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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分分钟让你跪下唱征服-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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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阿特图恩小城不一样,维斯安娜城作为一郡主城,城墙更加雄伟壮观,入城的检查也更严苛仔细。这里说的“严苛仔细”并不是指把守城门的侍卫有多么尽心尽责,而是指入城需要交纳的东西更加多。
  在阿特图恩,想要进城只需要给侍卫几个银币当做辛苦费就可以了。可是在维斯安娜,几个银币显然是不够的。诺阿冷眼瞧着,发现前面排队进城的人有的甚至给了一个钱袋,口子开得挺大,露出里面金光闪闪的金币来。
  诺阿是有些烦这种事情的,而且对他来说,钱是用来养小狮子的,他宁愿给小狮子买一麻袋的鲜花给小狮子扯着玩,也不愿意把这些钱用来贿赂守城门的侍卫。
  于是,在收了好些“聪明人”奉上的“辛苦费”之后,守门的侍卫们就碰上了一个不懂变通不经世事的傻小子。
  傻小子诺阿:。。。。。。其实我什么都懂。

第9章 。8

  利安德尔是维斯安娜城的侍卫,因为家里有点关系,谋了一个守城门的肥缺。
  守城门可真是一个肥缺,进城的人都会给他们一些辛苦费,这几乎都是约定俗成的了,利安德尔每天拿辛苦费就可以拿到手软,再加上城主开出的月钱,小日子过得十分舒坦。
  可是今天。。。。。。
  利安德尔看着眼前那个无论他怎么暗示都一脸懵懂的无知青少年,心里气得不行。
  怎么长得这么好看,脑子却这般不中用呢!
  他看着后面那群拿着钱币准备进城的人,在心里安抚了自己好一会儿。
  不生气不生气,为了这么个傻小子耽误了后面的人【钱】完全不值当,不如就先把他放进去。。。。。。
  而且这傻小子看着也没什么钱,衣服都洗得发白,一定榨不出什么钱来。
  利安德尔成功的说服了自己,把诺阿放进了维斯安娜城。
  原以为他和这个傻小子大概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了,毕竟维斯安娜城很大。不过让利安德尔感到十分意外的是,他居然在霍莫夫人的成衣店里见到了那个傻小子。
  霍莫夫人是维斯安娜城里针线功夫最好的裁缝,做的衣服针脚细密,绣纹精致,样式也好看。因此,霍莫夫人的成衣店生意一直很火热,衣服的价钱也比别的成衣店要高一些。
  这么说吧,就连利安德尔都只在过节的时候会去霍莫夫人的成衣店买一套衣服,特别宝贝,穿完了就收起来等着下次有什么大场合穿。
  可是那个看起来穷酸的家伙怎么会到霍莫夫人的成衣店去?
  利安德尔心里觉得奇怪,他倒是没觉得诺阿知道霍莫夫人的衣服好,只以为诺阿是随意进去的——也许是利安德尔打心眼里不想面对“那个被他放过的穷酸小子实际上很有钱”这种设定。
  然后,他就看到那个穷小子看中了一块银线细细密密地绣了整个大陆的丝缕虫线布,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就拿出一大袋金币买了下来。这还不算,那“穷小子”居然拿着布低头看着怀里的那只不知道是狮子还是狗的小家伙,声音特别温柔的说道:“别不开心了,给你扯线玩,嗯?”
  扯!线!玩!
  显而易见,他今日走眼了,这哪里是没什么钱的穷小子啊,分明是人傻钱多的大肥羊!
  一想到自己错过了这么一只大肥羊,利安德尔就感到深深的懊悔。
  利安德尔觉得自己领悟了一个人生的大道理。
  以貌取人是不对的,是不可取的,是应该避免的!
  不知道是处于什么心理,利安德尔暗搓搓的跟在了诺阿后头。
  只听得那傻小子一路上都在逗弄着怀里的小家伙,仿佛有说不完的话似的,利安德尔怎么听着,怎么觉得古怪。
  这哪里是在跟契约兽或者宠物说话呢?这股子亲昵劲儿,简直了!
  虽然那不知道是狗还是别的东西的小家伙瞧着灵气十足,但到底也只是个动物啊!
  利安德尔心里暗自琢磨着,这青年是不是脑袋有点不大正常?如果是这样的话,自己去向他“借”点钱,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就在这个时候,他看中的待宰肥羊却被旁人发现了。
  那些年轻人维斯安娜城里有名的小混混,个个都是斗士,混混头头等级最高,都到高级斗士了。按说这样的“小团体”去佣兵工会接些任务做也能过得不错,但是这些年轻人不愿意去做任务,嫌累。
  这群游手好闲的年轻人渐渐成了小混混,刚开始还只是要几个银币,到了如今,作风已经变得十分狠辣,务必要让被打劫的家伙身上一个铜币都不剩。
  当诺阿被小混混们团团围住的时候,利安德尔已经准备要跑路了。
  虽然说吧,他的实力不弱,但面对那十几个实力不俗的年轻小伙儿,利安德尔心里还是有些发憷。而且这条巷子实在太偏僻了,利安德尔有点害怕到时候那群小混混把他一块儿打劫了、最后再来个杀人灭口什么的。。。。。。
  脑洞一直很大的利安德尔已经分分钟脑补了血淋淋的未来。
  不不不像他这种前途一片大好的年轻人怎么可以英年早逝呢!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听见了那个傻小子的声音。
  “啊,期待好久了。”
  平平淡淡的,冷冷清清的,但是仔细听可以听出其中的。。。。。。惊喜?
  他到底在惊喜个啥?!
  利安德尔很想知道,好奇得心里发痒,往后撤的脚又给停住了。
  看完就好,看完就走,立刻,马上,再也不会多留半秒钟——
  他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
  然后,利安德尔小心翼翼地把脑袋往外探出一点点,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面前的一切。虽然隔得比较远,但利安德尔的视力相当不错,因此得以清楚的看见——
  哦我的天呐我居然看见了那个傻小子在吊打小混混集团!这一定不是真的!
  继“那个穷小子原来是个大款”之后,利安德尔又被“那只大肥羊原来是匹恶狼”这个大反转给糊了一脸。
  只见恶狼大款在把小混混集团打得半死不残之后,蹲下身仔仔细细地在小混混身上摸索来摸索去的,掏出了一个个钱袋子,连缝在衣服内衬里的小口袋都不放过,从里面又拿出好些宝石珍珠来!
  拜那双锐利的眼睛所赐,利安德尔清楚得看见小混混们眼中已经盛满了泪水。
  他深有同感,如果自己被人打残之后再把钱袋子和小金库都拿走。。。。。。
  他一定也会哭的!
  顿时,诺阿在利安德尔眼里就变成了一个超级大恶棍。就说为什么这家伙一点也不在乎钱呢,都是这么来的哪里会懂得珍惜啊!
  在兀自庆幸着“还好自己下手晚了一步”的利安德尔,默默地往后退去——
  “嗷呜——”
  他听到一个嫩生生的狮子吼,还没来得及多想“原来那家伙怀里抱着的是一只小狮子”,就看见超级大恶棍已经转过身来了。
  迎着那双银灰色的眼睛,利安德尔都快要哭出来了。
  为什么!
  为!什!么!
  就在我快要逃走的时候突然发现了我!
  不不不都是那只狮子——话说回来超级大恶棍这么宝贝那只狮子该不会就是因为那只狮子总是帮他抓住漏网之鱼吧?
  利安德尔看着诺阿和李靖宁的眼神像是在看一对狼狈为奸的坏蛋,充满了控诉。
  诺阿认出了利安德尔,有些讶异地挑了挑眉:“这不是侍卫先生吗?这么巧,您也在这里啊。。。。。。”
  他朝着利安德尔走去,李靖宁抓着从霍莫夫人的成衣店买的丝缕虫线布,问道:“你想把他一起抢了吗?”
  “嗯,侍卫先生身边一定很有钱,刚刚就收了好几个钱袋子呢!”诺阿是在回答李靖宁的话,可利安德尔不知道啊,他听了这话,只以为诺阿是在向他暗示把钱袋子叫出来。
  虽然有些心疼今天的辛苦费就要全部给别人了,但比起连小金库都被搜刮。。。。。。
  利安德尔很快做出了选择,把收来的钱袋子全部拿了出来,放在跟前,特别心疼得看了好长时间,然后才小心翼翼地朝诺阿看去:“我,那个,我可以走了吗?”
  本以为能够得到肯定的回答——毕竟他这么知情识趣,也没昧下一个两个——可没想到的是,对方却没有就这样放过他。
  “嗯?居然这么主动。。。。。。”诺阿把那一堆堆成一个小小山坡的钱袋子收进了储物戒里,然后虽然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神却十分热烈的朝利安德尔看去,“再来一些吧,不用担心我拿不了。”像是担心利安德尔听不明白似的,他又补充了一句。“反正我有储物戒。”
  嘤嘤嘤果然是超级大恶棍!
  利安德尔在心里咬着小手绢,不甘不愿的将手伸进衣服里,拿出一颗拇指大的珍珠来。
  诺阿从善如流地接了过去放进储物戒,然后继续看着他。
  两人就这么大眼瞪小眼的看了好一会儿,利安德尔面色忐忑地又拿出一个东西来,这次是一根精致小巧的手杖——天知道他是怎么藏进衣服里去的。
  诺阿拿到手上之后稍微看了看,直接塞给了李靖宁,又转过头去,和利安德尔对视着——
  什么?难道还不够?!
  利安德尔大惊失色,没想到这个大恶棍居然贪婪至此!
  他脑中天人交战,对“失去财宝”的害怕和对“被大恶棍打残”的害怕不断交织着,最终,对失去财宝的害怕占了上风,利安德尔心里一狠,转过身大步往回跑去。
  他跑得很快,用上了吃奶的力气,风在耳边呼啸而过,刮得人生疼。为了不浪费时间,他根本不敢回头看,只一个劲儿的自己跑着,一边跑还一边对着不知道是什么神祈祷,那个大恶棍可千万不要追上他才好!
  “跑的真快。”诺阿并没有追上去,实际上他要是想留下利安德尔简直太容易不过了,毕竟他是一个圣魔导师。
  “因为你看起来太可怕了吧。”李靖宁用爪子握着手杖随意挥了挥,“该去吃饭了。”
  诺阿应了一声,抱着李靖宁朝着维斯安娜城餐馆聚集的那条街走去。

第9章 。9

  诺阿原本是打算带着李靖宁出来走走,顺便和那个不知道是谁的情敌分开来,不多时就回去。不过自从离开奥莱利森林以后,他和李靖宁去了很多地方,经历了很多事,诺阿已经改变了想法,反而想继续走下去。
  他想和小狮子一起走到大陆的最北边,看海,看沙漠,看各种被赋予传说的地方。
  他想和小狮子一起经历更多的事情,幸运的,狼狈的,美好的,不堪的。
  于是,这个“出门游历”的旅程就这样被拉长了。
  李靖宁对于这些事情不怎么在意,应该说,只要是和老三在一起,在奥莱利森林还是在别的地方,对他而言都不重要。
  当身体传来种种陌生而奇怪的感觉的时候,他和诺阿正住在某个小镇里的小酒馆中。
  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去,待在房间里都听不到什么声音,似乎一个小时前酒馆里还热闹得不行,如今那些人也都回去了。
  先是骨头感觉到痒,像是有细小的蚁虫在不断噬咬着一般。
  接着是身上的肌肉,有一种随时会爆炸的错觉。
  最后到了皮毛上。
  像是要崩裂。
  李靖宁本能地觉得不对劲,倒不是身体上的疼痛让他觉得难以忍受,只不过这种感觉的确是前所未有。
  不知道怎么的,他虽然有些恍恍惚惚、却突然之间清楚的意识到,莱尔的身体似乎十八岁了。
  会出现这种情况。。。。。。难道是成年了?
  不过雪域白狮不是五十岁才成年吗?怎么。。。。。。
  跟着后世的成年时间变得一样了?
  久违的违和感又冒了上来。
  李靖宁眯着眼看着诺阿,说不上来自己如今是什么想法,也许是因为他此时的心思比较复杂。李靖宁虽然能够忍受身体传来的那种仿佛被拆分重组的痛苦,不过这种过于激烈的感觉还是让他的大脑反应变慢了一些。
  “宁宁,怎么了吗?”诺阿正躺在床上准备睡觉,就看见小狮子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他刚开始觉得高兴,毕竟宁宁难得这么关注自己——但是很快,他就发现了不对劲。
  这几年下来小狮子的身子并没有长大多少,还是小小的一团。如今这雪白的小团子整个都蜷缩在了一起,身上的软毛因为身体的颤抖也微微发颤。
  诺阿的神色变得严肃起来,他站起身将李靖宁抱进怀里,一下一下地摸着他的脊背,温柔得不得了:“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的确是十分体贴。
  李靖宁不知怎么,难得有一种想要撒撒娇的*,整个狮子都埋进了爱人怀里。
  当身体相贴触的时候,刚刚还算微弱的颤抖就变得很明显了。
  诺阿心里着急,可却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也没有办法,只能一边顺毛一边安抚对方。那一刻,他觉得自己有点儿没用。
  如果能够像师傅一样博学就好了,那样说不定能明白宁宁现在怎么了,说不定能够让宁宁不那么难受。
  李靖宁感受到诺阿这般小心翼翼又自我懊悔的心情,倒是忍不住想笑。
  老三啊。。。。。。
  赵榛对他一直是很好的。
  除却最开始那会儿,那时候赵榛刚被他救下,刚能睁开眼就用一双狼一样的眼睛冷冷地盯着他看,似乎还想问些什么。不过,还没等他说出什么话来又晕了过去,显然是在逞强。
  接下来的日子,大概是他们相处至今、唯一一段李靖宁对赵榛更照顾的时间。
  当然,大部分原因是赵榛还躺在床上无法动弹,李靖宁又对他兴趣正浓,不愿意他就这么死了。而且尽管如此,李靖宁对赵榛也不算好。
  每天把自己的饭菜分一半给赵榛——李靖宁的食量不大,平日吃不完的都倒掉了,如今不过是把要扔掉的那些吃不完的饭菜给了赵榛。
  晚上拿一盆水给他擦身子——并不是李靖宁给赵榛擦,而是准备好毛巾和水让赵榛自己擦。赵榛倒也硬气,动作间伤口出血了也哼都不哼一声。
  那个时候李靖宁对赵榛大概没怎么放在心上,他可以每日一大早起来收集朝露、只为了让李师师能够喝到晨露泡的茶展颜一笑,却不会因为路边偶然见到的那棵草药对伤口愈合有益处、俯下身摘回去带给赵榛。不是不认识,只是根本没想着赵榛罢了。
  到了后来,相处得久了,他对赵榛也变得在意了一些。那时候他年纪还小,跟着母亲去了道观,平时都住在山上。这是一个女观,道观里都是些四五六十的女道士,根本没有可以一起玩耍的同龄人。
  而赵榛,虽然看起来比他大了一些,身上顶着一个略有些尴尬的身份,不过到底还能算个玩伴。等到两人渐渐熟悉以后,赵榛还处于半黑户状态被李靖宁藏在房中,李靖宁担心他会觉得闷,倒也会时不时的去摘一些小东西带回来给他看。
  譬如什么小花小草啦,或是些小虫子,不拘是爬的还是飞的,都有。有一次李靖宁还抓到了一只小鸟回来,长得挺可爱,不过被李靖宁带回来的时候已经半死不活的。倒不是李靖宁刚好救了它,小鸟身上的伤都是李靖宁为了抓鸟造的。
  那时候赵榛的态度也变得温和了许多,虽然还不怎么喜欢讲话,却常常冲着他笑。
  在当时的李靖宁看来,那笑容有点蠢,也有点俊。
  之后他们就越来越熟了,关系也越来越好,李靖宁都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赵榛能够下地走路了,然后他们的关系就掉了个个儿似的,变成赵榛来照顾他了。那可不比李靖宁,赵榛可真是体贴得不得了,明明也只是个半大少年,却面面俱到。有一天晚上,因着初秋的缘故有些冷,李靖宁却还没置换厚被子,还是赵榛半夜起来给他加的被子。
  再之后——
  或许是因为李靖宁那时候刚好是慕少艾的年纪,赵榛又温柔体贴得不像样——也有可能是因为当时李靖宁身边只有这么一个同龄的,李师师也没记得要给他张罗什么娶妻的事情——总之,他们就这么在一起了。
  李靖宁都快忘记他们是怎么在一起了,只记得那晚月色正好,照得赵榛那双深琥珀色的眸子也变得浅了些,跟盛了星光似的,让人看了忍不住呼吸一滞。
  在一起之后的确过了一段称得上美好的时光,然而在那个时候,这种平淡而幸福的生活,注定是无法长久的。
  大宋啊。。。。。。
  朝廷就跟被狼追赶的绵羊似的,狼狈不堪的逃亡南边,京都从汴梁变成了临安,国土一步步缩小的同时,金国一点一点壮大起来。
  被金国吞并的土地上的宋人,是最劣等的人,比不过蒙古人,比不过西夏人,连大理人都比不上。
  道观所在的山头已经成了金国的山,道观也。。。。。。成了金国的观。
  往后的日子就跟蒙了一层雾似的,模糊而茫然,让人仿佛在噩梦中一般,难以相信这是现实。
  因为实在太荒谬了,一切都太突然了。
  李靖宁还记得金兵进山时道观里刺眼的红,整片整片的,透着血腥味,把观里的青石板路都然成了暗红色。
  他还记得母亲嘴里喊着“官人”拿金钗刺入咽喉的决绝,然而他却始终不清楚母亲喊的到底是谁。
  他还记得自己是怎样拿着钝得让人忍不住发笑的法剑冲出去想要跟金兵拼命。
  他还来不及束起发冠,就成为了刀下亡魂。
  数以万计的宋人中的一个。
  等到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只能看见赵榛用一双猩红色的眼睛看着他,一动也不动的。
  在发现赵榛头发眼睛都变成红色的时候,李靖宁其实是很惊讶的。那时候的他,还只是在年幼时与繁华的汴京街头见过红头发的人,似乎是从西边来的,比西夏还要西的地方。
  然而赵榛蓦然爆发的情绪让他来不及多想——譬如赵榛怎么变成了这样,譬如他明明是死了的,诸如此类。
  从来都是冷着一张脸从容又镇定的赵榛,头一回出现又哭又笑的疯癫模样。
  他说——“幸好你醒来了。”
  之后李靖宁渐渐明白过来,自己的确是死了,只不过在死后没有去地府,而是意外成为了一种叫做“血族”的东西。
  他的样子也有了些变化,眼睛的颜色浅了些,看着不怎么明显,不过头发变成了雪玫瑰色,一下子就能感觉到不同来。
  李靖宁醒来的时候宋朝已经灭亡了,出乎意料的是取代宋朝的并不是当年声势浩大的金国,而是蒙古。
  不过李靖宁已经没心情去顾忌这些了,终归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而且——血族也讲究避世。
  他便跟着赵榛一块儿静悄悄地过着自己的生活,也挺愉快。
  等到他和赵榛双双成为亲王阶之后,便一起住进了血族的十亲王堡,认识了其他的几个人——这些也没什么好说的,实际上十大亲王都是各过各的,也许有两三个因为生前的关系处得格外好些,不过对于李靖宁来说,他在十亲王堡的存在感其实不怎么高,也就和赵榛比较熟。
  嗯,是“很熟”。
  然后就是出现了教廷和血猎对血族宣战的事情,斐玖因为拾瀛的背叛被教廷设计杀了,柒耀气得不行拖着拾瀛去了梵蒂冈、把拾瀛铐在纯银十字架上晒了整整七天一边还灌圣水,终于把拾瀛弄死了。再之后,柒耀在去墓园祭拜斐玖的时候被伏击,最后跟敌人同归于尽了。
  李靖宁当时还在想着血族亲王真是要么不死、一死死一堆,结果赵榛就不见了。
  听说是被教廷弄到小千世界里去了。
  就这样,他也进入了小千世界,开始寻找赵榛——

第9章 。10

  不知怎么陷入回忆的李靖宁把这一千多年的事情都过了一遍之后,才重新回过神来。
  身体的疼痛已经消失了,也许是因为他刚刚回忆从前用的时间长了些。李靖宁刚想说些什么,就看见赵榛用一种十分热烈的眼神看着他。
  热烈得跟他们第一次上床的时候一样。
  “怎么?”李靖宁稍一挑眉,垂眸间偶然发现了一点端倪。
  原来,他如今已经变成了人身!
  这可真是意外之喜!
  原以为这个世界都要维持狮子的模样,谁想到却在十八岁的时候化形了。
  李靖宁摸了摸下巴,一边在思考着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一边想着好不容易变成人了是不是该跟赵榛来一发。
  “宁宁,你。。。。。。”
  诺阿立刻从储物戒里拿出一块薄毯子来,把李靖宁整个包住了。
  少年细嫩的肌肤白得晃人,银白色的软发间竖着两个圆圆的狮耳朵,背后还有一条长长的尾巴荡来荡去的。。。。。。
  赤衤果衤果的温香软玉在怀,又是自己喜欢了很久的人,诺阿一时没忍住有些心神恍惚。
  宁宁化形以后真好看——
  头上的耳朵和身后的尾巴也好可爱——
  天哪宁宁怎么可以这么萌真是受不了——
  李靖宁就算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自己身上没穿衣服、等到接触到薄毯子之后也能发现了,他倒是不怎么害羞,毕竟他已经是一个活了一千多年的老妖怪了,而且和赵榛做的次数大概都有一百万次了吧,可能还多一些,毕竟变成血族以后没事做整日整夜啪啪啪的。
  他看着诺阿青涩的样子,就有些想逗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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