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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崽后我被豪门霸总宠上天[穿书]-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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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炎霆一只手牵着他,另一只手提着垃圾袋,缓慢地走着。
  黑色的垃圾袋里,只装着一管用了两次的润滑剂,和林沅刚才羞恼时塞进去的纸巾。
  垃圾桶在小区的入口处,走过去要五六分钟。
  冬日的深夜,气温下降的厉害。林沅缩着脖子,慢吞吞地挪着,像一只在冰天雪地里散步的小企鹅。
  他和炎霆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没有烦恼地手牵着手一起散步了。
  林沅下巴尖儿埋进厚实的围巾里,偷偷抠了抠男人的手心,小声问:“你们家还好吗?”
  他虽然总是告诉自己,炎霆能够解决一切,自己只要乖乖听话就行,但还是免不了担心。
  权势是最能检验人心的东西,能让兄弟相隙,手足相残。
  还有那场车祸,林沅当时被炎霆护在怀里,晕得很快,未能看见全貌。
  可他总觉得,那不是意外。
  炎霆握紧了林沅的手,细致地没让他吹冷风,缓慢地往前迈着步子,连语速都跟着变缓了, “沅沅,你觉得财富和权势真的能够改变一个人的本心吗?”
  突然听到这么深奥的问题,林沅愣了愣神,停下脚步,抬眸望过去,点点头,“能。”
  从古至今,多少例子摆在面前。
  炎霆很淡地笑了下,伸手帮小家伙将松散开的围巾系好,低沉的声音混着夜色,显得有些苍凉,“我从前以为,我们兄弟三人的感情能够一如既往,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因为外物改变。”
  抓着炎霆的手,林沅没说话,心里想怪不得书里最后你的结局是英年早逝。
  太看重感情,终究伤的是自己。
  林沅虽然才十八岁,但关于亲情,却看得比谁都透。
  从前,他一出生就没有父亲。母亲未婚先孕,被人瞧不起,周围的邻居都指指点点。
  他那时候才刚出生一个月,就和母亲一起被外公外婆赶出了家门。
  母亲含辛茹苦抚养他长大,却在十六岁那年,把他卖给了一个有□□的男人。
  林沅想方设法地逃了,脱离魔爪的时候,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儿好皮肉。
  那个变态男人嫌他年纪大,没有弄他,只是将他当成了暴力情绪的发泄对象,每天会拿鞭子抽他好几次。
  逃走之后,林沅没有再回家,一个人在外面流浪。桥洞,公交站,还有地下通道他都睡过。
  两年后,他再次见到母亲是在一家商场门口。当初被丈夫打得遍体凌伤,狠心把自己亲儿子卖了的女人,挺着大肚子正在卖东西。
  脸上是笑着的,抚摸自己孕肚时的神情也很温柔。
  林沅那时候没有多看,很快转身走了。
  他想,已经没必要再去念想什么了,那个女人恐怕早已忘记自己曾经有个儿子。
  后来,他莫名其妙地穿书,遇上的是一个听信继妻继子造谣,把亲生儿子撵出家门的父亲。
  至此,他对亲情再没了奢望。
  那份早年间对情感的渴望,不知不觉转移到了炎霆身上。有时候,连林沅都没发觉自己是喜欢被炎霆管束的。
  在他的内心深处,总觉得有人管束的孩子,才是被爱着的。
  回忆没给林沅带来多少感伤,他掂了掂脚,学着炎霆以前哄自己的模样,轻轻摸了摸男人耳边扎手的短发,温吞道:“或许,他们根本就不配做你兄弟啊。”
  踮脚有些累,林沅放弃了摸头的安慰方式,张开双臂给了炎霆一个大大的拥抱,继续道:“其实吧,在他们眼中,你可能也不配做他们的兄弟。”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各自看待事物的出发点,说不上谁对谁错,只能说三观不一致,为人处事的方法不一样。
  但林沅不希望炎霆在亲情方面优柔寡断,最终容易害了自己。
  可他不知道具体该怎么说,也不能直接怂恿炎霆对亲哥哥动手,这样听起来好像很不近人情且凶残。
  林沅犹豫不决,害怕自己说出来会被厌恶。
  没谁会喜欢自私自利的小怪物,大家都喜欢善良美好的事物。
  炎霆顺势将人揽进怀里,准备像以前一样,单手把人抱起来,但一用力,却发现没抱动。
  有点儿尴尬。
  林沅没明白炎霆要干什么,疑惑地抬头看他,“你是要抱我吗?”
  “嗯。”炎霆低应了一声,没说出抱不动三个字,但自信心还是有些受挫,心里暗自决定从明晚开始,举铁的时候要加码。
  “抱我干什么,快去把你手里的垃圾丢了。”林沅拽着男人的胳膊,小跑着往垃圾桶跑。
  他在前面跑得哼哧哼哧,炎霆在身后轻松地大步跟上,步伐只加快儿了一点儿。
  羽绒服太长了,林沅跑起来只能迈小碎步,跑了好一会儿,把自己累够呛,一回头发现距离刚才出发时旁边那棵树,最多五米远。
  他自闭了,他不想走了,他想原地蹲下。
  可高估了自己,圆滚滚的肚子顶得慌,他根本蹲不下。
  林沅弯曲膝盖,撅起屁股,蹲到一半才发现行动艰难,自己现在的动作像极了在蹲马桶。
  实在太有损形象了,万一被别人看见,还以为他在随地大小便呢。
  林沅抓着炎霆的胳膊,缓缓直起身体,“我累了,不想走了,你去丢吧。”
  这破崽子,让他的体力比以前也差太多了。
  怀孕初期,林沅一米七八的身高,不到一百一十斤,是偏瘦削的身材。
  长年累月锻炼的炎霆,抱他就根抱小孩儿似的,单手就能抱走,也不吃力。
  而这段时间,林沅一天能吃五顿饭,除了早中晚餐之外,还有下午茶和宵夜。肚子里的崽快速长大,他的脸颊也日渐圆润起来。
  如今,他早已不是曾经一百一十斤的小瘦子,而是一百四五的大胖子。
  炎霆再想单手抱他,也没那么轻松了。
  这处距离小区门口的垃圾桶不远,小区里的安保也很好,不会有任何危险,但炎霆还是不愿让小家伙一个人在这儿等,更不愿让他受累再继续往前走。
  索性将手里干净的垃圾袋,连带里面的润滑剂和纸巾团吧团吧,塞进了林沅羽绒服的帽子里。
  “哎,你干嘛?这是我的帽子,不是垃圾桶。”林沅控诉地剁着脚,想要把袋子抖出来。
  炎霆说:“这管润滑剂两百三十,用了两次,还剩一百八。”
  林沅不抖也不闹了,默默放下手臂,让昂贵的物品好好待在自己帽子里。
  他记得那两次是同一天晚上用的,那个晚上一共doi了三次。
  也就是说,平均一次十七块,好像似乎……也还行?
  林沅把自己被冷风吹凉的手塞进炎霆的胸膛前的衣服里,让他给自己暖热,嘴巴里还嘀嘀咕咕,“下次买五十块的就行,这玩意儿也太贵了。”
  很久之后,炎霆恨不得穿越回来把刚才自己的嘴巴捂住,别说出价格。
  不然,小家伙也不会在他们俩doi的时候,他每动一次,就念叨一句十七块。
  是个男人,都得萎。


第76章 
  散完步回去; 林沅睡得格外香甜。
  一觉睡到太阳晒屁股; 睁开眼; 发现已经是上午十一点了。
  还好,期末考试前都没课。
  七个月的肚子有些笨重; 林沅深吸一口气,缓缓爬起来。
  洗漱完,下楼后,他发现炎霆不在,可能是去公司了。
  林沅没问,在冰箱里偷了块儿面包,边塞进嘴巴里边搬起客厅角落里的花盆往外走。
  花盆很小,不重,他平时搬来搬去; 也可以适当锻炼身体。
  泥土里长着一根绿色的树苗; 冬天还枝叶繁茂,是两个月前,林沅心血来潮想种点儿东西的时候; 炎霆给他找来的。
  是植物所培育出来的新品种,一年四季都不会枯萎; 据说花期在冬季。
  可养了这么久; 一个花骨朵都没见着。
  林沅当初的三分钟热度已经散了; 偶尔闲得无聊才会管它。
  今日天气晴朗; 他想带树苗出去晒晒太阳。
  刚跨出通往后院的玻璃门; 林沅愣住。
  不远处已经枯萎的葡萄架下面; 站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不是炎霆,背影很陌生。
  林沅警惕地皱了皱眉,还没出声,那人已经转过头来。
  林沅看清了他的脸。
  不是别人,是炎霆的大哥。
  林沅隐隐约约记得,他的全名好像叫炎裕。
  他为什么会在这儿?
  林沅心里惊疑,面上不显,将手里抱着的花盆往下挪了挪,挡住隆起的肚子。
  别墅的房间很多,每天打扫卫生的阿姨就好几个。他不习惯让别人知道自己怀孕了,只要走出卧室,都快套上件宽大的衣服。
  不熟悉的人一眼看过来,不会往怀孕那方面想,只会以为他长胖了。
  炎裕只是看了眼他胖到突出的肚子,就将视线挪到了他脸上,从前温润和善的面庞,不知何时起已经变得凶狠。
  “小琅说的没错,你对阿霆来说,确实挺重要的。为了你,他连兄弟手足之情都不要了,你好手段。”炎裕刚才被夺权,心里憋了火,此刻见到林沅,迫不及待地全发泄了出来。
  挑拨离间之意如此明显,林沅不为所动,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这人在说什么屁话?
  手足之情?呵……故意安排车祸,要人性命的兄弟情?
  这种亲情,不要也罢。
  林沅拨了拨花盆里的绿叶,又听见他说:“同样身为炎家人,阿霆喜欢男的,就能光明正大地带出去给人看。而我,只能把人偷偷摸摸地养在别处,生怕被人知道。”
  一阵凉风吹过,枯黄的树叶飘落在脚边,炎裕自嘲地笑了笑,“我喜欢男的,却要被迫和女人结婚生子,窝窝囊囊活了这么多年。如今,还被亲弟弟拿捏住把柄威胁交出公司股份,可真凄凉啊。”
  林沅不起丝毫波澜的心,在听见他说出喜欢男人的字眼时,猛地跳了一下。
  这特么不是骗婚吗?
  被逼两个字说的冠冕堂皇,试图以此掩盖自己所有的过错。
  林沅抬了抬眼皮,嘴角勾起一抹轻笑,“你真的比不上炎霆,用不着忿忿不平,你失败的根源在于自己。”
  “我做了那么多,什么时候轮得到你一个黄毛小子来教训?”炎裕怒目圆瞪,作势要上前教训他,刚迈出一步,又转身夹着尾巴跑了。
  听着身后传来的脚步声,林沅弯了弯唇,抱着花盆去了院子。
  炎霆走过来,还拿了双手套,“戴上,别冻着了。”
  “你帮我戴吧。”林沅拍拍掌心的泥土,乖乖地伸出手。
  冬日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很舒服。
  林沅提着一个绿色的塑料壶给树苗浇水,炎霆坐在旁边的台阶上看着,“小心点,别把水倒身上了。”
  “知道啦。”林沅给自己种的草浇完水之后,又顺便给旁边花台里那些已经枯了的树木浇了点儿。
  他犹犹豫豫着,好几次张口想说话,又不知道该怎么问。
  炎霆的视线落在小家伙身上,一秒也没离开过,将一切收入眼底,温声说:“大哥是来签署股权转让书的,他之前有百分之十的股份,现在都没了。”
  “他说你抓住了他的把柄,是什么啊?”林沅慢吞吞地浇着水,假装不经意地问,两只耳朵却竖起来,聚精会神地听着,一个字也舍不得漏掉。
  “他男朋友。”炎霆挽起衬衫的袖子,露出肌肉线条流畅的手臂,在林沅手中的水壶掉落时,一把接住,同时将人圈进了怀里,“他们俩在一起挺久的,有十五年了吧。”
  林沅低头看了看他腕部的手表,抿紧了唇角,没有说话。
  十五年的爱,挺痴情,也很长情。如果,没有炎琅和他母亲的存在,也是一段令人羡慕的感情呢。
  可是,没有如果。
  都结婚生子了,还在外面养了个外室,骗婚的人渣石锤了。
  林沅自己也喜欢男人,但却一点儿都不羡慕这段感情,只感到恶心。
  “他愿意舍弃股份?”林沅缓和了会儿情绪,才继续轻声问:“那些股份,若是在你大哥手里,以后是会给炎琅继承的吧。”
  “嗯。”炎霆不太喜欢自己的小家伙提到炎琅的名字,心里醋意大发,脸色沉了沉,“但现在都是我的了,他百分之零点一都没有了。”
  “……”林沅嘴角抽了抽,觉得炎琅好像惨的过分了。
  亲生父亲为一个养在外面的男人,舍弃了一切,丝毫没有为他这个亲儿子考虑
  这样想来,他母亲的黑化似乎也在情理之中。被欺瞒当了这么多年同妻,也是个可怜人。
  自己下次若是再见到炎裕,一定要送他一句活该。
  林沅不难过,就是有些感慨。
  还没感慨完,期末考试就猛不丁如期而至。
  考试前一个星期,林沅被炎霆手把手地带着,突击了所有科目。
  铃声打响,起身去交卷之前,林沅大概估算了分数,差不多能够有五十分,再加上平时分。
  他要求不高,及格就行。
  交完卷,林沅收拾好东西往外走,周绪快步跟上去,视线在他身上打量一遍后,惊叹道:“你最近吃的是啥?胖了好大一圈。”
  林沅刚迈出的右脚缩回去,侧过身,盯着周绪的眼睛,严肃地问:“我真的胖了?”
  “嗯。”周绪点点头,用手臂画了一个圆,“胖了这么多。”
  林沅:“……”
  “唉,你去哪儿,不跟我一起去食堂吃午饭啊?”周绪捡起掉落在地上的笔,快步追出去,看见林沅上了一辆车。
  他满脸愁容地站在教学楼门外的台阶上叹了口气,“有对象就是好,不用一个人孤零零吃饭。”
  但想起最近每天都把自己喝得烂醉,吐的满屋子都是的表哥,他又一点儿不想找对象了。
  下午的考试三点开始,现在才十一点,有四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林沅原本打算饱餐一顿,才好好睡个午觉。
  但在得知自己胖成了个球的这个噩耗后,他想拒绝吃午饭。
  林沅最近是胖了,一天五顿饭增加到七顿饭,还有各种滋补的汤水随时供应。
  他几乎从早上醒来,一直吃到晚上睡觉。炎霆觉得他太瘦了,养胖点儿比较好,在吃东西这方面也没特别管束。
  半个月的时间,林沅不仅肚子长大了,身体其他部位也像皮球一样膨胀起来,增重了二十斤。
  清秀小帅哥,转眼就变成了白嫩小胖墩儿。
  抱起来的手感的确比以前好了,身上长了肉,捏起来软软的。
  怪不得这段时间,炎霆那么喜欢捏他,从脚到屁股,每天能揉捏好几遍。
  林沅越想越觉得是炎霆故意把自己养胖的,因为胖了更好rua。
  他抿着嘴巴,窝在后座里生闷气。
  炎霆问了他好几遍冷不冷,渴不渴,他都不回答。
  那张白净圆润脸上的不高兴异常明显,炎霆像以前哄人那样伸出手去摸他的头,“宝贝儿,考试考砸了没关系,下学期开学还有补考,寒假还有时间查漏补缺。”
  林沅躲开炎霆的手,嗔怪地瞪他一眼,“不吃饭了,我要回家午睡。”
  他刚气呼呼地说完,肚子非常没眼力见儿的叫起来,咕咕几声回荡在狭窄的车厢里,格外清晰。
  炎霆薄唇轻勾,似笑非笑地逗他,“真的不吃?”
  “不吃。”林沅十分有骨气,“回家!”
  再吃,他就从皮球胖成热气球了。
  十几分钟后,车子停在了原本定好的餐厅外面。
  炎霆解开安全带,慢条斯理道:“宝贝儿,如果你中午不吃饱,下午就没力气思考,考试补及格的几率会增加,真的不吃?”
  “你别诱惑我。”林沅抓着扣在自己身上的安全带不松手。
  他本来思想就不坚定,听到这番话,思想动摇得更厉害了。
  一切仿佛都在炎霆的掌控里,他胸有成竹地推开车门,迈出一条腿,“那我自己去吃,菜都点了,不吃也浪费。我今天还特意让人空运了海胆,烤得香喷喷……”
  “你闭嘴!”他的话还没说完,被踹了一脚,黑色的西装裤上留下白色的脚印。
  林沅已经快速解开安全带,下车前还自我安慰了一句,“考试最重要,明天再减肥。”
  嘴巴上说着要减肥,身体却很诚实。
  一顿饭下来,林沅吃了比炎霆两倍还多的食物,撑得肚子鼓鼓的靠在椅子里消食,心里充满了罪恶感。
  心里暗自发誓,明天中午一定不能再吃了。
  两天的考试很快过去,最后一门科目考试结束后,林沅晃晃悠悠往外走,考虑着今晚是喝白粥,还是和南瓜粥,突然听见突然有人叫他。
  “小沅,你等一下。”
  林沅回过头,看见楚学长快步朝自己走过来。
  他的注意力都在前面,没注意到旁边有人搬着桌椅路过。
  走廊狭窄,坚硬地桌角在即将撞上他肚子的前一秒,楚子阔及时拽了他一把。
  林沅稳不住身形,倒进楚子阔的怀里。
  抬头,猝不及防看见秦冕和炎霆出现走廊的拐角处。


第77章 
  看见炎霆的瞬间; 林沅的眼睛一亮; 手指抓着楚子阔的胳膊,一时间忘记了松开。
  楚子阔未料到秦冕会出现在这里; 诧异地怔愣住,两人心思坦然; 都没发觉动作有何暧昧之处。
  最先急的是秦冕; 他阴测测地冷笑了一声; “楚子阔,你他妈和我分手; 去招惹别人就算了。林沅就一脑子不灵光的蠢蛋,你良心被狗吃了,去招惹他?”
  林沅:“???”
  啥玩意儿?我怎么就蠢了?
  无缘白故得了这么一个评价,林沅顶着满脑袋问号,瞪圆了眼睛。
  他是个记仇的,又被炎霆宠惯了; 现在一点儿也不想隐忍,磨了磨后槽牙; 故意拔高声音道:“学长; 我觉得你分的好。老男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身体也又老又糙,还不如找个比你小的; 嫩得能掐出水的。”
  闻言; 楚子阔笑了笑; 他以前怎么没发现这位小弟弟嘴这么欠。
  以前林沅嘴皮子也伶俐; 不过从小被欺负惯了,该忍的大多都忍了。
  只是在遇见炎霆后,发现这个男人不仅不会欺负自己,还会宠着惯着自己,逐渐伸出爪子,东挠挠,西抓抓,时间一久就养娇了。
  现下,一点儿气都受不得。
  秦冕平时讲究的很,三十岁的脸上没有一条褶子,眉眼英俊又明朗,西装往身上一套,头发随便抓一抓,就能诱得男男女女都拜倒在他裤腿之下。
  哪怕近期收敛了许多,很少再去那些娱乐场所浪荡,但每次出门依旧都把自己收拾得干净清爽。
  连最近整天酗酒喝得烂醉,也没在他脸上见到一根胡茬。
  他最讨厌,也最怕的,就是听见别人说他老。
  林沅这一番话,恰如其分地命中了这点。
  秦冕立马像一只被踩中尾巴的猫,红着眼睛跳了起来,“你放屁!我哪里老了?你男人才是个老王八蛋。”
  “才不是!他才不老!你要是眼瞎,我可以请卫医生给你看看眼睛!”林沅迅速炸起了浑身的刺猬毛,冲动地想当场撸起袖子和这瞎几把说话的傻逼打一架。
  “我看眼瞎的是你,就炎霆那个老混球,也就你当个宝,送给秦爷我也不要。”秦冕平常看起来像个成熟稳重的精英,什么都会,就吵架不会。一开口,骂人的词汇量连个小学生都不如,哪里还有三十岁的模样,情商起码倒退十年。
  “你做梦吧,我凭什么要把他给你。就你那老黄花菜的样子,没人看得上。”一听到他骂炎霆是老混球,林沅也被彻底激怒了,一个劲儿往他的最讨厌的点上踩。
  炎霆是他的,除了他,谁都不能骂。
  怒气直往脑袋里冲,氧气跟不上,林沅头有些晕,身体站不住,下意识把杵在旁边的楚子阔当成了柱子扶着。
  楚子阔在之前就已经知道了他怀孕的事,惊讶过后,下意识在心里将他当成了瓷娃娃。怕自己不让他扶,摔出个好歹来。
  同时,他也想气气秦冕。分手是他主动提出来的,但根源却在秦冕身上。
  楚子阔没真想分手,只是想趁此机会挫挫秦冕的锐气,让他改改风流浪荡的习惯。
  眼见着秦冕被气得双眼发红,肩膀都在抖。楚子阔压下心疼,抬起手臂环上林沅的后腰,将他扶得稳稳的。
  楚子阔也是个有分寸的,知道做什么都得有个度,更何况炎霆还在场,他的手臂从林沅后腰伸过去,悬空的垂着,假装出搂抱的姿势,实际上连林沅的衣服都没有碰到。
  但秦冕已经气疯了,根本没发现。
  “好,很好!”他气得捏紧了拳头,鼓起的青筋从手背一路蔓延到脖子和额角,咬牙切齿,“楚子阔,你喜欢年轻的是吧?你喜欢接盘是吧?你行,你牛逼!”
  秦冕气得脑袋都不清醒了,说话语无伦次。
  骂骂咧咧地吼完,他转过身,红着眼睛看向炎霆,伸出手比划道:“你看见了吗?你头顶上的绿帽子都已经那么高了,你竟然还无动于衷?”
  “你就是个孬种,我要是你,我就把人抓回去,关起来,绑在床上,干死他,干到他流泪,干到他求饶!”秦冕胸腔剧烈起伏着,整个人都快烧起来了,啥话都敢往外说。
  他背对着楚子阔,没看见楚子阔听到他这几句话后,突然挑了下眉,嘴角露出个浅淡的笑,像是学到了什么。
  如果,秦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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