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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病有100种-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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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婵走到沈悠明跟前说“谢谢你的玫瑰花”的时候,我右手食指第二指节正在隐隐作痛。
  大约是多日来积聚的不耐烦在这一刻终于达到了顶点,沈悠明没好气地回了秦婵一句,“什么花?”
  从来都是被男生们捧得高高的秦婵哪里受得了这样的抢白,当时就变了脸色。“你什么意思。”口吻尖锐的质问。
  沈悠明决定不再扮演文质彬彬了,“什么什么意思?我为什么要送你花?你觉得你配吗?”
  这样刻薄的话语,不要说小公主秦婵了,听在任何女生耳中都是具备核爆级的杀伤力的。
  秦婵当场哭出来。虽然我从来都是隐隐嫉妒这个美貌得不得了的女生,但那一刻我并没有幸灾乐祸。
  “沈悠明其实很喜欢你的。”我曾拦住秦婵,对她说过这样的话,“不过因为太骄傲了,所以不肯主动而已。”
  “你又知道!”秦婵说。
  “信不信随便你。”
  秦婵显然信了,所以她才会主动接近沈悠明,也才会在收到我以沈悠明的名义送到她家的玫瑰花时,一点都没有怀疑这背后有什么隐情。
  其实我也说不清我为什么要在暗中做这些事情,为了看秦婵的笑话?还是真心地想要撮合秦婵和沈悠明?
  我的右手忽然被捉起,玫瑰花刺刺出的伤口赫然显现。聪敏过人的沈悠明终于察觉到其实一直是我在背地里捣鬼、作奸使坏煽风点火惹是生非唯恐天下不乱。
  他应该也意识到了其实我的内在根本不是和我的外表呈反比的美好。
  所以,离我远一点吧!
  好了,我终于想通了,我为什么要做那种戏弄人的事情,我只是想让沈悠明讨厌我。
  而他,这个在所有人面前都骄傲自持的美少年,也终于第一次不再和我嬉皮笑脸,而是露出冷峻严厉的表情。
  之七
  我活了快十四年,我真的从未想过有一天我的烦恼的根源竟然是一个理应厌恶我的人却一点都不讨厌我。
  像沈悠明这种差不多是完美无缺的高智美少年,明明应该连多看我一眼的兴趣都没有呀,就算看了,也应该是用看某种丑陋爬虫的眼神。
  是的,作为一个心智正常的少女,我也有我的幻想。比如骑着白马的王子或者贝勒爷会穿过雾霭走到我身边,拎起我放在马背上带我纵横四海历游天下。
  我从不知道一个虚无缥缈的幻梦忽然成真之后,带给人的其实是无尽的惊吓。就好像你随口喊了声上帝,一转身就见一面容沧桑的中年人背着十字架对你说“HELLO,我在这里。”
  我不否认从看到沈悠明的第一眼起我就想过这么美好的男孩要是只属于一个人那该多好,但当沈悠明真的摆出“我愿意当你的唯一”的架势的时候,我只想落荒而逃。
  不管他是以多么诚恳的态度向我说,我觉得你很可爱,叶妩安,我很喜欢你,叶妩安。我就是不能够相信。
  谁会相信蝴蝶会爱上一只苍蝇?
  之八
  我想对于学校里的老师而言,我是那种很容易被忽视却很难被喜欢的学生。不聪颖,有点消极,看久了还伤眼睛。但因为平时还算循规蹈矩,所以也不会多么被厌弃,只除了体育老师。她差不多对我是深恶痛绝。因为我除了会想尽办法不上她的课之外,任何一项运动科目,我都能排到全班倒数。
  她认为,这已经不是身体素质的问题了,这完全是态度的问题。
  当然了,我是没有办法和一个并不是从小就黑得很惊悚的女子解释为什么我会本能地逃避任何一项户外运动。逃到最后,便是我体育项目样样都严重不合格的后果。
  因为头天夜里下过雨,空气中湿度足够,又无风多云,极适合长跑,所以老师安排在这一天测八百米。
  我再度试图请假,却被老师以极严厉的声音否决了。
  “叶妩安我警告你,你不要再诸多借口。”她差不多是在向我咆哮,就像传说中纳粹法西斯什么的。
  有那么片刻工夫,我成为视线的焦点。那些由四面八方投射过来的目光大多是鄙夷的、看笑话的。
  男生们都在操场的另一端齐刷刷做着热身运动。远远的,我看到沈悠明的动作好像乱了。
  这货已经好几天不和我说话了。并且每天都会用文具或者书本用力敲打桌面,放学时还会猛地把椅子向后拉发出轰然的响声,就这样幼稚地发泄着,生怕我会察觉不到他的不满和怨气似的。
  起跑三十秒后,我就毫无悬念地落到了最后,而且是很后很后,体育老师恨铁不成钢地向我猛烈吹哨。我觉得那一道道隔空送来的哨声简直像一把把无形的小刀,一下下割着我的脸。
  过了一会儿,不知为何哨声更密集更尖锐了,我觉得我的神经都要跟着缭乱起来了,这个老师想杀人无形还是怎样呀?我已经很努力地在加快速度了!
  “叶妩安!”
  有人从跑道内侧追上我。
  是沈悠明。
  体育老师大约认为他是来带跑的,说真的,我也是这么想的。
  这个一直对我好得不可思议的男孩子,到底还是不忍心看到我受窘出丑。当时我真的是这样想的。
  结果他猛地伸长手臂,奔跑中的我感觉到一股横向的力量,然后——我哐的摔倒在地上。
  之九
  我一瘸一拐从医务室走出来。扭伤的脚踝上缠了厚厚的白纱布,身上其他擦伤的部位则涂了消毒水、又横七竖八贴了不少创可贴。
  沈悠明双手抱胸站在外边等我。
  “这样她就不能再逼着你长跑了!至少最近一段时间。”沈悠明挑高一边眉毛,有点同仇敌忾地说。
  “那你不如直接剁了我的两条腿呀!”我没好气地嚷嚷。竟然直接将奔跑中的我推倒,他到底是有多心狠手辣?
  沈悠明哈地笑了一声,旋即又敛住笑容,“关于那件事——因为是你,所以我原谅你。”他用着很别扭的口吻和表情说着听上去十分拗口的话。
  说真的,我心里的感觉说不上是释然、高兴,还是困惑。
  为何他好像无论如何都不会讨厌我?在他面前我好像始终稳握着免死金牌丹书铁契什么的。我实在说不出来这到底算是一种幸运,又或者仅仅只是诡异。
  “瞧那里!妩安!”沈悠明忽然指向不远处的一个地方。
  一株已经红透的枫树,只是一阵风过,原本茂密地布满枝头的叶子忽然一起卷落,真正的落红如雨。
  我看过去,视线里有划着优美的弧度落下的红叶,也有面孔微微侧转神情如孩子般赤诚的沈悠明。
  交映成趣,相映成辉。我想,这是我终其一生都不会忘记的美景。
  之十
  圣诞节的时候,同学们互送礼物和贺卡,沈悠明收到不少,但送出的,仅有一份,是给我的。他自己做的贺卡,里面画着童画,小男孩和小女孩牵着手站在一栋色彩鲜艳的木头房子前面,笑得见牙不见眼。
  他说,那个男孩是他,那个女孩是我。
  我定睛看了看,很想告诉他,那个男孩比他可丑多了,而那个女孩显然比我美不知道多少倍。
  最后我什么也没说。因为关于“他太美好,而我太不美好”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就算我向沈悠明说上一万遍,他好像还是听不懂。
  他就那么一往无前死心塌地地“粘”上了我。
  当然,我是可以把这一切当作天上掉的馅饼一样全盘接受,安心地享用。我可以开开心心地接受来自女生的歆羡目光,来自男生的试图从我身上发掘出什么优点的探究视线。正大光明地和一到我面前就变成小孩的沈悠明嘻嘻哈哈。因为已经得到了优秀的男孩子的青睐所以坦然地做自己,不再为自己的外貌发愁,闲暇的时光都用来幻想等我和沈悠明到了十八岁、二十岁时应该如何一起生活。
  把我十四岁往后的每一个人生空格里都填上“沈悠明”。
  这个简直比我爹妈都还要爱我、珍视我的好男孩。
  我真的希望我可以做到这些。
  老楼顶层的走廊里仍是空无一人。午后的阳光铺洒在地上。今天我带了两个红澄澄的大苹果和一个黄澄澄的大桔子。
  沈悠明走过来不由分说就拣起一只苹果放进嘴巴里啃起来,一边啃一边口齿不清问我:“圣诞节你送我什么礼物呢?”
  我把拦腰扎了一根丝带的照片递了过去。
  一颗头颅和一个肩膀,是我背影照,也是我自认自己唯一能够见人的角度。
  将这样的照片送人实在是够诡异的,可是和沈悠明这样的怪人混久了,想不变怪也不行呀。
  “能保证一直放在钱包夹子里么?”我说。
  怪人沈悠明倒是丝毫不觉得这张根本看不到脸的照片有什么古怪,“当然能呀!”
  “能保证以后不再像追逐肉骨头的小狗那样追着我不放么?”
  仍沉浸在喜滋滋的情绪里的沈悠明没能立即听懂这个不详的问题,他差点儿惯性地说出,当然能呀。
  “你在说什么呀?”他脸上的笑容一点点地退去。
  就是在这里吧,我剥开橘子皮,又一点点撕掉桔瓣上的白筋,几个月前在这里和沈悠明狭路相逢的画面缓慢而清晰地在我脑海中回放。
  是了,他就是在这里对我说出那句让我惊诧得心脏差点儿当场裂开的话,“没错了,叶妩安,你绝对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女孩子。”
  我将一瓣橘子放进了嘴里,橘汁又甜又酸涌进喉咙,我盯着沈悠明的眼睛对他爆了一句粗口,“我才不要你来喜欢我!”
  之十一
  沈悠明不会明白的,天生美貌的女孩子也不会明白的,我内心的卑怯和彷徨。
  真的,我有勇气去暗恋一个只会向我投来鄙夷目光的沈悠明,但我没勇气去接受一个视我如珠如宝的沈悠明。
  在否定的声音中长大的我,就像某种经受不起太多阳光的湿地苔藓一样,只是想过一种恰如其分的生活。一个丑少女应该去过的生活,低调沉默黯淡,心中有小小的幻想,一点点线香烟花的璀璨,而不是满天星辉,备受瞩目,我承受不起那样的关注度。
  我承受不了沈悠明给出的爱,如大海蓝天般倾心而出的爱。
  我知道沈悠明是真的喜欢我,我早就不再怀疑这一点,虽然我想不明白理由。沈悠明其实是有向我解释过,他说他本质是个头角峥嵘个性锋芒的家伙,大部分人都入不了他的法眼,他们只会叫他觉得讨厌和恶心,但是我不同,我是那种在他第一眼看见时就能在他心底激出欣喜的罕有的存在。
  说是缘分也好,说是事关前世的约定也好,总而言之,既成事实就是,他喜欢我,矢志不渝。
  尾声
  我甚至没有参加期末考就离开了学校。父亲忽然要调动工作,派驻N城两年,本来说好我和妈妈一起在家中留守,但后来我坚持要随他一同前往,打着想拓展自己眼界的幌子。
  来到新的城市,换了新的学校,旧日的手机号码却仍一直保留。沈悠明差不多每天都会发来短信,我从不回,但一遍遍看过。
  说真的,我不知道等我到十五岁、十七岁、二十岁甚至更老的时候,沈悠明还会不会是我生命中一个重要的存在,我只知道我需要时间,足够多的时间,令我成熟,成熟到可以不去计较世俗眼光中我和沈悠明之间的天悬地隔,他的俊美优秀,我的丑陋平凡,他喜欢我是迁就、是屈就,我喜欢他则是高攀、是痴心妄想。
  我希望终有一天我可以平静淡然地接受这样一份纯粹强烈如同天赐的感情。
  只是在我终于学会像一个大人一样豁达和惜福的时候,那份情不知所起的爱到底还在不在原地等待?
  说真的,我不知道。


第6章 静流
  之一
  说真的我不是故意的,在十七岁生日刚刚过去没有多久的时候,我竟然——劈、腿、了!
  好吧,我们换一种比较文雅的说法,移情别恋。
  也许少女的心就是如此的变幻莫测,对于某种服装品牌的忠诚度都高于对男友的忠诚度。当然,也许仅仅是我如此。
  “他最先让人注意到的是皮肤上的那层光泽,像是在巴西海滩上认真晒过的古铜色的肌肤,艳丽的夏日阳光的热力似乎一直停留在那里。长而浓黑的眉,深邃神秘的眼眸,米开朗琪罗笔下的美少年般健美挺拔的身躯……”
  暑期刚刚开始没有多久,我没有旅行计划,也没有报什么补习班进修班,每日只是坐在厨房的小吧台上望着窗外大片的蓝天发呆,或者在我的笔记本上天马行空一通乱写。
  每周李医生都是要把这个笔记本收上去检查一下的,简直就像学校里的语文老师,也许下次我应该胡写个春梦什么的恶心恶心他。
  门铃响了。
  应该是每天这个时间上门的家政工。
  因为我是个生活白痴,父母又都不在身边,所以需要有人每天为我正经烧一顿饭,还有收拾一下屋子。
  我走去开了门。
  “你好,我是对门刚刚搬来的。”
  高大得我必须仰视才能望见他的眼睛的男子手托一盆扎着红色缎带的绿色小盆栽。
  “我姓越。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白小姐。”
  越姓男子的微笑很亲切,但我没有伸手去接那个作为见面礼物的迷你盆栽。因为我的两只手都下意识地捂在嘴上了,我是在做梦对么?要么就是产生幻觉了?
  我刚刚胡乱写在笔记本的那个男子怎么一下子变成了真的?古铜色的肌肤,黑漆漆的浓眉,具备堪称闪耀的俊美的男子。
  “白小姐。”越谦又把盆栽略微递近了一点儿。
  我猜他应该是在物业那里查到我的名字的。白静流。后来和越谦熟识后,他夸赞说,我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
  之二
  我对越谦一见钟情了。但我对千景却没有。
  像所有的宅女一样,每天下楼也许只为了收快递或者寄快递。暑期刚开始的那天,我要寄一个东西,就是给李医生的笔记本,每当我不想去见他的时候,就会发同城快递把笔记本寄给他,他“批阅”完毕后隔天又会发快递还给我。
  但那天下楼的时候,我犯了一个小错误,竟把一角钱的硬币当作一元捏在了手里。
  作为收件快递员的千景看见我时眼睛像被什么点燃似的亮了亮,我不知是不是因为我身上面口袋似的睡衣让他觉得很可笑,但他又不能笑,所以把笑意都给憋进了眼睛里。
  快递费是十二元。
  “哎呀!”付钱的时候我察觉到自己的错误。“你等着,我上楼再拿给你。”
  “算了。”千景拈出那枚一角的硬币,丢进我手心。
  他帮我垫付了那一元钱,我正在心里慨叹小小的快递员倒也挺大方的时候,千景说,“过两天再还我吧,现在我负责这个片区。山水有相逢,后会有期了姑娘。”千景故意拿腔捏调说。
  用来载货的电动小三轮已经骑出去很远,我依旧被他最后那两句古装剧台词似的话雷得浑身战栗。
  总之,千景和我之间“债主和欠债人”的关系由此刻起正式形成。
  之三
  其实千景也是很好看的男孩子,第二眼看比第一眼感觉更舒服,并且是越看越舒服,我想这是因为他人品和性情都很好的缘故。可是大概是因为我太肤浅的缘故,所以我以为那种具有绝对视觉冲击力的美才是真的美,比如越谦。
  果然,一元钱事件后没隔两天就又有我的快递包裹,仍旧是千景送来的。在打电话通知我下楼取件的时候,千景还不忘嘱咐我,记得你欠我的那一块钱。
  天,这人还真不是一般的斤斤计较,当时我是怀抱着这种怨怼的心情冲下楼去的。见到千景时我连头都懒得抬,拿包裹、归还一元硬币,整个动作一气呵成,然后立即转身上楼。
  我以为我终于可以和这个啰唆又小气的家伙两不相欠了,结果回家后我拆开包裹才发现里面装的并不是我最近网购的东西,而是一个一元硬币造型的音乐盒,大约有一张CD那么大,可以从中间打开。
  一段如水滴般清灵的乐曲之后忽然冒出一个男孩的声音:
  喂,我喜欢你。
  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是千景的声音。
  所以,在我和千景的故事的开端,我并没有对他一见钟情,而是他对我一见钟情。
  之四
  赤着白白的两条小细胳膊,穿着宽大的好像随时能被风吹成气球的睡裙,乱糟糟又毛茸茸的头发,看上去像三岁又像十三岁。这是千景对我的第一印象。千景告诉我,那天他一看见我眼睛就亮了,是因为他觉得我很可爱,像卡通画里的小女孩。
  千景和我一样大。他并不是年少失学不得不出来打工的小屌丝,他不过是在打暑期工。
  千景说,体力劳动多么好,去健身房还得自己花钱,当快递员每天奔波来去锻炼身体同时还有钱拿。
  至于拿到的报酬怎么花用,千景已经决定了全部捐给山区失学的孩子。
  他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正能量和爱心的好人。
  在越谦搬来我家对面之前,我已经和千景认识十九天、交往十七天了。
  他经常在晚上下班后骑着自行车带我去兜风。有一次干脆偷偷开来送快递用的电动小三轮车,把我当作货物一样载在后边。
  我们特意找了僻静的小道,凉凉的夜风从路两边的树的枝叶间洒落下来。我听见自己开怀大笑的声音响亮地在回响。
  忘记说了,我患抑郁症有些日子了,这样的酣畅淋漓的笑是很久违的了。
  小说里不是有写那种既缱绻又有些肉麻的话,什么“你就是医我的药。”
  我不知道千景是不是能够把我心底的郁结全部驱走,我只知道我很喜欢和他一起玩。不知是不是因为千景觉得我像个卡通里的小女孩,所以他总是为我尽力营造好似童年的无忧无虑的时光。
  我相信我是喜欢他的。可是那天他吻我的时候,我竟然没有脸红,甚至连心跳都没有加快。
  如果说在男孩子面前我一直能保持这种厚脸皮的无动于衷的状态也就算了,可是越谦第一次出现在我家门口时,我感觉身体里所有的血都好像被灌进了我的脸上的皮下血管,而我的心脏更是发疯般在狂跳。整个人变得像一根被磁铁影响的铁钉那样,身不由己。
  不必任何人来告诉我,我也知道,那才是真的喜欢。
  之五
  住在对门的越谦很快察觉到我小小年纪却一个人独居,大约是因为同情的缘故,他开始每天都送点吃的给我。
  蔬菜色拉,煎汉堡排,意大利面,焗土豆泥……总是以西式的食物为主,放在一个手提的野餐篮子里,有时还会放上一大杯鲜榨的果汁或是奶昔。
  最初几次我开门慢了一点儿,越谦已经离开,只有这个漂亮的小篮子留在门边。后来我一听见门铃响就十万火急地冲过去打开门,越谦看见我,便笑起来。
  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越谦笑起来的时候好像上帝就站在不远的地方,整个世界似乎都在一瞬间变得美好起来。
  “可以请你进来么?”我努力用正常的社交态度问。
  “当然,不胜荣幸。”
  这次之后,我和越谦慢慢熟识了起来。
  越谦已经大学毕业了,算是社会新鲜人。他小时候在日本待过一段时间,接着又去了欧洲,在法国和德国都念了一段时间书,后来大学是在英国读的。所以他在语言上极有优势,现在做的也是业余翻译的工作。所以时间很自由,并且——引用他的话,“我也可以像你一样想怎么宅就怎么宅。”
  有时连食材都懒得去超市买,直接从网店上订购,真的是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出门的家伙呀,和他阳光运动型的外形彻底的南辕北辙。
  “我想我可能有开放空间恐惧症。”一次,越谦开玩笑说。
  “现在这年头,没点神经病都会觉得自己不正常。”我笑笑说。“我也有抑郁症呀,还挺严重的。”
  越谦大概以为我在开玩笑,所以没有再说什么。
  之六
  虽然年龄上相差几岁,但越谦好像挺喜欢和我相处,一次我戏言说,反正你宅我也宅,还不如宅在一处,也省台空调的电费。明明是戏言,越谦却像是当了真,每天他除了会送一篮子食物之外顺带还会把他自己也送过来。
  我发呆或者趴在地板上写李医生布置的每日日记时,越谦就专心致志地摆弄他的电脑,做那些翻译的工作。
  迄今为止,我已经推掉千景四次约会。
  心里并不是不愧疚的。
  我也知道比劈腿更加丑恶的是——脚踏两只船。
  我应该及时和千景说清楚的。对不起,我遇见另外喜欢的人了,就这么简简单单一句话,至少算是个了断。
  可是我一直拖着没有去说。
  因为、因为虽然越谦和我亲近,但他从未说过喜欢我,他只是像个凭空出现的大哥哥无微不至的照顾我的生活,简直像田螺姑娘的男人版。上次我在自己的卧室睡午觉,醒来时越谦不知道为什么离开了,家政阿姨阴着脸在打扫卫生,好像在和谁生着闷气的样子。
  一直到第二天,越谦给我送他自己烘制的比萨饼的时候,他有点不好意思地对我说,昨天他看到客厅地板有点脏,就忍不住帮我擦了下,然后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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