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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星(刘争阳)-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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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镜中的自己,唐嫣儿不由笑了笑,如以往般梳妆打扮,可今天她却是将自己如黑瀑般柔顺光亮的长发盘了起。

楚歌醒后看着已经梳洗打扮好的唐嫣儿,揉了揉眼睛,这才笑道:“嫣儿,我还是觉得你以前的发型好看。”

“发型?”

唐嫣儿走过来。替楚歌穿好衣服,为他抹平了胸膛上的褶皱,嗔怪道:“嫣儿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夫君也不得笑我,哪有妇人还翘着辫子呢?”

楚歌笑了笑,抓住了她细嫩的双手,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她,少女到妇人的转变绝对不是一夜的时间就能完成的。被楚歌这样深情地盯着,小姑娘的脸颊也不由升腾起两抹红晕。

最后。楚歌在她的脸颊上轻轻啄了一口,这才大笑着走了出去。

媳妇的新茶。有资格喝的便只有李婶了,作为两人在世间的唯一亲人,李婶可谓是又当爹又当妈的,不知操碎了多少心。而两人的婚事之所以能筹备妥当,也是全凭了她。

昨晚宴席散后,李婶便在客房住了下,她这一大早便早早坐在了正厅高堂之上,等候着那对新人。

当她看见那两个小家伙牵着手一路走来时,额头上的皱纹仿佛都浅了许多。敬了媳妇茶,两人便向着老人家郑重地磕了一个响头,不用过多言语修辞说明,这些年来的恩情,他们便要用这一辈子去偿还。

“楚小子,我就把嫣儿交给你了,这丫头心地软,若是叫我知道你哪天欺负了他,便等着被大柱收拾吧。”

给了新人一人个红包,中年妇女便将他们扶了起来,楚歌笑了笑,说道:“来就是,若真有那么一天,便让大柱哥使劲收拾我。”

“不行,不行,楚歌你可挨不了我揍。”

李大柱抱着两个馒头,有些口齿不清地说道。惹得三人连连失笑,她直勾勾地盯着唐嫣儿,过了许久后才说道:“嫣儿妹子,你怎么变了?”

“哪里变了?”唐嫣儿慌忙地摸了摸脸。

傻大柱微微咧嘴,憨厚老实的脸上露出了道纯真不然一点尘埃的笑容。

“不知道,但我觉得你比昨天当新娘子的时候更漂亮了。”

唐嫣儿初为人妇,身上少了些许青春活泼的气息,却是多了几分少妇风情,清纯与妩媚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在她身上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不说风情万种,却也是明艳动人。

楚歌失笑:“你这家伙,要是在外面有这么甜的嘴巴,哪愁讨不了媳妇?”

“楚歌你昨天可与我说过,我帮你撞开闺房,你便帮我去叶老头子那里去提亲,我要娶她的孙女。”

“当然,不过你以后可不能叫他叶老头了。”

楚歌哈哈大笑,那话看似玩笑之语,却也真正有几分替他考虑的意思。再过两月,大柱都要十九了,这要换在别家,估计儿子都能打酱油了,像他这么大了还打光棍的绝对没有几个。李婶这些年来也为此事操了不少心,家里一亩三分地都没有,脑袋又不聪明,别说哪家姑娘看得上眼,就连说媒的人都没有。

只是近段时间,楚歌让李婶去管理那小吃铺子,她的经济状况好些后,媒婆倒是找上门来了,可女方条件实在是出了名的差,李婶自然也希望大柱能娶个好媳妇。

叶重山是渝州城内出了名的大儒,那是书香世家,她的孙女叶依又是个才女,有教养出生于书香世家,长得那还是一个水灵,哪个要是娶了她回家当媳妇,那简直可以说是光宗耀祖了。

这祖坟上冒青烟都吃不准的事情便被楚歌应承了下来,李婶虽未抱太多希望,但是也知道他与仙人有些关系,这才任由他去,想必就算被拒绝,叶重山也不会让他面子上过不去。

第三百四十章楚平、楚安

李大柱最后成功娶了叶依,因为楚歌的关系,叶老爷子对这门婚事很是赞同。毕竟他有个仙人大哥,而大柱与楚歌的关系又是全渝州百姓都知道的,自己将孙女嫁给他,也算沾了些仙气。

至于作为当事人的叶依,也没有对这门婚事有什么反对意见,说来可悲,这时候的女子根本就没有什么自由恋爱可言。婚姻皆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值得庆幸的是,她并不讨厌自己未来的郎君,觉得这个傻大个憨厚老实,总比那些花花公子要强得多。

为了这事,李婶竟是险些给楚歌下了跪,还好楚歌眼疾手快,要是真被她老人家得逞,自己又不知道要折了多少寿元。

店铺的生意越做越大,请的伙计也越来越多,因为楚歌与仙人的关系,这生意可谓是一路顺风顺水,最后,甚至齐国皇帝都封了他一个仙候的爵位,虽说没有什么实权,但却是一等公爵,地位与王亲都没有太大区别。

楚歌夫妇当然也没有搬进国都的仙候府内,他们在渝州城里住了十多年,这里的一草一木、一花一石都是他们所熟悉的。世界很大,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想出去看一看,起码,现在的楚歌不想。

张天最后成功进入了星云宗,也知道了林肃他们的真正身份,再也不敢去找楚歌的麻烦。不过林肃偶尔还是会来渝州城的,往往提上一壶好酒。拉着楚歌的手便能与他交谈半天,而楚歌仿佛永远也不会嫌烦,这令得强者颇为高兴。所谓人生难得一知己。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更何况大多时候,这坐而论道的收益对林肃来说是颇为丰厚的。似乎就连师父懂的东西都没有他多一般。

今日林肃又提了壶执法阁内的好酒,走进那座流茵河道旁的老宅子里;见到楚歌正在房门外焦急地来回徘徊着,林肃便大笑:“楚老弟,等我等急了吧,哈哈……这次我可是瞒着师妹他们偷偷出来的。来来来……上次我们说到哪儿了?今日我非得与你促膝长谈一番,你就别想跑了。”

楚歌闻言。回头瞪了林肃一眼,没好气道:“一边玩去,我媳妇要生了,谈个屁啊。”

在府里来来回回烧水端盆的丫鬟们对于这一幕早就见怪不怪了。那位仙人与小老爷的关系可不是一般好,而两人的对话根本就没有多少礼仪可言,那凉亭中经常都能见小老爷指着他破口大骂。因为夫人要生了,大家都在忙活着,就连接待林肃的人都没有。

堂堂星云宗内宗弟子,在这楚府中竟是被直接忽略了过去,齐国之内,怕也就这里的人敢怠慢他。

林肃自然不会在意这些旁枝末节的东西,听闻楚歌一席话。他非但没有生气,微愣过后,大喜走过去兴奋道:“男孩女孩?”

“我怎么知道。这羊水才刚破呢,接生婆刚进去。”

楚歌翻了个白眼。

“啊……”

一道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从屋内传来,楚歌骇然,额上大汗直冒,紧接着丫鬟们彻底忙碌起来,二人甚至被挤到了石阶之下。接着惨叫声。接生婆的鼓励声不断传来,楚歌一张脸胀得通红。石阶下的青苔便被他这样来来回回地磨平了去。

“楚……”

“别和我说话,着急呢!”

见到一向宠辱不惊的楚歌首次露出这么副慌乱的模样,林肃脸上也不免生出了丝笑意,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弟妹他吉人自有天相,放心吧。”

“放心个屁,又不是你媳妇生娃。”

林肃哑然,李婶一家赶了过来,大柱也明显一副慌慌张张的模样,除去关心嫣儿妹子以外,他也是着急自己媳妇恐怕也过不久要生了,这是来学习经验呢。

“怎么样了?”

李婶拉着楚歌的手,显然很是焦急,不过多久,一道婴儿的啼哭声传了出来,楚歌身体一僵急忙冲了进去,险些将一个端水的丫鬟撞倒在地。

“恭喜小老爷,生了生了,是一对龙凤胎,母子平安。”

接生婆满脸喜意,脸上也满是疲惫之色,楚歌微微错愕:“什么?龙凤胎?哈哈……龙凤胎?”

两个襁褓之中,脸蛋皱巴巴就像小猴子般的婴儿,躺在那满脸苍白却带着幸福的女子身旁。楚歌这才放缓了脚步,走到床边蹲下,一双宽大的手掌颤颤巍巍地握住了女子的手,眼眶微红地说道:“娘子……让你受苦了。”

唐嫣儿摇了摇头,脸色虽是很是惨白,但幸福之意越是浓郁,苦?哪里苦了?这是天地间最痛苦的事,却也是最幸福的事。

“相公,看看孩子吧。”

楚歌点了点头,小心翼翼如同捧着绝世宝物一般将两个微闭着眼睛的小家伙抱了起来。

“孩子?这是我的孩子?”

对一个成年男子来说,初生的婴儿抱在手里便如同抱着团棉花一般,轻得几乎可以忽略掉,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却又比世间任何东西都要沉重得多。

“你这臭小子,哪里会抱孩子,还不赶快放回去,若是染了风寒可怎么办?”

李婶急急忙忙地冲了进来,见到楚歌这副笨拙模样,心里是又气又急,楚歌大骇,又是小心翼翼地将两个小家伙放回了他们母亲身边。

林肃也走了进来:“恭喜弟妹了。”

“你们这些男子进了作甚,还不赶快出去,让嫣儿好好休息一会。”

李婶的话令得三人大窘,走出去之前,楚歌还不时地回头望望。直到走回了院子中,他才偶尔皱眉思索,偶尔放声大笑,那模样就别提多肆恕�

“林大哥,楚歌他不会患了失心疯了吧?”

“我看八成被你猜对了。”

林肃大笑,拍了拍楚歌的肩膀:“怎么样,名字想好了吗?”

对于父母来说,孩子的名字都是一件不大不小的麻烦事,因为一个名字里往往就是他们对孩子的期望。

楚歌笑着点了点头。

“想好了,男孩叫楚平,女孩便叫楚安。”

第三百四十一章关着萤火虫的花戒

“楚平,楚安?”

林肃沉吟片刻后才笑道:“石兰师妹有心,但恐怕就连她也想不到,弟妹竟然这么厉害,能生对龙凤胎出来。只可惜,我事先不知道,否则说什么也不会提着一壶酒来了。”

“嘿嘿……你下次来补上便是。”

“你这家伙真当那极品淬体丹是这么好来的么?”

林肃笑骂了一句,继续道:“我得多些任务才能从杜长老那里换来,等着吧,不会让你吃亏的。”

“哈哈,以后若是君夜与石兰姐办喜事,小弟我绝不吝啬就是。”

“君夜与石兰?”

林肃愣神,楚歌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连我这个旁人都看得出来,你还被蒙在鼓中,也不知道你这个师兄是怎么当的。”

这句话过后,楚歌便沉默了下来,他的表情逐渐变得严肃甚至有些冷峻,令得场间的温度都陡然下降了许多。许久过后,他才盯着林肃,认真林大哥,你信不信我?”

林肃点头,虽不知道对方要说什么,但这两年来的相处,已经令他对楚歌的性子有了不少了解。这小子平常嘻嘻哈哈满嘴胡言,可认真起来后,说的那些话必定是字字珠玑,所以当他看见楚歌露出这副表情的时候,心情竟不免有些紧张起来。

“别让君夜进镇魔塔,不管里面有什么能提升人实力的东西。也千万要阻止他,就算打断他的褪也在所不惜。”

楚歌盯着他,一字一句地说道。而接下来。便任凭林肃怎么发问,他也只是闭口不言,他也很想解释为什么说出这样的话,但他根本就解释不了。而有些时候沉默便是最好的回答。

渝州城内一片安宁祥和,这里的民风淳朴,虽不至于夜不闭户,天下大同。但只要你没有害人之心。大抵也是没有什么人会来害你的。在张天进入星云宗后,张富贵也开始渐渐退居幕后。逐渐将家族里的事情交给张柔佳的打理。而往往张柔佳在对外发展张家产业遇到实在不能解决的阻力时,楚歌的名字便会在这时产生巨大作用。

两人之间没什么暧昧关系,但交情还算不错,无论小平小安的满月酒。还是生辰过节之类的事情,楚歌不习惯邀客,却喜欢在此时拿出几壶好酒,煮一火锅,邀请李婶一家和张柔佳,甚至林肃有时也能一起聚聚。气氛往往颇为祥和热闹,而叶依自从嫁了李大柱生了孩子后,一家生活也很是幸福美满,更令人津津乐道的是。她的儿子李启更是由林肃亲自赐的名,这事,更是令得叶重山颇有面子。

当初那些老家伙嘲笑自己将宝贝孙女嫁了个傻子。如今他们也只有后悔艳羡的份了,毕竟自己的外孙可由仙人赐的名啊。

生意上的事情,楚歌是很少过问的,有张柔佳那个女强人在,就连嫣儿平日里都有了大把时间。在张柔佳的帮助下,店铺的生意在渝州城内已经是首屈一指。却并没有再往周边发展。即便如此,铺子里赚的钱他们一辈子也是花不完了。

两个孩子大了以后。楚歌这个富贵闲人便办了个学堂,学堂招生的费用极低,就算是再贫穷的家庭也上得起学。张柔佳说那是亏本的买卖,楚歌却不在意,他根本就没有把这事当成买卖在做,他偶尔去讲讲课,总能赢得孩子们的欢呼,因此,他也渐渐成为了渝州城内有名的善人。就像他曾经说过的那样,他一直都是个自私的人,可当自己有了能力将周围的一些东西变得更美好时,也是一定会去做的,当然,这只是希望生活在这个环境中的自己或是家人朋友活得更美好些。

时间飞逝,君夜在林肃近乎于蛮横不讲理的阻拦下,没能成功进入镇魔塔,最后在成为新一任的执法长老后才与石兰完了婚。在那婚宴上,除去楚歌夫妇之外,宾客皆是宗里的弟子,但这些人并不是傻子,没敢给他们脸色看。当一番酒肉过后,楚歌挽着君夜的肩膀,告诉他当年是自己给林肃出的馊主意后,差点没被新郎官一屁股踹下了山。不过都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君夜早就将那件事忘怀,说起打闹,也不过是双方心里那点还未完全泯灭的童真,被烈酒给激发出来罢了。

小平小安慢慢长大,尽管林肃说过两个孩子极有修炼天赋,甚至有意收他们为徒,楚歌也并未应承此事。唐嫣儿虽有不解,却也绝不会责怪自己的夫君,这么多年来,她总是习惯站在这个男人旁边,选择默默地支持他的决定,而事实也证明,楚歌的决定往往都是正确的。她不需要自己的孩子有多大的出息,仙人也并不是永远都如表面上那般风光无限,那个世界比他们想象中的还要危险可怕得多。

正如他们的名字那般,一生平安便好。

两个小家伙正值十四、五岁青春懵懂的年纪,为了这事没少和父亲闹过别扭。但结果往往都是败倒在那个长了胡子,额头上已经出现皱纹的男子的强硬手腕下。没有楚歌同意,林大伯自然是不会收他们为徒的。

“我还是成为了当初年少时自己最看不起的那个男人。”

望着两个小家伙赌气的背影,楚歌无奈苦笑,一缕长发垂了下来。

得……头发又白了一根。

楚平十八岁的时候考上了进士,却没踏入仕途,入朝为官,而是回到了渝州城这个生他养他的地方成为了那个亏本学院的院长。楚安遗传了母亲的良好基因,出落得亭亭玉立,追求者说媒者无数,但往往最后都是被那个冥顽不灵的老家伙提着棒槌追了出去。

“我希望你能找到自己喜欢的男人,只要他能挺直了腰杆养活自己,哪怕是个街边卖艺的,你要嫁他,我也绝不拦你。”

小姑娘看着自己身前,这个两鬓微白,并不算高大的男人,忽地眼眶微红扑进她的怀里哇哇大哭了起来。至于后来,她便跟着那个还未嫁人却依旧风姿绰约的柔佳阿姨学习经商,这大概是小姑娘如今唯一感兴趣的事情,当然,这是在她在找到那个挺直了腰杆的男人之前的事了。

夕阳藏在了半山腰里,只露出了小半个微微发红的小脑袋,一对老人手牵着手盘坐在山下的一棵枫树下。落叶飘飘,红了满地,两个老人依偎在一起贪婪地享受着每一秒残阳。

那个缺了半边门牙的老头子,折了一株小花,夹在了老太太的满头银发上,然后脸上露出了道傻傻的笑容。

夕阳渐渐落下,有萤火虫悄悄钻了出来,老太太看着那道逐渐模糊的熟悉笑容,最后她也笑着闭上了双眼。

“嫣儿,不后悔。”

手掌垂落,老太太左手的食指上带着那枚关着萤火虫的花戒。

第三百四十二章最强星丹境

枫树下端坐着一个男子,面白无须,剑眉星目,他只是坐在那里便如一柄未出鞘的利剑一般。

二十四年,天宇看着那个干涸溪道旁的一方顽石,表情有些感慨甚至是寂寥。他这一生包括他自己在内,从未听说过有人结丹需要二十四年的光阴,若不是他能感觉得到石头体内还有寒气流动,恐怕也只以为那是一方死物罢了。

光阴并未令得枫树变得更加粗壮,它亦如既往般伴随着落红萧瑟寂寥,就如同坐在树下的那个男人那般,而它身后的茅草屋却没有熬过来,不知倒塌了多少年,地基上便只剩下了几根烂木与一堆杂草。

今日与往常并未有什么不同,烈日当空、山水依旧。但盘坐在树下的天宇却猛然睁开了双眼旋即豁然起身,惊骇地看着那方石头。

风起,树叶如同无数利刃般在空中狂舞。

云涌,厚积的黑云遮盖了烈日,一道道银蛇发疯狂窜动。

“雷劫……这家伙结了二十四年的丹,竟然还能引动雷劫!”

一道直径足有数丈的雷霆砸在了石头上,刹那间碎石飞舞,那个盘坐在溪边的青年人终于露出了真身。二十四年的岁月并未在他脸上刻下任何痕迹,他亦如既往般皮肤黝黑,相貌也并不出众,但他此时双眼微闭的模样却如同老僧坐定般,满是沧桑,就像那未曾开封的无锋大剑般。厚重也摄人心魄。

“小子,赶快聚神,以精神力量扰乱风云。唯有如此你才能平安渡过雷劫。”

天宇知道他能听见自己说话,可他想不到的是,楚歌竟然并未按照自己所说的做,而是直接睁开了双眼,寒芒乍现。旋即直接站直了身躯,雷电轰然而至,仿佛是上天的权威受到了挑衅一般。无数雷电落下的场面便如同形成了瀑布般。

乱石飞舞,空地上被击砸出了个数十丈的深坑。而站于其中的青年人却如同一棵苍松般屹立不倒。而当银蛇消散过后,厚积的乌云渐渐变为了赤红色。一道道尖细的呼啸从那里面传出,刺得人耳朵生疼。

那是一道雷霆,很细。如同成年人的手臂般,从声势上来看绝对赶不上之前的银色雷瀑。但当它出现时,天宇的面色都不由大变。

楚歌抬头望了天空一眼,面无表情,最后冲天而起竟是直接将那道带着毁灭气息的赤色雷霆握在了手中。恐怖的爆炸声夹杂着无可匹敌的能量波动以他为中心向着四周散开,所过之处皆是寸草不生,只留下满目疮痍,以整片空地为原地,方圆近百里的徒弟竟是在短短片刻就化为了沙漠。

风暴渐歇。乌云已散,楚歌站在原地看了看自己手背上出现的赤色闪电印记,然后又看了看满脸无奈的天宇。半晌没有开口。他的眼瞳精神饱满,却不如往常般飞扬,像极了一个沉淀在岁月里看破了红尘的老人般,与他的年轻相貌极不相符。

“星丹……巅峰?”

楚歌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只是沉默。

师徒二人便在荒漠中沉默地对视着,天宇很不喜欢这样的眼神。一点也没有年轻人的朝气。但他也想知道这个家伙的心魔幻境究竟是什么,于是挑眉问道:“怎么样?”

“没有遗憾了……”

楚歌完整地经历了一世人生。真实或是幻境对他而言都不再重要,至少对他而言,他所经历过的便是真实的,亦是他一直以来最想要的生活。自己的道心便是顺求心意,在幻境中不管事情的发展走向如何,他都在以自己的想法去改变一些东西,同时他也弥补了自己心中的遗憾与缺陷,而这才是最重要的。

所谓心魔幻境,不过就是去经历一遍自己想要的生活,弥补道心的缺陷,难易则不定。

“我本闲云野鹤心,却生铁马金戈骨……”

“什么?”

楚歌笑了笑,向着天宇深深鞠了一躬,旋即取下背上锋芒毕露的封魔尺,缓缓走到了断崖边,看着远方那座他曾经只能仰望的高峰。

“师父,过去多少年了……”

“算上你打通生脉、修习精神力的时间,距今已有三十年,而外界已经过去五年了。”

“五年了吗?”

山风吹过断崖,乱了青年的黑发,拂起了他的衣袖,他就站在那里纹丝不动,也不着急去做他一直都想完成的事情。他看了看手背上的赤色闪电印记,陷入了沉思。

“寂灭玄雷,这东西就连修炼者在凝聚星魂时都很难出现,即便是他们的雷劫也远没有你先前所遇到的那么可怕,我真不知道你哪里来的自信,竟是硬抗着接了下来。至于这枚印记,我也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兴许是玄雷入体后造成的,对你的修行有没有影响,你出去后可以问问夫子,那老家伙擅长使用雷霆之力。”

“我记得斗转星移的第二重境界,“瞬雷”需要雷霆之力。”

楚歌闭眼感受着自己星府中的一缕游蛇,仅是神念一动,一阵轰鸣声传出,他便如同一道闪电般消失而去。他站立于半空中看了看脚下,如若自己能很好地控制住那道雷电,恐怕速度就远不止于此了吧。

天宇淡淡说道:“你现在使用这身法也是鸡肋,除非你能练成第三重的移星,否则劝你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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