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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吸血使-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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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沐白打算把这枚能晶给安小雯,虽然F…阶的她吸收F阶能晶有些奢侈,但能晶在强化身体的同时有着治疗伤势的效果,正好适用于失血过多的安小雯,可以让她恢复一下。
收起能晶,沐白继续杀入丧尸群,接下来并没有强力丧尸出现,在几分钟后,沐白终于将剩下的几百头丧尸斩尽杀绝,它们的残肢断臂洒落在周围,在地面上铺成一层令人作呕的血腥修罗场,沐白嫌恶地看了一眼周围,随即飞掠到吉普车旁,同时退出血族形态。
现在的沐白光着膀子赤着脚,露在外面的皮肤没有沾到半点污迹,反而是下半身的深红长裤上,不可避免地沾上了血迹。
不过,沐白却没有关注这些,血族形态刚刚消退,他便感到一阵疲劳传来,这并不是身体上的疲劳,因为他这次是主动退出血族形态,体内的血液还有些许剩余。
这其实是精神上的疲劳,血族形态时,沐白每时每刻都处于精神亢奋状态,如今一朝退出,当然会觉得疲惫不堪。
第四十一章 进入市区
倍感疲劳的沐白晃了晃脑袋,他并没有回到驾驶座,而是走到副驾座旁边,准备带走安小雯。
登记站被各种车辆堵得严严实实,吉普是不可能开进去的,幸亏再往前几公里就是市区了,以沐白的脚力,这点路程很快就能走完。
沐白正想招呼安小雯,却有些错愕的发现,她竟然又睡着了。
错愕的同时,沐白倒是能够理解,毕竟安小雯现在还十分虚弱,再加上她看不清登记站的战斗场面,在无聊中睡过去自然不奇怪。
看着沉睡中的安小雯,看着她绝美的容颜,看着她刚刚恢复一丝血色的双唇,莫名的,沐白竟有些怦然心动起来。
“难道我喜欢上她了?不应该啊……”
沐白轻声嘟囔一句,事实上,他并没有想错,他的确没有喜欢上安小雯,之所以会对她心跳加速,完全是出自身体的本能。
血族在男女之事上的需求一向强烈,如果沐白已经注意到这一点,那么稍稍克制一下也就过去了;但是,沐白压根就没发现这种变化,再加上他现在精神疲惫,所以才会将身体的冲动错认为是爱意。
“亲一下,只亲一下,应该没关系吧……”
沐白也是果断之人,尽管感觉自己现在的状态有点不对劲,但他当面袭胸的事儿都做过,现在亲个嘴儿怕什么?
于是,沐白站在副驾座外边,双手扶住安小雯的双肩,俯下身子,低头一口噙。住她的双唇,湿湿滑滑的感觉传来,让沐白沉迷其中。
严格说起来,含住安小雯下嘴唇的那次不算,这一次才是沐白的初吻。前世在地球就不用多说了,作为平凡的孤儿,根本没有妹纸看得上他。
转世到圣休亚瑞后,沐白倒是有过一个女友,但只限于拉拉手而已,连亲嘴都没试过。这并不是因为沐白传统,而是那女人心机深沉,借口诓骗了沐白。
那女人本就是故意接近沐白的,在他意外变成吸血鬼时,把他送进研究所的人中就有她。
在那女人眼中,就算没有吸血鬼这档子事,沐白也早晚会变成一个牺牲品,她自是不愿跟一颗受人摆布的棋子发生点什么。
故而,沐白的吻技很是生疏,好在血族的本能不容小觑,这才过去了十几秒钟,他就开始熟稔起来。
忽然,沉睡中的安小雯皱了皱眉头,眼看即将苏醒过来,如果她发现自己被偷吻,到时就算不当场发飙,也肯定会气得够呛。
但是,沐白实在太狡猾了,在她苏醒的前一秒,沐白果断离开她的双唇,身体后退几步,接着便若无其事地慢慢走向吉普。
这时,安小雯刚好睁开双眼,她脑袋一偏,正好看见慢步走来的沐白,顿时知道战斗结束了,只是……自己的舌头怎么麻麻的?嘴唇怎么湿湿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我流口水了?安小雯摸了摸嘴唇,有些疑惑,也有些羞赧。
看到安小雯满脸迷糊的模样,沐白差点笑出声来,强忍着笑意,他取出那枚F阶木级能晶递给安小雯,道:“给你的,尽快吸收了。”
安小雯已经习惯了沐白命令式的语气,她不客气地接过能晶,握在手里开始吸收起来,接着,她又听沐白说道:“下车吧,我背你去市区。”
说着,沐白打开车门,先是将安小雯横抱出车外,然后将她背到背上。沐白一手托着安小雯的大腿防止她掉下去,一手拎着两个军包,以远快于常人步行的速度走向登记站。
沐白并没有发现,趴在他后背上的安小雯脸色变幻不定,忽而气恼忽而羞涩忽而愤然,只因在沐白俯身抱起她时,惊鸿一瞥之下,她看到沐白的嘴唇闪动着湿润的色泽。
安小雯的智商可不低,联想到自己麻麻的舌头和湿润的嘴唇,再看到沐白的嘴唇同样湿润,她哪里还会猜不到,自己分明是被沐白给偷吻了。
若是放到平时,安小雯估计立马就抓狂了,可惜现在状态不佳,她连抓狂的力气都没有,只是又羞又气,脸色变幻不定,最终,她认命似的把眼睛一闭,整个人无力地趴在沐白背上。
“罢了罢了,亲都被亲了,现在生气有什么用?”
“初吻啊……本姑娘连什么感觉都没有,就被人夺走了……”
“这混蛋,胆子不是挺大的吗?竟然趁本姑娘睡着时偷偷地亲……直接一点当面强吻会死啊!”
“啊呸呸呸……安小雯,你思春了是吧?胡思乱想些什么!”
安小雯一边乱糟糟地想着,一边无力地趴在沐白身上,一手环着他的脖子,一手握着能晶慢慢吸收。吸收同阶的木级能晶只需要一分钟左右,而吸收高阶能晶至少需要十分钟的时间。
沐白可不知道自己头一次偷吻之举已经被当事人发现了,他背着安小雯,绕开那片残肢遍地的修罗场,穿过登记站,朝着崔市市区一路急行。
他现在的打扮非常狂野,光膀子赤脚,只有双腿套着长裤。如果换做其他人,这么赤脚走上几公里的路,估计两只脚底板都会磨得血淋淋的。
好在沐白是血族体质,赤脚赶路完全没问题,甚至,沐白还觉得有些享受,毕竟背上趴着的可是实打实的大美人,那柔柔软软的身子,可不是谁都能享受得到的。
在赶路过程中,沐白倒没有再故意占安小雯便宜,因为沿路遇到的丧尸不少,沐白又懒得跟它们战斗,所以只好尽可能躲开了。
一路无话,几公里的路程在沐白脚下流逝,近二十分钟后,两人终于抵达市区。
崔市南门附近的一大片其实是老城区,这里鲜有高楼大厦,街道两旁大多是老旧的商住两用房,一楼是商户,楼上是住户。
沐白站在街道口,放眼望去,街道两旁的商店店门大开,里面杂乱不堪,好像被哄抢过一般;街上的车辆拥挤在一起,车门打开着,里面空无一人,外面有三三两两的丧尸游荡;到处都是沭目惊心的暗色血迹,时不时可以看到被啃过的尸体。
沐白皱了皱眉头,旋即背着安小雯走进一家小旅馆。
第四十二章 休息与出发
小旅馆的大门虚掩着,沐白推门而入,发现一楼餐厅内一片狼藉,各种垃圾杂物洒落一地,还有一头普通丧尸正在啃食一具尸体。
见状,沐白把军包往地上一放,捡起一根脱落下来的金属桌脚,随手一掷便将丧尸的脑袋刺了个通透,丧尸当场毙命。
接下来,沐白拎起军包,背着安小雯直接上楼。
沐白现在精神疲惫,需要休息;而吸收完能晶的安小雯同样需要休息,毕竟一枚能晶的作用有限,也就让她的积累进度完成十分之一罢了。
沐白背着安小雯一层一层往上走,每一层楼层都很安静,好像人都走光了一般,当然,无论事实如何,沐白都不会在意,他只是为了稍作休息,天一亮就会离开。
这家小旅馆一共六楼,越是靠近地面越不安全,所以沐白直接走到最高层,选择了一间还算整洁的房间。
沐白将再次睡着的安小雯放在唯一一张双人床上,锁好门窗后,他脱掉沾了血污的长裤,躺到安小雯旁边,两眼一闭沉沉睡去。
当然,沐白虽然睡得很深,但只要稍有风吹草动就会立马惊醒过来,所以他并不担心会有闯入者。
转眼便是几小时过去,沐白这一夜睡得很安稳,是成为实验体一年以来第一次睡得这么安稳。
天刚蒙蒙亮时,沐白睁开双眼醒了过来,安小雯已经不在身旁,但他并没有大惊小怪,因为有淅沥沥的水声从浴室传来,显然,安小雯正在那里洗澡。
很快,裹着一块白色浴巾的安小雯走出浴室,她有着前凸后翘的魔鬼身材,身上缠绕着淡淡的水雾,露在外面的皮肤红扑扑的,看上去很是诱人。
安小雯精神十足,显然已经完全恢复,她见沐白醒了,把手上已经洗好了的深红长裤丢了过去,同时柳眉倒竖怨气冲天地说道:“你这人不知道穿件裤衩吗?暴露狂啊你!”
安小雯心中那个气啊,她今天刚一睡醒,就看到只围了一根腰带的沐白赤条条地躺在自己身边,害得她以为自己被沐白那啥了,差点把她吓坏了。
仔细检查过自己的身体后,安小雯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然后不情不愿地把沐白的长裤洗干净,接着又洗了一个舒服的热水澡,最后才有了她向沐白抱怨的那一幕。
听到安小雯的抱怨,沐白并没有说话,只是一边欣赏着她的动人身材,一边拿起长裤往腿上套。
其实这事怪不得沐白,在沦为实验体的整整一年之中,他从来没有穿过裤衩,路上也没有遇到服装店,他自然是裤子一脱就直接睡了,哪里会考虑那么多?
安小雯并不知道这些,她被沐白的目光盯得心中一阵发憷,生怕他突然兽性大发把自己给办了,于是慌慌张张地抱起衣服跑进浴室,再次出现时已经换上了整套的迷彩作战服。
换完衣服,安小雯又匆匆吃了点东西,便背起军包跟在沐白身后,随他一起走下楼。
沐白身上除了深红长裤之外,还穿着一件褐色连帽夹克和一双白色球鞋,他对衣服要求不高,这两件是在房间内随便捡的。
沐白背着军包走在前面,安小雯亦步亦趋跟在后面,她神色警惕地左看右看,仿佛在担心可能出现的敌人。
尽管已经天亮,但崔市的上空灰蒙蒙的,只有淡淡的阳光照射下来,感觉没什么热度。
在被阳光照到的时候,沐白感觉有些不舒服,但也仅此而已,他并没有被阳光灼伤,也没有浑身冒烟。
事实上,会被阳光灼伤的只是一些血脉浓度极低的血族,只要血脉浓郁到一定程度,就能免疫自然阳光带来的伤害,沐白现在就是这种情况。
大概是因为天亮的关系,街道上的丧尸减少了许多,它们步履蹒跚,口中发出低沉的嘶吼,漫无目的地游荡着。
丧尸似乎只对声音异常敏感,视觉好像不怎么样,反正沐白与安小雯离开旅馆走到街上时,只有五米内的几头丧尸围了过来,而在五米开外,即便是正面朝向两人的丧尸,也对他们毫无反应。
沐白现在最主要的目标无非就是三个,一是找到妹妹沐紫,二是杀怪收集能晶以突破阶位,三是帮安小雯完成转职任务。
这三个任务并不相互冲突,在寻找沐紫的途中,沐白遇到的怪物肯定少不了,到时收集能晶和帮助转职都是顺便的事情。
沐白随手解决几头围过来的丧尸,趁着还没惊动其他丧尸,两人放轻脚步迅速离开此地,朝着市中心以北的方向赶去。
从现在开始,开车赶路是不可能的,且不说附近没有一辆完好的汽车,就算真的有车,在这拥堵的街道上也开不起来。
所以,步行是两人赶路的唯一方式,好在两人的脚力不弱,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抵达沐白在市北的家也只是时间问题。
安小雯的潜行技巧还算不错,在刻意放轻脚步后,五米以外的丧尸肯定听不到任何动静;至于沐白就不用多说了,如果他愿意的话,就算直接走到丧尸背后,也不会被其发现。
沐白手里拿着一把捡来的水果刀,安小雯则是双手持着手枪,两人一前一后一路前行,对沿路遇到的丧尸能避则避,实在避不开则由沐白出手,无声无息中将其解决。
安小雯虽然拿着手枪,但她一枪都没有开过,这不是为了节省子弹,而是因为手枪没有消。音器,在大街上开枪不引来大量丧尸才怪。
虽说白天的丧尸数量少了,但这是相对于晚上来说的,现在放眼一整条街,三十多头丧尸还是有的。
要说起来,安小雯的手枪还是离开军事基地时捡来的,本来就没有消。音器,两人也没遇到武器库,所以这枪最多用来应对丧尸的突袭,常规作战还不如冷兵器有效。
跟在后面的安小雯看着沐白干脆利落的解决丧尸,心中羡慕不已。
她看得出来,沐白使用的力量并不大,仅仅相当于普通人的程度,但那把不算锋利的水果刀却轻易捅进了丧尸的大脑,这完全凭的是高超的技巧。
“一定要学过来!”安小雯暗自嘀咕,虽然她能转职为法师,但谁规定法师不能学习近战技巧?更何况,又有哪个法师能够保证自己永远不会被敌人近身?
第四十三章 熟人
两人一路急行,途中倒是遇到过不少幸存者,大多数幸存者没有与他们交流的意思,匆忙瞥了两人一眼便自顾自离开了,大概是去寻找食物之类的。
也有一些持有武器的幸存者,先是贪婪地看向两人的军包,随即忌惮地看着安小雯的手枪,却依旧有些蠢蠢欲动。
不过,在看到沐白干脆利落地解决丧尸后,他们便畏畏缩缩地后退几步,知道这两人不是自己能够招惹的。
沐白并没有救助幸存者的打算,毕竟他只是一个人,就算出手救助,又能救得了几个?
身处灾难乱世,人们只能依靠自己,也最信任自己,即便沐白愿意救助别人,别人信不信他还是两说呢。
所以,沐白并不准备理会太多,别人过得好坏与他无关,他只需照顾好自己关心的人就行了。
事实上,哪怕仅仅是这一点,沐白都没有十成十的把握做到,别看他在血族形态下能够横扫丧尸潮,但这是因为丧尸体内尚有血液精华残留。
无论时间流逝还是丧尸变强,都会导致血液精华的流失,如果沐白遇上丧尸潮的时间再晚个十天半个月的,他就算进入血族形态也奈何不了它们,没有血液精华补充,血族形态无法持久。
相对于普通人来说,沐白的实力可以说是很强了,但他的敌人却不是普通人,而是各种各样的怪物。
从沐白此前的遭遇来看,这些怪物大多是死而复生的死灵,他身为血族的优势很少能发挥出来。
所以,相对于未来会遇到的怪物来说,现在的沐白还弱得很,F阶铁级的阶位也就跟熔火骷髅相当,虽然算不上炮灰,但也强不到哪里去。
安小雯的心肠可不像沐白那么硬,她看到一些饿得面黄肌瘦的幸存者时,眼中尽是同情之色,如果不是沐白在身边的话,她说不得就会伸出援助之手。
若沐白知道安小雯的想法,定然会不屑嗤笑一声,以安小雯的实力,如果暴露她拥有大量食物的事实,估计会被蜂拥而来的幸存者抢得连渣儿都剩不下半点,甚至,连她自己都会遭殃。
现在可是末世,秩序崩坏,道德沦丧,陷入疯狂的人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杀人、抢。劫、囚禁、强X……以前有法律约束还会存在各种犯罪,如今没了法律,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安小雯的智商虽高,但她的阅历毕竟有限,根本想象不到末世的残酷,在末世之中,只有强者才有资格同情别人,弱者的同情并不是同情,而是愚蠢。
好在,安小雯明白自己现在是以沐白为主,既然沐白对幸存者无动于衷,那她就只能闷闷地跟在后头。
相比安小雯,沐白考虑得更多。
他原本以为灾难发生的时间就是昨天夜里,但从沿路的见闻来看,短短一夜的时间不可能让一座城市变得如此破败,也不可能把人饿得面黄肌瘦。
“或许,我该找个人问问情况……”沐白心中不由想到。
一个小时后,两人抵达了十号商业街,这是老城区较为繁华的街道之一,是有名的副食品街。
与之前的街道不同,十号街竟好像被人清过场一般,尽管依旧被车辆堵得严实,但却没有半个丧尸,而街道两旁的商店中亦是干干净净,其中的商品消失一空。
沐白与安小雯刚刚出现在街头,远远地看到街道另一头忽然窜出一个人影。
这是一个满脸胡渣、面容坚毅的短发男子,身高足有一米九,体型壮硕,年纪大约三十左右,上身穿着迷彩夹克,下身是一条黑色军裤,脚上穿着迷彩作战皮靴。
这是联邦军人的标准打扮,男子的身份自然是军人无疑,而在看清对方的相貌后,沐白嘴角一翘,露出一丝发自内心的笑意——遇到熟人了。
唐飞看到街头的一男一女,脸色顿时微微一变,他一边狂奔一边向两人高声喊道:“快跑!”
话音刚落,一颗子弹忽然从后方袭来,并且擦着唐飞的右臂飞了过去,在上面擦出一条长长的血痕。
唐飞闷哼一声,身体猛地向前一扑,成功钻到一辆汽车后面。他刚刚躲进掩体,便有好几颗子弹打在车前盖上,激起点点火花。
“妈蛋!老子被出卖了!”唐飞暗骂一句,他奉命清除趁乱打劫的不良团伙,结果刚刚来到附近就遭遇伏击,虽然侥幸逃了出来,但对方火力太猛,让他无从反击。
“普通的小团伙竟然能搞到消音手枪?谁他妈在逗我呢!”愤怒之余,唐飞开始担心那一男一女,他总觉得那男的有些面熟:“希望他们跑得够快……”
心中这么想着,唐飞却不觉得乐观,他从掩体后探出脑袋一看,心中顿时咯噔一下,暗道一声不妙。
追杀唐飞的一共有五名男枪手,每人都持有一把消音手枪。
在唐飞躲进掩体后不久,这五人便相继追到了十号街,为首一人率先发现了还没来得及离开……应该说是压根就不准备离开的沐白与安小雯。
相比手持水果刀的沐白,拿着手枪的安小雯显然更具威胁性,所以,为首之人在看到安小雯的第一时间便抬起枪口瞄准她,而后果断扣下扳机。
噗——
随着一道轻不可闻的枪声,一颗铜质弹头旋转着飞出枪膛,划破空气直指百米开外的安小雯。
这一枪并没有瞄准要害,开枪之后,枪手心中充斥着兽欲:“这么漂亮的女人千万不能打死了,等完成老大交代的任务就拿她爽一次,然后抓回去接着爽……原来那几个早就玩腻了。”
唐飞探出脑袋的时候正巧看见枪手开枪,这让他感觉不妙,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让他瞪大了双眼。
几乎在枪手开枪的同时,那走在前面的男人一脸的风轻云淡,他轻描淡写地伸出一根手指挡在女人面前,他的动作似慢实快,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因为什么都没有发生,女人没有中枪,男人也没有受伤。
隐约之中,唐飞似乎看到有一个黑点从男人指尖滑落,掉落在地弹了几下。
第四十四章 指尖接子弹
见到这一幕,无论唐飞还是那五名枪手,眼中尽皆闪过不可置信之色,他们齐齐揉了揉眼睛,然后再次看向两人,发现这一男一女依旧完好无损。
“打偏了?”
这个念头刚刚升起,就被他们不约而同地否定了。
其他枪手对开枪之人的枪法非常了解,知道他绝无打偏的可能;而唐飞则是跟他们有过交锋,对开枪之人的枪法也是印象深刻,似刚才那种情形,根本不可能打偏。
联想到从男人指尖滑落的那个黑点,唐飞和五名枪手心中升起一个荒诞的猜测——这莫不是比之“空手接子弹”更胜一筹的“指尖接子弹”?
这不是扯淡吗,空手接子弹都未必有人能做到,指尖接子弹完全是无稽之谈。
但是,事实就是如此。
诚然,沐白还是人类时无法做到这一点,就算后来变成了吸血鬼,他同样做不到这一点。
变成吸血鬼的沐白虽然拥有远超人类的动态捕捉能力,但他最多模糊看到子弹的弹道,而不可能清晰捕捉到子弹的飞行轨迹,看都看不清,接子弹的事自是无从谈起。
更何况,就算能够捕捉到子弹的飞行轨迹,他也不可能毫发无损地接下子弹,肯定会被打爆指尖。
不过,无论动态捕捉能力还是身体防御能力,都在沐白觉醒血族形态后发生了质的变化。
在觉醒之前,沐白能够自如运用的只是他的体力而已,超负荷模式、有限不死性等均是以消耗体力为代价施展的能力。
而在觉醒血族形态后,沐白除了得到一个变身的底牌大招以外,平时在人类形态下,他还掌握了运用血液的能力。
血液,才是血族力量的源泉,是血族的根本,是比体力更加高端的战斗资源。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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