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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铲屎官太爱我怎么办-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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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坏了我的事,你还想要药?”林晋文满面凶狠,抬脚就冲许知秋的身上踢去,皮鞋落到他的脸上,胸口,背上,他也不知道躲,甚至还抱紧了林晋文的裤腿,舔着脸依偎在他的脚踝,小声地哀求道:“求求你,给我药吧!求求你!”
  “想吃药?好啊!”林晋文一撸额前的短发,脸上带着恶劣的笑意,解开了西裤的拉链,当着林晋文的面,淅淅沥沥地解决完。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纸包,顺手就扔进了那一滩腥臊的水渍中。
  “吃吧,别死得太难看。”他说完就转身离开了,留下许知秋一个人,狗趴着伏在那晕湿的药包上,脸上慢慢带出神经质的笑意。


第12章 少爷的爱犬(完结)修
  一转眼小半个月已经过去了,许知秋仿佛人间蒸发一样,不管是张探长还是李管事,翻遍上海滩也没能找到他的下落。
  林晋文倒是越来越勤地光顾小楼。
  虽然林安妮已死,但他本来就是以许攸均主治医生的身份住进来的,所以这么做倒也无可厚非。
  顾想每天像看猴戏一样地围观他。
  顾想:啧啧,怪不得说艺术源于生活还得高于生活呢,演艺界欠林晋文一尊小金人啊!
  系统:你就别啧了,自从林安妮死了,进度卡在百分之八十已经半个月了,你就一点也不着急?
  顾想:皇上不急太监急。我急有用吗?嗯?
  系统:看看你这幅嘴脸,我当初是怎么选上你的?
  顾想:你眼瞎呗。
  “咦,他去厨房干嘛?”顾想藏在树丛里,眼见着林晋文向小楼的东北角走去。
  顾想:鬼鬼祟祟的,他不会是想毒死我们吧?
  系统:不用毒死,毒哑你就好!
  林晋文到了厨房门口又四下张望了一下,见没有人,便放心地打开门走了进去。
  完全忽视了绕道从厨房后面的草丛里踮着肉垫蹭过来的胖狗。
  “哇呜~”顾想藏在墙角张开大嘴无声地惊叹了一下,他也是第一次知道,自己的革命阵地竟然另藏玄机。
  只见林晋文走到厨房放食材的里间,在墙上敲打了几下,就从地上露出了一个可容一个进入的口子。
  口子里有楼梯。林晋文打开火折子,一手擎着,一手扶着地板边缘往下走去,然后口子就关上了。
  顾想:神他妈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
  地窖里的自然还是许知秋,林晋文现在还不能让他死。
  他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死了,对林晋文来说,没有好处,只有麻烦。
  但是人活着总要吃喝拉撒,许知秋还需要药。所以他就不得不隔几天下来一次,让许知秋不至于就这么没有价值地死掉。
  “药,药。。。。。。”许知秋已经没有力气到处活动了,只是还心心念念着他的药。即使处于半昏迷状态,看见林晋文出现的那一刻,他也还是睁大双眼醒了过来,眼睛里闪烁着狼一般的绿光。
  “我在小楼里已经住了半个月了,东西还是没有找到。你最好庆幸我永远也找不到,不然,我会让你知道,死,是这个世界上最轻松的事!”林晋文的声音里带着气急败坏。
  林安妮已经去世半个多月了,他以逝者未婚夫和许攸均的主治医生的身份并不能在小楼里赖多久。
  再找不到东西,张探长迟早能查到他头上来。所以许知秋需要在一个合适的时间死去。
  一百步已经走了九十九步,最终却没有取得应得的成果,让他怎么能甘心就这么放弃?
  “药。。。。。。药。。。。。。”许知秋的意识里只剩下这一个字,他看着火光映亮的那一小方肌肤,衬衫的领子,阴影里的喉结,下巴,还有红润的嘴角扯起的一抹冷笑。
  许知秋知道,那人能给他快乐。
  像传说中的神明。
  既然已经找到了许知秋的藏身之处,后面的事情都变得简单起来。
  许知秋一接到消息就通知了张探长,并把林晋文的可疑之处也一并道出。
  然而只是半个小时的时间,林晋文租住的小楼就已经人去楼空。衣物书报扔的到处都是,可以看出逃窜的非常慌忙。
  百密一疏的是,阁楼上一套没来得及摧毁的提纯吗啡的工具已经足够确定他的罪名,不管是幕后黑手还是只提供药物,他的行为都不是所表现出来的那么简单。
  “呜~”顾想依偎着铲屎官的裤脚,看着张探长带人把地窖里的许知秋带上来。即使已经设想过他的处境不会好过,也没想到会是这副难看的姿态。
  以前的许知秋虽然胡子拉碴,但大多数时候还算干净整洁。他孬好也是留洋归来的学士,知识做不得假,所以即使是赌徒,也还保留着一份清高。
  也是因此,林安妮让他带了绿帽,才会让他这么恨之入骨。
  但是看着现在面前的这个,已经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生物,顾想突然觉得他也是个可怜人。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
  面前的许知秋头发纠结,满身脏污到看不清面目,身上带着一股难言的骚臭味。他仿佛已经没有了意识,瘦的只剩下了一把骨头,近一米八的个子被缩成小小的一团,流浪狗一般被人提上来,扔在厨房的地上,比地板还要脏。
  许攸均始终面无表情,不置一词,眼睛里既没有心痛,也没有憎恶,看着他的眼神仿佛是看路边的一堆垃圾,一滩烂泥。
  “许少爷,我先带他回巡捕房了,接下来的案件如果有什么进度,回及时通知你的。”张探长留下一句话,就带着手下离开了。
  只剩下许攸均带着他的狗站在原地,屋外的阳光照不进湿冷的厨房,顾想也看不清许攸均的表情。
  再听到许知秋的消息已经是深冬了。
  顾想前世的时候,冬天就懒得出奇。他尤其怕冷,每天都恨不得溺死在空调房里,想让他出个门比登天还难。
  这一世的条件更差,连空调都没有。他便做足了宅男,每天除吃就是喝地囤积肥肉,许攸均想了许多办法让他出门活动,最后都被撒娇耍赖地躲开了。最后没办法,只能和顾想一起窝着猫冬。
  两人每天变着法子地吃烫锅子,养得肥美异常。
  张探长上门这天外面下了大雪,女仆把领进来,带进了好大一阵冷风,惹得顾想直打了三四个喷嚏。
  他跟着铲屎官把张探长迎进门,在沙发上坐下。自己也跑到沙发另一侧在许攸均身边卧好。
  “林小姐的案件,许知秋只是从犯。主犯林晋文已经逃回香港了。”
  许攸均听到这里挑了挑眉,不出意外,这点他早就猜到了。
  凭许知秋的胆子,没人唆使,他做不了这么大的事。
  “我们查到,林小姐曾经在天津时一家大户人家的丫鬟。后来主家不知为何失了火,全家上下除了刚满周岁的小小姐无一生还。”张探长说到这里似乎也带着点唏嘘。
  “那户人家姓林,小小姐小名宝姐儿。后来有个洋人教父给取了名字,叫安妮。”
  顾想听到这里,只感到一股冷气顺着脊背蔓延上来,然后机灵灵地打了个寒颤。
  许攸均感觉到他的不安,伸出手在他的大头上放着,缓缓地拍了拍,才又转身接着说道:“林?”
  “是的,想必许少爷已经猜出来了。那家里有两个少爷在香港念书,一个叫林晋文,一个叫林蔚文。”
  已经不用再说什么了,事情的答案昭然若揭。
  林安妮吃药的缘由也不必再追寻,她当时与林晋文每日朝夕相对,如胶似漆,一个医生想要给她下点药,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不过是一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最后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张探长事务繁忙,能亲自过来解说也是看了李管事的面子。事情谈完,许攸均和顾想一起把他送出门外,目视着他上了车走远。
  再回头看身后的小楼,已经没有自己第一次见时的那种精致豪华,蒙着一阵阵的死气,连阳光都照不进去。
  “汤圆。”许攸均跟着他一起转身回望,然后深深地吸了口气,对上他的面孔带着笑意,“我们搬家吧。”
  “呜嗷~好呀!”胖狗裂开嘴,笑眯眯地回道。
  转眼又是几年。
  离开小楼的许攸均和顾想过得非常舒心快活。
  两人在平民区买了套小房子,许攸均在报社找了份工作。每天过着简单的日子,仿佛离过往越来越远。
  系统的进度一直停留在百分之九十,过了多年也没定点变化。顾想也从开始的焦急道后来的无所谓,有些事情急是急不来的,他甚至怀疑要想完成任务,需要等许攸均成家立业,结婚生子的那一天。
  但这个话题刚起了个头就被许攸均打了回去,他把头枕在大狗腹部的软肉上,声音温柔,语气却是从未有过的认真:“我不结婚,只这一件事我不能答应你。我只要你一直陪着我就好。”
  顾想能说什么呢,他轻轻地“呜”了一声,在铲屎官的嘴唇上舔了一下。
  就让他任性一次吧,谁让他也不想呢,这明明是他一个人的铲屎官。
  也许进度条的结尾在他死去的时候呢?
  直到有一天,久未出现的系统的声音再一次在顾想的脑海里响起。
  系统:进度条已满,蠢宿主你在这个世界的时间已经到了。
  顾想回头望了望身旁好眠的许攸均,轻声问道:“我还有多久?”
  系统:三分钟。
  顾想没再说话,默默地在许攸均的额头舔了一下,然后像小时候一样,依偎进了他的颈窝。
  等到许攸均第二天醒来,身边已经空无一物。
  他摸了摸心口,总觉得怅然若失,仿佛丢掉了什么特别重要的东西。
  然后把手心贴在额头,泪便落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下面两章是林安妮的番外,感兴趣的可以看一下。


第13章 林安妮(番外一)
  天津,冬。
  大雪纷纷扬扬地下了一整夜。
  清晨,天刚蒙蒙亮,林家大宅就热闹起来。
  外管家林叔站在庭院中间指挥着仆从扫雪,不时小声嘱托着手脚轻些。
  再过半个时辰,这座大宅的主人,林万青林老爷就该起了。他是朝廷现任的财政大臣,名副其实的金菩萨。每天不知有多少人上门求见,只手指缝里漏下那么一点,就足够普通人家一生的嚼用了。
  俗话说宰相门前七品官,虽然只是一个下人,林府的外院管家却不是谁都能当得的。于上能体察主意,于下能协管仆役,再加上前院后厨,采买迎客都需要他一一过问。
  日头渐升,院子里的小路都已经打扫的干干净净,林叔站在回廊里遮着眼睛看向天空,得,终于放晴了,一个艳阳天。
  这边林叔正吩咐人去厨下看看早饭准备的怎么样,那边一个丫头埋着头急步走过来。走到近前抬起头才发现是夫人跟前的丫鬟春柳。
  那春柳长着一副天生的好相貌,桃面如花,双目含春,黛青淡扫柳眉梢,朱红轻咬贝齿菱唇。头上簪着两朵小花,乌压压的长发编成粗粗的一条麻花辫,温顺地垂在饱鼓鼓的胸前。一袭玫粉色的旧夹袄紧紧地裹在玲珑的娇躯上,越发衬得她风姿绰约,腰细如柳。即是做丫鬟的打扮,也妆出了不一般的姿色。
  她本是太太身边的三等小丫头,刚进府时不过十二,除了标志些,也看不出其他。太太是个心善的,看她是个乖巧听话的,就放在身边做个趣儿,反正左右不过多张嘴的事儿。
  这一晃就过了四年,春柳已是太太院里的大丫鬟,统管着整个院子。林管家还知道这姑娘早就是老爷跟前的红人,太太一向吃斋念佛,不管这些,他却门儿清,这春柳可不是个省心的雏儿。
  那春柳到得近前,一张如花似玉的小脸不知是走路急的还是天冷冻的,红扑扑的趁着鼻尖一点细汗,格外的可爱可怜。
  “林管家,昨夜姐儿想是冻着了,今晨就发了烧,太太吩咐让快去请了百佳堂的主治儿科的李大夫来。”春柳扶着上下起伏的胸口,一边喘气一边快语说道。
  “好,我这就派人去,你也快回去看着院里,太太体弱,身边缺不得人,急病了可就不好了。”林管家晓得这不是小事,赶紧派人去请大夫,这边还要嘱托春柳好生安慰太太。
  这位太太是林老爷在老家时就娶的原配,这么多年宦海沉浮,一直不离不弃。老爷虽然好色了点,但是分得清主次,一直给太太一份尊重,外面养的戏子外室也从没扯到家里来。就是这个春柳,在太太面前也不敢造次的。
  夏末的时候,太太生下了这府里的第三个孩子,也是第一个小姐。老爷开心得不行,满月直接在状元楼包了一整天流水席,乳名取为宝儿,可见宠爱。
  只是这宝儿小姐身体总是不大好,三天两头的生病,太太担心得月子里没养好,也落下了病根,身体总不见利索。
  后来林老爷认识的一个洋人神父给小姐看了,说了一通鬼神的论断,做了小姐的教父,并起了大名林安妮,小姐这才安稳了下来,太太也就把心放到了肚子里,身体慢慢好转。
  这几日温度骤降,想来是冻着了。林管家在心里念叨着,转身让把太太屋里的火盆先升起来。
  一日忙忙碌碌地过去了,这日林老爷直到深夜才回府,林管家赶忙上前把太太小姐的事情交代清楚,林老爷听罢顿了顿,转头去了后院。
  春柳这晚不用上夜,只陪在太太隔壁小姐的屋里看着,小孩子睡得早,她也朦朦胧胧地进入了梦乡。
  不知什么时候,她突然被一阵瓷器的碎裂声惊醒,接着隔壁就传来女人断断续续的抽噎声。太太一向脾气好,从来不会生气的人,老爷对她也是敬重忍让,就春柳在林府这些年,竟没见他俩红过脸。
  春柳一向聪明,虽然跟了林老爷,但她并没有奢望过林太太的位置。说句不好听的,林家大少爷的年纪都比她大,她曾见过一次,丰神俊朗,温文尔雅,那才是她想要的如意郎君。
  春柳回身看了看宝姐儿,孩子哭了一天,想来是累了,正世事不知地睡得香甜,于是她忍不住内心的欲望,偷偷地把耳朵贴向隔壁。
  “老爷,真就没有办法了吗?”林太太低头抽噎了好一会儿,才抬起眼问道。
  “能想的办法我都想尽了,还好晋文蔚文现在都在外地。剩下的事情我已经想好了,前些年我在香港还置了栋宅子,你和宝儿先走,直接坐船过去。我让林管家跟你们一起。”林老爷的声音仿佛一日之间衰老了很多,他其实没有办法,他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保住家眷,至于他自己,想来是凶多吉少,只能听天由命了。
  “老爷,你不跟我们一起走吗?”
  “我把这边的事情处理完了就过去跟你们汇合。”
  这边话音刚落,那边敲门声就响了起来,春柳正听得认真,不想这一声吓得她差点叫出声来,惊起一身冷汗。
  “老爷,马车已经备好了。”林管家的声音在黑暗里显得有些失真。
  “好了不哭了,快把东西收拾收拾,趁天黑赶紧走。”
  太太这时候也冷静了下来,隔壁传出一阵翻箱倒柜的声音。
  春柳听了半天只听了大概,但也得出了林府即将大祸临头的消息。老爷只让林叔带着太太宝姐儿走,那么其他人呢?大宅子里其他的佣人丫鬟呢,她呢?留下来吗?会有什么结果?
  屋里的火盆烧得暖烘烘的,春柳却不合时宜地打了个寒颤。不,她不能留在这里,留在这里面对生死不知的结局。她还这么年轻,她聪明,漂亮,她冒着别人的讥讽和自己的恶心爬上做她爹都有余的林老爷的床,不是为了在这种时候被她留在府里等死的。春柳想到这里,回头望着睡得安稳的宝姐儿,紧紧地握住了双手。
  太太首饰金银细软是声音在隔壁响起,春柳坐在小床上,把襁褓里的宝姐儿紧紧地抱在怀里,这就是她的保命符,她一定不能放手。
  隔壁的声音终于停了下来,春柳把孩子放在自己的怀里,蜷着身子在小床上躺着。听着木门吱呀的开关,听着脚步声轻轻地走进,她猛地颤了一下,仿佛刚刚从梦中惊醒。
  床边站的是林老爷林太太,林万青此刻征用一种复杂难言的眼神看着她,见她回望,忙故作镇定地咳了一声,关切道:“小姐睡得可好?”
  “想是哭喊了一天,累着了,睡得很熟。”春柳搂着孩子低眉顺目地回答。
  “嗯,抱来给我看看。”
  “是。”春柳照旧一副乖巧的样子,把宝姐儿呈在胸前任林老爷打量。林万青看了两眼,颇有些不自在的仓皇样子,便伸出手向她胸前去接。谁料刚一碰触,那安静的婴孩竟然“哇哇”地大声哭闹起来。春柳赶紧把孩子抱在怀里哄着,好一会儿终于又沉入了梦乡。
  林万青叹了口气,把眼神递给夫人让她把孩子抱着,可是今日不知走了什么邪,宝姐儿只要春柳的怀抱,其他人碰碰就哭。众人无奈,只得让春柳抱着孩子上了林府后门外的马车。
  时间刚过子时,整个天津城一片安详,两辆灰布小从林府后院赶出来,一路向城外驶去,谁知刚驶出城门,天津城里就喧闹起来,腾腾的大火映红了半边天,看地方正是林府的所在。
  林太太叫停马车,站在官道上回身向城里远望,回想起了自己的大半生,她和林万青少年夫妻,走到现在已经近三十年,她知道林万青不如他表现的那么好,但从未怀疑过两人会生同穴,死同寝。她在心里问自己,就这么走了,会后悔吗?答案毫无疑问,她现在就后悔了。半晌,她忍着泪哽咽道:“我要回去。”
  春柳和林管家站在一旁不停劝阻,最后也拦不下她。
  林管家望着她爬满泪的脸,最后一跺脚;把林太太扶上马车:“回,我跟太太一起回。我林立生是林家人,死了也不能改姓。”
  他看太太已经哭到哽咽,只不停地望向春柳怀里的宝姐儿,知道她放不下,便又转身嘱咐春柳:“小姐就交给你了,你可一日不能懈怠,马车里的银钱够你几辈子嚼用,去香港,带好小姐,等着我和太太去寻你们。”说罢不等春柳点头,就驾着马车消失在春柳的视野中。
  凄冷的官道上,只剩下一个马夫和一个带着孩子的丫鬟。寒风卷起沙尘,天空又飘飘悠悠地下起了雪,春柳爬上马车,一步不停地向南方驶去。
  香港,那个城市,晋文少爷说过,他在那儿读书。


第14章 林安妮(番外二)
  春柳最终没有能去成香港。
  车夫刘大力带着春柳和小姐林安妮一路逃亡,终于在天亮以后见到了一个庄子。
  这个叫山儿屯的庄子三面环山,另一面是广阔的田地,现在正是农闲的时候,所以马车进庄也没有引起什么围观骚动。
  马车颠簸了一夜,别说孩子,大人都受不了。春柳等刘大力找到住处,就赶忙从车上下来,冲到路边就扶着树干吐了起来。刘大力就静静的倚着车辕,直盯着她不断喘息起伏的前胸,眼里是让人看不懂的危险情绪。待她拿帕子掩着唇角直起身来,才装作若无其事地看向他处。
  春柳也不疑有他,实在是这个刘大力平时在林家是再老实不过的人了,整个马棚都由他打理,每天起早贪黑任劳任怨,是林管家再喜欢不过的那种没脑子的佣人。
  春柳从不觉得他与自己是同一种人,她曾经不小心经过他打扫的马厩旁,手帕掩着口鼻垫着绣花鞋尖小跑着略过,在她眼里,刘大力这样认命的奴才,才是真的奴才,不说老爷养的那些金贵的马匹,就是厨下用来拉泔水的骡子都是不如的。
  春柳直把苦水都吐干净,又拍着胸脯呼吸了半天山野间清新的空气,这才擦过刘大力的身边,踩着车沿上了车。
  马车里的宝姐儿已经烧得不省人事。
  她一个没满周岁的娃娃,本就生来体弱,带着病气,又在这生病的档口趁着寒冬奔波了一夜,身上还带着春柳为了留下来不惜掐出的红紫指印,整夜里的烧就未曾退下过。等到他们找到地方安顿下来,已经连睁眼的气力都没有,只能半合着眼皮不住落泪,连哭声都小的像猫叫,断断续续的抽噎着。
  春柳被她吓得一惊,这可是林家老爷太太的心肝,若烧出个好歹,自己估计也得跟着一块儿去了,这就是自己的保命符啊。她想到这儿,连忙高声唤了驾车的刘大力找个邻近的住处停下来,好给宝姐儿看病。
  庄户人家一般难见外人,刘大力问了几家,都被拒绝了。最后还是给两块银元,才有一户房主答应把以前的旧房给他们落脚。
  房子是泥垛的茅草房,几乎挡不住寒意,春柳知道现在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只能暂且在里屋的床上坐下,把一直抱着的宝姐儿放在床上用自己的披风裹好,等着刘大力带大夫回来。
  谁知道这一去就是几个时辰,春柳在房间里饿得不行,又遍找不到吃食,一会儿担心刘大力被人害了,一会儿又担心他把自己和小姐扔在这里,带着所有的银钱跑路了,甚至还想过对方已经把自己卖给了这里娶不起老婆的庄户人家。她越想越气,简直有点梦魇了。
  春柳哆嗦着身子,眼睁睁的看着那个臭烘烘的庄稼汉拱着嘴向自己凑过来,她的心里满是愤恨和怨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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