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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带着空间重生的-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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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冷漠,对员工就这么斤斤计较的?”赵小昭瞪了一眼吴俞,起身还踢了一脚吴俞的小腿。
“唔。”吴俞吃痛,看着赵小昭故意对着他的背影,笑了笑,“老板娘,帮我把这个蝴蝶兰装盆。”
“哎,这蝴蝶兰可娇气的很,养的时候要精心,温度要保持在15…30度,高了低了都会造成黄叶;现在是秋天,每天傍晚给它浇浇水;天气晴朗的时候,稍稍带它去晒晒太阳,虽然它喜阴,但是毕竟是植物……”
吴俞认真地听着老板娘的讲解,而一边的赵小昭则嘀咕,养个植物简直比养个宠物还麻烦,她掠过一株株华丽的盆栽,直到停在一盆仙人球前,才露出笑脸。
“你选好了?”吴俞看着捧着一盆仙人球的赵小昭,皱眉,“你不是很喜欢花花草草吗?怎么就选了这么丑的一盆仙人球。”
“谁告诉你我喜欢花花草草的,这些东西又招虫子又占地方还得浪费我精力时间去照看,最重要的是我花了钱它还活不了多久,硬要我选的话,就这仙人球还稍稍合我心意。”赵小昭对着吴俞翻了个白眼,“你别看它长得难看,用处可比你那什么兰的多多了。放在阳台,它就能防小偷;放在床头,它就能防色狼;放在电脑前,还能防辐射!你那什么兰有啥用处,除了招蜂引蝶也就长得好看些!”
“噗嗤——!”老板娘听着赵小昭的话笑出声来,“你这小姑娘说话真风趣,怎么就知道这么多知识,简直就是个小大人。”
赵小昭对着老板娘认真地道:“不要崇拜姐,姐就是一个传说。”
“哈哈哈,你这小孩真逗!”老板娘捂着肚子笑得都要喘不过气。
吴俞默默注视着赵小昭嫌弃的表情,记忆缓缓复苏。
她明明喜欢花啊!
他在家的时候,她总是在折腾那些花儿,照顾他们特别精心,什么花喜阳,什么花喜阴,什么花喜湿,她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吴俞揉揉自己的额头,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场景。
那是一个周末的午后,她原本正带着吴蔼在小区附近的公园里玩,他难得没有上班,坐在不远处的椅子上,默默注视着他们在儿童设施处开心地玩滑滑梯,可是原本阳光明媚的天气,突然暴雨倾盆。
她心急地把吴蔼塞在他的怀里,和他说:“家里的花放在阳台,我去收一下。”
他还尚未反应过来,就看到她急急忙忙地背影往着家里跑。
他带着吴蔼去附近的肯德基店躲雨,顺便点了一杯可乐给吴蔼。
坐在位置上的吴蔼,却一本正经地对他说:“我不喝可乐,妈妈说,可乐会坏牙齿,我想喝牛奶。”
真是麻烦!
他很不耐烦地给他换了一杯,自己则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他看着一旁拿到牛奶,不吵不闹,安静慢慢吹着牛奶的吴蔼,突然开口:“在你妈心里,你还比不上那些花儿,你不嫉妒?”
吴蔼那时大概也就4岁,虽然不满周岁的时候,他们家里比较辛苦,可这一年来,他去姑父那里上班,又有些奇遇,所以短短一年时间,家里早已改头换面,吴蔼被养得白白胖胖,模样因为像他妈妈,特别清秀可人,而且很早慧。
“不嫉妒,因为那些花是爸爸买的,妈妈说,爸爸喜欢这些花儿,但是没有时间,所以妈妈要好好照顾,不然等花儿长不好,爸爸会伤心的,但是小蔼有妈妈奶奶外公外婆照顾,有那么多人爱着,所以我不嫉妒。”
当时的他只是一笑而过,觉得赵小昭真会说话哄孩子,却从来没有想过,其实她根本不是喜欢喜欢那些花才那么精心照顾,如数家珍,而是因为他喜欢,所以她才格外细心照顾。
这傻姑娘啊!
他上辈子到底看到些什么了?
她难道一直都在默默关心着他,而他却从来没有去认真去看一看。
他到底错过了什么?又错过了多少?
也许,她并不是如他想地那般,从不把他放在心上?
“吴俞,吴俞,吴俞,你在想什么呢?快点付钱,我身上可没带这么多钱。”赵小昭的呼唤唤回了他的神智,他拼命忍住心如刀绞般的疼痛,脸色苍白地凝神望向赵小昭。
赵小昭被他的神情吓了一跳,连忙伸手拍拍他的脸:“吴俞,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吴俞缓缓摇了摇头,死死咬住嘴唇,他怕,一开口,就忍不住要痛呼出声。
赵小昭,原以为上辈子你欠了我良多,却不想,我也是混蛋一个!
“要不,今天就别买了,你早点回家去休息吧,叫小李来接你。”赵小昭扶着吴俞坐在一旁的小凳上坐下,老板娘也有些担心,“该不会是花粉过敏吧?”
赵小昭一听花粉过敏,心里越加担心,这可不是开玩笑地,有些严重的,可要危及生命。
“吴俞,我记得你有一只手机的,我给小李打个电话。”赵小昭在吴俞的眼神示意下,从他的书包里,翻出一只诺基亚手机,有些生疏地翻出小李的手机号码,按下通话键。
“喂,小李吗?我是赵小昭,吴俞突然有些不舒服,你赶快过来,送他去医院看看,我怕是花粉过敏,你赶快,我们在连枝路319号友人花店,你多久能到?好,好,我们等你。”
老板娘看着握在赵小昭手里的诺基亚手机,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手机可要一万多呢,这两小孩家里这么有钱啊!要知道,现在人平均工资也就300块钱一个月,也是上海这边市场有活力,做生意能有个一千多一个月,但是要能买得起这种奢侈品给小孩子用的人家,又怎么可能是小户人家。刚刚她还因为赵小昭说不买了,心里有些不高兴,现在她只想好好和他们打好关系。
“让他躺在外面那个藤椅上,外面空气好,花粉也少些,我再给他倒杯热水,暖暖身子。”老板娘拿出一个毯子,先把藤椅铺上毯子,才对赵小昭说。
赵小昭连连说“好”,把吴俞扶上藤椅,让他慢慢躺下,又接过老板娘递过来的热水,喂他喝了几口水。
干好这些,眼看着吴俞的脸色好了许多,他们才稍稍放下心,而这时,小李也快车开到了。
小李把吴俞抱上车,对着赵小昭说了声,便启动往医院开去。
赵小昭看着车子开走,忙向老板娘道谢,他们没买东西,反而还麻烦她这么久,老板娘笑笑说没事,等下次有空了再来。赵小昭这才和她道别,往
伟平叔家走。
吴俞在车厢内,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他想起刚刚赵小昭为他忙碌的样子,和上辈子在家忙碌的妻子的影子慢慢重叠,融为一体,他心里愈发内疚。
“小李,如果我对不起一个人,但是那个人我又不想她讨厌我?你说我该怎么办?”
“这,我也不太清楚。”
“要是你,你会怎么办?”
“如果是我,我应该会。。。。。。求他原谅我,然后加倍对他好。”
赵小昭啊——!吴俞在心底默默地喊。
☆、第16章 造访
赵小昭因为吴俞的事情,耽搁了不少时间,走到王伟平家的时候,天已经泛黑了。黄婆婆在门口不停地张望,直到看到赵小昭走到门口,心里才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笑容来。
“你这孩子,回来怎么这么晚,一个人回来的?早上不是有个姓吴的小子说,要和你一起回来的,哎,这么晚,肚子肯定饿了吧,快,快,就等你回来开饭了。”黄婆婆拉过赵小昭,上上下下打量良久,看赵小昭没事,这才拉着她的手,往屋里走,边走边絮絮叨叨说个不停。
“那个朋友有点不舒服,所以就先回去了,我以前都是一个人上下学的,婆婆不要担心,我能一个人过来。”赵小昭怕黄婆婆多想,忙解释道。
“这么小一个孩子,咋能放心呢,不行,明天,我让老头子来接你放学,你就在门口等着,不要乱跑,来,抬脚,小心门槛。”黄婆婆细心地带着赵小昭到了厨房,屋里头,王伟平的父亲王建德正忙着盛饭,看到黄婆婆带着赵小昭进屋,忙招呼赵小昭坐下。
“哎呦,这姑娘长得真好看,快过来坐,爷爷特意给你杀了一只鸡,伟平说你喜欢吃红烧的,爷爷还放了板栗,这板栗是自家种的,晒干了特别甜,来,过来,尝尝看。”王建德热情地招呼赵小昭。
赵小昭忙走过去,接过王建德一筷子夹过来的鸡块。
她吞下一口肉,仔细嚼了嚼咽了下去,鸡块烧得有些老,很柴,味道有些偏咸偏甜,大概是人老了,味觉退化了,所以这口味才重了。
“真好吃,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鸡肉了!”赵小昭夸张地说,逗得两老笑得格外开心,脸上的褶子,都开出了花。
“好好,多吃点,多吃点。”很快赵小昭的碗里就堆起了小山,赵小昭微微愣了下,最终把所有菜都吃了个精光。
一餐饭结束,赵小昭的肚子被撑得鼓鼓的,黄婆婆摸摸她的肚子,笑呵呵地说:“小昭啊,吃饱了吧,等会晚上早点睡,婆婆要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看你这小手臂瘦的,明早上给你炖个鸡蛋羹,你呀,还得多吃点。”
黄婆婆捏着赵小昭的小胳膊小腿,那个心疼啊!
“婆婆你真好!”赵小昭钻进黄婆婆的怀里,小脸埋在她怀里,用力蹭了蹭。
“哎呦,这闺女咋就这么可人疼啊!”黄婆婆被赵小昭这样亲近,心里对赵小昭越加喜爱心疼。她只生了王伟平一个儿子,因为儿子娶了媳妇搬出去买了公房,后来生了孙子,媳妇嫌弃她,觉得她长得难看,又粗手粗脚,怕带坏了孙子,每次她去就没好脸色,几次下来,她也就心冷了,很少再去。
现在孙子长大了,对她更是疏远得很,有次她拿了很多自家种的蔬菜去,小孙子竟然用手指点着她说:“脏,出去,出去。”
那次可真是让她伤心难过了很久,所以听王伟平说有个小女娃子要来住上几天,她不免又害怕又激动,怕小孩子嫌弃她脏,又激动她家要有个小孩子能来承欢膝下。
现在看着小姑娘这么亲近她,她心里绷着的线终于放松下来,对赵小昭更是疼入心坎了。
晚饭结束,赵小昭洗过澡后,就在房间里练毛笔,王建德端着一盆柿子进来,看着赵小昭有模有样地拿着毛笔,探头再看她临的字帖,笑了笑,说:“这是颜真卿的字?你写的倒也算有点样子。”
赵小昭脸红,看着自己粗细不同,歪七扭八的字,哪里还能算有些样子,简直是不成样子了。
“爷爷,我刚刚开始练,练得不好。”
“刚刚开始练啊,就自己看着帖子临摹,小昭也厉害呢,来,把笔给爷爷,爷爷写几个字给你看。”王建德边说边拿起笔,沾了写墨,在一张空白的宣纸上落下笔。
“如忠臣烈士,道德臣子。其端严尊重,人物见而畏成之,然愈久愈可爱也。”
王建德下笔略一思索,就写下了这一行字,字体先用楷体写了一遍,又用行书写了一遍,赵小昭看着他写的字,风骨已成,刚劲有力,俨然已经是颜体大家。
“他的楷书一反初唐书风,行以篆籀之笔,化瘦硬为丰腴雄浑,结体宽博而气势恢宏,骨力遒劲而气概凛然,端庄雄伟。他的行书遒劲郁勃这种风格也体现了大唐帝国繁盛的风度,是书法美与人格美完美结合的典例。”王建德边写边和赵小昭解释颜真卿笔法的特点。
“爷爷,你真厉害,练毛笔字有好多年了吧。”赵小昭不由感叹。
王建德笑笑:“爷爷我啊,二十几岁的时候当过中学老师,□□的时候,因为毛笔写得又快又好,还被抓去写过大字报,后来社会乱得很,爷爷就没当老师,回乡下种地了,可是这毛笔字倒是没有搁下,这一练大概也有50个年头了吧。”
“爷爷,你那会儿可受苦了吧。”赵小昭有些心疼,又有些好奇。
“那时候啊,每个人都苦,也就没觉得有什么,反而现在日子好起来,看别人家过得好,反倒是觉得自己家苦了。”王建德笑了笑,“小昭,要不要跟着爷爷学毛笔字,爷爷除了颜体,王体、欧体都有所涉猎,就是水墨画,爷爷也能画上几幅。”
赵小昭喜出望外,大声道:“爷爷,我求之不得呢!老师在上,受徒儿一拜!”
“哈哈,小丫头,快起来,这新社会可不学旧社会这一套了。”王建德忙把赵小昭扶了起来。
赵小昭笑笑,拉着王建德的手,道:“爷爷,不对,是王老师,让我看看你写得字,还有画,让我饱饱眼福,好不?”
王建德老来还能得到这么一个活宝学生,心里又当赵小昭是孙女,所以心里不由得多宠溺了赵小昭一点,他连连说:“好,好,爷爷带你去。”
俩人边走边闹,在这小小的院子里,因为赵小昭的到来,充满了许久未有的温馨欢乐,黄婆婆沾满油脂的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在楼下喊:“老头子,让小昭早点睡觉,别闹得太晚。”
“哎,知道了。”王建德扬声答应。
赵小昭第一个晚上,便以拜了王建德为师结尾,第二日上学,却未见吴俞,不免担心,问了叶梦晨才知道,吴俞昨晚上发烧了,今天向学校请了假。
赵小昭看了眼外面的天气,屋外阴沉沉的,天气预报说,今天冷空气南下,估计要降温了。窗外风呜呜地吹着,赵小昭想着吴俞昨天苍白的脸,又想他对她处处照顾,于情于理,也得去探望一下他,才算义气。
于是她向叶梦晨借了电话,给王爷爷打了电话,和他说要去看望一个同学所以要晚些回去,让他不要担心诸如此类的话,又给谢叔打了电话,问清他们家住哪,又说明缘由,这才挂了电话。
放了学,赵小昭没有耽搁,直往公交车站赶,路上还买了点水果。
吴俞姑父家距离学校很不少距离,赵小昭坐公车,弯弯绕绕,足足过了一个小时才到达目的地。
下了车,又走了十几分钟,这才看到延吉路18号,吴俞姑父家别墅地住址。
这里显然是富人区,街道整洁,又独栋独户,赵小昭走到门口,按响了门铃,很快走出了一个30几岁的女人。
女人皮肤黝黑,长得并不好看,身量很高,衣着格外朴素,形容还有些卑微。她脸上带着小心翼翼的笑容,隔着铁门道:“你是哪位?”
“阿姨好,我是赵小昭,吴俞的同学,听说他身体不舒服,所以买了点水果来探望他。”赵小昭礼貌地回答。
“好,好,阿俞和我说过,快进来吧,外面天气冷,这小脸都冻得通红了。”女人把赵小昭领进门,让赵小昭坐在客厅沙发,对她说,“阿俞昨晚上身体不舒服,今天还睡在床上,我去看他醒了没,”看到赵小昭点了点头,她笑了笑,小跑了几步上了楼。
赵小昭坐在沙发上,微微打量了室内的装饰。
屋内的装饰以黑白两色为主,家具透着21世纪的现代化和简约化,如此现代化的家具风格让赵小昭仿佛置身在未重生之前,她摇了摇头,把这种错觉晃出脑袋。
“你来了。”
熟悉的声音从耳后响起,赵小昭转头,望向走在楼梯上的男孩。
男孩穿着天青色仿唐的盘扣休闲衫,脸色依然有些苍白,眼袋浮肿,感觉很疲惫的样子。
“怎么下来了?”赵小昭语气中带着点责备的语气。
这话显然让旁边的女人受了惊,她神情惶恐地说:“我,我看阿俞醒了,就把他叫下来了。对不起,是我错了,对不起,我错了,不要打我,不要打我!”
女人说到最后,竟然缩在楼梯的角落里,双手抱头,不断尖叫。
赵小昭有些错愕,她这是吓到她了,她分明没做啥呀?
吴俞赶紧抱住女人,声音温柔而和缓:“妈,没事,你不要怕,没人怪你,你做得很对,没人说你错,没人说你错,你看,她再说不打你。”
赵小昭接受到吴俞的眼神,连忙点头,连声说:“阿姨,我不打你。”
女人泪眼婆娑地望过来,见到赵小昭如此动作,小心翼翼地问:“真不打我?”
赵小昭肯定地点点头。
女人放心了,收了眼泪,颤巍巍地站起来,对着吴俞和赵小昭讨好地道:“我,我给你们去做好吃的,你们不要生气。”
吴俞温柔地拍拍她的手,说:“好。”
等到女人走远了,吴俞走到沙发,让赵小昭坐下,神情愈加疲惫。
赵小昭沉默了,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我妈,这里有些不太清楚。”吴俞伸手指了指脑袋。
☆、第17章 送站
吴俞伸出大拇指按着自己突突跳着的太阳穴,昨晚上他心绪翻腾,难以平静,于是便一直在房间练一套古武术,一遍又一遍的结果,就是疲劳过度,肌肉因为难以负荷而全身僵硬,所以只能向学校请了假。
没想到赵小昭却因此来探望他,他心里有一种叫做“甜蜜”的情绪流转,这大概也算因祸得福了。
“你妈为什么会这样?”赵小昭错愕之后,想到刚刚女人的形容,心中不忍。
“家暴。”吴俞言简意赅,显然不愿多说,赵小昭识相地不再问什么,可是就这两个字,也能猜个*不离十,大概就是吴俞的父亲脾气暴躁,总是打骂吴俞的母亲,所以造成了他妈神经衰弱,有被害妄想症了吧。
“那个,我买了点水果,这个青皮橘子看着挺酸,吃起来倒也还算可以。”赵小昭从塑料袋里捡出一个橘子,快速地剥好,放在吴俞的手心里。
吴俞在赵小昭期待的眼神里,拿了一瓣放在嘴里,细细嚼了,这可真酸啊!
“好吃吗?”赵小昭问。
吴俞眯着眼睛,望着赵小昭的眼神相比往日,温柔了许多,他点了点头道:“很好吃。”
赵小昭笑得格外灿烂:“你也不看是谁买的,就我这眼光,能差吗?那这一袋子都给你吃了,别客气,你可是病人,吃点酸的,开胃。”
吴俞的牙口一阵发酸,他默默的把视线从橘子处移开,然后听到赵小昭在问:“谢叔不在吗?我刚打电话给他,感觉他好像正在应酬呢。”
“这里只有我和我妈两个人住,谢叔并不和我们一起。”吴俞缓缓嚼着酸溜溜的橘子,只觉得说出的话都冒着一股酸气。
“奥,这么大的房子,就你们两个人,会不会太冷清了?”赵小昭觉得这么偌大的房子,就住了两个人,空空荡荡,感觉好恐怖。
吴俞摇了摇头:“这样很好。我妈很怕生人。”
除了这一点外,吴俞有一个惊天的秘密,人多眼杂,保险起见,还是人少为妙。
“你妈刚看见我,倒是表现得还行。”赵小昭拿起案桌上的一块枣糕,一口吞下一块,说话有些含含糊糊。
“或许,你们很有缘分。”吴俞若有深意地说。
两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一会,直到吴妈叫两人来吃饭。
晚餐的时候,赵小昭看到了吴俞温柔地哄着吴母吃饭,那轻声细语的表现,让她有所感触,吴俞这人,平时对待外人不是冷漠就是毒舌,就是对她也是喜怒不定,但是对她妈妈却这么有耐心又温柔。
能对母亲这么孝顺的人,人又能坏到哪里去?
赵小昭对吴俞的警惕心又放松了不少。
晚饭之后,外头突然下起了蒙蒙细雨,一场秋雨一场寒,这场雨之后,天气大概又要冷上几分。
吴俞从房间里拿来一顶姜黄色的毛线帽和同色的手套,出门前帮赵小昭细细戴好,又拿了一把雨伞,这才同赵小昭一起走向车站。
外头的天色已经黑透了,赵小昭和吴俞并肩走向车站。
秋雨淅淅沥沥打在雨伞上,偶尔冷风吹来,刮得人的脸凉飕飕的。赵小昭被吴俞强制性的全副武装,却热得手心都在冒汗。
“到车站了,你别送了。”赵小昭停下脚步,微微举起头望向吴俞。
这吴俞前些日子还比她矮上一截,这些日子竟然比她还高了一些了,这可真让人郁闷啊。
“太晚了,你一个人,我不放心,我送你到家。”吴俞的语气很轻缓,这微小的细节变化并没有引起粗心的赵小昭的注意。
“你身体不舒服,还是回家休息吧。”赵小昭坚持道。
她是来探望病人的,这会儿如果让吴俞送她回家,那不就让他加重病势吗?
吴俞对着赵小昭笑了笑,不再说话。
赵小昭看吴俞不说话,以为他默认了,便也不再开口,她觉得有些疲累,索性靠在公交车牌上,看着细雨发呆。吴俞悄悄地走近了赵小昭一些,把雨伞往赵小昭头顶挪了过去。
蒙蒙细雨浸湿了吴俞半个肩头,就是发丝也挂上了透明的雨珠。
“车来了——!”
橙黄色的车灯由远及近,赵小昭欢喜地拉住了吴俞撑着伞的手臂,但是很快,等车停下来的时候,赵小昭就松开了手。
吴俞有些遗憾,虽然赵小昭握着他手臂的触感,因为毛线手套而毛茸茸的,但是却已经让他激动不已。
自从他知道赵小昭上辈子对他并不是完全无感之后,赵小昭一点点的小动作都能让他的心湖荡起漪涟。
赵小昭朝着吴俞说了声“再见”,人就从吴俞的伞下钻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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