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獠牙之蛇-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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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国力旺盛,在纣王这样一位才思敏捷,仅用空手就能生生击毙猛虎的强者带领下,更是南征北讨无往不利,称雄于黄河、长江流域。
纵观六百多年的历史,商朝明君贤臣猛将数不胜数,已经征服了九千多个国家和部落,当真称得上是唯我独尊,每天四方来贺的使臣络绎不绝,无数能人异士,拥有一技之长的手工业者,更是将朝歌这个大商王朝的首都视为自己一展长才的所在,不断蜂拥而来,将朝歌建设的更加繁荣昌盛。
纣王要亲自带领,执勤的殿前禁卫至少增加了三倍,其中更是不乏纣王亲自训练的红虎营亲卫高手,想在这种情况下强行冲击大殿,实在无异于自寻死路。
但是,谁能想到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真的有人敢冒死闯殿!
一匹枣红色的骏马四只马蹄狠狠踏在大殿前坚硬的石板路上,发出“咯蹬咯蹬”的轻脆声响。只要看到这匹身高体健四肢有力而修长的枣红色军马,任谁都会伸出大拇指,说上一声好马。
就凭这样一匹好马,就足够在比较荒远的小山村里,娶上十个只要稍加打扮就会姿色不俗身材出众的女人。但是现在这匹马的主人却丝毫不体恤这匹好马,不停的将手中的马鞭狠狠落到骏马已经彻底被汗水浸透,就象是刚刚从水里捞出来般的后臀上。在这匹骏马的后面,手持长戟的都城防御部队,正一头汗水大呼小叫的狂追不舍。但是人的两条腿又怎么可能跑过马的四条腿?所以他们虽然有心,却只能越追越远。
这匹骏马不知道已经跑了多少路了,他不停的打着响鼻,在鼻孔前面已经累积出一层厚厚的白沫,马上只穿了一件轻皮甲的骑士仿佛还嫌它不够卖力似的,突然从腿上拔出一柄匕首,狠狠刺到马的后股上。
那些趁机躲到那些禁卫军身后的太太小姐们,都脸带兴奋的看着那个胆大包天敢单枪匹马冲进来闹事的入侵者。看到马上的骑士突然刺伤了自己的坐骑,这些太太小姐们齐齐发出一声惊呼,有些人甚至脖子一挺双腿一软,整个人的体重就整个挪到禁卫军的身上,天知道她们是真的见血就晕,还是想趁机和面前这位英武不凡殿前禁卫军建立良好的交流关系。
殿前禁卫军现在都无瑕享受这种飞来艳福,只听到一阵连成一线的“呛啷”声响,上百把加长版制式目雷纹青铜刀一起脱鞘而出,所有殿前禁卫军勇士都恶狠狠盯着那个马上的骑士。这些殿前禁卫军都经过最严格的军事训练,又陪同纣王、闻太师和武成王黄飞虎东征西讨,全部都是步战、车战、马战方面的全能高手。他们都明白,那个骑士突然用匕首刺击马股,就是用一种羌族骑士最擅长使用的“驭马术”,在短时间内刺激体能已经消耗到极限的烈马,激发出它们生命中最后的潜能。
这种方法简单而有效,在战场上使用,往往可以为骑士赢得最后的突击力量,瞬间扭转战局。但是一旦使用这种方法,就会对马匹造成不可逆转的严重伤害,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刻,没有一位骑士愿意对自己亲若兄弟的战马痛下这种杀手。
一位青铜头盔上插着两枝鲜艳的红色羽毛的殿前禁卫军队长,凝视着那个冒死闯殿的骑士,冷冷道:“无论原因,杀!”
“呼……”
天空中突然响起一片破风的锐啸,大概有七八十枝镶着三棱形青铜箭头的羽箭,排成整齐得不差分毫的横队,在空中划出一道道优美至极的弧线,斜斜射向那个骑士。按照那个骑士身下枣红色骏马的脚力来计算,他正好会落入箭雨的覆盖范围内。
那名骑士显然也是身经百战的职业军人,面对这铺天盖地直插下来的箭雨,竟然拔出匕首又在马股上狠狠刺了一刀,枣红色骏马痛得发出一声长嘶,四蹄拚命蹬出,带着骑士竟然以毫厘之差,避过了这万箭穿心之劫。
还没有来得及松上一口气,这位骑士又听到空中传来一阵破风之声,当他下意识的抬起头时,他眼睛里猛然腾起绝对的恐惧。这次射向他的,竟然是七八十枝足足有二十斤重的投枪。
投射这些标枪的殿前禁卫军无一不是臂力沉重骁勇过人之辈,当着众多大臣和贵妇人的面,他们更是存心卖弄,只要看看这些标枪破风而行的沉重呼哨,就可以想象,如果真的被标枪贯中,哪怕是身上披了两层三十斤重的青铜铠甲,只怕也会当场被扎得通体透凉。更可怕的是,这一次投射出来的标枪,明显已经计算了这名骑士可能利用马匹的冲刺脚力,做出的各种反应,七八十枝标枪带着百战雄师集团冲锋特有的阵型,一投出就彻底封死了骑士前后左右所有逃生路线。
面对标枪组成的天罗地网,马上的骑士居然可以在马背上人立而起,在空中翻了一个漂亮至极的筋头,借助马匹的冲刺力和自己惊人的弹跳力,竟然又险险的冲过了标枪雨。但是他坐下的那匹枣红色骏马却显然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在放声惨嗥声中,整匹骏马就象是一个刺猥般,被二十多枝标枪生生贯穿到坚硬的石制地板上。
那名骑士人还没有落地,就从怀里摸出一个布包,狂吼道:“西部地区八百里紧急军情报告,该死的羌方族蛮子们又进兵犯乱,已经连续进袭我国境内二十一个村镇,死伤人数超过四千五百人,被掠夺财物女人更是不计其数……”
话还没有说完,四把目雷纹刀就闪电般劈到他的身上,在即将把这个骑士斩成五段的时候,四名红虎营一流高手同时放声狂喝,他们手中的目雷纹刀突然间就稳若泰山,死死架在骑士的身上。感受着刀锋上传来的可怕锐利气息,这名骑士不由自主的混身一颤,脸上已经变了颜色。
红虎营一名小队长伸手接过那名骑士手中的布包,略略看了几眼后,突然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什么职务?”
“李挺,西线军团蓝旗营小队长!”
“好,我记住了!”红虎营小队长冷然道:“你的家人会得到照顾,至少会衣食无忧,你可以放心去了!”
一名目雷纹刀架在对方脖子上的红虎营士兵手腕一沉,冒死冲进大殿报告军情的李挺只觉得脖子上闪过一道冰凉,他伸手捂住自己同时被割断气管和颈部大动脉的伤口,不敢置信的望着红虎营小队长。
“你能在两日内将八百里紧急军情送到朝歌,是大功一件,所以你的家人纵然不事生产,仍然可以享受到军方的照顾,只要我们大商王朝不亡,他们就会缺衣少食。”
红虎营小队长目光突然转厉,他断然喝道:“可是你明白什么叫做朝歌禁卫军吗?!”
“我们的任务就是用自己的生命保护大王的安全,捍卫朝歌的安全!无论是任何人,有什么原因或理由,敢于身身犯险携带武器冲击禁地,就是我们的敌人!”
四周一片肃然,所有人的气势都被这位红虎营小队长掷地有声的话震得双耳嗡嗡作响。小队长瞪视着李挺,叫道:“你无视禁令,竟然敢携带武器,乘骑烈马强闯大王宫殿,直接威胁到大王的安全,更将我们大商王国军人的纪律与尊严踩在了脚下!有功要赏,有过要罚,我们红虎营的口号就是绝不让有功者得不到赏赐,绝不让有过者逃过刑罚,你还有什么怨言?!”
李挺捂着脖子,点了点头,眼睛中的怨毒神色缓缓散去,整个人一头栽倒在地上。
他死得服气!
红虎营小队长看了一眼李挺的尸体,向他敬了一个军礼,高声叫道:“他冒死闯宫,只为了传达军事情报,算是一个尽职的军人,用对待英雄的礼节,安葬了他!”
躲在一旁观注事件发展的各邦使节无不暗中倒抽了一口凉气,他们都神色复杂的望着红虎营小队长,拥有如此可怕的军队,难怪大商王者可以纵横天下!
李挺的尸体刚刚被拖走,在大殿外的广场上竟然又传来了马蹄敲在石板上的轻脆声响,而且听马蹄的密集程度,竟然是同时有两个轻骑兵,不约而同闯了进来。他们一边狂力策马,一边挥舞着手中的青布包,嘴里大吼道:“八百里紧急军情报告……”
红虎营小队长眼睛中厉芒一闪,手臂高高抬起又猛然挥下,断然喝令道:“杀!”
第二十章 纣王
“该死的,我说过我讨厌这些零零散散的玩艺儿,为什么非要我象个戏子似的在全身戴满这些一走起路来就会叮叮当当乱响不定期束手束脚的东西?如果在战场上,穿着这样的玩艺儿,还没有举起手中的剑,只怕敌人的斧头就砍下我的脑袋了!”
在宫殿里传来一阵不满至极的诅咒,他只是略一发脾气,周围的宫女和侍卫都全身颤抖的脆在他的面前,四周只传来一阵牙齿打架的声音。他不满的扫了周围的宫厅卫士一眼,低声道:“哼,全是一群没胆子的懦夫!”
的确,他最讨厌的就是在身上挂上一大堆看起来五光十色,造价不菲,但是却毫无实际意义的装饰品。把什么琥珀制成的项链,南海明珠镶嵌的脚带,精美蓝田玉制成的玉环……挂在他过于粗壮雄武的身上,就象是把最精美的锦衣,硬套在一头大象头顶,显得不伦不类。
他给人的第一感觉,就应该是一个王,一个用最纯粹武力,打下自己万里江山的王!用最坚硬而粗旷的大理石堆砌成的宫殿,令人眼花缭乱的玉器和锦绣,数百手持长戈,威武不凡的宫殿卫士,十几名长得人比花娇让人一见就从心里产生一种拥入怀里姿意怜爱的侍女……在这种用粗旷和细腻拼接成的图案中,最夺目的是他!
他只是往那里一站,至少有六尺高,长得虎背熊腰的身躯就带给人一种无形的压迫感。
他充满爆炸性力量的臂膀上刻了十三个小小的飞虎纹身,那是他曾经在战场上,亲手砍下十三个敌人酋长或大王的勇者见证。当他不满的对着自己的女人勾起手臂,显示自己壮硕的身体时,他右臂上那只有三寸宽纯金制成的臂环,发出“吱吱啦啦”的呻吟,要不是黄金质地柔软,真有被他生生挣断的可能。
就算是被几百名世界上最精锐的禁卫军团团围护,他身上最醒目的装饰,仍然是他腰间那把繁星敏大师历练十载炼制出来的当世名剑“承影”!
“承影”剑为他量身定做,充分考虑到他可以徒手撕裂虎狮的最可怕力量,繁星敏大师干脆打破了一般青铜剑材质太脆容量折断,最多不能超过五尺的规则。用三十二斤精铜为他打造了一把足足六尺长的宝剑!
整把宝剑在别人的眼里显得硕大无朋,剑柄比一般的剑柄要长出至少五寸,在必要的时候,他可以用双手来舞动这把重剑!最令人称道的是,繁星敏大师竟然可以将白银均匀的涂到这把六尺长的重剑上,不但使整把重剑显得气势非凡更能配合他身上无处不在的王者霸气,在战场上,更有借助光线,直接影响对方视力的奇特效果。
抛除他可以让女人为之心醉神迷的强健体魄外,他的外貌更可以让无数女人为之发出疯狂的呐喊。
他全身的皮肤都隐隐泛着一种金属质感,虽然不够精致但是棱角分明,更突显出男子汉气概的脸颊就有如刀削斧刻。在高高的颊骨上方,是带着淡蓝色光泽的双眸,里面透露出长期手握重权者的锐利光芒,但是奇异的是,还带着一分属于儿童的天真。
就是这双眼睛,让他这个拥有绝对力量的人间王者,奇迹般配的多了一种灵动和好奇。
他现在正在用无辜的眼光看着一个正在捂嘴微笑,一举一动中无不带着母仪天下尊贵与华丽的女人。用公正的眼前来说,她并不算美丽,但是良好的家教,和十几代祖先不断沉淀积累下来的贵族气息,却她象是一个发光体,深深吸引着他的目光,成为在他面前,唯一可以保持镇定的人。
他看着这个已经和自己拥有两个孩子的母亲,不满的抱怨道:“真是的,我是人间的王者,拥有最强大的军队和最广阔的土地,为什么我还要去参拜一个神仙?”
“因为大王您是人间的王者,而女娲娘娘却是创造了我们所有人类的神界王者,没有女娲娘娘,又哪里来的大王和您下面的臣民?没有女娲娘娘不辞辛苦的采石补天,我们生活的土地早已经成为一片洪水沼泽了。向女娲娘娘表达敬意,对大王您来说,绝对不是软弱的表现。”
姜皇后一直含笑站在他身边,看着他象小孩子一样发着脾气,直到他将不满都发泄完了,美皇后接过侍女手中用白银和蓝宝石制成的发冠,把它小心的戴到他头上。
美皇后一边校正角度,一边小声道:“你身边的这些卫士全是身经百战纵横沙场的勇士,每一个人都至少砍下二十个敌人的头颅,对您又忠心耿耿。他们只是出于对王的尊敬,才会在您面前表现得如此失态,大王您又怎么能说他们是懦夫呢?”
他环视四周,叫道:“我知道你们都是朕身边忠心耿耿的铁血勇士,勇士就应该有勇士的样子,全部都给我站起来!握紧你们手中的武器,把你们最骄傲的英姿展现出来,让别人睁大眼睛看清楚了,我纣王身边的士兵,就是天下最强悍的士兵!你们能获得这种尊重,就是为我这个主子,赢得了最大的光荣!”
一群宫殿禁卫只觉得自己喉咙发干,所有人“轰”得一声都一起猛然立起,举起手中的武器,齐声狂吼道:“是!”
“对,这才是可以帮助朕东征西讨,打下一个大大江山的好士兵!”
纣王突然一伸手抱住姜皇后,在她的脸上狠狠亲了一口,大笑道:“而这样的姜皇后,也是可以帮助朕管理后宫,能够母仪天下的姜皇后。”
饶是姜皇后知道纣王为人处事一向随己由心,根本不受理法约束,她更和纣王生下了两个儿子,却仍然被纣王的突然袭击弄得面红耳赤,低声道:“大王!”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跌跌撞撞的闯进来,却被宫庭禁卫用兵器挡在了外边,要不是他这张脸实在熟悉,又是大王身边的红人,宫庭禁卫早已经把他乱棍打了出去。
他用衣袖抹着自己肥肥白白,因为长期缺乏体力锻炼,在经过几百米长跑后已经汗津津的脸,狠狠瞪了一眼竟然把武器架到自己脖子上的侍卫,低声道:“好小子,我记住你了!别以为你是大王的近卫,就能势宠而骄,敢把本大臣不放在眼里!”
在小声威胁后,他才猛然扯开嗓子叫道:“大王,边关同时传来三份紧急军情,东方的羌族、东南方蚩尤族余孽组成的东夷,还有汉江流域的荆楚同时起兵叛乱。这一次他们似乎是联手作乱,遥遥呼应让我军边防部队首尾不能呼应。只是三日之间,就被他们连续袭击一百二十七个村镇,掠走大量妇女、粮食还有铜器!”
“反了,全都反了!”纣王放声怒吼,可是他的眼睛却带着一丝笑意,他指着两名侍卫叫道:“没有看到费仲大夫有紧急军情报告吗?还不快点把他放进来!”
两名侍卫手中的猛然长戟一收,动作整齐划一得就象是经过上千次排练,反正这两个侍卫也不敢真的用武器划伤了他,费仲暗中把大半个身体都无赖的压在两枝长戟上,猝不及防之下,他重心全失,竟然象块石头般,又滚又爬的跌落到纣王脚下。
饶是姜皇后这样一位德才兼备,斯文庄重的淑女,看到当朝士大夫费仲肥肥白白的身体就象只圆球似的滚到纣王脚下,也不由自主的发出一声轻笑,可是她很快就发觉此举大是不妥,迅速挥起衣袖,当衣袖落下的时候,她严然又恢复成那个不苟言笑,让人又敬又重的一国之母。只是她眼角里那抹笑意,却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抹掉了。
费仲用最狼狈的姿态滚到纣王脚下,却并不急着爬起来,他双手一伸,抱住纣王的双腿,竟然放声哭号。
纣王不由大奇,问道:“费大夫你难道是跌痛了吗?为何如此哭泣?!”
“我是为大王不值为大王不平,想到伤心处而忍不住放声悲泣啊!”费仲竟然越哭越凶,他象张南瓜一样扁扁圆圆的脸整个都贴在纣王的大腿上,在放声哭号中,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抹了纣王一身,他嘶声哭叫道:“想大王您文成武德无一不缺,带领我们王朝的虎贲、战车打下一个个大大的疆土,现在我们城汤江山牢牢掌握着黄河、长江流域。四方夷国无不以您为尊,象您这样一位人间王者,理应得到所有人的尊重与敬仰,可是为什么却偏偏有这么多不服教化,不懂理数的蛮子,要向您这个人间王者挑战,做出如此自不理力的愚行?!”
纣王看着自己被费仲弄得一塌糊涂的披风,不由自主的皱起了眉头,但是他的眼睛中,却闪现出一丝如同孩子被人夸耀般,快乐而兴奋的光芒。
纣王轻舔着嘴唇,叫道:“反了,反了,全都反了!”
表面上气极怒极,但是暗中纣王却向费仲打了一个眼色,费仲此人当真是心开九窍,扫了一眼让纣王发了大半个早晨脾气的名贵装饰品,费仲小心的隐藏起自己双眼中贪婪的欲望,急叫道:“国事为重,请大王立刻到偏殿招集比干王叔、护国武成王一众大臣商议国事!”
“嘿嘿……对,国事为重!”
纣王一巴掌狠狠拍到费仲肩膀上,这沉重的一击,拍得费仲暗中几乎咬碎了牙齿,他的肩膀上更是传来一声可怕的声响,但是费仲脸上仍然挂着谦卑的笑容,用最尊敬的眼神望着高高在上的王。
站在门口的宫庭总管心里那个服气啊,费仲大夫就是费仲大夫,仅凭他这份忍耐和超级不要脸的功力,就要比他这位宫庭总管要高上几筹。能向这种“高手”学习为官之道,真是受益匪浅!
第二十一章 弃卒部队
有几个朝中大臣早已经等在议事厅,其中脾气最火爆的武成王黄飞虎,更是急得在偏厅内大绕***。正在操练步卒的时候接到边关紧急军情,他连身上重达五十五斤的白银铠甲都没有脱,就跑到了偏殿。随着他在偏殿里越走越快,他身上的白银铠甲发出一阵“哗啦”、“哗啦”的声响,一双如鹰隼般的锐眼中,更是透露出浓重的焦急火焰。
黄飞虎的右手一直按在剑柄上,要不是他身为商国仅次于闻仲闻太师的护国大将,亲妹妹是纣王的宠妃,对纣王又是忠心耿耿,仅凭他这些习惯性动作,和携带武器进入偏殿的问题,就足以构成叛国大罪!
纣王看着身高仅仅略逊于自己一寸的黄飞虎,眼睛里露出引以为傲的神色。黄飞虎在战场整整纵横十五年,历经大小二百余战,一次次运筹帷幄,使他的双眼中拥有了一种深隧难测的风采,但是他又偏偏是那种热血飞扬,能够激发出属下兄弟最疯狂战斗力的无敌悍将。这两种矛盾体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有勇有谋无敌正统帅!
黄飞虎发动攻击时勇不可挡,防御时却如铜墙铁壁,根本无懈可击。和他交手的敌人,面对一个攻守兼备,即有勇士的强悍胆识又有谋臣的机机警干练,几乎没有任何弱点的统帅,无不大感头痛!
黄飞虎出身贵族,家族五代皆尽忠于商朝,想离间反叛这样一位将领的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闻仲太师也就是因为有黄飞虎这样一位镇国武成王坐镇朝歌,才敢带领商朝精锐,四处征伐周边国家,为商朝打下一个越来越大的江山。
长得清清瘦瘦,混身都带着一股正气的比干王叔,盯着一脸汗津津的费仲,用讽刺的语气道:“难得费大夫这次竟然可以如此关心国事,能不顾自身安危的闯进后宫,将大王请到偏殿议事。”
费仲理直气壮的道:“我费仲是商朝的士大夫,是大王身边的臣子,为国尽忠为大王排忧,那是理所当然的。”
比干王叔步步进逼道:“费仲大夫既然如此胸有成竹,必然有解决当前危机的计谋了?比干在这里愿意洗耳恭听费仲大人的高见!”
费仲不由一时语塞,说到搜刮珍奇异宝,强抢民间美女一半自己留着享用,一半奉献到大王身边他是得心应手,但是说到军国大事,他这个门外汉,哪敢当着纣王、镇国武成王、比干这些专家的面去献丑?
看出费仲的窘态,纣王大手一挥,替费仲拦下了这道难题,他目光环视了在场所有人一眼,一想到战事又起,心里就不由自主扬起了一股渴望鲜血的战斗火焰,他扬声问道:“现在贼兵从三个方向在我国领土内大肆活动,扰我百姓,掠我财产,实是罪不可恕。但是他们各处一方,我们就算发兵征讨,就怕顾此失彼,各位大臣都是国之栋梁,请畅所欲言,为朕解忧。”
镇国武成王黄飞虎大手一伸,就有六名武士将一幅连带木制框架,足足有一丈五尺长,五尺高,总重超过二百五十斤的地图抬到偏殿中央。
这种地图绝对是当世最高的创举,在木板上,用蜂蜜混合了石灰和鸡蛋青,调制成粘性最好的材料,由黄飞虎自己依据集中到手边的情报,指挥五十名巧手匠人,历时一年零三个月方才制成的立体地图。
在这个立体地图上,朝歌及周边四方诸国的地形、驻军一应俱全,就连最细小的山丘暗流也没有放过,和这张地图相配合的,还有一份长达三万五千字,用了二十匹丝绢才记载完毕的地理风情注解。
黄飞虎轻抚着这份立体地图,眼睛里闪过一丝狂热光芒,他凝视着纣王,身上猛然腾起一股身经百战的强悍与冷厉,昂然道:“这是一场我们绝对不能示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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