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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养家之路-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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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玩笑,一个谎言,一个骗局。可是,王彦已经看过沈真的户口本了。他很清楚沈真的处境,不过是两个孩子相依为命而已。这样一对没钱没势还没有父母帮助的孩子,王彦不觉得他们能开这么大的一个玩笑。代笔这个可能性是绝对不会成立的,因为沈真根本就没有这个人脉势力。
    剔除了其他种种的可能,剩下的那个虽然难以置信,也是唯一的真相了。
    王彦不得不相信,这世间是真的存在天才的。半个小时后,王彦和沈真终于找到了属于编辑和作者之间的正常谈话节奏。他们之前一直缺乏有效交流,如今终于能面对面了,一时间有很多话要说。
    王彦喝多了水,中途去了一趟卫生间。
    从卫生间出来后,王彦拐到了茶楼的前台,借用他们的电话联系了自己的编辑部办公室。接电话的那位就是昨天接到沈真电话的小编辑。王彦压低了声音问:“你知道沈……小老师是个孩子吗?”
    小编辑说:“知道啊……当初陈姐在的时候,她就在办公室里提过,大家都觉得非常诧异呢。”
    王彦觉得自己的额头上已经冒出了黑线,问:“那你怎么不告诉我?”
    小编辑诧异地说:“咦,王老师您不知道吗?啊,我想起来了,去年那会儿,您好像出差了。我记得当时要出版一本现代国画作品选集,您那时接连出差去找大师约稿,确实有可能不知道这事。”
    陈编辑离岗后,沈真便由王彦负责了。但因为沈真实在是太省心了,王彦只要循着陈编辑的旧例每月接收沈真的稿子,然后按时给沈真寄样刊和稿费就可以了。因为一直没有出过意外,王彦就没有去翻当初的合同。再加上他看到沈真的字、画后,先入为主觉得沈真是大人,这印象就没有转变过。
    事实上,王彦是个非常有经验的编辑,他的感觉并没有出错。沈真年幼的皮囊中确实装着一个思想成熟的大人。王彦虽然看似弄错了沈真的年龄,但严格说起来,他其实并没有弄错过,他对得不能再对了。年龄三四十岁?有一点对。拥有一个孩子,《遇妖》是送给孩子的礼物?这个百分百对啊!
    《遇妖》可不就是沈真画给沈灵的么?虽然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赚钱。
    “你应该提醒一下我的……”王彦叹着气说。
    小编辑有些委屈:“我以为您早就知道了。”
    《遇妖》的作者是个孩子,这在去年的编辑室中是个大新闻,所有人都以为王彦已经知道了,偏偏接连出了半年差的王彦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个。更不巧的是,这时候的出版社员工入的是国家干部编制,去年出版社中换了新领导,新领导是由军官转业的。他的思想中还保留着部队里的那一套。新官上任三把火,他严禁编辑们在上班时聊八卦闲话。阴差阳错之下,王彦就一直没弄清楚沈真的年龄。
    王彦觉得好心塞。
    回到包厢,王彦和沈真聊完正事,就说起了闲话,问:“你们想在京城待多久?”
    沈真直言道:“应该会待到开学。我们在昌平那边租了个半月短期房,要到开学才会回Z省。”
    “就你们两个人一起住吗?这太不安全了。”王彦关心地说。
    沈真不以为意地笑了笑,说:“我一直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的。而且,我觉得一个拥有安全防范意识的孩子其实比一个不具备任何安全防范意识的大人要安全些。我们会照顾好自己的。”
    王彦哪能真的放心啊?他想了想,说:“我弟弟和我住在同一个小区里,他家里还有空房间,不如你们先住到他家里去吧,怎么样?”王彦身为长子要赡养父母,因此家里已经住得很满了,没法再安下两个人去。但是王彦弟弟家里还有一个书房,书房里铺张行军床,勉强还能住下去两个孩子。
    沈真赶紧摇头说:“不不,那样太麻烦了。我和弟弟真的能照顾自己。”他一点都不想住到别人家里去,那样很容易给别人造成麻烦。而且,沈真和王彦一家不熟,如果真去住了,大家都不自在。
    王彦很坚持,但沈真同样很坚持。
    最后,还是王彦先放弃,说:“那你们现在住哪里?我跟着你们去那里看看。”
    这倒是没有问题。离开茶楼后,沈真就把王彦带到了他们的租房。
    王彦仔细看了一下四周的环境,见周围的环境还算不错,这才放下一点心来了。
    回家的路上,王彦回想着这跌宕起伏的一天,心中感慨万千。不过,他倒是成功把小侄女塞给他的咪咪虾条给送出去了,这也能算得上是个好消息吧?哎,他要让小侄女奖励他一个爱的么么哒。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的合同问题……我特意请教了一位北京出版社的退休老员工(然而她虽年轻时是在编辑部工作,后来就转去财务部了),问她,当年作者投长期连载稿时需要签合同吗?她说(语气迟疑),应该不用吧。我很震惊地问,那万一作者拖稿子不给怎么办?她一脸认真地说,所以需要编辑催稿啊!催稿是一门学问。
    SO……文中的合同问题,我也不知道这么写对不对,求不要考据。怜爱一下我自己。_(:з」∠)_
    
    第四十八章
    
    沈真来京城最主要的原因,并不是为了找王彦编辑,这其实是顺带的。他要找的另有其人。
    在沈真的上一世,他有一位名为周文轩的好友。周文轩比沈真年长了好几岁,两人的职业也不尽相同,他们是因为“朋友的朋友”这一层关系才能互相认识的。按说,他们不会有什么共同语言,但不知为什么偏偏就能一见如故。后来两人都在同一座城市中发展,隔三差五总会约出来一起吃个饭。
    周文轩是港城人,因着家学渊源在出版在一块很有人脉。
    沈真上一世认识周文轩时,都已经工作好几年了,因此对于周文轩早年的一些事情了解得不是特别清楚。不过,因为他们时不时一起喝个酒泡个温泉什么的,互相插科打屁的日子也有不少,沈真倒是知道周文轩是在哪一年念的大学,还知道他刚升大一那年,学校强制性要求提前一个月到校军训。
    算算时间,这会儿周文轩应该刚考上大学,正好结束了为期一个月的军训,正等着开学。
    沈真就想碰碰运气,如果他能找到周文轩,能获得周文轩的帮助,这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了。但如果他找不到周文轩,那也只当是他们暂时还没有这个缘分。那沈真的稿子就会直接往出版社里投了。
    咳咳,《桃色女神》这种稿子不能交给王彦,只能往港城或者台岛的出版社里投。
    沈真在画某种不良漫画时,一直都是瞒着沈灵的。这次他想要带着稿子去找周文轩,当然也要瞒着沈灵。于是,沈真先在中午时把沈灵带到了一家正规的新华书店,然后约好了下午四点再来接他。
    沈灵当然知道沈真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他虽然有好奇心,但他并不想对着沈真寻根究底。
    呵呵,说不定哥哥在未来的某一天会自己露出马脚或者主动坦白了呢?
    沈灵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到了周文轩的学校,沈真顺着校门找到了大操场,看到有几个男生在打篮球。沈真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周文轩,但他手头关于周文轩的信息不少,首先他知道周文轩这个名字,又知道周文轩是哪届的,还知道周文轩的专业是新闻与传播。他多问了几个人,立刻就有热心人把他带去了寝室。
    周文轩正待在寝室里躺尸呢,就听见有人在门口喊道:“周文轩在吗?你弟弟找你。”
    周文轩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爬了起来,随口回了一句:“我怎么不知道周女士什么时候又给我生了个弟弟?”周文轩是独苗苗,虽有堂表兄弟,但那些堂表兄弟的年纪都比他大,他是最小的一个。
    沈真却有些激动,他一听这声音就知道是找对了!哈,没想到这样也能找到周文轩。
    “喏,这个不就是你弟弟吗?人家小孩子千辛万苦跑来找你,总不会是骗人的咯?你赶紧把你弟弟领走吧,我还要去打水,先撤了啊。”送沈真过来的男生轻轻地把沈真往周文轩的方向一推。
    周文轩穿好拖鞋,看了沈真一眼,心中立刻升起了一丝怀疑。
    沈真觉得自己很有必要解释一下:“那个……”他之所以自称是周文轩的弟弟,是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让人怀疑。否则,他一个陌生人来找周文轩,别人肯定要问一问原因吧?这一来二去就烦了。
    周文轩猛然一拍脑袋,抢着说:“行,我知道了!你什么都不用说了。”
    这反应有些出人意料啊。沈真懵逼了。
    周文轩竟然知道他是谁吗?莫非周文轩也是重生的?不会这么巧吧?沈真心中立刻冒出了诸多脑洞,堵都堵不住了。还是说,周文轩确实知道“沈真”这个人,即使他们之前都没有见过面?怪不得他们上一世能一见如故,难道他真的是周文轩的“故人”,周文轩才会刻意接近他并且搞好关系吗?
    有那么一刻,沈真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身世了。
    当然,沈真倒不是怀疑自己父母的身份,他确定自己是沈淑来和宋根荣亲生的。父系宋根荣那边也没有什么可以追究,他祖祖辈辈都是宋尾村的人,族谱可以一直往前追溯很多代。倒是母系沈淑来这边,沈真没有见过自己的外公外婆,但据说当初搞革命的时候,外公有个弟弟跟着国民党走了……
    这消息不知真假,但如果外公的弟弟真的存在,那现在也应该在台岛,而不是在港城啊……沈真心中的疑惑更大了。而且,如果周文轩真和传说中的小外公有关系,他上一世也没有必要瞒着自己。
    就在沈真脑洞大开的时候,周文轩已经穿好了衣服。他攥着沈真的手,拉着他走出了寝室。
    沈真的胳膊被攥得有些疼。他印象中,周文轩应该是个很绅士的人,怎么现在看上去有些粗鲁的样子啊?一时间,沈真也弄不清楚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了。也许这么贸然来找周文轩就是个错误吧。
    周文轩一直把沈真带到了大操场上。
    操场旁边有一排石阶可以坐。周文轩这才松开了沈真,然后认真地将沈真打量了一番。
    周文轩抱着胳膊,有些不耐烦地问:“说吧,你来找我有什么事情?你怎么不去找老头子?”
    “老头子?”沈真完全没有连上周文轩的脑电波。
    周文轩狠皱了下眉头:“就是我爸……”
    “我找你爸做什么?”沈真茫然地问。
    周文轩有些不耐烦地说:“我爸不就是你爸吗?你小子到底是怎么找到我学校里来的?”
    沈真赶紧说:“等等,我想你误会了……”
    “是你自己说的,你是我弟弟。”周文轩依然皱着眉头。他的父母已经离异。虽然离异吧,但他们见了面时又勉强还算是个朋友。所以周文轩对于眼前这个自以为的异母弟弟并没有太大的恶感。
    虽然,他也没有好感就是了。
    沈真哭笑不得地说:“你误会了。其实我和你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我之所以叫你哥哥,是因为我们两个的年龄差。如果我不和你同学说,我是来找我哥哥的,他们就不会给我带路。真的真的,我是个土生土长的Z省人,跟你八竿子打不着吧?”害得他差点把自己外公的小弟弟都给脑补出来了。
    原来不是老头子来大陆后生的便宜弟弟啊……周文轩有些尴尬地看着沈真。
    沈真无辜地回望着周文轩。
    只能说,两个脑洞都不小的人凑在一起……那化学反应实在是太美了。
    沈真又说:“那个……虽然你不认识我,但我从别人口里听说过你。我这里有些稿子,想要走出版,你可以帮我看看不?咳咳,稿子不是我画的,是我哥哥画的。他本人不方便,所以让我来了。”
    沈真故意说得语焉不详,因为他知道周文轩会自行脑补。
    据沈真所知,周文轩的外家是搞出版的,搞了有些年头了,手头的人脉资源一抓一大把。而周文轩的表姐也搞了一个新爱语出版社,这虽然是她自己搞起来的小事业,但背靠大树好乘凉,因此弄得有声有色。上一世,沈真曾听周文轩评价过新爱语:“就我表姐那个小出版社……我外公他们看不上,但其实吸金的能力还不错。不过,我表姐就是一人来疯,她那些个爱好啊,我有些不敢恭维。”
    沈真就把主意打到了新爱语上。
    听见沈真这么说,周文轩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他为人本来就有些豪爽,很不拘小节,也不顺着沈真的话深究,只说:“行,都是些什么稿子?我先看看。”朋友的朋友,当然也算是朋友。虽然不知道沈真是从谁那里听说过自己的,但周文轩觉得,如果稿子还行的话,他可以推荐给自己的表姐。
    对周文轩而言,这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沈真打开包,将一叠稿子取了出来。
    周文轩看到“桃色女神”四个字时,脸都绿了。他怀疑地看向沈真。
    “周哥哥,这画的都是些什么呀?我哥哥他不让我看的。”沈真眨了眨眼睛,故作天真。
    周文轩翻了几页,心中有数了,说:“画得挺好的……但是吧,像这种漫画,要的就是那个色情度,这些里面没有一个露点的,所有的画面都太唯美了,反而不会大卖。”好容易有一张裸体的,三点全被树叶遮上了。而有床戏的地方,应该要将细节大画特画的,偏偏这上面只有脸部特写和远景。
    简单地说,《桃色女神》只是沈真自以为的色情漫画,其实它的程度根本就不够啊!与其说它是黄漫吧,不如说是一个故事情节简单的爱情漫。如果用小说来类比,这就相当于作者确实写了几场床戏,然而床戏却是用“被翻红浪,一夜已过”八个字一笔带过的,读者能说什么?
    然而,沈真也只能画到这种程度了。他果然不适合吃这碗饭吧?
    周文轩想了想,说:“你回去和你哥哥说……”
    沈真乖巧地看着周文轩。
    周文轩忽然觉得,这些话其实不适合让孩子来传啊。于是,他直接把建议写在了纸上。他认真写了几条,其实全部都能总结成一条,这种漫画想要大卖,那就必须要丢掉下限画得更露骨刺激一些。
    周文轩自言自语说:“不过,这个作者的功底挺好的,画面本身相当唯美……如果想要赚钱,从霓虹国那边传过来耽美文化,其实有火起来的趋势。啊啊啊啊,我和你一个孩子说这些干什么啊?”
    沈真再次无辜地眨了眨眼睛。
    周文轩以为沈真是听不懂的,但沈真作为一个重生人士,哪怕他是个直男,但宅腐不分家,他上一世刷微博、玩贴吧、逛B站的时候,也被迫看过了很多耽美元素。一开始,他对此的接受度不高,想不明白怎么会有姑娘爱看两个男的谈恋爱啊,这是为什么啊?等到了后来,他就淡定了,甚至在和李浩开玩笑的时候,他还能冒出一句“耗子,要是等我们三十了都单着身,不如我们两个搅基吧”。
    耽美啊,这个我懂啊!沈真在心里说。原本现在已经开始流行耽美漫画了吗?
    沈真抱着《桃色女神》的稿子,有些不甘心地说:“那这个稿子用不了了吗?”
    “能用能用……但我把话说前头,如果没法大卖的话,作者能拿到的钱就会很少。你哥哥要是对此没意见,我可以把稿子推荐给我表姐。”周文轩说。他再次翻了几页,发现这漫画的画面本身还是很唯美的,故事情节也有了,唯一可惜的地方就只在于,它根本算不上什么色情漫画,不能按照色情漫画来给价。
    “我哥哥肯定没有意见的。”沈真乖巧地说。能赚多少是多少呗。
    趁着周文轩不注意,沈真赶紧回头偷偷揉了下自己的脸,装小孩真是太累了。
    虽然,他本来就是小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特意搜了下相关资料,耽美漫画在91、92年就传入大陆了,94年出现纯粹的耽美漫画,耽美小说在97年进入大陆,99年大陆耽美发展到高潮阶段。这些比我想象中都要早很多哎。
    咳咳,所以沈真的色情漫画事业失败了,不过新世界的大门打开啦。
    
    第四十九章
    
    周文轩天生爱美食,也爱交朋友。在沈真给他推荐了一些京城美食后,周文轩就认下沈真这个小朋友作为自己的“忘年交”了。好吧,其实还没到忘年交的份上,不过他们友好地交换了联系方式。
    沈真觉得,等到小灵通流行起来之后,他应该尽快买个小灵通用着。这样才能方便联系。
    周文轩还想认识沈真口中那位画色情漫画的哥哥,被沈真用“我哥哥性格孤僻”的借口糊弄过去了。周文轩是一个非常善于脑补而又很绅士的人,似乎明白了什么,闻言便很体贴地不再追问了。
    沈真都不想追问周文轩到底明白了什么。
    来京城最大的任务完成后,沈真的心情都变得轻松了很多。但因为他们的半月短租房还没有到期,沈真索性带着沈灵在京城里痛快地玩了一场。可惜他们没有相机,不然肯定能拍下很多照片呢。
    当然,作为一个点亮了速写技能的男人,就算没有相机,沈真也能让景色和沈灵同框定格。
    从这一点来说,沈真确实男友力MAX呢。啊不,是哥哥力MAX。
    沈灵把一张张速写精心地保存了起来。多年以后,当他们再翻出这些,肯定满满的都是回忆。
    王彦作为沈真的编辑,按说只要处理好漫画相关的事情就可以了。但他作为一个非常负责任的成年人,得知沈真和沈灵身为两个未成年人选择单独留在了京城,肯定放心不下。于是等周末休息时,他主动表示要好好招待一下沈真沈灵兄弟。如果沈真沈灵有哪里想去的,他可以带他们一起去玩。
    为了让孩子们不至于拘束,王彦还带上了自己的儿子王希和小侄女妞妞作为陪玩的。
    妞妞原本是冲着沈真来的,毕竟她最喜欢听老师讲《遇妖》的故事了,得知沈真是《遇妖》的作者后,俨然成为了一个小迷妹。然而,当她见到了沈真和沈灵兄弟时,她立刻叛变成了沈灵的迷妹。
    沈灵涨粉的原因很简单。妞妞作为一个五岁的孩子,总有数不清的问题要问。
    看到街道上一排排长势很好的树木时,她问:“这些树叫什么名字啊?”
    沈真开着玩笑说:“它们种在街道上,所以叫街道树。”
    妞妞很快就举一反三了:“那如果它们长在小区里,它们就叫小区树吗?”
    沈灵淡淡地说:“这是梓树,喜温暖,也耐寒,抗污能力很强,生长较快,是行道树的一种。”
    过了一会儿,妞妞又有新发现了:“快看,那只鸟在走路哎!那是什么鸟?好漂亮啊!”
    王希默默打量了一会儿,问:“不会是别人养的宠物鸟跑出来的吧?”
    有着丰富阅历的王彦说:“这种鸟其实挺常见的。你们不要少见多怪啦。”
    妞妞看向沈灵。所有人都顺着妞妞的视线看向沈灵。
    沈灵淡定地说:“这种鸟确实常见,在华国有广泛的分布,名为戴胜,是以色列的国鸟。”
    吃过午饭,大家散步消食时,妞妞又有问题了:“为什么白天看不到星星啊?”
    王彦富有童心地回答了一句:“因为星星在晚上要眨眼值班,它们太累了,所以白天要休息。”
    妞妞很鄙视地看了王彦一眼,说:“大伯你真幼稚。”然后她再次看向沈灵。
    沈灵说:“因为地球有大气层,太阳中的一部分光线被大气散射,使得天空被照得十分明亮,我们就看不到星星了。如果没有大气,那么天空是黑洞洞的,即使阳光十分强烈,也能见到星星。”
    妞妞追问说:“那什么是大气层啊……”
    沈真递了一瓶水给沈灵。沈灵喝了一口,然后继续应对妞妞的十万个为什么。
    就这样,待到几人分开时,妞妞已经成为沈灵的小尾巴了,眼神中的崇拜藏都藏不住。这一方面是因为沈灵什么都懂,另一方面却是因为沈灵没有因为她是个小孩估计听不懂某些知识就敷衍她。
    自第一次见面后,沈真又和周文轩见过几次面。
    周文轩正好处在军训已经结束然而还没有开学的阶段,因此空闲时间挺多的。
    周文轩和他表姐的关系不错。表姐似乎很相信周文轩的眼光,因为沈真的漫画稿子是周文轩亲自敲定的,因此表姐很快就把合同传真过来了。其实,表姐平时早已经不负责具体的签书事宜了,她手底下有专门负责这些事情的小编辑。但为了给周文轩一个面子嘛,表姐难得地亲自过问了一两句。
    作者通过这种小出版社渠道出版所能得到的稿费,和他们在那种国营大出版社出版时所能得到的稿费不一样。一般来说,前者出版的量不会特别大,因此出版社只同意买断,也就是一口气给作者一笔钱,日后这书不管卖得是好是坏,都和作者本人没有关系了。哪怕书卖得火遍了全球——这是一个夸张的说法,事实上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作者除了最开始的买断收入,再也得不到一分钱了。
    这种结算方式是非常普遍的,很多小说出版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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