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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的天下(墨乡)-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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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个时候,强敌就在不远处,苏铭也只能咬咬牙,在心中将流火放弃了。
机会只有一次,稍纵即逝,大不了以后亲自去雷霆山脉,抓一匹更厉害的坐骑出来。
雷霆山脉可是个宝库,里面什么猛兽都有,只要苏铭有本事,大可以驯服一匹更酷的元素坐骑。
正文 五十一 使者
洛迦城的使者来的飞快,归宁节过去第二天,就骑快马到了野火城。
这是劳伦斯要求的,他无法坐视他的长子在野火城受苦。使者早一步到达,即使不能将冈森救出来,也能要求莱恩男爵对冈森提高待遇。
这一次,洛迦城的使者脸上的倨傲之色收敛了许多。一行人从陆路穿越,一人三马,不断换乘,才得以在最快时间内到达。
使者的领头者是诺斯,他亲自前来谈判,能起到威慑作用。
若是丹尼斯大师成功,他也拥有足够的武力翻脸,带领着身后的骑士们,一举将野火城的官员,领主屠个干净!
这个时候,两城之间,已经是剑拔弩张,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什么脸皮都撕掉了。
在诺斯身后,有十八位骑士,斗气最低都是初阶中位,有三位甚至处于初阶顶峰,离中阶只差一线。
他们是洛迦城最强大的十八位骑士!
包括诺斯,这十九个人,装备铠甲俱全,组合在一起,是比十九个蛮兽人还恐怖的一股力量。
到了野火城下的时候,城墙上早有士兵将这一情况报给了德科,德科立刻派人骑马飞奔回城堡,他自己则上了城墙。
这匹马还是苏铭骑的那匹,是野火城唯二的马,另一匹是缇雅留下的。
城外的使者,直看的德科心惊肉跳,这每一个骑士,身上的铠甲都闪着法术符文的光芒,每人手中的剑,泛着微光,同样是法术武器。
每一个人胯下的,还有身旁的马匹,都是大陆上赫赫有名的沃苏马,比伊洛马架子更高,耐力更好,并且充满了野性,是最好的纯种战马之一,一匹价值八百金币!
在阳光下,十九位强大的骑士整整齐齐地站在那里,无论人马,都寂静无声,犹如雕像一般,散发着无坚不摧地气势。
诺斯纵马上前一步,大声喝道:“我们是洛迦城的舒沃斯家族的骑士,也是使者,请开城门。”
这声音就像平地里响了一个炸雷,城墙上每一个士兵的耳朵都被震的嗡嗡直响。
德科脸色有些苍白,他一手紧抓着自己的腿,用疼痛让自己镇定下来,这个时候,他的任何失态只会让对方越发瞧不起野火城。
他不卑不亢地道:“既是使者,请先下马,交付武器!”
武器和战马都是骑士最大的依仗,德科一句话,就是卸了对方的武装,至少能让这一队骑士战力减为一半。
城下的骑士一阵骚动,一个个面露不忿,唯有诺斯脸上毫无表情,看不出心中所想。
德科手一挥,士兵们立刻张弓搭箭,指向这队骑士。
面对全副铠甲的骑士,弓箭的攻击作用并不大,但这表明着野火城的态度。
诺斯深深望了城墙上的德科一眼,下马上前一步,刷地抽出腰间的剑,剑一挥,一道火红地斗气弧直飞而出,射向了青武岩城墙。
‘波’的一声,城墙立刻出现一道长五米,宽一指,深不见底的细缝,攻击力非常骇人。
这道斗气弧要是劈在城墙上的士兵身上,至少能带走二十位士兵的性命,德科也难逃一死。
城墙上的士兵一个个额头见汗,有几个士兵不自觉地垂下了手中的弓。
诺斯轻蔑地笑了:“那么现在,还要我交付武器吗?别逼我们动手!”
德科紧咬着牙关,仍然不肯放行,他指了指城垛上已经风干的兽人头颅,大声回应:“看到这些脑袋了吗?三百八十二个兽人,其中十四个蛮兽人,为我野火城最强大的骑士一人所杀!你们自问谁能办到,谁能办到?站出来!”
德科这么一说,城下的骑士才注意到城垛之上一团团黑呼呼的东西,这一个个头颅都有些变形,是被愤怒的野火城民众踩扁的,但认真分辨,还是能分辨出是一张张狰狞的兽人脸孔。
兽人头颅一个个排列过去,竟散发着逼人的气势。这气势的来源,就是德科口中最强大的骑士。
近四百兽人,一人所杀!
城墙下的骑士没人能办到,若是碰到蛮兽人,一对一的情况,谁死还不一定。
诺斯看着这些头颅,忍不住后退了一步。
“下马!”终于记起此趟行动目的的诺斯艰难地下了命令。
刺客的武力再一次超乎他的想象,他开始担忧起了丹尼斯大师的命运。
后面十八位骑士同样被德科问的哑口无言,锐气折了大半,只能无奈地下马。
德科这才命令放下了吊桥,并亲自在城门口等着收取这些骑士的武器。
诺斯牵着马走了进来,到了城下,就被德科拦住。
“武器!”德科一不做二不休,他敏锐地抓住了对方的顾忌,此时态度越发坚定。
诺斯脸色铁青,交上了自己的剑。他身后的骑士见长官如此,也不甘不愿地上交了自己的武器。
一群骑士就这么牵着战马,垂头丧气地向着男爵的城堡走去。
第一轮交锋中,洛迦城完败。
城堡里,男爵同样没有出来迎接,而是坐在大厅等候,在他身边,坐着一脸苍白的冈森。
“我的侄子,你父亲派人来了。稍等片刻,我们就能看到你口中所谓的舒沃斯家族的怒火,看看是能融化钢铁,还是只能拿来烤面包。”
老男爵也豁出去了,大不了就是一条老命罢了。
至于茉莉,她生在霍尔家族,自然就要承担家族的重担,这是她的不幸。
冈森眼中怒火直冒,却无法作出反驳。对方连兽人的攻势都能打退,还把他的妹妹嘉薇都杀了,这让他又恨又怕。
诺斯一行人终于被引到了大厅,诺斯首先就看到了脸色苍白,瘦了一大圈的冈森。
这才过去不到半个月,一个健壮的斗气武士就被折磨成这幅模样,让诺斯不禁对老男爵怒目而视。
老男爵对这些骑士的目光视而不见,他抬了抬手,大厅中的仆人们便给骑士们搬上了座位。
“坐吧,远道而来的客人们。我和我的侄子欢迎你们的到来。”
诺斯却不坐,他直上一步,直盯着老男爵:“莱恩,你如此丧心病狂,难道不知道你死期将至。”
“放肆!”男爵大喝一声,手直指着诺斯,却是笑着对冈森道:“看你养的好狗,不懂上下尊卑吗?”
冈森深吸了口气,强压住怒火,冷哼一声:“他是舒沃斯的骑士,你不是他们的主君,无须敬畏你。诺斯,你先坐下吧。”
诺斯对冈森躬身一礼,后退几步,却仍直直站着。
老男爵也不为己甚,他笑呵呵地道:“我也知道你们来此的目的,就是想带回冈森。这可以,但冈森杀了我野火城近百人,必须做出赔偿。”
这是冈森一辈子做过最后悔的事,当时若立刻离去,也不至于落到此刻这种悲惨境地。
面对诺斯的疑问,他无奈地点了点头,承认杀过人。
诺斯不清楚事情原委,现在见冈森承认了,他便准备先顺着对方说下去。
“你需要什么赔偿,说出来听听。”
老男爵哈哈一笑,伸出三个手指比了比:“赔偿野火城三年所需的粮食和盐!另加五万金币!”
狮子大开口,诺斯被气笑了。
冈森连声咳嗽,大怒道:“不过杀了一百多个平民,一人十个金币顶天了,你还想敲诈!”
老男爵摇了摇头,笑着:“我的人民的性命是一部分,更大一部分,是你的买命钱,你不出,就别想回洛迦城。”
诺斯冷冷地接口:“你这是在威胁我们?”
“呵呵,你知道我有这个能力。因为我有一个强大的骑士,而洛迦城的劳伦斯却只有一群废物。你叫诺斯是吧?我问你,你可抓到了刺杀嘉薇和爱德华的刺客?你也别想对我用相同的手段,我已经做好了玉石俱焚的准备,我死了,劳伦斯也会陪葬!”
诺斯脸色一暗,口气服软:“你提的赔偿数额太大,我们需要慎重考虑。”
“那你们就下去考虑吧,我是个宽厚的人,这段时间冈森可以和你们在一起,但我也要警告你们,别妄想带走他。还有,我索要的赔偿一个金币都不能少。”
从头到尾,老男爵口气强硬无比,完全是一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样子,这让诺斯非常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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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五十二 侯爵也要插一腿
今天已经是洛迦城骑士到野火城的第三天。每一天,老男爵都在和诺斯虚以委蛇,就是咬着天价赔偿不松口。
每一次,双方都以剧烈的争吵结束,闹得不欢而散。
这种毫无意义的谈判似乎会日复一日的进行,丝毫没有止歇的迹象。
冈森的伤总算得到了治疗。诺斯亲自去神殿邀请保罗,为他施展初阶治疗神术‘圣光回流’,愈合了他胸口和双膝的箭创。
这么个小地方,保罗只是个初阶牧师,自然没什么强力的治疗术,再加上伤势拖的太久,即使外伤愈合了,后遗症也永久留下了。
双腿残疾自不用说,大声说话,剧烈动作都将不被允许,因为这可能引起肺部出血。
若今后的日子里,冈森能放下心里的仇恨,心境平和的生活,或许他还能活到五十岁,若是心思郁结,恨意满胸,那没办法,最多活到三十五岁就得嗝屁。
这种仇恨能放下吗?显然是不能的,夺妻之恨,残身之苦,都是人身之大恨,像冈森这种从小顺风顺水的高傲人物,绝对是要一一讨回来的。
对此,诺斯也只能叹息。
第三天,老男爵照常在大厅里等着诺斯进来扯淡。
他心里虽然焦急,但面上却不表露半分。诺斯同样焦急,他脸色一天比一天阴沉,走进大厅,俩人寒暄几句,开始进入扯淡的正题。
但今天这谈判显然不能继续进行下去,有侍从快步走进大厅,在老男爵身边耳语了几句。
老男爵眼露思索,但脸上却已经满是笑意,看的诺斯心惊连连,怀疑丹尼斯大师是否已经在角逐中失利了。
不过,老男爵的一句话打消了他的疑虑:“没想到,我这穷乡僻壤,侯爵也会派使者过来,真是稀奇。诺斯骑士,何不一同前去迎接?”
王国西部,只有一个侯爵,就是肖家族家主,西部最大领主,大贵族!
诺斯一听,‘腾’的站起身,神色变得恭谨:“自然该去迎接。”
老男爵笑了笑,当先走出大厅,诺斯作为骑士,跟在他后面。
在肖侯爵使者面前,诺斯自然不会与爵位高他一级的领主并肩而行,那丢的不是他的脸,而是洛迦城的。
侯爵的使者来的很快,当男爵走到外堡城门时,就已经看到一辆名贵马车沿着山坡小路快速驶了上来。
马车前后各有两个骑士护卫着。看一个骑士的强大与否,首先就看他的武器,铠甲和战马,这些外在的,一眼能看见的东西。
武器和盔甲离这么远,看不大清楚,但战马却让老男爵和诺斯看的只抽冷气。
四匹马,模样神骏已极,每一匹脚下都裹挟着淡青色的风元素光芒,踏地无声,速度平稳,就像是踩踏着空气前进一般。
诺斯惊呼出声:“天青战马!”就连拉马车的那四匹马都是!
天青战马,唯一具有纯正血脉流传的元素战马。不像流火,是经杂交而得,本身并没有繁衍后代的能力。
天青战马最大特点就是快!非常地快!其中的佼佼者,在风系天赋地支持下,速度能跑上160千米每小时,比全速的流火还要快上许多,甚至能进行短距离滑翔,一百米以内的山涧峡谷,能一跃而过。
天青战马唯一的缺点就是性格太过温顺,作为战马少了许多野性,但瑕不掩瑜,这战马仍被誉为十大纯血战马之首。
一出手就是八匹价值五千金币的战马,果然不愧是西部最大领主。
就两人沉思地那么十几秒,马车就就已经到了城堡门口,直直驶了进来,一直到老男爵跟前,才止住势头。
马车窗被拉开,后面出现一张冷艳至极地脸庞,这脸上的肌肤如少女般细腻,偏偏眼神又带着时光地沧桑,让人无法分辨这脸的主人的真正年纪。
老男爵只能从她的发型上稍稍分辨出这女人的年龄,但也非常模糊。
这贵妇人有些厌恶地扫了眼老男爵和他身后的诺斯,吐出一句冰冷的话。
“莱恩男爵,请跟上吧,您的领地过于脏乱,我就不下马车了。”
‘啪’车窗又被拉上,就像一记巴掌扇在老男爵脸上,让他怔在那里,满心地羞怒!
诺斯脸上露出了幸灾乐祸地笑容,却不想被马车后面地骑士看个正着。
这骑士手一挥,手中带着的戒指发出一道青光,一股凝实的劲风刮过,将毫无准备地诺斯推地连退了几步。
“与主君共荣共辱,不知道吗?真是有失骑士体面!”这骑士竟是将诺斯错认为老男爵的封臣了。
诺斯脸上立刻红一阵,白一阵的,敢怒不敢言。
马车已经远去,老男爵和诺斯对看一眼,发觉对方都是一脸苦涩,摇头叹了口气,无奈地跟了上去。
这就是真正大贵族的风范,无论是野火城,还是洛迦城,都得罪不起的真正大人物!
等老男爵到了自己的城堡,立刻目瞪口呆,就这么一会,城堡已经大变样了。
地上铺上了华贵的细羊绒地毯,大厅四处,摆满了晶莹剔透地法术水晶灯,将有些昏暗的大厅照地通明透彻,再无一丝阴影。
随行的骑士仍然在忙碌着,将一个个‘恒温术’法术卷轴打开,触发,挂在了大厅四周,并同时熄灭了厅中的壁炉。
做完这一切,一个高大地骑士才走到马车前,轻轻地拉开车厢门,然后就恭敬地侯在一旁。
一只‘耀眼’的美足伸了出来,脚背肌肤白地耀眼,脚上的蓝宝石鞋蓝地耀眼。
随后是镶满晶莹碎钻的蓝色丝裙,柔柔地如水波般流淌出来,最后,才是那张冷艳非凡的脸,冰蓝色的眼眸顾盼神飞,向着老男爵瞥了一眼,就自顾自地在走进了温暖地大厅。
老男爵到底是一方领主,有些见识,知道这贵妇人一身行头的价值,就足以买下他的野火城了。
鞋子上的两颗蓝宝石,足有猫眼大,闪烁着近乎火焰地蓝光,是绝对地珍品,产自大陆北方的那提冰岛,一颗就值两千金币。
蓝色的华贵丝裙,看光泽质地绝对是炼金产物,属于有价无市的珍品,有钱都没处买去,更不用说上面的华贵的碎钻了。
至于这贵妇人脖子上的那颗鸽蛋大的笼罩着墨蓝色光晕的宝石,男爵看了半晌,总算认了出来,这正是‘墨河之心’,是从墨河入海口采集而来的珍稀水元素宝石,无价之宝,据说人类世界只有不到二十颗!
墨河,则是一条穿越整个东部大陆,养育了整个人类文明的伟大河流,宽阔的幼底河只是其上游支流之一。
老男爵不禁哀叹,差距实在太大了,大到他兴不起任何比较心思,本能地就要卑躬屈膝。
再看看身后的诺斯,这个当年击杀过中阶法师的骄傲武士,情况也好不了多少,腰也是弯的。
这贵妇人走到男爵的座位上,看了看,眉头微皱。
她身边的骑士立刻一脚将这椅子踢到一边,又从空间戒指里拿出一张铺着黑丝绒靠垫的天青木靠椅摆在了那里,理了理,伸手示意。
贵妇人这才满意地坐了下来。
“莱恩,你还认得我吗?”贵妇人坐定后,看着一脸褶皱,满头华发的老男爵,语气颇有些感慨。
老男爵心里一惊,难道还是熟人?他细细地看着眼前这保养得宜的脸,记忆深处一张少女的脸慢慢与之重合。
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时的野火城仍然繁盛,在父亲支持下,他作为幼子,在王国四处游学。
那时他英姿勃发,是个翩翩美男子,在王国到处留情,与许多贵妇人有过一夜露水情缘。
只有那个少女,对他情根深种,他与她曾生死相许,却没想到一朝欢愉之后的第二天,就传来家族劫难的噩耗。
从此,莱恩就被困在了野火城,一转眼就是二十年过去。
“你。。。。。。罗茜?”男爵有些迟疑。
“呵呵,难得你还记得我。二十年了啊,你真正老了。”这贵妇人正是罗茜,马尔夫侯爵的亲妹妹。
老男爵低头无言,心里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
罗茜没去管老男爵的反应,自顾自地道:“我这次来,为了两件事。第一件,就是茉莉的婚事。准确地说,我是来提婚的。”
老男爵猛然抬头,眼中精光闪烁:“茉莉已经许了人,你来晚了!”
罗茜哼笑了一声,淡淡地笑:“你说说,许给了谁?”
“这是霍尔家族的事。我没必要和你说。”来者不善,老男爵面色转冷。
二十年的磨砺,他的任何温情都不复存在,眼里只有复兴家族这几个字。
对方也同样;当年纯情的少女,如今已是高贵冷艳的成熟妇人。
昔日的爱情,已经彻底被埋葬在时光坟墓里。
罗茜掩嘴轻笑:“莱恩,你还是如此果决。可惜你生错了地方,你这性子若是生在大家族,绝对能有一番大作为。”
老男爵对这贵妇人的话不置可否,他冷声道:“说你的第二件事吧。”
“第二件事嘛,我听说你的领地里出现了一个强大的骑士,见猎心喜,想来看看。城墙上的兽人头,我都看到了,名不虚传啊。茉莉的未婚夫,不会就是他吧?那真是可惜了。”
“你到底想说什么?”老男爵心中涌起一阵虚弱感,如果说面对洛迦城,他还有些勇气对抗的话。
那么面对肖侯爵,他这只蝼蚁,无论怎么做都是徒劳无功的。
“我的弟弟马尔夫有个儿子,未婚妻被你的骑士杀了。说不得,就得用你的女儿来顶替了。至于你的骑士,他打了肖家族的脸,自然是留不得的,否则岂不是显得我的家族可欺?”
罗茜的语气很随意,但弹指间已经将事情决定了下来,毫无更改余地。
老男爵一屁股坐在地板上,失了神。
一直被忽视地诺斯也是目瞪口呆,他从没想过,事情会如此演变。
罗茜一脸笑意,拍了拍手,朗声道:“骑士们,去将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家伙带回来吧。”
四个骑士轰然应诺,很快出了城堡,跨上天青战马。
战马长嘶一声,极快地加速,到了城堡城墙边也不绕道,身上青光闪烁,一跃而过,消失在了远处。
正文 五十三 荒野生死战
迪蒙特荒野,丹尼斯纵马在草地上飞奔着,他的坐骑正是流火。
这匹火焰战马的毛色已经恢复成了火红色,身体因为血脉的苏醒越加显地雄壮。
全速奔驰时,它的马蹄上踏着凝聚的火元素,在荒原上踏出一个又一个冒着青烟的焦痕。
荒野的小动物们被这狂野的气势吓得纷纷远窜,就连一向无敌的狼群也只敢远远地观望着,不敢靠前一步。
不过这些草原狼们非常尽忠职守,见到陌生人奔过,纷纷长嚎示警,声音远远传了出去,十里外扔清晰可闻。
苏铭自然听到了,他开始收敛自己的精神力,一双黑色的眼睛沉寂下来,原来摄人心魄的光彩慢慢地消失不见,成为了两颗普通的透明物质,没有任何生命的特征。
丹尼斯作为高阶法师,自然感觉到了荒原上的元素波动,在他的眼里,眼前的这片一望无际的平整荒野中散发的元素波动就和高低不平地丘陵一模一样。
这与现状不符的奇异波动明显就是人为的,而且手段十分低劣。
流火显得非常焦躁,到了迷魂阵外就停了下来,不安地刨动着前蹄,不是害怕,而是感觉到了主人的气息。
“哼,雕虫小技!”丹尼斯在迷魂阵外面不屑地冷哼一声,就要驱马进去。
但他无论如何努力,流火就是不肯前进一步,甚至频频人立而起,试图将背上的丹尼斯颠下身去。
“该死的马!”丹尼斯眼中精光灼人,一掌击在流火头上,试图再次使用精神力震慑,强行制服这匹火焰战马。
这一回,丹尼斯却错了。如果他面对的是温顺的天青战马,这带着精神力的一掌足够让之屈服。
但他面对的是脾性爆裂的火焰独角兽后裔,上一次屈服是因为前主人远去。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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