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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诱谜情-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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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爱你(三)
  “如果这事被殷振扬知道,估计又要对那个许铮亮大打出手了”,我满脑子的疑惑,殷振扬对他的表妹管得很严吗,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阿珩回头看了我一眼,“殷振扬是个出了名的花花公子,玩弄女性的高手,不务正业,同样是戈利亚集团的副总裁,他的弟弟殷振兴要踏实能干得多。
  “戈利亚是简·爱的竞争对手,你们和殷家的关系不好吧?”我问。
  阿珩轻轻一笑,“竞争对手也可以是朋友,我和殷振兴就是很好的朋友。当然,像殷振扬这样的,就谈不上朋友了。”
  我低下头,亲了亲小宝潮红的脸颊。思及自己眼下的境遇,还有苗宁和叶妮雅的遭遇,千言万语都化作一声叹息,“女人真可怜。”
  阿珩沉默了,我也不再说话,车内安静得反常,还弥漫着一种无形的紧张。
  回到家小宝对喝药很抗拒,阿珩想尽各种办法哄他,终于成功让他服药。到医院一番折腾,吃完药已经晚上快8点了,小宝不肯吃晚饭,我跑了点奶粉让他喝下,给他刷了牙,又简单擦洗了一下,就带他到床上去了。
  阿珩说要出去买吃的,他回来时,小宝刚刚睡着。我悄悄从床上下来,穿好外衣出了卧室。
  阿珩买了两份快餐,还到药店买了红外线额温枪。这红外线额温枪,上回在汪家,承钧发烧时我用过,确实比自己家里的电子体温计方便得多。他很细心,也很用心。
  “今天辛苦你了”,我由衷地说。
  “我哪里算得上辛苦,倒是真切的体会到,这四年来你和你妈妈的辛劳”,他感叹,“要带大一个孩子,太不容易了。”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狠揪了一下,扯得生疼。像个刚受过委屈的孩子,我幽幽的说:“养儿方知父母恩啊。”此话一出口,我便惊觉说漏了嘴,我养的不应该是儿子,而是弟弟啊。
  我惊惶地望向阿珩,但他并未听出这话中的深意,只是沉浸在自己的哀愁里,“养儿方知父母恩,为了报恩,只能牺牲个人幸福。这似乎合情合理,可是,我实在不甘心,我想要主宰自己的命运……”
  他的眼神是迷茫而寂寞的,沉默片刻,他从塑料袋里取出两个快餐盒,还有两份例汤,放在窗下的茶几上,“快吃吧,一定饿坏了。”
  我确实饿坏了,坐在木沙发上,一手捧着快餐盒,一手握着筷子,大口大口的扒饭,在他面前,我不在乎自己的形象,人常常在最亲密的人面前才会展现那个最自然的自己,潜意识里,我已经把阿珩当作自己的一部分了。
  他却没有吃,坐在一旁看着我。“慢点吃,别噎着”,他端起汤,送到我的嘴边,我张嘴喝了一口,和着饭菜慢慢吞咽,犹如品味着我们苦涩的爱恋滋味。
  晚上他坚持要留在房间里帮忙照顾小宝,带孩子他完全没有经验,其实也帮不上什么忙,但我实在不忍心赶他走,更何况小宝生病时有爸爸陪在身边,总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情。卧室的床很大,足够我们三人一起睡。我将小宝挪到内侧,我躺中间,让阿珩睡在外面。
  半夜给小宝测了几次体温,又喂他喝退烧药水。药是阿珩亲手喂的,这回小宝乖乖喝下了,他迷迷糊糊的睁眼,看了看阿珩,又把眼睛闭上了。
  第二天早晨,小宝退烧了,精神也好了许多。阿珩一早就出去买早点,我给小宝穿衣服的时候,他忽然说:“昨天晚上我一直听到‘滴滴滴’的声音,我好像还看到哥哥了。”
  我微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小宝说的哥哥是阿珩。于是我说:“‘滴滴滴’的声音是给你测温度。哥哥昨晚留下来帮姐姐照顾你,半夜还喂你喝药。”
  小宝又问:“哥哥呢?”
  我说哥哥去给我们买早点了。
  今天正好是周六,阿珩陪着我和小宝度过了温馨愉快的一天。早上帮忙给小宝喂药、泡奶粉,监督他吃下一整块蛋糕。之后阿珩陪着小宝玩拼图、搭积木、看动画片,我看着他们父子亲密互动,鼻子发酸,眼睛发热,视线成了一片模糊。
  我逃出家门,去附近的菜市场买了点菜,回来做午饭。我先给小宝煮了一碗加料的面,端到客厅,让他边看动画片边吃。然后淘米煮饭,做了西红柿炒蛋、青椒炒肉片、清蒸鲫鱼和紫菜肉丸汤,很简单的几道家常菜。
  我喊阿珩到餐厅吃饭,“我只会做简单的菜,不一定合你的口味。”
  “只要是你做的,都合我的胃口”,他的眼光在我脸上打转,他的眼睛里包含了过多的爱情与怜惜。我看了他一眼,立即逃避似的把眼光调向餐桌。
  吃饭时,终于有闲情谈起黑客入侵酒店监控系统的事件,阿珩承认是他所为,他与在酒店当餐饮部经理的同学里应外合,那同学帮了大忙。
  “你真厉害啊,还能当黑客”,我是由衷的敬佩和感激。
  “我上中学开始就对计算机很感兴趣,自学了很多东西。在国外时还报名参加了短期黑客培训班”,他的嘴角弯起两道弧度,“本来纯属觉得好玩,没想到还真派上了用场。”
  “黑客培训班都学了什么,是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专门搞攻击窃取情报吗?”我产生了极大的好奇。
  他笑了起来,“学习班的教员全部由前黑客组织成员组成,教授的内容包括从电子学、网络密钥到通讯框架等基本的黑客知识,课程横跨多个学科。黑客技巧层出不穷,都是经过‘网络实战’检验的,与高校的计算机系课程有很大区别。”
  阿珩告诉我,黑客培训班不会招收有犯罪倾向的学员,恰恰相反,给新学员上的第一堂课,就是警告大家切勿从事非法的骇客活动。在骇客猖撅的网络中,举办黑客培训班的目的是培养优秀的黑客,优秀的网络安全维护者,从而使网络更加安全,使那些违法攻击的人不能得逞。
  “你那晚的行为算是犯罪吗?”我故意揶揄他。
  他很专注地望着我,“就算是犯罪,我也豁出去了。”
  我愁苦的一笑,“不会真的把你牵扯进去吧。”
  “不用担心,你要相信我的能力”,他安慰我,“以殷家的势力,如果能查,早就查出来了。倒是那个叶妮雅,最好不要和她走得太近,虽说她和殷振扬的关系不好,但是,总感觉怪怪的。”
  我点了点头,叶妮雅那种富家小姐的生活原本就离我很远,我也没必要刻意接近她。
  “那个……”我不想提,可憋在心里闷得慌,“那晚,你的未婚妻看到了我和苗宁,她……会不会……”
  “不会的”,阿珩说得很肯定,“她不是那样的人。”
  我难免语气泛酸,“你对她那么了解?”
  “如果她不是那么天真、心地单纯,也许我的痛苦和矛盾会减轻一些”,他无可奈何的说,那对冷静的眼睛也显得不冷静了,“我不想伤害她。”
  我心中越发的酸楚,“因为不想伤害她,所以要娶她?”
  “娶她,才是对她真正的伤害。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把上一代人的仇恨加诸在毫不知情的无辜晚辈身上,可是,我阻止不了,也劝说不成”,他悲凉的目光一接触到我的,立即有一股郁闷的压迫感袭上我的心头。
  我有些惊诧,难道阿珩和冯诗菡的婚事不光是商业联姻,还牵扯到上一代人的仇恨?既然有仇恨,为什么要促成晚辈的婚事?太复杂了,我猜不透,也想不通,索性不作理会。我拂了拂头发,对他勉强笑了笑,“不说这些了,专心吃饭。”
  “好,尝尝你的手艺”,他夹了一筷子炒蛋送进嘴里,细嚼慢咽,“味道很好,真的。”
  一顿饭,阿珩吃得津津有味,我的食量不大,剩下的饭菜,他一扫而光。我坐在一旁,出神的望着他。他突然抬起头来看我,我一愣,醒了,从迷离恍惚的梦中醒过来。我眨眨眼再仔细看他,努力的想微笑,但我自己都能感觉到,那微笑勉强而僵硬。
  他也微微一笑,又摇摇头,振作了一下自己,似乎竭力想摆脱那一直压在他肩头心上的重负。
  吃完午饭,我给小宝洗了脸和手脚,换上睡衣,他竟然指着阿珩对我说:“我中午要和他睡。”
  我不由得哑然失笑。阿珩也乐了,“看来早上陪他玩卓有成效啊。”
  “小宝觉得能和他睡是一种莫大的荣幸,以前晚上我和妈妈都在家的时候,只有妈妈有陪睡的资格,我只能等他睡着了之后再换班……”我忽然觉得一阵凄惶和寂寞,后面的话噎在了喉咙里。
  阿珩及时接过了话头,“我也觉得很荣幸,简直受宠若惊了。”他单手抱起小宝,“走,睡觉去。”另一手却抚过我的肩,滑向腰际,停留了一会儿,那是抚慰的动作,无关**,只包含了殷殷关爱。我知道他是真心爱我,也是真心对小宝好。这一份凄苦的恋情咬噬着我,痛入骨髓,我却无力摆脱这份感情。

酒吧风波(一)
  原本阿珩晚上还想继续留在这儿的,但是下午接到了汪守成的电话,晚上有家庭宴会,让他务必准时参加。
  阿珩不情愿却也无可奈何,看他那愁眉苦脸的样子,我能猜出应该是和冯诗菡有关的,大概是两家人要共进晚餐吧。
  我想起来问他,他已经有好几晚在我这儿留宿,难道汪守成对他夜不归宿没有意见吗?
  “他没心思管我这个”,阿珩两道眉微微的锁着,“他自己最近晚上都很少回家住。”
  “为什么,很忙吗?”我问。
  他的眉头锁得更紧了,“不是很忙,他和一个上大四的实习女秘书打得火热,两人经常在外头过夜。”
  我惊愣住了,想起汪守成步履蹒跚的模样,患腿疾还不忘风流快活,好色本性暴露无遗,“你妈妈知道吗?”
  “怎么会不知道,可是知道了又如何,她自己不也是……”他苦笑着截断了话头。
  “实习女秘书这么有魅力吗”,我忍不住嘲讽,“你爸也算阅女人无数了,怎么会对一个女学生这么着迷。”
  他的声音苦涩而低沉,“听说是滨大中文系系的系花,有无数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滨大中文系系花?”我吃了一惊,“窦洁琼?”
  他愕然视我,“你认识那个人?”
  “她是苗宁的东北老乡,和苗宁的关系非常好”,我说。
  阿珩无奈的摇了摇头,没再说什么,神色黯然的向我道别。我送他到门口,小宝跑了过来。
  “哥哥再见”,小宝偎在我身边,不舍的望着阿珩。
  阿珩被小宝的眼神触动了,蹲下身来抱住他问:“你喜欢什么玩具?下次哥哥给你带过来。”
  “我要很多大的车车”,小宝一点都不懂得客气。他最喜欢的就是各种玩具车,大的玩具车价格高,之前我给他买的都是很小的,他也爱不释手,经常在客厅的地板上摆出各种汽车队阵。
  “没问题,我一定给你买”,阿珩满口答应。
  小宝高兴地笑了,他还病着,眼里却绽放出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光彩。他从小父爱缺失,也没有男人像阿珩这样陪他度过一整天的时光,阿珩的到来,填补了他幼小心灵的空白。我内心浪潮翻腾,不知该喜还是该忧。
  一周后,我在叶妮雅的生日聚会上见到了窦洁琼。由于阿珩提醒我不要和叶妮雅走得太近,我原本是不想参加生日会的。但是一方面叶妮雅热情邀请,盛情难却。另一方面,我听苗宁说窦洁琼也会参加,出于好奇,我想见识一下这个能够让汪守成为之不归家的女人。
  那是周五的晚上,我们到海边的海鲜坊吃了一顿海鲜大餐。叶妮雅果然说话算话,那天在食堂遇见的康瑞霖、于晓飞还有其他三名男生,全部应邀参加她的生日晚餐,加上苗宁和我,还有几个和叶妮雅要好的女生,总共10人,正好凑成一桌。
  那晚身为“寿星”的叶妮雅也并未刻意打扮,脸上未施脂粉,简单的素色裙装,头发随意在脑后挽了个髻。她无需打扮也自有一种独特的迷人高贵的气质,这大概是学习芭蕾舞的女孩所特有的。但她的脸色很差,我知道是因为做人流的缘故,人流后应该做“小月子”,可她照常上课,身体肯定吃不消。许铮亮今晚没有出现,我猜测着他们是不是分手了,不禁心下惋叹。
  窦洁琼晚上另有饭局,她是在桌上只剩下残羹冷炙时才到达的。窦洁琼的确无愧于“滨大中文系系花”的称号,美得使人迷惑。乌黑而卷曲的睫毛翘得像两排黑色的羽毛扇,长睫毛下藏着一对朦胧?的黑眸子,美得像雾,热得像火。丰满红润的嘴唇充满了诱惑。大波浪卷发更为她增添几分狂野和妩媚。
  她身材高挑、胸脯丰满,整个人就像一只漂亮的,带着几分原始野性的雌豹,周身都释放着青春的热力,是一团燃烧着的火,难怪那么多男人都被她烧熔了。
  从窦洁琼走进包厢的那一刻起,空气中就充斥着脂粉与香水混合的香味。她的衣着服饰设计夸张、艳丽奢华,对比色极为强烈,却高贵华丽而毫无恶俗的感觉。
  苗宁悄悄告诉我,窦洁琼的服装全是高级订制的,具有独创魅力,价格高得吓人。还有她从头到脚佩戴使用的,从耳环、项链、手镯,到手提包、高跟鞋等,都是顶级品牌,那一身行头少说也得十几万元。
  我咋舌,十几万元穿在身上,如果是我,肯定会担惊受怕,害怕遇到打劫。不过转念一想,这分明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我沉浸在自己可笑的想法里,竟忽略了周遭的一切。
  “发什么呆呢”,直到苗宁喊我,我才回过神来。
  窦洁琼已经来到我面前了。“你好”,她向我伸出手,表现大方得体。
  我赶紧起身,伸手与她握了握,“你好,久闻大名了。”
  她抬起睫毛,微笑的眼睛生动的盯着我,“我也常听苗宁说起你,果然是婉约动人的大家闺秀。”
  “好了,两位美女别在那互相吹捧了”,于晓飞豪气地举起桌上的红葡萄酒瓶,“两位干一杯,好过说一百句赞美的话。”
  “呦,这小男生长得挺可爱,要不姐先跟你干一杯”,窦洁琼瞅着于晓飞,嘴角挂着妩媚的笑。
  于晓飞长着一张娃娃脸,稚气未脱。他被窦洁琼这么瞅着,脸居然红了,红得很可爱。
  “你也太没出息了,在人家系花面前紧张成这样”,康瑞霖取笑他。
  窦洁琼娇媚一笑,转而挑逗康瑞霖,“要不咱俩喝吧。”
  康瑞霖还未反应过来,窦洁琼一下子卷到他面前,她的胳膊缠住他的脖子,“来吧,喝交杯酒如何?”
  这下子轮到康瑞霖紧张失色了,结巴着说不出话来。
  这些未出校门的男生,在窦洁琼这般风情万种的成熟女人面前,显得那样幼稚可笑。
  这时一直默然旁观的叶妮雅终于出声了,“琼姐,你就放过我们学校这些小男生吧,他们哪里是你的对手。”
  窦洁琼笑得花枝乱颤,“什么叫放过他们,说得好像我是吃人的妖怪。”
  “你本来就是专吸男人魂魄的妖精,而且老少通吃”,苗宁插嘴,引发一片哄笑声。
  这时包厢的门被敲响了,服务生带了一名年轻男子进来。“实在不好意思,今天遇到个紧急病号,下班太晚了”,他一进门就连连道歉。
  叶妮雅走到那男子身边,带着几分羞涩挽住他的手臂,语气十分温柔,“吃过饭了吗,要不要单独给你叫点东西?”
  “不用了”,那男子说话也很柔和,“在医院吃了工作餐,吃不下别的了。”
  “连女朋友生日都不能请假一起吃顿饭啊,真是的,实习期就这样,以后正式上班了那还得了”,窦洁琼代为抱不平。
  叶妮雅忙解释,“铮亮这次实习很关键,直接关系到他能不能进那家医院,当然要好好表现了。”
  原来叶妮雅和许铮亮没有分手,看起来感情还挺好的,我不禁多打量了许铮亮两眼,他身形颀长,长得白白净净。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书生气十足。
  “哎呀呀,这么向着他”,窦洁琼挑起眉梢,“许铮亮,我们妮雅对你痴情得很,你可要好好珍惜人家才是。”
  “那是当然,我肯定会对她好的”,许铮亮略带腼腆的笑着。
  叶妮雅将头靠在许铮亮的肩上,眼里闪动着情爱的柔光。
  “唉——”苗宁忽然长叹了一口气,“看着人家秀恩爱,心里头真不是滋味儿。”
  叶妮雅微红了脸,嘟着嘴说:“是你自己不肯把你家欧阳带过来的,这会儿却大发感慨。”
  苗宁哼哼,“我才不带他呢,拿不出手。”
  “得了吧”,窦洁琼嗤笑,“拿不出手还要跟他在一起,是骡子是马,牵出来遛遛才行。都那么久了还藏着,也不肯让我们看一眼,好像怕被抢走似的。”
  苗宁杏眼一瞪,“你们要抢赶紧,我才不稀罕呢。”
  哄闹了一阵子,窦洁琼发话了,“既然大家都已经吃饱,继续下半场吧。是要去唱k还是去酒吧喝酒,寿星决定。
  “去时光酒吧,就在这附近,走路就能到”,叶妮雅立即说,“今晚有极乐鸟乐队的演唱,我想听。”
  “极乐鸟乐队”,这名字很耳熟,我恍然想起,“主唱是高鹄吗?”
  叶妮雅有些兴奋起来,“你也知道高鹄,我最喜欢听他唱歌了,他的歌声能唤起我的灵魂。”
  “有这么玄乎吗,灵魂都能唤起”,苗宁不以为然,“那个歌手有名吗,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酒吧风波(二)
  叶妮雅眼睛闪亮,“现在还不是太出名,但我相信他总有一天会光芒四射。我之前很偶然的在时光酒吧听到高鹄的演唱,就迷上了,他有一群忠实的歌迷,虽然相对小众,但都特别铁,风雨无阻的捧他的场。”
  许铮亮附和着,“我也听过高鹄的演唱,我觉得他是‘精神食粮’的制造者。”
  “听说那个高鹄,坐过牢”,窦洁琼冷不丁的爆料,“以前是个不良青年,江湖传言,他为了争一个风尘女子,打瞎了情敌的眼睛,被以故意伤人罪判刑。”
  我顿时明白了,为什么当时高鹄不肯作为目击证人出面,他是有前科的。
  “我喜欢的是他的歌,他是否坐过牢,与我无关”,叶妮雅俨然也以铁杆粉丝自居了,“再说了,我相信他打伤人肯定是有原因的,一个能把歌唱得那么高尚的人,人品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窦洁琼撇了撇嘴,似乎不屑于与叶妮雅争辩了。
  苗宁则嚷嚷着,“快走吧,你们把那个高鹄说得那么神,又是能唤起灵魂,又是‘精神食粮’的制造者,我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他是哪路神仙了。”
  于是一群人步行去了时光酒吧。这是一家装修风格颇具特色的酒吧,坐在里头,犹如置身于桅杆高耸的船舱里。有四支颇具水准的乐队,固定在每周五、六、日晚现场激情演出,高鹄领衔的极乐鸟乐队就是其中的一支。
  乐队演出场所位于酒吧二层的大厅,可谓闹中取静。场内霓虹灯分外抢眼,错落有序的安排使每个人都能在这里找到自己需要的空间。
  我们来得早,场内的空位置还有很多,我们分散找位置坐,我和叶妮雅、许铮亮一起坐在比较靠前的位置。演出还没有正式开始,但我一眼看到了坐在舞台角落里的高鹄,穿着深色t恤衫和牛仔裤,长发在脑后束起。
  他正专心调试着吉他音量,一双细长却炯炯有神的眼睛直直观望着前方,像是在寻找一种感觉。修长的手指拨动着琴弦,微侧着头,细细聆听每一根琴弦发出的声音。他就像是一位冷静的剑客,正在擦拭出鞘的长剑,准备与人决斗。随后他点燃一支烟,深吸了一口,开始有意识地弹奏一些老曲儿。
  晚上大约九点左右,酒吧内人潮涌动,二楼原本不太大的空间很快被挤得水泄不通。此时高鹄已经先退场了,来的都是高鹄的歌迷,他们兴奋的四处观望,期盼着偶像的到来。
  没过多久,当高鹄的琴弦音瞬间划破喧哗的人群声时,大家知道演出开始了,周遭瞬间安静了下来。
  上半场是高鹄自弹自唱,乐队的其他成员没有出场。高鹄演唱了好几首原创歌曲,他的歌同情弱势群体,疑问捉摸不定的爱情,表达对干净纯粹生活的向往……他的内心语言充满了纯熟和多变,在他的歌曲里,我能体味到一种人性的光芒,和一种使人流泪的满足,那是在精神上绝对的富足。
  特别是当高鹄用沧桑的嗓音唱出“告别昨日,拥抱明天,再难过也要挺起胸膛去微笑。除了你,一切繁华都是背景,这出戏用生命演下去……”,我似乎在唯美的旋律中慢慢体味到了自己的人生。
  我在歌声中闭上眼睛,眼前竟出现了幻境:雷电交加的大雨天,我没有带伞,茫然站立在大雨中,浑身湿透,感觉到刺骨的冰凉。忽然间,一个骑着单车的男人在我面前停下,羞涩地递给我一把伞,顺带稍上一句“当心着凉了”,随即消失在茫茫雨雾中。那个男人便是高鹄,更确切地说,应该是此时怀抱着吉他低吟浅唱的高鹄。
  叶妮雅的说法并不夸张,高鹄的歌声的确能够唤起听者的灵魂,让人们通过歌声,梦见一些遗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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