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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老公蜜宠甜妻-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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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活下来面对困苦也许需要巨大的勇气,但若要下决心离开这个痛苦的尘世,却只需要万念俱灰就能做到。
    “好,那你就跪着,你高兴跪多久就跪多久。”他说完,转身进了别墅,背影一如既往的绝决。
    管家阿进叹了口气,也跟着他进了别墅,大门再次关上。
    旁边没有了人,我的眼泪终于又掉了下来。
    自从爸爸去世以后,整个世界都变了,变得冷漠和现实,以前齐家门庭若市,来拜访的亲戚朋友络绎不绝,齐氏没落之后,门庭若市变成门可罗雀,所有的亲戚朋友像避瘟神一样避开齐家,家境的变化,让我用十八岁的眼睛看到了四十八岁年纪看到的人世炎凉。
    以前爸爸常常说:“我家闺女从小温室里成长,没有经历过风雨挫折,我真担心她会一直长不大,要知道一个人真正的成长是从经历苦难和挫折开始的。”
    我当时不理解这样的话,认为有好日子过干嘛要去经历苦难,现在我终于明白,只有经历苦难,才能看清人性趋利避害的本质,才能看清人情冷暖。
    “爸爸,我会坚持下来,我会尽我最后的力量去拯救你创下的企业,如果我做不到,我就下来找你。”我在心里大喊,眼泪哗哗往下无声地淌。
    
    第11章 达到目的
    
    一声闷雷响过,天空开始下起雨来。
    雨越下越大,很快就将我全身浇透。我在雨中继续跪着,这样的方式愚蠢而简单,但是我没有什么方法可以表达我的决心和意志,只有这样了。
    天黑了,凌家别墅门口的灯亮了起来,雷电不止,雨也不止,这段时间门打开过两次,管家看到我还在跪着,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又将门关上。
    其实我心里很害怕。
    倒不是害怕我真的会死,我只是害怕出现那天在公园里出现的那种事,我担心会有人趋黑将我掳走,然后再次对我施暴。
    还好,上天垂怜,这一夜再没发生什么意外,临近天明,雨终于停了,此时我已跪了十多小时,加上被雨浇了一夜,眼前一黑,我终于晕倒过去。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在一张床上,身上穿着干净的睡衣,手上插着针管,正在输液。
    “太太,你醒了?”伺候在旁边的女仆轻声说。
    我立刻意识到自己是被救进了凌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拨掉了针管。然后翻身下床。
    “太太你不要这样,你生病了,需要治疗。”女仆赶紧过来拦我。
    头重脚轻,还有眩晕感,的确是生病了,但我的目的还没有达到,我不能就这样算了。
    “在凌隽没有答应我的要求之前,我会一直跪下去,直到跪死,谁他妈也不许拦我!”我发狠地大声吼道。
    这狠还真不是装出来的,我连死都不怕,又怎么会怕生病,如果达不到目的,那就让我病死,让凌隽这个畜生夜夜都作恶梦,让他永远记得他逼死了一个年轻女子。就算他不愧疚,他心里也会有阴影,除非他不是人。
    “够了!”一个冰冷的声音传来,不用说,是那个畜生来了。
    “你要死你请便,但你别死在我家,也不要死在我家门口!这样会让我感觉晦气!”他走了过来,一把揪住我,狠狠地将推回到床上去。
    “那你答应我!答应我不从齐家撤资,不然我就继续出去跪着,要么你答应,要么就让我跪死!谁也不许救我,就让我死去!”我也冷冷地说。
    他忽然笑了起来,是那种冷笑,笑得让人心里寒透。
    他一把捏住我的下巴,用力地抬起我的脸,“你是要跟我比狠吗?你认为你这样折腾下去我必然会妥协是吗?”
    “我不是逼你妥协,我是在求你!”我说。
    “好,我答应你不从齐家撤资,我会继续注资,让齐氏活过来,你这张脸也算得长有点样子,死了太可惜了,你就留在凌家吧,我自有安排。”他冷冷地说。
    “你说话算数?你不许反悔!”我心虚地说。
    我心里没底,只因为这个混蛋有过反悔的前科,所以我不敢确定他是否真的答应,齐家的命运都掌握在他手里,他现在就是主宰齐家的上帝。
    他冷哼一声,没有说话,转身走了出去。
    我的目的终于达到,心里一松,眼前一黑,再次晕倒过去。
    
    第12章 变身女仆
    
    醒来后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家里打了电话,确认了那个混蛋有没有撤资的事。
    得到的消息是他确实继续向齐氏注资了,这一次他倒是说话算数。
    不管方式和过程有多不堪,我终究还是达到了我的目的,我将手藏在被子里作了一个胜利的手势,为自己加油打气。
    我要用自己坚强温暖自己,世界太冷漠,能温暖自己的,只有自己澎湃的灵魂。
    这是我的第一个胜利,我相信只要我努力,我会有第二个胜利,凌隽就算是再狠,他也总会有自己的缺点,爸爸说过,只要是人,就一定会有缺点,只要有缺点,就一定会被打败。我不敢奢望打败他,但我至少可以找到自己的方式来和他抗衡,我要留下来,保证他不会再反悔,保证他不撤资。
    “太太,这是您的衣服。”女仆推门而入,将叠得整齐的衣服放在我的床边。
    “这不是我的衣服。”我说。
    “是您的衣服,凌先生说过了,以后你在凌家只许穿这身衣服。”女仆说。
    我又仔细看了一下那身衣服,心里明白了,那衣服和女仆身上穿的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我以后在凌家的身份不再是女主人,而是女仆!
    我这才回忆起凌隽当时说的话:“你就留在凌家吧,我自有安排。”原来他所谓的安排,就是要我做他的女仆。
    其实我无所谓,一个连死都不怕的人,别说是女仆,就算是让我天天去涮马桶,我也可以做到,“凌隽,你这个混蛋,有什么招你尽管使出来就是!”我在心里大叫。
    但后来的事实证明我还是想得太简单了。
    我从小养尊处优,平时的任务就是读书和玩乐,对于家务的事从来不曾接触,有些看来起来极为简单的活,其他的人干起来非常的轻松,但我亲自去做,却难于登天,两天以后,我的手上多出几个血泡,都是做家务磨出来的。
    两个女仆分别叫阿芳和阿菊,我并不知道她们的真名叫什么,在凌家,所有的仆人都称为阿x,我从来没有听过谁叫出完整的名字,我猜想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叫唤,另一方面可能就是凌隽的因素了,他要让所有的仆人明白,在这里,你们唯一的身份就是我的仆人,你们的名字也只是一个代号,毫无意义。
    这个混蛋果然是有极强征服欲的人,也或许他根本就不能算是人,他是恶魔,没有人性的恶魔。我一看到他,心里就会腹诽:“你这样的祸害怎么不去死?”
    “阿芳,我的书桌上怎么会有水渍没有擦干净?我不是说过不许用湿毛巾擦拭我的书桌的吗?”那个混蛋从书房走出来,厉声呵斥道。
    阿芳没有说话,只是怯怯地看了我一眼。
    “那书桌是我擦的,不用湿毛巾,怎么擦得干净啊?”我倒不是装英雄保护阿芳,只是事实上那书桌确实是我擦的。
    “阿进,你没有跟她交待过,我的书房和卧室的家具需要专门的清净剧来清洁吗?”凌隽转身看向管家,冷冷地说。
    “这个……”阿进低下头,不敢说话。
    
    第13章 你什么也不是
    
    他之所以不敢说话,是因为他是向我交待过的,我只是嫌用那种清净剧小面积地慢慢清洁太费事,所以就自己作主用湿毛巾擦了。
    “他有跟我说过,只是我觉得那样擦效率太低,所以我就用湿毛巾擦了。”我不想让阿进为难,就又主动招供。
    凌隽走了过来,一步步向我逼近。
    他又伸出手捏住我的下巴,用力地将我的头往上抬,他的手太有劲,捏得我生疼,但我不敢叫痛。
    “你是不是还没有完全明白自己的身份?你现在是佣人,你是刚进来的,所以你资历最浅,你的地位都没有阿芳她们高!她们一直都按我说的去做,你为什么不可以?难道你认为你是齐家的大小姐?还是误以为你是我妻子?如果你真这样认为,那我告诉你,你什么也不是!你就是凌家的佣人,而且是最低贱的佣人!”他盯着我的眼睛,冷冷地说。
    “我知道。”我淡淡地说。
    他又一愣,他应该以为我会和他争辩,但事实上我没有,我只是平淡地承认我就是一个佣人。
    “你知道?”
    “我现在对于当齐家大小姐没有兴趣,至于当你妻子,我更没有兴趣。”我淡淡地说。
    这话显然打击了他,他狠狠地盯着我,“阿芳,从现在开始,你们放假三天,所有的家务,都让她一个人来做!”
    “隽哥,这……”
    管家应该是想为我求情,但被他喝止:“难道你也想违抗我的意思?”
    “我做就是。”我又淡淡地说了一句。
    他冷笑:“你有种!每件家务都要做好,做不好,阿芳她们就无限期放假,直到你做到让我满意为止!”
    “没问题。”我还是淡淡地说。
    我无所谓的态度,彻底地激怒了他,他高高举起了手,应该是想打我,但又缩了回去,转身走开。
    场面上的胜利带来的后果其实相当严重,我必须得从早上五点起来就开始干活,家务这种事,看起来没什么大不了,但其实琐碎而复杂,他对我的要求苛刻到变态,他会亲自检查我做的家务,如果做不好,他会马上让我重新做,所以我一般都会干到凌晨还在忙。
    好在他一不在家,阿芳就会马上帮我干活,她干活的效率很高,她一出手相帮,我就可以赢得更多的休息时间,现在我才知道以前对齐家的保姆大声呵斥是多么不应该的举动,佣人真不容易,我现在才真正明白。
    我的手开始变得粗糙,完全找不到原来千金小姐的细腻柔滑,但因为每天做很多的家务,我的身体却越来越壮实,内心也越来越安静,我感觉自己在慢慢地蜕变,变得更加理性和成熟。
    我以极快地速度成长着,完全不再用以前那种稚嫩的眼光来看待这个世界,以前我一度想到过一死了之,但我现在不会那样想了,我得好好活着,如果我死掉了,那我经历的这些苦难就太不值了。
    为了妈妈,为了齐氏家,为了我自己,我都得好好活着。
    
    第14章 沉默相抗
    
    我几乎不再正眼去看凌隽,他吩咐我做的事,我会努力地做好,便从不和他交流,他骂我的时候我就听着,不管他骂得多难听,我都不还嘴,越是这样,他越是找各种理由来为难我,不管他怎么为难,我都一声不吭。
    这一天吃过晚饭,我照例是系着围裙继续收碗筷,凌隽却在厨房门口拦住我。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有事你吩咐。”
    “这些家务,你可以分一些给阿芳他们做了,你不必一个人承担了。”他冷冷地说。
    我当然还是一句话也没有说。
    “我的话你没听到吗?”他又沉声问。
    “听到了。”我简单地答,我本来都不想答,只想‘嗯’一声就算了,但我又担心他误会我是答应他,于是就说‘听到了’,听到了只是代表我的耳朵听到他说的话,不代表我会按他说的去做。
    “那你现在就把这些碗筷交给她们收拾。”他冷冷地说。
    我嘴角浮起一丝嘲笑,“这是我的份内事,我是佣人,现在凌家的碗都归我洗。”
    “可是明明有洗碗机,你为什么不用?非要用自己的手去洗?”他问。
    “我愿意。”我又简单地答了三个字。
    “你是不是在用你的沉默向我示威?”他怒吼道。
    “没必要。”我再次用三个字回答他。
    我发现这种三字经的回答方式很有意思,不但能将简单的意思说清楚,还能表达我对他的不屑。
    他果然暴怒。
    “你不会说人话吗?为什么你总是只说三个字?你就不能多说一个字?你是不是脑残了?变成白痴了?”他大吼。
    阿芳他们听到他在怒斥我,以为我又犯了什么事,都站得远远的观察,不敢走过来。
    “我没有。”我再次使用三字经。
    这个回答我自认为很妙,我只是说没有,但并没有说什么没有,没有什么,更加有力地表达我的不屑。
    “你敢再这样三个字地说一次?”他举起了手。
    我抬头看着他,他的脸棱角分明,此时因为愤怒而微微扭曲,我看到他眼里的怒火,心里一阵痛快。
    “你打吧。”我还是只有三个字。
    他举起的手还是没有打下来,只是狠狠地推了我一下,我立刻摔倒,手里的碗掉在地上立刻发出响亮的破碎声。
    我什么也没说,开始收拾破碎的瓷器,我甚至都没有戴手套,那尖锐的破片角很快划破我的手,在雪白的瓷器片上留下点点血印。看起来像绽放的春花,有鲜艳的残忍。
    我并不管是否有血流出,依然一声不吭地继续收拾残片。他在旁边愣愣地看着我所做的一切,脸上没有同情,只有愤怒,好像那血不是从我体内流出,倒像是从他体内流出一样的让他愤怒。
    “你疯了么?”他再次大吼,粗暴地将我拉开,不再让我收拾那些碎片。
    我看着他,一言不发,这一次,我连三个字都懒得说。
    “还愣着干什么?赶紧给她包扎呀!”他对着一边的阿芳她们大吼。
    阿芳她们被他吼得心慌,赶紧去找消毒水和纱布去了。
    
    第15章 我的话你没听见吗?
    
    上次的事件,我算是以割伤手为代价在气势上完胜了凌隽。
    一个人不管他如何强大,当你能将他的愤怒和挑衅都视若不见时,他的挫败感会越来越强烈,强势的人都有极强的征服欲,他们靠征服来证明他们的统治地位,显示他们的与众不同和他们自认为必要要体现的价值,当他们感觉到无法征服时,他们就会表现出动物般的暴躁,进而采取更凌厉的征服行动。
    凌隽显然就是这样的一只有着极强征服欲的动物。
    在他面前,我处于极度的弱势,就像狼和羊羔的关系,但是狼可以吃掉羊羔,却未必能让羊羔对他心悦诚服,凌隽可以随意羞辱我,却无法征服我,至少在精神上他做不到,我可以卑微地向他下跪,但那是为了齐氏家族的企业,我要让他知道,除了他的钱能帮我家的公司走出困境之外,他这个人本身在我心中一文不值。
    对于他那样心高气傲的人来说,我这样的鄙视他,无疑对他是最大的羞辱,所以他才变本加厉地想办法折磨我。
    我照例是第一个先吃完饭,然后坐在旁边木然地等其他人吃完,然后我收碗。
    如果说凌隽唯一表现得有点像人类的地方,那就是在凌家所有的佣人都可以和他一起进餐,在餐桌上不分尊卑,对于他这样喜欢搞统治的人来说,确实是很奇怪的事情。也许他是为了体现他民主随和的一面,也或许是因为他一个人吃饭太过孤独,所以不得不让我们这些下人陪着。
    凌家除了他平时的随从和佣人,他的亲人一个也没有。我私下问过阿芳她们那个恶魔为什么没有亲人,她们都表示不知情,这样的问题,当然谁也不敢问他。除非是自己想找死,那才会主动去捋虎须。
    他们终于都吃完,我站起来,开始沉默地收拾碗筷。
    “你的手伤还没好,你不要做家务了。”他忽然冷声道。
    我没有说话,而是接着收拾。
    “我说的话你没听见吗?”他提高了声音。
    “听见了。”我继续开始使用三字经策略。
    “听见了你还做?”他声音又提高了分贝。
    我还是接着干活,我甚至连看都没看他一眼,他以为声音提高了就能吓住我了,简直好笑,他这样的怒吼我每天都听着,早就习惯了,以前觉得这样的怒吼很有权威,但我现在听来如同屋顶上的猫叫一样完全可以忽略它的存在。
    我似乎又激怒了他。他忽然就站了起来,双眼狠狠地盯着我。
    我根本无所畏惧,还是沉默地继续干活。
    “阿芳,你们听着,这个人病了,很严重的神经病,我担心她现在干活会打坏物品,所以她所有的活都由你们接手来干,如果我看到她做了任何事,那我就罚你们的薪水,罚到一分钱也没有!”他冷冷地说。
    这个恶魔,他拿我没辙,竟然想出这样一个办法来不让我做家务。阿芳她们都是穷人家来的,在凌家做佣人当然是为了赚点钱,如果因为我硬要做家务而让她们的薪水没有了,那我当然会内疚,凌隽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所以他用这种方法来达到他不让我做家务的目的。
    “太太,你就不要再做事了,不然我们……”
    “不要叫她太太,叫她齐秋荻。”他冷冷地说。
    “叫我阿荻就行,如果还是嫌麻烦,直接‘喂’一声我也知道是叫我。”我淡淡地说。
    
    第16章 闲了下来
    
    他似乎又挨了一闷棍一样愣住,他的本意就是想让把我贬得很卑微,但没想到我根本就无所谓,谁他妈稀罕被人叫太太谁是王八蛋,我一个十八岁的姑娘,被人叫太太本来就听着别扭,不叫更好。
    “阿芳,还不收拾碗筷,还愣着干什么?”他忽然大吼。
    我心里暗笑,这个恶魔果然又被我激怒了。
    阿芳当然不敢顶嘴,赶紧从我手里接过活。
    我一下又从凌家最忙的人变成了最闲的人,因为担心被那个恶魔扣薪水,阿芳她们不敢让我做任何的事情,就算是不用出力只是举手之劳的事他们也不让我干。从原来的忙碌到凌晨到现在整天的闲着,我的确是有些不适应。
    我的手伤已经全部好利索了,但凌隽没有下令,我还是不能做任何家务,我每天在别墅的花园里散步,坐在秋千上看云卷云舒,观察花园里的花骨朵绽放的过程,我的手又开始慢慢变得细腻起来。
    妈妈以前常说,看一个男人的实力,要看他的对手,看一个女人是否过得好,就要看她的手,时至今日,我才明白这话的妙处。一个手保养得极好的人未必是过得很好的,但是如果一个女人的手粗糙而布满老茧,那这个女人的生活现状肯定不会好到哪去,就如前一阵的我一样。
    这一天我无聊之极,打开电视,竟是一些烂透的肥皂剧,看得索然无味,没有凌隽的同意,我是不能私自出去逛街的,现在刚刚稳定下来,我不能再让现状改变,我自己无所谓,但我不能因为我自己的原因让凌隽有从齐氏撤资的理由,他曾经说过,只要我呆在凌家,他就不会撤资。所以我得好好呆在凌家。
    人太闲就会无聊,凌隽不在,我就想着偷着进他的书房去找两本书出来看。
    他的书房门是从来不琐的,因为除了打扫之外,压根就没人会进他的书房。
    我做贼一样的摸了进去,发现书架上全是金融类的著作,还有就是历史和哲学方面的书籍,找了半天,一本我也感兴趣的书也没找到。
    因为担心凌隽会突然回来,我不敢多逗留,于是又悄悄地摸了出来。
    书房的旁边还有一个很大房间,里面放着一架钢琴,我很奇怪凌隽那样的恶魔为什么要放一架钢琴在家里,因为这家里压根就没人会弹琴,唯一的解释就是那个混蛋认为钢琴是高雅的东西,所以他就摆了一琴在家里以显示他有品位吧?
    我算不算是这家里的一份子我不知道,但我会弹钢琴。
    家长都认为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上,我爸也不例外,在我很小的时候他就送我去学电子琴了,后来升级为钢琴,在学校的时候,曾经参加过全国比赛,但最后决赛阶段都没进,不是我缺乏天赋,而是因为我实在是太不努力了。练琴的时间只要老师一放松,我马上就会偷懒,所以虽然练了多年,但琴艺实在很一般,当然了,比起大多数业余的,我也算是高手了。
    我摸进了琴房,将门关上,坐在了钢琴前面。
    
    第17章 无耻之徒
    
    往事如潮水一般涌来,恍惚间又回到以前爸爸搬张凳子坐在我旁边看着我练琴的日子。 我情不自禁地摁动琴键,一串音符从指尖飘出。
    爸爸是一个相对保守的人,很多国外的经曲名曲他都不感冒,他最喜欢的是中国的传统曲目,他尤其喜欢理查德弹的《梁祝》,在他的要求下,我也苦练过这一曲子,虽然没有小提琴的协奏效果会差了许多,但爸爸一样听得非常高兴,每次我弹完,他总是会鼓掌,然后说他闺女真棒。
    其实我如果当时稍稍努力一些,我会更棒,只是那时真不懂事,现在就算是我想努力地弹得好些,让爸爸听了更开心,也没有机会了。
    只是弹了前面部份,我已泪流满面。眼前浮现的尽是爸爸生前的笑容。
    我只顾沉浸在对往事的追忆中,并没有发现琴房的门被悄悄打开一条缝,凌隽正站在门口双手抱在胸前听我弹琴。
    我发现他在门口之后,马上停止了弹琴,然后像做错事一样慌乱地站起来,准备离开琴房。
    但是他伸手拦住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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