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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道为圣-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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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这些入魔者宗门的位置和这些方向描述,再加上诸如“别离山”这种具体的地名,徐金有把握能找出废人宗的大概位置!

    ……

    之后两人一直在对方位进行整理,直到立冬之时,才整理校对完毕。

    立冬。

    初冬就降了一场鹅毛大雪,两人躲在木屋里,烤着火,通过整理完毕的资料,探讨起各个入魔者宗门与废人宗的关系,并在几十张古地图上交叉定位废人宗的方位。

    雪停之时,徐金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小圈,兴奋地叫道:“找到了!太好了!废人宗!”

    徐金开心地抱着李心愫跳了不知多少圈。

    地图上的小圈经过了细致的分析,方圆千里,大约在世界中城半壁天这座天城东南方向一百五十万里处。

    最让人头痛的,可能是最近的城市离此区域仍有四十万里吧。

    徐金对四万里这个数字很熟悉,因此对四十万里也就很熟悉了。

    四十万里,换成这个世界的单位,大概是一匹未入道的无双骏马以最快的速度不间断地跑一百天要花的时间。当然,通常来说,像这样跑上两天,无双骏马已死。

    “只是我要到那里,有点难度。”跳了一会,徐金又有点沮丧。

    “徐金弟弟,我修到地海境了,现在使用人级储物符不吃力了。多备些干粮,买两匹马,几年时间应该可以赶到废人宗。”李心愫安慰道。

    徐金望着被他抱在怀里,高他一个头有余的李心愫,心里微微泛起一丝感动。他没修道没入魔,无法使用储物符,带不了多少干粮,根本撑不了多久,但有李心愫帮忙的话,奔波四十万里并不是什么难事。

    感动之余,徐金又觉得有些遗憾。李心愫待他如此之好,终究还是因为他是李同送回来当宗主的人,而不是因为他是徐金。

    徐金点头说道:“那我明天就开始做风干羊肉。”

    ……

    之后的一年时间里,徐金一直在宰羊猎羊挂羊肉,全做成风干羊肉。李心愫则在村庄里找出了所有能用上的人级储物符。人级储物符不过是最低等的储物符而已,一张只能装一石东西。最后李心愫收集到了九十七张。七张用来装饮水,剩下的可以装一万斤,全装食物的话,足够两人吃上十年。

    之后李心愫一直在织布纺纱。不死宗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也就只有徐金种了好几里地的桑树上的蚕有些价值。

    这一年时间里,不死宗的膻味从来没消失过。

    猫儿老了,没有入道,悄悄地离开了,从此不再现身。

    终于,徐金十四岁后,收了谷子晒干,留下几只蚕蛹以免绝后,煮了其他蚕蛹剥茧纺丝,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里,两人带着大黑狼离开了不死宗,离开了云雾缭绕的山谷,踏进了这个世界。

    “愫姐,谢谢你。”回头望了一眼身后的雾,徐金对身边的李心愫说道。

    李心愫温柔地望着他微笑。

    徐金也对李心愫报以一笑,又抚着全身漆黑的大黑狼,说道:“白鬼,你要跟着我们去闯一闯这个世界,还是回到山里去?”

    大黑狼蹭了蹭徐金的白丝袍,轻吠一声,绕着徐金跑动起来。

    “看来是要跟着去了。那好吧,目标废人宗,不过,首先要去落雁城。”

    徐金推起装满鸡笼的新板车,在草原上飞快地跑起来。

    李心愫轻松地跟在他身边,目光从未离开过他。

    浑身漆黑的白鬼欢脱地绕着两人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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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十一年

    落雁城,一座草原小城,北门落雁台常迎雁来送雁往,故称落雁城。

    落雁城不算大,但终究是通往草原的第一站,有大量人来人往。

    阔别人间十一年后,徐金终于再次见识到了人来人往的魅力。

    在落雁城里的行人身上,穿着上百种不同颜色的衣服,每张面孔,都那么陌生。

    无数张陌生的脸孔,顿时让徐金生出一丝怯意来。

    徐金微觉羞涩。十一年深居山谷,他倒快忘记如何与人交流了。

    李心愫就更不堪了,虽然已十八岁,一进城,便像个怯生生的小姑娘一样,紧紧抓着徐金的衣角,站在徐金身后,深埋着头。不死宗是入魔者宗门,李心愫从小就被教导要远离人群,初次见到这么多行人,不,事实上,是初次见到这么多修道者,这种畏惧感,就像是见到了床边故事中提到的毁世魔神一般。

    只有漆黑的白鬼贪婪地在每个人脚边嗅来嗅去,在城门边引起一阵骚乱。

    “像只二黑。”徐金说道。

    两人一狼自西边来,从西城门进,推着板车,进了落雁城。

    ……

    西城人不算多,大部分来落雁城的人,都是冲着北城的落雁台而来,观雁起雁落,悟腾飞之术,少部分人来此悟禽道,悟雁道。

    城中居民,则是徐金这一车鸡的主要倾销对象。

    “卖……卖鸡……”摆下板车,徐金羞涩喊道。

    半个时辰后……

    “无污染无公害……不对,来买山里头的老母鸡喽!”徐金放下羞涩,扯着嗓子喊起来。

    效果轻微。

    又过了半个时辰……

    “鲜嫩鸡子耐嚼老鸡生蛋母鸡打鸣公鸡便宜卖喽!买回去打鸣的教你怎么训练它!买回去吃的教你怎么下灶房!白斩鸡口水鸡叫化鸡手撕鸡烤鸡炖鸡宫保鸡丁!想吃什么教你选!想吃什么教你做!不要你是厨神,只要你会下灶房!买了我的鸡,忘了厨神馆喽!嘿!”徐金一脸笑嘻嘻地抓着手里的公鸡吆喝推搡打鸣助威,俨然一副奸商模样,只苦了一车鸡吓得在笼子里到处乱撞。

    李心愫乖乖地坐在徐金身边,低着头,拉紧衣襟,一言不发。

    至于白鬼,暂时被徐金禁足了,闷闷不乐地趴在李心愫脚边,时不时冲着板车吠一阵。

    一车鸡,卖到天黑时已卖光了。鸡,在草原上还是并不多见,这一夜,落雁城不知有多少户人家中溢出了鸡香味。

    收获了四百多两银子,徐金现在很想跑回去再拖一车鸡来卖,可惜不死宗里的鸡已全在车上了。

    握着李心愫的手,徐金寻了间书店,买下了一本介绍移星阵及其用法的书。这本书不是给他看的,是给李心愫看的,他没有修道,用不了移星阵,只有李心愫能用,而李心愫并不知道如何使用移星阵,需要好好学学。

    付了二两银子,正准备出门时,徐金眼角微微一抖。

    在书店的墙上,分明挂着一张通缉徐归山与花清婉的檄令。

    发布檄令者,人书圣陆展。

    在这张檄令旁,没有出现通缉徐金的檄令,恐怕是时日已久,没人知道他现在长什么样了。

    檄令上的徐归山与花清婉画得极好,就像十一年前徐金亲眼所见的一样,只是不那么憔悴。

    徐金的手微微颤抖起来。

    这十一年里,有资源满谷,有藏书一山,又有李心愫相伴,他过得相当轻松,然而徐归山与花清婉却不可能过得像他这般轻松。开荒太宽,易被发现,没有魔卷山这种资料库支撑,许多事情不得不亲自探索,尽管徐归山是剑道以物证道境,为了隐匿,却只能尽量不用剑,即使是打猎,也过不上他这么轻松又有滋味的日子。

    害父母舍下清闲日子过不上,逃亡十一年,且仍将继续逃下去,当然算不孝。

    徐金的手心里开始淌汗。

    一直低着头,看着徐金脚跟的李心愫感觉到徐金手心里湿润了,便抬起头来。

    顺着徐金的目光望去,只看了一眼,李心愫就看出檄文中的徐归山与徐金有几分相像之处,花清婉也与徐金有几分相像。

    十一年时间,徐金的一颦一笑,发长脸短,鼻高嘴薄,额宽耳尖,早已深深印在她心里,怎么也抹不去,只需一眼,就足够她看明白了。

    李心愫当即拖着徐金离开了书店。她能看出来徐金与徐归山花清婉有极亲密的关系,其他人看得久了,自然也可能看出来。

    “徐金弟弟,檄文还挂着,肯定没事的。”李心愫安慰道。

    “愫姐,那是我父母。”徐金叹道。

    寻了间客栈,徐金对李心愫说明起来。

    十一年后,徐金才终于和李心愫说起自己的身世,也终于将囚魔天牢中发生的事情告诉了李心愫,原原本本,不加回避,不掺假。

    “爷爷也真是的,明明可以告诉你废人宗的事情,却什么也不告诉你。说不定那本残书就是在爷爷手上丢了。徐金弟弟,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入魔了,不过你有需要的话,随时可以找我入魔。”李心愫温柔地抱着徐金说道。

    李心愫身上并无什么体香,常年生活在山谷里,也从没使用过胭脂水粉,但徐金仍觉得有极淡的香味伴着淡淡的热气扑进他鼻子里,这若有若无的气息,这温柔的嗓音,仿佛美酒一般,使人沉醉其中。

    李心愫拿那本移星阵的书研究了一夜,徐金也一夜未眠。天花板,暗影烛光,李心愫坐在床头认真研读,徐金坐在李心愫身边,心头思绪渐渐纷杂。

    徐归山曾告诉他,等他能打败陆展了,就会带花清婉出来与他相见。

    父母在外逃亡,自己却仍是废人,陆展仍然光彩,自己却是废人,李心愫是美人,自己是废人。

    他已将希望全押在废人宗的旧址了。父母尚在外逃亡,这一事实残忍地揭开了他是先天废人的伤疤,如果废人宗的旧址中找不出蛛丝马迹来,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再承受住入魔的诱惑。

    ……

    落雁城的人多,还有另一个好处,那便是可以共同使用移星阵。

    移星阵的使用费是很贵的。从落雁城到半壁天,两千九百万里,移星阵的费用是三千两银子一次,不论人多人少,都是三千两。与人共乘时,通常以人头平摊。

    落雁城里,通往半壁天的移星阵在城东门,就在这座枯黄色的小塔下。移星阵,以符道与阵道手段实现,辅以俗金道与机关道的付账自动化与开阵自动化,实现了天城与小城,天城与天城之间的自由传送。小城不能传向小城,只能传向一些大的天城,如失落天这座书道盛城,如半壁天这座商业之城。在天城换用其他移星阵,即可传送到每一座天城,然后再换阵传送到附近的小城。

    两人在塔边等了半天,直到下午才终于凑进了二十人的一支半壁天观光团。

    二十二人凑出三千两银子,投入移星阵中间的纳金池中。白鬼就免费捎了一程。

    随后,领头的汉子从墙角自动出现的大堆符纸中挑拣着白色符纸,不多时,回到中央的阵眼处,以捡到的白符化玉,白玉耀眼,墙角的符纸无风飘舞,将众人卷入一片白茫茫的幻境。

    幻境中白茫茫一片,伸手不见五指,闭眼不见黑暗,谁也看不见谁。白茫茫一片,不见黑暗,不见动静,绝对的白,连时间的感觉也被剥夺了。

    徐金不知自己站了多久,按移星阵的说明,三千万里,大概需要半刻钟时间,但他只觉得每一次呼吸都长得如同囚魔天牢里的一夜。当茫茫白色终于逐渐消退,身边的景物再次映入眼中时,徐金首先做的,就是去看李心愫。

    在他身边,李心愫也同样焦急地望向他。

    两人目光交汇,徐金才放下心来。

    迈出小塔,就是传说中人来人往摊位无数拍卖日夜在进行的天城,天城中最安全的城市,半壁天。

    那支二十人的观光团已率先出了小塔。

    徐金牵着李心愫,强压内心的激动,也迈出了小塔。

    漆黑的白鬼一脸兴奋地跟在两人身后,摇晃着同样漆黑的尾巴。

    小塔外人头攒动,声音却不大,就和传闻中一样,半壁天整座城市基本被雾包裹着,视线并不好,只能透过白雾看清身前不到十丈处。半壁天本应极为喧哗,但由于这白雾的存在,而显得相当安静。

    白鬼兴奋地晃着尾巴,冲进了人群中,三两下,不见了身影。

    “看来出师不利,先丢了一条狗。”徐金苦笑着对身边的李心愫说道,也不去阻拦。在他看来,白鬼本就该自己去寻找机缘入道,如果白鬼要回来,在两人走远之前就会回来。

    与徐金的故作轻松不同,李心愫脸色惨白,紧紧抓着徐金的手,不敢挪步。

    “愫姐,没关系的,只要你不说,谁也不会知道你是不死宗的人。你是修道者,不是入魔者。”徐金踮起脚,在李心愫耳边说道。

    雾大不见路,徐金牵着李收愫跟着人群在雾中走,找到了一间典当行,进去卖掉了所有的丝线和丝布,换得七千两银子。徐金让李心愫将其中三千两另外收了起来,以防万一。若是没找到废人宗,就只能用这三千两银子返回不死宗,在魔卷山那千万本藏书中寻找其他变强的方法,或者,入魔。

    剩下的四千两,用来买马,买好马。

    从书店中找了本半壁天的地图,顺便瞻仰了一下父母的画像,徐金便盯着地图,带着李心愫出了城。

    尽管半壁天没有失落天那么大,但出城时,天色仍然已暗了,马厩已快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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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好马

    作为最安全的天城,半壁天的庇护范围并不包括城外。凡白雾所遮,为半壁天的阵法与城规所庇护,白雾之外,自求福祸。

    走出半壁天的纯白城门,遮眼的白雾立即消失了。

    在夕阳下,徐金一眼就看到了一匹肥马。

    此马极肥,目测有七八百斤不止,遍身米黄色,蹄青色,若不细看,会以为是匹白马。马头高昂,像骄傲的将军,脖颈肥壮,全身上下更全是肥肉,呼吸时,如猪肚般的马腹一颤一颤,直叫人不敢想象此马要如何才驮得动人。

    这匹马的体格很夺人眼球,但也就仅此而已。它脖子上挂着的标价,不过六百两银子。

    “也许这憨货把一身肥肉全都减下去,会是一匹极好的马。”徐金这么想着,却还是撇过了头去。

    其他的马都比较贵,便宜的在一千二三上下,贵的能有三千两。

    而入道的马都没有拴着,全都散放在马厩周围。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一匹金马了,全身金毛,隐隐发光,在血红色的夕阳下格外抢眼。

    价格贴在马鞍上,徐金看了一眼,马上就移开了目光。这匹金马,标价八万两黄金。

    移开目光后,徐金的视线落在另一匹入道的马身上。一匹黑马。如李心愫的发丝一般柔顺黑亮的马鬃,比白鬼更具筋骨感的四肢,使它看起来沉稳而诱人。标价,十万两黄金。

    “太瞎眼了。”徐金恼道。十万两黄金,可兑八十万两银子,徐家最富有的时候也买不下它来。

    这批入道的马中,最便宜的标价五万五千两黄金,最贵的,便是那匹黑马。

    徐金耸耸肩,站到一匹标价三千两的骏马前。

    这匹骏马全身血红,不仅是毛发,连四蹄也是红的,目露凶光,虽贵了一点,但正合徐金对赤兔的印象。只是徐金没把握将它驯得服帖。

    换到两千七百两银子的骏马边,通体如玉的一匹母马便映入徐金眼中,正好配李心愫的白衣。

    徐金有点遗憾地望了一眼旁边的肥马,此时那肥马正悠然自得地嚼草,咬一口,昂着头嚼,实在不知道这肥马的自信是哪里来的。难道是另辟蹊径了?还是压根就没兴趣当一匹好马?

    瞧着瞧着,徐金突然对这匹肥马的骄傲有了同感。这匹肥马就像他一样,他分明有一条通天的入魔之路可走,但他就是不愿意走这条路。这匹肥马,说不定也是一样,分明能够成为一匹好马,却偏偏不愿意去当这匹好马,并为此而骄傲不已。也许是不希望居人胯下,也许只想一辈子嚼草过活。

    “就这两匹吧。”徐金牵过肥马和如玉母马,对李心愫说道。

    “嗯。”李心愫温顺地取出三千三百两银子来,毫不怀疑徐金的决定。

    “咴!”肥马极不情愿地吐出嘴里的干草,慵懒地叫了一声。

    站在一旁的马贩接过银子,笑道:“白马确实是匹好马,但这匹肥马……小兄弟,你确定要买这匹只会吃不会跑的马?”

    “瘦下来总是会跑的。”徐金说着,牵着肥马与如玉母马,握着李心愫的手,又走进了城门。

    ……

    天色已晚,徐金打探了一下半壁天的住宿费,黑着脸与李心愫来到移星阵分城,走进了前往飞絮城的小塔。

    “住一晚二十两银子,在半壁天开个客栈,不用一年就能买一匹入道的马了!”关上移星阵的门,徐金愤愤不平地骂道。

    刚关上门,门外突然传来了犬吠声,叫声很熟悉,是白鬼。

    “白鬼回来了?”徐金怪异道。他本以为白鬼会在半壁天附近寻找入道的机缘,却没想到白鬼竟然还是要跟两人一起走。

    “汪!”徐金一打开门,白鬼立刻摇着尾巴蹭上徐金的大腿。

    “现在去飞絮城吧。”徐金再次关上门。

    李心愫取出银子投入纳金池中,墙角就出现了一大堆白符。

    徐金与李心愫一起拣拾着白符,不多时,李心愫取白符回到纳金池边,凝白符为白玉,开启了移星阵,两人两马一犬,再次进入了苍茫的白色空间。

    这一次比上一次快得多,不过几十次呼吸,已脱离了白色空间。

    徐金牵马推门而出,点点茅草飞絮映入眼帘。

    飞絮城,草原之城,位于这个世界最大的草原西侧,也叫刀子城,下雨像刀子,刮风像刀子,下雪也像刀子,只有下冰雹的时候像锤子。

    “好高的城墙。”透过飞絮,首先引起徐金注意的,是遮住了一半夜空的城墙。

    “挡风刀子的吧。”徐金心想。

    走出移星阵小塔没几步,白鬼突然吠叫着冲向西边,徐金转头望去,月色下,漆黑的白鬼正朝着西城门奔去。

    徐金摇摇头,与李心愫寻了间客栈住了一夜。飞絮城住宿只需二两银子。

    第二天,白鬼仍然没有回来。

    “不等它了?”李心愫问道。

    “不等了。它既然冲进了草原,只怕是打算在草原上过一辈子了吧。”徐金往西城门看了半晌,说道。

    两人买了据说可防雨刀雪刀风刀以及冰雹锤的皮制帐篷,锅碗瓢盆菜刀案板,徐金又挑了一把钢刀,一把青钢剑,一把硬弓,几袋箭,跨上肥马马背,与李心愫从东门离开了飞絮城,往东北方,往两人找出来的废人宗前进。

    ……

    “驾!”一夹跨下肥马,徐金喝道。

    肥马慢悠悠地走着。

    李心愫在一旁吃吃地笑。

    “娘的你倒是跑啊!”徐金狠狠一巴掌拍在马臀上,大骂道。

    肥马吃痛,反而站住不动了。

    李心愫笑得更欢了。

    抓起硬弓,徐金又给了肥马屁股一下,这下子,肥马不满地冲了起来。速度,比慢悠悠地走也好不了多少。

    “徐金弟弟,要不咱们共乘一匹马吧?”李心愫向徐金伸过手来。

    “不!我一定要让它成为一匹绝世名马!”徐金倔强地说道,开始惨无人道地折磨起肥马来。

    “你再不跑我就割下你的肥肉来烤着吃了!”徐金威胁道。

    肥马颠颠地跑了起来,不,跳了起来。

    “跑快点!不然我割了你的卵袋!”徐金换了威胁。

    肥马果然跑快了一点,全身肥肉乱颤,就快了那一丁点。

    到日落时分,往西南方向望去,仍然能看到飞絮城。

    “我的祖奶奶呀,你到底是要闹哪样啊?”徐金无可奈何地坐在肥马旁边,接过李心愫递来的风干羊肉,啃了起来。

    “嘶咴——”一直如死猪一般无精打采的肥马突然靠了过来,要抢徐金嘴边的羊肉。

    徐金立刻翻身跳开。

    “你对吃肉有兴趣?”徐金惊讶问道。

    肥马不住点头,涎水四散。

    “真看不出来,你还是个美食家。”徐金说道。

    瞧着手里的羊肉,又瞧着嘴角流涎不已的肥马,徐金心里渐渐有了主意。

    “愫姐,先把羊肉收起来。”盯着肥马,徐金缓缓后退,摇着身后的风干羊肉,并对李心愫说道。

    李心愫顺从地收起羊肉来,望着缓步后退的徐金和他手里的风干羊肉,眼中现出惊奇之色。

    “徐金弟弟,我记得有本书上提到,马要入道有三种法子,练耐力,练勇气,练血性。你是要练它的耐力吗?”

    “啊啊,没错。可问题是这蠢货压根就没有身为马的自觉,不肯跑,所以只好用点旁门左道了。”徐金点点头,掏出了青钢剑,抵在肥马脖子上。

    “小肥肥,千万不要妄动哦,不然就算我长了眼睛,这剑可没长眼睛。”徐金龇牙咧嘴地说道。

    肥马相当有灵性,果然不敢乱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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