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黄金剩女蜕变记-第3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但真的仅仅是因为钱吗?比刘东来有钱的男的有的是,章天哲要是真的只为了钱,她完全可以勾搭一个条件更好的。刘东来除了比陈良伟有钱,还比他帅,比他高,比他更像个男人,这是陈良伟所无法接受的。
  现在,章天哲和刘东来在站着接吻,边吻边笑,章天哲的笑声是对陈良伟神经的一次次挑动,看着自己的女人在别的男人怀中快乐,是可忍孰不可忍!
  “够了!”他终于从黑暗中一跃而出,歇斯底里地喊出这句早在心中喊了无数遍的台词,脖子上的青筋都鼓起来,脸憋得通红,双手颤抖。
  但有什么用呢?
  刘东来微笑着走到他跟前,神色潇洒,陈良伟的渺小和愤怒此刻只显得上不了台面,活脱脱一个武大郎。
  “你是陈良伟吧?在公司讲见过你几次,但没机会结识。我是市场部的刘东来,咱们是同事。”他说着伸出手要跟陈良伟握手。
  他竟然敢跟他握手!他竟然要跟他握手!
  陈良伟忍了忍,没有动粗,只冲着刘东来身后的章天哲喊了一句:“你过来!”
  “我为什么要过去?”章天哲倔强地把头扭向一边,一副厌弃的样子。
  “你也太不要脸了!背着我跟别的男的好!你有一点道德吗!”陈良伟嘶吼着咆哮着,每一个字都像子弹一样发出,想射穿章天哲冰川一样的面罩和内心。
  这个女人难道她没有心吗?难道她没有一点是非黑白的判断吗?难道她可以毫无顾忌地伤害任何人吗?
  “你的事,天哲以前跟我说过,她从来没想过跟你交往,你以后不要再纠缠她了。”刘东来摆出一副劝架的姿态,依旧温和平稳,绅士一般,跟陈良伟的激动和暴怒形成鲜明的对比。
  “纠缠?你说我在纠缠?”陈良伟眼睛喷射出怒火,气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我们都是成年人了,有些话不用非得点出来吧,一个女生喜不喜欢你,难道你看不出来?你感觉不到?”
  “去你大爷的!你是谁,敢来教训我?”陈良伟说着往前走一步,胸膛挺得高高的,眼看着要跟刘东来干架的姿势。
  “陈良伟!”章天哲终于忍不住了,跑过来,插在他们两个中间,用身体挡住刘东来。
  “你不要不讲道理!什么事情都是将求个你情我愿,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过去不会,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我从来也不是你的女朋友,我什么时候答应过你?”
  章天哲说的每句话确实句句属实,但是听着却那么操蛋,精明的她没有留下任何把柄,在这场爱情游戏里注定是个赢家。但欺骗的、利用的、出卖的、背叛的却是陈良伟的一片真心,他把他能所有的东西都贡献了出来,换来的竟是这样一个结果,任谁都受不了。
  “你特么的不喜欢我,收我礼物干什么?不拿我当男朋友,跟我约会干什么?还有很多好事,我还没抖露出来,你这个臭不要脸的婊子!”
  渺小的陈良伟,暴怒的陈良伟,骂人的陈良伟,现在只显得异常可怜,因为他的愤怒没人在乎,他的感情没人在乎,他说的话像放屁一样,轻飘飘地在空气中飘走,没有任何影响。
  “当时你我都是单身,我不是没想过跟你的可能性,接触几次下来,觉得你我还是不合适。我跟刘东来在一起也不长,有些还不知道,今天我就正式告诉你吧,这是我的男朋友。”
  章天哲说着拉出刘东来,两个人并排站在一起,并肩作战,同仇敌忾,陈良伟反倒成了不在理的一方。
  他气得简直要吐血,觉得自己真的比武大郎还冤,世界上真的有狗男女啊,真的有婊啊,不管受过怎样的教育,不管出身多么高贵,都改变不了婊的本性和真面目。
  此刻,他只想上前手撕了他们,但却明显的意识到自己的弱小,论力气,他比不过刘东来,拼嘴皮子,他也骂不过章天哲。暴跳如雷?歇斯底里?只会显出自己的懦弱和在意,关键是,不管他做什么,他们根本不当回事根本不会在意,这才是最大的赤裸裸的轻蔑。
  “兄弟,天涯何处无芳草,看开点,天下美女有的是。”
  刘东来倒心大地宽慰了他一句,然后搂着章天哲转身走进小区。
  陈良伟一个人立在寒风中,再冷的风也吹不冷他内心的燥热和愤怒,再冷的风也吹不走他所受的屈辱和折磨。
  他变得痴痴呆呆,没有目的地在大街上走着,看到一个还在营业的酒吧就冲了进去,只求一醉。
  坐在做台前,把钱包里的钱都掏出来,放在桌子上,每一个硬币和每一张纸币,毫无保留地统统拿出来。
  “给我上酒,最辣的,度数最高的白酒。”
  酒上来了,在透明的玻璃小杯子中,他一杯接一杯喝着,眼都不眨一下。以前他可是很少喝酒的,更别提是白酒,现在喝酒像喝水。
  酒真是个好东西,喝上一口让人回味无穷,它的香清而不刺鼻,它的味麻而爽口,冬天的时候下肚会起到暖身的效果,可以抵止外界寒冷的风,飘落的雪,零度的冰。。。。让人不再害怕冬日里的冷空气。
  可是心里的冷空气能靠酒驱散吗?陈良伟不知道,他想知道,所以一杯接一杯的喝。
  酒真是人的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极品,有了它,生活不再空虚不再乏味不再烦恼……
  现在他已一分醉,脸微红,眼睛有点发花。渐渐主动往自己的杯中倒酒开始洒出来,开始喃喃自语,自说自话。挽衣袖,松皮带,端酒杯的手有些不听使唤,倒酒的动作近乎僵硬,但频率却更快,不管旁边人的杯里是否还有酒,只要自己喝完了,就非要往对方的杯中一阵猛倒。当看到旁边人的桌面上湿漉漉的一片,嘴里还不停地埋怨:“哥们儿,你、你、你真不够朋友,将酒全都倒在了桌子上!”
  陈良伟旁边的是个彪形大汉,说话一口东北味,也是个奇葩,初见面名字都没问就称兄道弟起来。?
  现在陈良伟的辨别、判知能力已基本丧失,掏出一根香烟往嘴里送,过滤嘴一头总是朝外的,而拿出打火机后,不能马上分辨出正反,不花上三五分钟根本无法把它点燃。
  他神志已经有些不清,但热情依然高涨,不停地给酒友们敬酒。常常给张三倒酒却叫着李四的名字,嘴里还大放厥词:“李哥,怎么才几天不见,你老哥就长变样了呢?”?
  说话明显语无伦次,别人已根本无法听懂他说的话。有人递过酒杯叫他满上,他立马会举起自己的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将自己的酒杯满上,倒完之后仍然不肯罢休,还往桌子上倒一些,一边打着酒嗝,一边向酒友们吹嘘道:“你、你们喝酒都不实在,看、看我又给自己倒了两杯。”?
  虽然已瘫坐在椅子上,仅存眨眼皮的力气,但仍然不肯闲嘴,指着酒柜中的可口可乐对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老板娘说:“兄……兄……兄弟,再给我来一瓶大号的xo。”?
  已经完全不省人事了,朋友要将他扶回家,他会跟朋友急。一旦看到诸如路边的电桩等同酒瓶形状比较相似的物体,他会不顾一切地上去把它牢牢抱住,不多一会儿就彻底睡在了地上,但嘴里依然嘟哝:“上次,我和玉皇大帝喝的都是这种酒,不是我吹牛,这……这一大瓶……我一口干完都不会醉……”
  他说完趴在桌子上,睡死过去。


第一百章 行尸走肉
  从此之后,陈良伟如同行尸走肉一般。他如果愤而大闹,或许会让人觉得正常,如果一怒辞职,也在正常想象范围内。毕竟看着原先喜欢的女生现在跟别的男生,整天在眼前卿卿我我,也是一件很挑动神经的事情。
  可是他都没有。
  他只是选择每天按部就班地来,上班,吃饭,加班,下班,下了班回家就是疯狂地打游戏,直到累得倒头就睡。
  “没想到章天哲的事情,对陈良伟影响这么大啊。”朱煜跟王子潇在聊天中感慨。
  “是影响挺大的,现在他回家就闷头打游戏,跟我几乎不交流。”
  “你应该主动跟他交流,帮助他走出来。”
  “我又不是他校友,没那么闲。”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跟王子潇聊天,他总是很容易呛起来,现在又有点气氛紧张了。他是觉得朱煜多管闲事了?还是因为朱煜平时跟陈良伟总是以校友身份相称,让他有些反感?朱煜猜不透他的心思,也不知道如何将谈话继续下去,只好尴尬地放下手机,去找点别的事情干。
  现在跟王子潇相处,烦恼多过乐趣,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一开始的时候,两个人还能像朋友一样肆无忌惮地开着玩笑,如今反倒连朋友都不如了,说的每一句话都要小心翼翼,唯恐一不小心又踩到哪个雷区,惹他不开心。
  朱煜在洗一盆衣服,全是轻柔贴身的,其中一件她想起来还是跟王子潇那次晚上在一起的时候穿的。当时他对她那么温柔体贴,甜言蜜语,完全不是现在的样子。
  朱煜轻轻揉着那件粉红色内衣,回想着那晚的情形,突然想到,会不会是自己当时答应的太轻松显得太随便太轻浮,以致于以后的叶琛、陈良伟这种跟自己走得有点近的男生的谣言,王子潇总会轻易相信。“看来是他不信任我咯,”朱煜感觉自己找到了问题的源头。
  恋人之间的信任确实难以建立,而且一旦这种信任遭到破坏,再次建立更是难上加难。陈良伟怎么会再次信任章天哲呢?包括苏慕林,难道他心里就会真的以为何伽瑜对自己是真心的吗?
  如今的何伽瑜也是一具行尸走肉,情形跟陈良伟差不多,甚至比陈良伟更糟。因为陈良伟最差也不过是孤家寡人,而苏慕林却要日日面对来自何伽瑜的压迫和利用。
  何伽瑜要想继续在公司的社交圈混下去,暂时只能跟苏慕林保持原状,不管他愿不愿意,情侣还是要装一装的。周末要一起出去一趟,然后一定要发个自拍到朋友圈晒一下,最重要的是何伽瑜要求他在拍照时一定要笑,笑得越开心越好。
  面对何伽瑜,苏慕林又怎么能笑得出来?他的脑海中无时无刻不浮现出沫沫的容貌。大眼睛,头发乱糟糟,一个受伤的小女孩,后面的,是精明干练,衣着简洁的短发办公室女郎。离开他她好像真的过得很好,这中间经历了什么,苏慕林想知道。
  他迫切地想知道关于李沫沫的一切,但又不想去直接联系沫沫。再见面只会让彼此更痛苦,更何况,作为一个男人,他并不知道接下来再怎么去继续一段感情,这才是最可怕的。这个软弱的男人,这个无能的男人,这个犹豫不决的男人,只能把悔恨和爱意都深藏在心中。
  跟沫沫在一起的时候,被何伽瑜吸引,现在跟何伽瑜在一起了,心里又惦记着沫沫。这是人性,也是人性之贱。
  最好的打探的方式就是联系上张佳宁,苏慕林至今还保留着张佳宁的微信,他试着去跟她说话。
  张佳宁是李沫沫从小到大的闺蜜,之前在q市下属的一个县实习,现在在q市找到了工作。
  她跟沫沫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高中时两个人为了在一起报了同一所大学,加上幼儿园的时间,一共做了十九年的校友,知道最后两个人都考研,才分隔两地。现在正值研究生最后一年,她们又都找了q市的工作,友谊注定要陪她们一辈子了。
  张佳宁跟沫沫不同,她长的高大挺拔,一米七的个子,短发显得潇洒干练,平时爱穿运动装像个假小子,工作后穿起职业套裙来也有模有样。常年爱运动的习惯让她的身形十分优美,以前穿宽大的衣服显不出来,现在穿上塑形套装,前凸后凹加笔直的大长腿,成熟性感,再看她的脸呢,略施粉黛依旧不掩英姿。这样一位妙人简直可以说是“雌雄同体”,对女生和男生都具有强烈的吸引力,但不够勇敢智慧的人不敢追她,所以她年已二十六依旧孤身一人。
  “佳宁你好,我是苏慕林。”友好地自报家门,等了一个小时还没有回复,估计张佳宁已经对他厌恶至极了,还没把他微信删掉就算不错了。
  但是苏慕林不想放弃,继续说了第二句。
  “前几天在公司的聚会上遇见沫沫了,但没说上几句话。她现在在哪里工作?一切都还好吗?”
  张佳宁这才淡淡回了一句:“拜你所赐,她一切都好。”
  苏慕林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继续追问:“她在哪里工作?做什么?住在哪里?你们是住在一起吗?”
  对此,张佳宁只是甩来冷冰冰的四个字:“无可奉告。”
  以张佳宁的性格,她本想破口大骂,但想想还是算了,苏慕林就是一个渣男,他远离沫沫是件好事情,何况去骂他他难道就能改吗?
  “那你呢?你现在的工作还顺利吧?”苏慕林想哪怕跟张佳宁保持联系也是件好事情啊。
  “你管我干什么?我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以后没事请不要再打扰我了。”
  这是结束谈话的意思。
  现在,苏慕林跟李沫沫最后的一丝联系也斩断了。
  半年前,还是意气风发的两个人,不过短短半年的时间,苏木里和陈良伟完成了质的蜕变。对他们来说,这不是简单的一次失恋,而是影响深远的人生转折,或许他们还没意识到,但随着时间推进,人的人格逐渐成熟定型,感情上发生的事情会成为他们日后人格的重要影响因素。
  别的人好像没有人关心,也没有人在意,唯有朱煜从一开始就感觉到了。这两个跟自己都比较亲近的男生朋友,如今个个垂头丧气备受打击,可是她却什么都不能做,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走出校园半年的时间,生活就给了自己巨大的教训,相信别人也是这样。朱煜对自己和王子潇的感情也模模糊糊,她是已经做好了开始一段恋情的打算,甚至做好了结婚的心理准备。但是王子潇呢?他的态度让这段感情前途未卜。
  朱煜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她一向是计划性极强的人,不喜欢没有目标的冒险。可是人生中的事情不是由她喜不喜欢决定的,目前陷入的困境真是让人无可奈何。
  有时候,她甚至想,自己一走了之算了,去一个陌生的城市,权当没认识过这些人,没交过这些朋友。那样的话也就不会面对如此多的纷扰。
  周末的时候,她一个人去了q市最偏僻的公园,人少清幽,独自散散步可以想很多事情。
  天气并不好,也不坏,还是常见的冬日阴霾。所幸没有风,否则会很冷。她在公园逛了一圈又一圈,最后坐在高大的榕树林中。
  空气很静,周围没有人,朱煜坐在树林之中,听着光秃秃的树枝相互碰撞敲打的声音,听着偶尔的几声寒鸦鸣叫,坐在裸起的一块石头上,竟有了一种天人合一之感。
  她出神发呆,静坐了许久,直到叶琛走到她身边,她还没有注意到有人来了。
  “你一个人在这里呆坐很久了,想什么呢?”他问。
  “没什么。”她仰起头看着他,淡定自若,一点也不惊讶的样子。
  叶琛笑了,在她身旁坐下,道:“上次你也说没什么。”
  朱煜也笑了:“你问的我答不上来,只能这么说了,你问我想什么,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在想什么。我总是特别容易出神,而且不知道自己出神到哪里去了。”
  “发呆有助于心理健康哦。研究表明,发呆过程有助于大脑创造性地思考,还可以帮助记忆形成。”叶琛又来了,“从这个角度来看,你应该是很健康的人。”
  朱煜歪过头看着他:“那你一定不健康咯,都没见你发过呆。”
  “所以呀,我要跟你一起发呆一会儿,让自己更健康。”叶琛说着双手托腮,眼睛呆视远方。
  朱煜没说什么,任由他而去。寒林漠漠,两个身影静静坐着,与万物融为一体。朱煜也难以置信,没想到最后陪在自己身边的是叶琛,苏慕林、陈良伟、王子潇,他们都到哪里去了?当初纯真的感情为什么不能继续了?是因为掺杂进了爱情吗?如果一开始就约定,相互之间不要谈恋爱,会不会好一些?人生若只如初见。


第一百零一章 失身(一)
  快到年底了,以前当学生的时候盼望的是放寒假,工作以后盼望的就是放年假。
  对朱煜来讲,有两件事情比放年假更重要,一是年底公司会在年会前召开员工表彰大会,其中一个环节是颁发“最佳新员工”的奖项,朱煜强烈地希望能得到这个奖;第二件事呢,就是她一直以来纠结的事情,跟王子潇的感情能有一个结果。
  她比以前更注重打扮了,花在买衣服、买化妆品上的钱越来越多,本来计划过年回家给妈妈包一个大红包,现在看来两万的小目标是达不到了,只能给妈妈一万块钱。幸好,朱煜妈妈平时打零工能够挣出生活费,家里暂时有一笔小小的积蓄,有个意外用钱的地方还能暂时撑一撑。
  其实有的时候,想起妈妈吃一顿饭都很节省,贵一点的蔬菜水果都舍不得买,而自己呢?买一条裙子都要四五百,心中是有点内疚的。
  可是在朱煜这个年纪,二十六岁,再不打扮,要等到什么时候呢?以前做学生的时候,不忍心给家里增添负担,生活上处处节省,好看时髦的衣服都没有几件。现在好不容易工作了,而且依靠自己的学历,每月能有七八千的收入,让自己生活的舒服一点,生活质量提高一些,不也是应该的吗?
  这样想着,朱煜心中好像又没有那么愧疚了,她又习惯性地打开手机上的购物应用,寻找好看的衣服和好用的护肤品。
  这半年来她的外表变化确实很大,以前她的打扮干净利索,但是非常简朴,衣服无非是黑白灰三种颜色,样式也是保守正规的夹克、牛仔裤、卫衣之类的,缺少女性气质。
  半年来,在她自己的精心努力下,她的衣服花样多了起来,颜色上开始尝试姜黄色、粉红色和淡蓝色,纯净之中多了几分小可爱。样式也是按照时下顶时髦的样式来选,格子的、棉布短裙、紧身风衣、丝巾,都大胆尝试起来。
  护肤品呢,也是把自己的脸当成化妆品的试验田。朱煜鼻翼两侧有黑头,很顽固,试过很多面膜和各种粉刺针挤压,都是治标不治本。现在她狠狠心,花大价钱买了个国外牌子的去黑头粉,效果很明显,现在的她鼻头透亮,皮肤也跟着好了很多。
  真是只有懒女人,没有丑女人啊。现在连一向都喜欢毒舌挑剔的王子潇,也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
  “越来越漂亮呢。”他搂着她的脖子说。
  他的嘴唇轻轻嗅着她的脖颈和脸颊,“好香”他说,他的手变得异常灵活,顺着她的背抚摸,一直到臀部,指尖轻滑,触碰着她的敏感部位。他的另一只手解开她衣领上面的口子伸了进去,一开始还只是在胸罩外面揉捏,后来越来越大胆,伸进胸罩里面去了。
  朱煜在他的抚弄下,浑身渐渐变得燥热起来,不由自主地在鼻子中发出轻声呻吟,这刺激了王子潇更加大胆的举动。
  他越来越用力,将朱煜死死抱在怀中,不让她动弹,然后肆无忌惮地在她身上乱摸,嘴里不断叫着:“宝贝儿,宝贝儿。”
  朱煜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身体内的躁动和呼吸上的困难折磨得她头晕目眩,大脑几乎失去意识。有那么一瞬间,朱煜几乎屈服了“既然他想要,那就给他吧,谁让自己喜欢他呢?”
  但毕竟,她还保持了仅剩的一点理性。
  “我是你女朋友吗?”朱煜问道。
  王子潇含糊着,没有回答,只是吻得更深更用力。
  “我现在是你的女朋友了吗?”朱煜推开他,郑重地问道。
  “你今天是我的女朋友。”王子潇嬉皮笑脸,又要往朱煜的怀里钻。
  朱煜没想到在这个时候,王子潇依然没严肃对待自己,她恼了,狠狠把他推到一边去。
  “那你别碰我!我是正经人,我只能和我的男朋友好。”
  “那我做你一天的男朋友,好不好?”
  “不,我要的长长久久的爱情,有结果的爱情,能结婚在一起的爱情,不是露水姻缘!”朱煜说着说着有点激动,眼睛睁得大大的,瓜子脸上写着焦急,挺拔的鼻尖上还冒着几点汗珠,被吻过的小嘴红红的湿湿的。
  王子潇看得心生摇曳。
  “说不定咱俩就是长长久久的爱情,有结果的爱情,能结婚在一起的爱情呢?你要给我们机会啊,要给我尝试接近你的机会啊。”
  王子潇的脸很可爱,端丽的小圆脸,斜到一边的刘海盖住一部分额头,大大的黑黑的眼睛,双眼皮,眉目含情。他的身材到没有什么可圈可点的地方,唯一的优点大概算手臂很粗壮有力,可以轻而易举地把朱煜抱起来。
  当初自己是看上他什么呢?现在如此迷恋于他,越陷越深,这情已把她困住。
  “我已经给过你,给过我们很多机会了,这都好几个月了,你为什么还是不能确定呢?我是个女生,我一直在主动问你,我不想再听到你这样的答案!”
  朱煜说着眼眶湿润了,她天天因这个问题忧愁焦虑,备受折磨,而王子潇呢?到现在还无动于衷,是时候划清界限了吧。
  她起身打开客厅的房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