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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Boss-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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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墙的前面坐着一个女孩;这应该就是前台了。

    要想通过门禁系统,没有员工卡是进不去的;唐琛的公司也不例外;莫小铃按下了门铃。

    前台小姐抬起头;看了她一眼;按了开门键;玻璃门就自动解禁了。

    莫小铃提着沉甸甸的饭盒推门而入。

    “请问您找谁?”眉清目秀的前台小姐礼貌地问道。

    莫小铃不想说自己是来给唐琛送饭的,踌蹴少许,开口道:

    “请问……唐总在吗?”

    “请问您有什么事?事先和我们boss有预约过吗?”

    “我叫莫小铃,麻烦您和唐老板报一下我的名字,他就明白了。”

    “好的,请稍等。”

    因为吃不准莫小铃的身份,前台小姐的态度中规中矩,既不热络也不冷淡。她拿起内线电话,按下分机号,没说两句,很快就得到了答复。

    挂了电话,前台小姐对莫小铃露出十分礼貌的笑容:

    “莫小姐,请跟我来,boss正在开会,请您先在他的办公室里等一会儿。”

    “好的。”

    沿路是一排排电脑和开放式办公桌,尽管莫小铃缩在前台小姐的身后,还是有一些坐在电脑前吃饭的员工抬起头行了注目礼。

    “哇,来了个美女耶,长得真不错,不知是哪个小子有如此艳福!”

    “唉,要是能和我女友换一换就好了!”

    “得了吧,别忘了当初是怎么撕心裂肺,头破血流才把人追到手的!当心我去告诉未来的嫂子!”

    “别,千万别,等晚上哥请你吃大餐!”

    莫小铃硬着头皮跟着前台小姐走过办公区域、休息室以及垂着卷帘的会议室,终于在“总裁办公室”前停住了脚步。

    前台小姐笑容可鞠地说道:

    “请您稍等片刻。”

    “好的,谢谢。”

    推开办公室的玻璃门,莫小铃快步走了进去。

    这是她头一回进入总裁办公室,没走几步,就有些失望了,办公室没有想象中的豪华,普通的大理石地板,深色办公桌,桌子后面是镂空书架,上面放着几本营销专业书籍和业内杂志,简单又大众化的布局,没有一丝人情味,与都市钢筋丛林里那种公事公办的氛围倒是如出一辙。

    思绪飞转,眼前不由得出现了另外一间办公室,带有北欧怀旧氛围的胡桃木家具,灰绒绒的薄地毯,还有那张清美隽永的《窗边的少女》,以及油画背后暗藏的秘密相片,那是唐琛在这个城市的另一间办公室,却又像是与他无关,在平行世界里另一个拥有“唐琛”这个名字的男人的空间。

    清晨,书屋唐老板还在床上安然入睡,身为企业家的唐总却已早早起身,匆匆用完早餐,西装革履地站在玄关门口,准备出发去公司了,当唐boss到达公司,开始用商人的头脑处理千头万绪的日常事务时,书屋老板刚刚起床,明亮的阳光让他微微地眯了眼,昨夜未曾读完的书尚在心头涌动,或许厌倦了日复一日地起床吃早餐这样的惯例,他索性泡上一杯清茶,只用几块点心,读着那本喜欢的书,沉浸在与哲人交流的喜悦和感动之中……

    莫小铃站在这现代化的冷冰冰的办公室里,一时间说不清更喜欢哪个身份的唐琛多一点,是文艺的富有神秘气息的唐老板,还是拥有一家大型企业的社会精英唐boss?

    “抱歉,让你久等了。”不知何时,唐琛回到了办公室。他那精瘦有型的身材和大长腿全部被别挺的西装覆盖了,喜欢上翘的额发也服帖地覆盖在前额上,半遮住了他的浓眉。虽然那双黑眸里带着先前的笑意,可职场上特有的表情依然残留在脸上,没有完全被抹去。

    眼前就像站着一个陌生人,让莫小铃有些不知所措。

    唐琛见眼前这小矮子像木头桩子似地站在原地,索性用手指弹了弹她的脸蛋:

    “发什么呆,要是这样送外卖,估计不到一天就被人炒鱿鱼了。”

    “炒鱿鱼”这三个字杀伤力太大,莫小铃瞬间复活,她连忙举起手里的饭盒:

    “给你。”

    唐琛却没有接饭盒,而是向右侧走了几步,打开一扇小门:

    “你先进去等我一下。”

    莫小铃都快饿死了,可肚子再饿也没有老板的吩咐大,何况她此刻面对的不是书店老板,而是一家公司的总裁,她只得乖乖走进了那扇门。

    本以为又是一间办公室,没想到完全是休息室的样子,不仅有平板电视、衣柜、沙发、席梦思大床,还有一群光鲜亮丽的热带鱼像大老爷似的在玻璃缸里悠闲地游来游去。

    莫小铃将沉甸甸的饭盒搁在茶几上,然后将自己以葛优瘫的方式填进沙发里。

    就在那一刻,唐琛已然进入了休息室,恰好看到了自己员工的不雅坐姿。

 第28章

    莫小铃像被烫了尾巴的猫似地跳起身;迅速恢复了“坐如松”的姿势,顺便掩饰性地用手抚平了衣摆;再一抬头,忽然发现他已脱去了西装和领带,只穿了件白衬衫坐在自己眼前;用修长有力的手指打开盒盖;饭菜的香味瞬间飘了出来。

    莫小铃咽了咽口水;装作满不在乎道:

    “饭都送到了;我先走了。”

    唐老板抬起眉,睨了他一眼:

    “这饭盒有五层;你觉得我一个人吃得完么?”

    莫小铃脑子转了一圈才反应过来:

    “那我就不客气了。”

    唐琛浅浅一笑:

    “你就没有什么想问我的么?”

    莫小铃睨了他一眼;不答反问:

    “你会把答案告诉我吗?”

    唐琛一本正经地望着她:

    “有问必答,实话实说。”

    几乎是第一次;男人的眼底清澈见底,没有一丝被遮挡的东西;见他答应得如此干脆;反让她思绪万千;不知该问什么好了。

    “你……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唐琛嘴角一抽;不过他不是第一天认识她了;将她的问题拆开分析再理顺,片刻后才答道:

    “从大二开始我就和几个朋友合伙开公司了,半年后很幸运地得到了某个天使投资人的第一笔投资资金,慢慢将生意越做越大了。至于书屋,纯属是个人原因,并不以赚钱为目的。”

    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莫小铃用债主的语气问道:

    “既然你这么有钱,为什么要拖欠我的工资?还说什么资金周转不灵?”

    唐琛勾起嘴角,笑了起来:

    “在商言商,就事论事,任何一个老板看到那份月报的时候,态度都不会比我更好吧。”

    唐琛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眼里的戏谑却是昭然若揭。

    “明明是你选书的口味太独特,阳春白雪自然和者盖寡,要不然也不会卖不出去!”莫小铃气鼓鼓地将饭盒里的几块糖醋排骨囫囵吞枣似的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唐琛叹了一口气:

    “真没见过像你这样不解风情的女人,难得和男朋友一起吃饭,竟然吃得这么快。”

    莫小铃睨了他一眼,越发加快了咀嚼的速度,虽然表面上有些气恼,内心却有种说不出的释然。眼前这个俊美的男人不再像初见时那样神秘和深不见底,笼罩在他身上的雾气逐渐散去,逐渐显现出他真实的生态。

    父母早逝的他从大学时代开始创业,在短短几年内将公司日益壮大,直至现在的规模。虽然是个商人,可因为爱书,便不惜亏本地开办了“charm”书屋。他和许多普通人一样,有过恋爱史,但以失败告终,现在打算和她重新开始。

    莫小铃将唐琛展现出来的部分一块块拼接起来,当拼图日趋完整的时候,她的心也越发不受控制地沉迷于这段感情之中。

    午饭后,唐琛继续开会去了,坚持让自己的助理开车将莫小铃送回了书屋。

    不过短短半日,此时再见charm书屋,却像见到许久不见的朋友,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愉悦,莫小铃轻快地推开了门。

    书屋的客人寥寥无几,李瑾雯抱着猫坐在吧台里打着瞌睡。

    安琪儿一见莫小铃,就挣脱了李瑾雯的怀抱,一溜烟跑到她的面前,用爪子拍上了她的裤脚。

    莫小铃认命地将老板的爱猫抱了起来,抱怨道:

    “真是越来越胖了。”

    安琪儿一爪子拍在了莫小铃的肩上。

    “小坏猫!就会发脾气!”

    “小铃,你回来了?”

    李瑾雯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打了个哈欠,莫小铃可以清楚地看见挂在她眼睛上的两个黑眼圈。

    “阿雯,昨晚没睡好?”

    李瑾雯笑了笑:

    “我是个夜猫子,熬夜时精神得很,一点不觉得累,白天反而抗不住瞌睡了。”

    “那你去楼上睡会吧,反正现在也没什么客人。”

    “你太好了。”李瑾雯立刻像复活的僵尸似地蹦起来,给了莫小铃一个大大的拥抱,随即有股甜腻的香水味道直冲她的鼻间。

    “快放开,热死了!”

    “小铃,辛苦你了!”李瑾雯嫣然一笑,加快脚步上了二楼,没有察觉莫小铃疑惑的眼神:这个穿着朴素,素面朝天的女孩,近来怎么喜欢上了如此浓烈的香水?

    李瑾雯去补觉,书屋里一个客人也没有,莫小铃一边整理书架一边不由自主地想着唐琛,听到书屋的门“吱嘎”一声,转身一看,那人正朝自己走来来:杏色衬衣,白色长裙,一头长发向后梳拢起来,露出光洁的额头和柳叶一般的眉毛,秀美的脸上神情平和,皮肤像细瓷似地闪着光。

    申蓝来了!

    “申小姐,你来啦!”莫小铃的呼吸骤然急促起来,很想对申蓝提起见到李望的事,但又不知从何说起。

    申蓝笑了笑:

    “没想到莫小姐看见我会这么开心,早知道我就该天天来了。”

    “那、那是当然了,我是希望您能天天来,您可是我们书屋最忠实的顾客啊,假如可能的话我要给您颁发最佳顾客奖。”莫小铃语无伦次地说着,满脑子却在想怎么样才能提起李望,“您两天不来,我心里可是空落落的,还以为您去了别家书屋,不会再来了呢。”

    “哪有,这两天我替人代班,现在不是又来了。”说罢,申蓝径直走向阅览区。

    莫小铃急得抓心挠肺,却又开不了口,只能紧跟上前:

    “申小姐,您要喝点什么?牛奶、咖啡或是红茶?”

    申蓝回过头,看着殷勤得像奸商一样的莫小铃,吐气如兰:

    “谢谢,热牛奶就可以了。”

    于是,莫小铃又不知如何展开下文了,只得乖乖回到了吧台。

    当她端着热牛奶来到申蓝坐的位置时,申蓝已经沉浸在那本黄色封面的小说里。

    莫小铃欲言又止,却又不甘心这么离开,正踟蹰着,申蓝抬起眼,疑惑地看着杵在自己眼前的店员:

    “莫小姐,你有什么事吗?”

    莫小铃脑袋一热,脱口而出:

    “申小姐,你知道……李望先生现在在什么地方吗?”

    申蓝的脸色刷地白了,她用质疑的目光瞪着莫小铃: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莫小铃知道自己犯了交浅言深的相处大忌,可事已至此,她不能眼睁睁看着申蓝这样一个漂亮文静的女人活在自欺欺人的梦境里,蹉跎青春,等待不幸的到来。

    “事实上,两天前我曾无意中遇到了李先生……”

    话未说完,《珍妮的肖像》从申蓝的手上翻落在地,她猛地站起身,藤椅从她身后划出一小段距离,发出刺耳的声响,她掏出一张纸币撂在牛奶杯下,看也不看莫小铃一眼,便面无表情地转身而去。

    书屋里的其他客人莫名其妙地看了申蓝一两眼,很快又各自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莫小铃将书放回书架,心里后悔极了,她应该听唐琛的话,不该轻易地踏入别人的情感漩涡里,可一切已覆水难收。

 第29章

    晚上八点;charm关门歇业。

    心烦意乱的莫小铃正打算拉上卷帘门,银色福特突然出现在眼前;明晃晃的车灯照亮了眼前的一切。

    很快,唐琛从车上走了下来,看起来有些疲惫;不过并无不快。

    “收拾好了吗?”

    “什么?”

    “今天不是要搬家吗?”

    莫小铃垂下头;支吾了片刻;才答道:

    “我、我忘了。”

    男人大步走到莫小铃的面前;轻柔地用手指抬起她的脸:

    “怎么了?出了什么事吗?”

    片刻后,她才喏喏地回答:

    “我把申蓝给气跑了。”

    唐琛挑起眉;淡淡道:

    “你把遇见李望的事告诉她了?”

    “是的;她还没等我说完,就走了。”

    唐琛放开了碰触她下巴的手;叹了口气:

    “如此看来,李望应该和她分手了。”

    莫小铃的头垂得更低了:

    “我不该不听你的话;结果把书屋唯一的vip客人给气跑。”

    唐琛翘起唇角;看着女人柔和的发旋;禁不住揉了揉她的头发:

    “不要紧;她会回来的。”

    “为什么?”莫小铃抬起头;半信半疑。

    “如果她还爱李望的话,她会向知情的你打探他的消息,如果她对李望死心了,也会回来向你道谢,因为只有你不愿看她为情所困,试图将她唤醒。”

    “喵呜……”

    这时,安琪儿突然从书屋里跑了出来,飞快地奔向唐琛。

    书屋唐老板瞬间卸掉了高高在上的预言家做派,当着女友的面和波斯猫来了个热情拥抱,却又不忘对她发号施令:“快去收拾吧!”

    “哦。”

    除去被褥,莫小铃全部的身家林林总总也不过塞满一大一小两个行李箱而已。如果有一天,她连同这两个相伴几年的枣红色行李箱一齐消失的话,这无边无际的世上或许就再也没有什么能证明她曾经存在过了。

    唐凤思女成疯,莫昭一直没有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身份证上的“莫小铃”今年三十二岁,生于十一月初,是个心思细腻敏感的天蝎座女子,而她这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会笑会痛的“莫小铃”竟不知道自己的生日是哪一天,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大了?是个不知从哪儿来,要到哪里去的无根无垠,身若浮萍的人。

    假如申蓝和自己一样,也是个独自在人世间飘荡的人,一旦喜欢上了李望,便把他当作了人生的寄托和希望,李望若是真的弃她而去,申蓝该怎么办呢?莫小铃叹了口气,提着行李箱,走下二楼,她不是个伤春悲秋的人,但申蓝的遭遇让她如鲠在喉。

    此时此刻,让她迷恋的男人正毫无形象地蹲在书屋门口逗猫。

    唐琛已经知道她是被收养的,也知道她的名字和身份都不是真的,只要想到今后的日子会和他缠绕在一起,幸福和忐忑似乎同时从天而降,她好像看到了双面镜中两种不同的自己。

    当然,比起一无所有,失去唐琛似乎才是最痛彻心扉的,如果结局注定是劳燕分飞,那么要多久,她又将“失去”他呢?几秒几分几时几天几周几月,还是一辈子?从双目交会的那一瞬间,一切已然注定,可是不到最后,谁又能预知自己的结局?

    “收拾好了?”唐琛抱着猫,抬起头,两双色泽迥异的眼眸同时看向她。

    “嗯,好了。”莫小铃犹豫了片刻,又问,“你说我搬到你那儿去住,会不会被其他人发现啊?”

    “发现了又怎么样?这是个婚姻自由的年代,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爱情方式。”唐琛关了底楼的灯,整个书屋瞬间淹没于一片黑暗之里。

    “走吧。”

    黑暗中,传来他沉稳的低音。

    虽然看不清他的轮廓,莫小铃却自然而然地感知到了他伸出的手,便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手交给了他。

    从此尘埃落定。

    你若不弃,我亦绝不放手!

    莫小铃发现,成为唐老板的女友之后最大的好处就是拥有了无比丰盛的早餐,虽然必须以早起作为代价。

    热气腾腾的蓝山咖啡和麦片粥,麒麟阁的切片面包,独一份的烧饼豆浆油条,老味仙的南瓜糕豆腐饼糯米团子……五颜六色香气扑鼻简直太诱人了!她才不管一边喝茶一边细嚼慢咽看着她发笑的唐琛呢,要不是吴姨时不时神出鬼没地出现在餐厅里,莫小铃只怕自己会吃到不能再吃的时候才会放下筷子。

    吃完早餐,唐琛便担当起了司机的责任,他本想将她送至书屋门口,可在莫小铃的坚持下,才在距离书屋不远处的公交站点附近停了下来。

    “晚上我来接你。”唐琛低低地说道,那醇厚的嗓音让莫小铃心头一暖,脸色微红,忽然意识到一切都变了,譬如昨日死今日生,终究和过去一个人的时候不一样了。

    “知道了。”为了掩饰自己的心绪,她匆匆跳下车,头也不回地走向书屋。

    八点半,“charm”尚未到开门营业的时间。

    然而,院子外面却站了一个穿着白色衣裙的女人,娉婷袅娜的身影在绿荫中格外地醒目。

    “申、申小姐?”只一眼,莫小铃就认出了对方,不由得加快了脚步,来到申蓝的面前。

    一夜不见,申蓝的脸苍白憔悴了不少,眼圈下有两团暗色,她看到莫小铃一步步向自己走来,眼底闪过无声的挣扎,但那些挣扎犹如散入水中的墨滴,最终只剩下一片黑寂。

    “莫小姐,不好意思,这么早就来叨扰你。”申蓝嚅嗫着双唇,宛如虚空中发出的声音,“昨天……我真是太失礼了。”

    “没关系,当时还有别人在场,是我太唐突了,说话没有分寸,没有站在你的角度考虑一下。”莫小铃连忙摆了摆手,滔滔不绝起来:“申小姐,请别见怪,我这人不会说话,心里有话又非说出来不可,可能是我词不达意才造成了你的误解,我可以发誓,决不是故意打听你的情况,只是偶然听说你们交往过,而李先生却不见了,这才问你的。”

    “我知道,我能感受到莫小姐的好意。”

    “已经见过李先生了吗?”

    “没有,他不接我的电话,我……已经好久没有他的消息了,你在哪儿遇见他的,请、请告诉我有关他的一切,拜托,让我见一见他,只要一面就好。”

    申蓝那卑微的神态和恳求的语气刺痛了莫小铃的心。

 第30章

    于是;她承诺道:

    “我在和风餐厅偶然见过李先生一面,不能保证能否再见到他;但我会尽力的。”

    申蓝像复活了似的,原先暗沉沉的眼眸里燃起一点光亮,她伸出手;捏住莫小铃的手指;急切而热烈地说道:

    “谢谢、谢谢你;只要一有他的消息;拜托你一定要第一时间给我打电话,就这样一言为定了!”

    说罢;申蓝骤然松开了莫小铃的手;转身而去。

    午后,李瑾雯来上班了;东张西望了一圈,问道。

    “咦;安琪儿又跑哪儿去了?”

    莫小铃心头一跳;忽然想起那只波斯猫被她留在老板的公寓里;只得含糊其词:

    “它被boss带回家了。”

    “啊;老板来过书屋啦?”李瑾雯目光炯炯地望着她;“什么时候来的?明明昨天我都没见到他啊?”

    莫小铃只能继续撒谎:

    “是崔经理让我送过去的。”

    “哦。”李瑾雯点了点头,“这小猫咪,平时嫌它闹腾得慌,见不到它了又有些想念了。”

    莫小铃笑了笑,再次看了看放在吧台上的手机,申蓝走后,她曾给唐琛发了条短信,只不过他一直未回,这就足以让她整整半天都处于魂不守舍的状态。

    或许,这才是恋爱中的女人吧,以为心上人就是自己的上帝,无所不能无求不应,所以才那么地求全责备,患得患失,希望对方能及时回应自己全部的诉求。

    这时,崔岚领着个大约二十出头的小男生出现在书屋。

    “各位,这是新来的同事汤元,负责清洁打扫和夜晚守店的工作。汤元,欢迎你加‘charm’的小家庭,小铃,瑾雯,从今天开始你们负责带他熟悉书屋的工作。”

    李瑾雯一边点头,一边悄声问:

    “小铃,他住在店里,那你怎么办?”。

    莫小铃只能硬着头皮扯谎:

    “没关系,反正我打算回家住了。”

    汤元个子不高,身材瘦弱,人长得白净秀气,只见他薄红了一张脸,声若蚊蝇:

    “大家好,我叫汤元,今后请各位同事多多关照。”

    没说两句话,这个害羞的小男生一副恨不得钻到地板下面去的模样,把莫小铃和李瑾雯都逗乐了,赶忙拍手鼓掌,以示欢迎。

    结果,汤元的脸红得更厉害了,连身体都在微微地颤抖。

    “这男生胆子也忒小了。”李瑾雯忍俊不禁。

    “嗯。如果晚上来了贼的话,他会不会被吓得昏过去啊?”联想到自己的“神奇经历”,莫小铃忍不住调侃道。

    “没关系,就算有贼,那也是笨贼,什么地儿不偷,偏偏来咱们这清水衙门,绝对是智商有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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