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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食无忧[穿越]-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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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道:“不是放在石桥上没拿回来么?”
  季鸿道:“见你喜欢,便带回来了。”
  这祈福小灯,顺水流了才是吉祥的意思,不过余锦年也不在乎这个,拿回来就拿回来吧。
  余锦年手指把玩着灯上纸糊的莲花瓣,低头看季鸿在写账,那一手字写得圆润整齐,像季鸿这个人一样美。他痴痴看着,忽然想到这桌案几百年没收拾过了,杂纸里还夹塞着自己不成体统的鬼画符,若叫季鸿看见,指不定怎么嘲笑他呢。
  季鸿看他手忙脚乱地收拢案上的闲碎东西,便知他是为了什么,然而那些歪歪扭扭的大字他早就见识过了,此时才想起来遮掩,岂不是太晚,于是平静地道:“写得挺好。”
  “……”这么说,就是全都看见了?
  那我瞎忙活这阵干啥呢,给你表演余氏太极?
  余锦年抬起眼睛瞪了瞪他,腰一塌,绝望地道:“没意思!”
  季鸿笑了笑,笔锋舔墨,重新铺纸,写下了几个字。这几个字有意思,余锦年总归也是认得的,正是他自己的名字“余锦年”,只不过这三个字儿让季鸿写来,骨气洞达,倒真有了点“锦绣华年”的贵意来。
  看他瞧得认真,季鸿问:“想学字?”
  这问题可矫情不得,余锦年早就觊觎季鸿的一身学识本事,立刻点点头。
  季鸿说:“这不难,你若是想学,每天给你出五十个大字,写完且写好,才能睡觉。”
  余锦年自然不服输,当即拿起笔照着描了几个,写时甚是满意,写罢提起来左看右看,顶多算是个板正,全然没有那样的灵气在里头,他又不由气馁。
  “不必拘着。头要端正。”季鸿教少年姿势如何叫端正,还挑了他下巴。余锦年被迫抬了抬头,与他对视了一眼,但不知是发生了什么,感觉季鸿好像愣了一下,手也不动弹了,捏着他下巴没完没了了。
  紧接着气氛忽地尴尬起来。这场景,怎么看都像是纨绔子弟调戏良家小媳妇,可问题是,他这个被调戏的还没怎么样,怎么那调戏人的反而红了脸。
  季鸿被盯得缩回手,从案前起身:“你写罢,我去提盏热水。”
  “哦。”余锦年干巴巴应着,目送他走出居室,又提着瓷茶壶走回来,眼下两坨比刚才还要红了,且红得不寻常,只衬得口唇更浅淡,“季鸿!”
  季鸿懒洋洋掀起眼皮,瞧了他一下,又继续斟水。
  余锦年朝他招手:“你过来我摸摸。”
  “摸什么?”季鸿以手握拳,掩在嘴边轻轻咳嗽了两声,神色愈发倦怠,“字写完了?”
  余锦年伸手拽他,季鸿也没用力反抗,两人顿时夹馅饼似的抱作一团,好半天才分扯开,余锦年摸了他的手和脸——手凉脸烫,身上也热,有点火炉的意思了。
  季美人有着美人惯有的毛病——体寒,除了夜里睡觉时能捂得暖和一点,平日都是冒着凉气儿的,都说美人如玉,他倒真是跟玉一样润而不温了,所以余锦年老在心里吐槽他是冰块精。好端端的冰块若是突然升温了,那铁定只有一种可能。
  ——季鸿病了。
  余锦年想到昨夜玩得那么晚,季鸿只穿了件石青单袍四处行走,还陪他在石桥上吹风,没有回来立即病倒,还能坚持到早起做账,简直就是感动夏朝好账房。
  “好像是有些冷。”少年的手特别暖,季鸿垂着眼睛伸手握住,趁余锦年还未发作,趁机示弱,掐准了余锦年容易心软,不会张牙舞爪地回避一个病人。
  果然余锦年没有抽出手,季鸿被裹上了一层外氅,余锦年又催他上床:“真是小瞧你了,竟然这样弱。”
  季鸿道:“无妨,习惯了。”
  余锦年嘟囔:“哪有人会生病生习惯的?”
  身周是堆的厚实软和的棉被,被里尚且是暖和的,还有少年人未散去的体温,季鸿倚着迎枕,身骨彻底闲适下来,才感觉到肢体的疲惫和隐约的酸楚疼痛。
  说生病生至习惯,真不是诳语妄言。
  他生来体弱,本来就少了许多旁人该有的乐趣,而自二哥出事以后,他的状况更是大不如以前,常常是病的时候多,好的时候少。但即便是病了,也不会有什么特殊的优待,婆子小厮照例有条不紊地请医延药,没什么可慌乱的,大家都习惯了,也都知道,康和院的冷清不是它的小主子随便生一场病、流几滴血,就能轻松热闹起来的。
  生病也不过是一碗药的事,哪里有余锦年表现得这样严重,还径直将他塞进被子里,裹得如熊罴一般。
  但季鸿分外享受这样的照料……至少说明,少年是关心他的。
  余锦年娴熟地与他诊治,问诊看舌,舌色是淡的,舌面上又凝有薄薄一层白苔。他观得认真,眉头也轻轻地锁起,季鸿不好打扰,被翻来覆去地察看脉象,左手诊罢换右手,寸关尺各个仔细。
  季鸿爱看余锦年给其他人治病诊脉的模样,认真严肃,一丝不苟,很有大医的作风,赏心悦目,只不过当病人轮到是自己的时候,总觉得有些好笑。
  “头一回见有人病了还这么开心的。”余锦年简直是对这人脸上的笑容莫名其妙,不过虽然他笑得有些傻,却仍不妨碍季公子的盛世美颜,“过会儿给你熬些药。你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也就不至于喝药时难受。”
  他问季鸿:“……想吃什么?”
  季鸿倒不推辞,想了想,随口点了个“蛋羹”。
  余锦年将热茶盏置于他触手可及的地方,便卷起袖子去了厨房。
  蛋羹好做,没什么难度,他刚在碗里打了两个黄灿灿的鸡蛋——这时,门关店闭的面馆大门就被人咚咚地敲响了。因为夜市上玩得通宵达旦,今日不仅是一碗面馆,许多店面都是不上工的,也不知道是谁这时候来面馆里叫门?
  余锦年暂且放下蛋碗,先跑到前面去应门,待门板敞下一人宽的缝隙,就听外头人喜上眉梢地喊道:“年哥儿,才起哪?”
  “……何师傅?”余锦年惊讶道,忙与他打招呼,“进来坐。”
  何大利笑眯眯地从门缝挤进来,身后还跟着个素灰麻衣的少年,可不正是他那独苗何二田。何二田进来四处打量一番,何大利从背心猛地推了他一把,何二田向前踉跄两步,停在了余锦年面前,他摸着后脑难为情地纠结了许久,才动动嘴,小声道:“……谢、谢年哥儿。”
  “嘿,今儿来就是专门来拜谢年哥儿你的!”何大利笑嘿嘿道,“我儿吃了你定的那几道吃食,很是有用,这些日子好得许多!这不,今日特地来送谢医礼,我也不知道送什么好,就先提了二斤肉骨、三斤蹄髈……我婆娘还说,得再给你添一只猪头才行……”
  俨然又有滔滔不绝之势,余锦年赶紧推辞:“这怎么行?”
  “年哥儿你若是不收,就是嫌弃我这谢医礼太薄了!”何大利作烦恼状,大有回去再提一只猪头来见余锦年的气势,一旁沉默寡言的叛逆期少年何二田也难为情地劝道,“收了罢,收了罢!”
  余锦年拗不过他们爷俩,只好将沉甸甸的肉骨蹄髈接了过来。
  何家父子就是专为这事儿来的,寒暄了一阵,又说会来给一碗面馆捧场之类的场面话,之后很快就离开了。
  原来与人看病还有谢医礼可收?真是天大的好事!余锦年瞎嘀咕着,将东西放在干净的空盆里,且切下一块肉骨相连之处,准备晌午做菜时用,将肉骨用油盐酱腌渍好,他才想起季鸿要的蛋羹都忘了做,又赶紧净过手,把热水坐上炉灶,麻利去搅蛋液。
  将蛋打散,加入一匙糖末,便用木筷打拌蛋液,这时有一个必要的关键,就是蛋液一定要往一个方向去打,速度要快而均匀,筷与瓷碗会发出哒哒哒的清脆声音,若是蛋液打得稀薄散乱,则会严重影响口感。
  再取新鲜牛乳,继续搅拌入蛋液中,仍是朝一个方向打。
  待水烧开,便在沸锅上置蒸屉,将拌好的牛乳蛋液装进碗中,以小薄瓷盘稍稍掩上碗口,放进屉里中火蒸一刻钟。
  用时可根据口味,在爽弹嫩滑的蛋羹上面撒些果仁小片,亦或者是新鲜果丁,若是嗜甜,还能缀入蜂蜜或细小果脯,最重要的是如此蒸出来的蛋口感细腻,乳香浓郁,入口即化。
  余锦年拿小盘托着滚烫的羹碗,小心翼翼端到房里,生怕半路震碎了又弹又软的羹面,影响它的美观。
  他将牛乳蛋羹端到季鸿面前,那人正靠着迎枕闭目养神,发丝垂散,眸目轻阖,头轻轻歪斜,面白颊红,呼吸微微有些加快,真是“病如西子胜三分”,看得人心疼。
  “……回来了。”季鸿听到少年的脚步声了,便也睁开眼,惫懒地道。
  “嗯。”余锦年点点头,“起来吃蛋羹。”
  “刚才谁来了?”
  余锦年没想到隔着那么远,他还能听到前头的动静,这还是他病着,精神不佳,若是精神好的时候,岂不是要“耳听八方”,会犯失眠?
  他搬了圆凳在床前:“何家的人,来谢医的。”
  见少年的手就放在床边,季鸿从被子里也伸出只玉白的手来,食指有意无意地磋磨着他的虎口,余锦年受惊地缩回去了,季鸿才抿唇道:“是来谢你……真有点名医的样子了。”
  “早着呢。”余锦年将蛋羹端到他脸前,“尝尝?”
  季鸿含住一点匙尖,正要夸赞他手艺好,突然他脸色一变,蹙起眉心,神色痛苦。
  “怎么了!”余锦年也紧张起来。
  季鸿微微惊诧道:“这……为何是甜的?”
  少年一愣,奇怪地眨眼:“蛋羹当然是甜的啊。”
  季鸿理所应当道:“理应是咸香爽口。”
  余锦年理直气壮说:“分明是乳香四溢!”
  “……”
  “……”
  好家伙,一个吃甜蛋羹的人,和一个吃咸蛋羹的人,还如何做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
  余锦年:我就这么跟你说吧!粽子是咸的,豆花是甜的,汤圆是要加盐的,蛋羹理所当然是要加糖的!
  季·北方人·鸿:……算了,我选择死亡。


第22章 杏仁豆腐
  由于余锦年就蛋羹是甜是咸的问题毫不妥协,且大有“甜蛋才是人间正道!”、“你若不吃这朋友就不要做了!”的气势。
  最终还是季鸿做了退步,他端碗过来,神态严谨地审视着这碗不知该如何形容的蛋羹。其实也不是多么难以下咽,反而口感甚是嫩滑甜香,只不过他头二十年来只吃过咸蛋羹,尚不知这人世间竟有甜蛋羹这般逆天的东西,一时间有些无法接受。
  季鸿举起碗来,叹道:“罢了。”
  余锦年笑嘻嘻地托腮看他,待他吃了半盏,最后实在是吃不下了,还要问他:“好不好吃?”
  这可真是明知故问地难为人了,说好吃,有悖本心,说不好吃,又怕折了少年为他做蛋的一番好心,季鸿犹豫一番,只好道:“别有滋味……”
  余锦年接过碗,季鸿以为他是要收走,谁想他竟是直接将剩下的小半碗蛋羹吃净了,不仅没有丝毫嫌弃的模样,还擦擦嘴道:“唔,明明挺好吃的么。”余光瞥到季鸿哑口无言的表情,他又哈哈笑道:“好啦,知道啦!下回就给你做咸的。”
  “……”季鸿更加的无言了,莫非他争执半天,且如此顽强固执,就是为了叫他亲口尝尝甜蛋羹是什么滋味,然后看他究竟是什么表情?
  真可谓是十分的孩子气了。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刚吃了甜羹,季鸿看着他,觉得口中滋味更胜,让人遍体生甜。
  好像甜蛋羹……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
  “咳咳……”季鸿摇摇头收回视线,突然低头用力咳了几声,面色也因此泫然红润,大概是还在病中的缘故,他说话声十分地低沉,仿佛是一枚珠玉从丝帛上沙沙地擦过去了,骨碌地滑进人心底,道,“你过来。”
  “嗯?”余锦年纳闷地眨了眨眼,俯身凑过去听他说话,心虚道,“怎么啦?”心里却说,不就是逗你吃了一碗甜蛋羹而已么,开个玩笑,不至于如此小气地要打我吧?
  见季鸿抬起手来,余锦年脖子一缩,却只感觉耳后一凉。
  季鸿指尖碾着一点白白的小粉粒,似乎是从他发上捻下来的,道:“这是沾了什么?”
  “呃……盐粒子,不小心弄上的罢。”余锦年看了眼,随手扑打两下,原是他刚才取盐罐腌排骨,突然觉得头皮痒,便就手挠了挠,大概就是那时沾上去的。
  季鸿低声道:“毛毛躁躁。”
  他如此淡然的语气,说不好究竟是嫌弃,还是只是单纯的评价。余锦年要转身去拿铜镜,季鸿却先他半分出了手,将他往前一带,极具耐心地扑扫干净沾在发丝上的盐粒。
  余锦年被拽得一个踉跄,险些就扑倒在他身上了,现下又僵着不敢动,他抬起眼帘,看到季鸿正注视着沾着盐粒的头发,并没有在看自己,便大胆地盯着他瞧了一会,这人的眼珠平日看是一派魆黑的,故而显得冷硬而不近人情,但当有烈日璨阳时,再仰头看他,又会发现他眸子其实是一种冷色,只是不分明罢了,很是好看。
  不料季鸿突然垂下眼帘来,与他的视线撞上了,两人对视一眼,季鸿道:“莫非季某的眼睛里也有盐粒?”
  余锦年面不改色道:“那倒不是。”
  季鸿问:“那是如何?”
  余锦年道:“你可知道青鸾公子?”
  季鸿微微一顿,道:“略有耳闻。”
  余锦年略有所思地又将他观察了几眼,道:“世人都道,青鸾公子是天下第一美、天下第一仙,天下第一的文采卓然,你说……你和他比,怎样?”
  “这如何比得?”季鸿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好像这个问题真的是非常好笑了,能叫他这个冰块精也能露出这样绷不住的表情来,“总不至于让季某自己大言不惭地说,我比天下第一的人物还要美、还要仙、还要文采卓然?”
  余锦年道:“那也说不定,指不定那公子其实嘴歪眼斜,羞于见人,只因为诗写得好,便被人讹传出许多风流韵事、是谪仙下凡……你看,前朝许多雅士不就是这样讹传出来的么?不然为何只闻其诗,不见其人。”
  季鸿真的好险要绷不住脸皮了,他想了想,道:“惭愧,我也不知。”
  “知道你不知,逗你玩罢了,毕竟也没人真的见过青鸾公子长什么样。”余锦年笑眯眯道,他收了碗勺,要去给季鸿煎药。
  季鸿懒绵绵地说:“或许曾经与你擦肩而过,也说不好呢。”
  余锦年回头看看他,耸耸肩膀笑道:“也许呢。”
  季鸿没有说话,望着他的眼神颇有些意味深长。
  * *
  季鸿这一病,倒是让余锦年猛然间体会到了他的好处,虽说季鸿此人基本算是个生活能力上的九级残废了,但帮着端端盘子、传传菜,或者收账买单、招呼客人还是挺顺手的,这几日他忽然病倒,真是让余锦年累得够呛,晚上睡觉时都要先朝他拜一拜,乞求他快快好起来。
  这日季鸿终于退了烧,好了大半,只还有些余咳,便走出来在院中静站。
  余锦年正在厨间与他做一道有止咳定喘之效的杏仁豆腐,和能够敛肺补亏的白果鸡丁。
  杏仁豆腐也算是道名点了,南南北北都是常见。上午余锦年就已经将二两甜杏仁用热水泡好,撕去红衣,和半两白米一齐在甜井水中浸泡着,眼下便直接拿来磨浆,再去滓滤渣,只留下顺滑的浆液。
  然后起锅,小火,用少许清水煮化白糖,再慢慢将白浆一点点倒进去,随倒随搅,以防落锅,也不能搅动太快,否则就要起沫,如此充满耐心,搅至浆液渐渐浓稠,散发出熟杏仁的香味。此时,就可以盛出,随后晾凉食用。
  若是在炎炎夏日,还能做成冰碗,甚是消热解暑。只不过季鸿眼下最沾不得凉,就是用井水镇一下,余锦年都没敢。
  将白果鸡丁所用的鸡丁都切成小指头大小,用粉浆、酱、蛋清稍裹腌渍上。
  他到院子中取白果,抬头看见季鸿在院中,白衣烟氅乌靴,仰头望日,神色恬淡平和,真有些仙人遗世的孤绻风姿,当即双手合十又拜一拜。
  季鸿垂目看来,不由笑道:“经你一拜,季某怕是要折寿三年。”
  余锦年摆手:“不会不会,有我呢。之前那大和尚不是说吗,我福德圆满,是前世有大功德的,分你一点,肯定能续回三年啦!”
  季鸿莞尔,心道还是头一回听说,有人要将自己的福德分给别人的。他道:“那倒是要全仰仗余先生了。”
  “好说,好说。”余锦年老神在在,又指了指厨间,“我做了杏仁豆腐,这正要炒白果鸡丁,你自来吃,我过会儿要去药坊再抓些药。”
  季鸿以手抚腹,道:“这些日子动得少,吃得多,腹上平白添了二两。”
  “胖了好胖了好!”余锦年也上手在他肚皮上一通乱摸,确实比之前手感好了不少。
  季鸿低头看着少年的发顶,忍不住又抬手揉了下。
  余锦年大叫:“你又摸头!”
  “礼尚往来罢了。”季鸿眯着眼睛,微微勾唇。
  余锦年气得回去将白果鸡丁胡乱炒好,便揣着袖子上街去抓药了,季鸿虚虚倚着门框目送他远去,氅下白衣掩映,不过他这衣也不是惨素的白衣,仔细看来,衣角袖口都隐隐绣着层叠小叶,迎着日光有些发亮,仿佛是裹着银线般,且腰间悬系着一枚卵圆玉佩。
  他的私物余锦年向来是不过问的,以前季鸿还掩着些,只穿看上去平常不打眼的青衣,后来余锦年隐隐约约猜到他背景不凡,二人虽没说破,但也算得上心生默契,各不拆穿罢了,于是季鸿也不如何费心遮掩了,发冠玉佩纷纷拿出来带。
  可见他虽是个离家出走的小可怜,却还是面子里子一个都丢不掉,很是注重仪表。且回回晚上脱了衣,都必要叠得整整齐齐,哪里像余锦年恨不得扔的漫天都是,就差第二天上房攀梁地去捡衣服。
  余锦年怀疑他是不是有整理癖。
  正揣着袖子勾头塌肩地游移到平康药坊,抓了季鸿需吃的汤剂,又买了些常用的药材好做菜,听见隔壁寿仁堂不知道在闹什么,他拿手指头勾勾着药包的小提绳儿,出门去溜了一眼。
  从众人前言不搭后语的说法里,他听得好像是县中一户乡绅富豪家中姨娘生了病,指明要寿仁堂一位老先生诊看,然而药僮却道老先生已经辞诊北上,是被县令派人送去了京城,给那位郦国公家的小公子瞧病去了。
  结果病人不依,药僮也不饶,这才争吵起来。
  余锦年看了会儿热闹,心道,那郦国公家的小公子可真是好大的阵仗,他生个病,能令当今天子广发善帖,招天下名医齐齐北上,如此劳民伤财,这位小公子可真是贵不可言。
  家中那位季公子也是姓季的,之前百般掩藏自己身份,还哄骗他说郦国公姓王,想来也差不离是这位郦国公家的什么子侄亲戚,总之定然也是贵族世勋,人中龙凤,却不知他为何要偷偷摸摸跑到南地来,为了蹭吃蹭喝,还骗他说遭遇流寇无家可归。
  余锦年腹诽道,哼,长的仪表堂堂,其实是个说谎精。又说,这人最重要的就是长得美,所以就算是说谎,也总能让人轻易地原谅他……如此云云,他将季鸿在肚子里翻来覆去地褒贬了遍,最后顿了顿,又咕哝道,不过他虽然说了两回谎,人其实还是不错的。
  路上旁人见他一路走,一路嘟嘟囔囔自言自语,宛如神志上有毛病,纷纷躲开了。
  但就有那天不怕地不怕的,非要跑上来与他“打招呼”。
  “哟,小美……咳,小公子,一个人上街买药?最近啊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指不定道儿上就打哪儿蹦出来个不怀好意的歹徒抢匪,前两日就有个姑娘,就自这长街上被人掳走了,至今还未破案呢,真是令人痛心疾首啊!”说话者仿佛真的十分痛心,还拿扇柄用力锤了锤胸口,之后又说,“在下姓姜名秉仁,敢问小公子如何称呼?哎,如此看来,你我二人去处相同,不若姜某伴你一程?”
  什么,姜饼人?
  余锦年噗嗤一笑。
  姜秉仁一愣,更是神采奕奕,还以为是小美人娇羞之举,愈加得意地将手中金丝雪梅扇扇得飞快。
  余锦年脚下一迟,抬头看了看这位姜饼人小少爷,约莫也就十六七岁,穿着宝蓝色绣如意纹的织锦缎箭袖,脚踩红靴,神色飞扬,一双杏眼盯着他眨啊眨。余锦年担忧他怕是还没将别人的魂儿勾出来,先将自己的魂儿从眼皮子里眨出来了。
  他愣了会,盯着这位看了半晌,并不认得。心道,这光天化日的没蹦出别人来,就蹦出您一个了,这不怀好意、人心不古,说的岂不就是您自个儿么?
  那人见他不言不语,摇开扇子,继续趁热打铁道:“就这么定了罢!走!你去哪儿?”
  “……”
  余锦年觉得,这种人,你越是理他就越是麻烦,索性不理不睬地往前走,谁料那小少爷仿佛是个没眼力见儿的,一路从城东跟他到城西,还好几次险些就将“小美人”三个字给喊出口了,可见轻浮功力非同一般。
  他虽是受七大姑八大姨的喜爱,整日被夸清秀、俊俏,还三天两头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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