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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错位人生-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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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来弟的招呼下,哪怕毓秀有再多的不舍,李桂芳还是强硬的拽她出了门,倒是没在院门口就分开,而是一直走到了村头的岔道口,这才不得不放手。
甄珠顺势接过了李桂芳手里那个硕大无比的军用帆布包,甄卓凡倒是想帮着拿,却被甄珠避开了:“哥你省省吧,接下来这几天光景,可没人跟你抢。”
这边已经准备开路了,那边毓秀又忍不住想拉她奶的手:“奶……”
李桂芳都无奈了:“你是去上大学的,懂不?横竖明年放暑假就能回来了,怕个啥?很快的,很快一年就过去了。”
然而这话并不能安慰到毓秀,毕竟毓秀这个年岁还没有领悟到光阴似箭,她只更舍不得了,眼巴巴的看着她奶,试图在最后一刻让她奶改变心意。
但可能吗?
“去去!赶紧去!来弟你拽着她!”李桂芳习惯成自然,又使唤上了来弟。
来弟倒是无所谓,看着前头一哥一姐大包小包的,她顺手就拽上了毓秀,强行把人拖走。其实毓秀也没咋挣扎,理智告诉她不能使性子,可她控制不住频频扭头往回看。看得站在村口相送的苗家人愈发的心里难受,不过他们并不知道,在另一边的小岔路上,甄兴华和周萍俩口子也在抹眼泪,哪怕再怎么自我安慰这是为了孩子们的前程,可离别的滋味实在是不好受。
很快就到了乡里的小车站,甄珠熟门熟路的开了车门,把大包裹放到了驾驶座旁边的发动机盖板上。
来弟又坐到了售票员的位置上,本来今个儿该是甄伟过来的,可他不乐意,还偷偷的告诉来弟,自己曾经暗恋过毓秀好多年,又庆幸说,得亏自己放弃得早,要不然发现毓秀是亲堂妹,不得吐血?为了安慰他,来弟很配合的点了点头,并认真的告诉他,不管有没有血缘关系,毓秀都看不上他,所以趁早放弃是对的。
也不知道是为了避免尴尬,还是纯粹是被来弟给气的,甄伟一大早就没了人影。好在,也没人在乎他来不来。事实上,等上了车,毓秀只红着眼睛低头不语,来弟瞅瞅毓秀,又扭头看向坐得老远的甄卓凡,明智的决定还是闭嘴吧。
唉,真的是红姐一人造孽,这么多人陪着她难受。
直到车行至县城汽车站,甄珠让来弟看着车,自己则下车送甄卓凡和毓秀进了候车室,一直把他们送上了开往市里的长途车,等安顿好俩人后,甄珠鼓着腮帮子看向毓秀,犹豫了半晌还是小声的说了一句对不起。
毓秀一脸懵的抬头看向甄珠,却被塞了一手的糖:“珠珠你这是干嘛?”
“给你在路上甜甜嘴。”甄珠语速极快的道,“我会一直注意着派出所这边的动静,一有消息就会写信告诉你……毓秀再见,还有对不起。”
在长途车司机不停的催促下,甄珠很快就跳下了车。
没多久,长途车就驶离了县城车站,载着一车的乘客开往了市里。
北上路程遥远,他们这个小县城里只有汽车站并没有火车站,所以得转道先去市里的汽车站,走一小段路就是火车站了,然后才是坐上开往首都的绿皮火车。甚至到了首都还不算,从火车站到大学还得继续转车,繁琐且麻烦。
幸好,毓秀还记得她奶给她的叮嘱。
“秀儿啊,在路上要跟紧甄卓凡,那男娃性子是温吞了点儿,可还是靠得住的。跟紧他,千万别跟丢了!”
“回头到了首都,可千万得照顾好自己,不要怕花钱,给你捎带的钱就是叫你花的,可别亏待了自己。真要有啥解决不了的事儿,给奶写信,不然直接去找甄卓凡,好歹有个熟人在跟前,奶在家也能放心点儿。”
“到学校以后,记得给奶写封信,你弟是笨得很,念个信应该还成。不然这不是还有盼娣吗?回头奶说话,让盼娣写,也好叫你知道一下家里的情况。记得啊!要写信啊!缺啥了也要跟奶说啊!”
“还有啊……”
李桂芳的殷切叮嘱仿佛还在耳畔响起,毓秀几乎全背下了这些话,可越是想这些事她越是心里难受。没一会儿,刚才还恢复了点儿的眼圈又开始泛红,怕别人笑话,毓秀就扭头看向窗外,假装在看外面的风景。
对于那些个热爱出游的人来说,头一次出远门绝对是一件令人万分高兴的事儿。可毓秀真的不是那种喜欢外出闯荡的人,要是有的选择,她宁可天天待在家里,哪儿也不去。哪怕上大学的喜悦都没办法冲淡这种离愁,毕竟以前也没人提醒过她,考上大学就意味着长时间的分别。
毓秀坐的是临窗的位置,甄卓凡就坐在她身边。长途车不比乡间的小客车,一会儿工夫就到了,事实上从县城到市里,得开上一个半小时。就这样,还是一切顺利,要是路上出点儿小状况,耽搁上半小时一小时的也属正常。也因此,甄卓凡买的火车票是在晚上七点,不管咋说都能赶上的。
事实上,途中还真的遇到了一些小麻烦,等他们赶到市里时,已经是下午三点钟了。瞅着时间还宽裕,甄卓凡提着大包小包,领着毓秀先去火车站附近的小饭馆里吃了一顿热乎的,毕竟等上了火车,可没那么方便了。
八十年代的出行,比起六七十年代自然要好上很多了,可远远没有后世那么方便。俩人买的火车票也是坐票,倒不是舍不得买卧铺票,而是卧铺票也得找人托关系,一般人还真就买不到。再说甄卓凡先前来回坐的都是硬座,他虽说也是家里宠着长大的,却不是很计较这些事儿,自然也不会细心到这般。
毓秀早先压根就没坐过火车,家里人也没有经验,刚开始坐下时,她还没什么反应,可等半天过去,她才堪堪意识到什么叫做“在家千日好出门万事难”。
甄卓凡已经算是照顾她了,一路上都让她坐临窗的位置,还叫她安心休息,行李什么的他会盯着的。可问题在于,这年头的绿皮火车啊,不单有卖坐票的,还有卖站票的。几乎每一站都有人下车有人上车,来来回回的。眼下又是夏日里,车厢里的味道着实难闻得很。甄卓凡是早已有了心理准备,毕竟他来回已经好几趟了,可毓秀真没想到会是这么个情况,她这会儿才想起她奶说的,让她忍着到学校再洗漱是个啥意思。
这才开始呢,她已经想家,想她奶了。
更可怕的还在后头,就不说洗漱问题了,像接开水倒是可以让甄卓凡代替她去,从一堆站着的人里头穿过去。可上厕所咋办?在经历过一次穿梭人群后,毓秀就放弃了,她宁可渴死也不敢再喝水了,连吃东西都是一小口一小口吃的,一则是不想跑厕所,二则也是真的没胃口。
吃不好只是问题之一,在火车上就没办法好好休息。偏生,他们还要在火车上度过两天三夜。
甄卓凡买这趟车已经算是考虑得很周全了,晚上七点上车,到站的时候则是上午,基本上赶到学校也就是中午前。到时候,先帮毓秀报道,再把东西放到宿舍里,安顿好一切估摸着也就中午刚过,让毓秀吃个午饭就可以先歇着了,大不了等午睡醒了再慢慢收拾东西。
结果,他还是忘了考虑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毓秀根本就吃不消这种高强度的旅行。
都没等下火车,毓秀就已经彻底蔫巴了,嘴唇干得要命,精神头也很是不好。甄卓凡是性子比较温吞,他的脑子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自然能看出来毓秀是个啥情况。可就算知道了,眼下这个情况他也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小声告诉毓秀,就快到首都了,到了就好了。
怪只怪甄卓凡打小最熟悉的两个妹妹,甄珠和甄美都是天生皮实的,换作是她俩上火车,怕是熬上好几天依旧精神抖擞。
终于,在毓秀望眼欲穿的期待之下,火车到站了。
甄卓凡连空水壶都不敢叫她拿了,只叮嘱她跟紧自己,千万别在火车站走失了。随后,他扛上毓秀的大行囊包,又提上了自己的包,走在前头开路,时不时的还得回头瞧一眼毓秀,生怕她真给走丢了。也是在这一刻,甄卓凡隐约有了一种当哥哥的感觉,毕竟在此之前,他那个敦实的妹子并不能让他体会到被人依靠是种啥感觉。
等甄卓凡带着毓秀走出人群密集的火车站时,整个人就跟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可这会儿他也顾不得这些了,赶紧领着毓秀去了公交车站等车子。
毓秀整个人已经是放空状态了,得亏李桂芳在她出门前千万次的叮嘱,其中最最紧要的一点就是,跟牢了甄卓凡,绝对绝对不能跟丢了。打小就习惯了听奶奶安排的毓秀,哪怕整个人都快累得散架了,她还是牢牢的将这话刻在了脑子里,并付诸于实际行动。
跟牢了,跟紧了,万万不能跟丢了。
甄卓凡也怕啊,生怕一个不留神就把毓秀给弄丢了。这要是把甄珠弄丢了倒是无所谓,横竖也是她去祸害别人的,弄丢了毓秀咋办?回头能把毓秀吓哭了。
万幸的是,他们最终还是顺顺利利的到达了目的地。
“先去京大。”甄卓凡言简意赅的说道,他得赶紧把毓秀安顿下来,不然就没法安心。
毓秀完全没有任何意见,只亦步亦趋的跟在甄卓凡身后,时刻谨记着她奶的叮嘱。
“卓凡!这是往哪儿去?迷糊了?”俩人正走着呢,就有人隔了一条马路跟甄卓凡打招呼,说完就过了马路,直到走近了才注意到跟在甄卓凡身后的毓秀,那人愣了一下,随后恍然大悟,“你的青梅也考到京市了?哪个学校?”
“京大。”甄卓凡依旧是少言寡语,也没有帮着互相介绍的打算,只道,“我先送她去学校报道,等会儿就过来。”
“别介,你这大包小包的,先去学校啊,我帮你送她。京大啊,我道儿熟着呢,还有亲戚在京大呢!”
甄卓凡在内心挣扎了一下。说实话,就算他在清大念书已经两年了,可事实上他压根就没去过对门学校。其实他就是后世的那种宅男,只不过他宅的地方一般都是图书馆、自习室一类的。甚至于就不说对门学校了,他连清大都没摸熟。要是换成对门的,那完全得靠临时跟人问路打听,才能磕磕绊绊的找到地儿。
不熟悉对门的情况是一点,再就是,哪怕真相曝光这个事儿已经过去有段时日了,再度面对毓秀,他还是忍不住有些尴尬,不知所措。
“这个大包就是吧?来来,交给我,兄弟办事你放心!”
没等甄卓凡考虑好,他哥们已经伸手接过了毓秀那个包,不为别的,只因为甄卓凡那个包对方已经见过无数次了。
肩上的份量陡然一轻,甄卓凡拒绝的话已经咽下了肚:“那行吧,毓秀你跟着他,他是我同宿舍的好友。”
“是好哥们!好兄弟呢!”
第128章
首都; 京市。
在很多一辈子最远只去过小县城的乡下人来说,这里简直就是心之向往所在,是那么那么的美好,用言语都无法表达的完美之乡; 是做梦都想来到的地方。
早先,甄卓凡考上了大学后; 也确实有写信回家讲述京市以及学校里的一切。可问题就在于,甄卓凡那性子,是典型的报喜不报忧; 说的也是首都有多大多好; 高楼大厦、车水马龙,还说了大学校园里的情况; 林荫道、图书馆、教学楼……所有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美好的,又或者说,他也确实吃过一些生活上的苦; 可他却选择默默忍受; 从来也不曾抱怨。
这就直接造成了毓秀如今这一脸懵圈的情况。
火车上就已经吃了不少苦头,等毓秀下了火车,坐上公交车,好不容易才赶到了京市大学,这会儿她其实已经非常疲惫了; 脸色也不大好看; 神情恹恹的; 没有休息好; 没有吃好喝好,当然更多的还是思念家乡和家人。总之,就是身心俱疲。
幸好,京市大学近在眼前。
结果就是这么凑巧,在大学门口的马路牙子上,碰到了甄卓凡的同宿舍朋友。
毓秀下意识的看了他一眼,本来就没有多少好奇心的她,在这种身心俱疲的情况下,愈发的心不在焉,直到甄卓凡说,让她跟着他朋友走。
也行吧。
对很多事情都不甚在意的毓秀,就这样乖乖的换了个目标。毕竟,在离家之初,李桂芳除了强调要跟紧甄卓凡外,还说了要让她听甄卓凡的话。
只这般,毓秀跟着那所谓的甄卓凡好友,走进了向往已久的京市大学。
饶是早先听甄卓凡提过,大学校园的占地面积极广,可毓秀以为,再怎么大也就是比他们高中大了几倍吧。及至真正的踏入了大学校园后,她才愕然发觉,京大的校园只怕有她原先高中的一百倍,甚至更大。
“这儿我熟着呢!”甄卓凡那好友并不像甄卓凡那般,一个人闷头走在最前面,任由小姑娘跟在后头。事实上,他是招呼毓秀跟他并肩前行的,“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郝新明,是京市本地人,学妹你呢?”
“我叫苗毓秀,跟卓凡哥哥来自一个地方。”毓秀乖巧的回答道。
听到毓秀对甄卓凡的称呼,郝新明微微一愣。
其实,今个儿郝新明压根就不是过来报道的,他是算着时间,估摸着其他同学该到了,就过来瞅一眼,回头得空还能组个饭局啥的,毕竟一整个暑假下来,都快把他闷死了。谁知竟会那么凑巧,还没到清大呢,就看到了扛着大包的甄卓凡,以及后头的毓秀。
别看他是头一回见着毓秀,事实上他对毓秀并不陌生。
还是大一刚开学时,同宿舍的甄卓凡就曾不小心叫人看到了他珍藏的一张照片。确切的说,是一张合照,两个女孩儿的合照。那会儿,郝新明还浑然不在意,只随意的瞅了一眼,就觉得吧,照片里的两个女孩儿,一个太青涩,另一个……估摸着家里的伙食情况一定非常的不错。
后来,甄卓凡曾到处寻找各种高考复习资料,省下伙食钱也一定要买,买了还要寄回去,说是给家里的妹妹用的。郝新明家里也有妹子,本着不让妹子好过的想法,他也找了一些,结果他妹差点儿打死他。再后来,也就是放暑假前,他才终于明白,甄卓凡送的那些复习资料,其实是给他妹妹的好友用的。
更没想到的是,照片里那个青涩的小姑娘居然真的考上了首都的大学,还是跟清大门对门的京大。
只过,当年那青涩的小姑娘如今已经彻底长开了,就是瞧着气色不是那么好,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
郝新明知道甄卓凡喜欢毓秀,可他不清楚毓秀是个啥情况,想着刚才甄卓凡那近乎缺心眼的举动,他迟疑了一下,试探着道:“苗学妹你觉得卓凡这个人咋样?”
毓秀有点儿懵,这个问题她熟悉啊,当初抱错的真相还未曝光时,她奶就问过同样的问题。那会儿她是咋回答的?
略一回忆,毓秀用上课时回答老师提问的口气,很是认真的答道:“卓凡哥哥是我的好朋友珠珠的哥哥。”顿了顿,她又补充道,“珠珠是我的第一个朋友,我跟她打小就在一起玩,一起上学,直到高考都是在一起的。可惜她没有考上大学……”
郝新明:……
他脑海里浮现出了甄卓凡当宝贝似的那张合照,顿时恍然大悟,珠珠只怕是那个一看就知道家里伙食很好油水特别足的胖妹子。
那居然真就是甄卓凡的亲妹妹!当爹妈的也太对不起闺女了!
好消息还是有的,郝新明一听毓秀这话茬,就知道她对甄卓凡没有任何特殊感情。说白了,她已经给甄卓凡打上了“好朋友的哥哥”的标签。那还说啥?肯定没结果了。
从甄卓凡手里接过行囊,一直到帮毓秀报道完毕,领着她上了女生宿舍楼,短短一个小时内,郝新明就将毓秀的情况全部都打听清楚了。什么学院哪个班级,至于宿舍就更明摆着了,他都登堂入室了。
正巧,这几天新生报道,毓秀将来要住的宿舍一整栋楼全都是大一新生,因此暂时对外开放,允许家属帮忙安顿。当然,最迟下午四点必须离开,且严禁家属留宿,只能说哪怕还没开学,宿舍的规矩还是很严格的。
这会儿才刚中午,郝新明一脸坦然的带着毓秀进了女生宿舍,就因为他太镇定了,愣是没有一个上前阻拦,都以为他是新生的家属。
“513……”毓秀都懵了,她能说她这辈子头一次看到这么高的楼房,而且她未来四年都要住、住在五楼??
郝新明倒是淡定,清大和京大的情况差不了多少,据说清大已经在准备建新的宿舍楼了,可想也知道,等建好了,他肯定都毕业了。而按老宿舍楼的情况来看,两边还真就是半斤八两,一样的惨不忍睹。
一长条的走廊,一头是厕所,一头是洗漱房,毓秀的宿舍离哪边都不近,好处也是有的,起码不吵吵,当然坏处也少不了,上哪儿都费时间。她分到的又是最普遍的八人间,里头左右两边都是两张高低铺,中间摆着一溜儿的桌子,正好是八张。再就是,靠门边立着两个顶天立地的柜子,每个柜子都是呈田字型的,也是安排好的一人一个。
对了,宿舍还有个不大的小窗户,如今是大敞着的,可惜几乎没啥风进来,宿舍里憋闷得很,有一种久久不曾有人住的气息。
毓秀继续懵圈中。
她来得算是早的,宿舍里只有左手边靠窗户的下铺有人了,其余七张铺都是空空如也。
这也正常,一般来说,离家越远的报道反而越早,那些本地人恨不得最后才出现。早来的话,床铺桌子柜子任选,晚来就只能挑剩下的了。可问题就是,这些东西看起来都差不多的,其实也没啥好挑拣的。
“你想睡哪个床铺?睡上铺还是下铺?”郝新明略有些嫌弃的低头看了眼桌子和床铺,上面一层厚厚的灰尘,只有一张桌子是干净的,是离有铺盖的那张下铺最近的桌子,而且上头也摆了一些东西,一看就是有人占了的。
毓秀好不容易回了魂,迷茫的扫视了一圈宿舍,不敢相信这就是她将来要住四年的宿舍。
“这里好小……”就不跟她家堂屋比了,连她们姐妹原先住的那屋,都比这宿舍宽敞太多太多了。最可怕的是,这一间小屋里居然要住八个人。
“正常,我们学校也差不多是这个样子的。”郝新明见她久久不曾做出选择,索性拿手指了下右手边靠窗户的下铺,“我看就那张铺好了,桌子就选离床铺最近,柜子选个下柜的,省得到时候你拿东西还得踩着凳子。”
“好。”毓秀其实无所谓选哪个,因为在她看来都差不多。可听了郝新明的话,她还是下意识的应了一声。
可怜郝新明啊,他明明自己平日里也不太做事的,愣是做出了一副格外擅长这些杂活儿的模样。他先找了抹布给抹干净桌子凳子,让毓秀坐下来歇会儿,然后就开始擦床铺、柜子。之后,他见毓秀的行囊里只有夏日里的那种薄毯子薄被褥,又领着她往学校小卖部跑了一趟,买了枕头、脸盆脚盆、热水瓶等等。别看这些东西并不重,可琐碎得很,又特别占地儿,搬起来很是不方便。
郝新明跑了好几趟,才总算将毓秀安顿妥当了,瞅着这个点,学校食堂肯定已经没菜了,遂提议道:“我请你吃饭吧,这一路上坐火车辛苦了,是该好生吃一顿。就去学校后头的小吃街上找个小馆子,吃完饭我再带你在校园里认认路。”
毓秀最不擅长的就是拒绝了,假如对方用的是疑问句,让她选择的话,那兴许还成。偏生,郝新明是已经替她安排好了,她愣了一下后,到底还是顺从的点了点头:“好。”
还不曾开学呢,到首都京市的第一天,毓秀觉得自己就遇上了好人。
帮她扛行李,带她去报道,送她来宿舍,帮她做整理,置办好了一切生活用品,这会儿又要带她去吃饭……
——卓凡哥哥的同学人真好啊!
第129章
来首都上大学; 尽管不似毓秀想象中的那般美好; 可总得来说; 还是挺不错的。哪怕一路上再怎么艰难,她也算是平平安安的到达了首都,还运气很好的碰到了一个好人,帮她安顿好了一切不说; 还请她吃了一顿老京市的特色饭菜,跟家乡的略有些不同,不过味道还是挺好的。
到达京市的第一天; 毓秀就坐在课桌前; 一笔一划的给家里写信。
毓秀是个实诚的娃儿; 别看她的性子里绝大部分跟甄卓凡相似,但很显然也有一部分是跟甄卓凡截然不同的。最典型的一点就是; 甄卓凡会报喜不报忧,倒不是故意说谎啥的; 而是觉得人在千里之外,就算真的把烦恼告诉了家里人又能如何呢?甭管是生活中的; 亦或是学习方面的,家里人都没办法帮忙。既然如此; 还不如别说了; 省得家里人操心。
可毓秀就不同了; 她是有一说一; 从离开家一路辗转又是坐汽车又是坐火车的; 路上的艰难险阻她都说了。等到了学校以后; 发生的大小事儿,包括对宿舍的怨念,那是原原本本的全叫她写到了信里头。
及至写了三页纸,毓秀还有些意犹未尽,只是她记得她奶叮嘱过,到了学校就要写信回家报平安,这才拿了白日里刚从学校小卖部里买来的信封装好,认真的抄好了地址,仔细的贴上邮票,打算明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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