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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军夫撩人-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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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颜好身材好,买衣服的时候也没有进更衣室试穿,只在身上比划一下,话说这些件衣服都挺适合她的,穿在身上至少不会难看。

    她每件衣服都要拿两个码子,在身上比划比划又让林秋给挂回去。

    好吧,最后的结果还是喜人的,这个女孩一次性买下十几套衣服,花了将近两千块钱,这也算得上一笔大买卖,平时一位销售员一天才能卖出去七八套衣服,生意好的时候也就十套多一点。

    只不过她最后买的衣服全部都是一个码子的,看来这个女孩应该是知道自己是秦城曾经处过的对象,她的眼神有杀气,嘴抿得紧紧的。想来刚刚她的表情怪异,并非自己的错觉。

    找茬还算不上,找自己不痛快才是真的,这样上上下下来一通,一般人都忍不住,如果自己真的是个销售员对顾客脾气,结果顾客是一位贵客,那最后就会变成工作难保。

    女孩搂着秦城的胳膊,店外边进来两个人,把十几个袋子全部拎走。

    自己的胳膊都觉得有些疼得厉害,半个多小时,一直重复一个机械的动作,用杆子拿衣服挂衣服,最后又要把女孩指定要买的衣服再拿下来,感觉现在自己的胳膊都不是自己的了。

    等他们走后林秋彻底成为一滩软泥,用力揉揉手腕,甩甩手腕,才好受一些。

    “林秋,你真厉害。”夏依颖在中午吃饭的时候对林秋竖起一个大拇指,真心佩服。

    “是啊,秋姐,你真厉害。”

    “没什么,好好工作,对顾客耐心一点。”林秋微微一笑,看上去非常平静谦逊的样子。

    “嗯。”两位销售员小鸡啄米般点点头。

    林秋心里边波澜起伏,总感觉这件事情不会就这样结束,现在自己是不是得选择坦白从宽。

 第七十一章 前男友相约(补更)

    整个下午林秋都有些魂不守舍,想着秦城这个所谓的前男友,当然不是,林秋在想自己到底应该怎样坦白从宽。

    “秋姐,外面有人找你。”

    “有点面善。”

    有人找我?自己还见过。林秋疑惑地走出店门,看见秦城西装革领的站在门外,朝自己矜持一笑。

    真奇怪,好端端的秦城找自己干嘛。

    “林秋,有点事,我们去喝一杯。”秦城脸上带着虚伪的笑容,林秋看着感觉有点毛毛的,这样假的笑容让人感觉非常不舒服,假笑的最高境界是让别人感觉自己非常真诚。

    “酒吧?”林秋皱皱眉头,去酒吧喝一杯,就自己这三杯倒的水平,还真不敢去。

    秦城的嘴角抽了抽,“不,去咖啡馆,我时间有限。”

    秦城用痛心疾地目光瞧着林秋,怎么酒吧这种大染缸,林秋也会去。

    或许有的人天生犯冲,林秋看见秦城就觉得不舒服。

    “能快点吗?我赶时间。”秦城看看自己手上的金表。

    你时间有限,关我什么事,反正我又不想和你聊天。

    “行,你在外面等一会儿,我给你拿张椅子,半个小时后关店。”爱谈不谈,不谈拉倒,自己还真不想和他独处。

    秦城的笑容挂不住,“百货左边的咖啡馆,我等你,半个小时以后见。”

    “行。”林秋答应的痛快,我先晾你半个小时再说。

    得到林秋的答复以后,他头也不回的走了。

    夏依颖好奇地拉着林秋调侃,“那男的谁啊?长得还挺不错。”

    “别瞎说,我是有家室的人,他,我大学时候的对象。”林秋也没打算藏着掖着,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怎么还不允许别人有一段曾经。

    夏依颖揶揄道,“哦,关系不浅嘛。”

    “夏依颖同志,你本事见长。”林秋笑眯眯地看着夏依颖,“什么时候喜糖啊?”

    夏依颖一张俏脸变得通红,“林……林秋,你瞎说什么呢?”

    瞧瞧这羞红的脸蛋,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当然开玩笑也是要有分寸的。

    “没瞎说,真的,找个好男人就嫁了吧。”林秋示意夏依颖低下头来,在她轻声道,“我觉得你们两个挺合适的。”

    “不和你讲了,讲不过你。”夏依颖摆出一张严肃脸,“林秋同志,好好工作,别想东想西。”这是她为数不多细腻的时候,林秋今天看起来和平常不一样。

    “明白。”往事已矣,往好的方面想想秦城现在女朋友都已经有了,自然不会和自己过不去。

    “喝点什么?”秦城礼貌地问。

    “一杯卡布奇诺。”

    “一个巧克力蛋糕,一会儿带走。”秦城补充道。

    在等候卡布奇诺的全程中,秦城安安静静,没有讲话。

    林秋喝了一口,卡布奇诺香醇可口,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口味有点偏甜,“有话你就说。”

    “林秋,我们两个已经结束了。”

    秦城喝了一口咖啡,眉头紧皱,他自己压根不会喝这么苦的东西,但谁叫这是时尚呢?

    他的皱眉林秋瞧在眼里,话说他的那杯咖啡不知道加了多少奶和糖,只泛着浅浅的咖啡色,对于不会喝咖啡的人来讲,咖啡无异于中药,不喜欢就不要点,何必自己找自己不痛快。

    “哦。”约前女友强调两人已经分手,这是什么套路?林秋感觉自己有点糊涂。

    “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林秋的一声‘哦’听在秦城耳朵里就是敷衍,揣着明白装糊涂。

    明白什么意思?

    看着林秋久久不语,秦城的话里带着点火气,“别装糊涂。”

    自己有装糊涂吗?我怎么不知道,仔细回想一下,一坐下来第一句话就提强调分手的事实,究竟为何?感觉好像两个人处在不同的次元,他说的每一个字,我都懂,但我就是不知道他在讲些什么?

    “请问可以讲的明白一些吗?”他的意思这么含蓄,自己理解不来,也不想多费脑细胞思索,就如同他说得那样,原主和秦城已经结束,自己干嘛费心思揣摩他的意图。

    “那我今天就把话讲明白,以后你不要想着赖上我。”秦城也不再动自己手边的咖啡,直直地看着林秋。

    赖上他,缠着他,会不会我的耳朵有问题。

    “现在今时不同往日,我已经变得有出息,而你……”秦城上上下下打量林秋一番,挺直了自己的腰板。

    话说他打量的是自己身上的这身制服嘛,难不成这制服看起来有那么寒碜不成?

    不过他的意思倒挺明确的,咱俩现在不在一个阶层上,以后有事没事不要来找我。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请问我们的谈话可以结束了么?”林秋又补了一句,“我现在已经嫁人,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互不干涉。”

    像自己这样把话直接讲明多痛快,七弯八拐的,别人未必听得懂,有时候只是白费功夫,即使听明白,别人也可以装糊涂,一拳打在棉花上,没有效果。

    “那就好。”秦城一副松了一口气的模样。

    他再次看看自己手中的金表,“都这个点了,服务员结账。”

    “一共八十块。”话说这家咖啡馆真是非一般的贵,看着秦城肉痛掏钱的模样,林秋心中暗爽,结果秦城摸遍口袋也只有七十五块钱,林秋自己又掏了五块钱。

    话说他身上的这套行头可不便宜,做工一流,按现在的市价来看没个五六百块钱是拿不下来的。

    “我走了。”秦城红着脸尴尬地拎着巧克力蛋糕快步走出咖啡馆,林秋一个人留下来喝咖啡,不喝白不喝,自己还得省着点钱呢,要花钱的地方很多。讲句真心话,这咖啡豆的品质不错,香气足,回味悠长。

    “你有没有瞧见,那男的带着金表,掏钱却那么不爽快。”林秋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听见刚刚的服务员小声地同同伴嘀咕。

    难怪他频频看手表,这算不算炫富。

    不知道原主如果还在看到秦城现在的模样,会不会感到失望,秦城曾经的清高一去不复返。

    不是林秋特意贬低秦城,他身上的那身行头应该是他的小女友买的,妥妥的奢侈品。

    或许有一天,他会成为所谓上流人士的一员,但这又与自己何干呢?

    人在这个社会中摸爬滚打,初心不变的人很少很少。

    至少现在的秦城和曾经的秦城已经变得截然不同了。

 第七十二章 坦白从宽

    林秋家里一条新的小规定,林秋做饭,宋墨在的时候负责洗碗,宋墨做菜实在没有天分,看得人心惊胆战,只怕他一不小心把厨房给炸了。

    不过洗碗倒游刃有余,瞧瞧那光可鉴人的样子,不得不承认这碗洗得比自己好。

    看着宋墨认真洗碗的模样,林秋的小心肝一颤一颤的,感觉压力很大,先回了屋。

    林秋躺在床上忍不住想东想西,白天的一幕幕在自己的脑海里回放,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坦白从宽,求不杀。今晚上不管怎样先把事情讲了再说,总比以后宋墨从别人嘴里得之来得好。自己可不认为自己是言情剧的女主角,郑雪知道意味着高明也知道,宋墨处处压高明一头,高明跟宋墨讲起来的可能性还真有。

    宋墨洗完碗,三下五除二把自己给扒了个精光,钻进被窝,压在林秋身上。

    “等等,不行。”林秋推拒着,自己还有话要讲,拖得了一时,拖不了一世。

    “怎么了?”宋墨没动继续压着林秋,温情地亲着林秋的额头。

    “我有话要讲啦。”林秋用自己的小手堵住宋墨的嘴,“先让我把话说完。”

    “就这样,别动,讲吧。”宋墨挑挑眉,剑眉星目,宋墨是典型的穿衣显瘦,脱衣有料,完美的腰线,诱惑无比,那就是传说中的人鱼线,再加上八块腹肌,看起来性感极了,男人味十足。而且偷偷告诉你,八块腹肌摸起来,手感一级棒,林秋感觉自己有点把持不住。

    美人计的威力真是强大,漂亮女人让男人神魂颠倒,英俊男人也可以让女人尖叫连连忍不住犯花痴。

    “来月信?”宋墨像盯着猎物一样盯着林秋,一副想要把她吃下肚的模样。

    林秋艰难地点点头,事实上林秋大姨妈没来,但她如果不这样做,等到一会儿被宋墨亲得迷迷糊糊,自己就会把坦白从宽的事情忘到瓜哇国,然后到等到明天,不知道明天的自己有没有这么大的胆量。

    “要不要喝红糖水?”宋墨记得上次林秋来月信,难受得厉害,喝了红糖水才舒缓一点,宋墨起身打算去到红糖水。自己又不是禽兽,想着之前林秋小脸苍白的可怜模样,宋墨觉得心疼得厉害,也得好好照顾她一回。

    林秋拉住宋墨的大手,看着宋墨担心的模样,感觉自己心里有愧,自己不应该这样诳他。

    林秋闭上自己的眼睛,“没来月信,我今天见到秦城。”先把最关键的话抛出去再说。

    林秋睁开眼睛,感觉自己松了一口气,解决掉一个安全隐患。

    在婚姻中,我们得适当坦白,记住是适当坦白,还是要给彼此一点点空间,保留一点点神秘感。这是前世大学寝室长的婚姻保鲜之道。

    “是吗?”宋墨的声音在自己耳边响起。

    秦城这家伙,宋墨的确知道,林秋大学时候处的对象,整一个文弱书生,手不能挑,肩不能抗,就是长得人模人样了一些。

    这样的男人,宋墨瞧不上眼,但谁叫这样文文弱弱类型的男人从古到今都受人欢迎。像自己这样的军人,反倒不受女子喜欢,觉得军人粗鲁,瞎说,军人服从的是铁一般的纪律,或许我们不够温柔体贴,不会甜言蜜语,但我们对婚姻忠诚得很。

    后来知晓两人掰了以后,宋墨火上门提亲,这才娶得美人归。自己新婚之夜讲的话里有水分。

    不过自己知道秦城的事情可不能够让林秋知晓,好不容易她对自己敞开心扉,自己这点破事还得藏着掖着,不然林秋会不会认为自己心怀不轨,对她早有企图。

    “秦城是谁?”宋墨这会儿揣着明白当糊涂。

    “大学时候的学长,那个时候我们自由恋爱。”林秋转过头看见宋墨的脸都黑了,“当然我们现在什么关系也没有。”

    “今天我们见了一面。”宋墨的身体紧绷着。

    林秋看着宋墨紧张的模样,忍不住想逗逗他,“我们一起喝了一杯咖啡。”

    “哼。”宋墨不爽地哼了一声,任谁知道自己的妻子和从前交往的对象,见面之后一起喝咖啡,心里边哪能舒坦,“然后呢?”

    “你该不会吃醋了吧。”林秋反身趴到宋墨身上。

    “吃醋是什么?”宋墨顶着一本正经的脸,有些困惑地问。

    “吃醋的感觉就是像喝醋一样,心里边酸酸的,感觉不高兴。”不知道现在这个词明了没有。

    宋墨的脸黑成炭,嘴硬的很,“没有。”

    “好好好,没有就没有。”林秋忍不住笑出声来。

    “好了,不逗你,说正经的,你看我已经是你的妻子,将来还会是你孩子的妈,我是和你共度风雨的那个人。”林秋凑上去亲了宋墨一口,“秦城他现在也有交往的对象,还有声明一点我对他已经没有感觉了。”

    “我们两就是去咖啡馆喝了一杯咖啡,准确的说是我喝了一杯咖啡,他喝了一口咖啡,他叫我离他远点,别打扰他的生活。”

    “真的?”宋墨挑眉,林秋这胆子是越来越大,得好好教训一下。

    林秋把今天生的事情仔仔细细讲了一遍,其中包括秦城的女友找自己不痛快还有秦城打肿脸充胖子的行为。

    “好渴啊。”林秋讲完以后口干舌燥。

    宋墨体贴的端来一杯热水,待凉后,林秋喝下解渴。

    “来月信?”宋墨板着一张脸。

    “真的,比黄金还……”剩下的话还来不及说出口就被宋墨一下子压在身下,堵住了樱桃小嘴。

    宋墨心想这回自己若是真的信了才是傻瓜一枚。

    “别,别,灯。”林秋抓紧空隙想要宋墨把灯给关掉,这灯开着,实在是太羞耻了。

    宋墨装耳聋,自己什么都没有听见,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三分颜色也能看出七分姿色,更何况林秋本就是个小美人。

    “混蛋,停下来。”林秋忍不住抗议,这一下子肉吃的太多,有点撑。

    宋墨表示这会儿自己的耳朵依旧不好使,听不见林秋在讲些什么。

    禽兽啊,怎么人和人的体力差这么多。

 第七十三章 奇怪的林秋

    这人和人之间还是有很大差距的,至少在体力上,林秋落后宋墨哪止一节。Δ┡

    宋墨第二天照旧生龙活虎早早的起床锻炼去了,林秋却是等到日上三竿才勉强爬起来,身体酸软没有力气,但还得去店里,这店里人手不够,自己得去帮忙,但现在的自己真的很想再睡上一觉。

    得,深呼一口气,爬起来,刷牙洗脸,睁着朦胧睡颜坐上车,车子摇摇晃晃,林秋感觉自己坐在车上昏昏欲睡,但还得撑着眼皮,免得自己真的睡着,售票员一喊站点,林秋就立马清醒过来,下了车。

    伸伸懒腰,小碎步走回店里,林秋真的是有点腿软。

    大早上的顾客不多,林秋帮忙整理摆放店里边的衣服,夏依颖就站在林秋旁边。

    “林秋,你脖子这里怎么红红的。”夏依颖眼尖,指着林秋脖子上小小的红斑有些好奇地问。

    她个子高,林秋脖子上的红色斑点,很容易就被她看见。

    脖子上的红色痕迹?应该是宋墨昨晚上留下来的痕迹。

    “蚊子咬的。”这蚊子咬是遮掩吻痕的不二法宝,都怪宋墨这个家伙,也不知道节制一些,连脖子都吻,好在自己机智的拿蚊子当挡箭牌,不然的话,自己这下子可不得丢人丢大了。

    好在夏依颖声音轻,没有把另外两个人招过来。

    这种痕迹过来人一瞧,一准能够看出来,就算看不出来猜也猜得出来,宋墨一回来,林秋的脖子上就有了这样暧昧的痕迹,除了两夫妻间的事情,还能有什么别的事情。就算真的不是,也容易遭人误会,人家也会认定,你这是羞涩的表现。

    现在这个时候如果被别人瞧见这样的痕迹,可是一件非常羞人的事情,指指点点在所难免,民风保守,自己可不想成为吃螃蟹的人。

    “都这个时候了,你家里的蚊子还是这么猖狂?”夏依颖觉得自家这个时候可没有这么多的蚊子,况且之前林秋不是说自己不容易招蚊子咬,这回怎么被蚊子咬的这么凄惨。

    夏依颖想想自己也得小心点,林秋这不怕蚊子的现在居然被叮成这副模样,自己这容易招蚊子的,只怕会被叮的更惨一些,还是小心为上。被蚊子咬真的不舒服,痒痒的,特别想挠一下再挠一下,然后包包就得好几天才能消掉。

    “是啊,这蚊子忒厉害了,忑猖狂了。”宋墨这只级大蚊子着实猖狂的厉害,吻哪里不好,偏偏吻自己的脖子,难不成是宣示所有权,男人的心思海底针,怎么也这么不好懂。

    今天早上起得迟,林秋急急忙忙出门,没有好好照一下镜子,这甜蜜又恼人的痕迹没有瞧见,自然不会遮掩。这会儿这等羞事,也是不敢直说的,只得找个借口先搪塞过去再说。

    “你的脸有点红,是不是人不舒服?”夏依颖的目光被林秋通红的脸蛋给转移了目光,“你人难受不?要不先歇歇。”

    “不难受,可能是被外面的风吹的,今天风挺大的。”我的脸通红还不是因为你的眼睛老盯着我的脖子,那可都是吻痕,姑奶奶你别盯着,我的脸就不会红彤彤的,那纯粹是羞得。

    这一个借口编下去还得由另外一个借口接着往下说,这感觉也不是很好。

    今天风大吗?夏依颖记得自己过来的时候,只有阵阵微风,可能是林秋来得比较迟,后来风刮大了一些吧。

    林秋想着自己得赶紧找个东西遮掩一下,夏依颖这个纯情的黄花大闺女认不出来,但总有人能够看得出来,这是疼爱后留下的痕迹,被人认出来,自己得多尴尬啊!

    “依颖,我肚子疼得厉害,你看着点店,我先去趟厕所。”林秋觉得早一点弄完,被人认出来的几率会大大减小,林秋选择拔腿就走。

    这就是屡试不爽的尿遁。

    “林秋。”夏依颖的叫喊没有止住林秋逃离的步伐。

    “你方向走错了,这边走有厕所而且近。”夏依颖小声说,除了她自己也没有旁人听得见。

    夏依颖觉得林秋今天看起来怎么奇奇怪怪的,跟往常的她完全不一样。

    林秋找借口出了店铺,给自己戴了副口罩,店里边清扫用到的,防止大量灰尘进入鼻子,这下子也算找到另外一个用途,掩人耳目。林秋到别的店里扯了根丝巾把自己的脖子围住。

    林秋这带着口罩出来,非常引人瞩目,大家都好奇,好好的一人干嘛遮遮掩掩的。

    林秋走进一家饰品店,在五楼。

    “大姐,你这是怎么了?”其中一个年轻的销售员礼貌的问道。

    大姐,自己有这么老吗?明明是眼前的销售员看起来比自己年纪大多了。

    任何时候,讲一个女人年老,那个女人肯定是不会高兴到哪里去的。每个女人都曾有过这样的一个梦想,虽然听起来有些不切实际,希望自己永远十八岁,青春永驻,一直停留在最美好的年华。

    不过自己现在这个模样,人家认不出来自己岁数多大,也正常得很,毕竟半张脸都被口罩遮住,除了额头和眼睛,什么都看不出来。她如果喊自己小妹妹更加不合适。

    “没什么,一点小咳嗽,医生说戴口罩好一点。”林秋扯了个谎,假意咳嗽一声,自己出来买条丝巾可得战决,借口出来上个厕所,这就算便秘,比较艰难,也不会花上半个多小时的时间。

    林秋借着店里的镜子照了一下,现吻痕就在锁骨以及锁骨上边一点点,如果今天穿的是像平时一样的有领子的衣服,这痕迹就能遮住。

    现在的话,一条丝巾足以遮住这样的痕迹。

    林秋扫了一眼丝巾,挑了一款花色简单,跟自己今天穿的衣服搭配起来比较合适的丝巾,也不讨价还价直接付了钱走人,不管店里边的销售员看自己的怪异眼神。

    在楼道里绕了一圈,摘掉口罩,又回到服装店里边。

 第七十四章 前男友的现女友(补)

    林秋围着条丝巾,还没进店就看见一位金的姑娘,身姿妙曼,正背对着自己同夏依颖聊天。

    金的女孩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常见,昨儿个遇见一个,今天又有一个。x省这个地方外国人和混血儿非常少见,林秋来这边好几个月才见到的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林秋,克瑞斯找你。”夏依颖朝林秋招招手。

    找我,谁?

    金女孩转过身来,看起来很面善,这个女孩在哪里见过。

    “林小姐,您好,请问能够借一步说话吗?”金女孩露出一个有礼的微笑。

    林秋觉得这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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