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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朝与暮-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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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问与暮有没有吃饭,与暮扯了个谎说吃过了。其实与暮是没有吃的,不过心知父母疼她,一定又会开始忙碌地做一顿丰盛的午餐给她吃。
  下午,与暮跟父母聊天,聊了很多,只是对于谭勋的事情只字不提。后来还是母亲提起了,她匆匆地带过。
  父母对谭勋的印象是极好的,一直认为两个人结婚已经是定局。所以有关二人分手的事情,与暮迟迟都没有说出口,不知道该怎么说,也不知道该说什
  么。
  晚饭之前母亲说要出去买些菜,好好招待好不容易回家一趟的女儿,与暮坐在家里也没事,便陪她一起去。
  路上遇见了以前的邻居,偶尔停下来谈话也不过是说一些细微的琐事。
  朝家女儿找了一个又帅又多金的男友,是四周邻居都知道的,每每遇见一个熟人都难以避免被问到“未来女婿怎么没跟着一起来”之类的问题。
  与暮被问得烦了,只觉得他们口中说的那些事情仿佛都发生在昨天,可事实明明告诉她说,她跟谭勋已经分手很久了。
  后来跟母亲单独回家的时候,她一路都无言,差点跟迎面而来的自行车撞上了,把母亲吓了一大跳,连问这是怎么了?
  与暮摇摇头,说不出个理由,母亲便认为一定是在外面工作太忙了,身体太虚弱,走路都没精神。
  事实上,从与暮这几天狂瘦下来的体重,也让人不得不怀疑。
  回去之后母亲将与暮赶到房间里去休息,在厨房里跟父亲商量着要弄点什么给她补补身子。
  与暮是被外面的一阵香味给馋醒的,在床上赖了一会儿她才起了身,走出房门,客厅的桌子上已经摆上了香喷喷的菜。
  二老正坐在一边看电视,见她醒了,忙站起身:“与暮,睡得怎么样了?”
  父亲的脸上满是担心:“你妈说你身体不好,没怎么休息,所以就没叫你起来吃饭。”
  “没事。”与暮微笑,朝着自己的母亲道,“
  妈,你别乱想了,我没什么事……我去洗个脸,你们先吃饭啊,不用等我。”说完就往浴室走去。
  镜子里她的脸色看起来真的算不上很好,配上凌乱的头发,真跟病人似的。
  她用温水将自己清洗干净,擦上了一些护肤品,再将头发扎成一个小马尾。
  出来时,父母正坐在桌子前等她吃饭。
  都说天底下,只有父母对儿女是没有二心的,与暮感同身受,想着自己以前很少花时间来陪他们,正好现在也没了工作,便打算在家里多待一些时间。
  既然回了家,走访亲戚是自然不能少的。
  与暮一向不太喜欢这样的社交,但也不得不妥协。工作久了,一些主要的人情世故她还是知道的,而且拜访的人大多都是长辈,象征性地去看看其实也无所谓。
  去奶奶家的时候,大伯的儿媳妇正在奶奶家里坐月子。
  大伯是父亲的亲哥哥,也是爷爷跟奶奶最疼爱的儿子。那时候没有计划生育,奶奶一共生了七个,除了大伯放在身边带着,其他都分别送到偏远的小镇请奶娘帮着带。父亲是里面最小的,从小又不在身边,所以最不受宠。
  与暮听母亲说过,自己小时候体弱多病不受奶奶的喜欢,奶奶从小连抱她一下都没有。后来长大了,她自然也能感受到自己与其他兄弟姐妹之间的差异,便对奶奶有了陌生的生疏感。所以每次来奶奶家,她都要父亲跟着一起来
  。
  偏巧大伯的老婆也在这里,见到与暮的第一句话就是:“哟,与暮终于从外面回来了?瞧瞧这身打扮,真是从城里来的就不一样,穿得多妖娆。”
  “妖娆”这个词在小镇上来说真算不上是个赞扬人的词语,大多都是带着讽刺意味的。
  与暮的这位大娘叫程晖,性格也有点怪。她最不喜欢别人的生活过得比她家好,除了自家的孩子,别人家的孩子都看不顺眼,每次见着面就要冷嘲热讽一番,与暮经常是她拿来娱乐的对象。
  通常这个时候与暮都会对她的话听而不闻,就当作是狗在放屁。
  今天也是一样。
  不过大娘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人,眼看大家聊得其乐融融,又会插上一句话说:“你哥都生孩子了,不知道与暮跟谭小帅哥什么时候会有喜事?”
  与暮用还没到年龄为借口搪塞过去,却不料她接下了话:“这怎么就没到年龄了?二十六岁不算小了吧?小心时间长了,要担心嫁不出去了,还是趁现在还有些姿色把自己给嫁出去,你知道女人在年龄方面老得很快的。”
  这么明显的讽刺,不就是说她大龄剩女还没人要吗?
  与暮皮笑肉不笑地说:“这个还请大娘放心,虽然我的年龄不小,但是大娘不是看起来还年轻吗,既然你都没老到入土为安的地步,我还担心什么呢?”
  她看见大娘嘴角抽搐得厉害,却碍于奶奶在场没有将她的本性给爆
  发出来。
  奶奶到底是个精明的人,见两人剑拔弩张的气势便匆匆跟与暮说了话,语句里不乏有让她先回去的意思。
  Part6
  与暮打小便知道老人家不喜欢自己,而对自己不重视的人她也不上心,表面上礼貌地说了离开,踏出房门才感觉真正的轻松。
  回家的路上难免被父亲说起刚才的事,无非是说他们都是长辈,即使再看不惯也得忍着。
  与暮表面上点头应着,其实心里却是毫不在意的。
  就在一家人回去的时候,发现院子门口聚集了许多人,正在对着什么东西议论纷纷。
  有眼尖的邻居看见了他们忙走上来说:“老朝,快看看你家去,门口停了一辆好耀眼的车,一看就是这个数呢!”他伸出了一根手指,意思就是一千万。
  老朝是邻居对与暮父亲的称呼。
  朝父跟上前去看,老头子也是第一次现场看这么闪耀的车,他对车一向热爱,不过因为家里条件不好,自然也只是闻车名没见过真实的车样子。
  这车的标志他是认识的,是世界顶级跑车……可一时间却又想不出名字。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它为什么会停放在自家门口?
  与暮心情不好,对这些事根本没放在心上,只不过想回家就一定要经过那辆车。她的眼神刚触及还没什么反应,过了一会儿又觉得不对劲,她细看过去,才感觉那车竟很是熟悉,不就是傅致一和何筱筱配对的那辆
  兰博基尼吗?
  与暮扭身就想要赶紧逃跑,却不料车里的人早就发现了她,但走出来的,并不是她以为的傅致一,竟是叶凡。
  “嗨,与暮,怎么跑得比兔子还快?”他也不追她,只是靠在车门旁大声地叫唤,这种情况下,即使与暮想要装作不认识也不行了。
  众人的眼光齐刷刷地看向与暮,不敢相信朝家的女儿居然认识了这么有钱的大帅哥。
  与暮顶着众人的目光不情愿地快步走到叶凡身边:“有什么事去我家说!”说完拉着他要走,他却将她给拉了回来:“哎……有话要跟你说的不是我……”他扬起下巴,示意车子里面还有个人。
  与暮不用想也知道是谁坐在里面,可是在邻居围观的情况下,她怎么能坐在车里跟他说话?
  而且时至今日,她根本就不想再见到傅致一这个人。
  叶凡的火眼金睛好像知道与暮心里的想法似的,小声对她说:“放心,只要你上车,致一会将车子开离这么个显眼的地方。我知道你恨他埋怨他不想见他,但是你总不想看见他的这辆车一直停在这里被围观吧?别人对你议论得太多也不好是不?所以你就放宽心些,暂时先原谅他,待会儿上了车要打要杀还是要做别的都可以,反正只有你们俩在里面,把你的怨气都发泄出来吧!”
  与暮白了他一眼,受不了他言语中的坏心思。
  叶凡却朝她露出一个贱贱的笑。
  “我
  跟我爸妈说一声。”与暮说完就转身跑到自己父母前去交代了一声。
  说实话这么多天没见,与暮不是不想傅致一的,可正是因为太想才更要克制住自己,不然自己这半个月的独自旅行不是白费了吗?
  与暮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地踱步过去,叶凡已经亲手将门替她打开,她看了他一眼问:“我们开车走了,你怎么办?”
  “啧啧,与暮真是个会关心人的好女孩。”叶凡嘴巴像是涂了蜂蜜,“与暮家乡这么美丽,我一个人去走走,欣赏下风景也不错,说不定还能有一次艳遇。”
  与暮觉得自己跟他真是不属于同一国的话题人物,便没说什么,径自坐了进去。
  车门一关,顶级跑车便发动了。
  坐在后面的与暮忍不住说了句:“别开那么快,我家乡的马路比较窄,很容易撞到在马路边玩耍的小朋友。”
  不过她的话却没人领情,前面开车的人闷不吭声,显然心情不是很好。
  与暮悄悄打量过去,南方的天气现在已经算挺冷的了,他却只穿了一件单薄的黑色风衣。
  与暮总觉得男人秋冬季节的时候会比夏天的时候要更俊帅一些,可用在傅致一身上就完全不具备意义。
  无论是春夏秋冬,他给人的感觉都一样的好看,是那种一沾上便很难移开视线的感觉。
  从开车出来,他便一声不吭,兰博基尼中隐隐地透露出一股沉闷的气息。
  他不说话,与暮自然不会
  傻到找话题,看着他开着车到处乱跑,停下的时候已经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了。
  与暮的家乡原本就小,平常的车子开了几十分钟就能走到小镇的尽头,这么丁点的地方怎么经得起他的兰博基尼狂飙的速度?
  两人坐在车上沉默了许久,与暮才忍不住问:“小傅爷,你来这里找我不会就是为了让我看你是怎么飙车的吧?”
  事实上对于他会来这里找自己,她心里的意外早就满满上升到喉咙口了,只不过表面上没有显露出来而已。
  “四海阁没允许你辞职,你凭什么就收拾包袱走人了?”他的语气很冷淡,原来是来这里抓人的。
  不过小傅爷亲自来抓人上班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还是说四海阁里每个翘班的人都有这么好的待遇?
  “我已经递了辞职信了。”她的口气自然也不好,“允不允许是你们的事情,反正我手上也没什么工作,何况那时候我又没跟你们签什么协议,有什么不能走的?”
  她就这么不想待在他身边?傅致一很不悦。
  她就是喜欢跟他抬杠,什么事情都倔强固执。见他有别的女人在家里,竟然说搬东西走就搬东西走,给她买的东西,从来也没见她用过就算了,搬家的时候居然还给他好好地摆放在那里,像是耀武扬威地宣告一切都是他的自作多情!
  那天,看见助理递过来她的辞职信,他立即打了电话过去,谁知她居然关机,气得他把手机给砸了。
  小倩站在一旁吓得不敢吭声。
  眼见傅致一半天没说话,与暮以为他又在生哪门子莫名其妙的气,她还想回家去吃饭呢,没工夫管他气不气闷不闷,最后干脆豁出去地说:“你要是没什么事的话,就送我回去,我好不容易回家一趟,想陪陪我爸妈。”
  他居然回给她两个字:“没门。”
  见过这么蛮不讲理的人吗?与暮翻了个白眼。
  “你究竟想要怎样?有话不说,难道要我陪你在这里发呆一个下午吗?”
  “让你待着就待着,有错吗?”他还真是说得理直气壮,可是她凭什么要浪费时间陪他待着啊?
  看着外面前不着村落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地,虽然心里一百个不情愿,她也不会傻得下了车自己走回去。
  真是后悔刚才怎么就上当上了他的车?
  后来,她就真的待在他的车里陪他发了一个下午的呆。他倒好,心情不爽,开个窗子抽根烟,她坐在车上屁股都麻掉了,最后忍不住下车,门还不敢关,生怕他自己一个人开车走了把她丢在这里。
  深秋的郊外下午倒也不怎么冷,风吹过脸颊,很是舒服。
  说起来,与暮好像真的好久没有在这样的郊外玩了,还小的时候,父亲每个双休日都会抽一天的时间带她出来玩,这样的郊外看似什么都没有,却让她感觉到新奇,好像可以在没有人的地方做很多事情,很久之后她才知道
  原来那种感觉叫作自由。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傅致一开到的地方不远处正好有一条很长的河,与暮知道这条河是连着自己的小镇的。
  她坐在河边,一时兴起就将鞋袜给脱了,光溜溜的脚丫子刚触及水面就感觉到水的凉意。
  不同于夏日,这样的天气,虽说不算太冷,但河水的温度还是冷得刺骨。
  不知道什么时候傅致一也下了车,走到她身后。
  与暮知道他就站在那里,也不管他,自顾自地玩。
  耳边又传来他冷哼的声音:“你倒是悠闲!”
  与暮敢肯定这个人心里肯定有一定程度上的变态,就是见不得别人活得比他开心。可是她自己也有些变态心理,越是不想自己活得好的人,她越想活出自己的精彩。

第十一章 你到底是怎样的男人
  Part1
  “你们处于财富顶端的人,当然不知道普通百姓的心理。”她平静地说,“生活本来就这么艰难,当然要在微小的细节里给自己找快乐,不然每天都生活在痛苦里,那样快乐吗?”
  他冷哼一声,没说话。
  与暮以为他是无话可说,却不料他竟也跟着她一起坐在草地上。
  傅致一是个有轻微洁癖的人,他的房间永远是干干净净的,每天都要人来打扫,身上更是干净得连一根头发都找不到。
  所以当他这么不拘小节地跟她一块坐下时,着实让她有些意外。
  “谁跟你说有钱人就没有吃过苦?”他扬眉,看着她的眼神已经不是那个高高在上,跩得不得了的四海阁小傅爷了,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平易近人的邻家哥哥,“我在吃苦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喝奶。”
  与暮被他这句话给逗笑了,呵呵两声:“你吃过苦?看不出来。我从来都没见过有比你更细皮嫩肉的人。”
  这点倒是不假,他手掌心上一个茧子都没有,比女人的手还嫩,实在很难想象这样的人以前还吃过苦。
  “那你说说,你吃过什么苦?”
  “我吃过什么苦,要真的算起来,那些都是我自作自受,谁让我喜欢上一个不该喜欢的人。”
  “又是谭勋?”
  “嗯。”她懒懒地抬起头,“刚认识他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跟他有很长一段距离,完全两个世界的人。说得庸俗一点
  就是他是王子型的人,身边的一切都很美好,我就是布满灰尘里的小平民,是连灰姑娘都算不上的那种。灰姑娘至少还有仙女帮忙,我要自己帮自己,拼了命地想要去拉近跟他之间的距离。可到最后我们还是隔得很远,它告诉我,人不怕看不清楚现实,怕的是明明看得那么清楚,知道注定会失败,还要去尝试那种失败的感觉。”
  “嗯。”对于她的长篇大论,傅致一只是轻应了一声。
  “像你这样的大人物,是不是特别不屑跟别人谈起感情?”她这样问。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你们每天都忙着应酬,有那么多钱,什么美女不主动送上门?随便在里面选一个自己喜欢的,她会迁就你、讨好你,众星捧月,这样的感觉一定很好,所以你们从来都不会因为感情的事情而心生烦恼。”
  他勾勾嘴角,对她的话不置可否。
  与暮不知道两个人是怎么聊上的,好像忘记了之前的不愉快。
  回去的路上已经是黄昏了,与暮早已经饿得肚子咕咕响了,偏偏身旁那家伙好像跟她作对,车子开得极慢。
  快到小镇上的时候,傅致一才开口:“今晚跟我一起回去。”
  与暮:“我不回去。”
  眼见傅致一脸上晴转多云,她外加了句:“我好不容易才回来看我爸妈,我想多陪陪他们。”
  “那待会儿你跟他们吃个道别晚饭。”
  “……”
  她有些心烦,讨厌在同一
  件事情上反复纠结。
  从搬出他的别墅,辞了那份工作开始,她便决定要退出这个游戏,她年龄也不小了,没有精力去玩,也玩不起。
  早知道没有结果的事情她做过一次,受了教训,也就该知道收敛了。
  “我说不回去就不回去。就算我回去了,也不可能跟你回别墅,更不可能去你的四海阁上班。”
  她一字一句说得清清楚楚,口气却是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冲。
  她其实不想说狠话的,只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逼她。
  她真的不知道跟他回去还能有什么意义。
  现在她或许还有些姿色,还有些许年龄可以败,可等她过了三十变成了真正的剩女,那时候没了资本,她该怎么做?
  她没有那么伟大,即使喜欢他,也不可能无私到不替自己设想,以为待在他身边看着他快乐就好。
  忽然,车子猛地停在了路中间,与暮毫无防备,差点撞到前面的挡风玻璃上。
  站在路边说话的几个小混混被吓了好一大跳,骂骂咧咧地冲过来,就看见竟是一辆闪亮的兰博基尼。
  聪明的人看见这辆车都会知道开车的人一定来头不小,偏偏他们血气方刚,一看就一辆车,即使来头再大也不过就是一个人而已。
  小镇上不少小混混,哪里见过这么绚丽的车,走上来敲敲车上一直打开的窗子,十分跩地说:“哥们,你知道这里是谁的地盘吗?你刚才那刹车的速度是想撞死几个人吗
  ?”
  与暮有些紧张地看了眼那些染了不同颜色头发的小混混,别看这里只是个小镇,也正因为小,所以拿刀砍人、打群架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
  想起上次的劫包事件,虽然傅致一打架不错,可是现在的这一群可不比上次的那两人,他们手上都藏着家伙,只不过没有表露出来而已。
  她悄悄地拉了拉傅致一的衣袖示意他赶紧开车走,谁知他竟是像没有感觉。
  那人在外面叫唤了几声没见反应,和身边的人相视了一眼,就听人道:“没想到这么个有钱的帅哥竟是个聋子。既然是聋子还不如把车让出来给哥们过过瘾。”
  那人说完伸手就要来开车门,与暮吓坏了,偏偏坐在那头的傅致一一点反应都没有。
  可就当那小青年的手刚要击向门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伸出的一只手将他的手抓起,拎小鸡似的拎得高高的。
  原本空荡的马路上立马就被许多黑色的车子给包围了起来。
  与暮从窗外看去,抓住那人手的人竟然是叶凡。
  接着每辆黑色的车里都站出来了两三个人,刚才还嚣张得不得了的小混混一下子就被这样的气势给吓坏了。
  他们从小在镇上长大,见过最多的也不过是镇上一些小小的黑社会,哪里见过这样的架势,个个脸上都泛白,其中有人还吓到尿了裤子。
  就在叶凡打算好好教训一下这些不懂礼貌的小青年时,其中一个居然认出了坐在
  车里的与暮,忙上前叫道:“与暮姐姐,我是朝晨啊,你救救我吧,我不想被他们带走,我爸爸一定会打断我的腿的。”
  与暮一愣,倒是没有认出来,那居然是大婶程晖的妹妹的儿子,小时候每年过年在奶奶家吃饭的时候,与暮是见过他的。
  一个长得挺清秀的男孩,大概是被家里人宠惯了,总是喜欢跟着镇上的小混混一起。
  与暮哪里想要管这样的事情,本来觉得让叶凡把他们带去公安局教育教育也是好的,不过现在既然人家都出口哀求了,她怎么也不好意思当作不认识。
  于是她便朝傅致一道:“小傅爷,这些小孩年龄都太小,不懂事,你别跟他们计较了好吗?”
  傅致一转过头瞥她一眼,那眼神竟是犀利如锋,加上他的惯性冷语,若是刚才那些小青年听见了必定不敢这么嚣张,早就一股烟儿被吓跑了。
  “要我不计较可以。”他说,“你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这不是变相的威胁吗?与暮郁闷了,她就知道他是那种想要做的事、想要得到的人,没有达到目的是绝对不会罢手的。
  “何必呢?”她看着他,很认真地问道,“就算我答应了你回去了又能怎样?难道你真的要我当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小三?你知道我跟谭勋是怎么分手的吗?如果我答应了你,你叫我情何以堪?”
  “你从来都不是小三。”他从头到尾就是单身男人一个,
  谈何小三?
  傅致一的声音淡淡的,重复了一遍:“跟我回去。”
  与暮还想说什么,便见他转头,向外面的保镖使了眼色,她看了叶凡一眼,他倒是没有什么动作,但是其他保镖已经有所行动了。有几个小混混吓得想要当场逃跑,刚转身就被抓住了。
  傅致一的保镖都是经过高级训练的,这些小青年怎么可能是他们的对手?与暮忙喊停:“我跟你回去,你放了他们吧!”
  其实小镇不大,这些小青年的父母有些是与暮也认识的,她并不想弄多大的事情出来,而傅致一这样霸道的性格,如果达不到自己的目的,她相信他一点也不会介意把事情在小镇上弄得人尽皆知。
  听见她的答案,傅致一终于满意地露出一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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