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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最好时光-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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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看他在池子里迅速又不失条理的择菜洗菜,然后低着头在案板上仔细的切菜,再将它们下锅。每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动作,都能让林云星嘴角勾起,眼里溢出腻死人的幸福味道。
  能再这样看到他真好。
  陆建舟回头的时候,林云星眼里的神情还没来得及消散,被他完全的给捕捉到了。
  陆建舟愣了一下,或许是因为云星很克制感情、理性占据着她生命很大一部分的缘故,她鲜少这么“肆意”的倾吐自己内心的感情。所以像这样毫无保留的爱的眼神,陆建舟感受的回数并不多。
  哪怕是在林云星生病的那几个月,她依赖他,为他所做的一切深深感动,却也很少流露出这样自由而爱慕的眼神。
  因为那个时候的林云星,内心里饱受着煎熬。一方面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恢复,还能不能恢复?另一方面陆建舟对她的好也让她有了负担,她怕自己会连累陆建舟一辈子。
  只有这时候的眼神,是最轻松的,也最直观的表达出了主人最为真切的心境。
  陆建舟也从没有想过,会有一个眼神能让他在一瞬间涌现出骄傲、自豪、心悸、颤动,还有爱怜这么多的情绪。
  在他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张开了双臂,手中还拿着菜刀,露出一个对陆建舟而言绝对算得上稀罕的宠溺的笑容。
  “过来——”陆建舟对林云星这样说。
  林云星懵了懵,随即红彤着脸,摸着鼻子尴尬的朝陆建舟这边走了来。
  不像连续剧中男主张开怀抱,女主像一只轻盈的蝴蝶扑进她怀里。这些梗只会加剧林云星脸红的程度,她其实真的不会玩浪漫,处久了还会觉得她是一个很无趣的女人的人。
  可显然她是不想辜负陆建舟这个爱的抱抱的,所以哪怕脸红得跟番茄似的,依然视死如归的一步步挪过去了。然后在陆建舟笑意满满的神情下,眼一闭,心一狠,直接埋到他怀里去了。
  闷闷的笑声自脑袋上方传来。
  陆建舟避开刀口,小心翼翼地抱着怀里的人,满足地叹了一口气。
  他诚心希望一辈子都能抱紧怀里这位让他体会到了生命至美滋味的女人,给她依靠和安全感,在她需要的时候永远都能在她的身边。
  一家三口,开开心心用了晚餐。油灯下,林云星给孩子耐心喂食的模样,充满了母性的光辉。
  而林云星一抬头,总能看到陆建舟凝望她的专注的视线,还有眼里浓得化不开的温柔。
  她忽然想起前世几个女人在一起最喜欢探讨的一个问题,关于男人浪不浪漫,婚姻幸不幸福的问题。
  什么叫幸福,又什么叫做浪漫?
  并非夫妻两人去做什么轰轰烈烈的事、又或者一起去美丽的地方旅行才能感觉到这些,其实在寻常生活中,才更能体会到个中滋味。只是许许多多的人,并没有把这些小细节放在心上。
  听着大家有关于理想丈夫和美好生活的各种设想,林云星微笑着,心里却很迷茫。
  因为她们说的那些对她并没有什么吸引力,她迄今一直在寻找着的不过是那个能走到她内心深处的人。灵魂的交流,能够让她的心为之颤动,什么都不做都能令她感到无比踏实与安心的男人。
  只是这些话说了一次之后林云星就再也没说了。
  在越发现实的快餐式爱情中,这样的话不但清高还挺矫揉造作的,得到的多半是面上微微一笑实则内里一个白眼。
  当然也有一些会感叹,这样的男人谁都想要,可哪里找得到?
  能和你灵魂交流,又具备豪宅香车同时还不秃顶满肚肠肥的男人,难啊!所以现实点吧姐们,找一个条件差不多的把自己给嫁了吧,别挑了!
  这些话也并非没有道理,有一些也是为了她好。
  可林云星每一次都没法逼自己狠心答应那些追求她的男士,她还在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让她无怨无悔燃烧灵魂的爱情。
  现在她找到了。
  在四十多年前,一个距离他们有一些年份的时代,她遇到了一位倾心爱着她、她也愿意托付一生的男子。他一个温柔的眼神,就让林云星拥有了在陌生时代安家立户、迎接一切困难的勇气——


第三百一十五章 温暖与珍视
  生活又回复到了林云星生病以前的情景,陆建舟主抓训练,间或执行上面交付的任务。林云星写文看家,如今多了一项带娃。
  不同的是陆建舟对林云星的身体状况更加上心,在家里的时候主动揽下大部分的家务,抱孩子也抱得很勤快。
  会在晚饭后挽着老婆在营中悠闲的散散步,听她唠叨一些孩子的趣事,探讨新书创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又过了两月,林云星的身体恢复如初。这场经历了大半年的病魇,终于彻底离他们而去。
  马香兰来邀请林云星出营去玩,她在营里呆了快一年了,如今康复了,也该出去走走。林云星倒没什么出营的意思,她个性很宅,又不太喜欢逛街,在营里的生活她快乐又满足,呆再久也不会腻。
  只是马嫂嫂热情相邀,孩子大了也要买些布匹给他做一些小衣裳,出门一趟也是有必要的。
  林云星便答应下来,两人早晨出发,傍晚方归。
  一天下来林云星累得够呛,她家的小子吃得不多,但长得却胖乎乎的。九个月大的孩子比人家一岁多的还要重上一点,长时间抱下来还真吃不消。
  一路上,马香兰和林云星轮流抱孩子。小家伙倒也乖巧,一天到晚啃自己的小手手,只要不强行拿出来,他便乖乖的和自己玩,偶尔逗他一逗,还会甜甜的笑起来。
  林云星特别爱看孩子笑,她记得前世的自己有些怕小孩的,认为自己决计照顾不好,听到哇哇哭就会手足无措,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可为人母之后,大部分的重心都围绕着孩子,趴在床边看着他睡觉能看上半天,等意识到的时候发觉自己笑得脸都酸了。
  如此的痴汉力,着实吓了她一跳。
  陆建舟对此是又触动又酸溜溜的,老爸吃儿子的醋这种不光彩的事情他一直认为不可能发生在他身上。可这两个月,眼看着云星被那小家伙吸引了大多注意力,我们的陆营长悄咪咪的就不舒服了。
  于是这一天晚上,陆建舟抱着林云星腻歪了许久,来了一次又一次,直到林云星弱弱的求饶,表示真的不行了才放过了她。
  这之后林云星就发现,她的痴汉属性越明显,陆建舟晚上就会更“放肆”。
  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第二天爬不起来,小宝宝可怜的张开双臂要抱抱的时候,林云星那叫一个有心无力。
  只能让他躺床上自己和自己玩,而她呢揽着他,疯狂的补觉。
  陆建舟看着妻子对儿子的热情好了许多,顿时满意,晚上亲亲她作为奖励,便放过她让她早点睡觉了。
  趴在陆建舟怀里的林云星,面对一句话不说、事却做得全乎的陆建舟,无奈地吐了口气。觉得自家的老公,切开了以后可能是黑的。
  所谓耿直的印象,那绝对是在外面如是。对着她,招倒挺多的,偏偏他们母子还拿他没办法。
  时间一晃而过,很快便是东风日报作者年会,林云星三月前便接到了邀请。
  这次年会,东风日报最为知名的作家都会参加。除了那些偏远地方、或者出行真的很不方便的地区,大多都表示会出席。
  年会一共三天,吃喝住行都由报社负责。而在这期间,作家们之间的话题探讨,摘取精华部分,会陆续刊登在接下来的东风日报重要版块之上。
  这也是读者们了解喜爱作家的一个好机会。
  但陆建舟每日要训练,孩子又还小,不可能让他一个人在家里。林云星舍不得娃娃,碍于之前答应了,也不好临时变卦。
  好在马香兰,陆润泽的干妈,对这小家伙那真是当儿子疼的,把林云星更是看作自家的妹妹。她每次有什么事情,把孩子交给马香兰带几天也完全没问题。
  马香兰一家都喜欢这小家伙,他两个孩子更是一口一个润润弟弟,宠爱得不得了。
  林云星也很喜欢这俩孩子,每次家里准备了吃的,都会给马香兰他们送去。还会亲手为他们做衣裳,每次林云星设计的款式,不出格却很别致,特别让人喜爱。
  活动三天,加上来回耽搁的,至少也是四五天了。
  陆建舟不太放心妻子,这次活动听说许多文坛前辈也会去,而且大多都是男性,他怕林云星在那儿过于拘束,或者是闹出什么不愉快。
  林云星让他放心。
  前世各种重要场合,她也是经常出席的,虽然具体环境不一样,但她并不是一个怯场或者是不懂分寸之人。交际的能力不敢说很强,但也足以应付不少的突发情况。
  陆建舟担心归担心,但更多抱持的还是鼓励。
  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能够和许多文坛前辈共同探讨文章,开拓自己的眼界,是好事一桩。
  何况云星这些年大多时间都在为他的事奔忙,到了她的事,陆建舟也希望能给她最大的支持。
  这日一早,将孩子交给了马香兰,陆建舟送林云星出营。
  他们出发很早,陆建舟想亲自送林云星过去,看她安顿下来再回来。顺利的话,中午之前就能回来了。上午的训练,昨日已经和李蔚说过了,让他帮忙看着。
  陆建舟到底还是舍不得林云星一个人去,毕竟要走很久,此时天刚亮,寒气又重,让她一个人他也不放心。
  陆建舟骑着自行车,将林云星裹得严严实实的,载着她出发了。
  林云星坐在车后座,抱着陆建舟的腰,冷风吹来,全由身前人挡开了。
  陆建舟让林云星闭上眼睛,趴他背上再睡一觉,等到了他会喊醒她。
  林云星哪里睡得着,虽然这点凉风于陆建舟而言不当回事,可林云星在后座可是心疼得不行。一会儿想取下围巾,给陆建舟遮遮风,一会儿又想给陆建舟散开的扣子给扣上。同时还小着心不影响陆建舟控制车头,唯恐人摔了。
  陆建舟是哭笑不得,同时也很感动。
  稳住车头,握着林云星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一下。
  太多人看待他们,都认为是钢铁铸成,不会疼,不会痛,即便是牺牲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但只有在林云星这里,陆建舟感触到了她小心翼翼的爱。把他当成任何一个有血有肉、有泪有痛的人。
  不会因为他过于强悍就缺少关心,把他对她的照顾视为理所当然。
  反而一点一滴都倍加珍惜。
  而陆建舟,也在这些日常小事中,体会到了来自林云星的最为宝贵的温暖以及珍视。


第三百一十六章 人红是非多
  有自行车代步,速度就快多了。两个人抵达东风报社之时,才八点多一点。
  林云星下了车,陆建舟把车锁好放在一棵大树下,然后和林云星一起进了报社。他今日是穿着便装来的,除了胡青主编,也没有人知道陆建舟的真实身份。
  而胡青也受他们夫妇所托,不轻易把这件事给泄露出去。
  到了报社,负责接待的人员看到他们已经到了,连忙领着人进去。
  举办年会的地方是在一处干净整洁的农家小园林。这里有清幽的竹林,简陋却不失宁静的小亭子,以及收拾得一新的客房。
  陆建舟和林云星两人跟着接待员小李走了二十分钟,到达了目的地。
  路虎营离报社很近,所以林云星也没有提前出发,她来的时候刚刚好。而一些路途远的,一两天前便已经到了。还有一些,得到今天下午和晚上才能到。
  小李将林云星引到了二楼,在二楼尽头有一个房间,窗明几净,宽敞舒适,采光也很不错。
  林云星和陆建舟看了都很满意,事实上能有这样的住宿环境已经很不错了。沿途经过的那几间,虽然收拾得也很不错,但光线方面要差上一些。
  林云星高兴归高兴,但想到自己年轻着,住的可能比一些前辈还要好,又觉得这挺失礼的。
  “你是女作者,胡青主编又亲自招呼过,说你病体初愈,让我们千万要照顾周到。所以安心住下来,我相信别人不会有意见的。”
  “感谢胡主编的好意,但事实上,我的身体已经好了,我对住的地方也没别的要求。这里都不错,随便给我安排一间都好。”
  陆建舟站在一旁没有说话,但脸上却挂着笑容。
  他是希望云星能住好一些的环境,但不可否认听到云星说出这样的话让他很高兴。
  以前的林云星,事事都要最好的,比别人差就觉得自己低了一截。有些东西哪怕没安排到她,她也会上去争取。
  陆建舟有很多次都觉得蛮累的,因为他的性子,本来就不在意小节或一点得失。因为莫须有的小事就歇斯底里或者气得吹鼻子瞪眼,是他没法理解的行为。
  后来他逐渐认识到了一个不一样的林云星,哪怕这个林云星,也有着自己的小毛病,但看在陆建舟眼中却成了另一番风味。他开始想,或许以前自己对她太苛刻了。正因为他给她太少,所以她才努力的想要更多。
  如果他能给予她所欠缺的安全感和归属感,云星说不定能改变的。
  不过现在不用想这些了,他的云星,本来就是最好的。即便别人不这么想,在他的心中这一点不会改变。
  她是最适合陆建舟的女人,也是他唯一所需要的。
  接待员小李,之前就听同事说起星云泛舟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人很好,非常的和气。之前见到她的编辑都很喜欢她,还挺疑惑这么个纤纤女子怎么能够写出那么动人心魄的武侠小说?
  今日一见,发觉星云泛舟果然是个不错的人。有礼貌,还很谦逊。
  “既然她都这样说了,那没意见的话,这间房间就让给我怎么样?”
  小李正想着怎么办时,一个穿着挺帅气的女子插着兜从门外走了进来。
  素色长腿裤被她扎在靴子里,上面是一件紧身的军绿色外套,然后一头短发,收拾得挺利落。
  在服装款式大致差不多的当下,这样的装扮很让人眼前一亮了。
  加上她肤色白皙,还透着英气,给人的冲击就有些强烈了。
  林云星眼里就亮了一些,在心里给对方点了一个赞。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仇润芳的缘故,她对面前的人很有好感。
  因为润芳骨子里就透着英气,哪怕她扎着小辫,假小子的形象在林云星的脑海里都根深蒂固。
  尤其是这一次大比武之后,她对仇润芳有了更多的了解。她小小的身体里,涌动着让人肃然起敬的东西。何况润芳每次一离开,总要隔好久才能再见,她还真的想念这位朋友。
  “好啊。”林云星答应得很干脆。
  直到此刻,范萍萍才认真看了一眼林云星。之前她虽然在说话,视线却是打量着这个房间。
  大概是觉得林云星让房间是真心的,而不是虚伪的客套话,这才让她多看了她一眼。
  “这是《草原惊梦》的作者胡子六,而这位是《江湖美人谋》的作者星云泛舟。”小李为两人做着介绍。
  “你好。”林云星伸出手。
  范萍萍扫了扫林云星伸出的手,却没有要和她握手的意思。脑袋一抬,又看起了房间。
  陆建舟微微皱了皱眉。
  小李则一脸尴尬。
  星云泛舟可能不太了解这个情况。
  今年的东风报社,星云泛舟那绝对是声势最旺、小说最受欢迎的作者。不说那些小有名气的青年作家了,就是和一些早已成名的大师相比,那热度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她真真凭着一部小说,在这个圈子里火了。
  胡子六呢,小说大多以短篇为主。思路清奇,剧情离奇,极善于营造气氛。虽然小说总被人诟病装神弄鬼,许多坑难以自圆其说,但她的一些奇思妙想还是吸引了不少猎奇的读者。再加上她美女作家的身份,捧场的人还是不少的。
  还有不少忠实的读者,喜欢她的特立独行,认为她很有风格,比时下许多女性帅气多了。
  本来在东风报社,范萍萍虽然不敢说多大牌,但大家伙儿也多少让着她,还因为她是比较稀有的女作家,捧她的人不少。
  可是这两年,星云泛舟崛起的太快了。一部美人谋,让她烧起的这把火越来越旺,越来越猛烈,到最后一发不可收拾。读者眼里,大多只有星云泛舟,没有那个帅气的胡子六了。
  最可气的是,还有消息传出来,说星云泛舟不但年轻,还很漂亮,那相貌比起胡子六也要美上三分!她要是个中年大妈胡子六也就忍了,至少在相貌一块她维持着优越感,可连这都要压她一头,让她的脸往哪搁?
  一来二去,范萍萍对林云星就非常的有怨念了。
  这次年会,她们都收到邀请了,她正想会她一会!


第三百一十七章 霸气护妻
  林云星笑了笑,也没多在意,收回了手。
  范萍萍存心让林云星尴尬,看这一下没得手,便勾起嘴角,看向她身旁的陆建舟。
  “不愧是当红的作者,参加个年会还带个保镖?”
  这是在说林云星摆架子了?又或者她已经看出陆建舟是她的丈夫,故意说这些话来羞辱他们。
  这么尖锐的性格,还真叫人心生不喜。
  林云星自认没招惹她,自见到她后也没做出什么让她不满的举动。反倒是她,肚子里憋着火,颇不友好,不知是为何故?
  不过,林云星可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别人都欺负到头上了,又哪里还会软软的笑呵呵。
  “这位是我的丈夫,不是保镖。”林云星郑重的道。
  “哦,丈夫啊,走到哪儿都带着丈夫,你们两人还真是形影不离、难舍难分啊~”范萍萍也没仔细看陆建舟,之前随意瞥了一眼,什么也没看清,高傲得很。她还以为陆建舟是个跟在老婆身后的小男人,一番话说得也是阴阳怪气。
  “对第一次见面的人就说出这样的话,太失礼了吧。”林云星已经动怒了。
  小李在旁边急得直擦汗,这两位爷怎么就吵起来了。年会还没开,就出这种乱子,可要怎么办?
  就在这时候,一直没说话的陆建舟开口了。
  “云星,我觉得这位姑娘的话也没说错,保镖,保护好妻子本来就是一个丈夫最首要的责任。不说别的,我会是你一辈子的保镖。”
  “哈!一辈子的保镖,就你这个……”范萍萍的话突然哽在嗓子眼。
  眼前的男人身姿挺拔,高大伟岸,一双眼睛写满了坚毅,身上满是力量的气息。只是单纯的站在那里,便给人一股强大的气场。没什么动作,却像是一座沉默中的火山,内里翻滚着炙热的岩浆,靠近一点都会被热度灼伤,让范萍萍有些不敢直视。
  看到陆建舟,她脑海里一时间掠过她塑造的不少英雄人物,以前许多形象虽然在读者看来生动,但她的心中却并没有个理想的模型。但这一刻,陆建舟的形象与那些人突然就重叠在了一起。
  这是她见过的最具有男子气概的人。
  长相不是顶英俊,但很爷们,身体里有一股劲,让他与她身边所有的男人都不同。
  “如果没有别的问题,我们就先走了。同志,带我们去另外一个房间好了。”
  小李愣了愣,反应过来陆建舟后面一句话是和他说的,忙点点头:“请跟我来。”
  “等等!”范萍萍忽然道。
  “还有什么事吗?”陆建舟的声音透着凛意,让强势的范萍萍怯了怯。
  “你叫什么名字?”
  林云星讶异的挑挑眉,这什么情况?
  陆建舟却并不在意范萍萍想什么,听到她的问话后,头也不回的道:“你不需要知道我叫什么,你只要知道我是林云星的丈夫,还有……她的保镖。”
  说完,陆建舟就带着林云星离开了房间。
  小李连忙跟上,而范萍萍跺跺脚,却也不敢再跟上去。
  不一会儿,小李便带他们来了另一边尽头的房间。按照他的意思,范萍萍和林云星这两位当红作者一开始就闹了不愉快,还是将他们隔得越远越好。虽然这栋楼就这么大,但能远一点是一点,总不用一开门就对上。
  “这房间很不错,有劳你了小李。”林云星看了一圈,微笑着像小李道谢。
  小李忙摆摆手,“哪里的话,重要的是你喜欢。这样的话我就不打扰了,有什么别的需要招呼我一声便好,我就在楼下。”
  小李很喜欢这对夫妇,很登对,夫妻都是很懂事理的人。刚才那情况,如果换作是别人,早就跟范萍萍吵起来了,再严重点可能直接就上手了。
  不过,让小李最为佩服的就是他们的回击了。没动粗,但非常的有力道,他在旁边看着都暗呼怼得好。
  小李刚准备退出房间,就听见范萍萍在外面大喊,说房间没热水,她要洗澡,让小李帮她打水去。
  小李尴尬,他只是负责接待的,有什么问题确实可以找他解决,但打水洗澡的事也吩咐他会不会不合适?
  但在林云星和陆建舟面前,他没表露出不快,对两人笑了笑,快速的出了房间。
  屋外,小李态度很好的向范萍萍传达出住宿期间,热水按时供应还有每个房间都有水瓶,她如果需要可以去供应处看看,一天每隔两小时都有热水供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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