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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逍遥(廖超)-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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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天才啊!眼前这个青年居然在三十岁前成为魔导士,并且还是光系魔导士,这又怎么是「天才」两个字可以形容的?

他们现在看关飞的眼神,都像是在看怪物。

没错,关飞就是一个怪物,如果让他们知道关飞还是一个五系魔导士,并且已经达到十二级的魔导士级别的话,恐怕他们会吓得眩晕过去。

「呵……」床上的病人舒畅地吐了一口气,虽然在昏迷当中,但是他也能感觉得到胸口那种暖洋洋的感觉,所有的痛苦都在渐渐淡去。

因为净化之光的治疗,林立杰身上本需要一个多月才能完全治好的外伤,现在只要休养三天,就能完好如初。

光系魔法师实力太强大了!特别是光系魔导士!这种骇人听闻的快速治愈效果,让几个医官看得心痒痒的,如果不是因为天赋和体质的问题,他们早就想成为一名光系魔法学徒了。

可是没办法啊!哪怕付出再多的努力,凡人与天才之间,都是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

虽然大家都不是天才,但是运气也不差啊!能与这种千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有一面之缘,如果将来能跟着沾光,在史书上留下一笔,那也死而无憾了。

医者好名,商人逐利,于是,医官们望向关飞的眼神变得更加的热切了。

第七章 大角城的治安风波

大角城中最繁华的地段,即使是在雄鸡初鸣的大清早,也是人潮络绎不绝。

经济是一个城市的骨架和血脉,而通过边关贸易,大角城子民们的生活也变得越来越富裕。

「平等」、「诚信」、「自由」、「友好」,八个字是商贩们的座右铭,这话放诸四海皆准,不管是拥有大堆骡马的商团队伍,还是小本经营的个体小贩,都深深地铭记着这一点。

经过这几十年的努力,大角城能从一座空城发展成云国边境最大的贸易集散地,也是所有人一起努力的结果。

这其中出力的商贩中不光有云国本地人,也有长年来回几条路线的外族商人,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在大角城深深地扎下根,然后开花,最终滋润了这一方沃土,让这里变成多族文化的交流中心,也让整个城市更加的有血有肉。

民以食为天,每天早上天刚亮,大角城的小吃街上都是最忙碌的时刻。

此刻,关飞带着林婉儿,还有小弟塔可黑一起来到小吃街。

不过很让人诧异的是,远远的望去,这条五里多长的街道,人山人海,一千多家摊贩基本都是满座,让关飞不由得心生感叹,难道这些人和太祖一样,深信人多力量大的道理?

想了想,关飞又笑了,这可是古代,可没有那些西方国家宣称的什么「自由」和「以我为主」,生儿育女,多子多孙,才是大家所想要的。

大角城土生土长的本城子民大约二百来万,但是加上流动人口的话,那基数就大了,最多的时候能有六、七百万,所以小吃街上的这些早点摊都很忙,一直要忙到临近正午,客流量才会稍稍减少一些。

微风轻抚,远远地就能闻到各种特色食物的香味,让起了个大早的小飞爷等几个人,顿时感到饥肠辘辘。

「好香!好香!红叶春饼、辣味炭烧、煎饼、香竹叶酥油小笼包……好想吃哦!」林婉儿看得真切,翘着小嘴说道。

「大嫂说得不错,我也饿了……」闻到食物的香味,塔可黑也拍了拍空荡荡地肚皮道。这小子别看人长得瘦小,却也是一个大肚汉呢!

小吃街上的人确实够多,特别是那些早点摊子周围,更是人挤人,人挨人,围得密不透风。

为了防止推挤事件影响到食客们吃东西的兴致,每个摊主甚至不得不在摊铺周围地面上,用炭笔画了个圆圈,作为界线,让圈子里面留些空档出来。

关飞甚至看到了很有意思的一幕,左边那个卖干果豆花粥的小贩,生意好得不得了,外围人群里有个家伙想往里面凑得更近一些,所以跳了起来,结果跳起来后,就再也没有落下去,被挟在人群中间不上不下的,比别人硬生生高出一个头去。

其实关飞带着林婉儿以及小弟塔可黑,硬生生地从这些人潮中挤进去,也不是不行。不过,他和小弟塔可黑两个大男人倒无所谓,但是婉儿……万一被人暗中吃了豆腐,那小飞爷的损失可就大了。

不过赶早的人太多了,看这样子,除非是使出旋风魔法,将左右周围的人卷走,否则他们现在根本就挤不进去。

难道非要逼我这个斯文人动粗?正义的使者小飞爷感到很苦恼。

就在这个时候,塔可黑注意到远处某个角落,他兴奋地叫了起来:「老……老大,快,快去那边!」说来也奇怪,这小吃街上的每个摊子都被人潮围得水泄不通,但是,现在出现了唯一的例外,距离关飞他们四百多公尺的那个角落,有一家小摊子生意显得格外冷清,十来张桌子,只坐了六、七个人,可谓「门可罗雀」「去看看!」关飞眼睛一亮的道。

走进了一瞧,这是一家卖刀削面的小摊子……嘿!摊老板竟然是熟人,就是前几天关飞曾帮助过的那个卖山药的老大爷,还有那个长得很清秀的卖花女孩子。

关飞暗忖道:「看样子,这卖山药的老大爷,和他那卖花的小孙女都转行做起老板了!不过,难道他俩是入行不久,做出来的早点未必好吃,所以才没有多少人来照顾生意吗?」关飞猜得没错,因为老大爷是新手,这家摊子做出来的面食,确实没什么特色,只是仅仅不难吃而已。

对于生活过得越来越好,手里不缺几个闲钱,并且对美食非常挑剔的大角城人来说,这是他们无法接受的事情。因此在面食摊上,除了几个在其他地方排不上号,不得不在此就餐的心急家伙之外,还真没什么生意。

事实上,卖山药的老大爷也在暗暗发愁,那种采挖草药、风餐露宿的日子实在太辛苦了!

小吃街那些摊子生意兴旺他是知道的,自从前几天从别人手里喜孜孜地接过了小吃街这个摊子的生意后,本以为不用再像以往那样辛苦,日子会过得越来越好,可是事与愿违,他和孙女都不是吃这一行饭的人,手艺不行,每日的收入仅仅和采购食材的开支打平。

这可是个大难题啊,老头琢磨着,是不是该请个厨师来,不过以摊子目前的生意状况来看,想请一个好一点的厨师根本就不可能,卖早点是小本经营,请厨师的的花费也太大了。

他感到很踌躇,生意再这样冷清下去,他就不得不打道回府,还是重操旧业,去横断山脉采挖山药得了。

「老板……来三碗刀削面条!」一个很精神的小伙子的声音传入老头的耳朵。

「好咧!」老头儿有气无力的应了一声,抬头一看,吓了一跳,惊喜的嚷了出来:「是你们!」眼前的三个食客,那个领头的小伙子正是前几天帮助过他的大恩人,那天小伙子走得太快,老头甚至还没来得及说句感谢的话。

「请!快坐下!」老头很恭敬地说道,同时心里暗暗决定,这一顿,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收眼前这个恩人的钱的。

在小姑娘的操持下,面条很快就端了上来。

一看刀削面的外观,小飞爷就不禁轻轻的皱眉,大小不匀称,配料和面条又不搭调,一点都不像自己在地球上吃的美味刀削面啊!

果然,三个人尝了几口,林婉儿和关飞两个人就停下了筷子。

不但有着关飞之前看出来的缺点,面条的味道还不咸不淡的,味同嚼蜡,只有塔可黑这小子可能确实是饿了,也不管是不是好吃,一个劲呼啦啦地吃着。

「老大爷!」关飞这时轻唤了一声。

看到关飞皱眉,老头也显得忐忑不安,知道大恩人对自己的手艺不满意,凑过头更是小心翼翼:「小的姓金,金得贵,小哥您叫我老金就行……」「唔。」

看到老金唯唯诺诺地样子,关飞感到好笑,调侃着道:「老金,你的这个摊子……就是用这样的食物来糊弄食客的吗?这可不好啊。」

「这……这不是没办法吗?」金得贵愁眉苦脸道,他也想做出美味的刀削面出来,可是对于才刚入行的人来说难度太大了,这几天无论他和孙女两个怎么摆弄,还是没多少进步。

摇了摇头,关飞继续道:「你这面条煮得过老了,汤水太过黏稠……这倒不是关键,主要是佐料搭配不当,反而掩盖了食材本身香味,又怎么好吃得起来?」「呵呵,手艺生疏的缘故。」

金得贵搔了搔头皮,不好意思地说道:「以前和孙女俩自个儿在家做饭时也不讲究,现在上了大场面才知道技艺不精,想不到小哥却是美食方面的行家!」关飞笑了笑,这时打量了一下整个面摊,笑道:「老金的面摊倒是下了点功夫,佐料齐全,各种食材也是非常的厚道,其实呢,只要多费点心思,想做出美味的刀削面条来也不是不可能哦!」「啊!」金得贵和他的小孙女都竖起了耳朵,等待关飞的下文。

关飞这时持起了袖子,走到了大锅前:「刀削面嘛,其实我也会做,味道至少比眼前这桌上的三碗面条要强上一点点。」

原来,见食材齐全,盗墓小贼就忍不住技痒了,想要亲自动手。

好歹当摸金校尉时,也学过一些厨艺,怎么也算得上一名厨师了。

林婉儿知道关飞的手艺,不由得拍起了小手,娇笑着道:「好,好,婉儿要吃飞哥哥做的面条!」对于上次军营篝火晚会上那一块烤狼肉香喷喷的味道,她可是记忆犹新呢!

做摊主的因为没什么手艺,竟然到了要让客人亲自动手的地步,这说起来是件很没面子的事情。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教自己做不出美味的面条来,不能让食客感到满意呢?

想到这些,金得贵的心态变得平和了很多,打算接下来好好地揣摩一下这位自信满满的小伙子的手艺,看看他是不是真的有本事,说不定自己还真能从中学到点什么。

于是,和小孙女对望了一眼,金得贵苦笑一声:「那好,就麻烦小哥亲自动手了!」小摊子的黑木案板叮叮咚咚地响个不停,关飞有心卖弄自己的手艺,快速麻利地将香菜剁碎,将肉块切成薄片,把菜刀往空中一抛,甩了几个漂亮的刀花,然后收刀入案。

这种耍杂技般的刀法,在这小吃街难得一见,倒是赢得了周围几个食客的一致喝彩,他们不约而同的停下筷子,等待小飞爷接下来的表演。

「肉已经切好,现在,先将薄薄的肉片在开水中烫上三十秒,直到烫成纯白色……」见众人关注,乐意表现自己的关飞,很高兴地作着示范:「这种直接烫熟的肉片,比起小炒肉片,肉质更为鲜美,作为面条的拌料最合适不过了。现在可以调试清汤了!」将炒锅另锅焯水之后,放上熟油和清汤,然后关飞在其中一一加入佐料:「要小心注意各种佐料的比例,像老金之前的做法,那是不行的,佐料并不是放得越多越好,其中的比例要讲究,要像我这样……「现在将调好的清汤装入几个大汤碗了!然后,将剁碎的香菜洒入碗中,我们就可以下面条了!」这些刀削面条,倒是采用上好的面粉手工揉制,材质不错,筋道很足,大把的面条被放入蒸气翻腾地开水锅中,拿三尺长的巨竹筷搅拌了几下,待到热水再一次沸腾起来,面条从锅底翻了上来,手疾眼快的小飞爷赶紧将面条出锅。

「面条一定不能煮得太老,否则就会软掉,要稍微早一点起锅,在滚烫的碗里面,还能继续的加热,这样等到入口的时候,就会有一点筋道的感觉,就像是这样……呵呵,收工!」众人的眼睛马上投向了案板旁边的几碗面条。

只见下好的每碗面条,清汤之中都是香菜为底,肉片为辅,再拌上葱花、辣末,不但模样好看,而且一股股热腾腾的谗人香味不停向外逸散。

真是很难想像,刚才看起来还让人没有食欲的面条,怎么经过这个小伙子的调理,就变得如此的好看呢?

闻到食物诱人的香味,一直关注着关飞手艺的食客,都不禁咕嘟一声吞了口口水,汤面色、香、味俱全……看起来好像很好吃呢!

对比一下老头煮出的那种黏糊糊的面条,他们现在是彻底没有了兴趣,马上停下了自己的碗筷,望向了这边。

由于用的是大汤锅,下出的面条足足有九碗,连带着在坐的六个食客也跟着一起享福了,这让他们欣喜不已。

为了锻炼出一双巧手,盗墓小贼关飞曾经接受过各种不同的训练,其中就包括厨艺训练。

这九碗刀削面条做出来后,奇香无比,兼带有咬劲、滑口的特点,确实是难得一见的美味,让人吃完之后唇齿留津,回味无穷。

以至于吃过这碗美味面条的这六个客人,以后经常在小吃街这一带徘掴,还成为金得贵摊子的常客。他们都希望能够幸运地再次遇上这个神秘的年轻人,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在三个人心满意足地坐下来,正要开吃面条的时候,老头金得贵凑了过来,涎着脸,低声道:「小哥,能不能再帮我一个忙?」「哦?」关飞抬起头来,诧异地望着他。

金得贵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呵呵,老头眼花,刚才小哥下面条的手太快,所以也没看仔细,想不到小哥下的面条如此美味,不知道您能不能,能不能……」「你想学?」「小老儿是想学,不过……呵呵,人年纪大了,这记性不是很好,其实小老儿是想让自己的小孙女跟您学习这门下面条的功夫……不知道您,能不能答应小老儿这个请求?」「行!其实只要用点心思,你们要学会这个手艺也花不了多少时间的。」

关飞点了点头,答应道。

金得贵招了招手,桌子那头的清秀小姑娘脆脆地应了一声,走了过来。

「这是小老儿的小孙女,金雪莉,从小跟在小老儿身边一起讨生活……」金得贵介绍道。

关飞笑着点了点头,前几天刚见过她一面,小姑娘在大角城卖花,他还买了几朵呢!

这个留着两条小辫子的小姑娘金雪莉,年纪大约十六岁,能说会道,当时给他的感觉就是贫困的生活使她过早的独立,与那些温室里的花朵不同,她就是路边一朵蔷薇花,朴素而不娇气。

说起来,他对这个秀气的小姑娘很有好感,要不然也不会这么爽快地答应帮助他们爷孙俩。

「师傅,您好!」小姑娘鞠了一躬,规规矩矩地给关飞行了个拜师礼。

倒是关飞见状哈哈一笑:「用不着这么客气,随意,随意就好。其实呢,我也比你大不了多少,叫我一声大哥就成。」

顿了顿,他正色起来:「想下好面条,光看是学不好的,还得自己动手,现在你按我之前下面条的步骤来做,我看你记住了多少……」「是的,关飞大哥。」

小姑娘蛮伶俐的,从之前关飞三个人的谈话中,就知道了他的名字。

金雪莉确实蛮聪明的,关飞一边吃面条,一边指点着她,纠正她一些错误的地方,当面条吃完了,小姑娘已经学了个七、八分,算是基本掌握了这门手艺。

「好了……以后,按我教过你的方法多看、多想、多练,这门手艺你会越来越熟练的。相信用不了多久,你们这个小摊子就会兴旺起来。」

「谢谢关飞大哥。」

金雪莉甜甜地应了一声,心里也很高兴。

她将自己下的几碗面条呈了上来,说道:「现在请大哥哥、小姐姐你们一起尝尝,看我下的面条好不好吃。」

「哦,好的。」

关飞点了点头。

倒是塔可黑这小子,一把抢过一碗,立刻呼啦啦地吃起来,一边吃,还一边含糊地嘟嚷着:「不错,不错,很好吃,比之前的那一碗要强太多了……」关飞气得一拍他的脑袋:「小黑,吃相好看点,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饿了你好多天呢?」金雪莉在一旁笑了笑:「关飞大哥,您别责怪这位大哥,看得出来,他是一个老实人,他能这么说,代表着我的技术员的有进步了呢!谢谢你!」看着她这么乖巧,关飞压低了声音:「小妹妹,我再教你一个绝招吧。」

小美女看他表情这么神秘,赶紧凑到了他的身边,洗耳恭听。

盗墓小贼马上就闻到了一股少女的清香,忍不住多呼吸了几下,才道:「如果你在和面的时候,稍微多加一点碱水,然后上锅煮了之后,在起锅之前,先放到冷闲水里面去过一下,然后迅速的捞出来,面条会比现在还要筋道三分哦。」

「啊……谢谢关飞大哥!」小美女喜笑颜开的道。

做了几天的面条,金雪莉当然明白,做面食最重要的是面条本身,如果面条本身做不好,就如同他们之前那样,就算配料再好,也做不出好味道来,如今有了这个法子,她敢肯定以后自己做出的面条不会难吃。

好吃,就代表着生意来了呢。

有了关飞这个便宜师傅的指点,金雪莉小姑娘本事大涨,连带着摊子的生意也比以往好了三、四倍,到中午打烊的时候,看着案板下那满满一抽屉的铜币,金得贵这个小老头笑得合不拢嘴。

这个摊子终于开始赚钱了,相信他和小孙女往后的日子也会越过越好的。

这一切惊喜,都是眼前那个英俊可爱的小伙子带给他们的,真是幸运的事情啊!

此刻,金得贵望向关飞的眼神,变得越发的恭敬起来。

就在金得贵精神有点恍惚的时候,耳朵突然传来小孙女一声惊呼:「不好啦!有人抢钱!」「抢钱?」等到金得贵反应过来,只感到手上一轻,原本被自己捧在手心的那一个装铜币的木制小抽屉已经不见了。

转过头一看,一个头发乱糟糟、年纪不大一副贼眉鼠眼的少年,正捧着他这一抽屉铜币,往远处狂奔呢!

「不好啦!抓贼!抓贼啊!那可是小老儿我的血汗钱啊!」金得贵也慌了,赶快大叫,并且向那方向追过去。

不过以他的年纪,这一副老身板,又怎么跑得过那个身轻体健的贼呢?

「呜呜……」金雪莉捂着手腕伤心地哭泣起来,刚才与小偷的争抢中,她的手腕处还被划上了两道红痕。

「可恶!」关飞感到愤怒起来。这大角城的治安现在怎么变得这么差啊,自己眼皮子底下,竟然也发生这种事情!

对身边的林婉儿和塔可黑匆匆交待了几句,关飞就往小偷逃跑的方向追去,撇开那一抽屉铜币不说,抢劫中竟然还弄伤了自己那么可爱的女徒弟,对小飞爷来说,那是绝对不能原谅的事情。

小偷看似对这一带环境很熟悉,仗着身形灵活,跑得飞快,在这一带的巷弄中四处窜来窜去,要是普通人,可能不用片刻就追丢了。

不过,关飞是什么人?

十二级魔导士的精神力可真不是盖的,把精神感应力场全放开的话,覆盖面积足有半里多,现在牢牢地锁定了目标,任小偷怎么跳窜,也是案板上的死鱼。

终于,在追了二十几分钟后,小偷给累趴在地,喘着粗气道:「大哥,您还真能追啊!小的我服了,要知道小的在这一带,可是有『飞毛腿』称号的,这还是第一次偷了东西逃跑时给人追上了……」「哼哼,你不服都不行!」关飞冷冷地说道,走上前去的同时,一脚踩上他的肩膀,「妈妈的,敢在我飞爷面前撒野!那些钱给我还回来!」「好,好,我给。」

小偷喘了几口气,好不容易平息了胸口火辣辣的感觉,然后爬起来,将手里那个装钱的小抽屉递给了关飞。

望了关飞一眼,小偷苦笑道:「你这身材比我壮多了!这次我吃亏,就吃亏在耐力不足,加上又捧着一抽屉的铜钱,不然你应该追不上我……」「呵呵,就是没捧着这些钱,你也跑不了的!」关飞心道。

十二级的魔导士,如果被一个小毛贼给难倒,那岂不是有负关飞小爷天才魔导士的大名了吗?

当然,这些他都懒得对这个毛贼解释,接过钱后,当即抬起腿踹了小偷一脚:「滚吧你!」「好,好,我滚……大哥再见……」那小偷倒是蛮干脆,听到关飞要他滚,马上飞也似的溜走了。

经过这一段小插曲之后,关飞觉得有必要向林婉儿的父亲,大角城城主林良大人好好建议一下,让他整顿一下大角城商业区的治安。

听小吃街附近的一些商贩解释,这段时间不知怎么的,城内平民区和商业区的军队都被抽调出了城,或者派往贵族居住区和军备区。由于巡逻人手不足,城内这两个区也渐渐变得有些混乱,特别是这商业区,抢劫、斗殴等治安事件发生的频律,要比往常多了三、四倍。

大多数普通居民根本就不知道,在不久的将来,大角城可能会与蒙国的军队开战,不过他们还是从大角城军队调动这种紧张的气氛中,感觉到了一丝丝不同。

大角城城主府,书房中,城主林良正在看一份刚送上来的报告。

「不应该这样啊?大角城商业区与居民居住区的军队,我才抽调没半个月,两个区的治安就变得如此差了……这也太快了点吧!」皱着眉头思索了一阵,林良招呼了一声:「刘二!」「大人,有何吩咐?」外面的一个护卫进入书房。

把那份报告递给刘二,让他看了一阵,林良问道:「刘二,你是我之前从商业区调过来的,对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大人,小人听说,引发商业区骚乱的原因,是城内有一些人散布小道消息,说蒙国要对大角城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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