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王道诠释者-第1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忻挥型矸钩跃涂茨忝亲约旱牧耍硗猓颐峭砩弦彩窃谡饫锕 蹦荽蠛暗馈!肮?”众人异口同声。说真的,这林子偶尔来探探险还可以,但是要住下来,那还真是一百个不愿意。司马俊“砰”得一声,变回了光晴趴在墨逸的肩膀上,墨逸暗道:这死老头偷懒就偷懒还不忘卖萌。看着司马俊,哦不,是光晴。看着光晴那人畜无害的模样,谁能想到其实是一个糟老头。
太阳就快要下山了,在这两个时辰里,如果还没找到东西今晚就要饿肚子了,熔岩巨兽倒是没什么所谓,反正他又不用吃饭。石头人走在前面带头,手砍树枝,脚踏荆棘,没什么可以阻挡他前进的脚步。抬起头,看着那手臂粗的树随便一棵都是十几米高,墨逸等人踩着泥土,在自然面前显得格外渺小,在这么一个地方,我们就可以开始感悟人生,畅谈理想了,不过显然现在不是时候。
走了几刻钟,山林还是死寂,像个面容憔悴的绝世美女,让人又是爱又是怕,想要沉迷却又忌惮。
“老大,看那只鹿!”墨逸随着荒天手指着的方向看过去,一头鹿正在低头吃着青草。墨逸扬起手,示意不要出声,翻云和石头人便停止了打闹。“去,活捉这只鹿!”墨逸扬扬手,让荒天赶紧去。荒天敬了个军礼,冲起来啊,一边跑一边喊:“小鹿鹿,不要跑,哥哥要来抓你啦!”身后的墨逸手拍额头,又摇了摇,我了个娘哎,这智商,啧啧。
低头浅尝青草的小鹿看到一个怪蜀黍拔腿就跑,荒天这小子也不慢,拔腿就追。一人一鹿在树林里跑来跑去,不觉间从墨逸等人的视线里消失了。“糟了!”墨逸赶紧用千里传音叫荒天回来,可是他忘了在地下王朝是不能用千里传音的。天都快黑了,荒天再不回来肯定是要出事的,墨逸赶紧顺着荒天离去的方向跑去,石头人和翻云也跟了上去。才跟了几步,墨逸就发现他失去了方向,在这里,根本看不到任何脚印,因为满地都是树叶,谁知道荒天是往哪边走了。
“这白痴,回来我一定撤了他的军师!”墨逸找不到荒天就只喊一边观望一边喊“荒天!荒天!死哪了应一声啊!”不过声音很快就被空旷所淹没,连回声都没有传回来。
有一句话就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太阳已然为森林披上了黄金战甲,可荒天还不见回来。墨逸也没准备在走远了,这里地势比较平坦,今晚可以睡在这里。就在这里,远方传来了一个呼喊声:“嘿!老大!这这这……”荒天挥挥手,手里十来条绳子,绳子上栓了十来头鹿。荒天将鹿都绑在树上,一个立正,一个敬礼,对墨逸说:“老大,超额完全任务。”“呵呵,你小子!”墨逸伸过手就要打,不过把手停在了半空中,没有要真打的下去。
荒天这小子可以啊,脑袋越来越好使了,都知道把鹿吓跑,然后尾行着鹿把它们的窝一锅端了,这让墨逸不得的感叹,因为他自己都没有想到。今晚的扎营点就是在这里了,墨逸也抓了几只羊,栓了几只在树上,抓来一只烤着吃,天已经快黑了,墨逸一边烤羊一边说:“趁着天还没黑,我跟荒天去再打点猎物,熔岩巨兽和翻云留下来,看着这些猎物,随便生一堆火,再找一些树枝树叶来铺在地上,今晚要睡着。”
分配完工作就开始吃羊,吃烤全羊要现在头尾各切一片,一片抛起来敬天,一片扔到火里敬神,然后才能开始吃。吃完羊,天都已经黑了,月出惊山鸟,一层银白色的面纱隐隐地盖在了森林上,四面并不都是黑色的,月光透过树叶一粒一粒地照在地上,像是铺满了雪花,时不时还有青蛙的声音,山林也算是有了气息!墨逸拿上双剑,带着光晴和荒天就出发了。由于他们是出来狩猎的,所以不能惊动猎物,就叫光晴一人开了一双夜视眼,这样方便在夜里行走。可惜了,没叫龙将飞来,不然他那身手,抓几只猎物还不是妥妥的。
墨逸荒天弯着腰,躲藏在树枝的后面。拨开树叶,凭着夜视眼可以清楚地看到一群狼正在吞食一头成年老牛。老牛的身上已经破了好几处,有的伤口甚至可以看到骨头,这老牛已经没得救了,它躺在地上,任凭着狼群在它的身上撕咬,老牛只能垂着头,用微弱的声音哞哞的叫。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地球上多少年来不变的规则,但当墨逸看到这一幕的时候,还是感觉现实很残酷。
墨逸准备绕过狼群,继续寻找猎物,只听“咔嚓”一声,墨逸转过头,看着一脸嘿嘿笑的荒天就知道是他踩断了树枝。哎呀我去,狼的耳朵是相当敏锐的,一点点声音都不会放过,更何况树枝折断的声音连墨逸都听的清清楚楚。狼群从老牛的身上下来,反正那头牛也离死不远了,多打点猎物放在家里慢慢吃,这就是狼的想法,贪得无厌。
“谁犯错,谁承担。”荒天又给墨逸敬了个军礼“是,老大!”“叫我首领!”“好的老大!”
在跟荒天逗笑的期间,七匹狼就已经凑了上来。墨逸后退几步,坐在了一根粗的树根上,他今天要看看,恢复记忆的太子会有几斤几两。荒天转过头,看了墨逸一眼,挑了挑眉:“看我的!”墨逸呵呵一笑,双手抱拳,翘着二郎腿看着。
“老大!”“干嘛?”“要死的要活的?”“随便你!”“老大!”“又干嘛?”“吃不吃狼肉!”“吃!”“老大!”“我说你丫还抓不抓了!”
荒天甩了下头发,水里波涛汹涌的水球慢慢变大,变得有篮球那么大的时候,四周冰气凝结,把水球变成了冰球!“老大,借我颤光剑!”墨逸将颤光剑扔过去,荒天咬了下手指,把血涂上去,让颤光发光,再把颤光插到冰球里,双手拿在剑把上,一个冰锤妥妥的做好了。
“一起来,一起来。”荒天招呼了狼一声,狼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扑上来就是咬。荒天抡起冰锤,原地旋转,冰水洒了墨逸一脸,冰冰凉凉感觉挺舒服的。七匹狼上一只敲晕一只,三两下时间全躺地上了。荒天变出一天长绳,捆住七匹狼的四肢,丢在地上。荒天走到墨逸旁边,挑了挑眉毛:“老大怎么样。”墨逸面无表情“除了刚刚冰水有点凉,别的都挺好。”接着又问“你往颤光上涂血干嘛?”“发光,好看啊!”哎呀我去,这还是皇子吗,整个一白痴无厘头啊!
“bong!bong!bong!”大地都在颤动,一只大象那么大的野猪跑了出来。荒天和墨逸两人对视一样,互相点了点头,狩猎才刚刚开始呢!
在颤光剑的光照小,象猪的眼睛呈幽幽的绿光。前面说绿光代表着鬼怪,不过这象猪当然不是鬼怪啦,正常的象猪都是这样的,也是灭绝了不知道多久生物了,搞不好又是司马俊那老头的童年小伙伴!
夜晚眼睛在光照下可以发绿光的动物都具有夜视能力,所以墨逸也就不必把颤光熄灭了,接着拿起颤光指向野猪。“屠杀!就要开始啦!”
今天还是一更!求票求咖啡求收藏求打赏求扩散求……
。。。
。。。
第四十章:夜会森林婴龙
荒天率先出手,一个冰球甩了过去。冰球在地上裂开,绽出一朵半人高的冰花,试图刺杀野猪,谁知道野猪皮糙肉厚,直接两脚踩碎了冰花。墨逸也将颤光丢出,化做白色的雨,数十把颤光同时落下。不过这野猪体形庞大,身手却是异常地灵活,颤光一下都没挨上去。
有点实力的猎物捕捉起来才有感觉嘛!躲过了两人的攻击,野猪抬起头盯着墨逸,后脚不断地刨着土,朝着墨逸冲过去。墨逸早有防备,不过野猪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化作了一条黑线疾驰而来,墨逸赶快一闪身,但还是慢了半拍,被野猪蹭了一下,整个人摔出去,撞断了数米长的老树。墨逸跪在地上,两只手按在地面,嘴里不断吐着鲜血,根本止不住。荒天就老大才一招便被打成这样,怎么能不生气,先是用凝冰之术把墨逸的伤口冻住,然后闪过身挡在墨逸前面“老大,由我来守护。”
墨逸咳了一口血,用微弱的声音说道:“我不是基佬啊!”野猪又起刨土,泥土一把一把地向后飞,空气中散漫了沙砾。荒天起咒,一阵风在他身边盘旋,衣服头发都被吹起来,墨逸嘀咕道:“要不要在我面前这样耍帅,咳咳!”荒天右手食指中指合一,从左往右划,接着一扬,飓风夹着飞沙,将野猪吹起,离开了地面一点。“我来!”墨逸拔出七星剑,跳入飓风当中。墨逸被风卷的迷迷糊糊地,一直打转“星岚剑术——万剑归宗”虽然墨逸说话都漏风,不过气势不减。
颤光剑不断散出出刺眼的光芒,变成无数把剑,在飓风里旋转,七星牵引着墨逸刺进野猪的身体里,野猪嚎叫一声,流出来的鲜血瞬间被飓风所吞噬。万把颤光对准野猪,交错相刺,一声又一声的嚎叫声,伴着鲜血被卷在风里。万剑交错,不断地迸发出光亮,荒天闲着也是闲着,手指一挑,野猪的脚下绽开一朵石花。墨逸看准时机,抓住颤光,一下刺进了野猪的心脏里,万把幻影全部倾倒下去,直接把野猪打成了筛子。风沙俱散,墨逸骑在野猪的身上,人还晕乎乎的,拔出颤光剑,咳嗽了两声,从野猪的身上跳了下来。
虽然野猪已经辨不出模样了,不过烤起来都一样,也没有什么大事。随后他们碰上了各种稀奇古怪的生物,不过都没有这头野猪厉害,轻轻松松丰收了一大堆,墨逸满意地点点头,这些应该是够吃了!
远远的,传来了王朝的钟声,表示已经十二点了。墨逸远眺王朝,钟声之后,所有的灯都相继熄灭了,取而代之的是婴儿啼哭声。这哭声不管怎么听都是一个新生儿的声音,听不出一丝做作,反而有点怜悯这孩子的感觉。不过墨逸既然已经知道是妖物,那就要看看能发出这么纯洁声音的妖物到底是个什么货色。
两人把捕到的猎物都藏在了一个山洞了,洞口叫荒天下了结界,一般生物是进不去的。两人顺着啼哭的方向而去。十二时,是夜里最安静的时候,没有鸟飞过,也没有猛兽出行,这座既然山又是森林的地方充满了诡异。行路不似白天,没有阳光,只有月光。月光是淡淡的冷色调,多少妖物都可以借助月光来增加自己的力量。夜视眼所看到的路是蓝绿色的,看一会没有要紧,看久了眼睛就会出现不似,甚至出现空间混乱的感觉,感觉自己已经不生活在地球上,而是一个只有蓝绿色的地方。
寻找妖物的路真是十分难走,越靠近,眼前的植被就越密,有的路甚至要一刀一刀砍出来才能走。这让墨逸越发好奇,这山林深处住得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大神。“老大……”荒天扯了扯墨逸的衣角。墨逸把食指放在嘴边“嘘~”了一声。此时啼哭声的声源已经很明显了,仔细看就可以看到淡淡的绿光,这里果然是有妖物。不过事实无绝对,所有的额事情只有接触了才知道。会散发绿光的不一定是妖鬼,是妖鬼也不一定是坏人。鬼怪是以念的形式存在的,残暴之人如果念力很强,死后就会化作鬼灵,羸弱之人如果怨气很重,死后也会化作怨灵,不过这跟它们做不做坏事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说,只有看到那妖物才知道是不是要动手。
好奇心会害死猫,同样也会害死人。当两人明显可以看到绿光的时候,哭声突然就停止了。山林再一次陷入死寂,而这一次,更像是暴风雨前的宁静。两人都把心提到了嗓子眼上,不管前方的拐角也多么可怕的生物,都必须前进。其实呢,世上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如果非要说有,那就是这两种。第一:你用你丰富的想象力,赋予了他无与伦比的恐怖感;第二:看到一个或许很恐怖的东西,但是你却无法真正的面对他,只有未知才是可怕的。
墨逸两人蹑手蹑脚地走着,其实两人不必要这样的,但因为太紧张了,感觉就像是在做贼。没走几步,啼哭声突然锐利了起来,像一把刀子,刺入了两人的胸膛,致使他们同时叫出声来。“我ca,还真是吓了老子一跳。”荒天已经吓得说不出话了,这气氛太诡异,他都不知道有没有走下去的勇气了。墨逸拔出颤光,颤光的光还没有灭,瞬间就照亮了身边的景物。那些七手八脚,扭曲在一起的可怕生物,照亮一看,也就只是普普通通的藤蔓加树枝。
这是黑夜特别赋予万物的一种能力,当黑夜将临,万物都披上他做的衣服,穿出了夜的风格。夜视眼虽然可以看清楚路,不过四周的一切便没有因此而变得和白天一样,只是勉强可以看清楚轮廓,自己吓自己吓得半死不活的,早把黑夜点亮不就完了吗!
啼哭声并没有止住,不过两人有了颤光剑这个精神寄托,也就不是那么害怕。正说道精神寄托,颤光就突然不亮了。两人的心又扑通扑通地剧烈跳动,愣了几秒钟,墨逸咬破手指,滴在剑上,又点亮了颤光剑,可是地上就剩下自己的一个影子。“荒天?司马老头?你们死哪去了!”声音很快就被黑夜淹没,连回声了也没有听到。
与此同时,荒天也发现墨逸不见了,环顾四周也没有看到人影“老大?老大你在哪啊!不要丢下我。”荒天就差哭出来了。荒天是有真才实学的,法术不错,脑袋也好使,不过就是有一点不好,那就是怕黑,在黑夜里要是身旁没有别人他都睡不着,也做不出任何思考。
两人摸着黑,各种走着,都找不到对方在哪。
姜还是老的辣,司马俊化作人形,单手画咒,用树叶上的露珠点在眼皮上,这叫“晨露开目”,咒术也只是简单的聚神咒,就是用来集中精神用的。很快,司马俊就看到了墨逸和荒天,两个人像瞎子一样背对背摸索着,全然不知道两人的距离根本就没有一米。司马俊把露珠沾在拂尘上,一甩,甩了他们一脸露珠,两人抖抖脸上的水,发现了两人相隔不到一米,不远处还站着司马俊。两人小声地爆了声粗口,想自己也是一世英名,居然被鬼遮眼这种小把戏给戏弄了,要是被人听了去还不得笑死!
司马俊已经在笑了,不过墨逸没有空理他,因为那个妖物就在墨逸的身后。荒天和墨逸一起朝着眼前看过去,发现空间盘旋着一条巨龙,跟翻云差不多大,样子也差不很多,唯一不同的是,这条龙通身绿色,还会发出妖魅的绿光,鸣叫声跟婴儿的哭声一样。好家伙,难怪当年伏隐也拿不下这货,原来是一天龙啊!
在这个时候,我们学识渊博的司马俊博士又要说话了“好,大家静一静,静一静!”“我去,根本没有人说话好吗!”墨逸反驳了一句。这开场白,真是有够官方的,不过墨逸和荒天也想知道这究竟是一条什么龙,所以也就没有去打断他,让他继续说。
司马俊抚了抚长须,一副深沉的模样“说起来,这龙也是一个悲剧。这龙名曰森林婴龙,是一个杂交品种,它的母亲是森林龙,而它的父亲是一只妖物,叫作九天鲲鹏。鲲鹏之名,最早出现于道家学说《庄子·逍遥游》。书中记载“北冥有鱼,其名曰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鲲鹏翱翔九天,寻琼浆为饮、逐神龙而食。
本来鲲鹏和龙是不能相爱的,鲲鹏天生爱吃龙,而它们的基因相克,生出来的下一代一定在某方面有所缺陷,也就是说会是残疾的。而且龙是神,鲲鹏本来也是神,但它后来堕落为妖,这一神一妖当时爱的无可救药。当时森林龙怀了森林婴龙,怀了十数年也没有生产,活像哪吒。爱情都是疯狂且勇敢的,为了森林龙决定历经天劫——九雷引身,活下来便可再为神灵!可天不遂人愿,鲲鹏最终也没能过得了这个劫数,它身上的羽毛掉落在森林龙所守护的森林里,化作了万棵青树,守护着森林龙。同时森林龙也守护着这一片山,不容许任何人踏足。”
司马俊说起陈年往事,叹了口气,接着说:“后来啊,森林龙生下来婴龙之后也死了,葬在了这山里,终身与鲲鹏为伴。森林婴龙出生,就具有特殊的体质,神龙之神,妖魅之光。它的残缺之处就在于,几千年了,它也就只有这么大,而且鸣叫声是婴儿的声音,可能是因为它刚出生的时候太思念了自己的父母了,啼哭出了人类的声音,后来夜夜啼哭就改不掉了,别看它跟翻云差不多大,实际上它比翻云大多了,不过翻云长到它这个年纪,会是它的四倍大。总而言之,这龙算是半妖之物,不过一点害人之心都没有,踏足这里的人都被他吓跑了,但却没有伤害一个人!”
照例是一更!!各种求票啊!!!
。。。
。。。
第四十一章:英招
听到这里,荒天和墨逸可怕的情绪都散去了,开始同情这还在啼哭的孩子,上千年了吧,这思念无穷无尽,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墨逸不经潸然泪下,自己不是最悲剧的人物,而听起悲剧,墨逸总能想到自己的父母,可以说是同病相怜,相惜,相泣。
荒天并不知道墨逸的身世,看到墨逸哭还是头一次,当然不可能是听了别人的故事而哭泣的,每个人都一段往事埋藏心底,不愿提及,一旦说起,不过多少年,还是会止不住哭泣。
等到墨逸恢复平静,森林婴龙依然在空中盘旋啼叫。墨逸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就扭过头问司马俊:“司马老头,你怎么看?”司马俊摇摇头,将拂尘搭在左手手臂上“来,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荒天先跟着司马俊去了,而墨逸,回头深深地凝视了森林婴龙一眼,也跟着司马俊走了。总感觉司马俊对这里太熟了,连夜视眼都没开,甚至没有睁开眼,走路也走的好好的。
“司马老先生为何不睁开眼?”荒天问的也正是墨逸想问的,不过现在墨逸没什么心情。司马俊连头都没回,淡淡地说:“把老字去了!”接着又徐徐说道:“我带你们去的那个地方,用眼睛是看不见的,所有再往前,你们也要闭上眼,我才能带你们进去!”
哈!好像很神秘的感觉!墨逸和荒天闭上眼,脑海里浮现出一道光。那道光垂直于地面,先是白色,然后变成蓝色,紫色,又绿色。两人顺着光的指引,一路上竟畅通无阻,如履平地。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出奇地,情绪没有任何的波动,不骄不躁,随着指引一直走,直至那道光消失。
“好了,你们可以睁开眼了!”司马老头说可以睁开,那就睁开喽。“哦赛!”荒天不由自主地叫出来,墨逸也感叹不已。环顾四周,翠木围绕,这些树看起来年头不短,长得十分茂密,但奇特之处在于,纸条很少,叶子很多,如垂柳,风一扬,像是被吹动的发丝。发丝之中萤火虫飞舞,绿光和绿叶完美的结合在了一起。正前面是一座雕像,雕像两层楼高,下面盘着的是一条石龙,石龙上面站着一个张开双翅类似鹰的鸟,鸟口仰天,有涓流喷出,把整个雕塑淋了一遍。站在这里,人感觉到一股清凉,仔细看才发现,地上铺了一层薄薄的雪,雪上有一排排貌似猫的小脚印,顺着脚印看去,发现树上有不少曾经世界上最友爱的动物——亚马逊树虎。树虎这两个字用qq拼音已经打不出来了,因为它们已经灭绝了一百多年,那时候还没有电脑,更没有qq拼音。
本人是非常喜欢动物的,尤其是一些已经灭绝了的,以及传说中的,所以我的文里时常会有灭绝了的动物,权当是给大家普及一下知识了。
树虎,目前还无法证实是否在地球上出现过,不过我非常喜欢那个唯一一篇有关于树虎的故事。一百多年前,人们在亚马逊河两岸砍伐树木时,发现其他的动物都被电锯的声音给吓跑了,而唯独树虎没有。后来发现,是因为有一只树虎被粘在了树上。树虎只有猫那么大,一般是几百或者几千为一群,常年都在树上生活。上千只的树虎,难免会有一两只被树脂粘住。其他的树虎不但不会放弃这只树虎,还会轮流给它喂食,直至它死去。因为那一只被粘在树上的树虎,整个森林的树虎都没有离开。锯木的工人被树虎感动,便没有再砍这里的树。然而后来树虎还是灭绝了,因为树虎的皮非常名贵,不法的猎人把胶水涂在书上,粘住树虎,而被粘住的树虎又会吸引来别的树虎,就这样,它们因为它们的善良灭绝了。
不过实际上也可以说没有灭绝,因为当伏隐把这座山搬来的时候,这些树虎已经在这了,经过几百年安心的繁衍,现在的规模已经大了很多,不过由于生活的地方有限,所有生长的数量也很有限。墨逸在这里看到树虎很是欣喜,抓着荒天就开始讲树虎的故事,荒天听了也竖起大拇指。
“老家伙,你怎么还没死啊!”墨逸和荒天听到声音就扭过头,发现雕塑上面立着一个马身人面,虎皮鸟翼的兽。司马俊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哈哈大笑起来:“你还没死,我怎么会死!”司马俊抚了抚长须说道:“下来�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