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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人生赢家的奋斗史-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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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到自己的自行车,孙皓解开锁链,骑了上去。
    天色已晚,都快夜里子时(23点钟)了。现在科技发达,学校的水泥路旁伫立着一根根路灯。因此,孙皓不用当心晚上会看不见。
    在校门口不远的一块草地上,孙皓突然看见了一个身穿黄色僧衣的和尚。他盘膝而坐,手持佛珠,微微低着头,好像在念着佛经。
    孙皓满头雾水,现在都这么晚了,居然还有人呆在学校里。而且,还是个和尚。要知道,学校也是有门禁的,一般晚上十一点钟就会关门。那样,所有人都不能进出了。
    出于礼貌,孙皓停了下来,赶着自行车走到了和尚的不远处。
    “这位大和尚,学校马上就要关门了,你还是赶紧走吧!再不走的话,就要被关在学校里了。”
    盘膝坐在草地上的和尚突然身躯一震,缓缓抬起头来,露出一张十分平凡的脸。
    “阿弥托佛,施主请先离去,贫僧随后就到。”
    听到这个回答,孙皓点了点头,骑着自行车准备离开。“大和尚,你一定要看着点时间啊!”
    “阿弥托佛,谢谢施主提醒。”和尚笑了笑,手中的佛珠转的更快了。
    “怎么起雾了,”孙皓骑在自行车上,看着不远处在灯光下群魔乱舞的白雾,喃喃自语。根本没有注意到,草地上的和尚慌乱的表情。
    骑着自行车,沿着道路前进,孙皓没有一点慌张。就算是能见度只有十来米,对孙皓回家并没有什么影响。
    孙皓并不知道,在和尚的眼中,他一头扎进了雾气中,被吞的连骨头渣子也不剩。
    就在和尚慌乱的目光中,一道剑气冲破云霄,撕开了白雾笼罩的囚笼,打开了一条生路,露出了孙皓骑着自行车潇洒的背影。
    “阿弥托佛,原来是同道中人,贫僧再此,多谢施主相助。”和尚松了一口气,目送着孙皓离开。然后,他将目光转移,看向在白雾中隐隐绰绰的身影。
    那道身影,是白雾的创造者,也是和尚将要超度的对象。
    冤魂毫无神智,只知道杀戮,被和尚一直追到这里。此时,他浑身颤抖,气息弱了不止一畴。被剑气波及到,总是会受点伤的。
    这边,和尚和冤魂大战一场。而另一边,孙皓却晃悠悠的回到了家。
    洗漱过后,孙皓睡下。如同往日一样,他不知觉的开始修行。
    第二天晚上,孙皓照常,骑着自行车回家。
    在校门口,孙皓看见了昨天晚上遇见的黄色僧衣的和尚。
    孙皓在和尚面前停下车,好奇的问道。“和尚,你怎么还在啊?”
    和尚微微一笑,礼貌的行了一个佛礼。“阿弥托佛,贫僧圆通。此番来此,是为了昨日之事多谢施主。这是贫僧庙里自家种的,是贫僧的一点小小心意,还请施主不要嫌弃。”
    孙皓看了看圆通和尚手中的水果篮子,绕了绕头,满头雾水。不就是提醒了一句嘛!至于这样啊!
    “不过是小事一桩,大和尚莫要如此。”孙皓的目光偏移了一下,果然,不知道有多少人停在校门口,偷偷地看着他。
    圆通和尚一脸严肃,“对于施主来说,不过是小事一桩。但对于贫僧来说,却是莫大的恩惠。”
    若是没有孙皓的惊天一剑,将那只冤魂重伤。否则的话,圆通和尚也没有办法将那只冤魂超度。
    看到圆通和尚这个样子,孙皓没有办法,只好收下了圆通和尚的谢礼——一个水果篮子。
    相互交换了姓名之后,孙皓和圆通和尚分道扬镳,提着水果篮子,单手骑着车回家去了。
    打开水果篮子,孙皓看了看。里面的水果类型很少。只有桃子,李子,梨子,杏子和莲蓬。他不甚在意的洗了几个桃子吃了,还别说,味道真不错。
    要是孙皓知道,这一篮子水果市价值一百万,会不会大吃一惊。别看这些水果只是品相好,味道好,事实上,这些东西都是传说中的灵果。

  ☆、第一百七十四章 高考

阳光和煦,风光旖旎,这本是一个很美好的日子,但是孙皓却一点也不开心。原因在于,这段时间二班的班长——王青山,老是喜欢缠着他。
    孙皓不厌其烦,恶语相向也不能阻碍王青山的决心。他没有办法,只能尽可能的躲避王青山的骚扰。
    很快,一个月过去了,又到了放假的时间。孙皓收拾好东西,背着个大书包,骑着自行车,落荒而逃。
    王青山实在是太烦人了,孙皓现在是越来越讨厌他了。
    放假的三天里,孙皓总算是摆脱了王青山的纠缠,得到了一丝喘息的机会。
    或许是对孙皓的印象不错,胡柯凡又来找孙皓了,他带着孙皓到处游玩,贴心的举动让孙皓对他的印象极为良好。
    胡柯凡看着孙皓进入了家门,一个转身,将目光看向隐藏在一旁的人影。仔细看去,那人竟然是王青山。
    王青山那里是找不到孙皓的踪迹,不过是被他人拦住罢了。
    “可恶的狐狸精,日后看我怎么收拾你。”王青山愤愤不平的撂下几句狠话,依依不舍看了一眼孙皓的家,不甘不愿的离去了。
    胡柯凡懒洋洋的一笑,脸上满是戏谑。“毛都没有长齐的家伙,也想从我的嘴里抢人,想都不用想。真是愚蠢,以小家伙的性子,怎么可能喜欢你这狗皮膏药的模样。”
    高考前的一百天,孙皓更加忙碌了,连假期都缩短了,仅仅只有一天的时间。孙皓没有一丝抱怨,安分的呆在家中学习。对于胡柯凡的召唤,孙皓没有同意。在他说明了原因后,胡柯凡也理解了,没有再打扰孙皓。
    很快,就到了孙皓高考的日子。不幸的是,孙皓的考试地点并不是在本校,而是在其他地区。
    不在本校高考,是需要住宿的。于是,孙皓连同考生们搭着车,到了本市最大的酒店之一。
    带队的老师一脸兴奋的告诉大家,胡氏集团名下的酒店无偿的为高考学生提供住宿的地方,只需要交伙食费罢了。
    同学们都很高兴,在富丽堂皇的酒店之内四处打量,整个一好奇宝宝。
    听到胡氏集团四个字,孙皓就觉得有些不对。当他在服务员的带领下,乘着电梯来到顶楼的时候,完全明白了,这里面有猫腻。
    进入超豪华的总统房间,孙皓放下自己的行李,打了个电话。
    不久后,孙皓放下了手中的手机,心安理得的住下了。
    胡柯凡的行动力还是很不错的,他花费了几个月的时间,让孙皓习惯了他的体贴。
    对于胡柯凡的照顾,孙皓从一开始的不习惯,到现在的心安理得。这其中,胡柯凡到底花费了多少心力,谁也说不清楚。

  ☆、第一百七十五章 法衣

高考,是每个人的生活中最重要的历程之一,不容一点忽视。多少个日日夜夜的艰苦学习,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
    不过,对于孙皓来说,高考就是一场普普通通的考试罢了。他对于自己的学识很有信心,认为自己能够考上理想的大学。因此,他一点也不紧张和害怕。
    每每听闻不少人因为高考失利而发疯,甚至自杀,孙皓都很不理解。考试失利有什么,大不了重新再考呗!认真努力,在学习一年,还能考不上吗?
    或许就是这样的想法,使得孙皓心态平和。因此,他在考场上,发挥正常,完全没有被周围凝重的氛围所感染。
    很快,高考就结束了,这也就代表着,这一届的学子终于解脱了。因为常年的艰苦学习从而心情沉重的学子们不要压抑,纷纷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
    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孙皓回到酒店,不出意料的看到了这家酒店的真正主人——胡柯凡。
    孙皓神态自若的和胡柯凡打了一个招呼,就放下了手中的文具,在胡柯凡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然后,他接过了胡柯凡手中的水晶杯,喝了一口水,润了润干涩的喉咙。
    胡柯凡和孙皓说了一会儿,就道出了自己的目的。他想要孙皓留下来玩几天,不要急着回家,和他四处看看。
    孙皓想了想,给自己父母打了一个电话。他的父母考虑到他这些年学习实在辛苦,便同意了他的要求,让他在外面多走走,多看看,还在他随身携带的□□中打了一些钱。
    见自己父母同意了,孙皓这才答应胡柯凡的要求,随着胡柯凡四处玩乐,直到填选志愿的前几天,他才回家。
    夕阳西下,孙皓从胡柯凡的小轿车上下来,和胡柯凡道别后,这才回到家中。
    现在才只是落日时分,孙皓的父母还在公司上班,还没有回家。他将自己带回来的东西一一归纳完毕,这才从衣柜里取出干净的睡衣,在洗手间里,洗了个澡。
    躺在床上,孙皓看了眼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床头柜上的红漆木盒,随手拿在手中把玩。
    估计是妈妈拿出来的吧!孙皓理所当然的这样想到。他的母亲是家庭主妇,帮他整理一下房间也是应该的。
    几秒钟过后,孙皓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什么,红漆木盒就突然打开了,露出里面流光溢彩的物品。
    只一眼,孙皓就喜欢上了。他将它们一一拿了出来,仔细的观察。
    孙皓看过的电视也有不少,仅仅是扫了几眼,他就明白,这是道教的物品。
    红漆木盒看着不大,却装着不少东西。其中,有一顶黑色带着神秘金丝纹路的玉石制成的芙蓉样式的发冠,一看就非常值钱。发冠上的簪子略微弯曲,后端刻着祥云图案。
    一条黑色的正方形的逍遥巾。上面用金线银线绣着神秘的美观的云头图案,配着两根长长的剑头飘带。
    两套精美的,黑底红边的法衣,宽袍大袖,看起来十分飘逸。上面有金丝银线绣的各种道教吉祥图案,如郁罗萧台、日月星辰、八卦、宝塔、龙凤、仙鹤、麒麟等。只是,两者之间样式有些不同,图案繁复也有不同。一个更为复杂,一个较为简洁。
    一双式样肥阔端庄,美观大方,履头为云头如意形的云履。还有一双黑色高筒,白漆高厚硬底的鞋。
    几双长长的白色袜子,上面系着长长的带子。
    一只宽大厚重的带着神秘金丝纹路的黑玉手镯,上面雕刻着龙凤,祥云图案,十分精美。
    一只黄色的葫芦,上面刻有山水、祥云等图案,头上系着两条黑色的长长的剑头飘带。
    一个精美的拂尘,木制的长柄,黑色为底,有着银色的纹理。一端,是质如轻云色如银的长须。尾端,缀着两条黑色的流苏。
    一个系着两条黑色的长长的剑头飘带的棕黄色竹节,一端蒙着薄皮,可以敲打出声音。
    一只用硬木刻制的瓢,密封性很好,舀水很方便。
    孙皓看着这些一看就不简单的东西,有些苦恼。他只花了一点点钱,就将这些东西买了下来,真的合适吗?改天,他一定要将这些东西还回去。虽然说,他的心里十分不舍。但是,这个天大的便宜决不能占。
    解决完了填志愿的事情,孙皓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他在父母的建议下,最终选择填写了省大学。就在这个城市,离自己的家很近,骑自行车只需要十几分钟。
    孙皓不想离开父母,所以才选择了本省大学。因为这个原因,他的妈妈很不高兴。
    “你以为我们不想你留下吗?”孙皓的妈妈哭着说道,“京都的大学最好,你在哪里,会得到更好的成长。”
    “妈,别担心我。即使这里的教学水平比不上京都,我也不会输给他人。无论在哪里,我都会是最好的。”孙皓说道,“比起学的更好,我更希望和家人在一起。”
    听到孙皓这么多,他的妈妈沉默了,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
    填选志愿后没有多久,胡柯凡就找上了门,请孙皓去参加一个宴会。
    对于胡柯凡这个圈子里的cos宴会,孙皓参加了不少。于是,他可有可无的答应了下来。
    大概是看在胡柯凡的面子上,那些人对孙皓很客气。没有面对其他人的时候,那种骨子里的傲慢。就好像双方之间,不在同一个世界。
    孙皓对那些人则很冷淡,连个笑脸也没有。有时候,连句话也不多说。因为,在那种场合下,贪图他美貌的真的不止一个两个。举止暧昧的就不说了,明目张胆的向他求欢的也不在少数。
    还好那些人还有些教养,被孙皓严词拒绝后,便不再纠缠。久而久之,也没有什么人再缠着孙皓。否则的话,孙皓才不会去参加什么cos宴会。
    说道cos,孙皓想了想,将红漆木盒拿了出来,放在了胡柯凡的面前。
    “你说,我这样穿着去参加宴会,怎么样?”
    胡柯凡感受着红漆木盒上传来的强大气息,不由得瞳孔紧缩。
    没有发现胡柯凡的不对,孙皓自顾自的打开了红漆木盒。经过几天的研究,他发现,这盒子根本就没有锁上,仅仅只要用力,就能打开。
    一顶黑色带着神秘金丝纹路的玉石制成,气息晦暗的芙蓉样式的发冠,就这样突兀的出现在胡柯凡的面前。
    胡柯凡愣了愣,突然意味深长的笑了笑。“原来是上清一脉的吗?真好。”
    芙蓉样式的发冠,学名叫上清芙蓉冠。唯有上清一脉的掌教才能佩戴。
    上清一脉,传至三清之一,上清灵宝天尊。
    上清灵宝天尊主张有教无类,对天下万物一视同仁,并不会因为其他人是妖族,从而心生芥蒂。
    上清一脉,则继承了上清灵宝天尊的主张,对妖族十分友好。门下弟子,各个种族都有,绝不会向玉清元始天尊一脉那样,因为种族的不同,而拒绝传授神通。
    更重要的是,上清一脉并不忌讳妖族和人族联姻。孙皓又是上清一脉的掌教,没有人管得了他。也就是说,只要搞定了孙皓,就没有人能够阻止他们在一起。胡柯凡这么高兴,就是因为此。
    自从三百年前,最后一任掌教恒宇道君身死道消,上清一脉就失去了踪影。原来,还是有传承留下来的。隐藏的真深,三百年都没有任何人发现。
    “并不需要这么正式,你只要跟以前一样,随便穿点什么就好。”胡柯凡笑了笑,回答道。
    孙皓有些失望,“我很想穿呢!”
    胡柯凡懒洋洋的笑了,指着对襟,长及小腿,无袖披,袖长随身,花纹较为简洁的法衣和黑色高筒,白漆高厚硬底的鞋子说道。“那你就穿花衣和道靴吧!这个简洁一些。”
    孙皓闻言,一双凤眼如同月牙一般美丽,看的胡柯凡这个家学渊源的狐狸精都呆了几个瞬间。
    拿着衣服到了房间,孙皓十分熟稔的穿上了极为复杂的道袍,他自己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当孙皓拿着拂尘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胡柯凡又呆住了。
    现在的孙皓,浑身满是仙气,超脱出俗。如同天边的白云,可望而不可即。

  ☆、第一百七十六章 真实

看见胡柯凡失神,孙皓也不在意,径直走上前来,拿起了那一只宽大厚重的带着神秘金丝纹路的黑玉手镯,随意的戴在了手腕上。然后,给自己的父母留了张便条,说明自己的去处。
    这时,胡柯凡总算是清醒了过来。他讪讪的一笑,领着孙皓出了门。
    来到胡柯凡的一处房产里,孙皓坐在外面喝茶,吃水果。而胡柯凡则进去房间换了一身黑色金纹的华服,恰好,和孙皓的服饰极为相配。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除了孙皓这个有些迟钝的家伙。
    看着胡柯凡头顶和尾椎骨处重新出现的毛茸茸,孙皓也不吃惊,泰然自若的望了过去。
    这么长时间的相处,让孙皓明白,胡柯凡很喜欢cos狐妖,几个月来,形象一直没有多少变化。他们那个圈子里的人同样如此,不会轻易更改自己的cos,似乎自己所扮演的,就是一种标志。
    当小轿车离开城市,向着郊外驶去的时候,孙皓意识到了不对。他以前也不是没有跟着胡柯凡参加聚会,不过那些聚会都是在城市中。有的是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园林,有的是金碧辉煌的酒店,有的是布置完美的别墅……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孙皓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好奇的看着前方的景色,问道。
    “你知道城外的汝阳湖吗?”胡柯凡回答道,“这次聚会的人数极多,一个酒店,一座庄园可装不下那么多人。因此,众人决定,将地点定在了汝阳湖上。”
    事实上,还是有能够装下几千人的庄园的。只是,修行之人的破坏力惊人,谁又会舍得将自己的产业给其他人糟蹋。还是汝阳湖好,修行之人就算是再怎么破坏,损失也不大。
    小轿车在汝阳湖边停下,孙皓从车上下来,看着天上、水下两轮明月相辉映。这才意识到,在不知不觉中,今天已经是满月的日子了。
    “走吧!”胡柯凡将车门关上,率先走到水面上,踏着微微起伏的波浪,继续向前走去。
    孙皓眨了眨眼,跟着胡柯凡踏在了水面上。他试着走了几步,十分平稳。
    #谁这么厉害,在这么大的汝阳湖里,安装了一层玻璃。#
    胡柯凡走了很快,一个眨眼间,就会相隔数十米。
    孙皓不敢大意,聚精会神的跟着胡柯凡,不敢落后一步。汝阳湖这么大,谁知道聚会地点在哪儿呢!要是走丢了,估计找都找不回来。
    或许是因为太过关注胡柯凡的背影,孙皓并没有发现,自己的速度出乎意料的快。在普通人眼里,只能留下一个个残影。
    前往汝阳湖某个地方的人数很多,孙皓一路上遇到了不少。有的见过几面,有的则十分陌生。
    远远的看见不远处,灯火通明,人声鼎沸。孙皓还没有来得及高兴,就发现自己跟着胡柯凡到了目的地。他茫然的看着天空中飘荡的大红灯笼,第一次发现了不对。什么时候,他的速度有这么快了。恐怕奥运会冠军也比不上他吧!
    孙皓茫然四顾,发现不少人凭空出现在人群中。而其他人,没有一丝大惊小怪,一脸平静的继续自己手中的事情。
    “怎么了?”发现孙皓没有跟过来,胡柯凡连忙调头回去,找到了孙皓。
    孙皓将目光投向胡柯凡,似乎要将他看穿似得。事实上,他也的确看穿了。原本有着毛茸茸耳朵和尾巴的俊美青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只黄棕色的大狐狸。胖乎乎的,十分可爱。
    #好朋友是狐狸变得,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孙皓打心底里佩服自己,他觉得他的心理素质实在是太好了。因为他一脸平淡的对着那个胖乎乎的狐狸摇了摇头,说道。“我没事,我们继续走吧!”
    看着四周不停走动的大狗狗,大乌龟,大蛇什么的,孙皓的脸色没有任何变化。即使,他的三观正在重塑中,他的内心极为崩溃。

  ☆、第一百七十七章 恒宇

跟随者毛茸茸的大狐狸,走在“人”来人往的道路上。孙皓以为自己会很害怕,但是事实上,他极为冷静,漠然的看着周围的一切。
    汝阳湖上的人族,还是有不少的。这场大型聚会,并不是妖族的专场。
    孙皓并不知道,他那种俯视一切,视万物如无物的眼神,在一众人族修士里面,是那样的扎眼。
    诸天万界,万族林立,人族只是其中的一员。除了那些修为高深的前辈,谁还会拿这种眼神看人,特别是在这种各族修士齐聚的地方。
    感受着孙皓身上喷涌澎湃的剑意,又看了看他身上华丽复杂,隐隐传来隐晦气息的花衣。凡是有些眼色的人,都离得他远远的。
    “恒宇,你果然还活着。”身后传来一声断喝,孙皓下意识的转身甩袖,动作优雅,仪态万千。
    带着金丝的黑玉龙凤手镯出从孙皓的手上脱落,飞到了半空之中,化为了两只手镯。若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上面分别雕刻着一龙一凤。栩栩如生,仿如活物。
    两只如圆环一般的手镯突然串在了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阴阳并济,抵挡住了来自后方的攻击。
    “好厉害的阴阳环,好神奇的玉如意。”众人惊呼道,目不转睛地看着天空中的斗法。
    两只黑玉圆环相扣,缓缓转动,和精致的玉如意在天空中斗得旗鼓相当,谁也赢不了谁。
    众人看的眼花缭乱,可是,没过一会儿,就被那股强大的气势所摄,连连后退。再不退,可不就是受伤这么简单的事情了。
    一些人退到远处,吐了一口血,任由其融入到水中,心有忌惮的看着半空中,绿色的虚影和黑色的身影。
    感受着那两股强大的气息,一些人后怕地拍了拍胸口。果然,将聚会地点放在汝阳湖最好了。就算是打得再厉害,他们也没有多大的损失。
    看也不看半空之中的龙凤黑玉金丝手镯,孙皓福至心灵般地伸出手,一只精美华丽的桃木剑出现在他的手中。他舒展开身体,流畅的使用出一个剑招,和对面的道人打在了一起。
    “咦!那不是玉清一脉掌教的莲花如意吗?”有人疑惑地问道。
    “唉!好像真的是的耶,难道说那个俊美的道人就是传说中的玉清一脉的掌教,昆山道君吗?”
    “和昆山道君打在一起,不分上下的那个道人,到底是谁呀?居然这么厉害?”
    “好像叫什么恒宇,昆山道君就是这么叫的。”
    “恒宇,难道是那个恒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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