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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生的你遇见今生的我-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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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知道我不爱吃洋葱的?”
离洛表情平静地说:“我的直觉告诉我,我应该帮你把盘子中的洋葱统统挑出来。”
在朱晓晨的下巴没有被惊掉之前,她嘴唇哆嗦地挤出了一句话:“洛洛你确定你不是大巫师吗?”
“阿晨说我是那我便是,快吃吧,再不吃就凉了。”离洛目光温柔似水。
“那这盘有洋葱的就归你了,老朱说洋葱营养价值丰富,洛洛你多吃点。”朱晓晨说着,没有丝毫不舍地将原先属于自己的一盘炒面推到了离洛面去。
早上她只喝了一碗粥,这时肚子快要向她提出抗议了,因此她不敢多做耽搁,忙埋头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没有洋葱的炒面真好吃了,她心里感动的简直要流泪了,她一边吃一边默默地想:“以前都是老朱帮我挑洋葱,现在终于多了一个帮我挑洋葱的人,回家我一定要告诉老朱这世上有一个挑洋葱速度比他还快的人。”
不一会儿功夫,朱晓晨便将没有洋葱的炒面吃了个精光,她抬头看向离洛的盘子,发现他的盘子也空了。
“洛洛你知道吗?我最喜欢和你一起吃饭了”朱晓晨语气认真的说。
听了此话,离洛满怀欣喜看向朱晓晨:“为什么?”
朱晓晨蹙着眉头,显出一副苦恼的表情:“因为和别人一起吃饭的时候,我总是老早吃完让对方和我自己都陷入尴尬的境地”
“那阿晨以后都和我一起吃饭好吗?”他眼睛亮晶晶地望着她说。
“好啊”她脱口而出。
随后离洛叫来服务生付了饭钱,便与朱晓晨一起走出了面馆。
这时正值烈日当空,宽阔平坦的柏油马路和四周金光闪闪的楼宇,仿佛都在向外吐着热气。
“这才不到五月份就这么热了,要是等到七月份还不热死人了”朱晓晨一面和离洛并排沿人行道往市医院走,一面吐槽。
“是啊”
朱晓晨听离洛的声音有些虚弱,忙侧头看向离洛,只见他脸色煞白,眼圈竟变得像大熊猫的一样黑。
“洛洛你这是怎么了?”她惊慌不安地问,心脏也跟着不受控制地狂跳了起来。
看着她满脸的担忧之色,他心里一暖,但又不愿叫她为他担心,于是急忙说道:“阿晨,你不用担心,我自生下来便是这样,每当烈日当空时,我都会变得十分虚弱,等正午时分一过便好了。”
朱晓晨心中有很多个疑问,但见他身体虚弱,她不忍让他再多费力说话,因此只默默地伸手搀扶了他,和他一起往医院走去。
第二百五十八章 离洛是吸血鬼?
两人来到病房时,病房里只有离忧和那位瘦骨嶙峋的老人,老人正在午睡,而离忧则坐在床上玩手机。
离洛先前放在床头柜上的两份盒饭,一份离忧吃了,另一份则原封不动地摆在柜子上。
不过这余下的一份,很快便进了离洛的肚子,朱晓晨是亲眼注视着离洛将一盒满满当当的饭菜以惊人的速度全部吃掉的。
见识过离洛吃饭过程的朱晓晨感到自愧不如,离洛虽然吃得极快,但吃饭的样子,一点都不显得生猛粗鲁,当然其中有一部分原因得归功于离洛拥有一副上上乘的相貌。
“嫂子,你别看我哥瘦得皮包骨头,但他是一个大胃王,特别能吃,再有这样三份盒饭,他也能一口气全吃光。”在离洛将一次性饭盒扔进垃圾桶的时候,离忧笑着对朱晓晨说。
听了这话,离洛转过头来用好气又好笑的神情看着离忧:“臭小子,我哪又瘦得皮包骨头?”
朱晓晨不动声色地将离洛上下打量了一遍,她觉得说离洛瘦的皮包骨头有些夸张了,但他确实挺瘦的。
她真不明白他那么能吃,为什么会这么瘦。唉她对离洛真是越来越好奇了,他刚才在太阳底下黑眼圈还很严重,可刚回到医院,他的黑眼圈便突然消失了,呼吸也立马变得平稳了,不过面色还有一些苍白,事实上在她有限的印象中,她记得他的面色本来就带着一丝苍白。
还有在面馆,她根本没有告诉过他,她不爱吃洋葱,她也肯定他以前从来没有机会知道她不爱吃洋葱这一事实。但他好像会读心术一般,将她讨厌的洋葱全部挑出来了。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吸血鬼的话,他的种种表现让她简直要怀疑他是吸血鬼或者吸血鬼与人类的混血儿。
“阿晨你在想什么?”听到离洛的声音,朱晓晨回过神来,见离洛用好奇的目光望着自己,她一时起了逗弄的心思,表情故作严肃的说:“我在想你会不会吸人的血”
“嫂子,我告诉你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离忧兴冲冲地叫道。
朱晓晨看向离忧,只见离忧面带着一副神秘兮兮的表情,朱晓晨挑眉问:“什么秘密?”
离忧压低嗓音说:“我哥其实是吸血鬼,每当月圆之夜,他就会吸少女的血”
“是吗?那你呢?”
“我是狼人”离忧神色傲然的说。
朱晓晨给了离忧一个我早就看出来的眼神,然后转头笑问离洛:“洛洛,你弟弟说的是真的吗?”
“阿晨你觉得呢?”离洛带着淡淡的笑意反问。
“嗯,从种种迹象来看,大有可能”朱晓晨一本正经地说。
“如果我是吸血鬼,那我也只吸阿晨你一个人的血”离洛用深情的目光注视着朱晓晨,语气认真地说。
朱晓晨没料到离洛看起来如此斯文的人,竟会跟她开这种玩笑。惊愕之余,情不自禁望向了离洛的眼眸深处。
被她炯炯有神的眼睛注视着,他心里开始发窘,白皙如玉的面庞上也跟着腾起了一丝红晕,他不禁有些后悔自己刚才不该跟她开这样暧昧的玩笑。
虽然他和她认识已经很久了。然而毕竟对她而言,他只是一个陌生人,这样跟她说话未免有些唐突了,想到这里,离洛用歉疚而略带不安的目光望着朱晓晨说:“阿晨我刚才的话是开玩笑的,请你忘记我刚才所说的话吧。”
朱晓晨看出离洛的困窘,拍了下离洛的肩头,豪爽地说:“嘿,咱们是兄弟,兄弟之间有什么玩笑开不得的。俗话说老婆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不是嘛”
朱晓晨说罢见兄弟二人皆用怪异的目光注视着她,她心里感到有些不自在,面上却故作淡定地嚷嚷道:“看什么看,以后你们兄弟俩的老婆就是我老婆。”
听到这句惊世骇俗的话,离忧嘴张得几乎可以吞下一个鸭蛋了。
而离洛先是一愣,继而用十分温柔动听的声音说:“阿晨在那个大雪纷飞,寒风刺骨的冬天,你将我从人贩子手中救出来后,我便发誓等我长大后,我要做你的媳妇陪你共度一生。”
朱晓晨没想到自己当时随口说的话,他竟还记得。由于小时候她经常跟一群生性豪爽粗犷的水手们待在一起。因此在她还不谙世事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也是一个爷们儿,长大后是要娶媳妇的。而且那时她下定决心长大后一定要娶一个很漂亮的媳妇。
五岁那年冬天,在洛林市的火车站,当她看到长得像小天使一样漂亮的离洛后,她立刻萌生出了一种将来要娶他为妻的念头。只不过这念头在她返回东华市后,就被她抛到了九霄云外了。
她根本没有想过此生会和当初被她所救的小男孩再相遇,更没想过曾经的小男孩长大后会变成一位绝色美男,会在电梯中再次被她所救,会对她说出“我要做你媳妇”这样的话。
尽管知道离洛是开玩笑的,但她还是被他说这话时无比认真的模样戳中了笑点,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
“喂,你是猪,我哥在跟你表白,你这什么态度啊?”离忧见朱晓晨对离洛的深情表白没有感动得热泪盈眶,反而不屑的笑了,这心里登时就不爽了。
朱晓晨看离忧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气鼓鼓的样子,有些忍俊不禁地说:“我娶媳妇可不只要长得好看的,而且还要会生孩子的,小忧你哥会生孩子吗?”
离忧要用看白痴一样的眼光看着朱晓晨冷哼道:“我哥又不是女的”
“哦,那实在是有些可惜了,不过既然不能生孩子,那我可不要。”朱晓晨又是叹气又是摇头地说。
“哎,朱晓晨你该不会是男的吧?”离忧小声问道。
朱晓晨故作惊讶地叫道:“呀,这都被你发现了,看来猪也有聪明的时候嘛。”
“可你长得很像女的呀,难道你做过变性手术?”离忧一脸嬉笑地说,说完突然变了脸色,没好气地嚷道:“你才是猪。”
面对离忧这异乎寻常的脑回路,朱晓晨嘴角忍不住抽了抽,同时也让她不由地对离忧和离洛这些年的经历产生了好奇,于是便有意将话题引到了这上面。
原来当年洛林市的警察接到朱大海的报案后,在朱大海的协助下,通过跟踪那位蓬头垢面的高个子人贩子,警察在离火车站不远的一个偏僻小巷子里抓捕了几十个人贩子,找到了成百名失踪的儿童。
当时大部分儿童都被人贩子打残了手脚,用来博取人们的同情。只有少数长得好看的小男孩和小女孩,为了讨人们的喜爱,才没有被冷酷无情的人贩子打残,而离洛和离忧便是那少数中的两个。
离忧比离洛小两岁,两人都完全记不起自己是如何被人贩子拐骗至那个偏僻小巷的,也记不清自己的父母长什么样子,家住在哪里。
两人只记得人贩子个个十分凶残,他们动不动就用各种可怕的方式折磨被他们拐骗来的小孩。
说起人贩子的凶残,离洛用充满感激,同时又带着几缕忧伤的目光望着朱晓晨说:“那些人贩子每次带我出去乞讨时,我会用眼神哀求过路人救我,但他们无一例外地将我的眼神视作了乞讨的眼神,于是他们会慷慨往我面前扔几张钱,并说几句同情的话,然后转身离去。
我也曾试着逃跑过几次,可最后都被人贩子抓住狠狠地毒打了一顿。
阿晨如果当年不是你救我,只怕如今我要么早都死了,要么已然沦落成了和那些人贩子一样冷酷肮脏下流的东西。”
朱晓晨听了这番话,心里莫名地涌起了一股恐惧,她慌忙摇着头大声说:“不会的,不会的。”
接着她稳了稳心绪,问:“洛洛,当时我听说你被洛林市的一位富商收养了,是真的吗?”
离洛听了这话,神思开始变得恍惚,他沉默了许久后,将他自获救后,这些年的经历,大致给朱晓晨讲述了一遍。
第二百五十九章 因爱生恨
当时离洛和离忧被警察所救后,一同被洛林市的一位名叫庞辉的富商收养了。
其实一开始庞辉想收养的只有离洛,但当时年仅七岁的离洛态度十分坚决地对庞辉说:“先生,我可以跟您走,但前提是您必须带上我弟弟”
庞辉听了这话,起初有些犹豫,不过在他妻子崔红英的劝说下,庞辉将离洛和离忧一同领回了家,并取名为庞静和庞业。
由于庞辉和崔红英多年来未曾诞下一男半女,因此夫妇二人将离洛和离忧视作己出,两人在庞家可谓是锦衣玉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离洛小时候十分聪慧,不管学什么都学得很快,而离忧从小便调皮好动,学什么都不上心。庞辉自己无儿无女,便决意将离洛培养成自己的接班人。
因而从小到大,庞辉对离洛的要求身为严格,对离忧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在庞辉的严格要求和离洛的不懈努力下,离洛年仅十四岁便考上了洛林市一所有名的贵族商学院。
而当时离忧才上初二,庞辉打算等离洛一从商学院出来,便让离洛协助他管理公司。
离洛虽对从商没多少兴趣,但为了报答庞辉和崔红英的养育之恩,离洛决心等自己大学毕业便全心全意帮庞辉打理公司。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离洛大四还没读完,因一个名叫秦世华的女生被迫辍学了。
秦世华和离洛同岁,长得很漂亮,家境也很殷实。离洛和她是在大一新生联谊晚会上认识的,当时离落受学生会干部们的邀请,参加那次联谊晚会,秦世华作为全年级最美的女生,在众人的鼓动下主动邀请全学院最帅的离洛和她共舞一曲华尔兹。
尽管离洛讨厌和女生有肢体上的接触,但为了不破坏自己温润如玉的形象,离洛最终还是接受了秦世华的邀请。一曲舞舞毕离洛像逃难一样离开了联谊会的现场,而秦世华则将离洛深深地刻在了她的心中,从此对离洛展开了疯狂的追求。
在遭受到离洛的无数次拒绝后,秦世华用充满怨恨的目光看着离洛说:“庞静,既然我得不到你,那我便彻底毁了你。”
就在离洛大学即将毕业之时,秦世华不知使了什么手段让庞辉抛弃了陪他辛苦打拼了二十多年的崔红英娶了她。
秦世华嫁给庞辉没几天,便在庞辉面前,上演了被离洛害得流产的戏码。
当时色迷心窍的庞辉在得知他好不容易才盼来的“亲生”骨肉,竟被离洛给害死后,便对离洛产生了极大的怨恨,于是在秦世华的撺掇下。动用自己在洛林市的关系,让那所贵族商学院的董事长亲自开出了离洛。
被开除后的当天,离洛和离忧便被赶出了庞家。这还不算完,秦世华又背着庞辉出钱使人将离洛打了个半死,离忧为了护离洛也受了重伤。
幸好当时两人被一位名叫白画陵的老先生及时送进医院才转危为安。两人住院期间的一切费用也都是白画陵付的。
出院那天,白画陵暗示离洛去东华市谋生。并在临分别时,对离洛说了一句奇怪的话,准确来说是一首奇怪的诗:“离恨天上独徘徊。洛水之滨归故乡,三魂七魄去一二,魂魄复归迎娇娘。
离洛不明其意,请教白画陵,白画陵却只道:“永老无别离。万古长无聚,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说罢便如仙人般飘然离去了。当时离洛苦思冥想终不得要领,于是便与离忧一同来到了东华市。
初来乍到,兄弟二人无依无靠,看到一家餐厅招聘服务生数名,而且包吃包住。两人便去应聘,老板乐呵呵地聘用了二人。
然而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离洛便因得罪客人被老板开除了,离忧找老板理论,结果也被开除了。
后来两人又找过几份工作,可每每做不了多久,就会因得罪客人而被开除。有过几次被开除的经历后,离洛深刻的意识到摆在他面前的有三条路。
第一,学会曲意逢迎讨好客人。
第二,把自己脸整得丑一些,第三,自己当老板。
第一条离洛只考虑了一分钟便果断弃了。第二条,他深思熟虑了一番,也放弃,倒不是他舍不得自己的容貌,他只是怕如果他改变了自己的容貌,万一有天他的亲生父母和他相遇后无法认出他。
所以离洛最终选择了第三条路。经过不到一个月的实地考察后,离洛用自己早先在庞家时偷偷存下的积蓄盘下了市一中附近一家即将倒闭的咖啡店,并为其更名为美好时光咖啡店。
在离洛的经营管理下,咖啡店不仅起死回生,而且生意兴隆。不过咖啡店里加上离洛和离忧总共四个人。
离洛在庞家的时候曾学习过各种咖啡的调制方法,他制作出来的咖啡虽不能说大师级别的,但绝对称得上口味纯正。可是他在咖啡店只负责收银,从未给任何一位顾客调过咖啡,就连离忧也只有在离洛心情好的时候才能喝到他亲手调制的咖啡。
提到离洛制作的咖啡,离忧挤眉弄眼,语气不无得意地对朱晓晨说:“嫂子你知道吗?我哥说他只给两个人调制过咖啡,你猜猜看是哪两个人?”
朱晓晨因心中想着旁的事,便只淡淡地回了句:“我不知道”
离忧见朱晓晨对这么重要的事竟兴趣缺缺,心中不免有些意兴阑珊,于是嘟着嘴咕哝道:“反正那两个人里不包括你。”
离洛仿佛为了拆自己弟弟的台一般,用充满柔情蜜意的语调对朱晓晨说:“阿晨以后我只给你一个人煮咖啡”
“好啊”朱晓晨有些心不在焉的回答。
“离洛你太过分了,你这是有了媳妇忘了娘,哦不对,是忘了弟。”离忧不满的哼道。
离洛却对弟弟的话置若罔闻,只拿一双美丽的桃花眼痴痴地望着面前连皱着眉头都显得很可爱的人儿。
离忧瞧着离洛那副仿佛连魂都被朱晓晨勾了去的模样,撇了撇嘴:“唉,我还是继续玩我的王者荣耀吧”
朱晓晨沉默了半天,忍不住望着离洛问道:“如果没有秦世华,说不定你现在已经是一家大公司的总经理了。秦世华毁了你的锦绣前程,你恨不恨她?”
“我不恨她”几乎没有任何的迟疑,离洛语气平静地回答。
听了这话,朱晓晨心中一喜,面上却是无波无澜,平静似水:“为什么?”
“她为了我赔上了自己最宝贵的青春和贞洁,而我”离洛说到这儿,突然不再往下说。
“而你怎样?”朱晓晨好奇地问。
离洛迟疑了一下后,像下了什么决定一般暗暗深吸了一口气,而后用深情的目光凝视着朱晓晨,缓缓说道:“而我却因祸得福遇见了你,所以我其实很感谢她,要不是她,也许我这辈子又会和你擦肩而过”
饶是朱晓晨感情再迟钝,这一刻她也感觉到了离洛看她的眼神似乎有些不同寻常。
他看她的眼神仿佛就像是一个男子看自己心仪女子时的眼神。尽管她觉得自己长相一般,身材一般,性格一般,应该不至于让拥有绝世容颜的离洛对她产生爱慕之情,可万一离洛真的对她动了心,那怎么办呢?
她此生只想和温暖白头偕老,只想为他生儿育女,除了他,她谁也不要。
如果将来有一天离洛真的爱上她,她也只能对离洛说:“抱歉,我只能拿你当家人当兄弟,甚至为你死我也愿意,但我不愿做你的妻子”
为了避免将来她做出伤害离洛感情的事,从今往后她还是尽量离离洛远一些的好。想到这儿,朱晓晨几乎是有些仓皇地起身向兄弟二人提出了告辞。
“阿晨还早啊你这就要回去吗?”离洛有些手足无措地望着朱晓晨说道。
他满脸的不舍几乎可以叫瞎子和傻子感受的到,而这更坚定了她要马上离开的信念。
“不早了,已经下午三点多了,我回去还要写作业呢。”
“哥,你别怕,嫂子上学的地方离咱们家的店很近,往后你可以天天去高二七班的教室找嫂子”离忧说到这儿,看向朱晓晨,笑嘻嘻的问:“嫂子,你说是不是?”
你这个破小孩真是多管闲事,朱晓晨心里不悦,脸上也显得有几分不耐烦,“别叫我嫂子,我不是你嫂子,还有我马上要高三了,以后没事,你们别来打扰我。”
“嫂子,你这是怎么了?刚才还好好的呀”离忧困惑不解地咕哝道。
“别叫我嫂子,你有没有耳朵。你好好养你的伤我走了。”朱晓晨说完,不再理会床上呆若木鸡的离忧,和站在床边一脸茫然的离洛,疾步地走出了病房。
第二百六十章 缠着她不放
因担心离洛会追出来,一出病房的门,朱晓晨便朝电梯的方向飞奔,飞奔至电梯门口时,却发现三部电梯都在上升。
唉,无奈地叹了口气,她伸手按下了电梯按钮。
不知为何,她的心里竟有一丝莫名的难受和不安。三年前,她拒绝海生哥的表白,她推开姝子,古风,肖儿,真真时都不曾有过这样的感受。为什么想到自己不得不远离离洛,她竟会生出这样的感受。
难道她对离洛动了心?
不,不可能,这绝不可能,她心中只有温暖一个人,她不会也不能再爱上别人。
”阿晨”耳边突然传来一道温柔动听的声音,她几乎条反射般地转头。
只见离洛站在她身后不到一米远的地方,正一脸温柔地望着她。
“有什么事吗?”她语气有些冷淡地问。
“你的饭盒”他说着扬了扬手中的饭盒。
“谢谢”她机械地伸出手。
他却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只用灼热的目光瞧着她,完全没有给她饭盒的意思。她讪讪地缩回手,面无表情的说:“既然你喜欢,那你留着用好了。”
恰在这时,中间的一部电梯门开了,她不再去看他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一步跨进了电梯。而他也长腿一迈跨了进来。
电梯里只有她和他,可她却觉得电梯空间很小,小得几乎要透不过气来了。
“你来坐什么?”她冷冷地问。
“坐电梯”他语气认真地回答。
这回答够精辟,好,很好,既然他是来坐电梯的,那她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不如闭目养神吧。
可为何,她闭上眼睛后有一种被x射线扫射的感觉,算了,还是睁开眼睛吧。
就在她睁眼的那一瞬间,却对上了他近在咫尺的脸,他想干什么?该不会想趁机吻她吧?
“离我远点行吗”她沉声道。
“为什么?”他一脸不解的问,表情要多单纯无辜就有多单纯无辜。
“因为你这个大块头阻隔了我四周的空气。”
“阿晨对不起”他说罢立刻闪到了一边。
他刚闪开电梯门就开了,她不去理睬他,迈开脚大步走出了电梯。
为了表明自己的决然,她头也不回地朝医院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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