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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歌,跑调而过-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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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约在一个装修上流的西餐厅,一看环境就知道物美价不廉,服务生把我引向预订的位置。远远就看见过道的尽头有一个男人自己坐着,背对着我,服务生果然把我带到了他的面前。
“你好!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我跟他打了招呼,他也站了起来,客气地说没有没有,他也刚到不久。
两人落座后,他看我的眼神里满是惊愕,而我却是一脸疑惑,这张长得还算不错的脸竟然有几分似曾相识的感觉。根据我以往的经验,这种感觉一般都来之不善。
“付昀?”他不可置信地问。
“你、你认识我?”我愣了一下,指了指自己的鼻尖道。
“怎么,你不记得我了吗?”
“呃,你给个提示吧。”气氛有点尴尬,我只好小心翼翼地求证。内心却在咆哮,何方妖孽,速速报上名来,谁有兴致跟你玩有奖竞猜啊。
“君华中学,篮球队。”他抱臂靠在椅背上,兴致盎然地瞅着我,眼里一波接一波的暗笑让我浑身不舒服,好似我在明他在暗一般,恍惚有种惨遭埋伏的感觉。
我把这两个词链接起来在记得的男人中搜寻可疑目标,过滤得只剩下那个心血来潮跟我表白的13哥,可是不可能啊,除非他整容接骨增高。
“这范围,太辽阔了。”我不好意思低声道。
“哎,真是服了你了,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那么呆,看好了。”他凑近桌子,突然鼓起他的两腮,脸马上圆成了一个大饼。
“啊啊啊,球哥!”我拍了一把自己的大腿,惊叫起来。他连忙打手势叫我轻点声,我下意识地偷瞄周围,附近几桌的人都像看戏一样扫了我们几眼。
球哥本名向游,是丁煜的发小。中学时候因为营养过剩,体型比较圆润,用丁煜的话来说就是“圆得能当球来踢”,于是大家亲切地称呼其为球哥。没想到他减肥成功了,看着也俊秀了许多,江湖流传的胖子都是潜力股果真是至理名言。
“你瘦了帅了,我都认不出来了,太恐怖了。”我小心地感慨,差点就想问他要整型医院的电话,以后老唐喝出啤酒肚了我可以推荐他这么个好地方。
“咋的,怎么你也来相亲了,你的小男朋友呢?”球哥笑着问。
“嘿嘿,我这叫与时俱进,好歹也赶赶相亲的潮流,体验生活呗。”我岔开了话题。
“你这心思,怎么还跟小女孩似的。”他扑哧一笑。
“过奖了,哈哈。”
他笑笑,就喊来服务生给我们点餐,服务生拿走单子后,扯了几桩当年的往事后,他便去了洗手间。我马上掏出手机给宋宋播报实时战况:“哈哈,相亲对象是丁煜——的发小向游。”
“OMG,向游是我们的大BOSS,你要争取让我喊你做老板娘啊。”这个饭点宋宋还能秒回,可见革命战友情深似海以至于可废寝忘食。
我呛了一口水,匆忙抽纸巾收拾嘴边的残局,我居然跟她们公司的老板相亲?这让我瞬间诚惶诚恐起来,宋宋在东恒文化集团工作,她们公司发行的杂志书籍从八卦到经济,从文学到漫画,涵盖方面之广泛,在本市能与之媲美的只有君华集团旗下的同行子公司。
“不可能,他在东恒,我在君华,以后那是仇人见面兵戎相见。”我忽然又想到宋宋也在东恒,忙又补充一句,“当然你是绝无仅有的一个特例。”
然后宋宋很久都没再回信,我估计她吃饭去了,就把手机收好继续等向游回来。就这么干巴巴地等到菜都上来了,连片他的衣角都没见到,我心道该不会是掉进茅坑溺毙了吧,那这顿可要吃瘪了我的钱包了。我招来服务生,问他能不能去洗手间帮忙找一下我朋友。
服务生小哥面色尴尬战战兢兢地说:“小姐,其实,您朋友很久前就走了。”
我脑子嗡的一声响,这混球居然开溜了?姐姐我虽然不算美若天仙,好歹也是个能看得过眼的凡人,你至于这么闻风丧胆跑了么?这里是西餐厅又不是烤肉店,你就怕把我把你剥皮抽筋削骨烤了吃了么?
火气涌上来就再也呆不住,想着我就提步准备撤人,小哥忙跑到了我前面道:“小姐,买单您请往这边走。”说完他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我停住一想,买单?我还没吃呢干嘛要买单?于是又愤愤然一屁股坐回原位,捡起刀叉也不顾什么形象一叉子就插^进牛排里,把牛排当成向游眼都不眨一下就一刀刀割下去。
嚼着牛排还听到耳边窃窃私语,周围几桌人求知欲旺盛的目光黏在我身上,要不是塞了一嘴肉,我就朝他们做泼妇吼了。
埋头干完牛排又转战蒜蓉面包的时候,头顶传来一个男声:“抱歉,我来晚了。”
我咽下一嘴干燥的面包,张嘴就是一句:“你他娘的还知道回来啊。”
然后抬头,看清来人后却惊得僵在原地了,手里的叉子叮的一声滑到桌上。
“怎么、怎么会是你?”我有点结巴了,对面立着向游的发小丁煜同学,依然白衣黑裤,依然玉树临风,我瞬间凌乱成大树底下的枯枝败叶状。
“向游有急事,我来顶班的,我代他向你说声抱歉。我能坐这不?”丁煜指了指刚才向游坐过的位置。
我再次被提醒自己被向游放了鸽子,顿时看着面包也没了兴致,端起红酒啜了一口,恹恹地靠在椅背上示意他随意。
“你跟向游,相亲?”丁煜语气有点嘲讽,听了就让我气息不顺,但我告诫自己这是上流的地方,也不能随便发作。
我深深沉了一口气,挺直了腰板,摆出肯德基店员似的招牌微笑:“这你就说得不对了,现在坐在我对面的不是你吗?”
丁煜愣怔了半秒,浅浅笑意在脸上漾开。
“来,相亲就正经点,你先做个简单的自我介绍吧。”看他态度像是没有反驳,我就继续自导自演下去。
“丁煜,男,31岁。”他一字一顿地说,果然够简洁。
“取向呢?”
他笑意更浓,好似这是个很可笑的问题。
“你不要笑,现在同婚已经变成一个很严峻的社会性问题,结了又离,给婚姻登记所的公务员同志带来多大的工作压力啊。再严肃问一遍,你的取向是男还是女?”
如果他回答是不会来大姨妈的物种,我已经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把他发展成像老唐一样的闺蜜。
“你。”
“啥?”我以为他觉得这问题太荒唐而被呛到,又催他严肃对待好好回答。
“我的取向,你。听懂了吗?”他笑意顿失,换上一副严肃的表情。
“嘿嘿,少爷真会开玩笑。”幸好我没在喝酒,不然肯定把持不住喷他一脸,这倒是个不错的调戏,“可惜我是女的。”
我本来想说用女生,但觉得好像安在26岁的我头上有装嫩的嫌疑,用女人吧我又还不够格。
丁煜眉心一皱,旋即又舒展开来,给自己和我都添上葡萄酒,慢慢悠悠道:“我始终觉得一个成功男人身边应该站着一个好女人。”
“嗯,我也这么觉得。”我顺口应到,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好像又被他调戏了,他嘴角果然抿出了一丝狡猾的笑。
我喝了一口酒压压惊,道:“不带你这么回答问题的。接下来一题,你妈咪喜欢什么样的儿媳妇?”
如果顺着刚才的调子,他肯定会油嘴滑舌地回答“我妈就喜欢你这样的”,然后我会皮笑肉不笑内心波澜不惊地应对。
“这么说,你打算做我媳妇了?”他脸上浮起狡黠的笑。
“哈,话不是这么说,你看我第一次相亲,业内经验基本为零,总得先做些市场调研,看看哪一类相亲女最畅销,好积累点经验,日后遇见喜欢的才能有备而战是不。”他既然开得起玩笑,我也跟着不靠谱起来。
“那你要倒霉了,有我在,你的相亲经验估计以后用不上了。”他开始变本加厉。
“俗话说,技多不压身——”我的中心思想还没表达完,眼前飘来一片阴影,把我的注意力都吸食了过去。
一个窈窕淑女怒发冲冠地立在桌子边,正对着我瞠目而视。我看看淑女,再看看丁煜,忽然间明白了这准备唱的是哪出戏。丁煜脸上飞快掠过一线惊讶,瞬即被满面春风代替。
淑女叉腰指着我的鼻尖质问丁煜:“这臭丫头就是你放我鸽子的原因?”
丁煜抬眼,轻笑了一声,道:“你只说对了后面一半,她可不是什么臭丫头,这位姐姐可比你长了三四岁。”丁煜转而笑望着我,我也只能呵呵笑,心道其实最后半截可以不说的。
“你……”淑女猛地收回手,对丁煜瞠目而视。
周围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开始停下刀叉,好奇地打量着我们这三人,求知欲旺盛的眼光如网兜一样将我们统统罩住,让人感觉浑身不自在,尤其还被淑女误会是横插在她和丁煜之间的罪魁祸首。
“那个,你们小两口吵架不要扯上我啊,我也是被别人放鸽子的好不好?”我尽量把声音放得哀婉,双眼楚楚地望着两人,再装下去都能挤出两滴老泪了。
“你闭嘴,我们的事与你无关。”淑女怒道。
“所以,那你就别叫她臭丫头。”丁煜嘴角噙笑,真不明白后院起火了还能如此淡然,还转眼看着我。我也觉得此话有理,也跟着他嘿嘿笑起来。
几秒不经意间的眼神交叉被淑女当成了沆瀣一气的眉来眼去,立马点燃了她焦躁的怒气。
突然间,一片冰凉撞到我的脸上,葡萄酒的醇香从鼻底下掠过,下一秒一脸的葡萄酒就顺着脸流向了我白色的衬衫,染湿的衬衫立马变得通透无比,内衣上的花纹都看得一清二楚了。
我呆若木鸡地盯着淑女,只见她一脸蔑视,把酒杯重重地放回桌上。
作者有话要说:
☆、白色背心
我低头看看胸前这摊类似姨妈血的污渍,脸上还湿哒哒一片,刘海都在滴着水珠。要是我偷汉子遭这么一泼还算对方大慈大悲了,可我不过相亲还顺带被放了鸽子,对面不请自来了一位据说来顶班的大帅哥,害得淑女误会我勾引了她男朋友。本来我还有点诚心解释的意思,现在那点意思都被这一杯酒冲走了。
随意擦了把脸后,我慢腾腾地站起来,打算先给对方视觉上的压力。啧,哪知这丫头踩了双高跟鞋,竟然比我高出了那么几公分,早知道出门前就套双高跟鞋了。视觉效果上盖不住对方,那就仗着年龄倚老卖老教训一下这丫头吧。
“妹妹,麻烦你搞清楚背景知识再来发飙,OK?这要是你男朋友你就好好看着拴着,而不是跟我没事找事。还有,不是谁都跟你一样,见到他就觉得像捡了块宝似的,稀罕得要命。”这酒精泼得我心里怒火渐盛,差点就学她指着鼻子骂人了。
淑女被我说得脸一阵红一阵白,刚才的话纯属图一时之快,说完我又担心她哇的一声哭出来那该怎办,我本来就不擅长安慰人,更招不住哭哭啼啼的女孩子了,那简直比熊孩子还折腾。
丁煜脸上闪现意外之色,果然被淑女举动震慑住的不止我一人,他马上绕到我和淑女之间,拉过我的手腕就把我往身后扯了扯,挡住了我一半的视线。只听他仍是语气淡淡道:“书颖妹妹,以前常听冯夫人说妹妹温柔大方,今天终于有幸一见,果然是传说中的大家闺秀啊。”
“丁煜哥哥,你、你不会怪罪我吧?看到你跟这么漂亮的大姐姐一起有说有笑的吃饭,心里难受,刚才情急之下一时就冲动了。”淑女扑闪着楚楚可怜的双眸,把我这个受害人应有的戏份都抢尽了,还把我从她眼里的“大姐”好心地升级成了“大姐姐”。听着他们一口一个情哥哥情妹妹的,肉麻程度赶超我和老唐互称兄妹太多,恶寒突袭全身,我看还是明哲保身走为上计。
“那你们两位慢慢叙,刚才的事算我踩到狗屎倒了霉。妹妹,我不怪你。我先走了。”今日仇,来日报。我从丁煜背后绕出来,路过淑女时狠狠踩了一下她的脚,虽然平底鞋的威力比不上高跟鞋,但也够让她疼得弯腰呻^吟了。离开他们几步到了安全地带后我回头看着丁煜,“对了,饭钱还没结,你等下别忘了哈。”
离开大厅后,我迅速遁入了洗手间,小腹传来的抽痛告诉我大事不妙,看来今天要跟姨妈血过不去了,偏偏还穿了一条淡蓝色的短裙。
我简单擦了一下衬衫,红色痕迹浸润得太糟糕,简直就是一道抽象艺术。刘海也毁了,只好把头发梳成一个大背头,扎了个马尾。脸上的妆也花了,好在不是浓墨重彩,干脆当场洗掉了。收拾得不是那么狼狈后,我开门出去。
刚一出来就看见丁煜立在门口对面墙边,面色不悦地看着我,眉头紧皱。
“呃,你还没走啊?”我先开口打了招呼,他一眼不发,盯着我胸前看了几秒,这眼光简直有流^氓倾向,看得我有点不自在。“那个,你是个明事理的大男人,那件事真不能怪我,是你的小女朋友先出手。”
他一言不发,手伸到了自己的衣领上,一颗一颗利落地解开衬衫上的扣子。我心道,完了,这梁子是结上了,都要脱^衣服动手打人了。
“丁煜,大庭广众下你想干嘛?”四下看看,走廊里就我们两个人,不觉有点小害怕,脚不自觉地往后退。
他已经飞快地把衬衣脱下,露出了穿着白色背心裹着的结实身板,他走近几步一把把衬衣塞我手里,道:“换上这个吧。”
原来是我误会他的意思了,登时窘得双耳发烫,推却道:“这个,怎么好意思啊,不用也可以的。”
“换上。你穿这衣服出去,你不嫌丢脸我还不想晚节不保呢。”话里带着不容商榷的语气,我心道这还不是因为你那淑女妹妹罪孽深重。不过既然他都肯拉下面子来找我,说明诚意还在,不妨顺了他,免得以后见面不是尴尬就是剑拔弩张,多不划算。
我拎起衣服又进去,他的衬衣对我来说还是宽大,漫画里面女主穿上男主的衬衣都可以盖住膝盖,想想那是多么玲珑的身材,而我只能勉强罩住臀部。我把袖子卷成中袖,衣摆收进裙子里,还算能山寨出宽松型衬衫的感觉。
丁煜看到我愣了秒,旋即笑道:“走吧,我送你回家。”
我忙摆手,道:“不不不,你还是送你的小女朋友回家吧,我自己走可以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人的桃花还是这么泛滥,后宫管理技术又不行,真是后宫失火,殃及池鱼。
“她不是我女朋友,我说过我对小姑娘没兴趣。”好像四年前在小镇那一晚他的确说过类似的话,后来确实证明他对我这个小姑娘没有兴趣,想想淑女好像也在我当时的年龄。
“原来你真喜欢男人哈。”我边往大门走边打趣他,他提步跟在后面。
“谁教你小姑娘的对立面是男人的?”他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带了一丝淡淡的无奈。
“嘿嘿,我哥。”老唐,对不起。
到得门口他叫我等等,他去开车,我没听话,直接朝地铁方向慢慢悠悠地晃去。直到他不耐烦地按起喇叭,我才从神游中复原。
“上车。”又是那副命令的口气。
“刚吃饱,坐车会晕车,我得走走消化一下。”我冲他笑笑,做了个拜拜的手势。
“那我陪你散步。”说着车子龟速地靠车道边沿爬行,瞧着就像腿脚不便的糟老头。
走了一百来米,车子也慢腾腾挪了一百来米,原本那么霸气的一部车子,硬被我拖累成这副重病缠身的羸弱状,我终于受不了其主人非比寻常的耐性,打开车门跳上了车,就让它主人奸计得逞小人得志一次吧。
“准备在哪上班?”他先找了话题。
“君华。”君华集团和他的舟立集团在这城市里的关系就像麦当劳和肯德基一样。
“不错啊,哪个分支的,房产,教育还是出版?”
“你查户口吗?不好意思啊,我是黑户。”虽然那是以后工作的地方,提起心里还是有点不太情愿。
他失声而笑,笑得我有点不自在,仿佛一下子被洞穿了心事,我转头看着窗外掠过的夜景。好在夜晚车流量不大,十来分钟就回到了雅悦花园。
“谢谢你,我先走了,衣服改天洗好了再还给你。”下车前我跟他道谢。
“嗯,我私人电话你知道的。”他笑笑,我有点心虚,那几盘小毛碟的疑问又掠过心头,看着他意味深长的笑,更加怀疑他当初开了我的箱子。
我刚钻出车来,他就喊道:“你等等,先别走。”
我疑惑地转身回头看他还有何贵干,他也开门走了出来,从后座拿出一件黑色西装外套,绕过车子走到我身边二话不说给我披上,道:“晚上冷,披上吧。”
突如其来的举动把我吓得缩了缩脖子,差点抖掉了外套,忙说:“啊,就几步路,上楼就到了,不用了的,好像需要衣服的是你吧。”我看着他白色背心下面隐约的人鱼线,竟然走神了几秒。
“披上。”凭着同样的语气他今晚已经搞定我两次了,想着事不过三,这次再顺从他那多颜面扫地啊。
“那个,你想我帮你洗衣服就直接说,我会毫不犹豫果断坚决不反悔地拒绝的。”我直勾勾地盯着他的眼睛道,视图让他看到我眼底的拒绝。
而他连看都不看我,兀自勾嘴一笑,说了声拜拜,就开车去停车场了。我今晚第三次屈服于他的威慑之下,不由得蔫了。
回到家把外套脱了挂衣架上,想到要洗衣服就两眼昏花。进房换衣服,路过镜子时条件反射多瞅了几眼,裙子看起来竟然有点别扭,再仔细瞧瞧,不由得轻声尖叫起来。
淡蓝色的裙子上多了一块红斑,说小不小,也有鸡蛋大,足够醒目了。都是刚才散步磨蹭太久,包不住火了。
又想到丁煜刚才反常的行为,突然间明白了,这回真的是颜面扫地,他一定是看到了。再想想好像又漏了什么,赶忙把衣摆抽出来一看,白衬衫上面的红鸡蛋更加鲜艳夺目。
怎么碰见他净是我最倒霉的时候?拿错行李箱,相亲被放鸽子泼酒,现在又多了一个姨妈渗出,每一件事都可以让一颗晶莹剔透的玻璃心摔得粉身碎骨。
这西装外套该怎么洗,这白衬衫的印子怎样才洗得干净,洗不干净又该如何是好,越想越深越想越乱,等我不知觉解开衬衣纽扣才发现要换的睡衣还晾在阳台。我迷糊中开了灯就找衣服,睡衣晾在阳台靠近邻居阳台那边,撑衣服的时候眼角余光瞟见邻居阳台上有一点一明一暗的红光。
邻居没开阳台灯,我定眼瞧去发现红光是烟头的火光,有个看起来像是男人的侧影。
这时红光熄灭,我看见男人转过身来朝着我的方向,光线太暗我瞧不清楚他的脸,依稀看到是一个穿白背心的男人,而且对方也发现了我。两厢顾盼了几秒,我突然间意识到不对劲,夜风吹过胸^脯格外清凉。
尼玛,没扣扣子,衬衫前襟大敞开。
我惊叫了一声,灯都没来得及关冲回了客厅,四肢轻飘飘,一颗小心心擂鼓一样扑通乱跳。
作者有话要说:
☆、下班等我
阳光璀璨的大周日,除开跑了一趟楼下洗衣店把丁煜的外套送洗,顺便带了一份外卖,其他时间我都烂在家里任由姨妈血汹涌澎湃的折磨。
路过隔壁邻居家门口忍不住驻足观望几下,心里默念阿弥陀佛,好像我眼前的是一间凶宅,主人还是被我害死的,我得给它诵经念佛让其早日超度。
洗丁煜那件被姨妈血玷污的白衬衫时,我一边搓一边在脑内刮沙尘暴。首先我安慰自己昨晚看到的隔壁男人不是丁煜,那完全是因为他昨晚穿过白色背心在我面前瞎晃荡,在我的脑内造成了深刻的记忆残留,所以之后再出现一个白色背心的男人,我就自动把他们俩划上了等号。
其次,再细想过去一周都没有碰见过丁煜,那隔壁男人有可能是爱穿白色背心三更半夜在阳台晒肌肉的基佬,可这样一来我也算是深夜暴^露^狂了。
如果两片胸脯肉没有被看到,对方是谁倒也无所谓。现在的矛盾是对方到底有没看到,这种猜测问题以前还可以和老唐互相探讨,体会无知中求知的新鲜感刺激感,这次可是要烂在心底的尴尬秘密。
一直洗到手指头都皱出橘皮,才把红鸡蛋印子给彻底搓掉,家庭主妇的成就感油然而生。晾衣服的时候有点偷鸡摸狗,确认隔壁阳台没人才胆战心惊地走出去,顺便把亮了一晚的灯给关了。
想到老唐虽不能和我分享秘密,倒是可以分享情报,于是给他去了一条短信:“丁煜住在雅悦花园几号楼几号房?”
老唐风速回了信息:“怎么,你要去蹲点假装偶遇吗?他住哪里我知道,不过你住哪里他肯定清楚。XD要不我再帮向别人打听打听?”凭着这股乱牵线的热情,老唐应该改行去做公关,我赶紧婉拒了他的盛情。
时间随着姨妈血一去不复返,随着上班日子的到来,这些纠结开始变得无所谓起来。周一我去公司报道,范姐第二天开始就休了产假,她的工作暂由副主编罗莎莎来代理。临走前范姐把我拉到一边叮嘱道:“罗莎莎刚本科毕业两年就能坐到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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