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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大召唤(蚂蚁)-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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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武器店,正是穿空神枪所在的地方,此时正处于明珠蒙尘之中,被当成一件未知的法宝进行出售。
不得不说,未来的龙天瑶,有着浓浓的主角之风,奇遇不断,在南荒大陆这等弹丸之地,都得到了“一元万化珠”这等先天法宝,当她回到大荒世界,在大荒世界闯下大祸,被逼迫得不得不潜入地底世界躲避之时,她又在荒都之中的一座武器店内,找到了穿空神枪。
龙天瑶能够催动穿空神枪,乃是因为她吞噬了神枪,自身等同于神枪,所以能够发挥神枪的威力。
除了她之外,穿空神枪需要空间属性的强者才能够催动,而空间属性又属于罕见属性,强者更是稀少,是以,根本没有人能够催动。
饶是穿空神枪乃是一件神品法宝,落到不是空间属性的强者眼中,也只能是一件鸡肋。
或许自身运气逆天,导致了太过兴奋,龙天瑶曾和别人炫耀过,所以未来大部分生灵,包括叶洛在内,都知道她获得穿空神枪的过程。
“把你们店内,所有鉴定不出的兵器都拿出来?”步入“土灵之锤”武器店,叶洛随手抛给了一个长着一对兔耳朵,身高约莫一百公分,身材却前凸后翘,看起来很萌,也很性感的女服务员一两源晶,很是豪气的道。
大荒世界的本土生灵,种族何止亿万,什么怪模怪样的都有。
这个女服务员,就是本土生灵中的一种,被人类称之为“兔灵”,和妖精之中的兔精很像,只是身材矮小,和直立起来的兔子差不多大而已。
当然,此时的叶洛,外貌也经过了伪装,脑门之上多出了一对如同匕首般,通体赤红的尖角,身上披着一层厚厚的,同样赤红色的甲壳,十根手指的指甲,每一根都如同匕首一般,无论是犄角、甲壳、爪子之上,都流荡着赤红色的光晕,仿佛身上披了一层甲胄,但是细看,却又发现甲壳与肉体相连,乃是由肉体衍生出,和本土生灵中,最为强大的种族之一,“赤角族”一模一样。
这些尖角、甲壳、爪子,全部都是由千幻之力拟化而成,只要不进行战斗,哪怕是皇阶强者,都无法看出破绽。
“尊贵的客人,请跟我来,我们这里鉴定不出的宝物都收藏在一个仓库里面。”随手抛出一两源晶当小费,不得不说,只有豪客才会这么干,原本正端坐在柜台上,抽着烟斗的一个土灵,当即从位置上跳起来,满脸热情的邀请叶洛。
所谓的土灵,也是本土种族之一,由大地孕育出,长得和玄幻小说中的矮人相似,身高仅有一米二,身体看起来有些四四方方,浑身肌肉虬结,大鼻子,小眼睛,阔嘴唇,与矮人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没有蓄须的习惯。
第七十二章 荒兽之王的巢穴
第七十二章 荒兽之王的巢穴
大荒世界的地底之中,时常孕育出一些新生的法宝、妖魔。
妖魔自不用说,法宝就不一样了,一些神奇的法宝,人们根本鉴定不出品阶和用途。
是以,地底世界中,一些看不起量产兵器的强大存在,找不到趁手的兵器,逛兵器店铺之时,都喜欢去找那些鉴定不出的法宝兵器,尝试一下,是否有机缘能够获得一件适合自己的法宝。
未来的龙天瑶,也是这般获得了穿空神枪。
赤角族属于超阶种族,成年拥有超阶战力,经过刻苦修炼,达到王阶几率颇高。
叶洛展露出来的气息,正是一个王阶强者。
土灵老板明显把叶洛当成了这类人物,一路带着叶洛,来到置放未知法宝、兵器的仓库。
此时的仓库之中,足足置放着上百件法宝和兵器,刀、剑、锤、盾之类数量不少,钟、鼎、珠、镜之类应有尽有,其中尤以斧类居多,单刃斧、双刃斧、长斧之类,等等等等,和土灵一族喜欢斧头不无关系。
但是,其中却没有一件长枪型法宝存在。
穿空神枪乃是一根长枪,没有长枪,岂不是说,神枪并不在此处。或许可以这么说,这个时间段,穿空神枪尚未落入这家武器店中。
“尼玛,这是坑啊。”穿空神枪可是关系着他老兄的未来发展,穿空神枪不在此处,叶洛一时间有些犯难了。
他未来的发展,都是依托在穿空神枪之上,没有穿空神枪,他就无法和岁月神刀搭上关系,难以收服岁月神刀。
而若没有穿空神枪和岁月神刀,他又怎么和整个大永王朝抗衡?
“老板,你们店里鉴定不出的装备,全部都在这里了吗?”叶洛不死心的问。虽然说,这个几率非常之小。
“全部都在这里了,怎么,没有客人满意的?”土灵老板问。
“这些兵器太差了,连一把皇品的兵器都没有。”叶洛摇了摇头。
“要不,客人看看本店的制式装备,本店内王品装备数量不少,还可以为您量身打造,本人不才,正是一个王阶锻造师。”土灵老板一脸自豪的道。
能够打造王阶装备,不得不说,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足以让他自豪。虽然说,召唤师和英雄可以塑造灵魄套装,然,塑造一件王品灵魄装备,代价不比培养一个王阶容易。
王阶锻造师,几乎每一个都是国宝级的存在。
“算了。”叶洛拔腿就走,失了一件自以为必得的神品法宝,等同于煮熟的鸭子飞掉,哪里还有心情打造区区王品装备。
“现在,整个计划都被打乱了,只希望荒兽之王的宝库里,能有一件神品法宝,或者荒兽之王的子嗣中,能有一头觉醒了神通的幼崽。”叶洛只能如此期望,出了土灵之锤兵器店,找了一个四周无人的角落,驾驭着召唤之门飞向荒兽之王的巢穴。
荒兽之王继承了荒的血脉,荒乃是先天神祗,血脉纯净的荒兽之王,有一定的几率会觉醒神通。
叶洛也只希望宰杀一只身怀神通的幼年荒兽之王,获得拥有神通的灵魄,塑造出一件神品灵魄装备。
而若身怀神通的荒兽之王已经成年,那必然拥有神阶战力,哪怕神通再渣,他老兄实力全开,都未必吃得下。而若遇到穿空神枪相似的神通,那更是一个只有对方打他,他却无可奈何的境地。
神通,意为神的能力,就是这么的强大,这么的无赖。
被荒兽之王选择为巢穴,或者说是本土种族,选择此地作为荒兽之王的巢穴,荒都之中的景致,美得堪称为如梦似幻。
荒都位于一个地下断层之中,周回超过千里,内中不时有着一片片水晶丛林,无论是地面,还是上方的石壁,都生长着一种种能够绽放出荧光的苔藓。荧光通过水晶折射,使得整个地下断层,显得一片明亮,好似霓虹灯般,充满了一种梦幻般的气息。
荒兽之王的巢穴,建立溶洞最里面,一片通体玉石质地的石壁中,乃是一个溶洞。
在通体玉石质地的石壁上,铭刻满了各种复杂玄奥的符文,明显布置着法阵。周边驻扎满了地位与赤角族相当的强大种族拱卫,一座座照射出灿烂光辉的法术塔,耸立在四周,随时警戒着,别说是人,就算是一只苍蝇、一只蚂蚁,没有得到允许,都不可能混入。
好在,叶洛的召唤之门能够遁入平行空间。
平行空间与现实世界平行,并非处于相同空间,无论叶洛去哪里,现实世界中的法阵、法术塔、守卫等等,都无法威胁到他。
仗着召唤之门,叶洛在平行空间中,一路畅通无阻,进入荒兽之王的巢穴,在巢穴之中细细查找,尝试能否找到一只拥有神通,但却未成年,不具备神阶战力的荒兽之王幼崽。
荒兽之王的长相,说起来,和它们所拥有的威名一点儿都不相符。
或许远祖乃是一只松鼠,年幼的荒兽之王,看起来和松鼠非常相似,细手细脚,臀后带着一条大大的尾巴,看起来非常的可爱。身体比松鼠大了不少,体积和人类相似,身上带着一种莫名的气息,让人感到非常亲切,好像这只松鼠般的荒兽之王幼崽,乃是自己的亲人、好友、宠物一般。
叶洛知道,这种亲切,乃是荒之血脉带来的影响,对任何身怀本土血脉的生灵都有效果。
“难怪未来,荒兽之王幼崽一经出现,立刻引来了大永王朝权贵抢夺。”叶洛感叹不已。长得这么可爱,又让人倍感亲切,那些权贵女子不疯狂才怪。
而女人一旦疯狂起来,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最后有一个疯女人来了一个:老娘得不到,你们也别想得到,害了那只荒兽之王幼崽的性命。
成年的荒兽之王,和荒兽之王的幼崽看起来大不相同,除了一条巨大的尾巴外,体型倒是更像一个人,额头之上生有一排长短不一的犄角,中间长,两边短,看起来好像戴着一顶王冠,原本细细的四肢,已经彻底长开,变得修长、雄壮,一身肌肉虬结,总体看起来,就好像一个带着王冠,生有巨大尾巴,体毛旺盛的雄壮半兽人。
经过一番观察,叶洛发现,巢穴之中共有五头荒兽之王,一头年迈,一头成年,一头属于少年,一头属于孩童,一头属于婴儿,明显是一家子祖孙三代,全部都是雄性,没有一头雌性存在。
叶洛观察之时,年迈的荒兽之王正在那里大吃大喝,一身气息约莫皇阶五级;成年的荒兽之王,正在和一个本土种族中,思灵族的女人肉搏,一身气息达到皇阶巅峰,强大得就连叶洛,都感觉到了阵阵威胁;少年荒兽之王带着孩童荒兽之王嬉戏,气息双双都是王阶,少年达到巅峰,孩童明显刚刚迈入;婴儿则躺在一张婴儿床上呼呼大睡,感觉不到丝毫战力。
这么五头荒兽之王,除了那一头成年的荒兽之王无法确定外,叶洛可以确定,其余四头都没有神通,这让他之前,想要捕捉一头荒兽之王幼崽,祭炼出神品灵魄装备的计划,直接付诸东流。
“这回真心坑死爹了。”失望之间,叶洛开始搜索荒兽之王的巢穴,企图找到巢穴的宝库,看看有没有神品的法宝存在。
“咦,这一杆长枪,怎的和穿空神枪一模一样!”当叶洛来到一间装着兵器的房间时,他的视线,立刻落到兵器架上,所置放着的一杆长枪之上。
PS:哎,四川怎的这么多灾多难呢,鞭长莫及,只能祈福吧。
第七十三章 穿空神枪
第七十三章 穿空神枪
在未来,穿空神枪威名赫赫。
与威名颇为不符的是,穿空神枪的造型,看起来普普通通。
那是一杆介乎于长枪和标枪之间的枪,造型简朴,通体银白色,总长两米二,枪刃长五十公分,柄长一百五十公分,末端有着一支长二十公分的锥型小刃。枪刃宽三公分,中央处镂空;枪柄宽二公分半,显得颇为纤细,枪刃和枪柄交界处,有着一个小小的圆环,似乎用来悬挂附属之物。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符文和装饰,简单得任何人看到,都会以它只是一杆普通长枪。
“难道是未来地底世界出现变动,神枪才落入土灵之锤武器店中?这……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叶洛心中暗叹一句,这种造型,却又鉴定不出用途,被置放在荒兽之王巢穴中的长枪,绝对是穿空神枪无疑。
心中兴奋之下,叶洛立刻驾驭召唤之门,就欲返回现实世界,将穿空神枪拿走。
“咦……”才发动召唤之门,叶洛立刻发现,现实空间中,似乎有着一重防护网,阻挡着他的召唤之门返回现实世界。
这种阻挡的力道,已然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如果他大规模燃烧源晶,倒是能够突破,但是,突破之后,必然会引起防护网的反弹,造成莫大声响,绝对会被荒兽之王发现。
而且,大规模燃烧源晶,所带来的巨大冲击力,进入现实世界后,一定会产生巨大的惯性,根本无法第一时间将穿空神枪拿到手。
“这……这……不愧是荒兽之王的巢穴,这防御程度,实在是……”叶洛有些无言了。
穿空神枪近在眼前啊,他却无法拿不到手。
强行去突破,至少有着一半的几率会失手,而若失手,荒兽之王必然会警觉,知道穿空神枪乃是了不得的玩意儿,如果它将穿空神枪放入空间戒指之类的储蓄法宝,那可就真的和叶洛无缘了。
而且,后果不单单只有这么一个,知道了有人入侵后,他掳掠荒兽之王幼崽的计划,一定会随之夭折,最后说不定会是一个一无所得的结局。
“看来,得找个方法混进荒兽之王的巢穴,唔……用什么办法好呢?”隐藏在平行空间中,叶洛开始观察荒兽巢穴内的每一个人,观摩他们的一举一动,脾气、习惯之类,准备到时做掉一个人,伪装成对方混入里面,先收了穿空神枪,然后谋了荒兽之王的子嗣。
荒兽巢穴中,主要的本土种族共有五支,分别是思灵族、三眼族、角族、蚩族、巨灵族。
思灵族乃是一种类人种族,外表和人类几乎一模一样,长得比人类稍微矮小一些,成年身高大多在一米四到一米七之间,与人类唯一的不同,则是他们的耳朵后方,各生有一条长长的触须。他们的“思灵”之名,正是源自两条触须,当他们将触须碰触到别的生命体时,他们就能与别的生命体建立思维连接,继而控制一些意志薄弱的生灵。
地底妖魔都是一些混混沌沌,靠着本能生存的生灵,对于思灵族而言,简直就是最好的控制对象,因此,几乎每一个思灵族人,都是一个骑士,身边伴随着一只兽类妖魔。
正是能够控制妖魔,本体实力不怎么样的思灵,成了本土种族中,实力最强的种族之一,荒兽之王幼崽母体的最佳对象,大部分荒兽之王幼崽,都是由思灵族女人孕育出。
好在,荒兽之王血脉霸道,无论与哪个种族结合,只要能够诞生,那么诞生出的下一代,必然会继承荒兽之王的血脉。
三眼族同样是一个类人种族,外表和人类相差无几,唯一的区别,则是他们的额头中央生有一只竖眼,带给了他们超卓的视力,让他们在地底世界中,生活得如鱼得水,几乎每一个三眼族人,都是一个出色的弓箭手。
角族正是叶洛之前伪装的种族,按照颜色不同,又分为赤角族、金角族、白角族等等,体型类人,头生犄角,身披甲壳,十指如刀,天生属于超阶种族,无须修炼,成年即可拥有超阶战力,一旦经过修炼,达到王阶的几率颇高,乃是本土种族之中,个体战力最强大的几个种族之一。
蚩族长得有些类似牛头人,脑门之上生有牛角,双脚乃是一对牛蹄,身高大多在两米上下,几乎每一个人,无论男女,尽是浑身肌肉呈爆炸性突兀,实力和角族不相上下,同样是超阶种族,天生拥有超阶战力,突破王阶的几率极高,乃是本土种族中,战力最强大的几个种族之一。
如果说角族、蚩族乃是战力最强大的几个种族之一,那么巨灵族,就是现存的本土生灵中,真正最强大的种族,没有之一。
巨灵族的外表,就是一个放大版的土灵,身高普遍超过三米,浑身肌肉虬结,身材近乎于四四方方,天生拥有着拔山巨力,位居王阶种族之列,成年即可拥有王阶战力。若非血脉过强,繁衍艰难,数量稀少,整个种族加起来,都未突破三位数,生性又相对憨厚、耿直,否则,什么思灵、三眼、角族、蚩族,统统都得靠边站。
除却五大种族外,其余种族悉数都是奴仆之流,被五大种族呼来喝去,一旦忤逆,二话不说,当场打杀,尸体填了思灵族座下妖魔的肚皮。
叶洛就看到一个长着猫耳朵的少女,一个疏忽,摔掉了手中捧着的一个杯子,吓了一个路过的思灵族人一跳,当场被思灵族人驱使妖魔,一口将她吞掉。
想要冒充,冒充其余种族可不行,必须冒充五大种族。叶洛开始观察五大种族的言行习惯,看看有没有适合冒充的对象。
“启禀长老,人菜带到。”恰在叶洛观察之间,一声禀报突然从巢穴外传入,紧接着,一个骑着六足披甲豹子的思灵族男子,外加一个年约四十多岁的人类男子,押着五个身披镣铐,年逾六十的人类老人,从洞穴外步入。
第七十四章 忍辱负重的男子1
第七十四章 忍辱负重的男子1
似古连锋这种欺软怕硬、叛种卖族之人,杀了只会大快人心。
叶洛一路尾随着古连锋,准备找个僻静的地方,下手宰了对方,然后冒充于他,混入荒兽之王的巢穴。
作为地底世界的首都,荒都之中人来人往,行人几乎达到摩肩接踵的境地,哪怕再偏僻,都会有行人路过,根本不存在僻静之所,一直找不到机会的叶洛,无奈之下,一路尾随着古连锋,最终到达了一间小小的酒馆。
似酒馆这种地方,特别是能够提供意外服务的酒馆,开业时间大多在晚上。
此时乃是临近晌午时分,是以,小酒馆内没有客人存在,只在柜台后面,站着一个年约三十多岁,相貌妩媚的娲族女子。
所谓娲族,俗称“美女蛇”,举族皆女,生有女人的上半身,蛇类的下半身,相貌妩媚,乃是一支高阶种族,天生拥有高阶战力,如果在水中,战力将会成倍增长。可惜,此地乃是地底世界,水域稀少,不适合她们生存,因此,娲族的境遇颇为落魄,大多开着酒吧,兼营色相,一来是为了生存,二来是为了种族的繁衍,借着出卖色相来结交强者,繁衍种族。
好在,娲族乃是卵生种族,只要怀孕,诞生出的下一代,全都会继承娲族血脉。
“怎么,今天又被咒骂啦?”古连锋和娲族女子,明显早已经相熟,看到古连锋进来,娲族女子一脸温柔的,递给古连锋满满一杯子的酒水。
“嗯。”古连锋拿起杯子,仰头一饮而尽。
娲族女子递过来的杯子,容量能够达到半斤,看到古连锋毫不停歇,将半斤酒水一饮而尽,娲族女子似乎猜测到古连锋心情欠佳,于是继续给古连锋满上。而当古连锋再度一饮而尽后,又持续不停的给古连锋满上。
如此,一直等到古连锋连饮了十三杯酒水,间中两人都未曾说话。古连锋一直暴饮,娲族女子则在旁边,一直静静的,温柔的看着他。
“我他**就搞不明白,以前我们整个部族一直东奔西逃,被地表的人类猎人追杀,被地底的各大种族追杀,被妖魔追杀,每一天都有无数人死于非命,没有一个人,能够过上哪怕一天安稳的日子,新生的婴儿,十个之中有九个都会夭折。”
连饮十三杯后,古连锋的心情似乎终于好转了一些,发泄似的大叫道:“现在,我和五大种族签订了协议,只要每天献出五个老人,就能一直享用一块能让部族生存的地盘,不会有任何地底种族追杀我们,我们整个部族,所有人都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每一个孩子,都可以健健康康的成长。”
“现在我们的部族,人口已经突破了五百万,比之前逃亡之时多了整整一百倍,每一个子民,都有了足够的发展空间,只要这样持续发展下去,过不了多少年,我们的实力就能赶上五大种族,到时候,至少能够保持独立,不受任何种族欺负。”
“而这些,仅仅只是让一些年迈的老人去赴死而已,但是,所有人都不去关注部族的发展,只把目光放在老人的死亡上,把所有责任都推到我身上,认为我卖掉族人,为自己谋私利,就连那些平时很聪明的族人,也都这么认为,他们就不能想一想吗?我每天都要和那些眼睛长在额头上的五大种族高层相处,在他们面前,我有什么私利可得,不被他们羞辱就已经是天大的幸运。”
“在我们部族中,我是吃得最好,住得最好,用得最好,可是,我不这么做,怎么麻痹那些该死的五大种族高层,怎么为种族带来发展的契机,为什么所有人都只看到我表面的风光,不去看看我背后的遭遇?”
“连锋。”娲族女子上前,蛇尾轻柔地缠绕着古连锋的身体,双手捧着古连锋的脸蛋,一张妩媚的容颜上,尽是无穷尽的温柔,温柔得仿佛能将任何人融化。
“今天有一个被我押解去荒王巢穴的老头,说他死后一定会化作厉鬼,日日夜夜缠着我,让我永世不得安生,不得不说,那个老东西成功了。”或许是被娲族女子的温柔所融化,古连锋反手拥抱着娲族女子,委屈的呢喃。
“不要理会他们,你只要按照你的信念一直走下去,总有一天会成功,当你成功时,那些辱骂你的人,一定会为此感到羞愧,你不是说过吗?伟大的人之所以伟大,伟大在他们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踏过了荆棘,走过了质疑,迈过了挫折,熬过了艰辛,你现在的族人不理解你,未来的后人一定会推崇你。”
“后人的推崇有什么用?那时候我早已经死了,我现在很难受啊,他们都叫我‘叛种卖族之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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