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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被美食淹没-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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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尉也不说什么,只是摇了摇头:“我不想要呗,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路远之没再说话,只是掏了掏口袋,把身上掏空了才拿出三张大团结,然后塞到时尉的手里:“你别推,这是还你的医药费。还有……我不是穷,我有钱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路远之把时尉在医院里说的话当了真,他还以为自己在时尉的眼里就是一个小可怜虫。
  路远之觉得自己一点也不可怜,所以他也不占时尉的便宜。
  “我知道。”时尉看着认真解释的路远之,没有拒绝这明显多出好多的钱,而是说,“好早之前就说好请你吃饭了,今天赏个脸呗?”
  路远之的烧来得快去的也快,之前在医院,时尉是瞎说的,医生根本就没有说路远之发烧烧了好几天,全是时尉自己编的。
  路远之发烧的温度确实挺高,但也没那么夸张,打完点滴睡了一下,他又生龙活虎了。
  路远之的脸色苍白,看着瘦弱,其实也和虐待没多少关系。
  路远之是那种怎么晒都晒不黑的那类人,挑食加上发烧,看着脸色不好才是正常的。路远之的身高很高,起码比现在的时尉高,一米八几,远不是时尉这个才一米七出头的南方小弱鸡可以比的。但因为挑食,他的并不胖,配上身高一看,就显得人太瘦了。
  还有身上的伤,那更是和路振宁没关系了。
  路振宁暴脾气,但有个比他脾气更暴躁的老爹,他打儿子一下,他老爹就打他五下。老爷子年纪虽然大了,但身边警务员能打啊,把路振宁打得哭爹喊娘没问题。
  所以被打进过几次医院后,路振宁就再也不敢打路远之了。
  路远之现在身上的伤,都是出去抓混混留下的。
  老爷子是个兵混子,对待儿子是一点不手软,路振宁当年是说什么也不肯去当兵,还是老爷子拿枪顶在他脑门上逼着他去的。
  但到了路远之这边,就怎么疼怎么来,路远之当初说想去当兵,吓得老爷子好几个晚上都没睡好觉,最后还是老太太找了路远之谈话,路远之才开始放弃了当兵的想法,转而认真读书考大学。
  路远之被老爷子护着,任凭白衣芳再吹枕头风,路振宁也伤不了他多少,反而是被路远之气个半死。
  路远之盯着时尉瘦得跟麻杆似的身材,然后点了点头:“成,不过地方我挑。”
  时尉立刻就意识到自己的身高被小瞧了,心里有些幼稚地开始不服气。等着吧,上辈子他饥一顿饱一顿地也能长到南方男人少有的一米八大高个儿,更别说这辈子他会好好给自己补足营养了,说不定一米九都给突破了,到时候走在北方街头也能体验一下“高人一等”的美妙感觉!
  时长财和董许愿的个子都不太高,但到了时尉这儿可能是负负得正,前十八年没什么长高的趋势,一直到时尉出来上大学,个头那是一下下地往上窜,到他残疾的时候,已经是一米八的大高个儿了!


第36章 
  路远之从小在燕京长大,哪里好好吃的他都熟。时尉跟着他七拐八绕地来了一个看着有些脏的小铺子。
  做餐饮的铺子都脏,区别只是这里多脏,那里少脏罢了。
  油污难洗,更别说现在清洗油污的商品就那么些,去污效果也不怎么样。
  即便是董许愿爱惜家里的小三轮,一天一遍地擦洗,但也避免不了地糊上了黑黑黄黄擦洗不掉的污渍。即便用开水烫,用火烧,干净也只是暂时的,油锅一架一烧,又满是油烟了。
  小铺子不大,但客人不是,路远之嘴刁还挑食,点了一桌子的肉,一点也看不出是刚发完烧的小可怜。韭菜对感冒发烧有效果,时尉问了一下,然后给点了两碗韭菜粥。
  路远之皱着眉,但也没说出拒绝的话来。
  门钉肉饼最先上来,两面焦黄的肉饼泛着油光,散着香气。
  门钉肉饼算是燕京的特色美食,时尉上辈子带着闺女来故宫玩时吃过,但价格高味道差,父女俩是心疼着钱皱着眉将东西给吃完的。
  除此之外,时尉就没有吃过这东西了。
  他对门钉肉饼算是有那么些阴影,但是看路远之熟练地撕开饼皮开始夹着皮沾油汤吃,便也学着他的样子开始吃了起来。
  时尉对这饼最大的阴影就是一咬汤水就把人滋一身。不看着路远之将皮用筷子挑开后才吃,就知道当初自己以前的吃法吃错了。
  肉饼的两面皮被煎得焦香酥脆,但周围一圈和靠近肉的那一边却是软的。一半香酥一半香软的面皮泡着油汪汪鲜味十足的肉汁,一口咬下,软中带酥,酥且肉香四溢。
  时尉又把肉馅儿配着一起吃,牛肉的腥味一点未见,只有特殊独有的鲜香充斥在唇齿之间。
  牛肉糜细而不烂,瘦而不柴,汁水充盈但又不见油腻。一盘五个饼,时尉一口气吃完了四个,路远之挑食,平时只单分出来吃个一口,今天也不知着了什么迷,就着时尉的吃相也吃了一整个。
  时尉知道路远之挑食,但他不知道路远之挑到这个地步,什么东西上来后,他都最多吃一口两口。
  “怎么了?”时尉皱着眉有些担心,“是身体还有些不舒服吗?”
  “没有。”路远之神色淡淡,“只是不过是有点不合胃口。”
  路远之的挑食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就记得有一天突然就这样了,味觉正常,各项检查都正常,但就是不爱吃东西。
  老爷子军旅出身,皮带都吃过,和他一样,路家人都有一个铁胃,偏就是路远之的胃娇气。
  时尉小时候得过几次胃炎,长大后胃就越发不行了,偏生他讨厌医院,除非是疼得晕过去不能自己做主,不然就一定不去。而且他又嫌养胃麻烦,他不乐意伺候自己的胃。也就是他的意志力好,能压着自己吞下一点食物,好歹不让自己饿得太狠。
  路远之也不是有意嫌这不精嫌那不好,难吃到不行的夹生粗粮也能下咽,但就是吃一点就饱。
  时尉看着路远之就吃了一个饼,两口肉,几口时蔬就放下筷子了。
  “再喝一定粥吧,就一点点。”韭菜粥上来了,晶莹的大米被煮成一碗浓稠的米粥,绿油油的韭菜不知道怎么被处理过,大概知道路远之这个老顾客挑食,所以嫩嫩的韭菜没一点刺激的味道,切的细细的,不会失了蔬菜的清爽,又不会和稻草似的难嚼。
  路远之向来不爱喝粥,也不喜欢给人面子,但看着时尉担忧的表情,犹豫了一下,鬼使神差地就开始勉强起了自己。
  和路远之的小口吃饭不同,时尉的吃法很豪迈,这是常年为了节省时间锻炼出来的。穷苦的时候为了节省时间,富贵的时候又因为没人跟着一起吃饭,所以时尉的吃饭比路远之更像路家人。
  路远之不喜欢在家吃饭,老爷子一辈子过有不少女人,家里儿子女儿一大堆,虽然都陆陆续续地死了不少,但现在还活着的依然有不少,儿子生孙子,孙子生儿子,导致了他们家整个一大家族,一回家只要有人说话,就能把路远之的脑袋吵炸掉。
  路远之向来任性,所以即便是过年的这种场合,他也是不回家的,那些人太吵,他宁愿一边被爷爷奶奶骂着一边在他们的注视下吃一顿简单的年夜饭。
  和这种相对的,那就是路远之不喜欢那种抢着吃的吃法。他家从来没缺衣少食过,但只要吃饭,那些人和饿死鬼投胎没区别,让路远之也深深地讨厌上了那样的吃法。
  但今天看着时尉吃,路远之却不觉得生气,也不觉得嫌恶,相反,时尉吃得越多,路远之越高兴。
  路远之想,大概是时尉看着太瘦了的缘故吧。比他还瘦,手上的青筋都鼓起来了,只有一层薄薄的皮覆在上面,青色的鼓起看得人忍不住地怀疑,下一秒这血管里会不会爆出血来。


第37章 
  时尉和路远之吃完饭后就回去了。
  路远之挑食惯了,每次就吃那么一点,时间长了之后,胃大大小差不多已经固定成那样的小,今天猛一下比往常多吃了一碗粥,站起来就感觉到了许久未感觉到的饱胀。
  有点难受。
  还有点满足……
  路远之太久太久都没有吃饱过了,别人吃不饱是没东西可吃,而他呢,是吃的东西太多,他太挑太过顺从自己。所以这么些年来,他就只是随着自己的性子,小猫似的吃两口。
  他的食欲不好,吃东西完全就是喜恶与意志力的对抗,他的意志力向来不错,但他心里更偏向喜恶,所以一直由着自己来。
  时尉带着路远之去医院的时候,没有请假,不过事情不叫突然,回去和辅导员补上假条,辅导员也没有说什么,只说要小心身体。
  辅导员这边是过了,但是任课老师那么就有点不好办了。
  这时候的老师很严厉,学生却一节课都是麻烦事,所以辅导员那边补上了还不算完,还要再去任课老师那里说明一下原因。
  路远之任性,但对老师还是很尊重的。时尉还有犹豫要这么开口,路远之就先说了:“走吧,这边过去就是教师宿舍,你知道你今天上课的那些老师住在哪里吗?”
  时尉自然是不知道,他上辈子连学业都未完成,颓废了几年,奋斗了几年,才又与这边同学老师又联系起来,但那个时候,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是那么单纯了,里面掺杂着的利益会更多一点。
  路远之问了人,然后先带着时尉去找老师。
  他们回来本来就有一些晚了,从教室宿舍那里出来后,天就已经暗得有些看不清路了。
  燕京大学作为数一数二的大学,学校里还是有点着几盏路灯的,不过距离隔了老远,中间空了好长一大段黑暗。也只有固定的一块地方能起到照明作用。
  燕京大学的校园面积不小,绿化面积更是比很多公园还要大上一些。
  “簌簌……”
  路远之看时尉时不时转头地往后看,以为他是害怕。毕竟时尉和路远之相处的这么多天,时尉给路远之留下的印象可不是铁血男孩。
  倒霉、畏缩、穷苦……全是小可怜的代表,觉得他会怕黑也不是什么想象不到的事情。
  路远之对时尉没什么保护欲,但时尉下午帮了他,把白衣芳那女人好好地气了一通,这让路远之十分高兴,也觉得自己该投桃报李地担负起铁血男子汉的责任,给时尉以安全感。
  “靠过来一点,没关系。”路远之难得地为时尉的自尊心考虑了一下,话在舌尖绕了几个圈才转出来,可以说是十分委婉了,但这样的委婉,却让时尉十分不解。
  怎么了,这话什么意思。
  时尉想了一下,看着周围漆黑的校园,路面上是因为月光而将树影显得格外狰狞的灌木影子。
  时尉上辈子对路远之的了解也不多,便想到了这个年纪的男孩子一般会有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幻想,幻想自己有非凡的力量,幻想……世界上有鬼。
  时尉瞬间明了,路远之这个年纪想法多一些也是正常,路上黑,影子多,时不时还有各种细微的动静,路远之能联想到鬼也是正常的。
  “好,我能拉着你的手吗?”时尉体贴地给这个怕鬼但依然死装着坚强的男孩子一个台阶下。路远之是多高傲的一个人啊,能把他逼到委婉地向他求助,那心理是有多害怕啊!
  时尉一边同情,一边怜惜,然后一边顺着路远之的心思,准备为他缓解恐惧。
  路远之完全不知道时尉的心理活动,他看时尉迫不及待地就靠了过来,心里还有些得意。奶奶老说他不合群不给人面子不知道给人递台阶,那完全是没看到他今天的表现,要是知道他今天的表现,以后一定不会在那么说了!
  路远之高高兴兴为自己当了回依靠而高兴,而时尉也“慈爱”地看着还正处于中二期怕鬼的小男孩。
  两人的心理活动不同,但心情都是同样的愉悦和快乐。
  回宿舍后,室友们又因为路远之的“脆弱”,多了一份同情和怜惜。
  路远之觉得室友们看他的眼神有点奇怪,但又说不出奇怪在哪里,毕竟他的生活条件是绝大部分人羡慕也羡慕不来了,看他的眼神里除了羡慕,就只有巴结,同情和怜惜这种情绪,他还真没怎么瞧见过。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又到了周五,时尉趁着午休大家都在的时候问其他室友:“我周末两天要去香山兼职,你们要一起来吗?”
  “兼职?那是什么?”时尉对上四双疑惑的眼神,这才反应过来,兼职这个词现在还没有出现呢!
  “就是我们去找外国人,谈好价格给他们当导游,顺便背一点东西上去,看有没有人愿意买。”
  时尉早早地就和人联系好了,这天囤下的全是一些即时类食品,能买了就吃的那种。另外还有一些小东西。现在首都的古玩市场渐渐复苏,赝品也多了起来,时尉找了条门路,批发了一大批铜钱、折扇、串珠之类的小玩意儿,时尉指明了就要赝品,东西不贵,平均下来也没多少钱,不过都弄上了“特产”的意思在里头。
  “这、这能行吗?”四个人虽然都是半大小伙,但他们可和后世那种“老子天下第一”的中二少年不一样,不畏畏缩缩自卑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就已经不错了。
  首都的一切和他们之前都处的环境都不一样,一切都让他们感到畏惧,感到害怕,感到格格不入。
  “外国人、外国人能和……”林峰的脸涨得通红,说话也磕磕绊绊了起来。
  思想的流行都是一年一个样的,现在的社会风气就是“向西方学习”,几十年前先辈们好不容易推翻的“洋大人”又变得高高在上了起来。
  高考科目里有英语,但大部分的学生连普通话都说不顺溜,英语也都是个“口盲”,只会认不会写,连认也认不多的那种水平。
  时尉记得清楚,他的高考英语考了七十多分,算是一个不错的成绩,但一直在千禧年过后,生意慢慢地朝国外拓展过去,他的口语才在压力下能有一点点可以让人听懂了。
  “别紧张,咱们换一个角度想,这难道不是一个好机会吗?外国人不会说中文,我们缺钱,还会讲英语,双方交换一下,又能挣到钱又还能在这个过程中锻炼自己的英语水平,难道不好吗?”
  不大的寝室里立刻被沉默给笼罩了。
  路远之是向来不怎么在宿舍里说话的,六人的关系虽然远不如前世那么僵硬,但也仅限于普通的同学关系,要说是朋友,那还差得挺远的。
  时尉看了一眼漠不关心的路远之,又看了一眼犹犹豫豫忐忑不已的四位室友,有些失望。
  宿舍里六个人,说实话,上辈子的关系并没有多好,大家都忙,不是忙着上课就是忙着看书,每个人都为了不辜负家里的期望在努力,在给自己施加压力,所以像什么“形影不离”、“连上厕所都要一起”的这种腻腻歪歪磨磨唧唧的浪费时间的行为是不会有的。
  但即便他们只是普通的室友关系,在时尉残疾了之后,家庭条件不太好的几人依然从自己为数不多的饭钱里面扣出一些钱帮助时尉渡过难关。
  这个情谊,时尉是一直记在心里的。
  “怎么了?我就是这么一说……”
  “时尉,谢谢你的好意。”林峰眼里的挣扎和怯懦在不停的消失,他对时尉露出一个开朗阳光的笑容,眉眼间的忧愁和畏缩一下便少了许多。
  “我的英语不好,连普通话都说不好,过去了也是给你添麻烦,给你们丢人。不过我可以帮你背东西,我们家在很远很远的小山村里,几村子的人都等着我出息,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出息,不过我想回去的时候能给他说一下大城市的厉害,我尽量不给你拖后腿,就像跟你去看看,成吗?”
  林峰有很深的近视眼,但一直没有钱去配眼镜。平时总不自觉就眯着眼看东西,时间长了,本来不小的眼睛就成了眯眯眼,又因为看东西的习惯,脖子往前伸,人还有点驼背,瞧着给人的感觉就很不好。
  但林峰一点也不像他的外貌,他正直且清廉,毕业后就主动申请回到他的家乡,将自己的后半辈子都奉献给了那个地方。
  在他的带领下,平关村和周围几个村,从出了名的贫困村变成全国有名号的富裕村。
  “成!”时尉没矫情也没客气,直接接下了他的问句。
  林峰做完决定后,其他三个也做好了决定。
  时尉照例不想让路远之成为边缘人物,便也问了他一遍。
  “不去。”路远之表情不变,神情冷漠,好像和时尉什么交情也不存在。


第38章 
  路远之最后到底是没去。时尉有些失落,但也没有再说些什么。
  路远之独来独往惯了,他有明确的目标,有坚定的信念,和他们在一起,对他来说就等于浪费时间,所以时尉问了两次,路远之都说不去之后,时尉就不再继续问第三次了。
  为他好不代表要强硬地要求他一定要去做什么,理解他不强求,也是一种对他好,
  时尉一早带着林峰和徐施湾一人一个大包背着上香山去了。
  公交、地铁和十一路公交三个方式轮流着来,花了将近两个小时才到香山。
  九月的香山正是来游玩的最佳时间,红色的枫叶如活,黄色紫色白色的大片花海层层叠叠地遍布在周围,瑰丽得让人心醉。
  这里来玩的人不少,外国人就更多了。
  时尉一路走来七个人中就有两个是外国人。
  这可比在其他地方遇见外国人的几率大得多得多。
  “Hello; nice to meet you。”时尉找到一个金发碧眼的典型西方人,扬着笑便上前去了。
  他的口语算不上多好。虽然在出国交易的时候锻炼了一点起来,自己也有意识地去学习了一些,但那时候毕竟年纪大了,说英语的方式也几乎是固定下来了,所以再练也只能是听着没那么滑稽可笑。
  他出国的时候身边常带着翻译,能听得懂别人说的,但却不好意思自己开口,只能是装作自己不会说。
  不过他现在没有关系,可以肆无忌惮地跟人练习英语,锻炼口语。
  成功人士的时尉不开口说英语,不是不好意思,而是怕显得不庄重。毕竟是成功人士,形象包袱也重了起来。
  但土包子学生仔的时尉随便开口没有关系,他的英语蹩脚不怕,这个年纪,这样的出身,英语蹩脚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Hello; nice to meet you; too。 Are you a college student”金发的白人男子咧着一口白牙惊讶地看着时尉。
  他大概是没有想到,在这里还能找到一个会说英语并敢主动来找他说话的人吧。
  白人男人来华国的时间不长,但对这个国家的含蓄内敛却深有体会。
  燕京也算是个大地方了,这里能遇到不少懂英语的人,但却没有几个人愿意开口和他说话,这让他不免有一些孤独。
  他不喜欢翻译,不乐意身边一直有一个不熟悉的人跟着,但在异国他乡,能找到一个可以毫无顾虑聊天的人还是有点难度的。
  时尉和外国人你来我往地拉近了一些关系,时尉才问他需不需要导游。
  时尉找的这人一看就很自主独立,不过这样的人才方便时尉推销自己。他们有一些钱,背着着个大相机,对中文一窍不通,但又喜欢各种各样的文化,会很乐意花钱雇佣一个“朋友”来一起谈天说地地了解一下这个地方的历史和文化。
  白人男人介绍,说叫他托尼就好。
  时尉是打着练习英语的旗号来的,说着蹩脚的英语一边跟托尼聊天,一边给他介绍香山这边的风景和历史。
  托尼许久没和人聊天,猛一下有了三个朋友可以聊天,一张嘴说话就停不下来了。
  时尉的说话速度不行,但听力却足够厉害,所以还能跟上一点。而林峰和徐施湾就不行了,他们连听托尼说话都困难。
  除非托尼放慢速度,用一个词一个词往外蹦再给他们一点思考回想余地的时间,他们才能反应过来托尼在说什么。
  所以这就导致了托尼说完三四句话,两人才能抓住一两个词的意思。
  半天下来,时尉三人陪着托尼转了大半边香山,拿到了两美元的小费,另外还从托尼身上赚到了十几块的纪念品利润。
  托尼美滋滋乐颠颠儿地带着精致的纪念品抱着满满一大盒的胶卷回去了,时尉也满意地背着所剩不多的空背包和大把的钱回去了。
  托尼买了不少纪念品,他买得开心买得兴奋,其他的外国人也蠢蠢欲动地掏钱想买。加上时尉会说话,嘴里出来的英语虽然不太好听,但内容让他们听着高兴啊!你买一点,我买一点,很快就把时尉他们三人带上来的一堆东西给买完了。
  林峰和徐施湾目瞪口呆地看着时尉游刃有余地在一群外国人中推销着自己,推销着自己的卖的东西,也目瞪口呆地看着时尉一把把地把钱装进袋子里。
  从公交下来的时候,林峰和徐施湾的眼睛还是直愣愣的,脚步发飘,俩人一前一后地将时尉堵在中间,疑神疑鬼地往周围张望,生怕别人是不知道他们这里有钱!
  “行了!”时尉哭笑不得地看着他们欲盖弥彰地动作,“明天周日,你们带着包,自己揽客当导游去,卖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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