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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食无忧[穿越]-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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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故季叔鸾究竟长什么模样,他也不知道。。
  只从闵雪飞口中听到几句盛赞,在脑中并出一个肤白个高、清俊如霜的形象,知道他单名一个鸿字。
  季家公子于诗会近日突然抱病已是奇怪,也没人知道是什么病,只说是种恐难痊愈的怪疾,更奇怪的是郦国公竟也未急着寻医问药,依旧沿用着府上的医人,看起来不急不缓的。还是后来天子听说此事,下令广招名医进京,才令郦国公府有了些病危的气势。
  可是这病瞧了三两月,一个接一个的名医被赶出了府,郦国公府突然又冷清下来了,连天子也不再过问,两头都风平浪静地仿佛无事一般,只不过时常有快马进出郦国公府。
  严荣曾向被赶出来的名医们打听过,一个说是阳气暴脱,两个说是阴精亏耗,三个亲眼见过季公子在床帏里头大口吐血,洇红了被子直流到地上来;还有说其气喘如牛,肢冷如冰,怕是连三天都撑不过去的;什么样的怪状都有,让人听着只觉得季公子太可怜了,天下百病都似乎一夜之间全上了他的身……
  可如今别说三天了,三个月都有了,那季叔鸾还安安稳稳的病着,既没活也没死,还没见有名医入府医治,简直是奇迹。
  严荣手中夹起几粒脆皮花生,一边往嘴里放去,一边又回头看向那扇屏风。
  那屏风里头也是个风华绝代的年轻公子,姓季,名鸿,肤确实很白,脸也确实很冷,坐在那里时就亭亭如松,想来个子也不会矮。
  季叔鸾不死不活地接连卧床数月,季府不急不慌地治病,那些进出季府的快马驿者,天子先疾后缓、悠哉悠游的态度……这些突然就有了一种最佳的合理解释。
  ——也许,季叔鸾不是病了,而是跑了!
  严荣“咚!”地拍了一下几面,姜秉仁几人都被他吓了一跳,只他刚想说话,嘴里的几粒花生忽地囫囵向喉咙深处滚去,卡在了气道里,他猛地弯腰骤咳一阵,却不仅没将花生咳出来,反而在气道中陷得更深了。
  “啊——!啊——!救、救……”他脸色瞬间涨得通红,大张着嘴,两手反掐着自己的脖颈,两眼瞪得极为突出,额头上的青筋都挣了出来。
  姜秉仁初还以为他是吃茶呛了一口,见他如此痛苦,近乎窒息,这才慌了,害怕地手足无措:“严兄,你这、这是怎么了!”
  旁边那高个的公子嚯地站起来,喊道:“叫大夫啊!”
  “哦哦大夫,大夫!”姜秉仁终于回过神来,急急地踹了近处一个小厮一脚,“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


第58章 糖金枣儿
  春风得意楼里忽然就乱了,姜秉仁急得团团转,要是兵部侍郎家的公子在自己酒楼里有个三长两短,莫说是这酒楼开不开得下去的问题了,他们整个姜家都怕是要给严荣陪葬了!
  那小厮才跑下楼梯,姜秉仁已经急得大喊:“大夫呢!怎么还没来!”
  余锦年听见这声急吼,登时放下了手里的点心茶盏,推开季鸿跳下坐榻,要往自己脚上套鞋。他听见姜秉仁这喊声有十二万分的急,便知病家危险——至少是看上去显得很危险。他也不由心里急起来,套了两下没套上,索性不穿了,将鞋一扔,仅着一双白袜就往外头跑。
  他一从屏风后头出来,就被姜秉仁瞧见了,姜小少爷猛地一拍大腿,也记不起自己还在与人闹别扭的事儿了,感慨道:“我怎么忘了年哥儿就是大夫!余老板,快快快,你快来给瞧瞧!”
  因着严荣是被呛住的,正有小厮拍着他的后背企图令他咳出来。
  “住手,别拍了!”余锦年勒令住小厮,也全然不顾什么礼节了,在一群文人面前提着衣摆,也没穿鞋,就跑了过去,走近了才发现,病家正是方才朝他俩翻白眼的青年文士,他问附近的几人,“是吃了东西卡住的?”
  姜秉仁连连摆手道:“我、我,我没看见啊。”
  那高个公子说:“是,吃了花生米!”
  余锦年快速挽起袖子,上去扶住严荣,旁边还待有小厮看他身小体瘦,要上来帮扶,也被余锦年厉声喝止:“都让开,手都拿开别碰他,也别往下顺了!食物卡在气管里,越顺越要命!”
  听见“要命”二字,一群人霍地推开半步,生怕这命是要在自己手里。
  在场的谁也担不起这责。
  姜秉仁也吓红了眼,道:“年哥儿你行不行,这是兵部侍郎家——”
  “他就是天王老子家的儿子,在我手里都是一样的治!”余锦年最烦听别人在面前絮叨病家是如何的身娇肉贵,是如何的财大气粗,好像身份高贵就能让阎王爷多赏他两年活头一样。
  旁人听着少年声音如此铿锵,一时都不约而同地噤声了,不再闹乱。
  季鸿也已穿上靴子走进人群,姜秉仁见他过来,又心虚小声地问了一遍:“余老板他行不行,那可是兵部侍郎家的大公子啊,这要是有个……”
  季鸿平静之中透着对余锦年的自信,他说:“他若不行,这城里没人能行。”
  “……”听见季鸿都这么说,姜秉仁只好按捺住慌心,焦急地看着余锦年。
  余锦年从背后环抱住严荣,因严荣比他要高一些,他使不上劲,便自己一条腿稍向前屈,令严荣略分膝坐靠在自己腿上,上半身稍向前倾。他一手握拳,另一手包住拳头,顶在严荣的上腹部。
  之后余锦年稍作深呼吸,便猛地两手收紧,拳头用力地挤压向严荣腹内的斜上方。
  一次、两次、三次。
  次次快而迅猛。
  锤到第四次,严荣翻着白眼,喉部一咕哝,突然张开嘴,自咽中喷出一粒小物什来,那小东西被吐在地上滚了老远,沿途惊吓到了好几人,仿佛那是个会吃人手脚的妖怪。
  姜秉仁低头仔细一看,叫道:“出来了,是花生米,花生米!”
  严荣将那粒花生吐出来以后,倒吸了一大口气,仿佛是刚被救上岸的溺者一般,用力攫取着新鲜的空气,他脸上涨透的青筋渐渐消退下去,脖颈的憋红也慢慢散开,扶着几案狠狠呼吸了一会儿才感觉终于活了过来。
  余锦年将他放开,转到严荣面前,捏住对方嘴巴:“张嘴,啊——!”
  严荣劫后余生,还恍惚着,顺从地迎着光张开嘴,跟他道:“啊……”
  “嗯,行了,喝点儿水顺顺罢。”余锦年点点头,“咽后壁被剐破了一丁点儿,不妨事,这两天少吃辛辣。”他将人松开了,又皱着眉头教育道,“以后吃东西仔细些,有什么可急的?急这一口,丢了一命,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严荣下意识地点头,咳嗽了两声,又忽地意识到什么,用力抿住了嘴唇看着余锦年。
  这少年袖子挽到肘间,脚上也未着鞋,只穿着一双白袜站在地板上,个子比他矮,却仰着头一本正经地教训人,颇是严厉。他方才在屏风内只顾着与季鸿结交,并没有留意旁边这个少年,后来被案几底下的勾当惊到,便以为这少年是柔弱娇俏,应当是最精明的知道如何缠得人醉生梦死的菟丝花。
  这么一看,又好像不是。
  “锦年。”人群中响起一声低沉嗓音,打断了严荣的揣摩,是季鸿。
  那少年回头看了看,脸上瞬间又恢复成了之前那样的温顺模样,提着衣摆哒哒地跑过去了,到了跟前,扬着脸豁开一个得意的笑容,小声说着什么,那季公子自然地伸出一只手来揽住少年的腰,一边点头,一边与他亲密地走回了屏风后头。
  严荣颓坐在榻上,觉得自己是在黄泉路口蹚了一趟回来,心中仍有后怕徘徊,他抚着胸口,才想起身去向季鸿道谢,楼梯上气喘吁吁地跑上来一个白发老头儿,背着个漆器药箱,真是老当益壮,脚下竟是一迈两阶,看得人紧张。
  就连跟在他后头的药僮也追不上,惊悚道:“罗爷爷诶,您那是一甲子的腿了,慢着点啊!”
  被药僮调侃地叫了声爷爷,罗谦是又急又气:“人命关天,容得你喝茶赏景?”
  他刚说完这句,人也迈到了二楼,却是当场一愣——这里头哪有传话小厮所说的急病者,甚至连个醉酒的都没有,只有一群与他大眼瞪小眼的阔公子。
  “病人哪?”药僮也追了上来,见场面安静如此,也不客气道,“你们莫不是在拿我们消遣!就算你们春风得意楼家大业大,也不能这般戏耍人顽罢!亏得我们罗老先生一路跑过来的,唯恐误了病家!”
  严荣咳嗽了两声,道:“抱歉,正是在下,只是……”
  旁边有人补道:“是治好了!那姓余的小神医给治好的!”
  “可真是厉害,就那么三两下……唉,我有个堂弟就是吃菜时呛死的,要是有小神医这手绝活,他也不至于……”
  一群人三五成群地簇在一块儿,啰嗦起些有的没的事。
  严荣脸色不好,许是心中还未放下那两人的龌龊事,又因其中一个指不定就是自己殷殷切切想见上一面的季叔鸾,而更加的阴郁了。
  他怎么也想不通,那般有才情知礼节的人,怎么到了南边儿就和一个水嫩嫩的少年纠缠到一起了,难道真是这江南风软水涟,饶是一代高岭之才也难逃这软玉温香的一劫?
  季叔鸾那人合该与他的诗文、与那些旖旎传言一样,是冰质玉骨、出尘脱俗的,恰好的还带着些羸弱的病气,正该是情深不寿,慧极必伤的那类人。
  最不该的,就是狎玩伎子!
  严荣打心里厌烦这种事,更厌烦的是,这种事竟发生在季叔鸾身上。
  他怨懑之下给自己灌了一杯茶,茶水微烫地滑过喉咙,又刺痛了被刮破了皮的后咽,他“嘶”地一皱眉,揉着脖颈咽了下唾沫。
  罗谦听到是“姓余的小神医”,便猜是余锦年,顺着指引走过屏风一看,果然是他!
  彼时余锦年正两条腿搭在坐榻边儿上,上身倾靠着矮几,从点心碟里捡出一只小人形状的炙饼子,眉开眼笑地指着背后的小碗烙花给旁边端坐着的季公子看。
  那季公子点点头,似乎低声说了句什么顽笑话,恼得年哥儿一抬手,将那小饼人塞到了季公子嘴里。
  这会儿,余锦年才注意到罗谦,忙正色坐好,笑眯眯招呼他:“罗老先生,没想到请的是您呀?”见罗谦脑门上尽是潮乎乎的汗迹,他哎呀一身,忙跳下来让出个地儿来给罗谦坐,自己则翻到了矮几另一边去,与季鸿挤在一块儿。
  他拿屁股挤了挤季鸿,季鸿也不烦不恼,兀自向后头避了避,直让到了坐榻的角落。
  这样一连串的动作看似随意,却只有亲近至极的两个人才做的出来,稍微有一点隔阂的,脸上都会显出些不耐。罗谦只在那天的药坊门前见过季鸿一回,天落着淅淅沥沥的雨,他是来接年哥儿回家的,当时二人就表现得十分亲近,因走得急未能有所介绍,今日再见,罗谦便忍不住多打量了季鸿几眼。
  余锦年道:“这是我家阿兄。”
  季鸿颔首,也跟着叫:“罗老先生。”
  罗谦只以为是义兄义弟,便没有多探究,相互寒暄过后便直入主题,问余锦年道:“听说小先生又大展身手了。”
  余锦年含蓄道:“哪里……只是情况危急,便顾不得了。”
  罗谦心急道:“上次先生的邪气之说,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听闻小先生又露了一手绝活,能治这食物呛入气道之症。实不相瞒,这种急症老朽也曾诊过不少,自以为颇有些心得,却也只能挽回十之六七,总是有些遗憾的……却不知小先生此法有何妙处,还请小先生赐教。”
  余锦年忙托住他行礼的手,道:“赐教不敢当,不过是一种急救手法,我给罗老先生做来看看。”他说着环顾四周,想找个配合演示的人,季鸿才一挺身,就被他按住了,“你不要,你太高了。”
  季鸿:“……”
  “陈栎,你来。”他唤来那个小药僮。
  如何从背后环抱,如何握拳,如何冲击,都一五一十仔细地讲给罗谦听,至于究竟是何原理因为涉及了解剖学上的东西,譬如腹部脏器、肺脏与膈肌是如何相互运动的,这些一时间怕是讲不明白的,便是讲了,恐还有惊世骇俗之嫌,便都捺下不提。
  讲罢成人如何做,又讲了婴儿与孩童如何做,罗谦都一一记在心中,过后奇道:“这是小先生自己体悟出来的法子?”
  余锦年笑起来:“这倒不是,此法名为海——”他忽地一顿,险些说出个外国名儿来,忙又改口道,“海氏急救法,乃是小子偶然间遇到的一位海姓番医传授给我的。”
  罗谦一时惊奇:“小先生可真是屡有奇遇啊!”
  “呵、呵呵,是啊……”余锦年扯着嘴皮干笑道,他怕罗谦又往下追问别的,赶忙拽来碟子,“今日是春风得意楼的品茶会,这茶点卓然不错,先生尝尝。”
  罗谦也不与他客气,拈了个金铃炙吃来,说道:“确实不错,小先生这金铃炙可是风靡信安,老朽那小孙女儿便整日缠着要吃,今儿个有此机会,可是要多买些回去。”
  说了会话,罗谦就起身告辞,回去琢磨余锦年说的那个海氏急救法去了。
  余锦年也坐不住了,他本是想来瞧瞧所谓的文士集会是怎样的风采,结果却大失所望,不过是一群诗客们相互倒酸水,便也收拾收拾准备回家。
  他下榻时一瞬没能站稳,季鸿快手抚了他一把,又弯腰捡起余锦年的一只鞋来。
  姜秉仁走进来时,正看见季鸿低着头,往余老板脚上套鞋,他心里一酸,抱臂倚靠在屏风旁,风凉道:“这是在外头,你们这样不避讳人,也不怕被人笑话!你们倒是不知,外头那群人是怎么说你们的?”
  余锦年也不高兴了,他拿过鞋子自己穿上,两脚踩在矮踏上跺了跺:“我听都没听见,你又何必非要重复一遍?”
  姜秉仁气得:“你……!”
  余锦年又纳闷道:“真是奇怪,你最近冷嘲热讽的,到底是生我什么气?”
  姜秉仁其实没想和余锦年吵的,余锦年刚救了严荣,怎么说都是他们春风得意楼的大恩人,这样的恩情,就是让他登门拜谢都是应该的。他却也不知怎的,嘴比脑子快,一下子就将风凉话给说出来了,他看了看余锦年,将嘴一抿,没再反驳什么,恹恹道:“没有什么……你要回去,我用轿送你们。”
  “不用了,多走走锻炼身体。”余锦年拉着季鸿就走。
  “等会。”姜秉仁叫住他们,又扯来个小厮给余锦年引路,“后头新来了娄州金枣儿,不怎么常见的,叫他们给你装一篮带回去吃。”
  “……”
  余锦年以为所谓的金枣儿会是什么特产大红枣,结果到了后院一瞧,竟是一筐筐的小金桔,各个儿金黄小巧,还挂着翠叶和水气。金桔这玩意儿比其他橘、柑、橙之物的滋味又不同,许是能连皮带肉一起嚼着吃的缘故,总觉得有种异样的香气,他还挺喜欢的,所以一见这东西就给馋住了,很是没骨气地任小厮给他装了满满一大篮。
  他掐了一个给季鸿,季鸿蹙着眉头看了半晌:“……直接吃?”
  余锦年提着篮子:“啊,快试试。”
  这金枣儿皮薄肉甜,后味略有丝酸,气息清芳,齿颊留香,余锦年嚼得津津有味,季鸿则满面纠结——金枣儿是南果,这一南一北间输运不易,故而抵达夏京的金枣儿多被制成了盐渍蜜饯,而进到郦国公府里的,则更是精致刁钻,是故季鸿还从未生吃过金枣儿,心里直有“这也能生吃?”的疑问。
  两人一人嚼了一个便往外走,至春风得意楼门口时,还与进出匆忙的一名传菜小厮撞了一下,有件儿物什从他腰间撞落了,他也没注意。
  此时严荣噔噔地从二楼跑下来,才至门间,就见季公子二人已经走远了,他犹豫了一会儿,终究是没有再追,却是一低头见到地上躺着一把小扇……
  那厢余锦年走到城西,才摸到小扇没了,他又沿着来路寻了一遍,竟是遍寻不得,一时心中气恼失落,大有寻不到就不回去了的气势,季鸿只好允诺再给他写一把,这才只好作罢回家。
  一回家,就先换了衣裳,宝贝似的将那玉色衣收进橱子里头,之后挽起袖子直奔厨房。
  他是见季鸿不惯吃生金枣儿,于是做了份糖桔来。
  便是将金枣儿切半,剜去小籽儿,再用冰糖慢慢熬了即是。熬出来的糖桔色泽红润,滋味甜美,粘稠的糖浆包裹着一粒粒枣儿,可直接作小食吃,也可封在罐子里,能存三五日,配茶就粥皆美。更且生金桔切开,直接泡在酒中,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余锦年正与季鸿歪在榻上吃糖金枣儿,商量明日去肉行买只羊羔腿好酿酒吃。
  而城东另一头房间里,灯橘如豆,严荣将捡来的小扇打开看了看,竹骨素面,质朴无华,便是拿到扇铺也只是无人问津的低档纸扇。
  再仔细瞧了瞧上头的字,不禁神色一凝。


第59章 羊羔酒
  早市上人声鼎沸,瓜果蔬菜等浮摊俱已支了出来,鸡鸭鱼蛋也都铺在了两旁,一碗面馆里的鹅原也下了几只蛋,清欢嫌鹅蛋又腥又木,煮着不如鸡蛋香,腌了没有鸭蛋美,说着就要拿出去换几个铜板,被余锦年好说歹说地留住了,并取了两只鹅蛋,做了碟厚蛋烧。
  厚蛋烧是极耗蛋的,鹅蛋个大肉肥,一个顶仨,所以用鹅蛋来做倒是感觉很是超值。他将取来的两枚鹅蛋磕在碗中,加入一匙糖、小半匙盐——糖盐比例是看自己喜吃甜口咸口,余锦年按照惯常的口味调完了,才忽地想起季鸿不爱吃甜蛋的事情来。
  算了,他嘀咕道,大不了再给季鸿单蒸一份别的。
  筷子搅拌得蛋碗中微有一层蛋沫,之后在锅中刷薄薄一层油防粘,便可以下锅煎蛋皮了。这时候要掌握好火候的,火不能旺,油须得少,蛋皮才能慢慢地胖起来,这样凝固后一层层折叠过去时才会显得饱满匀称。
  最后切段摆盘即可,可据口味蘸食桂花酱、玫瑰酱又或者虾酱。
  将蛋烧端了出去给清欢穗穗们做早点吃,他又折回来,单给季鸿做蛋壳蒸。
  蛋壳蒸顾名思义,就是将蛋放在蛋壳里面蒸的,只不过这蒸的内容又有些花样。他另敲了一只鹅蛋,只是这回蛋是从尖顶上那头慢慢敲开的一个圆口,将蛋液倒出来,尔后摘了一朵胖香蕈、一块骰子大的瘦肉、两粒小虾仁,都斩成末与蛋液搅拌均匀,用几滴黄酒、一匙盐调味,又撒六七个花椒在里头,为的一是除腥二是温煦。
  再将拌好的蛋液灌回蛋壳里头,用一小段掏了瓤的甘荀做底座,竖在上面蒸熟便是。以季鸿的食量,这一枚鹅蛋就足够喂饱他的了。
  蒸好的鹅蛋远看仍如整蛋一般,探头往里瞧了,才能发现里头的别有洞天,用小匙再一掏,更是能吃到里头一种种的鲜物,虽说本质上与蛋羹没有什么太大的分别,但是瞧着新鲜,吃着也更有意思些。
  若是自己来吃,余锦年定是懒得搞这些乱七八糟的花样,但一想着是要给季鸿做,便打心里升起无限的热情来,脑子里总是能蹦出千千万万的法子来哄他一个开心。
  余锦年捧着一颗鹅蛋蒸,蹲到正在井边漱口净面的季鸿跟前,偷笑道:“你品品,她们都没有呢。”
  彼时季鸿脸上还挂着水珠,是一大早余锦年专门起来给他烧得洗脸用的温水,在阴凉的天儿里冒着丝丝白气,因为有水顺着额头滑下来,挂在睫毛上,他不得不眯起一只眼睛去看少年手中的东西。
  那睫毛似墨般,微微翘着,娟秀得要命,简直不像是一个大男人该有的东西,且因刚睡醒,还显得有些凌乱,余锦年心里嚷着遭了遭了,手却控制不住地上去撩了一把,跟摸羽毛似的,只是小心翼翼之外又多了些莽撞。
  睫毛上挂的那珠水就这样到了自己的食指指弯上,像是滚在荷叶尖儿上的露水,余锦年愣愣地看着。
  余锦年觉得指上烫,脸上烫,心里烫,哪儿哪儿都烫,可是抬手摸一摸,又都不热,就好像是……心里跃跃欲试的那股冲动得到了令人期待的反馈,又好像是有根线将他这块年久失修的老电池串起来了,正负相接,呲呲地蹦着烫手的火花。
  他好险将手里的蛋捏碎,幸亏季鸿手快,将鹅蛋抢出去了。
  吃过早点,又吩咐了清欢准备开店的营生,他们便直奔早市去买羊羔肉,因为之前便说要蒸羊羔酒,总不好一拖再拖,便撞个日子出来买,只可惜这个时辰肉行正下板磨刀,尚未见血,他只好先与羊店老板定好了八斤肥瘦相间、连骨带肉的羔羊子,便与季鸿转脚先去了隔街的果子巷瞧瞧。
  果子巷里蔬果居多,也有卖小点心的,但都是小作坊铺子,比不得城东那些糕点甜菓铺精致贵气,但大都实诚,没有太多花里胡哨的装饰。
  走到路上,听到有人扬声叫卖“旧菓子”。
  余锦年闻声看去,见是两个高大壮实的哥儿,眉眼却贼,一个三角眼,一个糟鼻头,脖颈都晒得黑黢黢如铜一般,其中一个卸下肩上的担,寻了处墙角蹲下开嗓:“卖旧菓子咯!诶,来点儿旧菓子么?”
  有人过去问:“是哪儿的?”
  那壮哥儿小声道:“春风得意楼的金铃炙!昨儿个卖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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