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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小甜媳-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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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六零小甜媳
作者:顾言希

文案:
天生自带锦鲤富家女宋恩礼在一次爆炸事故中带着整个仓储基地意外穿到物资匮乏的六十年代北方农村,嫁铁血汉子当小媳妇,修理恶邻收拾小人,带着空间发家致富,从此她挑水来她浇园,她织布来她种田……
(既然开了金手指,那就开大点吧)


正文 第一章 我叫宋红旗

    大片已经收割过的田地呈现出一种落败枯黄的景象,其中零星的坐落着几间土坯泥房,红色标语刷满墙体,坑洼的泥路因为不久前的大雨积了大滩大滩的脏水,泞得厉害,唯一远处的青山与眼前才刚抽芽的嫩绿还带着几分压抑的生气。

    宋恩礼跟灵魂出窍了似的站在路边,半天也没反应过来自己怎么就到了这么个地方。

    不久前她正在陪父亲视察自家仓储公司基地,其中一个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她情急之下把父亲推出了仓库,然后就没了知觉。

    再睁开眼,就是眼下这番景象。

    一时间,她脑海中闪过无数种可能,只是任何一种解释都无法将她说服,因为在2017年的沪市,根本没有这样落后的地方。

    尤其是当她看到不远处路口的红旗下竖着的那块大木牌,明晃晃的“红旗公社”四个大字让她脑子里瞬间炸了锅!

    不会吧……

    就在宋恩礼愣神之际,一辆白牌俄式嘎斯69型吉普车打她身边疾驰而过,车轮碾过满是积水的路面,溅起大片泥浆。

    饶是她躲得再快,身上的白狐大衣还是被不小心溅到。

    “没公德心!”她懊恼的朝吉普车驶去的方向竖了个中指,低头掏出手帕去揩那些泥渍。

    冷风吹过,黑色锦缎旗袍摆被拂开,露出一双莹白如玉的纤细脚踝,在银闪闪的吉米周高跟鞋和肩上搭着的那件竖条白狐皮草的衬托下,全是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贵气。

    “你是什么人?”已经开过去的吉普车又倒了回来,后座的人放下车窗。

    宋恩礼抬头去看,就见吉普车后座上那穿着军装的年轻男人正皱着眉头盯着她,五官冷硬,眼神深刻,周身散发着惯于发号施令的威慑力。

    宋恩礼注意到他那身五八式军服。

    虽然宋父近来与时俱进搞了个什么大型仓储公司,但实际上宋家是靠经营古董生意发的家,而作为家中独女的宋恩礼打小就被宋爷爷和宋父当成接班人来培养,所以在古董鉴定方面造诣已是不俗。

    只一眼,她便确定了当下年代。

    1958到1965之间,这个时候虽还没进入华夏最动荡敏感的那十年,但苗头已经初现,并不太平。

    五八式军服是五五式的改良版,最大的区别就是五五式军衔肩章改成了五八式军衔领章,而后面又出了个六五式,爷爷的收藏室里就保留着一系列完整的军官服。

    知道确切时间,再加上眼前看到的这一切,宋恩礼基本可以肯定自己穿越了,而且还别具一格的穿到了这么个吃饭老大难,买东西凭票,出门得靠介绍信的困难时期!

    她被自己最终得到的结果吓了一跳!

    难怪这男人看她的眼神这么古怪,如果她现在真在这么个年代,就凭她这身打扮,分分钟能让人当可疑分子逮起来!

    “我……”她支支吾吾,硬着头皮回道:“找人。”

    “你的名字,找谁?”那男人一直盯着她,大有种她今天要是交代不清楚就别想离开的意思。

    她的名字?

    她这个名字很没有年代特色,容易闯祸啊!

    无意中再次瞥见“红旗公社”那块木牌,宋恩礼当下灵机一动,“我叫宋红旗,从沪市到这儿投奔我大伯,他叫宋大壮。”

正文 第二章 跟他回了家

    不管在什么年代,沪市都是时髦的代名词,说是沪市人应该能让她这身突兀的打扮看起来合理些。

    男人抿着唇,再次把她深看,“上车,我捎你一程。”

    宋恩礼看看他,又看看驾驶座上一脸警惕的勤务兵,再想想那寸步难行的泥泞路,感激的点点头,“谢谢。”

    甭管去哪儿,总不能一直在路边站着。

    “您怎么称呼?”车内气温有点高,有些淡淡的酒味,她脱掉大衣抱在怀里,不动声色的坐在男人身边打量这个时期的吉普车。

    虽然舒适度比不上后世,但已经是最了不得的稀罕物,根据资料记载当年一个普通地级市市政。府才配一、两辆小轿车或者帆布顶棚的老式北京吉普,所以她这类普通人能坐上大吉普着实不容易。

    男人依旧没啥表情,“萧和平。”

    宋恩礼怕他会问起介绍信什么的,拿不出来会很麻烦,假借看窗外的景色之际,脑子里已经开始编造各种谎话借口以备不时之需。

    好在萧和平从刚才回答了她的问题后就一直没开口,眯着眼睛坐在那儿休息,宋恩礼嗅出来他就是车上这股酒味的来源。

    最后还是勤务兵忍不住出声提醒,“萧副团,马上就到青山村了。”

    萧和平这才睁开眼,问宋恩礼,“你大伯哪个村的?”

    宋恩礼估摸着他就是要去青山村,自己又不知道这里到底有哪些具体村名,随口诌道:“青山村。”

    萧和平这才低低的笑了声,硬朗的面部轮廓也稍微柔和了些许,不像刚才似的绷着,还挺英俊。

    宋恩礼立马变得警觉起来,觉得他可能看穿了什么,只是他不说她也不敢主动把话题挑起,一路闷声不吭的忐忑。

    勤务兵将车拐进一条更为狭窄的小路,车窗外的景物也跟着丰富起来,每隔几步就能看到黄土坯墙茅草顶的矮房,用毛嗑杆儿或者高粱杆隔出一个个大大小小的院,时不时传出一两声有气无力的鸡叫,墙上的红色标语成了固定标配。

    这个地方现在应该是初春,不过气温要比几十年后同季节的沪市低上许多,春耕才刚开始,田间地头的庄家把式还都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薄棉衣,甭管男女,都忙着下地挣工分。

    几个黑瘦黑瘦的小孩拎着藤编篮子蹲在稀疏的草丛里采采弄弄,他们看上去最大的不过十一二,小的估计三四岁,身上的衣物同样也是缀满补丁,甚至有俩还光着腚。

    看到有车进村,全都用稀罕而胆怯的目光盯着,然后一哄而上追着跑。

    车子在村里唯一的大瓦房院门前停下,约莫七八岁模样的小男孩也不知打哪儿蹿出来,抢先一步跑进院,“奶,四叔回来了!”

    王秀英正在屋里纳鞋底,一听说自家老儿子回来了,立马跟要分粮了似的从屋里冲出来,连针线箩都没来得及放下,“你个小瘪犊子可算舍得回来了,娘巴巴的盼着你眼睛都快盼直了!”

    “萧婶儿,我们副团长也记挂着您呢,这不给您捎了好些稀罕玩意儿。”勤务兵头一个下车,去后备箱取东西。

    萧和平也跟着下车,宋恩礼自然不好继续在车上赖着。

    她说要来青山村,人已经给她捎来了,这素昧平生的,也算是仁至义尽。

    可是……

    她低头看看自己穿着的锦缎旗袍,那衩都要快开到大腿根了。

    这要是下车,不得让人当破。鞋批。斗?

    难不成再把狐皮大衣穿回去?

    但狐皮大衣也不低调啊……

    “小婶婶,我叫小栓,小婶婶你是从城里来的吧,我从来没见过像小婶婶这么好看的人。”刚才跑进院喊人那小孩趴在车窗外盯着宋恩礼看,回头又朝王秀英喊道,“奶,四叔给你捎了个老好看的小婶婶回来呢!”

正文 第三章 误成儿媳妇

    萧小栓是萧和平三哥的儿子,今年七岁,因为嘴巴甜一直很得萧家人喜欢。

    萧老三夫妻俩管教好,是以这孩子的衣服上虽然也打着好几处补丁,但却有着明显区别于其他孩子的清爽整洁。

    宋恩礼对萧小栓也很喜欢,苦于自己没法下车,只能隔着车窗跟他说话。

    王秀英这才注意到门外车上还有个人,而且还是个俊得跟仙女似的大姑娘,乐得嘴都合不拢了,撇下萧和平直奔宋恩礼,实在是她不会开车门,否则早把人从车上拉下来,要知道她盼这一天,可是足足盼了好些年!

    “我们家老四可算是开窍了!”那家伙激动的,就好像宋恩礼已经是他们家儿媳妇。

    “婶儿,我不是……”

    “娘,您先进屋给她找身干净的衣裳,再给弄双鞋。”萧和平看出宋恩礼的为难,三言两语把自家老娘打发,脱下军装外套后摘掉领章递给她,自己只穿了件白色棉衬衣,精壮的腰身用皮带箍得一丝不苟。

    宋恩礼朝他感激点头,接过来披上。

    萧和平身材高大,他的外套穿在宋恩礼身上已经过臀,正好遮住了开高叉的尴尬,虽然没能捂严实,但比起刚才不知道要好多少。

    宋恩礼明白过来他先带她回家的目的,心里对这个面冷心热的周到男人不由得更多几分好感。

    萧家院里一共五间房,当中横着的那间最宽敞,应该是正屋,其余两侧各两间,形成一个端正的凹字,虽然也是黄泥土坯墙,但因为顶上盖着的是青瓦片,在附近一众茅草房中显得格外气派,院墙同样是用黄土垒的,上面横着码了许多毛嗑杆儿,院子里打扫的特别干净,但因为刚下过雨,显得有些泞,只有两只老母鸡正在走来走去的觅食。

    勤务兵卸下东西后就回县里了,萧和平让他明早过来接。

    宋恩礼跟萧和平进院,萧家的仨儿媳也从田间赶回来,三人的目光齐刷刷从宋恩礼的旗袍掠到高跟鞋,又从她脖子上珍珠项链停留在那双裸露的脚踝,神情中或多或少多了些异样。

    穿成这样,该不是啥资产阶级的千金小姐吧?

    萧家可是根正苗红的八辈儿贫农,小叔子如果跟这样的女人扯上关系,会不会惹祸上身?

    宋恩礼注意到她们的目光,怕说多错多,索性当做自己没看到。

    王秀英懒得搭理这仨蠢儿媳,进屋拿出原本准备做给大孙女的新衣裳,看看宋恩礼那双秀气的脚又拿了双给小孙子新纳的千层底。

    “老四你先领着大闺女去你屋把衣裳换了,我有事要跟你嫂子们说。”王秀英把任务指派给萧和平。

    人他是带来的,萧和平自然不好拒绝,很快领着宋恩礼出去。

    王秀英又叫萧小栓去关了院门,这才一本正经的对仨儿媳道:“今天这事谁要是敢给我出去胡说八道,就别怪我这个做娘的不地道!”

    甭管别人咋看,王秀英是认定了宋恩礼,自从出了那两件事,这么多年来不论她咋劝老四始终不愿意结婚,这好不容易带个姑娘回来,指定不能搅黄了,她可不愿意心头宝一样的老儿子打一辈子光棍!

正文 第四章 爹亲娘亲没有肉亲

    老实说,王秀英一点也不认可这年头的美女标准,啥皮肤黝黑、能干结实、脸圆丰腴……那是挑女人吗?分明是选牲口!

    或许是那根隐形的反骨或许是当娘的私心,她就觉得非得宋恩礼这样端庄贵气的闺女才配得上自家老儿子。

    至于成分啥的,只要自家人不说出去,谁知道?

    反正为了老儿子的终身幸福,她这个当娘的豁出去了!

    大媳妇周娟撇撇嘴,没吭声,虽然她真心看不上刚才那妖里妖气的女人。

    但婆婆向来偏心老儿子,整个青山大队都知道,谁让老儿子能干,在部队里当了大领导,每个月都能寄回来许多钱,还不时托人捎来许多稀罕物,她能说什么?

    什么都不能说。

    大嫂不吭声,二儿媳陈招娣自然更不敢吭声。

    好歹大嫂给萧家生了俩孙子,她却是连生四个闺女,生不出儿子的强烈自卑让她只恨不得把自己变成个哑巴。

    至于三儿媳丁俊兰,也就是萧小栓的妈,她之前读过几年书,比一般妇女要多懂点道理,小叔子这些年为家里做的她都看在眼里,她跟婆婆一样只盼着小叔子好。

    见儿媳妇们没异议,王秀英这才满意的点点头,“你们先回地里,待会儿我给杀只鸡,再蒸锅三合面馒头,跟家里男人都说说,今天早点回来。”

    “唉!”三人忙答应,皆是满脸喜气。

    虽然萧家的生活在大队里算得上首屈一指,但也只是碴子粥里多一瓢水少一瓢水的差别,这年头粮食比黄金稀罕,有钱都不定买到。

    更何况老四寄回来的钱婆婆从来不会拿来补贴家里,都是单独给他存着,所以杀鸡啥的只有赶上过年和老四回来才可能,偏偏老四一年到头回不了一趟,今天这顿可不就是天上掉下来的!

    仨女人咽了咽口水,完全把宋恩礼的事情抛诸脑后。

    爹亲娘亲没有肉亲。

    嫂子们出门,萧和平进门,双方寒暄了几句。

    很快,宋恩礼换上衣服出来。

    藏青罩衫、黑裤子,全都是自家织的老土布材质,虽然粗糙但耐穿透气。

    因着这时候的衣服得管好几年穿,都是往大里做,所以本来萧家十一岁大丫的衣服到身形单薄的宋恩礼身上反而合身,就是样式土气了,跟原先她穿着那身旗袍简直像是换了个人。

    倒是萧小栓的新鞋给宋恩礼太大,穿着掉跟,她索性踩了后帮当拖鞋趿着,并把盘着的长发解下来梳成一条鱼骨辫,以求和谐。

    王秀英越看宋恩礼这身打扮就越满意,半点娇滴滴姿态都没有,这秀气的,比那些粗胳膊粗腿的铁娘子们可讨喜多了!

    一个两个还嫌弃她们家老四,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跟她这小儿媳妇能比吗?

    “婶儿,谢谢您。”宋恩礼把自己换下来的那件旗袍折叠整齐,双手奉到王秀英面前,“来的路上让人偷了包袱,什么也没留下,婶儿这身衣服我就先穿着了,等以后有机会一定再亲自登门拜谢,这件旗袍如果您不嫌弃,就留着缝个钱袋子什么的,也算是我的一点心意。”

    要是平时,宋恩礼怎么也不会把自己穿过的用过的东西拿来做谢礼,可是眼下,她除了口袋里装着的那套用来傍身的珍珠首饰,也实在拿不出别的东西,好在这旗袍怎么着也是百年老字号瑞蚨祥出品,用的是上等丝绸,不算太跌份。

    不过就是刚才换衣服的时候,她总感觉少了点什么,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正文 第五章 骂她狐狸精

    “这孩子,客气啥,都是自家人。”王秀英接过旗袍,冲了两杯糖水递给她和萧和平,“等会儿婶儿给你洗了收起来,以后有机会你还能穿。”

    白色的搪瓷茶缸上印着“劳动最光荣”五个红字,虽然好几处掉了漆,但是洗得很干净,杯身温热温热,捧在手心整个人都暖和起来。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白开水里搁一勺糖那就是最高的待客礼遇!

    “谢谢婶儿,婶儿您叫我红旗吧,我叫宋红旗。”宋恩礼确实渴了,接连饮了好几口,趁机将这屋细细打量一番,的确比萧和平那屋要大上许多。

    这会儿她正入乡随俗坐在炕上,炕头搁着只上了锁的炕柜,墙角整齐的码着一只大木柜和俩木头箱子,炕边就是窗,墙上糊着簇新的报纸,东墙根的门通往隔壁灶间,用一块草编门帘子隔开,门口摆着一张八仙桌几把条凳,泥地因为常年清扫而变得坑洼发亮,虽然简陋,但收拾得相当利落。

    她觉得自己还是幸运的,即使穿的地方有些差强人意,但好在第一次认识的都是些好心人,否则她不定怎么遭罪。

    “这名儿好听,跟咱公社一个名儿。”王秀英开了大木柜的锁,摸出来一把硬水果糖塞宋恩礼手里,“吃。”

    萧小栓巴巴的盯着看,宋恩礼只留了两颗,其余的都给他揣兜里,萧小栓高兴的捂着兜跑出去。

    王秀英对宋恩礼愈发满意,哪儿哪儿都觉着合适。

    “给。”宋恩礼给自己剥了一颗,又给萧和平剥了一颗,他接过去吃了,嘴角微微上扬,她觉得这男人比看起来要好相处。

    “四叔!奶!不得了了,大丫说小松哥哥掉河里了!”萧小栓才刚出了院门又急急忙忙跑回来,上气不接下气。

    这还了得!

    王秀英一听说自家二孙子掉河里,二话不说跑出院,萧和平紧随其后,宋恩礼想了想,也跟了上去,萧小栓怕她不认识路,特意等她一起。

    青山村依山傍水,村东头就是条河,平时孩子们就喜欢在河里抓个鱼摸个蟹啥的,虽然都小得可怜也不时常有,但在物资匮乏时也算是打牙祭的好东西。

    河的上游深下游浅,传说早几年上游淹死人,所以一般人都只敢在下游一带活动,却不想萧小松刚才在上游看到一条老大的草鱼,一时间馋虫作怪便抻着胳膊去捞,结果就掉下去了,如果不是他妹大丫看到,估计今天够呛。

    宋恩礼脚步慢,等她深一脚浅一脚赶到河边,萧和平已经光着膀子跳下河,岸边围了老一圈人,叽叽喳喳的议论着。

    这天冷水凉的。

    宋恩礼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挤在人群里看着萧和平朝河中央扑腾的萧小松游去,到底是当兵的,身体素质不是寻常人能比,而且身手相当敏捷。

    “小婶婶,没事儿的,我四叔可厉害了,他一定会把小松哥哥救上来的!”萧小栓见她哆嗦,只当她是吓的。

    宋恩礼摸摸他脑袋,把他往外拽了几步,生怕他再一个不小心让人给挤下去。

    “小栓,这谁啊?”边上有个梳着俩麻花辫,缠红头绳的年轻姑娘听到萧小栓喊宋恩礼做婶,立马警觉的瞥了眼宋恩礼,目光不善。

    萧小栓得意的摊开手心那把糖,“芬芳姨,这是我四婶,好看吧,城里来的,我四婶还给我糖吃呢!”

    刘芬芳没好气的给了宋恩礼一记白眼,“狐狸精。”

正文 第六章 你媳妇儿掉水里了

    宋恩礼被这莫名其妙的敌意给搞懵了,也不由得多看了她两眼,这姑娘似乎还挺享受别人的目光,甚至特意昂首挺胸,那件靛蓝哔叽布的列宁装配着765皮鞋愣是让她穿出高定的嘚瑟,在一众补丁摞补丁中显得格外出挑。

    的确也是值得嘚瑟的,列宁装可是这个时代最受欢迎的衣服,多少姑娘梦寐以求,更何况还是哔叽布做的,其价值比几十年后的一套高定可珍贵多了。

    然而宋恩礼留意到她脚上的皮鞋,后跟处空荡荡的,起码大了两码不止。

    做衣服往大里做她能理解,春秋当罩衫,夏天卷袖子,冬天往里面添棉衣线衫,可鞋子买大两码干嘛?

    又不是小孩子,难不成还能长?

    宋恩礼仔细一琢磨,再联系到她对自己的敌意,顿时了然。

    特意穿了别人的鞋子过来,敢情人这是把她当情敌了呢!

    她哪里知道,不但是鞋子,就是刘芬芳身上这件列宁装也是穿她姐的。

    “小婶婶,你看!”萧小栓摇摇宋恩礼胳膊,指着对岸。

    那边地势最低,萧和平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已经吓得不敢动弹的萧小松弄上岸,萧小松应该没啥大碍,上岸后就能自己站着了。

    “和平哥!”刘芬芳激动的冲出人群,想往对岸跑,可惜鞋太大,路上的泥泞又滑,脚下一崴,整个人失去平衡直直往后仰去,“啊……”

    临死还不忘拉个垫背的,她胡乱揪住宋恩礼衣摆,愣是连她一起拽了下去!

    噗通!

    噗通!

    接连两声。

    “四叔!你媳妇儿掉水里了!”萧小栓吓得脸都白了,一个劲朝对面挥手。

    好嘛,萧和平衣服都还没来得及穿,将衬衣往地上一砸,光着膀子直奔对岸,那家伙,真真是健步如飞,比那黑豹子还要迅猛!

    噗通——

    又是一扎猛子!

    宋恩礼落水的地方是整条河岸最高的地方,方便看好戏,却也是水位最深的地方,饶是她平时经常游泳,这一掉水里还是跟个旱鸭子似的出现手脚抽筋的状况,好不容易扑腾几下,整个人便开始昏昏沉沉起来……

    “老四!先救我们家芬芳,先救我们家芬芳啊!”刘芬芳的母亲刘寡妇在岸上急红了眼,只恨不得自己跳到河里去把小闺女弄上来。

    萧和平理都没理她,径直游向宋恩礼,一只胳膊穿过她腋下将她整个人固定,然后头也不回的朝对岸游去。

    气得刘寡妇在这头直骂娘!

    “咋样!人咋样了!”王秀英眼瞧着萧和平把宋恩礼抱上岸,手足无措的跟在他身后乱转,又是心疼又是不安。

    这大闺女才来他们家第一天就出了这样的事,要是以后她再听那些长舌妇说点啥,还能跟她们家老四好吗?

    萧和平没空去安抚他老娘那颗忐忑的心,快速把已经失去知觉宋恩礼放在岸边的大石板上给她做胸外按压。

    王秀英一看自家老四都把手伸人家姑娘胸上了,红着脸手忙脚乱的招呼其他儿子儿媳,“都傻愣着干啥呢,赶紧围个人墙挡挡,老大老二你俩去路口拦着,别让人再过来。”

    得亏刚才那些来帮忙的见萧小松没事都跑对岸看热闹去了,老四光着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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