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有一棵世界树-第4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就是刚刚这封印显现出来的那一刻,他都被立时弹飞,一柱擎天都仿佛瞬时触电,那种疼痛无与伦比,简直难以想象。
  这还是他没有升起对火火不利的念头,而火火也没有伤其之心,否则他现在都已经魂飞烟灭了。
  属于神灵领域的法则之力,就是圣贤都无能为力,庄夏哪里能够解除?
  可是,难道自己的妻子,自己都不能碰吗?
  只是一瞬,庄夏便从极乐跌入冥府,整个人都蔫了。
  火火他爹真是混账,哪有这样的!难道不到神级,他连自己老婆都不能睡?这是什么鬼道理!
  从墙上扣下来,庄夏无力的躺倒在床上,他就知道,公主不是这么好娶的。
  火火也发现了自己身上的法则封印,才知道夫君竟然是被自己给伤到了,她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办。
  “夫君,我,我也不知道会是这样。”火火都差点哭出来了,好好的洞房就这么嘎然而止,让哪个男人都火冒三丈啊。
  待到火火身上的法则封印渐渐隐去,庄夏才抱着她安慰:“没事,这不是你的错。”
  火火趴在庄夏的胸膛上,一脸歉意:“是我忘记了,爹爹在我十六岁那年,就是我记忆的那些画面最后破碎的时候,爹爹突然给我下的封印。
  他说,从今往后,我和神灵一样长生,只要他不死,我也永远不会死。”
  神魂不灭,肉身重塑并非难事。
  庄夏听到这样的话,也生不起什么怨念了,火火她爹宠自己女儿,他有什么怨言:“那就是说,我们俩只有一个人成为神灵,才能入洞房咯?”
  火火不好意思的点点头,她当年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这么早就遇到自己的真命天子,所以完全忘记了封印这回事。
  “那你爹还说什么了?”庄夏说话有气无力。
  “爹爹那天有些生气,他说,火火将来一定要嫁的风风光光,不能糊里糊涂就被人骗了去。”
  刹时,庄夏的表情真是奇异,他都忍不住想,她爹说的那个骗走他女儿的人,不会就是自己吧?
  他虽然忿忿,嘴里却仍旧说道:“那我就忍着,不就是神级吗?很快的,很快的。”
  很快个屁,成为神灵,哪里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不过他心里还有些侥幸,既然神魂状态下不能睡,在现实中,等他们两个都长大了,那应该没问题吧?
  应该没问题,应该吧?
  庄夏哪怕就是这么一个念头,都有些没自信。
  “虽然现在不能洞房,但我们两个人已经拜堂成亲,我们就是夫妻了,我以后会好好疼火火的。”
  “夫君,火火想给你生宝宝。”火火也一脸委屈。
  “以后生,以后生,睡觉睡觉。”
  这次,还真只能简简单单的只是睡觉了。
  两位新婚夫妇,生活如胶似漆,你侬我侬的仿佛一体。
  只是对于某件事,庄夏还是念念不忘,直到又被弹飞好几次,才算彻底绝望的。
  哪怕每天晚上什么都不穿的抱在一起,该是什么都干不了,还是什么都干不了,让庄夏对自己的老丈人意见颇多。
  山林生活,恍若隐居,但庄夏从来没有放弃过离开这个梦境。
  虽然没办法联系上沉睡的世界树,他也依旧想着办法。
  多年的推演和完善,庄夏终于从吞天王的吞天噬地天功,演化出一门吞天功。
  不再单纯吞噬物质,而以天地精气为食,以给他提供海量的能量以修炼。
  这将是一门强大之极的辅助功法,还会慢慢完善,未来,或许他很难再缺少能量,而要做的,就是如何将所获取的天地精气转化为自己的修为和力量。
  在这个梦境之中,构造一切花草树木的乃是那只梦蝶的神魂之力,只要吞噬部分神魂之力,这梦蝶自然无法再维持这个梦境。
  离开的希望就在眼前,就看吞天功能否见效了。


第九十五章 离开
  庄夏的神魂坚固,轻而易举的便在体内构建了一个神魂之力铸造的烘炉。
  随即,他每日对着天地吞吐,梦境中游离着的梦蝶的神魂之力被他纳入烘炉,转瞬吞噬。
  一丝一缕的神魂之力被庄夏融入那吞天功所铸造的烘炉之中,使其更加强大起来。
  如此,那烘炉的吞噬之力不断增强,每日所能吞噬的神魂力量也更多,而这些神魂力量也再次融入烘炉。
  恐怖的吞天功逐渐开始展现出它的威力,吞噬之力如同滚雪球一般,越来越大,越来越恐怖。
  直至,庄夏张口一吞,天地之间,那可见的由神魂之力所化的精气,便肉眼可见的落入他口中。
  这些神魂之力,庄夏都没有接纳一丝一毫,因为他还不放心,哪怕吞天功能将梦蝶的神魂之力碾碎,化作精粹而没有他人印记的资粮。
  神魂乃是人体最核心的存在,肉身破碎了可以修补,甚至重塑,可一旦最根本的神魂出现问题,那麻烦就大了。
  这些神魂之力可以作为补品,但不会直接融入自己的神魂之中,这就和移植一只猪腿,和煮熟了一只猪腿吃下去长肉的区别。
  火火开心的看着这一切,因为庄夏说,或许他们很快便能出去了。
  若是沉溺于这个世界,等到他们神魂随着时光衰弱,或者与这片天地融为一体,就会被梦蝶吞噬了。
  有些不舍这里的生活,等到外界,想要这样平静而悠然的日子,就很难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庄夏张口一吞,那天地之间的精气便滚滚而来,连这里的景物都有些虚幻起来。
  只是一停止吞噬,那景物便又开始凝实,直到和真的没什么区别了。
  可庄夏却察觉到,这方圆十几公里的范围,在一天天缩小,梦蝶的力量也在一天天虚弱下去。
  吞噬的烘炉化为坚固的实质,上面花草树木,飞禽走兽俱全,活灵活现的展示着一个天地,恍若一副绝世画家所著的画卷。
  “梦蝶,快点放我们出去,不然我还会这么吞噬下去的。”庄夏对着天空大喊。
  这里的景物一天天虚幻下去,庄夏知道那只梦蝶的神魂之力在快速流逝,已经不足以完美的显现栩栩如生的景物了。
  只是那梦蝶丝毫没有回应,庄夏无奈,看来只有来真的了。
  他体内那精致的吞噬之炉自口中飞出,转眼便膨胀的硕大,炉口大开,吞噬之力如同一个极大的漩涡,将海量的神魂之力吞噬。
  每吞噬一分力量,硕大的烘炉便凝实一分,吞噬之力也强大一分。
  四周的景物快速的开始虚幻,远处的范围在迅速的坍塌,从而化作神魂之力补充此处,使其凝实起来。
  但这么下去,这个梦境迟早会被吞噬一空的,毕竟梦蝶无法抵抗这种吞噬之力,无法阻止自己神魂之力的流失。
  庄夏抱着火火,将其搂在怀中,看着这一点一点虚幻下去的花草树木,还有那生活多年的山洞。
  这算是他们的家了,可他们终究要离去了,无法再在这里停留。
  一辈子都呆在梦里,这并不是他们所愿的。
  只是,当这个生活多年的地方开始坍塌消散,他们仍旧心感不舍,有些伤感。
  “我们在的地方就是家,以后,我们还有有自己的房子的。”庄夏抚摸着火火的秀发,安慰着她。
  “嗯。”火火点头,夫君在的地方,才是她的家。
  多时,那巨大的烘炉四周都破碎成为混沌的一片,这个梦境也如同打碎的镜子一般支离破碎。
  两人画面再次一转,瞬间便出现在了那个树洞之中,荧光四射的梦蝶不再盘旋于两人头顶,扑哧一扇翅膀,便从洞头飞出。
  硕大的吞噬之力凭空出现在树洞之中,灵气混杂着天地精气,如同漩涡一般吸引而来。
  虽然威势远不如梦境中时,却也相当可怕,凭空产生了涌动的微风。
  这尊炉鼎,本是神魂之力所铸造,吞噬精神力很有功效,但作用在现实,那威力大大减弱。
  庄夏赶忙将这炉鼎收入神魂,这可是他的宝贝了,可塑性极强,用的好,那绝对是一大辅助,更是一大杀器。
  天已经蒙蒙亮了,一夜过去,梦中却已经流逝多年。
  黄粱一梦般的时光,却没有丝毫的隔离感,庄夏依旧记得,自己和怀中的火火拜堂成亲的场景。
  只是看着这小胳膊小腿,庄夏就忍不住叹气,要快点长大啊!
  火火看着庄夏那胖嘟嘟的小脸,捏了捏,感觉很是可爱。
  抱着庄夏,火火整个人都挂在他身上:“夫君,我们回去吧!”
  两人消失一夜,不少人都该担心了。
  重新感应到世界树空间的庄夏凭空一抓,便出现了一个小天寿果。
  火火很是惊喜:“有果子吃耶,夫君,这果子哪来的?”
  庄夏听着火火那稚嫩的声音喊着他夫君,别提多受用了:“你猜。”
  精灵般的火火才不会猜呢,就这么直接在庄夏身上找了起来,可是差点把庄夏裤子都扒了都什么没找到。
  “你的空间法宝呢,藏在哪了?”火火萌萌的表情,很是不解。
  “火火也有的,不过放在家了,夫君,你的空间法宝给火火看看嘛。”
  庄夏一摊手:“它在我体内,我也不知道在哪里,只能用,取不出来。”
  火火也不追问了,在神域,奇奇怪怪的事情她见的多了,随即两人吃起自己的早餐来。
  你一口,我一口,大人拳头一样个头的小天寿果就这么吃掉了。
  庄夏在丛林中穿梭,警惕着猎手的袭击,往玄武部落的方向赶着。
  幸好人族的个头小,一般的大型凶兽并不会在意他们,至于小型猎手的侵袭,动作迅猛之下也能逃脱。
  花了不少功夫,庄夏身上挂着火火,便回到了部落。
  自然是一番询问,两个大活人就这么凭空消失,不少人当然很担心,还找了不少时间。
  庄夏傻呵呵的被他们埋怨了几句,什么也不说,反正这么出去一晚,他就娶到一个老婆了。
  从这一天起,玄武部落的族人们便能时常见到,一个小屁孩的身后跟着一个小女孩儿,还夫君夫君的叫着。
  火火一点都不脸红的,随别人怎么看,反正她每天心里都是很欢喜的。
  时光匆匆,春夏秋冬周而复始,花开花落四次,转眼四年时光便过去了。
  一栋小小的石屋里,一个一米二多的小萝莉,熟练的用自己的小胳膊小腿烹饪着菜肴,不多时,他们的午饭便新鲜出锅了。
  六岁的火火渐渐的长开了,仙气飘飘,花容月貌而冰清玉洁,精致地恍若自童话中走出。
  单是此时,要问玄武部落的人谁最漂亮,过往的他们会一口咬定是红桂,可如今,他们也会犹豫了。
  庄夏坐在桌旁,六岁的他,个头比火火还高的多,这几年他的大巫血脉觉醒的程度发高了起来,身躯也越发强壮。
  身高近一米四的他,看起来完全不逊色一些九、十岁的孩子了。
  过往的婴儿肥渐渐消去,干练的面目也有了一些成年时的英姿,
  火火端上饭菜,两个人准备开吃了,可是这时,庄夏说要给她一个惊喜。
  “夫君,这是什么呀?闻起来怪怪的。”
  火火好奇的问着庄夏,不多时嘴角便挂着一丝乳白色的液体,小舌一舔,也被她吃了下去。
  “夫君,我还要。”
  她发现,这东西很好喝,所蕴含的营养与能量十分丰富。
  难道这是什么天材地宝?火火猜想着。
  (求推荐票咯!)


第九十六章 进阶罡气
  庄夏接过火火手中的杯子,随即轻轻一摇晃,原本空空如也的杯子便又是满了。
  乳白的的地乳好似牛奶,雪白的颜色,散发出淡淡的芬芳。
  这是世界树的那个灵池所诞生的物质,原本的吞噬者精粹,如今成为了地乳。
  在世界树吞噬下吞天王尸骸后,多年时间的消化,无量的地质精华被世界树收为己有,才诞生了这样的天材地宝。
  地乳,顾名思义,地质精华所汇聚的宝物,哪怕就是巨天世界,也非得上好的风水宝地才有可能出产。
  机缘巧合之下,加上数百万年的精粹汇聚,才会自然诞生,而且或许数万年都不会出产多少。
  中正平和的地乳,用以修炼,不仅几乎没有杂质可以快速吸收,更不会造成修为的虚浮留下后患。
  哪怕是一些大型宗门,运气好寻到一个地乳池,那也会当作宝贝一样看待,专门培养宗门的天才。
  而今,庄夏却有了一个专有的地乳池,这样的好机缘可是少有的。
  火火接过杯子,小口小口的喝着地乳,甘甜的味道伴随着庄夏的关怀暖入心中。
  随即,两人开始吃起午饭来,粗茶淡饭却是两人的温馨。
  这个小小的石屋,是他们亲手造就的,每一块石头,都是庄夏开凿劈就,随后做成了他们这小小的家。
  而家中的家具,是两人商量了不少时间才决定的款式,仿佛,这个小小的家他们会住下一生。
  玄武部落的族人们很是新奇地看着两个孩子捣鼓,还以为他们在玩过家家。
  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两个孩子还真的造了一个小房子,甚至连家具什么的都一应俱全,像模像样的。
  难道他们两真的如火火天天喊着“夫君”一样,两个小娃娃已经拜堂成亲了?
  开什么玩笑!
  不过让他们惊讶的是,庄夏居然没有开口否认,这就说明他承认了。
  这个大新闻可是将他们雷的不轻,观玄武部落上千年历史,这也是从未有过的事情呐。
  两个不到两岁的孩子,没有长辈在场的情况下,就这么私定终身了?
  是不是他们太老了,已经不懂爱情了?
  就这么,在他们见鬼了的表情中,两个孩子就这么生活了下来,而已住就是四年。
  漫长的时间过去,庄夏和火火的小日子过的有条有理,如胶似漆的的模样,那恩爱秀的,让那些老夫老妻都羡慕不已。
  他们也真的相信了,两个孩子不是过家家的玩闹。
  青梅竹马,从小玩到大的感情,恐怕也比不上庄夏和火火那形影不离朝夕相处的小夫妻吧?
  “火火,今天我就打算进阶罡气境界了,磨了这么多年,也该到下一步了。”庄夏开口言道。
  四年的时光匆匆而逝,早在一年前,他就接近二十万巨力了,可又硬生生磨了一年,达到一个极限。
  如今除了大巫血脉的增长能给他带来力量,肉身境的他,已经走到尽头了。
  “夫君,火火也快了。”火火哪怕天天晒晒太阳,修为也轻轻松松的追在庄夏的后面,稍微花点时间,竟然也到二十万巨力了。
  只能说,火火传自父母的天赋太高,极强的血脉之力,让她走的很快很稳。
  这就是神女的天赋,只要付出努力,火火早晚会进入神级领域的。
  虽然庄夏如今胜过她,那也是花费了不知几倍的努力才做到的,更有着自己的机缘,否则,想要和火火并肩甚至超越,那真是痴心妄想。
  当然,照火火的说法,她的天赋在神灵子嗣中,那也是最强的一列,谁让她爹娘那么牛呢。
  有时候不得不承认,投胎真是一门技术活,家门好,绝对让你少奋斗几万年。
  下午,练武场上,庄夏盘坐着,安静而祥和。
  不多时,他调理好状态,整个人处于巅峰,随即浑身的气血蓬勃而起,心跳声如同擂鼓,血液奔腾不已。
  如此状态下,血肉之中的精气一丝丝的溢出,旋即汇聚至丹田,凝聚成为雾状。
  身体中抽取而出的精气越来越多,雾状的精气不断被挤压浓缩,直到庄夏的丹田被填满了。
  庄夏的肉身,经过一番的练气,自身体中提取了不少的精气,如今盘踞在丹田。
  这算是初步踏入罡气境界,接下来他还要不断练气,使得自身的雾状精气越来越多,积蓄足够的力量打通全身经脉。
  练气需要花费时间,因为身体的精气,只有在身体处于巅峰状态才能提取而出最精粹的精气,而打通经脉也需要不少时间,到了那时,罡气境界也算走完一半了。
  这样的精气,或许称为元气更为合适,身体的精华本元。只要打通经脉,便能在运气中自动增长元气。
  元气能够反补肉身,以元气蕴养、淬炼肉身,使得肉身再次进步。
  而当元气沉淀到一定程度,便可以再度压缩,化为罡气,其凝炼程度远胜元气十倍。
  如此,肉身与罡气共同进步,相辅相成,推进之中再次达到一个极限,之后就可以考虑进阶周天境界的事了。
  庄夏的肉身何其坚固,一身的气血胜过一般的罡气境界圆满,提取元气的速度迅猛,短短时间便蓄满的整个丹田。
  这样的进度,堪比一些初入罡气境界月余的人了,而元气精粹程度更胜数倍。
  但这时,庄夏的肉身也开始跌落巅峰,渐渐虚弱了下来,需要修养和进食,才能再次练气。
  否则,强行提取肉身的精气而获取元气,那是涸泽而渔的行为,失了根本。
  回到家里,疲惫的庄夏喝了杯地乳压了压惊,随即大量的能量涌入身体,略有干涸的肉身快速补充着流失的精气。
  不多时,庄夏便回到了巅峰,只是他没有再修炼,静待地乳的精华沉淀为自身所有,避免其直接混杂进入丹田。
  没有自身烙印的天地精气,想要自由使用,挥使如臂,那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样的东西只能算是存放在体内。
  什么叫自己的东西?被自己吸收的,并能为我所用才叫自己的东西,元气提取自肉身,有着自身的烙印,这就是自己的。
  因此,哪怕庄夏不缺能量,肉身也需要时间沉淀下足够的精气,从而提取出元气。
  火火最近在和红桂阿姨学习女红,因为她抱怨自己的手艺太差了,缝制出来的衣服不够好看。
  庄夏的大部分衣服都是火火缝制的,还有部分是红桂阿姨所送,相比较一下,差距很是明显。
  下定决心的她才会和红桂阿姨学习,以待自己能做出更好看更合身的衣服。
  “庄夏,走了,我们该出门了。”姬天鹏前来招呼他。
  姬天鹏如今已经二十岁了,去年跨入了罡气境界,以四万斤力气进阶,也算不错了。
  原本他的修行速度是没这么快的,不过姒顶天从潜龙城带回了不少蕴灵丹,可以补充肉身境修士的消耗,快速推进修行的速度。
  这本来很大一部分是备给庄夏的,但自然是用不上,也就匀给了别的少年。
  而且,庄夏更在水源中不时添加灵液,也会偶尔分给一些孩子几个小天寿果,他们的修行速度自然是足够快了。
  这些,也算是庄夏给玄武部落的回馈吧。
  庄夏自房中走出,姬天鹏很是好奇的发现,竟然没看见庄夏的小媳妇儿。
  玄武部落的这一对小夫妻,那可是出了名的,平日里都形影不离。
  “看什么看,走了!”庄夏一招手,两人随即离去。
  既然已经独立,作为家里的“男人”,庄夏自然需要狩猎,承担家庭的负担。
  至于他的实力,那是毋庸置疑的,自那次蚁群入侵之战便已经证明。
  跟随着狩猎队穿越了城门,庄夏同他们一起出发了,不多时便步入了丛林。
  蛮荒丛林生灵众多,不乏巨兽猛禽,也有着诡异的昆虫植物,但只有面对这蛮荒的严峻考验,人族才能活下来。
  大树参天,玄武部落的狩猎队在草丛中穿行着,寻找着自己的猎物。
  半个小时过去,他们狩猎到不少小东西,本欲继续狩猎,可当看到一个蜂窝时,他们站住了。
  满天飞舞的蜜蜂庄夏看的都头大,似乎,这些人还真打算捅了这个蜂窝。
  他很是无奈,这些大人怎么这么调皮呢,蜂窝可不是那么好捅的。
  无数一人大小的蜜蜂,要是被它们围住了,少不了被蛰几口,那酸爽,搞不好命都没了。


第九十七章 得手
  庄夏想起了自己被蜜蜂蛰过的的经历,那种疼痛,可真是记忆犹新。
  不过他此时的肉身何其坚固,这些一人大的蜜蜂都拿他没有办法。
  当然,要是碰到一些变异的蜜蜂,再被蛰那么一下,他也得头疼。
  倒是一些年轻人,譬如姬天鹏,看见漫天飞舞的蜂群,那是头皮发麻,数以万计的蜜蜂要是将人围住,没罡气护体的年轻一辈全要干瞪眼。
  而想要罡气离体,那非得罡气境界后期才行,甚至想要扛住无数蜜蜂的不断袭击,罡气圆满才能维持住浑身护体的罡气。
  他舌头有点发干:“顶天大叔,咱们,真要去捅这个蜂窝?”
  姒顶天点了点头,那些老队也是一副理所应当的面孔。
  “蛮荒之中,想要获取糖制品,蜂蜜是最好选择。”
  老一辈很能理解,蛮荒的物资远不如内地的聚居地,获取一些必需品很不容易。
  比如蜂蜜,所含的糖分还有营养价值非常之高,孩子成长期非常需要这东西。
  除此之外,蜂蜜的药用价值也不小,因此他们才要冒着风险去获取蜂蜜。
  当然,这个风险是对这些年轻一辈而言的,周天境界的修士站在那里,来多少蜜蜂都白瞎。
  三四十米直径的大蜂窝就挂在树梢,离地数百米,无数的黄色蜜蜂进进出出,辛勤劳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