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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魔人生(赤虎)-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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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井那两男一女继续打下去,直到彻底解决对方。
所以,他们所谓的不战,是自己小队不战,让别人小队战。
还记得,“阿富汗式战争”吗?三千人交火,大场面,三人阵亡,其中一人还是因为年纪过大,劳累过度导致心脏病发作。可这么“惨重”的伤亡数字,就已经令两大部族觉得承受不了。他们哭着喊着要求美军介入,进行停火谈判。
现在,这个小小的驼队阵亡总数已经达到了十五个阿富汗战争的伤亡,这简直是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世纪大战。在人员近半数阵亡的情况下,这场战争已经到了必须别人接受的地步。
“我们的通信设备坏了,无法与外界联系,但对方还完好。那个女人的装束打扮,很像美军……
这很可能是一支执行特殊任务的小分队,所以我们必须在他们的援兵赶到之前,结束这场战斗,并且有多远跑多远。”其中一名小头目快速地说。他一边说一边稍作停顿,在停顿的间隙,他不停的舔着干枯的嘴唇。
首领从侍从那里取过一块湿润的白丝巾,用这块丝巾轻轻的沾了沾嘴唇,而后,将这块丝巾轻轻的递给下一位。传递丝巾的过程,令帐篷内的吵闹停顿了一下。
首领揉揉发胀的脑袋,猛然间,他放下了手臂,抓起了身边的枪,紧接着,那些小头目们也个个发觉异常,他们的手纷纷抚上了枪杆。
整个营地太安静了,帐篷外没有一句说话声,没有一句吵闹,唯有旷野中吹来的风夹杂着黄沙,行进在帐篷间,发出沙沙的声音。这声音充满了孤独与寂寞。
错了,除了风声,还有骆驼的呼吸声,偶尔,还有喷鼻声……还有两个人的脚步声,脚步声正走向这座帐篷。一个人的脚步很重,带起的沙声很大,而另一个人落脚很轻,行走之间,像一匹脚掌充满肉垫的骆驼。
“谁在外面?”首领游移不定的高喊。他自认为驼阵守护严密,在一览无余的大沙漠上,任何人绝不可能悄无声息的钻入驼阵,不引发一声告警。
可是,营地里面怎么会突然失去了人声,失去了人气?
帐篷撩开了,答案揭晓。首领认得进来的人。这是他一个远房侄子,在驼队里打打下手。这个素日伶俐的侄儿冲满帐篷的枪口,咧开一个呆滞的、毫无生气的笑容。
劫持,他背后有人劫持。不止首领想到了这点,满帐篷都是拉动枪栓的声音,其中一个人还高喊:“卧倒!”
帐篷口,来人爽快的卧倒在地。首领嘴角浮出了一丝微笑:“这侄儿还伶俐。”
在他这样想的时候,帐篷里的小头目们齐齐扣动了扳机,冲着他身后狂扫。枪声响成了一片,枪膛里抛出的滚热弹壳,不一会儿,铺满了地面。
无数个打空子弹的长枪,发出空洞的格格声。这是枪机空敲发出的声响。许多人忘记了装新弹夹,他们大都继续保持着扫射的姿势,面面相觑。怎么回事?他身后空空荡荡。
“怎么回事?人呢?”这句话终于被喊出来,一个小头目惊魂地大声喊着。
他的意思不是在问首领侄儿背后的劫持人,他是在问:这么剧烈的枪声响过,怎么连个过来询问的人都没有——“人都死哪去了。”
“在这儿?”从地底下传出来一个声音,接着,一只手臂从沙中冒了出来,这只手臂彬彬有礼地做了个敲门的动作,似乎在征求主人的许可。
紧接着,沙土飞扬,一条人影从沙中窜出。
飞沙眯眼,飞扬的沙尘中,那些人最后的记忆是自己正在紧张地装新弹夹。
这已经不是战斗了,一群普通人让一名吸血鬼靠近身边,只剩下单方面的宰割了……
舒畅悠闲地在帐篷中踱着步,翻检着这些人的各种物品。他一边拧开通话器,呼喊格伦赶来支援,一边不紧不慢的打开首领的箱子,从里面拿出几件崭新的长袍,漂亮的丝质内衣,换下自己身上那套污秽的衣服。
格伦赶来还有一段时间。舒畅更衣完毕,他提着马灯,晃晃悠悠的走出帐篷,目的明确的走向营地几个特制的大箱子。他虽然脚步坚定,但这样一盏孤灯,漂浮在死寂的、毫无人气的营地里,却像鬼火一样,妖气森森。
“手表……,箱包……,雪茄烟……,葡萄酒,我就知道,必定是这些征收高税的奢侈品,否则,他们长途跋涉无利可图。”
等格伦赶到营地时,营地里已是另一番景象。数十盏马灯在地上摆成一个奇怪的符号,舒畅盘坐在灯火中央,身边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盒子,他满脸全是满足的表情,像是人生大事了结而流露出的得意与畅美。
“这是什么?”格伦没理营地里的状况,到处倒卧的尸体说明了一切,他指了指舒畅,想知道他如此怪异的原因。
“这……”,舒畅用手指划了划脚前这片灯火:“北斗天罡大阵——七七四十九盏灯,斗转星移……怎么样?我完全模仿电影上的设计,很有气势吧?”
格伦一指舒畅脚下的盒子:“我是问这东西。”
“表,手表,世界名表,排名在世界前三十位的名表各个都有,你挑!”
据说,人一生消费的手表数量,世界平均水平在2。7块左右。而阿拉伯人酷爱摆弄名贵手表,他们一生人均消费11块手表,而且个个都是名表。
美军在进行阿富汗战争时,他们深入到极为荒僻的山区,却发现一个令人咂舌的现象,那些极穷困、极寒酸的牧羊老头,手腕上带的都是几世纪的古董名表。
这场战争使许多美国士兵发了大财,他们在山区里收购的温彻斯特古董枪、古董打火机为他们的腰包添了厚厚的一笔,但惟独手表,令美军士兵收购起来很难。
那些阿富汗老农民很在行,他们肯与指针式机械表交换,那些电子玩意,他们不屑一顾。仅偶尔流出的几只古董表极大的轰动了收藏界,也让大拍卖行美美赚了一笔。
阿拉伯人自有一套对手表的定义,他们只钟爱那些品质卓越名表。这支驼队显然走惯了商路,他们携带了品种繁多、款式各异的名表,装满了两只大箱子。其余的货品则是名牌旅行箱包,各类名酒和最高级的高夫雪茄、罗宋雪茄及古巴雪茄。
格伦显然对这些手表没有兴趣,他比较中意手腕上的动功能电子表,这只电子表是军用类型,它携带有微型通话器、GPS和简单的计算功能,类似手机、步兵通话器、全球定位器的混合体。所以,舒畅的慷慨并没得到响应。
“你摆这么多灯就为了看看手表?”格伦不屑的扬起了眉。他的意思很明确,既然舒畅取得了最后胜利,他完全可以从别人的记忆中获得货物的总量与价值,没必要像个捡了糖果的孩子一样挨个显摆。
舒畅有点不好意思,他讪讪的收起了手表,将他们装入箱内,令箱子恢复原样。
格伦在营地刨了个大坑,他将那些匪徒的衣物全部扒下,而后挨个检查他们的牙齿,以防留下身体特征。检查完的尸体被他推入坑中,掩埋起来,那些衣物则扔进了火堆。而后,他将一些装食物的箱子拆开,也扔进火堆燃烧。
大火越烧越旺,格伦这才转向首领帐篷,将那里头的尸体连帐篷一起扔进大火。
火光熊熊,映红了半个天空,舒畅则忙着整理驼队的货物。
天蒙蒙亮时,舒畅他们才牵着长长一队骆驼返回布阿井。琳达迎了上来。
“昨晚的大火,几十里外都能看得见火光。我让图拉姆查了一下,可他说,无法查出附近是否有人迹路过。不过,他说有个无线电信号在快速接近这里……我认为,我们还是快点离开吧。”
当然无法查出来。卫星搜索只能检查周围是否有电子设备发出的信号,如果过路的商队为了省电没有开机,想在茫茫沙漠中寻找几个微弱的红外线,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那些手表!”格伦语气郑重地提醒。
“什么?”琳达望向了驼队。
“这支商队在走私手表与名牌箱包,里面还有些女士珠宝表,你可以任意挑选,数量不限。”舒畅依旧慷慨。
“这批货价值多少?”
“很难说,全看走什么销售渠道了。不过,总而言之,一支百人的走私商队,货物总值都在人均数万元,没这个数他挣不上钱。”
“可这批手表……”,琳达幸灾乐祸地看着舒畅:“如果它是真货,那么,每支表上都会有编号与证书,即使是走私,也能查出它的流向。如果它是假货就一钱不值……总之,这批手表卖不出钱来,连送人都不行。因为一旦有人留心它,我们就无法隐藏这次杀戮。”
呀,三千多只手表,全部用来自我欣赏——天哪,不好玩了。
晨曦越来越强烈,舒畅显得越来越烦躁,他几乎控制不住自己,频频咬牙露齿,脸现狰狞之色。
琳达只以为舒畅是在心烦手表事件,格伦多少知道点内情,他歪着头看看了舒畅:“你是不是感觉到血液沸腾?”
第80章 还有五天的路
舒畅的脸色像是在苦忍,他现在已说不出话来,听到格伦的提问,他费尽力气只做到轻轻点点头而已。
格伦眼珠转了转,一脚踢起一个大木箱:“用这个!”
那正是那个装手表的木箱,这会儿,舒畅说出话来——“不行!”他声嘶力竭地喊道。
“那么,这个……”,格伦一脚踢起另一只箱子,将里面的盒子扔了满地。此时舒畅已无法开口,格伦没有犹豫,一把拎起舒畅将他塞进箱内。
琳达起初看到舒畅烦躁不安,她摸不清状况,没有插话。等看到格伦与舒畅为手表而发生争执,她颇有点幸灾乐祸的心理——得,又犯了死要钱的毛病。哈哈,你也有今天,看我……
她的目光无意识地扫到满地乱仍的小包装箱,才看一眼,立即尖声惊叫:“不行!天哪,这是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夏日绽放的菊花……啊,这里,这是浮夸大胆奢华的古驰(Gucci)。
这还有,圣保罗(Polo)、普拉达(Prada)、迪奥(Dior)、巴宝莉(Burberry)、酷茨(ach)、夏奈儿(Chanel)、D&G、阿玛尼(Armani)……
天哪,瞧你干了什么,格伦,你竟把帕特里克·考克斯(Patrick x)扔到了地上!!!”
格伦正忙着把舒畅装入箱子里,此刻他顾不上争论,快速地检查了一遍箱子确认箱子没有漏风漏光后,他“乒”地一声合上箱子,扯起一块篷布盖上。
这时,太阳跃出地平线,洒下万丈光芒。
阳光下,格伦伸展身体,发出一声兴奋地狼啸。笑声中,琳达抱着大包小包,嗔怒地、怨恨地、不满地冲格伦大喊:“看看你干了什么……你,你怎么骗老板钻进了箱子,里面……透气吗?”
其实,舒畅虽能在阳光下活动,但本质上他依然是个血族,也保留着浓厚的血族特性,比如畏惧阳光——尤其是刚进食过血食后。
在展现普通人特征时,舒畅表现的完全与常人一样:吃普通食物,呼吸同样空气,在日光下行走……等等;而一旦吸食过新鲜血食,舒畅立刻展现出吸血鬼特征——一点阳光就能使他化为尘土。
这特征是舒畅的致命软肋,一直以来他都在竭力隐瞒这点。此次行动前,他要求格伦接应也是为了隐藏这个弱点。不过,现在看来,格伦虽是个闷葫芦,但他一点也不傻。
在白天来临时负责把血族隐藏起来,正是血、狼组合中,狼存在的本职。
完成本职的格伦没有回答琳达,他重重一脚踢飞了一个说不上装什么的包装箱,自顾自下令:“我牵骆驼,你开车——我们必须马上离开!”
“我不!”琳达一旦坚持起来,她的混脾气一点不比格伦弱:“我要带上这些包包!我一定要带上这些包包!”
在琳达修车时,格伦已经领教过她的倔脾气,当时连舒畅都对此举手投降,此际格伦也不例外,他高举双手:“好吧好吧,20多个箱包而已,你捡起来放在车后……我们必须马上出发——现在、马上!”
女人是与传说中的龙一样的动物,见到美丽的、亮闪闪的,可爱的东西,立刻智商归零。而女人与龙不同的一点就是,女人无需亲眼看,你只要告诉她:传闻那东西很流行。她也会如斯响应把智商调整为零。
现在琳达看到了,亲眼!而且那些东西果然如同传说一样,个个亮闪闪、美丽、可爱,更恐怖地是它们都很流行——那么剩下的事就没商量了。
得到批准的琳达动作很快,她闪电般完成了打扫现场的工作。这批高档箱包都是原包装,多采用铁盒、木盒包装,为了在穿越沙漠时不让皮包污损,驼队又细心地在包装上加了一层防尘布。琳达将箱包堆在车后,迭起高高一层,而后心情快乐地发动了汽车,甚至高兴的哼起歌来。
第三天,驼队进入了鲁卜哈利沙漠,舒畅才有力气从大木箱子中爬出。他冲着落日伸了个懒腰,舒服的发出一声呻吟:“阳光,真美丽!我爱你。”
琳达正牵着一匹骆驼,兴高采烈的经过舒畅身边,这时的他正在骆驼右侧。这匹骆驼一左一右驮着两只长条箱,左边是他珍爱的手表箱子,右边则是他自己。
在沙漠中长途贩运,为了防止酷热损坏货物,使货物变形,开裂,运载货物的箱子都采用厚实的桃木箱。箱子里面还做了防水防尘处理,他躺的箱子正是其中之一。现在,当他恢复正常呼吸后,这种加了泡沫垫的箱子顿时气闷,难堪。
爬出箱子的舒畅一脸新生的喜悦,他看到处于兴奋状态的琳达,以为对方是在为他的重生而喜悦,禁不住真诚的补上一句:“我爱你!”
琳达被这句话顶了个趔趄,她惊恐的看着他,诺诺的说:“我没错……那箱军火不值几个钱,你还缺军火吗?可这些包太可爱了。”
舒畅躺在箱子里面的这几天,也曾断断续续的听到过箱外的一些动静。没有他,琳达与格伦谁也不服谁,两个都是犟脾气,可格伦是个闷葫芦,吵不过琳达,只好用行动坚持自己的主张,所以,整个队伍里,只剩下琳达的声音。
琳达刚才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子一样坦承错误,舒畅知道他说的意思。
两天前,“雷电十一号”耗尽了最后一滴汽油,这时队伍才到鲁卜哈利沙漠边缘,前面的路还长着呢,迫不得已,格伦下令丢弃雷电车。
汽车,琳达并不反对,一是因为那不是她的车,而是因为在沙漠中,你无法扛着汽车走。汽油耗尽的汽车大都扔在沙中,车主若还有一丝眷恋,也许会雇人将汽车拖出沙漠,可那笔费用比买新车还贵。
但扔下汽车后,琳达的箱包却没处放了。她翻检了驼队带的货物,决定把携带的一箱军火全部丢弃,空出箱子来装自己的包。
那箱军火只是普通货色,格伦一点看不上眼。可是,刚在布阿井干了那么大的事,他不希望别人顺藤摸瓜,找到驼队的行迹,所以,他坚决反对沿途丢弃货物。
女人一旦偏执起来是无可理喻的,为了自己心爱的手袋,琳达焕发了前所未有的精神,她彻夜不睡,在沙丘里挖了个巨大的沙坑,只为掩埋那箱丢弃的军火,空出箱子及骆驼。
可是,理论上,这匹驼队的货物都属于舒畅,所以,看到舒畅醒来,又情深意长说了一句“我爱你”,她立刻联想到对方的魔鬼性格,担心这是惩罚她的先兆,所以,先发制人,抢先道歉。
“扔了就扔了”,舒畅不以为然的说,他翻身跳下骆驼,极目向夕阳落处眺望:“呼吸真好!”
他感慨地说。
格伦不愧是狼人,他一个人把这一百余匹骆驼照顾的很完美。原本,整支驼队至少需要二十名驼夫,但现在,他一个人就令上百只骆驼服服帖帖跟着他走。
现在驼队正向西方行进,落日底下,格伦牵着首驼,在茫茫的黄沙上沉稳的迈着大步,那形象活像一幅剪纸画。
琳达还忐忑不安的牵着她的宝贝骆驼,尾随在舒畅身后,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地走。舒畅翻腕看了下手表,忽然嘬唇打了个响亮的口哨,整支驼队齐齐的站住了脚步。
格伦拽了一下首驼,一向听话的首驼现在脚下纹丝不动。他扔下缰绳,回身向舒畅走来。
这声口哨来自驼队原先驼夫的记忆,而格伦一向以种族特性指挥骆驼,遇到这种天长日久的训练口哨,骆驼当然条件反射的遵从了旧日指令。
“就地扎营?”格伦征询舒畅的意见。
“杀骆驼,丢货物。”舒畅下了命令。
格伦瞥了一眼舒畅的手腕,他手腕上带的是一只美军陆战队员配备的特种电子表,现在表盘上正显示着一幅卫星定位画面。
“你确信?”格伦寻求确认。他并不反对丢弃货物,杀骆驼。他们偏离沙漠驼队固有的路线已经三日,这片地域恰是最理想的隐藏点。
沙漠里没有路,所有的路线都是以水源而定。不管走私商队的路线多么隐秘,他们最后仍要采用两个水源地之间最近的路径。
每个部族都掌握几条隐秘的水源,经过千年的经商,大多数驼队的路线都已经固定,那些偏离了正常路线超过一日以上的沙漠,也许一万年都不会有人踏入。所以,此地隐藏正好。
但格伦这话还有另一层意味,不知情的琳达立刻跳了出来:“不!你不能这样做,这批货物价值数百万美元,里面还有你喜欢的各种手表,我希望把它们带出沙漠……我坚决要求把它们带出沙漠。”
格伦没有说话,舒畅望向驼队,从首驼扫到尾驼:“有主的骆驼都打有烙印,这批骆驼一旦在集市上露面,人们马上知道它们属于谁,而且我们另有目的。”
琳达没问他的“另有目的”是什么,当遭遇沙漠驼队时,他孤身上路,格伦毫不劝阻,而后,他动身迎接舒畅,他们牵回了整支驼队,事后并未向她解释。
这些行为,琳达看在眼里,虽然她早已习惯了舒畅做事鬼鬼祟祟,可依然感觉到自己在队伍里成了外人,成了整支队伍的拖累。
也许,她当初硬要参加这支队伍犯了一个大错误。
看到舒畅显得颇为难,琳达决心挽救这个错误:“也许,我在队伍里帮不上什么忙,也许我可以牵着驼队继续前行,而你们干你们自己的事。”
她说完这句话,发现舒畅的表情很轻松,似乎她的话正中对方下怀,她稳了稳心神,晃了晃脑袋,以晃掉那些不好的想法,接着说:“我既然不跟着你们走,那就可以打开卫星定位系统,按图拉姆的指令前进。我在明处,这样行进恰好可以掩护你们的行动……这不是教科书中常说的‘掩护操作’吗?
有了图拉姆的卫星定位,我可以在距离城镇一日的行程里宰杀骆驼,而后徒步行进到市镇,雇人来拉运货物——只是最贵重的货物。其余那些货物,你可以在这里抛下,比如,我们不需要的那些军火……”
舒畅重重的点头,表示欣赏她的建议:“留手表……”
顿了顿,他看到她期盼的目光,又补充说:“还有那些箱包手袋!”
格伦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雪茄!”
“当然!”琳达爽快地应承着。
这批货物里面数箱包占得体积最大,一只桃木箱只能装30与只箱包,却可以装千余只手表,至于雪茄则可以装上万只,甚至可以装入箱包里,完全不占用多余体积。
上品的雪茄气味芳香,装入箱包里不仅不污染手袋,反而替它增色不少。因为买得起千(欧)元包的人,一定了解上品雪茄的味道,不会把这芳香当作污染。
琳达得了许可,心里也知道占了大便宜,马上快乐地回复:“好呀好呀,就这么定了,你的伤刚好,挖坑的事我包了!”
看了琳达的动作,才知道什么是“坑王之王”,据说起点第一坑王“天下无智”两年挖了十五个坑,可琳达一眨眼的功夫就完成了十五个……嗯,如果加上她前几天完成的那个超级大坑,更无愧与“坑王”称号。
第二天日出时分,琳达满载着300只名牌箱包,兴冲冲地挥手向舒畅告别。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格伦踢了踢满地遗弃的酒瓶问:“目标,距离多少里。”
“200里,我们还有五天的路要走。”
第81章 遗忘之城
背朝太阳站着,舒畅闲闲地看着自己的影子在地面上滑动。
5分钟,确定自己影子的移动方向后,他左脚站在影子的起始点,右脚稳稳地向影子移动的方向迈去。
这一步间距一英尺(30厘米),既不能多,也不能少。
现在,他站得笔直,面孔正对的方向是正北。
当然,如果他在南半球的温带地区,他面对的是正南。
而后,他翻腕看了看手表。
他腕上带的是一支IWC万国表。这是一支最受工程师欢迎的手表,在手表界常有“商人用ROLEX(劳力士),医生用OMEGA(欧米茄),大学教授及工程师用IWC万国表”的说法。
商人用劳力士是为了显示富有、显示经济实力;医生用欧米茄是为了用精确读秒的功能确定病人的脉搏;而万国表表盘上复杂的功能指针赢得了工程师与大学教授的喜爱。
舒畅将手表的时针指向自己的影子,十二点与时针之间的中间线指向的正是正北。它恰好与舒畅面朝的方向吻合。
“确认了吗?”舒畅脚下的沙丘里传来一个闷闷的声音。
“确认!”舒畅用脚在地上划了道线,画出他刚才测定的北方。而后根据这道线画出了罗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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