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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不完美情人-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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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一个穿越的现代人,就算再成熟稳重,也忍不住想嘚瑟一下,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所以他在他墓里放了喝水的玻璃杯,还有一本穿越笔记,上面记载了他穿越后的种种‘丰功伟绩’。
作者有话要说:  赵之瑾是一点点也不记得太叔圣哲了,别人说他疯了,他也认为自己疯了,所以他当暴君的时候,就老老实实的当一个暴君。
他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不在乎,父皇死了,兄弟死了,爱人不见了,弑兄杀父后,他活着自责也觉得没意思,他一个人孤独的活了十年,最后脑子里唯一想的就是让所有人给他陪葬,一个乾朝不够,他要所有人都和他一起死。
疯子的逻辑,遇上这样的疯子,就赶紧跑吧。

  ☆、古董店老板

  赵之瑾在地下室收拾了几件衣服,又去专门野营的店买了帽子手套眼镜冲锋衣帐篷等等,晚上九点,用手机订了去上锡的火车票。
  他没有干过盗墓这样的买卖,所以盗墓用的铲子铁钳短柄锄等等工具他也没有准备,他的墓就是他的另一个家,回家要准备什么工具。
  第二天一早,赵之瑾吃了早饭,七点的火车,赵之瑾轻松的背着一个不足三公斤的背包出发了。
  或许有人质疑经过千年的历史,就算再熟悉墓里的东西,也不敢随随便便就下墓,赵之瑾自然是聪明的,他今次去只是为了探一下路。
  乾朝在九州历史上存在时间较短,有关于乾朝的大部分记载,都被赵之瑾一把火给烧掉了,而且作为乾朝最后一任帝王,他墓里收藏的好东西几乎都是国宝级别的,就算进到墓里去了,他也不敢将东西拿出来卖。
  这次去只为了去大墓周边转转,将他看不上眼,也不够资格进主墓室的金银珠宝给拿出来,不管所处何年代,金银珠宝都是硬通货,将他以前瞧不上的东西卖了以后,也足够他潇洒上很长一段时间了。
  下了火车,赵之瑾从上锡的一家卖凶器的黑铺子购买一把匕首,离开上锡后又是一路汽车驴车的,兜兜转转又走了几天,终于到了目的地,赵之瑾现在最大的想法就是早点回去,以后再也不来受罪。
  大墓在荒无人烟的原始丛林里,这几天吃兔子蛇野鸡都吃腻死了,他会一点烧烤,否则都要饿死在森林里。
  原始森林里药材多,挖了几株用来辅佐内力修炼的药材,修炼出了一丝内力,虽然说不上身轻如燕,这一丝内力也足够他跑过老虎和狼了。
  见鬼,以前他来原始森林都有军队开道,大型动物都瑟瑟发抖的不敢出来,现在他一个人来了,结果什么魑魅魍魉都跑出来了。
  大墓周围没有出现盗洞,说明大墓还好好的存在,赵之瑾活动了一下身体,检查周围没有危险存在后,才背着背包屏住了呼吸一下子跃进了悬崖边上的一个小水谭里。
  小水潭很深,深就代表着冷,赵之瑾狠狠打了一个哆嗦,又在水潭边沿摸索了好一会儿,才钻进了一个小洞里,在洞穴里往上游了好一段,水渐渐没了,一股子干燥的硫磺气息扑面而来。
  外界发展千年,日新月异,而这里还是和千年前的时候一模一样,这处水潭里的隧道是唯一能进他墓里的,也是他为自己留的死亡隧道。
  如果没有自焚,百年以后他老了,就会一个人来这里静静的等死,不需要人护送他的尸体,因为不放心,他墓里好东西那么多,他才舍不得被人给分了,
  赵之瑾点燃了蜡烛,蜡烛在空气里好好的燃烧着,没有出现空气不足的情况,吹熄蜡烛开了手电,赵之瑾一步步的往大墓口走去。
  还是老调子,唯一一条通向墓穴里面的小道里四处都布置了暗器,赵之瑾恶趣味的扔了一个小石头到陷阱里,三支闪烁着幽冷黑光的利箭从小道的虚空处射出来。
  速度很快,几秒的时间,三支利箭狠狠的扎在地上,若是不甚踩到陷阱里,现在已经死亡在利箭下了。
  测试了下机关依旧利索,赵之瑾避开了陷阱,入了隧道深处,大墓自然是有门的,赵之瑾从怀里拿出了笔墨,对着墓门画出了几个别人看不懂的符号。
  手指又在墓门处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按了几下,没有意外,墓穴深处发出了咔咔的声音,等咔咔的刺耳声音消失,墓门露出了两个指头宽的缝隙。
  赵之瑾推开了墓门,一股子腐朽的气味扑面而来,赵之瑾皱了皱眉头,在墓门口等了近两个小时,等墓里的空气和外界的空气融合,没有了那股子腐朽气息后。
  又点了只蜡烛扔进墓里,蜡烛没有灭,赵之瑾才走了进去,这是大墓的第一道门,大墓深处还有九道门,一道比一道险,而赵之瑾这次的目的地,就是第一道门内他放置的好东西。
  第一道门内没有毒雾,只兵器锋利,陷阱较多,只要注意一点,没有危险,而从第二道门后就是无穷无尽的毒虫和毒物了,他以前养过毒蜘蛛毒蛇,他没有把握进了第二道后能活着出来。
  至于第三道门就更危险了,第三道门内有一株变异的食人藤,食人藤本就大毒,更别提是变异后被他用鲜血喂养的,这株食人藤已经算不得是植物了,应该属于半虫半植物的存在。
  当年除了认他为主,只亲近他一人外,谁碰他一下,都是要用人命填的,做为他最爱的东西,当年自然被他送进了墓里。
  可能千年的时间,毒虫毒物都死光了,可赵之瑾就是有自信食人藤没事,变异后的食人藤生命力太霸道,而且他当初杀死的修墓者尸体也能保证食人藤的食物不缺。
  他做过实验,将食人藤从土里□□丢进封闭的盒子里,不给吃喝,一年过后,依旧活蹦乱跳的,大老远的就能闻到他的味道,还一个劲欢喜的往他身上缠。
  现在一千年,赵之瑾不确定食人藤是否还记得他,他换了一具身体,也没有了熟悉的气息,比起千年前应该更强壮的食人藤一旦发起疯来,赵之瑾没有把握制服。
  这个大墓和赵之瑾实在是很契合,在墓里就和在家一样自由,舒舒服服的在墓里呆了一个月,渴了就烧水,饿了水潭里有数不尽的鱼,赵之瑾盘坐在石床上,感觉连内力的修炼也比在外界要快速一些。
  古墓虽好,可始终没有外界便利,在墓里住约二十天,赵之瑾也觉得有些腻味了,将自身内力突破到第一阶段,给自己这具羸弱的身体打了个好底子后,赵之瑾就决定离开了。
  取了三幅保存完好的字画用防水塑料包好放进了背包里,赵之瑾本想取了金子卖,可考虑良久还是放弃了,金子太重不好上火车,而且拿个几十斤的黄金出去卖太惹人眼球了。
  只要不是傻子 ,都会知道里面有问题,赵之瑾不想太惹眼,他还想过普通的日子,若是因为卖金子,惹上不必要的麻烦,他也会很头疼的。
  这三幅字画,是乾朝的一个大儒留下的,当初他很喜欢这个人的字画,所以收藏了几幅,见到这几幅字画,就清楚致富的机会来了,他查过这个人的字画现在市面流通极少,一副真迹大概有300万左右,拍卖的话,价格会更高。
  赵之瑾出了墓,没有按照来时的路回去,反而故意往丛林深处更进了一步,如此又走了近十天,终于出了丛林。
  问清楚了此地的地界,赵之瑾寻了一处民宿,准备在此歇息一晚上,明天坐火车回他从小长大的地方。
  他十来岁的时候就父母双亡,现在家里就剩一座老房子和年迈的爷爷奶奶,他在外地上学,也就寒暑假能回来一趟,因为没钱,家里的老房子也摇摇欲坠的,一想到家,赵之瑾脑子里就隐约记得家里时常漏水。
  在回老家的路上,买了一套像样的衣服,又去理发店让人给自己理了一个板寸,焕然一新后才踏上了返乡的汽车,还别说,收拾干净后的赵之瑾也是一个唇红齿白的棒小伙子,一路上没少小姑娘朝他看。
  赵之瑾很满意,他算半个颜控,后宫里的妃嫔们,不管男女都要好看,有一点不好看的,他都不会瞧上一眼,之所以说是半个,因他还极喜欢说话好听人又聪明懂眼色的,说话好听的,长相差一点也可以接受。
  在他懒得管理朝政,百无聊赖的想让整个乾朝给他陪葬后,他身边就围了一圈说话好听人又漂亮的佞臣,他宠着这些人,要什么给什么,他不是不知道这些人打着他的旗号做坏事,他只是懒得管,反正都是要一起死的人。
  下了汽车,步行了一个小时后,终于到了村口,他上一次回来还是春节,这次回来也没打电话通知一下,所以爷爷奶奶也没有和以前一样在村口的大树下等待着他。
  不提爷爷奶奶,他家的大黄狗好像是闻到了他的味道,从家里猛的窜出来,见到他后,呜呜呜的叫了几声,撒欢似的就往他身上扑,赵之瑾面对这种热情,心里暖没暖不知道,反正脸上的笑容可是一直没变。
  “大黄乖呀,等我放下东西,再陪你玩”赵之瑾弯下腰,摸了摸狗头,接着又狠狠的在大黄的脑袋上揉了一把。
  “小瑾,你怎么今天回来了,也不打个电话,家里午饭快做好了,快把东西放下,先吃饭”围着围裙的老太太见到自家乖孙回来了,自然是高兴的不行。
  赵之瑾龇了龇牙,笑着说“奶奶,我这不快上学了嘛!您也知道我上学的地方远,回来一趟要十几个小时,来回一趟太麻烦,这次回去,下次想回来就只能等寒假了”
  “奶奶,爹爹呢”赵之瑾环顾一圈没有见到老爷子,问道。
  “你先吃,别等他,死老头子吃饭的时候还去田里了”老太太一提到老伴立马就不高兴了。
  “我去喊”
  赵之瑾放了背包,就站在门口嚎了几嗓子爷爷回来吃饭,还别提,喊完以后整个人神清气爽了,一直笼罩在他心头的阴霾都随着几嗓字消失了。
作者有话要说:  看文的小可爱们,求收藏,因为数据实在是很可怜。。。

  ☆、古董店老板

  在家住了十天,快要开学了,赵之瑾才收拾好背包,赶了最早的一班车去往了燕京,家里爷爷奶奶身体健朗,看着再活个十几年不成问题,家里房子要修,等画处理了,就打钱回去把房子修葺好。
  下了火车,赵之瑾就被人迎着上了一辆普通的A6,以前卖血的时候认识了一个专门处理黑货的人,这些人肯定不是什么好的,可胜在他们路子广。
  打电话和他们沟通后,当即就表示要牵线搭桥,赵之瑾知道他们抽取酬劳比较高,所以当一副画卖了三百万,他们抽取了三十万的费用时也有心理准备。
  因是私下里交易,直接转的账,少了税收这一项,同时也节约了大量时间,如此,双方都比较满意。
  有了二百七十万,赵之瑾也不算是身无分文的人了,和牵线人表达了一下要在学校附近租房子的意向,牵线人一个电话马上就有人过来接赵之瑾。
  三室一厅的房子,精装修,一个月房租5800,看了一下环境,还算可以,付了一年的租金后,赵之瑾问是否可以将房子里的家具都换掉,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一事不劳二主,索性将家具的事情也交给了他们,将人送走后,赵之瑾拎着行李,打车去了酒店。
  等房子弄好,他也要开学了,现在的九州有很多他不熟悉的地方,历史文化商业网络等等,他有原身的全部记忆,可他并不是原身。
  他能伪装原身一时,却装不了一世,他想在学校里充分了解九州后,再决定以后的路如何走。
  原身性格孤僻,没有熟悉的人,对青梅的态度也只会傻傻的对她好,他想要的,所求的,青梅并不了解,在学校的时候,只要他不过分出风头,谁也不会发现他换了灵魂。
  开学日,赵之瑾先去缴了费用,再看了一眼课表就回去了,这个学期他大三,大三课业比大二要重一些,赵之瑾持无所谓态度,他又不打算考研,不挂科就行。
  在学校的日子过得很快,除了有课外,他大部分时间都泡在图书馆里,一年的时间,足以他将学校里的书看完大部分,再充分了解这个世界后,赵之瑾心中却对上辈子的自己产生了憎恨之意。
  如果说,当暴君时的骄奢淫逸让他觉得在做梦,让整个乾朝为他陪葬也随他高兴,甚至在他自焚死亡的那一刻他也不曾后悔。
  那时候的他,心中有一股怒火在狠狠的烧着他的神志,每一分钟,每一秒都感觉到灵魂在受炙烤之苦,所以他暴戾,他杀人,他肆无忌惮的享受着沐浴鲜血的滋味。
  如同入魔了一样,开始还能自控,到最后杀得人多了,他就更没有了顾忌,杀一个是杀,杀一群也是杀,心中只想将那股子郁气发泄出去。
  可现在看到现在历史上记载的斑斑血泪,赵之瑾心中却很不是滋味,因他一人,造成了多少人家破人亡,明明第一世他是一个很有善心的人,捐款铺桥修路,对于做善事他也从不会吝啬钱财。 
  唉!如果他没有当上皇帝,让历史自由发展,是不是就没有那么多血泪仇恨。
  赵之瑾终于知晓为何死亡后,还让他在2035年再活一次,恐怕只为让他知晓自己曾经犯下的罪孽,让他忏悔,让他不要仗着活的比别人久就肆无忌惮的胡作非为。
  愧疚再多也于事无补,历史总会过去,九州现在发展的很好,黄种人骨子就透着一种狠劲,九州就算被他害的那样惨,还是挺过来了,现在越发有世界强国的姿态了。
  日子波澜不惊的,他也曾在学校里见过几次青梅姑娘,青梅姑娘不算尖酸刻薄之人,只是有点小虚荣,她心中有攀龙附凤的想法,自然是不会和原身谈恋爱。
  恐怕在青梅姑娘心中,原身纯粹就是她攀上高枝的踏脚石,毕竟被那么一个人死心塌地的爱着,无形中很能抬高自己的身价。
  赵之瑾见多了利用男人爱慕的女人,如果在以前,看在女人长得漂亮听话的份上,还会宠幸一二,现在他是一个穷学生,就算他想宠幸,女人也看不上眼。
  大四毕业后,赵之瑾直接在燕京的古董字画一条街租了个小门面,门面不大,约100平左右,里面的古董字画有真有假,真的价格奇高,假的也不便宜。
  现在房价那么贵,东西卖的便宜了,不仅房租赚不回来,连店的信用也刷不上去,毕竟没有人会相信一家有卖200块钱字画的店里有200万2000万的好东西。
  刚开业的时候忙了一段时间,人都好奇嘛,见你开店了,都要来瞧瞧,瞧瞧以后想着这东西很开门(真)呀,问问价格,一听价格吓了一跳,拿不定主意了,也不买,就在那七绕八绕的和你打听这东西哪里来的。
  欺他年纪小,这些玩古玩字画的行里人根本看不起他这个半路出家的,又兼着他店里开门的东西多,所以时常来串个门,让赵之瑾烦不胜烦。
  后来捡了个伙计,赵之瑾就轻松多了,这小伙子不仅基础扎实,还博学多才,口才又好,刚来的第一个月,就将店里几件开门的大件卖了出去,不仅让赵之瑾在燕京买了房买了车,还有了闲钱吃喝玩乐。
  有了贴心的伙计,赵之瑾现在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躺在门口的躺椅上晒太阳,听着小曲儿,赵之瑾尤喜欢听苏杭那边的小曲儿,吴侬软语的,听着别提多舒坦了。
  人一清闲就坐不住了,又去了一趟上锡那边,搬了几件古董字画回来,他放在店里的古董字画大多是市面上流通极广的,就算说不出来源地也不怕惹上麻烦。
  当然还有一些不能放在明面上售卖的古董,赵之瑾现在也不需要黑市的人来牵线搭桥,开古董店的好处就是能极大的积攒人脉。 
  好东西不怕没人要,就怕是开门假的货色,买主不仅怕自己打眼,更怕丢人现眼,所以他入行时间虽短,架不住他好东西多。
  短短几年,燕京的行里人谁不清楚他赵之瑾信用高,手里的好东西多,真想要好东西,就去找赵之瑾,他绝对有办法给弄到手,日子久了,多的是人想给赵之瑾跑道儿。
  也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给赵之瑾当跑道儿,古董这一行关系错综复杂,可能为了某一件东西发誓要老死不相往来,但一旦有了别的的利益事,又马上握手言和,变脸之快让人叹为观止。
  赵之瑾现在是极为信任他的小伙计的,除了没有告知小伙计古董的来源,一般私下里牵线搭桥的事情就交给了他,他赚大头,总的给人喝点汤不是,没有直接利益,谁给你做白工。
  能赚钱,长得又好,除了脾气有点傲外,算是一个完美的合伙人,可这年头,不傲气点谁知道你有才华呀,不傲气点谁都知道你没底气,装出来的傲气被人一戳就破,可他的小伙计是有才华的傲气,终究是不同。
  他到现在还记得刚把小伙计捡回来时的落魄样子,穷酸不说,脸上还被人划了一刀,那天他卖出了一个大件,心情正好,看他像条小狗一样眼巴巴的看着自己,就拿了一百块钱让他买东西吃,就当日行一善了。
  谁知道就被赖上了,赶都赶不走,晚上就睡在他店门口,缩成一小团儿,可怜巴巴的像只无家可归的大狗,赵之瑾看这人露出了可怜的眼神,就立马想到他家为了吃口肉而露出可怜巴巴眼神的大黄。
  于是一个顺手就捡了回去,日行一善,等人洗干净了,才发现是个挺漂亮的小伙子,除了那道疤有点碍眼,想到好人做到底,让他打了欠条后,就被他送到了医院做了祛疤手术。
  伤口不深,整容在2035年已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些个大姑娘大小伙子的,好像不挨个一刀,都表达不出美似的,赵之瑾给的钱够,一个月不到,医院就给他送过来一个漂漂亮亮的小伙计。
  小伙计欠他钱,所以日常对赵之瑾是言听计从,有了这么一个几乎全能小伙计,相当于他有了一个保姆,保镖,司机,伙计等等。
  赵之瑾有护犊子的习惯,一旦看某个人看对眼了,自然是觉得他千好万好,只是小伙计至今不肯吐露他的出生来历,名字也不愿意说,至于怎么受的伤,又为何才华横溢却流落到街头更是提都不愿意提。
  一提就眼中泪打滚,看着一个好好的小伙子哭的悲恸欲绝的,赵之瑾也不敢再强人所难了,谁心里还没个事呢。
  小伙计不肯说他名字,赵之瑾也没法子,总不能整天小伙计小伙计的喊吧,让他自己取一个,他又不同意,说赵之瑾收留了他,他就是赵之瑾的人,让赵之瑾给他取了名字。
  赵之瑾拗不过他,给他取了乐康二字,“五音纷兮繁会,君欣欣兮乐康”,随他赵姓,赵乐康,赵之瑾愿他一辈子快乐安康。
  

  ☆、古董店老板

  漆黑如墨的天暮被一道微弱的光线轻易的割开了一个口子,随着时间流逝,在最接近太阳升起的地方开始微微的泛着白。
  此时九州时间为清晨4点30左右,正是人一天中睡得最为香甜的时候,若是此刻有人将你喊醒,怕再好脾气的人都忍不住想发怒。
  可是,燕京的古董城却是一座充满神奇的地方,他有着丰富的历史内涵,也有着无数的人在此创造的一夜暴富的传奇故事。
  有太多的人怀揣着梦想走进这里,也有太多的人在此失去斗志,这里充斥着欲望和激情,每一个迈步进来的人都憧憬着成功和财富,但更多的人却领教了他的残酷和无情。
  赵之瑾裹着身上的长袍,半眯着眼懒散的躺在店前的檀木椅子上,他望着人头攒动却无一丝吵闹喧哗的古玩市场,却暂时无下场去寻宝的打算。
  这些摆出来的古董字画大多都是假的,真的当然也有,在这里10块钱买的东西,转手就卖一万十万的多了去了,想要捡漏,却要看个人眼力以及运气。
  赵之瑾刚开始在此地扎根的时候,也兴致勃勃的逛过几回‘鬼市’,大漏小漏都遇上过,也为此发过一笔横财,他不是专业出身,也没有拜过老师,他有现在的造诣,纯粹是摸好东西摸习惯了,他是干过皇帝的人,拥有好东西无数,有老物件只要一拿到手上,就能感知出来这东西是真是假。
  这也算是老天赏脸给一碗饭吃,凭着惊人的直觉,赵之瑾很少有出错的时候,后来接触这一行久了,他的专业知识也逐渐扎实。
  做一行做久了,就会慢慢喜欢上这一行,从一开始开古董店只是为了将大墓里的东西卖出去,可随着他赚的钱越来越多,他将卖出去那几件古董又都换了回来。
  钱放在银行只会贬值,而将钱换成喜欢的东西收藏起来,那绝对是一笔只赚不赔的买卖,乱世黄金,盛世古董,九州这些年越发强盛,手上有闲钱的人绝对会越来越多,赵之瑾肯定,他收藏的字画绝对有无限升值的潜力。
  也许是赵之瑾很久未起的如此早了,今早上他一直提不起精神来招呼客人,店里的生意大多交给了乐康,鬼市每周末开,四点钟不睡觉跑来寻宝贝的,大多是行里人,也都清楚古董街有这么一个懒人,见乐康不在,也不愿来店扰赵之瑾清净。
  前几日赵之瑾收到有鬼货流入了市场消息,赵之瑾对这批鬼货挺有兴趣的,乐康因为不知名原因,今早自告奋勇的要去接触这群手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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