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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武乾坤(昨日清风)-第1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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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您别说了,我们还是一起走吧。”商信好玄没哭了。

杨金玉笑了笑,道:“那好吧,我们就在这里等着,也能等到空着的马车。商信,你也不用着急,我前天才从家里出来,王神仙现在根本没在落霞村中,而且就算回来也不会马上走,他最少也会在村中住半个月的。”

“哦。”商信心情更加放松下来,一路上急赶,只是害怕自己会和王神仙错过,现在知道即使晚点到落霞村也没有什么,商信便不再着急。

“大叔,既然你家在落霞村,距离浮水城这么远,怎么会来这里拉车呢?”商信问道。

杨金玉道:“因为落霞村和彩霞镇都没有人坐车,只有到浮水城才会有生意啊。”原因很简单,一个小镇又有几个人会出门坐车呢?即使有,要几天才能遇到一个呢?

“哦,原来这样。”商信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道:“大叔,那王神仙为什么每隔三年就回到村中一次呢?”

杨金玉道:“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整个村子也没有人知道。据老人讲,王神仙已经一百多岁了,在村中也没有什么亲人,而且他只是刚出生的时候住在村里,在五六岁的时候就搬走了,若是他不回来,根本就没有人认识他,他也不认识村中的人,可以说并不是因为落霞村是王神仙的故乡,他才经常回来看看的。”

“哦?”商信脸上露出一丝好奇之色,“那王神仙是从什么时候才开始回来的呢?”

杨金玉想了想道:“具体的时间我也记不清了,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好像是我十几岁的时候,算起来也应该有四十多年了吧。那时是他自己说出小时候的事情,村中老人才记起来的。”

“那他回来之后都做些什么呢?”商信好奇心更浓,若是一个人和自己出生的村子并没有什么感情,为什么会每隔几年就回去一趟呢?商信相信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原因,就像自己,若是没有事情,绝不会想到回去隐逸村庄,若非必要,便是这一辈子都不会想回去看看,那里实在没有一点值得自己留恋的地方。

“他什么也不做,就是在村中住些日子,只是在这段期间,若是有人找王神仙看病,都给免费治疗,而且不管什么样的病,没有王神仙治不好的。也因此,村中人对王神仙都是极为尊敬。商信,王神仙是一个很好的老人,你要是看见了他,相信他一定不会拒绝给病人看病的。”

商信知道问不出什么,便也不再这个话题继续下去,毕竟王神仙想做什么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唯一的希望,就是王神仙能够治好碧华,让碧华能够苏醒,再次恢复青春。

天还没亮,几人只能等在路边,下弦月,如一弯黛眉,斜斜挂在天边。

星光灿烂。

微风轻拂脸面,柔柔的拂动发梢,商信心中突然一片平静,轻轻揽住明月的肩,仰头看着那一弯新月,一时间竟是痴了,良久,商信竟是低声道:“这就是幸福啊。”

幸福有时候真的很简单,抛开一切烦心事,哪怕站在无人的路边,哪怕身边是一辆破烂的马车,只要拥着深爱的人,就已经足够,就已经感到幸福。

明月显然也有了这种感觉,她轻轻倚在商信肩头,一句话也不说,月光洒下来,照亮她那张青春的脸,照亮满脸的陶醉。

在他们身旁的杨金玉,竟也看得痴了,曾几何时,自己也有过这样的幸福?是因为什么原因,让那幸福一去不回?

天光微明,天光见亮。

三个人,竟是站了一夜。

两个人在享受幸福,一个人在回忆孤独。

回忆,何尝不是另一种幸福?孤独,又何尝不是一种拥有?

“驾——喔”一辆马车从远处驶来,赶车人大声的吆喝,打断了三人的心情。

那是一辆崭新的马车,车厢很宽敞,也很坚固,还有些美观,相信这样的一辆车,无论在怎样坑洼的道路上走,都不会散架。四匹拉车的马高大健壮,跑的飞快,偶尔长嘶一声,声音嘹亮,相信这样的马,便是往山上赶,只要有能让车通过的道,都不会有任何问题。

赶车的是一个三十不到的壮年,强壮的身体,明亮的双眼,相信他一定是跑了一夜,却依然神采奕奕,这样的一个人,相信把他套在车上,会比赵金玉的马还要管用。

商信的脸上已露出笑容,连忙对着奔驰而来的马车挥手。此时看见这样的一辆车,比一颗高阶魔丹都要吸引人。

“吁~~~~”年轻人拉紧缰绳,马车缓缓停下。

“大哥啊,我要去彩霞镇。”

“去彩霞镇啊,赶车的少年看了看路边的三人,又看了看那匹瘦马,道:“马带着吗?”

“马?马能带了吗?这车厢能坐下马吗?”商信忍不住问道。

“切,马坐什么车厢啊。”年轻人不耐烦的说道:“我的车是拉人的,又不是拉马的,就算能装进去也不行啊,那还不弄脏了我的车。再说了,它会坐着吗?”

商信咧了咧嘴,“那怎么带着啊。”

“当然是把马拴在车后面让它跟着跑了。”年轻人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商信说道。

“我这马不能跑。”杨金玉突然说道。也是,它这马要是跑起来,就算不用拉车,跟着那四匹健马,半路上也得累死。

“不能跑也可以慢慢走,只不过价钱要高一些。”年轻人说道。

商信点了点头,这倒是很合理,速度慢下来耽误人家赚钱了,价钱自然要高一些。反正现在也不用太急着赶到落霞村了,商信便问道:“那带着马到彩霞镇需要多少钱?”

年轻人想了想,道:“二百个铜板。”

“什么,二百个铜板?你怎么不去抢!”还没待商信开口,杨金玉便大声喊道。

“就这匹破马得耽误我多少路程啊。”那年轻人撇了撇嘴说道:“看你这马也不值钱,要不就扔了得了。”

对于这点杨金玉倒是没有坚持,自己这马也确实不值钱,便是杀肉都杀不出几斤来,于是便问道:“那不带这匹马,只有我们三个人要多少钱?”

“一百个铜板。”年轻人大声说道。

“一百个铜板?”杨金玉眼睛瞪大,“你懂不懂行情啊,告诉你,我也是赶车的,从这里去彩霞镇最多需要三十个铜板,就是从浮水城中到彩霞镇,最多也就五十个铜板而已。”

年轻人回头看了一眼,“这里离浮水城也就一里地,和城里有什么区别?就一百个铜板,爱坐不坐。”年轻人说着,驾车就要走。

“别走啊,一百个铜板,就一百个铜板,我去!”见年轻人要走,商信立时急了,别说是一百个铜板了,这个时候就是要一个灵玉商信都不会犹豫一下的。拜托,他可不想在这里再等几个时辰了。

“那就上车,速度点儿。”年轻人大声喊道。

商信连忙拉着杨金玉和明月迈上车厢,此时他是真怕年轻人跑了。

进入车中,马车飞快的驶向彩霞镇,杨金玉心中兀自有气,忍不住对着年轻人道:“我说,你到底拉没拉过车啊,哪有这么要价的啊。”

年轻人大声喊道:“谁说没拉过,我现在不就拉着你们吗。”

“看你这车挺新的,是不是新买的?”

“眼力不错啊,”年轻人道:“我这是刚刚从车行提出来的,这还没等到浮水城呢,就遇到你们了。”

“我们是你的第一拨客人啊。”

“是啊,本来第一个生意我还想要便宜一点的,不过看看你们这一身灰尘,回去我还得刷车,所以就不能便宜了。”年轻人说道。

杨金玉眼睛又开始瞪大,“不便宜?你这是双倍的价钱好不好?”

年轻人道:“什么双倍啊,彩霞镇那么远,五十个铜板怎么能跑呢,这里到彩霞镇一个来回最起码也要大半天的时间,我一天可是最少要赚两百个铜板的,要是五十个铜板就去彩霞镇,我还赚什么钱啊。”

“呃……”杨金玉不再说话,曾几何时?自己也有这样的想法来的?以为赚钱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也曾像少年这样心高气傲。好像是三十年前了吧。

马车一路疾驰,不过两个时辰,便到了彩霞镇中。三人下车,商信付了一百铜板,明月道:“现在我们干什么?是不是马上去落霞村?”

商信想了想,道:“我们还是帮大叔找一家店铺,把饭馆开起来再走吧。”

正文 第302章 买个饭馆

第302章买个饭馆

听到商信要帮助大叔找店铺,明月立即表示同意,除了打架和提升实力,她还从来也没有做过这样有趣的事情呢。自己亲手弄出一间饭馆,那是不是就算商人了啊。明月忍不住想到。

杨金玉也正愁自己不知该如何着手呢,毕竟自己以前只是一个种地的,只来饭馆吃过饭,并不知道要开一个饭馆需要做些什么,有这样的打算,只不过是因为自己喜欢喝两口而已。杨金玉以前是这样想的,要是自己开了一个饭馆,喝酒就方便了。

当然,他的愿望只是一个小饭馆就好了,梦想的也是能够喝上一个铜板一杯的劣质白酒。

“那我们现在需要做什么?”明月兴奋的说道。

商信想了想,毕竟以前在清源镇有过开医馆的经验,虽然那都是云子轩办的,但是商信也知道一些过程。

“要开饭馆,首先要有一间店铺,而且这店铺要在闹市之中,毕竟人多的地方生意才会好嘛。”商信用一种很老道的腔调说道,看那样子,好像他亲手开过千百间饭馆似的。

“哦,那我们快找店铺。”明月一把拉住杨金玉的胳膊,快乐的喊道:“大叔,快带我们去最热闹的一条街啊。”看明月亲昵的举动,若不是那声大叔,周围的人一定会以为明月是杨金玉的女儿。明月一点也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不知道什么原因,她确实觉得和这个刚认识的大叔很亲热,一点隔阂的陌生感都没有,不只是明月,便是商信也有这种感觉。也许是大叔最初的那句我这车有两个轮子的原因罢。

看着明月,杨金玉心中有着一丝感动,一丝温情,还有一丝凄凉,他心中暗道:“要是我有这样一个女儿该有多好?可惜……”

转身走向彩霞镇中最热闹的一条街,三个人在大街上足足转了两圈,脸上却都露出一丝失望之色,原因很简单,整条街虽然都是店铺,也很热闹,这里比清源镇要热闹多了。让人失望的是,这里店铺实在是太多了,连一间空闲的都没有,他们根本找不到可以开饭馆的地方。

“怎么办?”明月看向商信道。

商信拍了拍脑袋,想了想道:“有办法了,我们直接找一间饭馆买下来。”

“找一间饭馆买下来?”杨金玉愣了愣,“这样能行吗?人家肯卖吗?”

明月却是眼睛一亮,“当然肯卖了,只要给足够的钱,怎么会不卖呢。”

“对。”商信道:“一点也不错,大叔,你想开一个什么样规模的饭馆,我看这家叫做聚源的就不错,不如我们就买它怎么样?”

杨金玉向着旁边看去,只见自己正站在一家饭馆的门前,高高的招牌上写着聚源两个大字,杨金玉吓了一跳,“这怎么行?这可是彩霞镇最大的饭馆啊。我可开不了这个。”

“那我们就在往前走走。”商信没有勉强,他知道要开一个大的饭馆并不是一件容易事,不是谁都可以做好的。像大叔这样的人,不一定适合开这样大的饭馆,他的愿望也不是赚太多的钱。有的人活到一定年纪,经历一定的岁月,对于钱就看的淡了。

杨金玉就是这样的人。对于他来说,没有钱不行,钱太多无用。

他只想在彩霞镇中有一个小小的饭馆,不用太累,能够养活自己,足矣。他不想回落霞村,他不想见到自己唯一的那个亲人。

一路走过十几家饭馆,最后杨金玉终于选中了一个不大,却很干净的小门面,来到这家饭馆的客人大部分都是没有多少钱的平民百姓。

“就这个不错。”杨金玉说道。

“那我们进去看看。”商信一边说一边走进了屋中。

简单,干净,六张桌子,一个柜台。一个老板,一个厨师,再没有别人。这样规模的饭馆,通常都是老板兼小二。此时不是饭顿时间,屋中并没有客人。老板和厨师都坐在柜台后聊天。

看见商信走进来,老板连忙道:“客官要吃点什么?”

商信笑笑,走到柜台前,道:“老板,这店铺卖不?”

老板一听,奇怪的看了商信一眼,他不明白为什么这年轻人会问出这样的问题,自己并没有说过要出兑店铺啊。

“客官,您是开玩笑的吧?”老板并没有生气,接触过各种各样的人,早已养成了一副好脾气,他还是笑着说道。

商信摇了摇头,“我没有开玩笑,真的很想买你的店铺,老板,我可以多给钱。”

老板看了看衣服上都是尘土的商信,透过那些尘土,他还能看出对方的衣服并不是什么好料子,也值不了几个钱。无论从哪里他都看不出对方像是有钱的样子。这家饭馆的老板并不是一个势力的人,他一天中绝大部分的时间接触的都是一些普普通通的百姓。但是现在,他必须要在乎对方身上是不是有钱,因为他要买自己的店铺,不是吃一顿饭那样简单。

如果对方有钱,那么他说的话很可能是真的,如果没钱的话,那么很显然,站在自己面前的年轻人是一个疯子。

虽然现在老板已经怀疑商信是一个疯子,但他还是很客气的说道:“我的店铺真的不打算出兑,毕竟,我还要靠它来养家糊口。”

“老板,我真的可以多给钱。”商信很认真的说道。他当然看出了老板眼中的怀疑。

“嗯?那你能出多少?”老板忍不住问了一句。

“要多少钱你才肯卖?”

“三百晶币。”老板说道。这样规模的一间饭馆绝对不值三百晶币,虽然处于彩霞镇最好的一个位置,也最多值一百晶币而已。老板并没有想过商信会答应,他只是喊了一个天价,随便说说,想让对方知难而退而已。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商信竟是连一点犹豫都没有,张口便道:“好,三百晶币我买了。”

紧跟着商信走进来,一直站在商信身后的杨金玉听得商信的话,连忙掏出了商信送给自己的灵玉,递向柜台内的饭馆老板。

看见那灵玉,饭馆老板吓了一跳,他还真没想到对方是来真的,有些激动的看着杨金玉手中的灵玉,道:“你真的要买?”

商信点了点头,当然是真的,不然我来这里干嘛?”

饭馆老板使劲拍了拍自己的脑袋,道:“这数目太大,我没有七百晶币,破不开这块灵玉啊。”一千晶币等于一千个铜板,一个灵玉等于一千个晶币。一个铜板能买五个包子,若是按照人民币来说的话,一个铜板等于一块钱,那么一个灵玉等于一百万,七百晶币就是七十万,一个小小的饭馆老板当然不会有七十万。

因此守护兽并不是人人都能够拥有的,动辄几千晶币的魔核,不是谁都能消费得起的。这世上,绝大部分的人,都是普通人,他们没有守护兽,就是机缘巧合,能够得到守护兽蛋,他们也养不起,别说用魔核让守护兽升级,普通人就是拿来喂养守护兽的奇奇草都消费不起。

明月看着老板拍脑袋的动作,忍不住吐了吐舌头,暗道自己以前怎么没有发现这么多人有和自己脑袋过不去的毛病。

商信倒是没觉得什么,道:“破不开没关系,这彩霞镇有钱庄没?我们可以去那里把灵玉换成晶币。”

“有钱庄,我这就去换。”杨金玉说着就要向外走。

那饭馆老板却突然道:“等一下。”

“嗯?”杨金玉和商信都愣愣的看着老板,商信道:“老板,我们可是诚心要买你的店铺的,虽然我不知道这间店铺具体值多少钱,但是三百晶币绝对不算少了吧。”

老板道:“就是因为太多,我才要说个明白。三百晶币绝对能够买到比我这间小饭馆高两个层次的店铺。你们可要考虑清楚,买我这个小饭馆,你们可是要吃很大的亏的。”

商信看着眼前的老板,眼中发出明亮的光,对方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可是商信心中对这个小小的老板却有了一丝敬意,到手的便宜竟然不赚,反而如实说出来,世上这样的人已经不多了。

“三百晶币我买了,就算是吃亏我也买,这亏吃得高兴。”商信笑道。

“嗯,高兴。”杨金玉转身就走了出去,明月也跟了出去,对于普通人来说,一块灵玉绝不是一个小数字,90%的人,一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的钱,赵金玉拿着这么大的一笔钱去钱庄明月不放心,所以立时跟了出去。

“老板,我们的生意是不是做成了?”商信笑着问道。

饭馆老板点了点头,“只要你不在乎吃亏,自然是做成了。”

“那么我们是不是该喝一顿酒庆祝庆祝啊。”

“应该,这顿酒我请。”老板连忙对着身边的厨师说道:“王胖子,弄一桌最拿手的菜,今天我们都好好喝一顿。”

“好叻。”王胖子应了一声,连忙去了厨房。

不一会儿的功夫,明月和杨金玉就回来了。钱已经换好,一点意外也没有发生。把三百晶币付给饭馆老板,两人写好手续,这店就成了杨金玉的了。

王胖子的菜很快弄好,一桌人大喝一顿,在饭桌上,杨金玉把王胖子留了下来,继续做这间小店的厨师。

王胖子也没有什么意见,虽然老板换了,自己的生活并没有什么变化,他自然高兴。

饭后,饭馆老板没有动店中任何东西,都给杨金玉留了下来,只是一个人走了出去。

杨金玉和王胖子都喝得大醉,趴在桌上人事不知。商信和明月走到大街上,明月道:“我们现在就去落霞村吧。”

商信却摇了摇头,道:“不行,我们还要做一件事情。”

“嗯?还要做什么?”明月纳闷的看着商信。

商信笑笑道:“每一个地方,都有地头蛇,如果我们现在就走了,大叔的饭馆是开不安生的。”

“哦。”明月恍然大悟,“就像清源镇的王运良,每一个地方都会有这样的人,是不是?”

商信点头,“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样的人找出来,让他们不敢为难大叔,还要保护大叔不被任何人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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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03章 收保护费

第303章收保护费

商信和明月两个人在彩霞镇转了一大圈,却一点进展也没有,大街上没有人打架,也没有人仗势欺人,明月好不容易看见一个满脸横肉的,以为会是彩霞镇的地头蛇,便上前去要教训那人一顿在严刑逼供,可是还没等教训人,只不过说了两句不好听的话,却差一点被周围的民众群殴,事后才知道,原来那满脸横丝肉的竟是彩霞镇最得民心的大善人。

明月狼狈的逃出人群后,深深的理解了一句话的含义,人不可貌相啊。

“怎么办?这地头蛇脸上怎么不写字啊。”明月一边使劲拍着商信的脑袋,一边郁闷的说道。刚刚虽然跑了出来,却也没少让人揍。

商信理了理被明月拍乱的头发,然后再使劲的拍一拍,道:“有办法了,我们去聚源。”

“去聚源?那个彩霞镇最大的饭馆?”明月恍然大悟,“对呀,打听消息最好的地方是饭馆,我就不信那里的伙计会不知道这里的地头蛇是谁,哼,让我抓到他们,决不轻饶。”

商信道:“什么打听啊,你认为伙计会告诉你这样的问题吗?”

“我给他钱他会不说吗?”明月反问道。

“够呛,地头蛇可是这里的霸王,估计没有谁敢说,毕竟那可是比镇长还不好得罪的人。”

“那我们去饭馆干什么?”明月瞪大着眼睛问道。现在的明月越来越像小时候了,现在的她也几乎忘记了自己是守护兽的身份了。

“收保护费。”商信答道。

“收保护费?收什么保护费?”明月正想问个清楚,两个人已走到了聚源饭馆的门前,商信转身就走了进去,并没有回答明月的问题。

明月也不在乎,跟在商信身后也走进饭馆。“收保护费,应该很有趣吧。”明月心中想着。

现在并不是吃饭的时间,聚源饭馆虽然是彩霞镇最大的饭馆,此时也并没有几个人,便是饭顿时间,这里的人通常也不多。越是大的饭馆客人通常越少,当然,这一点并不能证明饭馆不挣钱,相信不说原因大家也知道。

“客官,吃点儿什么?”聚源饭馆的伙计背对着商信,还没有转身,便开始说话,这耳力也确实了得,他应该能够凭着脚步声听出来走进屋中的不是熟人,在这里,不是熟人,应该就是来吃饭的。

一边说话一边转身,转过来的时候,伙计的脸上已满是笑容,也不知道他原来就在笑,还是在转身的这一瞬间就变了一张脸。

只是还没等商信说话,,伙计的笑容便僵在脸上,他仔细的看了看两人一身尘土的衣服,和透过尘土那普通的布料,他的眼睛好像比那个小饭馆老板的眼睛还毒,甚至一眼就能看出这是50个铜板一件的衣服。

“你们跑到这里干什么?”伙计的声音一下子变冷。

商信走上前,一把抓住小伙计的衣领,一用力便把他提了起来,狠声道:“我是来收保护费的!”

“收保护费?”伙计愣愣的看着商信,没敢反抗,他只是一个连守护兽都没有的伙计,眼见对方一只手就把自己提了起来,两只脚都不沾地了,他哪还敢支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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