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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我在男主家里吃软饭-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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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烈尥了个蹶子,说:“不行,不能原谅你,你怎么能这么对我,太欺负人了!”
沈桐:“可是,是你先闹的,我还以为又遇到坏人了,没拿凳子砸你就算手下留情了。而且你给我手都捏青了,你看看,你看一下。”
苏烈:“我不看,也不听你讲道理,不听不听!”
“……”沈桐犯愁了,女朋友生气该怎么哄?在线等,非常急……
不对,这是孩子,不是女朋友!于是他往对方肩膀上搥了一下:“傻里傻气的!行吧,那你说怎么才能原谅我?你尽管说,只要我能做到。”
“当真?”苏烈立马回头,眼里闪着希冀的光。
沈桐笑着说:“当真!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好!这可是你亲口答应的!”苏烈激动了,他想说你只要跟我谈恋爱就行!而且以后我任你捶任你打,你天天骑在我脖子上作威作福,天天骂、天天挠、天天逼我背单词都行!老苏家的产业什么的以后都归你!只要你跟我好!
苏烈真是喜欢沈桐喜欢到一定程度了,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有多疯狂,原来爱情来了时人是会变得这么盲目的。但也正是因为喜欢,他怕说出这些狂话会吓着沈桐,于是换了个委婉的方式:“这样吧,你再许我一个愿望,准我在任何时候拿出来兑换,行不行?”
沈桐:“愿望这东西太缥缈了,万一你要我杀人放火、作奸犯科呢?”
苏烈嗤笑:“我指望你做这些事还不如自己亲自动手。”
沈桐一想也是,于是爽快答应:“那行,只要你的愿望不违反我做人的原则,不违反社会道德,不危害公共利益,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那我答应。”
“……条件真多,”苏烈拿出手机说,“就这么定了,录视频为证。”
沈桐心说小孩儿还挺一板一眼的,不过看他这么高兴倒也觉得值得,于是端正坐好,两手扶膝,像录临终遗言似地拍下这段视频,金口玉言地承诺了一个缥缈的愿望。
对苏烈来说这可不是什么缥缈的愿望,他当即决定先使用一个,说:“那我现在就……”
“等等,”沈桐转过了弯儿,“你刚刚是不是说再许你一个愿望?什么叫再许一个?”
苏烈手机还没收起来呢,赶紧就打开了之前录的那个,说:“就知道你要耍赖!自己看,那天晚上我们打赌你输了,亲口答应要许我一个心愿的。”
沈桐一看,说那些话的还真是他自己。但小孩儿也太会乘人之危了,这是故意在他将睡未睡、迷迷糊糊的时候录的,跟引诱别人酒后犯罪有什么区别?他刚想反驳苏烈就瞪眼了:“怎么,一个大男人还想出尔反尔呢?别忘了那天晚上是谁救了你,我可是冒死把你藏进我房里的,救命之恩说忘就忘?”
“……我没忘,没说反悔,”沈桐无奈,低头盯着脚尖嘟哝,“那行吧,你攒着吧,都给你兑现就是了。”
苏烈立即喜上眉梢:“好嘞!我现在就兑一个!”
然而天不遂人意,话还没说完一群警察冲了进来。带头的一个队长出示了证件,问:“谁是沈桐?”
沈桐不明原由,回答道:“我是,怎么了?”
队长又向他出示了传唤通知书,说:“现在有一起案件需要你配合调查,请跟我们回去录一下口供。”
苏烈挡在沈桐面前:“什么案件,沈桐每天都跟我在一起,什么案件都跟他没关系,你们有没有证据就敢随便抓人?”
队长不理他,向几个队员使眼色,那几名队员立即做好了强行抓人的准备。苏烈火了,语气不善地说:“我警告你们,谁也不能随便动他,否则我不客气。”
沈桐立即呵斥:“苏烈别闹!警察是秉公办事,我跟他们走一趟就是了,录个口供而已。你乖乖回家等我,我很快就回去。”
见他抬脚要走,苏烈抓着手臂不放:“不行!要去我跟你一起去!”
队长冷着脸说:“行啊,那就一起带走!”
“苏烈!你闹什么闹,这又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沈桐拧着眉头把他往后推,又对那队长说,“不好意思,他还是个高中生,难免冲动。不过传唤通知书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要把他一起带走不合法吧。我会配合你们查案的,请不要为难他。”
苏烈怒目:“沈桐!你不许去!”
队长拿出了手铐,对苏烈说:“再抗拒执法的话,你们俩就都得拷走。”
沈桐挡在苏烈前面,见那队长油盐不进的也有点生气了,说道:“只是传唤,我现在还是有选择去与不去的自由的,你再威胁我的家人的话请恕我不能配合了。”
那队长平时凶狠惯了,当警察十几年,以这种方式震慑了不少犯罪分子,但眼下就有点失了分寸,对一个传唤对象确实不该威胁。他收了手铐说:“那谢谢你配合,走吧!”
苏烈像个孩子一样拉着沈桐的手:“崽,你别去……”
沈桐故作轻松地笑笑,宽慰道:“苏烈,我不会有事的,你回去以后安心睡一觉,明天我就能回家了。记住别把这件事告诉你妈妈,别让她担心。”
见沈桐被带走,苏烈心急如焚。但他知道凭他一个人跟一群带枪的警察对着干没有任何好处,还可能会连累沈桐受伤。左右沈桐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的事,去录完口供应该就会被放回来。
想到这里苏烈赶紧给周明翰打电话,喊他帮忙。此时苏烈万分恼恨,恨自己为什么要比沈桐晚生五年,为什么他现在才只是个高中生,没人脉,没关系,没势力,在沈桐最无助的时候也没能力保护他。
第51章 传唤羁押
沈桐从来没有被公安机关传唤过,在警车上时他翻开手机想看看原著有没有写到这段,结果刚掏出来就被没收了。那队长说他们有权利代为保管嫌疑人的物品,直到嫌疑人从公安局里出去。
沈桐问:“到底是什么案件?”
队长没说,直接把人带进了审讯室,说待会儿就知道了。
来审讯和做笔录的是一男一女两名警员,基本信息都登记清楚之后,男警员问他今天下午五点半到七点期间在哪里做什么。
沈桐一一交代:“我最近一直都是固定模式,六点之前在给孩子辅导功课,今天要上夜班,六点钟出门往上班的酒吧赶,因为堵车就迟到了一会儿,七点钟才到地方。”
“也就是说六点到七点之间你一直在路上?这段时间有没有人能为你作证?”
沈桐:“没有,我自己开的车。但是查一下道路监控应该可以查得到。”
“你认不认识一个名叫陈芷伊的女大学生?”
沈桐:“陈芷伊?案件跟她有关?”
“直接说认识还是不认识。”
沈桐:“认识,前几天的上午还在军区总医院碰见过。”
“嗯,你们在军区总医院碰面时发生了不愉快,她误会你拉开了她的肩带,你就污蔑她敲诈勒索,对吗?”
“……是有一点不愉快,但是不是污蔑还有待商榷吧。”沈桐有点方,陈芷伊竟然会因为这么点小事就报警?还是隔了好几天?就算场面难看也不至于兴师动众夹枪带棒地抓人吧,除非她爸是公安局长。
警员又问:“今天傍晚六点半左右,陈芷伊在青年路附近等朋友,被人拖进车里实施了强|奸抢劫,这件事跟你有没有关系?”
沈桐大吃一惊:“强|奸抢劫?!”
“对,受害人目前正在医院里取样化验,对你的检测申请正在审批,等到审批下来你还要配合一下。”
这时候外面的警员递进来一个透明自封袋,里面装着一颗纽扣。
问讯警员看了沈桐一眼,说:“受害者在挣扎的过程中扯掉了罪犯的一颗纽扣,我瞧着跟你衬衣上缺失的第一颗纽扣是一模一样的啊,你怎么解释?”
沈桐低头一看,自己的衬衫领口还真缺了一颗扣子,但他很快就镇定下来,解释道:“如果陈芷伊说这是她被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扯下来的,那我必须拆穿她在撒谎。我这颗扣子是之前她冤枉我非礼的时候被她扯掉的,由于平时都不扣到顶端所以也没注意到,从那天回来之后我就没再见过她,强|奸抢劫一事跟我没关系。”
“据受害者回忆,罪犯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提到了一句话,‘叫你再冤枉我’。她非常肯定,听到的就是你的声音。”
“不可能,”沈桐险些被逗乐了,无奈地说,“六点半到七点之间我都是在路上,等你们调来了监控录像就能证明我的清白。要么现在就可以采样检测,我接受。”
身正不怕影子斜,沈桐能耐得住煎熬,他坚信七八个小时之后就能从这里出去。但警察局需要按程序走,审批不下来警员也不会擅自带他去医院检测,他只能等着。
接着又被问讯了不少问题,沈桐问心无愧,坦然作答。笔录结束,沈桐问警员:“按照规定,八小时之内不能证明我有罪的话就要放我回去,对吗?”
警员看了他一眼,说:“谁告诉你的?至少二十四小时,如果线索明了的话还可以申请延长到七十二小时。”
“这么久?”沈桐心说真晦气,这本书里的法律比较严苛啊,他还答应了苏烈明天上午就回家去的呢,小孩儿一觉醒来见不着人还不得急疯了。
殊不知此时的苏烈已经急疯了,他在家里坐立难安,等消息等得心力交瘁,恨不能直接长双翅膀飞过去,把他的崽从公安局那种鬼地方抢出去。他给周明翰打第八遍电话时终于把对方的耐心给磨完了,周明翰揉着太阳穴说:“你能不能消停会儿?这才过去两个小时,人家去打听消息也得赶得到吧。”
苏烈理直气壮地反驳:“两个小时还赶不到,他家住那么远吗?你家那么有钱就不能给他在警察局旁边买一套房子啊!”
周明翰:“我就算现在给他买也不能叫他立即住进去吧,你都成年了,得讲道理!”
“我跟自家人讲什么道理!”苏烈气哼哼的,“你到底是找谁去打听的,靠谱不靠谱,能不能当场把人给救出来?”
周明翰:“你安东哥亲自去的,尽管放心,公安局他熟悉得很。但是按照法律程序走的话传唤问讯嫌疑人得满二十四小时才有可能释放,你别老催,能办的肯定都给你办。”
苏烈对着手机吼:“二十四小时?那太久了!那可不是别人,那是你未来小姨父啊,他在里面受苦受难二十四小时你能放心?我反正忍不了,我自己去找他!”
“阿烈!”周明翰的好脾气硬是被他磨光了,“你给我老实点儿!待在家里哪儿都不许去!沈桐没有做过的事警察自然冤枉不了他,他自己也未必这么着急,轮得到你急成这样?”
“我当然急!我……”苏烈差点脱口而出“我是这世界上最在意他的一个人”,但现在还不是时候,这种话应该让他的崽第一个听到,说给别人听算怎么回事。
他颓唐地仰躺在床上,两眼无神地望着天花板,说:“表哥,他是我妈心尖儿上的肉,我受委屈行,他受,不行。表哥你最好了,你想办法把他弄出来,我替我妈感激你!”
周明翰松了口气:“我知道,你放心吧,交警大队那边的道路监控已经托人去查了,目击者也正在寻找,但这种私底下的调查不能让公安部门知道,否则对沈桐有害无利。所以你得沉住气,别在这当口给大家添麻烦。”
“嗯,我知道了。”苏烈挂断电话,默默把头蒙进了空调被里。
这是崽在他床上睡时盖过的薄被子,似乎还留着崽的气味。崽好像比较怕冷,公安局里能给他准备空调被吗?就算有,那也是好多人用过的,都不知道有没有病菌留在上面,怎么能配得上给他的崽盖。
二十四小时,得受多少苦啊……
苏烈越想越难受,想得鼻子一酸,差点就掉眼泪了。
“靠!我去给他送被子!”苏烈爬起来就要行动,但裹好了被子之后又想起了周明翰的叮嘱,怕自己鲁莽再给他家崽造成负面影响。他在家里踱来踱去拿不定主意,于是再次拨通周明翰的电话,可怜巴巴地问:“我不捣乱,我就只去给他送条被子可以吗?他怕冷!”
“……”周明翰泄气,“你送吧,一切按照人家的规矩来,不要惹是生非就行。”
“知道了,我不会的!”苏烈得了特赦令似的,抱着被子就往外跑,顺着楼梯的栏杆直接滑到了一楼。已经到了门外他又窜了回来,把桌上赵阿姨烧好的饭菜装进保鲜盒,耐着性子用微波炉全部热了一遍,又从冰箱里拿了瓶水一并带上了。
他的崽还没来得及吃晚饭,他记得清清楚楚。
到了公安局,值班民警不让他进,苏烈说自己只是给沈桐送点儿吃的盖的,保证送进去就出来。民警仍然不让进,还说东西也不可以送,里面吃的盖的都有,不需要家属来送。
苏烈很生气,生气,还拿他们没办法。
低声下气说了半天好话也没能成功,苏烈的暴脾气被压成了一块铁饼,掷出去就能要人命。但他不敢造次,他的崽现在被控制在这群人的手里呢,他除了软磨硬泡一点办法都没有。
最后值班民警被他磨烦了,同意帮他问一下。苏烈激动得直想对着公安局的牌匾磕头,眼巴巴地往里面的问讯室方向瞧,想着哪怕能瞧见他家崽的一个剪影也好。但,什么都瞧不见。
很快,值班民警出来了,告诉他一个坏消息——沈桐已经被移送到了看守所,家属可以回去请代理律师了。
犹如一个晴天霹雳,苏烈被闪了腰。
这边刚出公安局的大门,苏烈就接到了周明翰的电话,对方也得到了沈桐被移送看守所的消息,说是有了新的证据,而且道路监控上只能查看到沈桐的车辆确实在相应时间段被堵在路上,却没能拍下沈桐本人的正脸,不能证明开车的人是他。
苏烈爆发了:“怎么就不能证明是他,我能证明是他!他给我补习之后饭都没来得及吃就开车出门了,下班高峰期堵在路上不是很正常吗,那些人都是傻子吗?”
周明翰:“你说的这些没有用,你只能证明他是六点钟出门,不能证明出门之后他去了哪里。而且受害人提供了沈桐衬衫领口的纽扣作为证据,还指认他和罪犯的声音一模一样,移送看守所也是正常程序。”
苏烈:“我不管什么正常不正常的程序,沈桐是被冤枉的!被移送看守所要关多久,十五天吗?”
周明翰:“不一定,一般情况下移送看守所的都是因为案情基本确定了,犯罪嫌疑人需要被羁押待判。现在各方证据都指向小姨父,他也不能提供自己的不在场证明,医院的化验检测结果是最后一步了,剩下的就只能听从法院的判决。”
“你这是什么意思?”苏烈吼,“我告诉你,沈桐他不是那样的人,化验结果一定会证明他是无辜的,没有什么不一定,他绝对不会被判刑!”
周明翰:“我知道沈桐不是那样的人,我只是说按照法律规定会怎么样,又没有说他一定会被逮捕判刑。你安东哥已经去请律师了,请最好的律师,三天之内不把人捞出来我就陪你一起去烧看守所,行了吧?”
苏烈:“行!这可是你说的!”
苏烈这边撂下了电话,好不容易才安静下来,认认真真思考了整件事的前因后果。从他刚知道沈桐是因为陈芷伊被带走之后就明白了,这压根儿就是一个套,从陈芷伊出现在军区医院开始,到她被强|奸抢劫,是个连环套。
在六月之前他还不认识沈桐,沈桐有什么朋友、死对头他不清楚,至少在搬进来之后没树什么敌人,也就因为蒋兰兰那点破事闹腾过。但蒋兰兰没有那个胆子,上次的绑架事件弄得那么丑,她自己都吓个半死,更兼不认识什么陈芷伊,应该不是她做的。
苏烈思来想去没有目标,只隐隐觉得警方动作太急了,既然化验结果还没出来,怎么就急吼吼地移送到看守所了?是陈芷伊家在捣鬼,还是背后设计这个圈套的人在捣鬼?
或者,都有。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开坑,现代幻想,古穿今,奇幻,《怙噩之人不可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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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接崽回家
话说得轻松,但要苏烈等三天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他还不如自己去替了沈桐。
等待的第一天,苏烈的心情就经历了大起大落。先是得到消息说沈桐的化验结果出来了,证实和强|奸犯不是同一个人。苏烈高兴得能飞起来,问周明翰什么时候能去接沈桐。周明翰告诉他先别急,律师已经向检察院提交了各种申请,估计几个小时之后就能把人接回家了。
然而还没高兴多久,苏烈就挨了迎头一棍。律师那边传来消息说受害者坚持认为是沈桐对他怀恨在心才要报复,就算不是沈桐自己动的手也是他找人做的,她确确实实在现场听到了沈桐的声音,还从指甲里抠出了罪犯衣服的纤维。如此一来又要对纤维进行检测,检测对比之后才能决定放不放人。
苏烈又对着周明翰吼,说那女的根本就是信口开河,先前还说是在被强|奸的时候扯掉的沈桐的纽扣,现在证实了强|奸她的不是沈桐,很明显是她撒谎了,警方也不管?周明翰说你对我吼也没用,现在期限没满,警方有权力在找到新证据的时候继续审查,并继续羁押嫌疑人。
没办法,苏烈继续含恨等。
第二天,苏烈跑到了龙墅地产,睁着熬得干巴巴的眼睛问周明翰化验结果出来了没有,还强调今天已经是第二天,距离他的说的三天期限只剩一天了。
周明翰根本不愿意见他,确切地说是不敢见,苏烈现在整个人的气场都变得特别阴鸷,浑身笼罩着黑气,走路都自带阴风。周明翰觉得自己从开始接管龙墅之后都没有过这么大的压力,偏因为沈桐的事情被闹得鸡犬不宁,夜里都睡不好觉。
他告诉苏烈,受害者那边今天一早又呈了新东西,说是在自己的衣服上找到了罪犯落下的一根头发丝,又哭又闹地要求警方送去化验。内部消息,说警方认为证据的来源并不可信,但后来还是送去检测了。那边必然是托了关系,省公安厅有上级领导直接下达命令彻查。
苏烈快要崩溃了,他恨得牙痒痒,恨当时陈芷伊污蔑沈桐非礼她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一拳打晕她,打得她脑震荡,再也不敢招惹沈桐了才好。但他又恨自己只会打人,到了这种时候拳头根本没有用武之地,他再有力气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周明翰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眺望外景,繁华的街道上随处可见龙墅地产的建设,十步就是一个龙墅的广告,每当他这样眺望时心里想的都是守业的艰辛和有所成就的自豪感,今天却不一样,是被这表弟给逼到墙角逃避视线的。他从玻璃倒影中看见苏烈耷拉着脑袋,在向他询问为什么对方能托关系,我们这边不托关系。
周明翰叹气,告诉他关系可以托,可以用不正当手段直接把沈桐捞出来,但那对沈桐来说并不是好事。对方如果不查出个真相来,以后还是会对沈桐怀恨在心,难说不会另找机会陷害沈桐。不仅如此,旁人也会对他指指点点,暗地里都会认为沈桐就是那样的人,就是做了那样的事,否则不会想方设法避过这套法律程序。
苏烈算是明白了,周明翰就算托关系,也只会招呼看守所的人不要为难沈桐,各方面照顾着就到头了。这事情必须从根源上解决,得让证据去证实沈桐无罪,得由对方亲口承认自己提供的线索掺了假才行。
第三天,苏毓回家了,待了好一会儿都没看见沈桐,就抓着苏烈问个没完。苏烈这人从来不屑于撒谎,一开始支支吾吾含糊其辞,被问急了就说沈桐去医院看望他妈了。苏毓一想,好歹沈桐的妈也是她婆婆,于情于理她都该去探望,于是苏烈又开始苦口婆心劝她别去。
苏毓了解自己的儿子,知道他这副鬼模样肯定是沈桐出了什么事了,三问五问问不出来就要拿老虎钳子卸他的牙。屈于淫威之下,苏烈没能瞒得住,一五一十就交代了沈桐这几天遇到的事情。
苏毓听完差点一掌把茶几拍碎,揪着她亲儿子的衣领骂小王八蛋,这么大的事竟然也敢瞒着,简直没把她这个当家主母放在眼里。苏烈也冤枉,但一想到沈桐还在看守所里受苦受罪他就难受,又自责没有办法护着他,能为他背背黑锅似乎也是一种补偿。
最后苏毓走了,开着她的跑车一路飙驰,直接杀到了陈芷伊的家门口。
第四天一早律师那边就传来消息,说受害人承认了自己说谎,她并没有在案发现场听到沈桐的声音,一切都是紧张害怕导致的错觉。同时,对她指甲里的衣物纤维的化验结果也出来了,和沈桐当时穿的衣服纤维并不一致,那根头发丝DNA检测相似度也未达到标准,被认定不属于沈桐。
最让苏烈意外的是出现了一个不在场人证——卢羽勋。他不知道是从哪里得到沈桐被羁押的消息的,竟然主动去公安局为沈桐作不在场证明,说案发当天他曾在六点半左右见过沈桐,看见他的车在路上堵了很久。
所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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