么的,古人诚不欺我!
而且,这次不一样,棠溪这次来了之后就不会再走了——这好歹是棠溪“第一次”在这里以以后海城人的身份出现,他怎么能不赶去迎接呢?
阳帝已经正式退位,传位给二皇子——也就是真正的嫡长子了。当然,这种身份关系的纠结阳帝也给对方说过了,毕竟他这些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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