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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剑神-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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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岚连忙冲过去,在金发女人落地前托住她,放在椅子上,遮住稍显暴露的身体——实际还不如穿比基尼泳衣暴露的多。23Hh.com
    离的这么近,他才发现这个女人的相貌清秀,但胸前的双峰却充满魅惑。他感觉自己的身体有点不对劲,浑身发热,体内的斗气仿佛变成了即将喷发的岩浆,顺着身体胡乱涌动。
    他马上意识到,这是高级战士即将成为剑士的征兆——他根本没修炼过斗气文书,这个变化很不寻常。
    “难道是侍剑的力量留在我体内?”
    容不得他多想,那些身穿黑甲的人嚷着他听不懂的语言,唧哩呱啦地冲过来。
    罗岚本来就因斗气感觉难受,头脑一热,毫不犹豫地冲上去,对准最近的人使用顶劈式。
    这一招劈斩凝聚了他全部的力量,只见剑光一闪,他的剑斩断对方的长剑,然后劈中那人的头颅。
    “噗”地一声闷响,罗岚竟然把那个人的脑袋劈成两半,鲜血溅了他一脸。
    受到斗气乱涌和血腥的双重刺激,他战意熊熊,顺势横劈,以极其危险的角度避开第二个人的长剑,手中的长剑准确地划过对方的脖子。
    那人捂着喷射鲜血的脖子,后退两步,倒在地上气绝身亡。
    罗岚果断冲到第三个人面前,使用残剑技巧,以腹部受轻伤为代价,迅速把剑插入那人的心脏,然后一脚踢飞尸体。
    冲进大厅的黑甲士兵一共只有二十三个人,包括男爵之子在内被罗岚连续干掉四个,剩下的人显得有些胆怯,慢慢逼近。
    一个身穿破烂礼服的中年女人突然喊了一句罗岚听不懂的话,又用生硬的通用语说:“高级战士大人,请小心!”
    罗岚轻轻点头,竟然主动杀向黑甲士兵,因为他体内充满力量,必须要发泄出来。
    以一敌多的战斗,最能体现剑士和战士的差别,初级剑士能在普通战士的围攻下游刃有余,但战士不行。
    罗岚无论是力量还是技巧都远超黑甲士兵,但他仅仅是高级战士,力量、敏捷和反应能力都只是普通人所能达到的极限,一旦被四个人围攻,身体不可避免被击中。
    但罗岚毫不在意,越战越勇,自己身上每添一道伤口,都能给敌人造成两次伤害。
    那个身穿破烂礼服的女人大声说着罗岚听不懂的话,然后就见刚才还消极战斗的女贵族属下像吃了chun药似的围攻黑甲士兵,使得围攻罗岚的士兵无法超过四个人。
    罗岚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发生剧变,一开始那些热流还在胡乱涌动,但随着战斗持续进行,热流逐渐变得井然有序,以他的下腹为源头,均匀地涌向全身各处。
    慢慢地,所有人都发觉罗岚的身体越来越敏捷,力量越来越大,他手中的剑甚至已经因为连续斩断三支长剑而碎裂,他不得不俯身捡起另一把完好的长剑继续战斗。
    “喝!”他抓住敌人短暂的破绽,准确使出突刺,在对面的黑甲士兵的脖子上开出一个大洞。
    在大喝声结束的时候,他体内斗气汹涌,手中长剑涌现五色光芒。
    斗气终于在战斗中完成对他身体的改造,沿着他的双臂注入长剑。
    在长剑放光的同时,所以人都停止战斗,或惊恐或欣喜地看着他,大声喊着同一个词语。
    因为蔚蓝大陆各国的官方语言都由古老的伦巴语衍生,许多词语的发音非常相似,所以罗岚猜到他们都在喊“剑士”这个词语。
    罗岚乘胜追击,高高跃起,再度以凶狠的劈式出击,劈斩前方的黑甲士兵。他手中灌注斗气的长剑如热刀切黄油一样,毫不费力地把黑甲剑士的剑和身体一分为二,鲜血四溅。
    罗岚的凶狠和残酷震慑了所有人,黑甲士兵终于全线崩溃,哭嚎着逃跑,而女贵族的手下则展开追击,痛打落水狗。
    身穿破烂礼服的中年女人喘着粗气走过来,用生硬的通用语说:“伟大的荷曼帝国使者,茉克尔向您致敬。”
    罗岚暗想自己对蔚蓝大陆的了解还是不够,刚才应该一眼看出对方是女管家。
    就在五百年前,蔚蓝大陆的女人是不准穿裤子的——只能穿长裙,哪怕是女性战斗人员,也必须在长裤外套上裙子,当然,骑马的时候除外。
    但这个习俗在逐渐变化,如今女战士和女剑士可以随意穿着长裤,参战的女人也可以穿长裤,除此之外,正式场合能穿长裤的只有女管家。
    即使是现在,如果哪家贵族小姐明明没有练习剑术却穿裤子去参加宴会,会被认为有伤风化,惹来其它贵族耻笑——连奥黛伦娜身为魔法师,都不得不一直穿裙子。
    蔚蓝大陆还有一个习俗,如果是女性继承爵位,那么家族首席管家必须是女人。
    罗岚右手放在胸前,稍稍弯腰,说:“您好。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
    女管家茉克尔说:“贝伦山区。”
    罗岚连忙解释:“我是问哪个州或郡。”
    女管家略显奇怪地说:“马加丹州。”
    罗岚想了半天,也没从记忆中找到这个州,意识到自己竟然不在荷曼帝国,连忙问:“那这里是哪个国家?”
    女管家看着他好一会儿,才说:“这里是伟大的柯鲁士帝国。”
    罗岚恍然大悟,说:“原来是柯鲁士……帝国啊。”他差点说成柯鲁士王国。柯鲁士帝国在数百年前也是一个强大的帝国,但后来不断被蚕食,许多领地划分不明,众多王国独立,所以柯鲁士帝国名存实亡,按照惯例被其它国家命名为柯鲁士王国。
    只有柯鲁士王室和柯鲁士北方地区的人习惯称柯鲁士为帝国,如果敢称王国,会被视为侮辱柯鲁士。
    女管家听他说完“帝国”,才收敛敌意,但仍然保持警惕,问:“听口音您来自荷曼,请问您是谁?”
    蔚蓝大陆没有完整的地图,罗岚隐约记得柯鲁士在荷曼帝国的东北方,而且这里又是山区,不可能被人发现真实身份,于是说:“我叫罗岚,是一位伯爵,在修炼剑术的时候,听到剑神要我去救一个女人,所以我出现在这里。”
    女管家露出一副别把我当白痴的样子,心想别以为老娘不知道有传送魔法这个东西。
    不过女管家还算有教养,没有揭穿他,而是说:“原来是这样,感谢您救了阿芙拉子爵。”
    罗岚惊讶地看着被他放在椅子上的女人,说:“她是封地子爵?”
    女管家连忙把阿芙拉扶好,骄傲地说:“是的,视线所及、北面的所有山脉都属于伟大的阿芙拉子爵。”
    罗岚却显得不以为然,他很清楚柯鲁士有多贫穷,更清楚这些“山脉贵族”有多倒霉——实际上封地是山脉的贵族,都因为不被他们效忠的对象所喜,所以才被赐予充满魔兽和野兽、几乎无法开发的群山。
    他根据这座城堡的摆设和下人的装束判断出,这个女子爵手中的现今还赶不上罗岚港的贪官,手头能有十座庄园就不错了。
    他甚至怀疑这里就是深山,很可能连通往罗岚港的路都找不到。
    看着昏迷的女子爵,他把手放在次元袋上,注入魔力,手上多出一瓶魔药。
    次元袋不仅比魔法袋大,而且不需要完全打开就可以随便收取东西。
    女管家瞪大了眼睛,局促地整理自己破烂不堪地礼服,尴尬地看着罗岚。她虽然是蔚蓝大陆最穷国度、最穷州、最穷子爵之一的女管家,但毕竟是子爵管家。她一眼认出罗岚手中是比魔法袋更稀有的次元袋,而且知道开启次元袋需要魔力,所以她确信对方真是一个伯爵。
    在柯鲁士别说伯爵,连侯爵都不可能有次元袋。
    “尊敬的罗岚伯爵,请问您有什么需要?这里太过于简陋,请您谅解。”女管家马上换上一副笑脸。她并不怕一个普通剑士,但绝对不敢冒犯一位既是剑士、又拥有魔力并且是伯爵的可怕人物。
    罗岚把魔药递给她,说:“这是能唤醒人的魔药,你滴一滴在她的额头,她会马上醒来。”
    女管家连忙在阿芙拉额头滴一滴魔药,然后双手捧着送还给罗岚。
    不一会儿,阿芙拉转醒。看到罗岚,她惊呼一声,抓着女管家的衣袖不放手,用罗岚听不懂的柯鲁士语询问什么。
    罗岚发现阿芙拉说起话来有点结巴,不知道是她本来就如此还是因为害怕才这样,不过却因此产生一种亲切感。
    他小学一个女同桌就有点结巴,但人很好,和罗岚关系不错,直到上了不同高中才没有联系。罗岚那个同桌因为结巴被人欺负,他见不得这种事,就主动帮她,慢慢没人敢欺负她。而她会偷偷带一些牛肉干、薯片、果冻之类的零食放他书桌里,算是感谢他。
    罗岚看着阿芙拉,想起小学的同桌,虽然一切都很模糊,但却让人留恋。
    等女管家讲述完刚才发生的情况,阿芙拉慌张地站起来,向罗岚行屈膝礼,用发音标准的通用语说:“尊、尊贵的罗、罗岚伯爵大人,阿……阿芙拉向您致意。”然后手心向下,哆哆嗦嗦地伸出手。
    她说话的时候几乎快要快哭出来,这个二十岁的女人羞愧万分,无法原谅自己在一位尊贵的荷曼帝国伯爵面前出丑。
    因为结巴,阿芙拉从小就非常自卑,胆小爱哭。每次见到生人,她都不知所措,小时候经常偷偷在被窝里哭泣。今天又在一位地位这么高的客人面前结巴失礼,她恨不得一头撞死。
    虽说许多柯鲁士人认为自己是帝国,但却在潜意识里崇拜荷曼帝国的人,毕竟荷曼帝国如今比柯鲁士全盛时期都更加强大。
    罗岚握着她的手指,然后弯腰亲吻她的手背——荷曼帝国流行贴面礼,而柯鲁士的男女则崇尚吻手礼。
    罗岚松开她的手,露出善意的笑容,用柔和的声音说;“非常高兴能听到您在语言的乐曲中,添加属于自己的音符;这或许算不上优点,但也绝对不是缺点,而是属于您的特点。我们无法决定别人的喜好,但我们可以不讨厌自己的特点,您说呢?还有,我非常喜欢您的这个特点,我觉得您简直就是天生的歌唱家。”
    阿芙拉的双唇轻轻颤抖,激动的说不出话来。
    “这是我出生以来听到最动听的话语,他真是一位善良的贵族,优雅而强大,简直就是完美的贵族,完美的骑士……”她异常感激,心灵仿佛被罗岚的话温暖。
    罗岚走上前,说:“请允许我用荷曼帝国的礼节问候您。”说完,他热情地使用贴面礼,而阿芙拉乖巧地接受。
    女管家手扶额头,暗想:“完了!这个从天上掉下来的伯爵简直就是女人杀手,该死的,阿芙拉一定会被被他迷住!不过,谁说不是呢,我如果年轻二十岁,不,哪怕十年前,也一定会被他这张抹了蜜的嘴迷倒。”
    刚才罗岚挡着阿芙拉的视线,但和罗岚行贴面礼的时候,她看到满地的尸体,发出惊恐的尖叫,迅速晕倒,罗岚则下意识地抱住她。
    罗岚无奈地看向女管家。
    女管家比他还要无奈:“阿芙拉就是这样胆小,不过如果每天看到这些尸体,每天晕倒一次,大约三年后,她将不再害怕——她就是这么克服对城堡里虫子和老鼠的恐惧。”
    罗岚再次拿出魔药,女管家茉克尔却说:“还是等下人们打扫干净再用,否则她会继续赖在您怀里。”
    罗岚意识到她不满自己的举动,正要把阿芙拉放到椅子上,女管家却笑着眨了眨眼:“我建议您把她抱到卧室,而不是扔在椅子上。”
    “好吧,不过您确定阿芙拉女士不需要吃药治疗一下?经常昏厥对身体可不好。”罗岚说。
    “不不不……”女管家摆摆手,“她已经习惯了。还有,您应该叫她阿芙拉小姐,而不是女士或夫人。”
    “是吗?”罗岚显得有些惊讶,“她一个女孩管理子爵领地实在不容易。”
    “可怜的阿芙拉……”女管家慈祥地轻抚阿芙拉的面庞,“走吧,我带你去阿芙拉的卧室。”
    罗岚刚走几步,城堡门口传来凌乱的脚步声,一个青年冲进来大喊:“阿芙拉!我亲爱的表妹阿芙拉!我带着援兵救你来了。”
    女管家面色一冷,不屑的轻哼一声,然后转过身去,冷淡地说:“巴特莱少爷,战斗已经结束,我要送小姐回去休息,请您离开。”
    ——————
    女人不能穿裤子可不是瞎编,原因似乎是古代西方没有内裤,穿裙子还能遮住,裤子的话……说个趣闻,1932年,美国女影星到巴黎,因为穿裤子,被巴黎警察局逮捕。直到二战时期战争太惨烈女人不得不上战场,社会才容忍女人穿裤子。巴黎禁止女人除骑马骑自行车的时候穿裤子,这条法律存在几百年,虽然后来没人拿这条法律抓人,但似乎是2010年才正式废除。
    说这些是怕有人觉得本书中的情节荒谬,实际上,现实比小说更荒谬更YY。
第八十三章 大剑师平可夫
    罗岚抱着阿芙拉,转身看去。
    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带着十几个士兵走进城堡大厅,这个青年身穿老旧的金属胸铠,腰间挎着一把正装剑,气喘吁吁地走过来。
    罗岚一看他的正装剑差点儿翻白眼,心想哪怕你带把轻剑也比这东西靠谱,演戏也得专业点。罗岚也注意到另一点,这个人目光闪烁,偷偷瞄着周围的状况,但不敢用正眼看。
    所谓正装剑是由穿甲剑演变过来,有着细长多棱剑身,起源于岛国明特卢。有一段时期明特卢非常混乱,贵族经常被敌人刺杀,哪怕是在王宫门前。军人能够带长剑轻剑,那些羸弱的文人贵族为了自保,只好带这种既优雅不过于狰狞,同时还能伤敌防身的武器。
    这种剑只能靠突刺伤人,真正的战士没人用,连女剑士都很少用,只有那些没有实力且非要彰显自己品味的文人贵族才会佩戴正装剑。这种剑根本不适合战斗,纯粹是用来装点门面。
    这个叫巴特莱的少爷见到心爱的女人被别人抱在怀里,正要破口大骂,但发现罗岚一身鲜血外加身穿他根本没见过的华丽礼服,马上意识到对方不好惹。
    他用柯鲁士语问女管家:“茉克尔小姐,能给我介绍一下这位吗?”
    女管家轻轻抬起下巴,用生硬的通用语高傲地说:“这位是来自荷曼的罗岚伯爵,一位真正的剑士,正是他救了阿芙拉小姐,杀死了平可夫男爵的儿子。”
    巴特莱面色变幻,忍不住用柯鲁士语说:“他疯了吗?平可夫大人可是一位大剑师!”
    女管家对着他吐了一口唾沫,说:“呸!别以为我是那些没有见识的蠢蛋,他要是大剑师,我就是剑圣!他从二十岁开始就自称是初级剑士,到三十岁自称高级剑士,四十岁生日一过马上变身大剑师。我敢赌一百个人头,他会在五十岁称上位剑师,他要是活到六十岁,敢说自己是剑圣!”人头是柯鲁士帝国的金币,因每一代金币都雕刻着皇帝的人头而得名。
    巴特莱脸一红,说:“您不能侮辱贝伦山区最伟大的大剑师。”
    女管家厌恶地看了一眼他和身后的那些衣衫不整的士兵:“你们走吧,阿芙拉小姐需要休息。”
    巴特莱却厚着脸皮走到罗岚面前,向罗岚弯腰致敬,用比女管家标准的柯鲁士北方山区风味通用语问候:“尊敬的伯爵老爷,我是安德烈男爵次子巴特莱,即将成为勋爵,多谢您救了我的表妹。我非常仰慕荷曼帝国,如果您有需要,我一定尽力为您效劳。”他说话的时候瞟了几眼平可夫儿子的尸体。
    刚才巴特莱说的是柯鲁士语,但女管家说的是夹生通用语,罗岚没想到自己砸到一位“自称大剑师”之子,心中暗骂那个红袍上位法师,这下要倒大霉。
    罗岚点点头,倨傲地问:“那位平可夫真的是大剑师?”一旦确认对方是大剑师,他直接逃跑——他手中的魔导器还没办法对付这种级别的强者。那枚腐烂射线之戒是高等魔导器,至少要七天后才能再次使用,而且就算有用,也很难突破大剑师层次的斗气护体。火焰刀魔确实厉害,但也就是高级剑士的层次,大剑师层次的火焰刀魔都是恶魔中的贵族,绝对召唤不来。
    巴特莱为难地看了看身后的人,不敢说实话。
    女管家替他回答:“别听他们的,平可夫就是一个骗子,他只在去年展示过一次斗气护体,我怀疑那只是魔法装备的效果。您放心,他应该只是初级剑士,有很小的可能是中级剑士,但绝对不可能是高级剑士甚至大剑师!”
    罗岚这才放心。
    巴特莱尴尬地说:“尊贵的荷曼帝国伯爵,请问我可以带走平可夫之子吗?”
    罗岚好奇地问:“你不是来救援阿芙拉的吗?怎么要带回平可夫的儿子,难道你要宣扬是你杀死这个恶霸?好,我现在宣布,勇敢的巴特莱杀死了平可夫之子,是……贝伦山区的英雄!”
    巴特莱惊慌失措,连忙说:“不不不,您误会了,我只是平可夫大人的仰慕者,我只是想把尸体送回,绝没有别的意思。”
    罗岚对他起了疑心,但女管家却地对巴特莱说:“滚吧,把那个蠢货的尸体带走。”然后对罗岚说,“伯爵大人,请您把阿芙拉小姐送回卧室。”说话的时候还使了个眼色。
    罗岚点点头,压下心头疑惑,在茉克尔的带领下,把阿芙拉送回卧室。
    他惊讶地发现,这座城堡又黑又冷,角落里布满蜘蛛网,甚至还能看到虫子在爬动,和罗岚伯爵的华丽城堡完全不同。
    这种老式城堡连窗户都没有,而且因为建筑水平低下,墙壁还有裂缝,环境极差。要不是城堡内还有几件几十年前的装饰,他甚至怀疑自己穿越到了一千年前的黑暗荷曼时代。
    安置好阿芙拉,罗岚出来,女管家举着烛台在走廊对他说:“尊贵的大人,阿芙拉小姐的一切全靠您了。”
    罗岚连忙说:“您这是什么意思?”
    女管家耸耸肩,摆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说:“您杀了平可夫之子,平可夫自然要找您麻烦,甚至攻打这座城堡,所以阿芙拉领地这些人,全靠您了。您以为,您能逃出贝伦山区?我都找不到离开这里的路。”
    罗岚见识过黑甲士兵的实力,并不怕那个假大剑师,所以他更在意如何离开这里。他问:“平可夫的事情先放在一边,我现在需要一条回荷曼帝国的道路,你们有没有地图什么的?”
    女管家像看怪物似的看着他:“地图?能带你离开这里的只有两种人,杂货商和猎人。只要你出得起钱,一切都不是问题。不过我劝你还是呆在这里好,因为平可夫的城堡就在通往山外的必经之路上,如果您以为自己能对抗……一千……不,大概八百、或者五百也可能是三百个私兵。好吧,总之,一千是平可夫说的数据,我实在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士兵,恐怕他自己也不知道……我们说正事,最重要的是,你杀死平可夫之子,就算你是荷曼帝国的皇帝,在贝伦山区也没有人给你带路。”
    罗岚连忙说:“我有魔法支票,我身上有金克拉,我的次元袋里有三千金克拉现金!”
    女管家头疼地说:“大人,这里是柯鲁士帝国,金克拉花不出去,除非您在帝都,那里的金克拉可比人头受欢迎。”
    提起魔法支票,罗岚想到一系列可怕的问题。
第八十四章 奇特斗气(两章合一)
    提起魔法支票,罗岚想到一系列可怕的问题。
    “这里是贝伦山区,魔法支票簿的的通讯能力不可能传递到荷曼帝国,不过我魔力足够,或许可以一试。但问题是,如果传到帝国银行,帝国银行会确定我的位置,那个上位法师很可能第一个找上门。幻蝶能帮他晋升圣位法师,他一定不惜一切代价寻找我!”
    “将军不可能贴身保护我,我就算回罗岚港,也会被那个上位法师抓走,没有第二个可能。别说找不到道路,就算找到道路,也不能回罗岚港自投罗网。不过,这次最大的收获就是知道想要杀我的幕后黑手是大皇子。”
    “那个上位法师恐怕是来杀我的,但因为发现我有黄金面具和幻蝶,所以选择抢夺幻蝶。一个上位法师没必要骗我,那么,只要杀了大皇子,再清理那些小喽罗,我就能完成契约,再也不怕位面之力的威胁。”
    “荷曼帝国的大皇子,只能是格兰特大帝的长子亚当皇子。想要占据罗岚港,只有两个目的,金钱和走私。据我所知,亚当皇子和格兰特大帝的次子朗莫二皇子似乎在争夺皇位,而争夺皇位离不开金钱,亚当皇子有杀我的动机。”
    “我有黄金面具能改变相貌不假,但要是跟将军等人联络上,必然会暴露身份,一个上位法师有太多办法找到我。如今看来,留在这个山区竟然是最安全的。等避过这阵风头,我才能偷偷返回罗岚港。”
    罗岚得出一个让他非常无奈的结论。
    罗岚稳定情绪,说:“我想了解一下这里,如果可能,我不介意帮助美丽的阿芙拉。我说过,我是剑神派来救她的。”
    “我们柯鲁士不信剑神。”女管家小声嘀咕,然后给罗岚讲述这里的情况。
    贝伦山区位于柯鲁士东部,贝伦山脉以北就是柯鲁士的北方重镇,再往北就是一个以牛头人、狼头人、狮头人为主,其它部落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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