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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那个起点男主-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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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演员因为演技烂导致导演不得不放低要求,那么这个演员的演艺路可不会那么顺利了。
与周欣然这副失意的模样相反,沈凌倒是保持乐滋滋的态度,与淮之恒相交甚欢,全然把自己名义上的女朋友抛之脑后。
……
战争结束了,Z国取得了胜利。
但是Z国付出的代价自然是惨重的。
林健穿着一身军装,和大多数军人一道看着R国签下投降协议书,国旗随着微风缓缓飘荡,一轮红日缀在地平线之上,虽然已是夕阳,但同样也是胜利的“曙光”。
“一切都结束了……是我们胜利了。”林健喃喃地说着,因为战争,当初十几个好兄弟如今仅剩两人,其余人悉数牺牲。
“你打算干什么……接下来?”男主角与林健相互对视,经历了无数的绝望与悲痛之后,他们现在总算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对于未来的憧憬。
林健捏了捏胸前的奖章:“我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了,我打算回到老家,过平凡的日子。如果国家有难,我也会义不容辞……你呢?”
接近十年的战争,实在是让他身心俱疲。他想要一个可以安渡余生的地方。最好有个人陪着,搭伙过日子,再养条小猫小狗。
这是他这几年来最向往的梦。
大小姐孤身一人前往了国外,就感情上来说,他们的缘分已经尽了。战争时期的她作为一名战地医生,早就不再天真地沉浸在小情小爱之中,而在战争结束之后,她去海外学习更先进的医疗技术。
“不知道。不过,如果不介意的话,搭个伙呗?”
岁月让林健的眼角带上了细纹,但此时,他仿佛变回了那个天真的少年人:“袜子自己洗。”
“别闹了,帮兄弟些小忙怎么了!”
夕阳下,两人的身影渐渐走远。
《胜利时刻》拍完后,淮之恒得到了一笔相当可观的片酬。原身裴少阳不懂得享受,像个苦行僧一样,住在最糟糕的破旧公寓里,连最基础的安全保障也没有。
淮之恒可不会在可以善待自己的方面亏待自己。
……
沈凌将新作的《小李飞刀》投递到杂志社《武侠梦》后,获得了空前的热烈反应。读者们都在感叹这才是武侠作品,而不是现在披着武侠皮的劣质YY小说。
与编辑的交谈确定了今后的报酬以及出版等事项后,沈凌心情愉悦,回到现在住的公寓里,发现搬家公司的人正将行李往自己的隔壁般。
“啊,这里面装的是易碎品,麻烦小心点,轻拿轻放……”淮之恒指挥着搬家公司的员工将东西放到房间里。
他现在搬到的这是一间三室一厅的公寓,装潢简洁大方,设施齐全,淮之恒是直接用片酬将这间公寓买了下来。
不过这下倒好,片酬花光了,还搭上了一些存款。不过由于是一次性付款,打了个折扣,省下了一笔钱,不至于让自己揭不开锅。
“咦,沈凌,你也住这里?”淮之恒在看到手里提着超市购物袋的沈凌,忍不住笑出了声,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我怎么每次见你你都提着吃的?”
“你,今天搬到这里?”沈凌惊喜,同时心里还有一丝无法忽视的窃喜,他坚定地认为这是新认识的朋友能够住隔壁的原因。
淮之恒笑道:“是啊,片酬很不错,先前我也有一笔积蓄。原来我住的房子很偏,也破旧。这里真是不错,不论是装修还是环境都让我意动,价格也在我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我就干脆一咬牙一跺脚就买下来了,好歹能够作为一个家,而不只是一间房子了。”
沈凌闻言,凑近了一些,小心翼翼地问:“少阳,你父母呢?”
“这个么……在我小时候就因为意外去世了。”这的确是裴少阳的身世。
说起来,裴少阳简直是不幸的集合体。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因一场意外的车祸,没了。原本应该有一个美好的前景,因为周欣然的陷害,也没了。
最后什么都没了,连命都没了。
第7章
淮之恒的内心突然颤抖了一下,这是由于裴少阳的残留意念影响。
看来即使裴少阳本人的性格乐观积极,这依然是说不清的痛。
“抱歉,我……”沈凌讷讷地道歉,看起来有些不知所措。
真是个有意思的男人。明明前世都已经三十多岁了,性格依然像个不成熟的孩子一样。
俗话都说“三十而立”,沈凌以写文维持生活,几乎没经历过社会的洗礼,所以在淮之恒看来,对方天真稚嫩,内心情绪全都在了脸上。
难怪会被周欣然玩弄得团团转。
淮之恒背对着沈凌,仿佛没看到他的无措一般,喃喃道:
“也不是没有好事情,孤儿院的院长奶奶很和善,兄弟姐妹们也都很懂事,每天都能吃饱饭,因为有好心人,我们每天都能吃到肉。每个换季我们也都有新衣服穿,过年的时候还会有社区的人给我们送玩具和零食……你说,世界上还是好心人多一点的吧。”
在沈凌眼中,裴少阳永远是坚强乐观的,即便生活给予了他挫折磨难,他依然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并不那么善良的现实。
沈凌突然有种流泪的冲动,他做不到像裴少阳那般豁达,前世便一直将自己龟缩在家里。
在淮之恒回头的时候,沈凌将头微微一低,不让人看到自己的眼里可能是盈着泪水的。
他自己都忍不住在心中自嘲:他可真是个没用又爱哭的男人。
“好啦,你也别太介意。今天是我侨居新家的第一日,刚好你成了我邻居,这也是一件喜事。我买菜亲自下厨。”淮之恒咧嘴一笑,拍了拍沈凌的肩膀,眼中有一丝深意闪过。
沈凌挠挠头发:“这会不会麻烦你了?嗯……少阳。”
他独身这么久,也不会做什么复杂的菜色,最多就是按照烹饪教程,煮一锅味道平平的红烧肉犒劳一下自己了。
“等你尝过我的厨艺就不会这么说了,包你吃了一顿还想要第二顿。”淮之恒自信一笑,原身裴少阳便是十分擅长厨艺的,而淮之恒自己的话,则会做一些不甚复杂的西餐。
如此也算是中西结合了。
秉着就近原则,两人逛到了附近的大超市。并且由于是下午,超市里的肉类和蔬菜都便宜了一些,这对现在需要节省点生活的淮之恒来说可是好事。
淮之恒循循善诱:“我建议是在前一天下午多买点,把两三天的伙食买齐了。蔬菜比肉类能够放的更久点。周末的时候米面打折,还可以存一些方便食品和罐头制品。零食的话……下周有个打折活动,可以多买点。哎对了,你喜欢吃什么?晚上我给你做。”
他毕竟从小养尊处优、锦衣玉食,不怎么逛超市买东西,但原主裴少阳是个十分擅长过日子的男人。
——淮之恒觉得,像裴少阳这样过日子也挺不错,生活中应该多一点趣味:就比如为买到了实惠打折品这种小事而开心。
沈凌思考片刻,不好意思地说:“能少放点胡萝卜吗?”
“原来你还挑食啊!行,少放胡萝卜……切丝没问题不?”
“那样的话应该还好。”沈凌看着淮之恒在胡萝卜的区域挑选了起来,一下便捡出了外形漂亮,水嫩新鲜的胡萝卜往购物袋里塞,不一会儿便塞了小半袋。
沈凌的心随着淮之恒的动作颤了颤,甚至小跑上前夺过对方手中的胡萝卜放回去:“够了够了!太多了!……喂,说好的少放点胡萝卜呢?”
“放心,这么点不多的。”淮之恒笑得阳光,但在沈凌看上去,却像是个摇着尾巴说谎的大尾巴狼。
好歹对方亲自给自己做饭,不能要求这么多,冷静冷静……
沈凌扶额,任由淮之恒将青椒、苦瓜、西兰花等蔬菜塞满了购物车。
他禁不住暗自腹诽:这狗男人难道能够分辨自己不喜欢吃什么,然后故意将这些蔬菜多拿点?
淮之恒一眼就能看出沈凌在想什么,惊讶道:“咦,看你的眼神,不喜欢胡萝卜也就算了,难道也不喜欢这些吗?”
“是啊。”
“啧啧,都是成年男人了,这么挑食可不好。”淮之恒咂咂嘴,继续斩获各种蔬菜水果,最后稍微买了点肉。
美名其曰:绿色生活,从我做起。
当回到淮之恒家后,沈凌坐在餐桌前,看着对方将一盘盘清炒萝卜丝,青椒炒肉丝,清炒苦瓜和清炒西蓝花放到面前时,终于忍不住咆哮了:“你当我是兔子不成!你不是说厨艺很好嘛,就做这些清炒的?”
“这不是有肉嘛!”淮之恒大咧咧地将为数不多的肉丝塞到嘴里,“你看多么健康啊!荤素搭配。”
吃完这一顿后,沈凌觉得自己的脸色都要范青了。
“老子发誓,以后再也不吃清炒的东西!尤其是蔬菜!”沈凌狠狠地说。
淮之恒打开冰箱,丢了一罐啤酒过去:“谢谢你的厨房了,你这厨房可真干净。该不会总吃外卖什么的吧?吃我做的才就当做解毒了。”
“去你的。”沈凌嘟囔了一句,打开啤酒咕嘟咕嘟往嘴里灌,三两下一罐啤酒便被他喝完了。
随后,他转身,看着身材高大结实的男人穿着一条粉色围裙洗碗的画面,脑袋里蹦出一个词:反差萌。
这么宽阔的肩膀,这么结实的肌肉,还会做饭收拾家务……以后不知道会便宜什么样的姑娘。
一想到这件事,沈凌心里突然有些不舒服,像被猫爪子抓着挠似的。
——自己竟然像个孩子一样,因为朋友和别人一起就吃醋?
沈凌自嘲地笑了。
“我来帮忙吗?”除了电视的声音和洗碗声外,太安静了,让沈凌坐不住。
淮之恒没有回头,手上的动作不停:“就快好了,待会儿我来看看你写的小说啊,大作家。”
沈凌自然是透露出自己正在写小说的事情,淮之恒自然知道沈凌只是在抄抄抄而已。不过说真的,沈凌也是厉害了,能够将那么长篇的作品记下来,写出来貌似还挺原汁原味的,也是佩服。
如果他能将自己这份天赋放在创作上,而不是抄袭他人的作品上,他早就能获得不少成就了。
“没有啦,离大作家还算不上。”沈凌心虚地说,他写的都不是自己原创……不过在这个世界,也可以说是自己原创。
“很谦虚嘛。”
淮之恒将碗筷放好后,就坐在了沈凌身侧,自然地递过去一支烟:“抽不?”
“牌子是好牌子,不过,薄荷烟?你就抽这个?”沈凌诧异,他一向喜欢味道较重的。
“我们是演员,也是明星,薄荷烟不会对皮肤和声音造成太大伤害。偶尔想要放松的时候,抽抽是不错的选择。”
淮之恒熟练地掏出打火机将香烟点燃,薄荷烟清淡柔和的烟气飘散出来,朦胧的烟雾柔化了他的五官,让他多出了缥缈慵懒的气质。
第8章
平心而论,沈凌原来是不喜欢薄荷烟的,在他看来,薄荷烟这种纤细的香烟只适合女性,男人就应该大口大口地吸更烈的烟。
但是,看着淮之恒纤长的手指间夹着一支纤细淡绿的烟,慵懒地半张着眸子,闲适地吞云吐雾,这画面十分赏心悦目。
薄荷烟的气味也很清新,凑近还能感受到男人张扬的硬朗之气包裹在轻柔的薄荷味中,两种完全相反的气息竟融洽地包容着。
沈凌吸了一口,以往瞧不上的味道,现在竟然觉得很是不错。
“对吧,很不错吧?”淮之恒注意到沈凌在吸了一口烟后舒展的眉目。
沈凌在想,他喜欢,以后自己倒是可以多买些这样的烟,口中夸赞道:“是很不错。”
“哎,能不能把你的小说给我看看?听说你喜欢的是武侠,好巧,我从小就特别喜欢武侠,十年前那部《天剑传奇》我看了不下十遍,主角的话我倒现在还记得‘这把剑,不单单是杀人的剑,更是守护的剑’当时我就觉得主角帅呆了。”
英气勃发的男人展现出孩子气的一面是十分可爱的,尤其是他本来就有一种少年气,露出这种神态只会让人会心一笑,而不是装孩子气的做作。
沈凌自然也是喜欢武侠的,不然他怎么会将古龙金庸的作品都记住,还能够抄下来。
“你看看,我最喜欢《楚留香》里的这句台词,‘山若不肯到你面前来,你就走到山前面去’。这句话是不是很有哲理?哦对了,你就是作者来着,这不就是你写的嘛,咳。想不到你的文笔都这么老练了,你真是个武侠小说的天才!”
淮之恒看着沈凌笔记本上的《楚留香》,双眼发亮,话也多了很多,一副兴味盎然的模样,看向沈凌也多了憧憬:“要是让你那些读者们知道,他们心心念念想要见到的作者就在我面前,该是多么惹人嫉妒的事情啊。”
在淮之恒提到“天才”两字的时候,沈凌原本升起的骄傲又熄灭了下去。
他不过是抄来的,他不是什么天才……若是让对方知道,只怕是会讨厌自己吧。
但看着淮之恒认真钻研思索的表情,沈凌觉得,他以后可以自己写写。
不是那种前世自己写的那种三流小说,而是一篇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巨作!
一时,沈凌的心中又燃起万丈豪情。
淮之恒对沈凌的情绪变化挺疑惑的,他一直在沈凌家中呆到半夜,才仿佛从小说中清醒过来,想到自己的家里还没收拾呢,便向沈凌告辞:“我还得回去收拾收拾东西,都已经在你家这么晚了,我也不好意思继续打扰。”
“没事,你住在这儿也挺好的。”沈凌脱口而出,待说完后看到淮之恒惊讶的表情,心里又复杂了几分,不知为何就慌忙解释了起来:“那啥,你看现在都这么晚了,与其选择收拾,不如等明天天亮了再做。”
“噗,拖了一天后我说不定就懒得动弹了。今天的事情就要今天做完才行。”淮之恒耸耸肩,坚硬的肌肉喀拉响,显示他这副身体的力度。
沈凌听到淮之恒的拒绝,内心生出了连自己都无法忽视的遗憾来:“那好吧,需不需要我帮忙?”
“不用啦。”淮之恒摆摆手,走到门口才突然想起来一件重要的事情,“啊”地大叫了一声,吓了沉浸在自己思绪中的沈凌一跳。
“糟糕!烤箱里还有蛋糕来着!本来想说要当饭后甜点。你记得把它吃掉哦,这可是我特意做的。实在吃不完放冰箱里,也能放个一两天。”
沈凌不禁失笑,合着就是这样的事情让他这么紧张吗?不过想不到这样的男子汉也会做甜点。
出了沈凌的房门后,淮之恒的神色蓦地冷淡了下来。
读完小说后,他便深谙沈凌的心理:前世是一个三流小说家,父母早逝,已过而立之年但依然没有成家,内心孤独寂寞,渴望家的温暖。因此他会对热情的周欣然还有其他或温柔或娇艳的女性比较容易产生好感。性格不太坚定,但在感情方面尤其优柔寡断,不然就不会在小说里有大开后宫了。同时也容易做出偏激的事,为了维护他心心念念的家。
如果沈凌只是一个普通男人,而非小说男主角的话,他或许会交到一个性格积极的女朋友,而不是大开后宫。沈凌的性格并不是那种适合开后宫的男人,他只是单纯想要一个家,想要人陪伴。
纵览全文,沈凌其实在感情方面一直都处于被动。他无法拒绝他人为他产生的爱意和善意。
而淮之恒,并未主动出击,而是一直在试图让沈凌主动。
裴少阳的身世和他的前世今生都一样,父母早逝,这给沈凌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因而在裴少阳面前,沈凌不会自卑。
其次,淮之恒展现的性格,是沈凌最为欣赏的。
最后,淮之恒给沈凌展现出了一种温馨的感觉,无论是厨艺还是擅长家务,都吸引着沈凌的目光。
至于淮之恒为什么不想要走逆袭打脸路线呢?
沈凌也只是个被作者操控的傀儡而已,纵观全文,他经常做出OOC的举动,可以看出作者笔力有限,逻辑也漏洞百出。
哪有前世还是四十的大龄宅男,一朝穿越就极端高调,到后来广开后宫的行为?
可以说,小说从一开始便犯了逻辑错误。
而在淮之恒与沈凌接触后,这种感觉就更甚了。
沈凌和小说中描写的,在性格上有着本质的差异。
小说中的沈凌,在穿越后的确在内心戏里,说自己应该放下自卑这种话,但行为可不是如此。一边说着放下自卑,一边就脚踏多条船?一边说着谦虚,一边又高调地拿着抄来的歌词打人脸打得啪啪作响?
这已经不是放下自卑,而是多重人格了好嘛!
淮之恒知道,如果他按照原身裴少阳的轨迹行动,沈凌依然会变成他最讨厌的人——没有自我人格的主角。
他所做的,何尝不是在剪断操纵沈凌的线呢?
作者有话要说: 各位多多评论,多多收藏,我才更有动力去加更啊~
第9章
但是前世裴少阳经受的苦难,又该怎么算呢?
即使对这个沈凌不公平,但淮之恒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
……
因为就住在隔壁,两人又都是一个人住,两人的三餐都完全重合了,这也让沈凌越发亲近其淮之恒来。
一个月后的一天,沈凌兴冲冲地敲开了裴少阳的房门,难掩激动:“少阳!我的《楚留香》之《血海飘香》成功被湘江娱乐选为金牌剧本了!”
“真的吗!?”淮之恒眼睛一亮,“那可得好好庆祝一番,晚上我请客!你是想要出去吃还是我们在家里做着吃?”
沈凌一路是跑着回来的,此时还喘着气:“我们在家里吃吧,一起去买菜啊……啊先说好,拒绝全素宴!”
沈凌一说起“我们”和“家”,内心就泛起涟漪来。
“哈哈行!荤素搭配!保管你吃肉吃到撑。”淮之恒一拍胸口,从屋里拿了钱包,锁了房门两人便去了附近的超市。
按照以往来说,淮之恒和沈凌一起出门,就算淮之恒长得高大帅气,路人也顶多多看两眼,或者偷拍,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恨不得扑到他们身上去。
沈凌倒吸一口凉气,周围虎视眈眈的目光让他几乎寒毛直竖,恨不得挡在淮之恒身边,将这些人全都驱赶走。
好气哦!之前就算了,他知道裴少阳长得帅!但今天这些人看什么看!简直像要把他吞了似的。
总算一个妹子忍不住了,顶着沈凌择人而噬的可怕目光,硬着头皮道:“请问你是林健吗?”
哦!总算明白了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沈凌也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就开始用手机查找相关消息,发现渣浪竟然置顶了《胜利时刻》,而且目前国内最大的视频网站也将官方预告放上了首页。
日期就是昨天晚上!
淮之恒了然一笑,眨眨眼,将食指抵在唇边:“没错哦,可以帮我保密吗?”
“啊噫——”妹子努力抑制自己的尖叫,将嘴巴捂住,在缓过来后小声说:“可以和我合照吗?”
“可以。”淮之恒比了个OK的手势。
妹子掏出手机,正想和淮之恒贴近一些时,沈凌硬极了进来,语气略带僵硬:“我也一起!”
淮之恒的光环是在太强,当他和别人走在一起的时候,身边的人往往被变成路人甲乙丙。妹子刚生出小小的郁闷,见又是一个清秀小帅哥,还是校草级别的,顿时喜笑颜开:“好啊。”
“咔擦”一声轻响,妹子要到照片后心满意足,对淮之恒说:“你本人比电视上看上去帅多了。”而且真的好高啊,和那些谎报身高的一点都不一样,这都快要一米九了吧。
“小帅哥,你也加油哦,我会支持你们的。”妹子喜滋滋地走了,沈凌却因为着略带歧义的话窃喜。
……支持我们?
淮之恒假装没看到沈凌不时偷瞥来的目光,将一盒鸡腿放到购物车里:“这就是最后了,还需要什么吗?”
沈凌还以为偷窥被抓包,连忙将视线移向另一方,正好对上巧克力货架:“你不是喜欢巧克力吗,我们要不要买点?”
“咦,说来也巧,前两天刚把你那盒巧克力吃完。”淮之恒推着购物车认真地查看生产日期,心里却发笑:这家伙真的以为我察觉不到他这么明显的视线吗?
沈凌却暗道,他果然将我送的巧克力吃完了。
淮之恒的家被他布置的十分温馨,不论是墙上挂着的水彩画还是那些经由他的手,制造的小玩意儿,都别出心裁,显示出生活的哲学。
这里真的很有家的味道。
沈凌是看着空旷的房间一点点被对方的气息填满的,现在很多时候,他就算是工作也会来到淮之恒家中。
仿佛这里就是他的归宿。
淮之恒现在还只是个三流小演员,又是个白身,如今第一部 担当重要角色的电视剧花絮播出后,这两天就有不少娱乐公司蜂拥而至地给他打电话。
想了想,淮之恒还是选择了原身签约的小公司,虽然资源不丰富,但自由度相对更高一点。
沈凌也问过他为什么不签约湘江娱乐。
“大公司资源丰富,但内部竞争太强。金星娱乐是个小公司,资源比不上湘江娱乐这点不假。但小公司有小公司的好处,目前这公司最顶尖的艺人是二线的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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