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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吧女神-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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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过石窗能看到远处的神殿,他又想起了昨天子爵胸有成竹的神态。
  从继承爵位到现在只有一个月,子爵就建起了神殿,还计划了更多的事情。这种行动力,完全不是前任子爵能比的。
  要更努力啊,夏文·塞巴迪安,千万不要追不上老爷的脚步。
  站在书房门前,管家再一次在心中告诫自己,然后敲门。
  “进——”
  子爵的嗓音还带着点变声期的尾巴,不如成年人那样浑厚低沉,不过这样也挺好,可以更容易的听出他的情绪。再过几年,应该就跟王都那些大人物一样,喜怒不形于色了吧。
  书房里子爵正跟神殿祭司塔伦斯谈着什么,对塔伦斯此人,塞巴迪安如对其他神职者一样,敬而不亲。
  他信仰的是贵族之神希芙,对赤红女士还不了解。既然是子爵的信仰,他也不敢妄作评价。
  只是这个老头借着教会事务,分走了子爵大把时间和精力,让塞巴迪安有些不满。
  希芙保佑,子爵没有真的把整个领地都奉献给教会,不然自己就要向这个老家伙低头了。
  子爵显得非常开心:“塞巴迪安,咱们有钱啦!”
  两张金灿灿的东西在他手里扬着,塞巴迪安的心跳都停了一下。如果没看错的话,那是商业联合会的金票,最低面额是一千金蒲耳。
  “四千金蒲耳!”
  得知子爵到手的钱数,塞巴迪安震惊了,回想子爵昨天说的话,他对子爵的观感从敬佩瞬间飙升到敬畏。
  他压住流泪的冲动,念叨道:“太好了!只差一千就能还上国王的债了!”
  “塞巴迪安,你啊,简直是小农思想……”
  子爵说:“国王那边的期限还有四个多月,到时候再说,这些钱是用来投资的,找你就是谈这事。”
  塞巴迪安没明白“小农思想”是什么意思,不过子爵在迩香留学了好几年,说的一些时髦用语自己听不懂很正常。
  “那么老爷,您现在有什么计划呢?”
  塞巴迪安决定,从现在起他就乖乖的当个执行者,子爵说什么他就听着,不再暴露自己的愚蠢和无知。
  子爵拍拍桌子上的纸,上面用炭笔写了些什么:“先说说领地里的情况吧,看跟我的估计有没有出入。”
  “好的,老爷。”
  这方面塞巴迪安很有自信,随时掌握领地里的情况是管家的基本职责,当然只限于子爵这个级别。更高阶的贵族因为事务太多,必须将城堡和领地两方面的事务交给不同的管家打理。
  普雷尔子爵领在王国最南方,拥有接近三千平方公里的土地,其中大半都是山区,可以用来耕种和放牧的平地不到五分之一。而且领地里河流纵横,交通非常不便。
  领地内有二十多个小村和一个小镇,领民大约四千人,跟其他贵族领地比,显得地广人稀。
  唯一有点优势的地方,是领民的平均年龄偏低。这里的婴幼儿夭折率很高,可自由民和农奴也生得多,而且成年人都活不长。
  如果是王都周边或者其他富庶地区,教会扎堆,满地神殿,会向平民提供一些基础的医疗服务,平均年龄要高一些。现在领地也有了神殿,这方面的状况应该会有改善。
  至于领地里的产业,可以说完全没有。不然子爵刚回城堡那会,塞巴迪安也不会把领地里的各种权益列出清单,让子爵选择出让。
  领地的收入完全靠从农夫的嘴里夺走粮食,从镇民的腰包里夺走不多的铜子和银便士,他们的生活水平也可想而知。
  塞巴迪安觉得很遗憾,子爵领这块地方,就是一穷二白。
  子爵问:“没有合适在领地种的经济作物吗?我是说比较值钱的东西。”
  忽略子爵的奇怪用语,塞巴迪安说:“有的老爷,这里土地肥沃,雨水很足,种紫苜蓿、芥红草之类的东西成熟期短,产量高,会有不错的收成,但需要细心的打理,泥腿子没那份耐心。”
  子爵眼里又放光了,塞巴迪安想,老爷恐怕有了什么大计划。
  果然,子爵问了一个让塞巴迪安心跳加速的问题:“如果把农夫集中起来,一起耕种一大片这样的田地,每年需要多少投入?按五百人算吧,尽量只要单身汉。”
  “集中五百人!?”
  别说塞巴迪安,连塔伦斯都张大了嘴巴。
  “可、可农夫不是有自己的田地吗?要怎么把他们集中起来?”
  塞巴迪安觉得这种事情真是匪夷所思,把领地里所有单身汉都打成农奴,而且还必须按照领主的指令种地。
  “他们自己种地能吃饱吗?既然吃不饱,还要田地干什么?”
  子爵说着农夫听起来很刺耳的话,再看看塔伦斯:“用教会的名义集中起来,办个农场,就种芥红草,我记得那是染料,正好。”
  塔伦斯懂了:“您是说把他们变成教会的学徒?”
  塞巴迪安正要说话,子爵像是会读心术似的说:“只是名义,实际还是由塞巴迪安这边管理。”
  管家松了口气,原本还想劝谏子爵的话也吞回了肚子。
  他粗略算了算,向子爵报出了一个数目。
  “三百金蒲耳,养活五百人一年,这只算了吃的吧。”
  子爵说:“再加上衣物、工具和建材什么的,算五百金蒲耳吧,一人一个金蒲耳。”
  您是认真的吗?
  塞巴迪安在心里喊,子爵又问:“就算加上教会的名义,也不一定能把人全拉来吧,用强制的手段会不会有人起义?我是说,暴力反抗?”
  子爵是认真的……
  塞巴迪安一半心忐忑不安,另一半心却不由自主的盘算起来。
  “有萨达尔先生和卫兵在,领地的泥腿子哪敢反抗?不过他们长着腿,会自己跑,就算抓过来,在农场里也会跑。”
  接着所有心思都拉过来了:“如果教会那边有比较诱人的许诺,领地这边再提高田租,让他们只靠种田活不下去,我想应该都会来的。”
  “很好,你先拟个详细的计划,地方就在那里。我希望一个月后就建起一座农场,田地也开垦好了,可以马上种草。”
  子爵站到窗户边,指着山脚下西面那片广阔的滩涂,那地方正好跟小镇隔河相望。
  塞巴迪安将刚才做的决定抛到脑后:“要开垦那样的荒地,一个月完成不了。而且夏天河流会泛滥,还得重新修河堤。”
  “没关系,我会雇法师或者德鲁伊搞定。”
  子爵说着让塞巴迪安发慌的话:“现在我们有钱了。”
  塞巴迪安出了书房,心神恍惚,之前充盈全身的干劲骤然消散。
  他实在不明白子爵这么做的用意,为了发展?加上请人的钱,得花上千金蒲耳,这笔钱可以买多少染料啊?用来让一帮泥腿子种地,多少年才能收回成本?
  更让他迷茫的是,这种集中起来种地的事情,他从没听说过。领主什么时候管过泥腿子种什么了?不是只管收田租就好了吗?
  以老爷昨天的表现,不该这么胡来啊。
  莫非,这是赤红女士的神谕?
  塞巴迪安心中一动,只要老爷获得神眷,教会获得发展,领地自然也跟着受益。千把金蒲耳的投入,迥异于其他贵族的做法,都算不了什么。
  这么一想,事情就说得通了。
  然后他更糊涂了,赤红女士又是为了什么呢?
  心事重重,塞巴迪安脚下一滑,咕噜噜从二楼滚到一楼。


第二十七章 尖耳朵刺客
  “子爵,这么多金蒲耳可以买您一辈子都用不完的染料……”
  塞巴迪安走后,塔伦斯委婉的对李奇提出了同样的疑问。
  “塔伦斯,对我们来说,最宝贵的是什么?”
  不等回答,李奇说:“是人!费恩的亿万凡人,身上都有神性,他们就是神祇的田地啊!”
  塔伦斯想了想,和刚才塞巴迪安一样震惊了:“子爵您真的要把这五百人都当成学徒?”
  李奇点头:“当然,只不过我们不能像对待现在这些学徒一样,得分出层次。先让他们随便种点什么,不指望赚钱,能回本就行。”
  塔伦斯看向李奇的目光充满了敬佩:“不管是把他们培养出来,还是要赚回本钱,都得要很长很长的时间。”
  他又有些疑惑:“是什么让子爵为那么久远的事情做打算了?”
  因为我开始认真了……
  李奇这么想,但没说出口。
  宴会消解了债务危机的压力,圣水的出产让李奇腰包鼓鼓,他必须得向前看了。
  开弓没有回头路,神殿落成的时候,圣光就已经跟他和菲妮的命运绑定在了一起。不管是为了菲妮,还是为了自己,努力的方向都已经跟女神的任务并轨。
  直白点说,原本只是想混个吃香喝辣的前程,现在却成了神廷和国王角力的对象,必须得用足心思用尽力气周旋。
  既然注定这么辛苦,为什么不奔着一个更崇高……好吧或许更中二的目标去?
  那么第一步,就从土~改开始吧。
  并不是奔着土地去,在费恩,只要有职业者,有金蒲耳,亩产万斤算什么?一个月亩产万斤才是标准。
  有超凡力量的费恩,田地算不上生产力,人才算。
  李奇想搞的这个农场,种地只是手段,实质是让领民通过集体劳动,接受“革命思想”的教育。作为教会学徒的预备队,随时从里面发掘苗子。
  在他的计划里,农场是一个次级的信仰孵化池,为教会这个中枢孵化池输送更高质量的原料。
  他本来还想把所有领民都集中起来开搞,不过看塞巴迪安和塔伦斯的吃惊程度,这么做也确实骇人听闻。说不定神廷和国王两边都会猜疑,就退而求其次,从一座集体农场开始。
  塔伦斯也想到了神廷和国王那边:“我们究竟该站在哪边呢?”
  “先拖着吧……”
  李奇叹道:“神廷那边我们可以保持友好的关系,但也不能走得太近。国王那边,他背后多半站着夜女士,还要把丑公主塞给我,更不是好选项。”
  他有些忐忑:“我们应该还不至于引起夜女士的关注吧?”
  “难说,吾主是一位新兴的神祇,面目还很神秘,夜女士说不定会有所关注。”
  见李奇微微变色,塔伦斯又安慰道:“夜女士不是杀戮之神那种直来直去的神祇,就算关注,也只会侧面接触,不必太担心安全方面的事情。”
  说到安全,李奇的心又沉了下来。
  夜女士或许不会直接来搞他,但国王会啊!
  现在领地里就几十号软脚虾级别的脱产卫兵,加一个信仰不稳的二级骑士,教会里他和菲妮、塔伦斯都是不能打的神职者,来个小刺客都吃不消。
  塔伦斯说:“我联系的人应该快到了。”
  李奇并不是现在才考虑安全问题,神殿没建好之前,他就托塔伦斯联络之前认识的冒险者,本地冒险者可不牢靠。
  “他的价码可不低啊……”
  李奇有些头痛,就像是小龙女给他看的那本小册子一样,再多的金蒲耳,在超凡力量面前也算不了什么。
  塔伦斯邀请了一位五级夜幕刺客,这个职业擅长潜伏、哨探、刺杀等脏活,同时也是反脏活的好手。不过佣金是每个月一百金蒲耳,这还是友情价。
  急切的敲门声响起,是个卫兵,慌张的嚷道:“老爷,河里有具尸体……”
  李奇无语,河里不是天天都漂尸吗?这有什么奇怪的?
  “圆钩捞了起来,尸体忽然割了圆钩那地方……”
  这哪是尸体啊,是活人好吗!
  还有,那地方是什么地方?
  “说重点!”
  李奇抚额,他手下的卫兵都是这种货色,连事情都说不清楚。
  “那、那是个尖耳朵!非常长!”
  李奇叹气:“我知道了,那是只精灵,然后呢?”
  等等,精灵?
  这可真是稀奇……
  精灵早在上万年前就退缩到大陆南方的荒莽密林里,留在外面的都是半精灵。
  费恩的贵族们流行畜养“祖传精灵”,其实不过是寿命不到二百岁的混血种,耳朵虽然是尖的,却并不长,藏在头发里就不容易看到了。
  昨天来的商人是小龙女,今天又冒出一只精灵,李奇深深感觉到,费恩的神秘大门已经向他敞开。
  塔伦斯想的却是另外一件事:“我邀请的那位职业者,就是个耳朵很长的半精灵。”
  到了河滩,李奇才搞明白出了什么事。
  河滩上,捞尸人圆钩捂着裤裆,躺在地上呻吟。
  附近还躺着几个卫兵,有的翻滚惨叫,有的抱着腿哼哼。
  萨达尔带着十来个人围成一圈,个个都缩在盾牌后面,一点也不敢上前。
  包围圈里是个浑身湿漉漉的女人,灰黑的紧身衣破烂得只遮住屁股和胸部,削瘦身材和修长双腿勾勒出贫瘠的女性曲线。胸口有道长长的伤痕,血水跟白得晃眼的肌肤形成强烈的反差。
  奇怪的是,她身上没多少织物,头上却用类似斗篷的东西裹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一双眼睛和一对尖尖的耳梢。
  她握着匕首跟萨达尔等人对峙,摇摇晃晃的,看上去已经难以为继。
  “少爷!别靠近!这是个刺客!”
  见到李奇,萨达尔高声喊道。
  女人朝李奇看过来,身体忽然化为一团灰雾。
  萨达尔惊叫:“不好!”
  塔伦斯在李奇身后大叫:“小心!”
  女刺客离着他至少有二三十米远,灰雾刚刚升起,她就在李奇眼前出现,像是从空气里挤出来似的。
  李奇浑身发麻,他只是来看热闹的啊!
  泛着森冷寒光的匕首高高举起,李奇暗道今天就要丧命于此么?
  萨达尔这个坑货!脑子里装的是翔吗?自己分明穿得很普通,他非要把自己的身份点出来。
  塔伦斯这个害人精!不是塔伦斯说可能是雇的护卫,他也不会贸然跑过来送死。
  然后李奇才想到一件事……
  他不再是地球世界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领了,他是个神职者。
  “女神保佑——!”
  李奇心中高呼,手向前一推。
  银白圣光喷薄而出,瞬间编织成一个人头大的……草鞋,护在李奇身前。
  匕首捅在“草鞋圣光盾”上,发出类似电流的滋滋声。
  刺客打了个哆嗦,原本迷乱的褐色眼瞳骤然变亮,她低喝了一声,听声音似乎很年轻。
  灰雾替代了她的身影,李奇只觉后背发凉。
  瞬移到背后了!
  李奇完全是直觉反应,转身甩手,草鞋圣光盾被他当作棒球棍,朝身后使劲一抡。
  蓬的一声闷响,圣光盾散作点点星芒,刺客被砸得腾空而起,摔在地上没了动静。
  “解……解决了?”
  李奇喘着粗气,看着趴在地上的刺客。
  他现在不紧张了,反而很兴奋。
  之前也经常用神术,但都是练习,从没实战过。
  今天小试身手,他还是第一次体验到用超凡力量战斗的滋味。
  李奇看着自己的手,有些想握拳长啸,这就是力量啊……
  眼角忽然一闪,刺客消失了,地上又升起灰雾。
  李奇大惊,赶紧再织“草鞋”,没等草鞋盾成型,一具体冰凉柔软的身体撞进怀里,将他推倒在地。
  女刺客已经没了力气,匕首早掉在地上,就胡乱捶着李奇的胸口。
  李奇没什么战斗经验,被女人推倒也慌了神,伸手胡乱抓着。
  他捏住了一只热热的,软软的东西,是她的耳朵。
  使劲一揪,对方发出了类似哭声的呻吟。
  女刺客软倒在他身上,尖尖的耳朵在李奇鼻子上挠着,他打了一个很响的喷嚏。


第二十八章 不请自来的护卫
  “卫兵的伤势都不要紧,圆钩的命根子救不回来了。狗改不了吃屎,原本我还觉得他有希望成为见习牧师的,没想到他还在做那种事情……”
  城堡角楼,那间曾经关过塔伦斯和菲妮的房间里,塔伦斯向李奇报告。
  塔伦斯的失望李奇明白,估计是圆钩动手动脚,才被这个女人割了小弟弟。
  跟捞尸人的遭遇比起来,眼前这个女人更让他好奇。
  不,这不是个女人,只是个少女。
  少女躺在床上,裹住头的斗篷取了下来,露出一张还带着稚气的清秀面容。水蓝色的长发绑成麻花辫,一直长到腰间。
  她的个子很高,骨骼很细,看起来很瘦弱,却不是难民那种病态的瘦,而是透着精致纤巧的匀称美感。再加上那对长耳朵,让李奇想到了《禽兽世界》里的血精灵。
  塔伦斯用治疗术止住了她胸口的流血,结了疤的伤口有些狰狞,破坏了还没发育完全的青涩。
  看她的耳朵尖微微抽动,李奇说:“别装睡了,现在该明白是误会了吧。”
  疑似精灵的少女睁眼,眼里没了之前的狂乱,她结结巴巴的说:“等、等我到了普雷尔子爵领地,会把治、治疗费赔、赔给你们的。”
  咦……
  李奇问塔伦斯:“莫非这就是你找的护卫?”
  塔伦斯也很惊讶:“你姓雾鸦?”
  少女像只受惊的猫,一下蹦到床角:“你是谁!?怎么知道我的部族姓氏?”
  “维林斯·雾鸦是你什么人?”
  在少女面前,塔伦斯展现出了高阶神职者的威严:“我用秘法信联络过他,请他到这里来做护卫。”
  “这里就是普雷尔子爵领地?”
  少女紧绷的身体松弛下来。
  “我叫缇娜,维林斯·雾鸦的女儿,他两年前就死了,信交给了我。”
  她的脸上看不到悲伤,也许已经被时光磨蚀掉了:“正好我也没什么事情做,就来了。”
  “那家伙……终于死了吗?”
  塔伦斯叹了口气,为老相识默哀,再皱眉道:“我要找的是五级夜幕游侠维林斯·雾鸦,而不是一群卫兵都能轻松围住的蹩脚毛贼。”
  “老头子别小看人!我是最强的三级夜幕刺客!”
  少女不服气的道:“你该看得到,我受伤了!而且那个家伙……我是说那个连尸体都不放过的捞尸人,虽然变态得让人恶心,可他终究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得向他道谢,所以才留着不走的,要不然……哼哼……”
  她鄙夷的道:“就凭那些人的身手,怎么可能留得住我?”
  “那么我呢?”
  李奇忍不住问:“那会你到底是想杀我呢,还是想挟持我呢?”
  “呃……你是谁?”
  少女有些痛苦的揉额头:“我对你做了什么?”
  然后她脸颊涨红,指着李奇,悲愤的道:“你揪了我的耳朵!”
  喂,这比捞尸人想对你做的还严重吗?
  塔伦斯咳嗽一声:“这是普雷尔子爵。”
  少女呆住,手指抖了几下,努力挤出笑容:“是雇主啊。”
  “这个得由我决定。”
  李奇觉得少女挺有趣的:“把自己变成尸体漂过来,这样的护卫怎么说也靠不住啊。”
  少女虚弱的辩解:“我只是顺路接了委托,结果被人陷害了而已。”
  “这一定是个有趣……不,精彩的故事。”
  李奇的目光停在她的耳朵上:“话说回来,你是精灵?”
  少女注意到他的目光,血液从脸颊涌到耳朵上,红彤彤的很是抓眼。
  她昂起下巴,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一股让李奇有些压抑的东西在她体内弥漫。
  少女用冷冷的腔调说:“卑劣的人类,你猜对了,我的确是精灵。”
  说话的时候,她挺直腰肢,视线投在李奇头顶上方十公分。如果不是耳尖的异常,李奇还真要被这股突来的女王范震住。
  “就算你母亲是纯血的精灵,你也算不上精灵,你父亲的精灵血统已经稀薄到只剩下耳朵那部分。”
  塔伦斯在旁边拆台,少女哼了一声,偏开头,一脸不屑争辩的模样。
  然后她的肚子发出咕咕响声,虽然身体一动不动,脸颊却变得跟耳朵一样红。
  让侍女送去食物,角楼外,塔伦斯对李奇做了解释。
  缇娜和她的父亲出身大陆东方的遗忘森林,那里生活的半精灵,在外貌和体型上最接近纯血精灵,也成为奴隶贩子的富矿。上层贵族畜养的“祖传精灵”,很多都是缇娜的同乡。
  “这样啊……”
  李奇隐隐猜到缇娜刚才摆出那副姿态的心理。
  塔伦斯的语气有些复杂:“子爵,您应该不会因为这个接纳她吧?您需要的是护卫,而不是祖传精灵。”
  “我又不是变态”,李奇赶紧声明,有些不理解塔伦斯为何转开视线。
  他再道:“虽然不如她父亲,也不是不能用,顺带照顾了你朋友的后人,一举两得。”
  看得出塔伦斯明显松了口气,嘴上却道:“就一个三级的小毛贼而已。”
  老头把“三级”的发音咬得很重,李奇很无奈,这家伙又升级了,现在是三级牧师,似乎跟菲妮绑定了级别似的,害得他又必须想办法刷菲妮的好感。
  “级别只是决定力量层次,具体能做到什么还得看对力量的运用。”
  李奇为缇娜开脱,同时也是安慰自己。
  跟缇娜的交手让李奇对费恩的超凡力量有了切身体会,他不怎么沮丧。自己又不会去当冒险者,更不会去探索地下城,打不过人不是什么大事。
  对他来说,超凡力量的价值不仅仅是战斗,推动超凡力量改变费恩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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