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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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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发现,最近几次都是苏啜附离一个人回来,茂功兄总是被留在军中么?”李旭摇摇头,低声回答。他本来一直以为徐大眼在外边迟迟不归,是因为想逃避和娥茹的感情。现在细想起来,这种安排未必没有防止自己和徐大眼的势力坐大,进而威胁到部落安全的考虑。
一天之内从众人瞩目的高峰跌到人生的低谷,让他对部落中所有的一切本能地感到怀疑。杜尔等人知道他心情不好,所以也不久坐。说了些今后再见的话,各自留下了一份礼物后,纷纷起身告辞。
“等将来你心情好了,别忘了到月牙湖边来看看大家!”哥撒那用力抱了抱李旭,低声叮嘱。第一次见到李旭时,对方比他矮了两头。如今,这个汉家少年已经顶到了他的鼻子间上。就凭这副骨头架子,此人将来也是个了不起的豪杰。为了几根碎骨头赶走一头豹子,哥撒那相信,苏啜部的长老们总有一天会后悔他们今天所做出的选择。
“我家牧奴多,牛羊、马匹可以拿过来一块放。每年的羊肉、牛奶还有春天的小崽子,少不了你们的!”杜尔挥了挥空荡荡的衣袖,冲着张季和王可望两人叮嘱。李旭托他照顾货栈中留下的三人,凭借家族的实力,杜尔相信自己能完成朋友的嘱托。
“你今天那箭够准的。下次与人交手时千万记住了,箭离手后立刻俯身马侧,这样,万一射不中对手,你还有机会射下一次!”侯曲利拍了拍李旭的肩膀,低声叮嘱。双方交情虽然不深,他却非常佩服李旭磊落的性格。
阿思蓝走在众人最后,临出帐门前,从发辫间解下一串银铃,放在了李旭手里:“咱们营地的栅栏年久失修,前天巴热阿家的公牛发了疯,居然把西南角上撞塌了一大片。我今晚还得带人巡夜,就不陪你喝酒了。你们中原人喜欢银子,这个铃铛送你。哪天想起来,别忘了你在草原上的兄弟!”
“这可不行!”李旭大声推辞。刚要替阿思蓝将银铃挂回头上去,却猛然从对方的目光中看到了几分狡猾的味道。
“谢谢阿思蓝大哥!”阿芸抢上前,替李旭回答。巴热阿家的公牛发疯,原本不关附离大人的事。但今天晚上,却不得不说那头公牛发疯发得及时。
李旭的心暖暖的,握着阿思蓝的银铃坐回了火堆旁。善解人意的阿芸送上羊肉、点心和奶茶后,就拉着张、王两兄弟退了出去。此刻帐篷里就剩下了他一个人,跳动的火焰里,大半年来发生的一切又慢慢回到了眼前。
牧歌一般的宁静日子,酣畅淋漓的豪饮,危难之中的彼此照顾,还有血腥的杀戮,生死友谊,。一切一切,就像梦一般从眼前飘散。
冷静下来后,李旭知道自己并不恨牧人们的无情。老实地讲,在苏啜部的数个月来,他受到的照顾颇多。大多时候,他在心里已经把此地当作了自己的另一个家。如果不是今天发生了陶阔脱丝这件事,他甚至希望把父母接来,永远在这里住下去。
这里没有贪官,没有税吏,牧人们的行为虽然粗鲁,但对自己的族人心肠却不坏。几个朋友各自有各自的性格,每个人不同,但彼此之间相处得很投缘。特别是杜尔和阿思蓝两个,他们可以说是同生共死的好兄弟。李旭握了握手中银铃,感受到蕴藏在其间的温暖与真诚。
银铃中有一个纸条,已经被他用刀尖挑出来,放在炭火上烧成了灰烬。那拙劣的笔迹肯定出自杜尔之手,‘豁、平安!’,为数不多了几个汉字还是夏天时李旭亲手所教。杜尔在纸上清楚地画出了被公牛撞坏的栅栏所在位置,栅栏另一侧,画了几个离开的武士。豁口外,一匹马驮着两个小人奔向远方。
远方,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城墙,这是杜尔心内对中原的全部概念。
“居然没骗过你们!”李旭翻检着朋友们送的临别礼物,脸上露出了几分笑容。杜尔和阿思蓝送的另一份礼物里边塞满了肉干和奶酪,足够两个人路上消耗。作为苏啜部的武士,他们无力推翻长老们的决定。作为好朋友,他们却希望李旭能够获得属于他自己的幸福。
秋风从帐篷的缝隙中吹来,炭盆里的火焰跳暗了暗,紧跟着冒出一股幽蓝。李旭的心猛然一紧,快速把头转向了门边。他知道谁来了,他压抑着自己的剧烈的心跳站了起来。只有陶阔脱丝的脚步是这样悄无声息,帐篷被钻了无数次,只有这次李旭心中充满了期待。
陶阔脱丝的身影轻轻地飘了进来,扑进李旭的怀中。李旭感觉到了胸口的湿润,感觉到了少女肩膀的抽动,他的手臂再度用力紧了紧,仿佛抱着的是无价珍宝。
这就是他的无价珍宝,无人能夺走,漫天神佛也不能。松开双臂,他用大手轻轻擦去陶阔脱丝脸上的眼泪,低声说道:“别哭,我们马上就走。跟我一起回中原去,做我的妻子。”
陶阔脱丝轻轻抬起了头,红肿的双眼中刹那间写满了笑意。她知道附离会带自己走,知道这个汉人伢子不会忘记对自己的承诺。慢慢后退了几步,她笑着解开了自己头上的银饰,瀑布般的长发瞬间飘落下来,映着身边的火光,再一次耀花李旭的双眼。
“我会保护你一辈子,我攒了一些钱,还有一张好弓,一把好刀!”李旭看着少女在自己面前轻轻转身,裙发飞扬。“栅栏的西南角有个豁口,我们从那里走,谁也不会惊动!”
突然,他的声音停住了,呼吸刹那间变得极其粗重。火光中,精灵一般舞动着的陶阔脱丝解开了丝绦。蜀锦落下,少女美丽的胴体遮断了所有光线。
火光中,陶阔脱丝的身体就像云中仙子一样圣洁。李旭不由自主地向前走了几步,心中里除了少女外,所有理智都飞到了天外。他感到心头有一把火在烧,感到湿热的脉搏中汹涌澎湃的冲动。他的手指本能地伸向前,伸向世间最美丽的山峰。
陶阔脱丝微笑着,拉住李旭的手,把它按在自己身体的柔软处。这一刻,她已经等了好久,好久。两个年青人的身体都颤栗了起来,幸福的熏眩潮水般吞没了整个帐篷。
李旭低下头去,贪婪地吻向那张无数次走进他睡梦中的面孔。什么圣人教诲,什么良家门风,他统统不再想管。如果自己早就放弃心中的固执与陶阔脱丝比翼双飞,长老们今天根本不可能将陶阔脱丝献出去。
幸福伸手可得,他不想再让自己后悔。
“我们走,回,回中原!”李旭一边疯狂吻着陶阔脱丝的面颊,喃喃道。嘴唇处的幸福温润,此外,还附带着一丝微微咸。
是眼泪,理智慢慢地顺着咸味传遍全身,李旭的身体也慢慢开始僵硬。他楞住了,不解地张开了双眼,看见陶阔脱丝晶莹的泪水,一滴,一滴,从红肿的眼皮下慢慢滚落。
“附离!”陶阔脱丝双手死死揽住李旭的脖颈,吹气如火。
“我们走,马上走!”李旭用力打了自己一巴掌,大声说道。不能在帐篷里耽误太多时间,走得越迟,被长老们发觉的风险越大。
“附离,我是西尔族长的女儿。”陶阔脱丝吊在李旭的胸前,声音低不可闻,却字字犹如惊雷。
“我把自己给你,但我,我毕竟是族长的女儿!突厥人,突厥人有二十万大军”抽泣声声如刀,刀刀切割着李旭的心脏。心中最后一点火焰被眼泪浇熄,李旭放开了手,感觉到了秋夜彻骨地寒。
“附离,抱我!”陶阔脱丝流着泪,低声祈求。
李旭抱起陶阔脱丝,缓缓走向了帐角的毡塌。臂弯间的身体软软地贴在他的胸口上,仿佛整个人都已经融化。他轻轻地将少女放在毡塌上,贪婪的目光再度掠过那美丽不可方物的胴体。突然,他笑了笑,用绣花毛毯裹住了陶阔脱丝的全身。
“附离!”陶阔脱丝的身体猛然僵硬,哽咽着哭出了声音。
“阿史那家族世代与中原联姻,如果你跟了我,就不能嫁入突厥王族。否则,只会给你的族人带来灾难!”李旭像一头受伤的野兽般喘息着说道,万般艰难地站直了身躯。
尽量不看陶阔脱丝那如花容颜,他从帐壁上取下刀,挂在了自己腰间。拎起藏满财物和吃食的包裹,搭在了自己肩头。“我有刀,有弓,可以保护你一辈子。如果你决定跟我走……”李旭回头,俯身,再度吻上了陶阔脱丝的前额。“我在帐篷外边等你,阿芸已经为咱们备好了马!”
说完,他微笑着挺直腰身,迈动双腿,把炭火和少女的抽泣声留在了身后。
毡帐外,夜已经深了,水一般的星光从头上照下来,照亮整个原野。
第一卷《塞下曲》卷终
酒徒注:关于李旭和陶阔脱丝的感情,请原谅酒徒无法写一个圆满的结局。如果李旭有像徐茂功一样的出身,一切还有可能。但他只是一个乡村少年,性格还没成熟,心理上还带着少年生活留下的自卑。不过,他很快会成长起来,陪着大伙一同开心地去领略隋唐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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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结束) ……
第二卷 功名误
第一章 大贼 (一 上)
家园第二卷功名误第一章大贼(一上)酒徒
第一章大贼(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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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俯下身去,在湖水中看到一张憔悴的脸。“这是我么?”他忍不住发出一声苦笑,湖水中的倒影跟着裂了裂干涸的嘴巴。布满血丝的双眼,开裂的嘴唇,随着粗重的呼吸,在水波上起伏荡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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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粗糙的大手伸进水中,搅碎湖面上的倒影。清冽的感觉从手指传上双臂,沿着肩膀流入心窝。心中的火焰渐渐冷却了,代之是一种闷涩的痛。一年四季,月牙湖的水都寒冷如冰。掬起冷水淋在脸上可以快速地赶走身体内的疲累。李旭一把又一把地掬着,尽情地用冷水清洗自己的面孔和魂魄。他不喜欢湖水中倒映出来的那个憔悴的人影,那么懒散邋遢的人不应该是自己。“振作!”他大声冲湖面喊道,声音在空荡荡的水面上飘散开去,激起无数只过路的飞鸟。白羽散尽后,疲惫厌倦的感觉却依旧纠缠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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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自己应该好好睡上一觉,离开苏啜部已经两天两夜了,他不记得自己是否曾经闭上过眼睛。也不记得自己是否吃过东西。长时间的野外肃立让他的头有些晕晕的,甚至有些迷糊自己为什么要在湖畔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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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是陶阔脱丝为自己捞取星星铁的地方,前天上午路过此地,自己竟然幼稚地以为陶阔脱丝会突然改变主意,骑着战马追上来。李旭苦笑着为自己找出答案。黑风的驰骋速度太快,如果他策马狂奔,苏啜部没有任何良驹能追得上。所以,他只好在湖边等,两天两夜过去了,湖水依旧是那片湖水,湖中的身影却永不再现。
李旭用力甩了一下头,让自己多少恢复了一点精神。必须离开这里了,否则一旦初雪落下,独自一人走在草原上等于自寻死路。其实,当天夜里在帐篷外等待的结果,已经告诉了他陶阔脱丝自己的选择。只是李旭不愿意相信,他宁愿猜测陶阔脱丝是哭着哭着睡着了,因此错过了二人的最佳脱身时机。
“告诉陶阔脱丝,我会在月牙湖畔等她!”黎明前,对着起来送别的阿芸,李旭低声说道。他相信阿芸不会漏掉自己说的每一个字,现在,他只能强迫自己相信陶阔脱丝的最终选择。
“也好,有甘罗做嫁妆,阿史那家的那个骨脱鲁应该不敢欺负你!”李旭抹了把嘴角,终于将脸转向了南方。秋风已经将草场染成了黄色,大规模屠宰牲口的时机又要到来了。今年秋天,会有无数支商队踏着九叔去年踩出的路线来到苏啜部。届时,有间货栈会大赚特赚,父母关于迎娶陶阔脱丝的回信也能随着商队到来。只是不知道两个老人家得知儿子最终没能成婚的消息后,是不是会感到失望!
李旭晕晕乎乎地,任由黑风驮着自己向南飞奔。草原上无所谓路,只要一直向南,见山绕过,见水涉过,也就能看到长城。看到长城后,就等于到了自己的家。猛然,他心中闪过了一个疑问,“征兵期限过去没有?大隋北征高丽的兵马是否已经出发?”
如果征兵令还在呢?李旭抬头,茫然地四下看了看。空旷的草原上看不到任何炊烟,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他安身。“算了,当兵就当兵,战死就当睡去!”他把头又垂到了马脖子上,疲惫地想。当愤怒、失望和伤心俱沉积成记忆后,少年人的心中渐渐有了几分玩世不恭。
你们不是说我是懦夫么?你们不是看不上一个中原小贩么?有一天老子要当大将军,冠军侯,看你们到时候还笑不笑!这样想着,他慢慢将手伸向装酒的皮袋。手臂奋力上提,却将自己闪了个趔趄。
酒喝光了,离开月牙湖畔时也忘了装水!李旭用力在马背上直起身,回头张望。迷迷糊糊中已经不知道跑出了多远,身后的月牙湖已经不见影子。“再回去?”他发现自己又有了一个再等一天的理由,笑了笑,伸手打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
“你这个废物!”李旭冲着自己骂道。将酒袋系回马背,用力夹了夹马蹬。黑风早就等着这一刻,唏溜溜发出一声咆哮,四蹄凌空,飞一般将身边风物甩在了脑后。
直到再也不可能涌起转身的念头,李旭才命令黑风放慢了速度。经过一场飞奔,人和马俱是大汗淋漓。找了个草色特别绿的洼地,他跳下了马背,从腰间拔出切肉用的短刀,奋力向地上挖去。这是阿思蓝等人教给他的野外寻水方法,有地下水源存在的位置,草绿得早,枯得也晚。只要你不停地挖,肯定能找到水喝。(注1)
半柱香时间过后,有泥浆从土坑底涌了出来。李旭伸出手,用力将坑底的泥浆掏出,然后用几块碎石头塞住水眼。泥水越来越稀,渐渐清澈,渐渐变成娟娟细流。李旭拉过黑风,请它先喝第一口水。
黑风满意地打着响鼻,一双深邃的大眼冲着李旭看来看去。显然,它很在意主人对自己是否重视。喝饱了清水后,它的精神大涨。撒腿跑开数步,低头在草丛中寻找最新的嫩芽裹腹。
李旭轻轻地追过来,从马背上再次解下酒袋。这次他得装足清水,万一数日内发现不了水源,人马的性命就寄托在手中的皮袋上。水洼中的倒影再次让他看见了自己的面容,几天之内,他仿佛长大了四、五岁。原来软软稀稀的胡子顺着两颊钻出来,已经渐渐形成了势力范围。几根凌乱的头发从鬓角间飘下,与弯弯曲曲的胡须搅在了一处。其中有一根分外扎眼,从下半截开始,居然已经变成了白色。
“伍子胥过昭关!”李旭苦笑着着摇头。(注2)
黑风仿佛知道主人的心思,慢慢跑过来,低头用舌头舔李旭的脸。“脏死了,你知道不知道草的味道很重!”李旭轻轻拍了他一巴掌,骂道。
黑风退开几步,不服气地打着响鼻,目光中仿佛带着几分嘲弄。“你懂个什么!”李旭笑着骂了一句,用冷水抿了抿鬓角,飞身上马。
“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我打了一头豹子,一头豹子,用它的毛皮来缝战衣。我没有打毡包旁边的小鹿,它在我出猎时替我做饭。我没有打天空中的鹰,它指引我猎物的方向……。”
伴着少年的牧歌,马蹄声越来越远,渐渐消散于暮霭深处。
酒徒注:1、二十年前,内蒙草原上有些地方用铁锹挖半尺深,即可挖出泉水。
2、古代传说,伍子胥过昭关,一夜白头。此处为少年人的自我解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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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大贼 (一 下)
第一章大贼(一下)
离开月牙湖畔的第三天,草尖上吹起了南风。
这并不是一个好征兆,秋天是西北风的季节,温暖的南风吹过长城,带给草原的往往就是灾难。李旭和黑风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以最大努力向南赶。但是老天显然不想放过捉弄这对猎物的机会,很快就放出乌云遮断了整个天空。
天黑黑的,仿佛马上就要从头顶上掉下来。宽阔无际的草原上,四下的景色变得一摸一样。失去日光指引,李旭无法再确定自己走的就是回家的路。每走几十步,他就得跳下马来,根据道听途说的经验,依靠偶尔出现的一颗小树,或者一块石头来判断中原的方位。有时候地面上什么也找不到,他只能顶着风走,同时祈祷风向还和云起之前一样,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后半夜的时候,他在一个洼地中升起了火堆。火光和熟肉的香味很快引来了几群食肉动物。一双双蓝绿色的眼睛在火堆周围滚动,就像无数失去家园的孤魂提着灯笼在游走。黑风警觉地绷紧四肢,时刻准备着用蹄子痛击来犯之敌。李旭则将周围任何可以点燃的东西收拢了起来,保持火堆一直不灭。他有些懊悔没将甘罗偷出来,有甘罗在的时候,没有任何野狼敢靠近十丈之内。
“也许它真是什么圣物!”李旭自言自语地说道。半夜里没人听他说话,只有黑风不安地打着响鼻。“不过,我是个倒霉蛋,所以拖累了你!”李旭笑着将几块干燥的动物粪便扔进火中,也许是野驴粪,也许是野鹿粪,反正这东西能点着,只要火不灭,狼群就没有勇气发动攻击。
快亮天的时候,他实在支持不住,在寒风中睡着了。睡梦中,他又看到了陶阔脱丝,又过上了纵马横刀,驰骋原野的快乐生活。然后,一群红披风冲过来,抢走了陶阔脱丝,他拔刀拼命,却发现手中一无所有。
“附离!”陶阔脱丝抱着他,泪落入雨。李旭伸手去擦陶阔脱丝的面颊,手掌间却传来一片冰凉。
他猛然睁开眼睛,看见天边透出了几丝亮色。数百片晶莹剔透的雪花从空中飘飘荡荡的落下,将草地上的余烬打出缈缈青烟。狼群已经散去,黑风正在不远处寻找早点吃。低低的云层下,几行大雁嘎嘎叫着,振翅南飞。
李旭快速跳了起来,下雪了,他必须在雪下大之前找到一个安身之所。黑风听见主人的声音,停止早餐,小跑着奔向李旭。一人一马沿着鸿雁留下的影子高速飞奔,在被初雪打湿的草地上留下一串泥浆。
策马跑了没多久,一个部落就出现在视野之内。那是索头奚人曾经的营寨,现在归属于苏啜部,大部分苏啜部的公共牲畜放养在附近,有专门的武士和牧奴负责繁衍生息。黑风发出一声兴奋的嘶鸣,撒腿向营地前疾驰。李旭却紧紧地拉住缰绳,硬生生将黑风扯偏了方向。
“唏溜溜!”黑风前腿腾空,大声向主人抗议。云那么黑,雪只会越下越大。冒着这么大的雪强行赶路,人和马都可能在半路上冻僵!急着积攒过冬肥肉的野狼可不管谁有骨气谁没尊严,只要你没有力气反抗,它会以最快速度冲上来咬断你的喉咙。
“黑风,咱们走!”李旭大声命令着,强行调转马头。他看见营地内有苏啜部的武士迎了出来,黑风的嘶鸣声惊动了他们,武士们严格地出帐履行自己的职责。
“唏溜溜!”黑风又发出一声悲嘶,被李旭强逼着向南方跑去。匆匆冲出来的武士们看见了李旭留在风雪中背影,一个个惊得目瞪口呆。
“是附离大人,我眼睛没花吧,他怎么才走到这?”有人大声叫道。
“这么大的雪,他居然还继续赶路!”
“他是宁可冻死,也不再愿意沾咱们部落的一草一木了!”有知道详情的武士叹息着摇头。长老们做得太过分了,也难怪附离大人连入帐烤火都不肯。可这么冷的天,他能走多远?武士望着青黑色的云,喃喃祈祷。
“长生天,请你保佑附离大人!”
“长生天,请你把雪再下大些!更大一些!”几个脚腕上套着皮索的奚族奴隶低声祷告。方圆几百里都不会再有第二个部落,那个毁了索头奚部的孤狼,愿长生天给他最严厉的惩罚。
雪随下随化,满地泥浆。泥浆很快又被冻成了冰渣,粥一般和后落的雪花搅在一起。几株没来得及落下叶子的老榆树挂满了冰凌,在风中不断瑟缩。终于,有树枝承受不了如此重负,咯嚓一声折成了两段。
冰凌,树枝互相纠缠着在风中滚动,已经渐渐积厚的雪被带了起来,裹成了一个大冰团。冰团越滚越大,越滚越大,在雪野中压出一道沉重的痕迹。终于,在一个斜坡前,冰团滚不动了,被冻结在了地面上。风卷起的雪花围着冰团打着漩涡,渐渐堆积成塔,堆积成丘,堆积得与前方的斜坡不分彼此。
一双大脚踏了上来,“扑通”一声陷了下去。浑身“白毛”的黑风凄凉地嘶鸣着,奋力后退,用缰绳将主人缓缓地从雪坑中拖了出来。李旭艰难地站直了腰,刚欲给黑风一个感激的笑脸,脚下一滑,再次跌倒于雪坑中。他向前爬了几步,抓住一把枯草,缓缓收拢身躯。蹲身,站起,抱住黑风的脖颈。转脸向南,跌跌撞撞地前行。
“前方有两个小土丘,那之间有一处避风的地方!”李旭趴在战马的耳朵边,低声给对方打气。也不知道黑风听明白没有,它艰难地将脖颈抬高,陪着主人,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前挪动。
前方应该有两个小土丘,中间的桦树林中可以安置一顶帐篷。李旭在心底不断给自己鼓劲儿。冷风冻得他已经浑身麻木,去年冬天徐大眼说及附近的地形时,曾特地提到这片桦树林。一旦诸霫联军在偷袭奚人营地不成,或遭遇风雪,那片夹在两个土丘之间的桦树林是最好的扎营之所。
翻过了一个土丘,又滚过了另一座,徐大眼说过的桦树林却始终没有出现。风吹在身上已经不再感到冷,雪化在脸上带来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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