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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奥丁)-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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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说说诀窍吗?”探子追问,“如果我能发财,一定会感谢您的。”
“你学不来的,像我这种身份,可以有大人物关照……”福兰的话突然停住了,脸上表现出说露嘴的神色,“没什么,该上车了。”他扔下抽了半截的烟。
车夫还在抱怨,“耽误了到站的时间,我会被扣薪水的。”
“我想这个能堵住你的嘴。”福兰拿出钱包,掏出一把票子,慢条斯理地数着,车夫流露出贪婪的表情,自觉地住了嘴。
抽出张钞票,福兰递给车夫,不小心在将钱包放回口袋时,掉到了地上。
十几张票子飘了一地,“该死!”福兰嚷嚷着弯腰拣着,而那个探子也讨好似地来帮手,等他拾起其中一张时,呆住了。
某张五十块的金券上,有着油墨的金雀花标志。
“这家伙怎么会有?”探子想。
金雀花标志下,有着特殊的符号,代表是大公阁下某位儿子给予的。
伪造的?又或者,这人是由莱因施曼家某个少爷所指派?
他必须更小心,家族斗争是难免的,区区一个小探子,可不要卷入到这里面,否则连骨头渣子都不会剩下。
福兰接过钞票,很疑虑地望了探子一眼。
“喔,这票子有些污。”探子连忙回答。
“没什么,家人不小心弄脏的。”福兰嘴里这么说,但动作却无比慎重地把钞票抚平,放进钱包。
全部人员上车后,又继续前行了一段距离,三个探子中的一个,喊到,“我到了,停下。”
“还没到站。”
“到了站,离我的目的地,反而会多走一段距离。”他说。
福兰的小花招奏效了,探子们用某种方式沟通后,准备向上头汇报。
但还不够,只能稍微延缓他们的行动。
“到站后,想办法摆脱掉剩下的两个。”福兰想,只要有十分钟的空隙,他就能卸掉化装,变成另外一个人。
驿站,六点二十。
秘密警察中的一个小分队,正在驿站仔细检查着每辆车子。
“下趟车还有多少时间到达?”警察头子问。
“估计得一个小时。”驿站的工作人员回答。
“线报里说那人是上了公共马车,但具体哪趟没弄清。”头子想,“事情太急,没足够人手沿着每条路搜查每辆车子,只能在驿站等。”
“希望目标不会在中途跑了。”头子挥手,示意下属放行刚检查过的一辆马车,继续等待着。
第十一章 追捕(三)
警察头子卓尔法·隆奇身材高大、精力充沛,满脸阴郁,眼神像荒野中寻找腐尸的秃鹫般锐利,不同于那些只知道蛮干的同僚,卓尔法的手腕更加有技巧。
他还是某个小城的警察新人,每天在街头溜达巡逻的小巡警时,就表现得相当出众。
一次,卓尔法在街头嚼着土司——小巡警中午只能吃这个,两块薄面包里夹着根香肠,便宜又能补充体力——路过一家咖啡厅时,里面的情况引起了他的注意。
大中午,正是饮食行业最赚钱的时刻,但这家咖啡厅大门紧闭,门上挂了“暂停营业”的牌子,房子里偶尔传出喧哗,很快又平静下来。
他敲门,过了很久,里面才有人回答,“先生,今天不营业。”
声音慌乱。
“今天的‘税’钱你还没交,都拖两天了!”卓尔法喊,“你想明天被查封吗!”
这是司法混乱的小城镇,司空见惯的现象,商铺按时给警察以及混混票子,来换取不被骚扰的保护。
所以老资格的巡警,通常富得流油水。
又过了半天,门才被打开,咖啡店的老板捏着把票子,半掩着门递出来,目光扫过他,又朝身后挤眉弄眼,卓尔法装着没瞧见,抵住准备关上的门,直接走了进去。
“给我来杯咖啡,记帐。”他大声嚷嚷。
店里的坐着四、五个顾客,都沉默不语,而三个明显是抢劫者的蒙面人,将他围住,哦,门后还有个劫匪,在他进来后,马上将门关牢,拨上插销。
一个对四个,没有胜算。
受到胁持的顾客,在心底叹气,老板更是暗骂,“哪来的呆警察,我都使了不少眼色,你硬是没瞧见,只知道拿钱的猪猡!”
卓尔法恍然大悟地走向一个劫匪,还顺便拉了张椅子坐下,在他们有所行动前,就大声喊,“咖啡快点端上!”然后诚恳地对劫匪说,“瞧,收保护费应该这样,过于暴力,会吓跑顾客,没收入,店就开不下去,那样我们都少了收成。”
当局与黑帮互相扶持,互利互惠,同样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你们是特里老大的手下吧,拿了钱快走,毕竟我的身份摆在这里,别让大家颜面无光。”
劫匪们松了口气,进来的蠢货认错了人,把他们当成了本地的帮派成员,“特里老大?谁认识他?正好拿来混淆视线,当警察局发现真相时,他们早远走高飞了。”
“好的,合作愉快。”劫匪说,收起武器,提着满是柜台里现金与顾客钱包首饰的袋子。
“替我向特里老大问好。”
“没问题。”
“噢,对了。”卓尔法拍拍脑袋,他拉住一个与自己体格相近的劫匪,耳语,“我欠特里老大的两千块到期了,准备晚上去还,遇到你们,正好帮我转交。”
“那好,一定转交。”果然是蠢货,两千块?估计今天抢到的都没这么多。
“去后厅,我可不想让所有人都知道,本镇的某位警察,因滥赌欠下高利贷。”
劫匪犹豫了会,贪心终于占了上风。
后厅,卓尔法趁着劫匪把目光停留在钱包上,直接打昏了他,干得干净利落。
他扒下衣服和头罩,穿上。
等另外三个抢劫者发现不对头时,已经晚了。
下一个遭殃的是拿着袋子的劫匪,卓尔法的佩剑刺穿了他的胸膛。
“老板,从后门出去,报警!”卓尔法拿着剑与剩下的两个对峙,把装满钱的大包踩在脚下,命令道。
事实上没有后门,但两名劫匪不知道,只好慌张地逃走了。
“有没有受伤者?”卓尔法擦着汗问。
“我不清楚,但刚才厨子惨叫了声,可能受伤了,我去看看。”老板回答。
卓尔法阻止了他,“别破坏现场,你留在厅里安抚客人,并且去报警。”
厨房在另一个半封闭的房间,咖啡馆的厨子脚上挨了刀,地板上积留了一摊子血,正痛苦地直哼哼,见到卓尔法出现,象望见救星般恳求,“求您了,快点找大夫来。”
“你没事吧。”卓尔法检查了下,没伤到动脉,如果及时接受治疗,不会有生命危险。
“怎么可能没事!我快要死了!”
“按照规定,破获一起劫杀案,能记二等功。”卓尔法蹲在厨师身旁,“但被抢了几百块钱,只有一个人受轻伤的小案子,最多得到口头表扬。”
厨师不解地呻咛,“您说这个干什么?我需要医生!”
“我是个刚入行的新人,要得到提拔,必须要有功绩。”卓尔法用手帕包住仍插在厨师腿上的刀,冷酷地说,“瞧,只要你死了,小案子就能变成大案子。别恨我,要恨就恨当局的规矩去。”
当警察局接到报警,派了半队巡警前来时,一切都结束了。
“两刀,第二刀割断了大动脉,失血过多让受害人在几分钟内就死了。”法医官在尸检后,报告说。
一人死亡,六人被抢劫,让局子发出了通缉令。
“我只是捅了厨师一刀。”当最后两个劫匪被抓时,他们大喊冤枉。
没人相信他们的话,用化学手段的检测结果,刀柄上只有劫匪的指纹。
更没人怀疑,靠智谋拯救了咖啡馆里所有顾客的大英雄。
卓尔法·隆奇就是这样,开始受到重用。
从巡警队员,到探长,再到秘密警察部门的队长,只花了十年时间。
他不择手段,冷酷无情,而且足智多谋。
※※※※
七点二十。
天完全黑了,在广袤的夜色中,公路远端浮现出一点渺小的黄光,那是驿站马车装在车厢外面的照明灯。
卓尔法·隆奇让部下准备好。
灰色头发,留着胡子,中年人,化名卡尔·蒂文。这是他要抓捕的对象。
特征太过模糊,一百个人里,至少有二十人,是这副模样,又不像重要通缉犯那样,有魔法师的影像照片方便识别。
他不能指望,要抓的人自己走到面前说,“我就是卡尔·蒂文,你们在找的人。”
“如果那人能落到我手上,可是立了大功劳,还卖了御使人情。”卓尔法想,“总有天,我会被调离西部的秘密警察分部,去坦丁的情报局,当个真正握着权利的官员。”
他自信不会放过任何有可疑的人。
驿站后面,已经有三个可疑分子,被严加看管起来,准备接受更细致地审核。
马车缓缓进了站,拉车的六匹驿马大汗淋漓,马车夫刚准备跳下驭座,就被卓尔法生硬地制止。
“车上的乘客,请接受检查,我们正在搜索一个通缉犯。”
福兰听到喊话,“来得好快!”他冷静地飞速思索了下,微笑地朝盯梢的私人探子说,“能帮个小忙吗?也许我能介绍东家给你认识,他可是个大人物。”
“哦,请详细说说。”
“我身上有东家的一些私人文件,可不能被警察们搜到。”
金雀花的探子们都明白,家族与皇帝,并非骑士小说里那样,君贤臣忠。
假如少主人的秘密情报,落到皇帝手中,那可不妙。
虽然面前的家伙还有可疑,但时间并不容许他们多加思考。
“先生,拿出你的证件。”一个警察已经站到了福兰身前,“灰发,小胡子。”他打量着福兰,加重语气说,“下车,接受询问。”
第十一章 追捕(四)
警察头子把证件随意瞟了两下,和蔼地,像拉家常似地说,“伙计,你打哪里来?”
“先生,圣保罗。”福兰擦着汗,眼神漂移,卓尔法注意到他的身体不安地颤抖,迹象非常可疑。
“有同伙?”卓尔法暗示队员控制住车内的所有人。
“做什么的?”
“噢,我是个生意人,去费都进些舶来品,您知道,东方的丝绸彩绣像云彩般灿烂,让每位女士迫不及待地想将它披在身上;而那些茶叶,得用最昂贵的银壶来搭配,还有……”
“行了。”卓尔法打断对方的滔滔不绝,“你独自一人去费都?”
“对,先生。”
“打开你的行李,我需要检查。”
“没有行李,先生?”
“一个商人,什么都不带,就自称要去费都买丝绸和茶叶?”卓尔法微笑,这笑容在他阴郁的脸上显得恐怖,“将他带上手铐!”
“先生,你没有权利,这是滥用职权!”福兰大声抗议,车站不少员工在远处朝这边张望,“你没有证据,就给我铐夹子……”
“夹子?”卓尔法懂得道上的一些秘语,比如“灰佬又在窝里喂食了,拇指被夹子逮着。”
灰佬和夹子是警察与手铐,窝是巢穴、接头点的意思,喂食指警方的搜捕行动,拇指则是帮派在地区的负责人。
卓尔法看到这个可疑分子的脸,一瞬间变得苍白。
他不动声色,但心下疑惑,所谓的秘语只是不成气候的小混混们私底下的行话,真正的黑道大佬不屑于弄这些鬼名堂,他们更擅长打着官腔与大人物谈买卖。
警察头子是要来抓连皇帝御使都指明得逮捕的人物,不是逮捕帮派小混混。
马车上突然传出惊呼声,一个警察跳下车报告,“车上有人东西被偷窃了。”
是那个打着领结的小职员,他正翻着口袋,“我的钱包不见了。”
秘密警察们很快在车厢的椅子下找到个箱子,里面正巧放着没多少票子的钱包和些换洗的衣物,“这钱包是我的!”小职员欣喜地嚷。
“那箱子是谁的?”
没人承认。但小职员指着福兰说,“是他的,上车时,他就把箱子提在手中。”
福兰流着汗,结结巴巴地说,“可能是个误会。”
“误会?”卓尔法提着这小偷的衣领,他无比失望,这类抓窃贼的活计,对日后的升迁毫无帮助,但这人的特征,又与御使的描叙极为相似。
“宁杀错,勿放过。”卓尔法想,他正准备命令下属,将对方送进囚车,让御使随后指认时,一个细节又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家伙嘴巴上的胡子是歪的!
他用力一扯,那片假胡子就被拉下来,露出光溜溜的嘴唇。不光是胡子,连灰发都是假的。
是个很俊俏的年轻人,配上衣服,如同哪家贵族的公子哥偷跑出来游玩。但卓尔法对男人的模样不感兴趣,“你到底是谁?现在可以不招,但到了暗警厅的牢房,有几十种法子,让你连十年前玩过什么女人都交代得一清二楚。”
“先生,是……是有个人付了大笔钱,让我化装成这副样子,坐马车出来?”
“什么人?”
“不知道,他戴着大帽子,又是躲着阳光,但隐约能看出灰色的鬓角与小胡子,我想这种事轻松,来钱又快,就答应了。”
“他让你去哪?”
“他只让我坐车,随便去哪都成。”
“什么时候发生的?”
“下午,圣保罗的驿站,我在那,想看看有什么外地的鲜肉好下手,那个人找到我,一千恺撒,不是傻子都会答应,连衣服都是他给的。”
小偷内衣的衬兜里,的确有一千恺撒的票子。
卓尔法飞快地转着脑筋,思绪很乱:果然是个狡猾的对手,在离开城市前就部署好一切,如果不是那个笨贼忍不住,下手偷了东西,他就会被当成目标抓起来,等我们审讯后发觉错了时,目标早已得逞,跑得无影无踪。
警察头子崇拜权力,他也深信,大人物亲自下命令要抓的人,绝对不是简单角色。
他深呼吸,把手指关节捏得啪啪直响,“你还有什么线索?老实说清楚,也许能少关几天。”
“他准备去边境,因为我事后又跟了一段路,看到他买了去边境小镇的马车票。”
卓尔法不再犹豫,功劳一定不能让给别人,他准备带着队员连夜去边境小镇劫住目标。
至于这个小偷,他随口吩咐,“把他交给附近的警察署拘留起来。”
金雀花的私家探子目送着福兰被赶来的巡警带走。他们也在商量,“现在怎么办?”
“等头来,由他决定。”
刚才的钱包,就是探子帮忙偷的,然后放进福兰故意遗留在车厢内的箱子里。
“他真是家族的成员,那我们得从治安队把他弄出来;不是,也得把他弄出来控制住。”探子想,他们商议,一人跟着去治安队,一人留在驿站,等待后援。
驿站严格而言,是个袖珍的镇子,餐馆、旅店、小商铺都能看到,但没有常住人口,来来往往的都是旅客和每个店铺的老板与员工。
当然,警署也有,与一家餐馆共同租赁了一间单位,餐馆正门旁,多开个扇稍微小些的侧门,门檐上挂有双头鹰的小徽章,大概是因为隔墙就是餐馆厨房的原因,警署的室内空气飘扬着油烟与菜肴的味道。
这气味会随时变更,有时是炖金枪鱼,有时是奶油土豆,根据厨房烹调的食物来决定。
警署只有两名警察,薪水由驿站与圣保罗总局共同承担,老实说,驿站镇很难发生什么案子,来去的都是熟面孔和暂时住宿的旅客,最大一起案子,还是几年前,某位旅客的行李,在旅店被盗。
署长是个快退休的老警察,带着个刚入行的新手,每天以看报纸和喝咖啡打发时光,最近新手有了最广泛的追求,他喜欢上了旅店的一位服务生姑娘,整天泡在那儿。
“布兰,多巡逻,提高警惕,说不准哪天你能遇到起大案子,升职调到总局。”署长有时会唠叨。
“老爹。”小警察布兰会笑着说,“安稳点不好么,我可不想年轻时,被穷凶极恶的歹徒谋杀。”
署长想了想,不再言语,低头继续看报纸。
安稳地活着,比灿烂刺激的冒险更适合普通人。
这就是驿站镇警署平淡的生活,像暖和晚春里的湖面,偶尔起些无伤大雅的涟漪。
今天,强烈的风暴刮皱了湖水,掀起阵阵浪花。
先是暗警厅的秘密警察们驾临,布兰起初还好奇地申请参加行动,被严厉地拒绝。
“小巡警要有小巡警的本分。”他们这么说,署长听得出话语中的不屑。
但到了晚上,秘密警察撤退时,没有任何收获,反而给署里送来一个小偷。
署长老爹无不讽刺地想,“这就是暗探的本事吗?”
小局子没有审判权,能做的就是把小偷关押,通知总局,等几天,就会有辆囚车到来,让小偷去圣保罗的三等刑事法庭接受判决:保释或者去监狱待上半年。
警署只有两个拘留间,三面都是用砖头加固过的墙壁,还有一面是拇指粗的铁栏,最多装得下三个人。
老爹瞧了瞧犯人,是个年轻的俊小伙,他摇摇头,为年轻人不学好而叹气。
“把他关到……”老爹想了想,左手那间昨天住过个闹事的醉汉,呕吐物让里面充满酸涩的气味,现在都没消退,他把福兰关进了右边比较干净点的拘留间。
“伙计,吃过饭了吗?”布兰问。
“还没。”福兰回答。
“我可以替你买,隔壁的餐馆食物并不好,我去旅馆,那儿的厨子手艺更纯熟。”布兰建议,“但钱你得自己出。”
“我听说牢饭是免费的。”
“那是指监狱,而且狱子里你得参加劳动,来换取吃上饭的权利。”布兰笑了,脸上的青春痘亮晶晶,“你是新手吧。”
“不,以前进过一次。”福兰说,他想起了当年在费都的经历。
“嘿,这个俊哥们还是老手。”布兰仔细瞧了瞧囚犯,突然有了点感叹,“我有你一半英俊,可爱的小苔丝就不会若影若离了。”
“我没钱。”福兰说,他的钱包被卓尔法拿走,而装满十几万票子的小提箱,被他加锁放到了红雀剧团的行装里。
“那就不好办了。”布兰耸肩,“总局不会给犯人的伙食费报销,亏的又是署里微不足道的津贴。”
老爹发话了,“好了,去给这孩子买几个面包吧。”
“面包?镇里没面包作坊,从城里运来的,放了几天都开始发硬。”布兰不肯放过见“可爱的小苔丝”的任何机会,“我去旅店给他端点热汤。”
等福兰吃过饭,夜已经很黑了,两名警察就睡在局子里,听得到微微的鼾声。
黑暗中,福兰站起来,敲敲墙壁,很厚,只有在变身时,他才拥有恐怖的力量,砸开墙壁或拉断铁栏杆都不成问题。
意念间,他就可以消失在星光灿烂的旷野。
但势必会惊动睡梦中的警察。
他不能让变身的秘密暴露出来,而杀人灭口的事,他也干不来。
“人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正义与道德,所以我没错!”恶棍们经常以此来宣称自个的无辜。
但用这为借口,践踏他人,所谓的正义与邪恶、堕落,就毫无区别。
福兰重新坐下,躺到水泥砌成的床上。
“总有机会的。”他说。
第十二章 逃亡(一)
总局的囚车在第二天上午来到了驿站镇。
“囚车比预料的早来了一天。”署长老爹问,有些怀疑地看着随车的警卫,都是生面孔。
“哦,这是加班车,不少地方都抱怨拘留所人满为患。”
随后从车子里出来的巡回法官打消了署长的疑虑,是认识的法官,在西部供职多年。
“我正好去城里办差事,路上遇到了囚车,就让它特意拐到镇里。”法官和署长打招呼,“多少罪犯待审。”
“就一个”
“那好吧,顺便处理了,免得以后多跑趟。”
审讯就在警察署狭小的办公室进行。
“盗窃罪,当场被捕。”法官翻阅案卷,“你叫什么名字?”
“托波索,阁下,请相信,那只是意外。”
法官不相信罪犯的说辞,这类街头靠盗窃为生的小混混,没句真话。
连他们的身份都不好核查,无地的流民,被窃贼头子收养的孤儿,到处都是。
通常对这类人,罚笔款子或直接关到监狱是最好不过的选择。
“保释金一百恺撒,你能出吗?”
“他没钱。”布兰插嘴,“连昨晚和早晨的餐点,都是警察署出的,您看能不能给署里追加点经费。”
“这不是我的职权范围,探员。”巡回法官说,然后宣判,“六个月监禁。”
福兰考量片刻,“按刑法条例,罪犯有权选择监禁或者苦役,后者的时限会降低许多。”
“你还真是个老油子。也许我该去仔细查查你的案底,然后多判几个月。”法官讽刺,“那好吧,去矿场服刑,两个月。”
布兰拉拉福兰,“你疯了,矿场的日子可不好过。我见过一个胖子,在那待了几个月,出来后只剩下骨头。”
比起监狱,露天的矿场,更方便逃跑。
找个晚上,骗过守卫,在僻静的角落变回卡西莫多,拉断镣铐,以变身后的奔跑速度,哪怕守卫发觉后,骑着马搜寻,也来不及了。
几分钟,他就能自由,又不会伤害到无辜的人。
然后混进人群,与红雀汇合。
福兰笑了,“你的个性不适合当警察。”
“也许吧。”布兰答道,“祝你好运。”
一辆窗户全部被钉满铁栏杆的囚车停在警察署外,囚车将在圣保罗做短暂停留,然后将每个犯人送到该去的地方。
车厢有一大半的空间被改造成笼子,犯人都戴着手铐脚镣待在里面,一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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