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虐恋]你是我的幸福吗-第2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宋歌做了个鬼脸,欢快的跑掉了。
房主送来丰盛的泰式早餐,两人吃过早饭洗过澡,相拥着睡了过去。
这一觉一直睡到下午才醒,小镇十分宁静,半点喧嚣声也无。
他们醒了后又在床上歪了一会儿。黄昏时分才起床吃饭。
宋歌饿得不行,一口气吃了四个香蕉椰子糕外加一大碗芒果饭,还嫌不够,伸手去抢方洛的咖喱牛肉饭。
方洛见她这豪放的吃相忍不住揶揄:“以前在独栋你要有这样的食量,我也不用担心了。”
从前宋歌被方洛刚关起来的时候,曾想过要绝食自杀。
说起来她也挺有毅力的,即使楼下米其林餐厅的厨师做的饭再怎么香,她说不吃饭就不吃饭,一天下来一口水都不喝。
就这么坚持了整整两天,然后她终于受不了饿晕了过去。
宋歌本以为自己可以就这样顺利的结束自己的生命,谁知方洛叫来家庭医生,给她打了营养针。
她不吃饭,他就给她打营养针,一瓶接着一瓶,反正就这么吊着不让她死。
那段时间宋歌过得很痛苦,每天躺在床上像死人一样,却比死人更痛苦。
宋歌用叉子叉了一块凉拌青木瓜放进嘴里,“我现在想想挺后悔的,我那时候不应该自杀,而已经杀掉你,这样一了百了,再没人关得住我了。”
方洛抬头看她,“你还真是恩将仇报,好歹我也帮你还了债,还把你从永夜那鬼地方救出来。”
宋歌放下叉子,点头道:“所以因为这个事情我一直挺感谢你的。你这个人吧,不犯病的时候其实还挺不错的。”
方洛拿了吃进替她擦嘴角沾到的沙拉酱,低声说:“只要你乖乖的不惹我生气,我就不会犯病。我也会努力克制自己,不因为一些小事和你闹。”
方洛语气认真,宋歌听得心里一暖,闷闷嗯了一声,埋头继续吃东西。
第一百二十五章 和帅哥搭讪
宋歌晚饭吃得太多,胃里胀得难受,拉着方洛出去散步。
距离他们所住的小屋不远的地方有一棵看上去颇有些年纪的大树,大树上绑着的秋千,是不少游客拍照留念的地方。
路过秋千的时候,宋歌小声嘟囔:“这秋千还没独栋的那个好。”
宋歌似乎对秋千有别样的癖好,原先方洛还没把她关进独栋的时候,她就爱坐在方洛那栋别墅外的秋千上看书喝茶,因着这个原因,宋歌被关进独栋后,方洛特地命人在独栋院子里如法炮制,做了一个一模一样的秋千。
可那会儿宋歌闹完出走闹自杀,压根没注意到角落里的秋千。
后来宋歌认了命,不折腾也不闹了,却总是嫌弃屋外太阳太大,不愿意去秋千那里。
方洛二话不说,又让人移了一棵梧桐树过来。在两棵树的繁密枝叶遮挡下,那秋千终于晒不到太阳了,可宋歌依旧不愿意去院子里,每天窝在自己房间里,除了吃饭就是睡觉。
有画画的艺人坐在小马扎上位游客画素描,宋歌在他身后瞧了半晌,似乎觉得他技艺还不错,吵着她也要画。
方洛用英语和画家进行沟通,宋歌喜滋滋的坐到秋千上,曲着腿摇摇晃晃。
画家速写的速度很快,可宋歌还是被蚊子咬了满腿的包。
方洛拿起画仔细看了看,忍不住感叹:“这人肯定怕我们不给钱,所以才故意把你画的这么美。你看,你眼睛哪里有这么大,鼻子哪有这么挺。脸哪里有这么小……”
宋歌越听越来气,一把抢过画纸,一个人往前走了。
方洛付了账。闲闲跟在她后面,不近不远,恰好她一回头就能牵到他手的距离。
两人一前一后走过著名的memorybridge。这座桥是二战的时候在这里修建的,墨绿色的铁桥充满了时间的沧桑。
每个古老的建筑物都会被附上一些浪漫的传说,相传有一对恋人曾在这里分离,男人参军,临走前说一定会回来陪女人过生日。
女人对男人的诺言深信不疑,在小城里等他归来,结果等到的却是男人的死讯。
硝烟弥漫的年代,男人死于战火,尸骨无存,女人不愿意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依然每天站在桥头等他。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她从花季少女等成了白发苍苍的老妪,为了等这个不可能再回来的人。一辈子没嫁人。
女人八十岁生日那天,她照旧坐着轮椅去桥头等自己的爱人。
从早上等到傍晚,直到晚霞染红了桥面,终于,她看见一个步履蹒跚的老人缓缓从桥的那一端走过来。
虽然时光改变了他的面貌和身材,可女人还是一眼就看出来。这正是她等了几十年的爱人。
因为这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传说携手走过这座桥的恋人即使以后分开,南辕北辙,天各一方,最后也会在这里相聚。
听了这个故事后,宋歌忍不住唏嘘:“女人终生未嫁,男人却说不定早在他乡另娶了他人,或许早已儿孙满堂,享受了承欢膝下的欢乐。否则他怎么会等到八十岁才回来看那个女人呢?”
方洛的手轻轻抚着有些生锈的铁锁链,沉?了一会儿才说:“那个男人在战斗中受了伤,双眼失明,脸部被大面积烧伤,胳膊也断了一只,算是捡回了半条命。也许他觉得自己没有脸面回来见爱人了吧,所以才宁愿背井离乡这么多年。临死前,他还是回到了故土,即使眼睛看不见。也想亲手摸一摸和爱人一起走过的铁桥。”
听了方洛的话,宋歌不由陷入沉?之中。
不知道女人看见爱人时会是什么表情,也许对她而言,看见爱人在多年之后变得面目全非,比相信他死于战火更加让她难以接受吧。
宋歌能够想象,白发苍苍的女人抱着爱人的头??流泪的情景,她一面流着泪,唇角却还带着笑。
晚霞的淡淡金光将桥面照亮,桥下河水潺潺,倒映着两岸的绿树红花,方洛拉过宋歌的手在自己手心里攥紧了,轻轻的摩挲。
他问:“宋歌。你离开我以后,如果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在某个地方再遇见我,会不会朝我挥挥手呢?”
宋歌笑:“那时候你大概一手牵着你那位门当户对的妻子,一手牵着你刚放学的孩子,即使我朝你挥手,你也没有空手和我打招呼吧?”
方洛闻言苦笑道:“也是,到时候你大概也嫁了人,丈夫看的紧,可不准你在路上随便和帅哥搭讪。”
宋歌闻言哈哈大笑起来。皱着鼻子骂道:“你以为全世界男人都和你一样小气啊?再说了,你能算帅哥吗?顶多也就算长相一般。”
“你说什么?”
方洛来了气,卷起袖子作势要去打宋歌。
宋歌却早已从他的大掌之中抽出了手,一溜烟跑到了桥对面。
在独栋里关久了,她难免立体差了些,不过跑了几十米就气喘吁吁,累得直不起身来。
本以为方洛会追过来,谁知他只是站在原地,就这么远远看着她。
太阳落到山的另一头,他静静伫立在那里,望向她的眼睛里满是深情和不舍。
这一刻,宋歌突然觉得,他们之间不过隔了一座铁桥,却好像隔了千山和万水一般。
……
小城的生活轻松而闲适,远离了城市的喧嚣,方洛没有接不完的电话和开不完的电视会议,最大的乐趣变成了坐在客厅里看系着围裙的宋小猫在厨房里忙碌。
在厌烦了顿顿冬阴功汤的生活后,宋歌毅然决然的决定自己开火做饭。
好在这栋房子里厨具和餐具一应俱全,每天也有人送新鲜的肉类和蔬菜过来。这才给了宋大厨一展身手的机会。
事实上,宋歌做的菜客观来说味道很一般,远不及陈妈的十分之一。
但方洛一向吃惯了高级餐厅的舌头却意外觉得吃起来味道还不错,即使是一盘炒青菜也能吃出那么点家的味道。
两人偶尔小吵小闹,但大多数时候都还算和睦。
饿了就吃当地味道香甜的糕点,乏了就在阳台躺椅上小憩,醒了就窝在沙发里看书喝咖啡,吃过饭就去散步或骑自行车沿着小城转悠,
两人悠闲自在的生活了一个礼拜,方洛身上的伤也好的差不多了,喝了些酒,借着酒劲又开始对宋歌毛手毛脚。
第一百二十六章 会咬人的狗
宋歌没辙,只能由着方洛闹腾。
方洛这人别看穿上西装挺斯文的,脱了衣服就是一个十足的衣冠禽兽,咬起人却毫不含糊,下口那叫一个快准狠。
宋歌越是骂他禽兽他就越带劲,弄得宋歌肩膀上胸口上甚至后脖子上都是深深浅浅的牙印子。
宋歌有一次烦了。直接一巴掌拍到方洛背上,骂道:“方洛你丫是狗吗?怎么见着肉就咬?白天没吃饱吗?要不我给你找两根肉骨头去?”
其实这么一骂出口宋歌就后悔了,按照方洛平日的性子,八成会变本加厉的折腾她。
谁知方洛听了这话之后,竟然把头凑到宋歌耳边,沉着嗓子“汪汪”叫了两声。
然后,宋歌一个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继而窝在方洛胸口大笑不止。
方洛这人一向小心眼,见自己被宋歌嘲笑,不由有些后悔刚才的行为。
“乖,专心一点。”说着。方洛狠狠顶了一下。
然后,宋歌为自己的嘲笑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两人闹腾了一夜,甚至在阳台那个看起来不太扎实的躺椅上还来了一次。
两人相拥着睡过去时天边已泛起了鱼肚白,由于筋疲力竭,直到第二天中午才起床。
有好几次,宋歌被折腾得下不来床,方洛就去餐厅把午饭买回来,端来床边给她吃。
每当方洛好心的帮宋歌摆好碗筷,甚至还面带微笑的询问她需不需要他喂她吃的时候,宋歌脑海里就跑马灯似的跑过一行加粗的黑体字: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有一次,宋歌把这个深埋在心底的念头说出了口,谁知方洛沉默了两秒,拿勺子舀了一勺粥送到宋歌唇边,而后笑得稀松平常:“我当黄鼠狼没问题。你确定你想当鸡?”
自此之后,宋歌深刻的意识到一件事情,那就是别和方洛斗嘴皮子。因为会输得很惨。
错过了清迈著名的双龙寺,好在拜县里也有不少佛寺,规模虽远不如双龙寺,但也算是别有情调。
天气晴朗的下午,方洛不知从哪里弄来一辆蓝色的小摩托车,也就是那种台湾偶像剧里常见的被称作“小绵羊”的摩托车,晃悠悠开到宋歌面前。
宋歌看见方洛叉着两只大长腿坐在这辆与他高贵气质极不相称的摩托车上,不由笑弯了腰。
方洛斜睨了他一眼,继而拍了拍摩托车的后座,“上车。”
“去哪里?”
方洛倒是卖起了关子,亲手把粉色的安全帽扣在宋歌头上,慢条斯理的说:“去了你就知道了。”
方洛骑着摩托车带着宋歌一路疾驰,踏过碎石子路来到位于拜县东边的美音寺。
踏上长长的石阶就到了山顶,视线所及,一片开阔。远处起伏的群山上漂浮着云彩,近处拜县的房屋,错落密布,隐藏在绿色田野中,整个画面倒有几分像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
黄昏时分,不少慕名而来看日落的游客。偶尔还能听到两声熟悉的中国话。
旁边两个日本少女已经偷偷打量方洛很久了,小声用日语交流着。
即使半个字都听不懂,宋歌也能从她们冒着粉红泡泡的眼神里揣测一二。
宋歌很想上前提醒她们,这个男人长得人模狗样,在床上可真是一条会咬人的狗。
方洛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凉飕飕的瞧了眼身后聒噪的日本少女,拉了宋歌的手问:“要不要去寺里看看?”
宋歌笑着打趣他:“怎么,被少女炙热的目光看的不好意思了?我看她们长得挺漂亮的,要不要我帮你去要个电话号码?”
方洛最是看不惯宋歌这副事不关己把他往外头推的样子。脸一沉,自己往前走去。
“不过开个玩笑而已,这么认真干嘛?”
宋歌小声嘟囔着追上前,奈何游客太多,不一会他们中间就隔了好几个人。
宋歌踏进佛殿,依然没追上方洛。
这时,迎面走来一个戴着鸭舌帽穿着黑衣的男人,宋歌正仰着头看金光闪闪的佛像,并未注意到来人。她后退两步,恰恰撞到那人的胸口。
宋歌不小心踩到对方的脚,身体一歪,险些摔倒。
好在那男人伸手扶了她一把,才不至于摔倒在地。
宋歌抱歉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那男人已经抬腿走掉了。
宋歌一怔,抬头看向刚才撞自己的男人,高瘦的身材,背脊挺直,虽然戴着帽子,她还是一眼认出了,那是苏景屹。
很快。他就消失在了佛寺门口。宋歌低头,发现手心里多了一张纸条。
方洛见宋歌没追上来,自己折返过来找她,却看她差点摔倒,他走上前,责怪道:“你怎么走个路都走不稳?”
宋歌不着痕迹的把纸条在手心里攥紧,抬头笑得没心没肺:“我这是被佛光震慑住了。”
方洛哼了一声,领着她继续往大殿里面走去。
从佛寺出来后,宋歌借口去上厕所。躲进卫生间的隔间里,这才抖着手打开了那张纸条。
汗水让纸上的字有些模糊,但宋歌还是一眼辨认出了苏景屹苍劲有力的字体。
曾经有一段时间,宋歌爱模仿苏景屹的字体,也想像他那样写一手漂亮的行书,可事实证明写字这东西还是要靠天分,即使学像了形,字里的神韵还是学不像。
宋歌握着纸条的手微微发着抖,她喉咙一阵发紧,感觉自己随时都要晕过去似的。
那张字条上只有一行字:明晚十二点,大树秋千下等你。
原来,宋歌和方洛在清迈遇到的跟踪者并不是方家的人,而是苏景屹的人。
想必大年三十那天苏景屹的计划被打乱,而后宋歌又一直没能回到独栋,苏景屹才一路查到了拜县。
所以,他这是要准备救她出去了。
这一天她等了很久,在这一天真正到来的时候,她却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宋歌从卫生间里走出来的时候,方洛等的有些不耐烦,抱怨道:“怎么这么久?”
宋歌整个人还是懵的,她没说话,眼睛望着莫名的远方,不知在想什么。
方洛见宋歌面色发白,额头上渗出不少的汗,紧张的问:“怎么了?不舒服么?”
第一百二十七章 你舍得么
宋歌摇了摇头,努力挤出一抹笑意,“没事,我就是觉得有些热,我们回去吧。”
方洛不疑有他,牵着宋歌穿过人群往石阶下走去。
晚饭菜式依旧丰富,宋歌却有些食之无味,甚至还不小心打翻了装辣椒酱的小碟子。
方洛心情倒是不错。没有像平日那样骂她笨手笨脚,反而耐心的把桌子擦干净了。
接下来的一整天,宋歌都在惶惶然中度过。终于要自由了,她本该高兴的,却不知怎的,心里空落落的,好像被人掏空了一般。
第二天晚上九点,距离和苏景屹约定的时间还有三个小时。
洗过了澡,方洛提议看电影,宋歌趁他放影碟的时候,从酒柜里拿了酒和杯子,坐在沙发边笑眯眯的等着他。
方洛挑眉,“怎么,不怕我酒后乱来?”
宋歌笑的春光明媚,她拍了拍旁边的沙发,也学着他的样子挑眉。“我可不怕你。你要是再敢咬我,我就拿把刀把你身上凸出的东西全部切掉。”
方洛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宋歌一边倒酒一边补充:“你知道的,我指的不仅仅是鼻子。”
说着,宋歌视线一路往下,路过方洛的脖颈、胸脯、腰肢、停留在某个地方,抬手做了一个类似于切西瓜的动作。
方洛走到宋歌身边坐下,慢慢靠近,熟络的揽过她的肩膀,在她耳边轻轻的呵气:“你舍得么?”
宋歌耳朵根子一红,把酒塞进他手里,梗着脖子嘴硬道:“奇怪了,我有什么舍不得的?”
“哦?是吗?”
方洛唇角微勾,一双凤眸微眯起。
这是危险的信号,宋歌早已了如指掌。她往沙发角落里缩了缩,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方洛长臂一伸就把她拉了回去。
“想跑?”
宋歌呵呵笑了两声,立刻换上一副乖顺的嘴脸:“我是孙悟空,你是如来佛,我哪里跑的出你的手掌心?”
很显然。现在知道才求饶已经晚了。
方洛拿起杯子灌了一口酒,扣住宋歌的后脖子,吻了上去。
这一刻,宋歌只觉得口腔内充斥了浓烈的酒香。如同一朵在午夜里悄然绽放的花,馥郁的芬芳萦绕在鼻息之间,慢慢的,侵蚀了她的全身。
电影自然没看成,原本整洁嗯沙发上一片狼藉。
晚上十一点四十分,距离约定时间仅剩二十分钟。
公寓二楼卧室的大床上,方洛和宋歌相拥而眠。
方洛呼吸绵长,一只手被宋歌枕在头下,另一只则紧紧搂着宋歌的腰。
宋歌睫毛颤了颤,慢慢睁开眼睛,她轻轻从方洛怀里脱身,动作轻柔的坐起身。
方洛一动未动,呼吸绵长,似乎是睡得正熟。斜斜的月光照进窗来,在方洛英俊的脸庞上洒下一层又轻又柔银光。
宋歌走下床,在床边静立了一会儿,轻声对熟睡中的方洛说:“再见,我走了。谢谢你,还有……对不起。”
睡梦中的方洛自然是什么都没有听见,宋歌咬了咬唇。下定决心,转身走出了房间。
离开公寓后,宋歌一路小跑,她脚步很快,比脚步更快的是心跳。
外面没有路灯,天空中只悬着一轮孤月,?漆漆的方向难辨。
好在去大树秋千的路她早已熟记于心,只凭着记忆快速往那边走去。
她远远就看见那人站在秋千下等她。白色衬衣,?色长裤,一如多年以前。
那时的他常在宿舍楼下的大树下等她,有时候是给她送早餐,有时候是等她一同去图书馆。
苏景屹听见脚步声逼近,转过身来,笑着朝宋歌挥了挥手。
即使相隔多年,他的笑容依旧那么明媚好看,像春天午后温暖的阳光。
“宋宋。”
他喊她的名字,温柔的,深情的,声音里几乎带了些不易察觉的哽咽。这是他的宋歌。他日思夜想,终于救出来的宋歌。
从去年到现在,他精心筹划多时,终于等来了这一天。天知道独栋防控措施有多难攻破,他为了打一个电话进去就耗费了整整半年。
现在好了,他终于再次见到了她。她瘦了一圈,看上去让人心疼。
“宋宋。”苏景屹又喊了她一声,明明的带笑的眼睛,却偏偏含了泪水。
宋歌一步步朝他走过去,然后,被他拥入了怀抱之中。
曾经的记忆如潮水般向她涌来,那个下着大雨的夜晚。苏景屹的母亲找来学校,哭着求宋歌放过她儿子。
宋歌茫然的看向自己这个视作未来婆婆的女人,紧握着手心,半个字都说不出口。
“孩子,阿姨知道你很善良,你劝劝景屹让他出国深造吧,阿姨给你跪下了。”苏景屹从来没有提过他在大学当老师的父母已经移了民,更没和她说过任何关于出国的事情哪怕半个字,他甚至还在为她勾画了毕业后的蓝图。
“等咱们毕了业,你去当小学老师,我去证券公司工作,一个当辛勤的小园丁,一个当忙碌的小白领。等工作稳定后,咱们就在靠近湖的地方买一套房子,你不是喜欢散步吗?这样以后我们每天晚饭后都能沿着湖散步了。北城房价高,我先攒出首付。然后再拿每个月工资还贷款。你放心,我一定会努力工作,好好赚钱,工资全部上缴,一分钱不留。宋宋,等到那个时候咱们就结婚,你说好不好?”
她以为这会是他们最好的结局,殊不知苏景屹那样优秀的人还有更光明的未来。
她还记得那天下午,宿舍里一个人都没有,秦锦绣推开门走进来,把书摔到桌上,生气的说:“好了。苏景屹的妈妈现在生病住院了,你满意了吗?我一直挺好奇为什么苏景屹父母都移民国外了,他却放弃出国的机会偏偏要考来北城读大学,原来是因为你这个狐狸精。宋歌,你总喜欢摆出一副天真无害的样子,其实你这人最自私。你说你这样把苏景屹绑在身边有什么意思?他那么优秀那么有才华,你忍心让他毕了业屈居人下做一辈子小职员吗?”
宋歌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发了很久的呆,过了很久,才转头对秦锦绣说:“帮我一个忙好不好?”
第一百二十八章 绝对不会放手
宋歌和秦锦绣叫来的体育系师弟直接约在学校外一家连锁酒店的房间见面,师弟还没开始脱衣服就羞红了脸,秦锦绣把他赶到床上,然后让宋歌也脱了衣服,指导他们摆着各式各样的亲密姿势。
然后,她拿出拍下了照片。
照片从匿名的邮箱发到苏景屹的邮箱。很快,邮件显示对方已读,可是一整个晚上苏景屹都没有任何反应。
宋歌一整晚都呆呆看着自己的,直到第二天早上,她终于接到了苏景屹的电话。
“宋宋,我买了你爱吃的奶?包和豆浆,快下来。”
苏景屹的声音很平静,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般。
宋歌整理了一下衣服,故意解开领口露出脖子上的红色痕迹,然后下了楼。
如她所料,苏景屹看见了她脖子上的异样,可他什么都没说。
“你今天下午没课吧?我中午过来找你。咱们去那家老四川火锅吃饭,然后去看电影好不好?”
宋歌垂着头,视线落在苏景屹干净的鞋尖上。
她指着自己脖子上的痕迹说:“你明明看到了,为什么不问我?”
苏景屹咬着唇,面色发白,柔软的头发被风吹得东倒西歪。
“宋宋,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宋歌深吸一口气,抬起头直视苏景屹澄净的双眸,“苏景屹你就这么喜欢被人戴绿帽子吗?你能不能像个爷们儿一样质问我那些照片哪里来的,我脖子上的痕迹是什么,和我睡了的男人是谁?”
“宋宋……”
苏景屹喊她的名字,声音里满是绝望。
他伸手想去牵宋歌的手,却被她烦躁的挥开。豆浆被打落,杯子破了,顺着水泥地往低洼处流去。
宋歌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平静。她说:“苏景屹,我们分手吧,我爱上了别人。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