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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神战记-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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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欣喜莫名,正想接过木匣,林枫却又缩回手,道:“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女孩一怔,立即羞愤莫名,恨声道:“想不到你也是一个卑鄙下流之徒。”

林枫惊讶道:“此话怎么说,我只是想知道你为什么一定要得到这副护腕的理由,难道这很卑鄙下流吗?”

女孩一听,如释重负,笑道:“噢,原来你只是问这个呀,我还以为……”说到这里,脸又是一红,那副含羞带表情,令林枫看得呆了,他见过许多美女,但是仍想不到世上竟有这么美丽纯真的女孩。

那女孩有些羞涩地低下头,轻轻地俯下身卷起裤管,露出一对洁白浑圆的足裸,上面戴着一对金光闪闪,耀眼夺目的径铠,式样和林枫刚刚买到的护腕一般无二,只是没有护腕上的锈迹和泥痕。这时,木匣中的护腕突然产生感应,竟在匣内强烈震动起来,林枫打开木匣,只见那副护腕上的锈迹和泥痕此时竟自动地脱落,也放射出与那副径铠同样耀眼的金色光芒。女孩笑道:“你看,它们本来就是在一起的,现在护腕感受到了径铠的召唤,所以就脱颖而出,恢复本来面目了。”

林枫大方地把那个木匣塞到了她的手里,道:“看来你才是这副护腕的真正主人。”

女孩捧着木匣,不好意思地道:“但是你为此付出了高价,我不能就这样白要你的东西。”

林枫轻轻地挥了挥手,洒脱地笑道:“那就算朋友间的见面礼物好了,如果你当我是朋友的话。”

女孩笑道:“其实,在你提出你的条件的时候,我就已经把你当成我的朋友了。”她笑意盈盈地望着林枫,看到林枫正看着她美丽雪白的足裸,脸上不由得一红,却没有了刚才的羞怒,只是忸怩地低下了头,这时,木匣内的护腕和足裸上的径甲竟又闪起了金光,女孩脸色一变,对林枫低声道:“我有事,要先走了,后会有期!”说完,就飞奔而去,林枫向她的背影“哎”地叫了一声,大声问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

女孩置若罔闻,只是像一阵轻风,转眼就不见了踪影。

第三章 不速之客

第二天清晨,林枫照例去林伯和的书房请安,刚走近书房门口,就听见林伯和那怒不可遏的喝叫声,他书房的仆人阿贵看见林枫来,忙不迭地出来拦住,小声说:“老爷正在发怒,少爷不如待会儿再进去。”

林枫笑了笑,问:“又是谁惹了老爷子了,这么不开眼?”

阿贵指了指门内,小声地说:“老爷子刚刚接了一个电话,对方自称叫张如坤。”

林枫怔了一下:“什么,张如坤?这个名字似乎从来没听父亲提起过。”

阿贵说:“是啊,我来林家几十年了,也从未听老爷说起过有这么个人,但是老爷一听说是他的电话,竟忙不迭地过来接了,刚说了几句话,他就面色大变,终于在电话里雷霆大发,然后就把电话摔了。”

林枫向阿贵摆了摆手,信步走进林伯和的书房,只见林伯和正在奋笔疾书,笔下泼墨如山,字字像风吹狂草,脸上一派怒容,显然是强自克制着怒火,林枫很久都未见父亲这般狂怒,一时不敢惊动,只是轻轻地叫了声:“父亲!”

林伯和置若罔闻,半晌,才长长地吁了口气,叹道:“谁能想到,多年的至交,到头来,仍是经不起……”说到这里,忽然住口,抬起头来望了一眼林枫,坐下了,欲言又止。林枫突然感觉到,一向视自己如同珍宝的父亲,对自己好像还有什么秘密保留。林枫正想说些什么,这时,一个洪亮而又熟悉的声音响起来:“经不起那件神器的诱惑,是吗?”

林枫回过头一看,只见一个神采飞扬的中年人正站在书房门口,仆人阿贵正尴尬地站在一边,为难地看着林伯和,说:“这位张如坤先生……”

林伯和知道肯定是张如坤不许阿贵通报,就自说自话地进来了。既然进来了,那就干脆表现得大方一些。于是他一边对阿贵挥了挥手,一边对张如坤怒道:“你还真的会来?”

张如坤目送阿贵的背影消失后,又回头看了看一脸迷茫的林枫,才对林伯和说:“这是贵公子吧!怎么,二十年了,你还没把这件事告诉你儿子?”

林伯和愤怒地把手里的毛笔向张如坤掷了过去。虽然仅隔几步远,张如坤却不慌不忙地微一侧身,就轻松地将毛笔闪过,其矫健的身手令林枫也暗吃一惊,这哪里像是五十几岁的人啊!

张如坤微笑着不理林伯和,反而对林枫说:“孩子,你可知道,我和你父亲是十年的同学?”林枫不知道他说这句话有什么用意,茫然地点了点头。张如坤又道:“你现在看看我,再看看你父亲,我们有什么不同?”

林枫仔细看了看张如坤,只见他神采飞扬,身材挺拔,望之不过三十许岁的样子,而林伯和虽然席丰履厚,却是已显老态。林枫说:“可能是张叔叔比我父亲要保养得好,显得比我父亲年轻一些。”

张如坤仰天大笑道:“年轻一些?小伙子,如果我告诉你,再过二十年,我还是这个样子,你相不相信?”说着,他从怀里取出一张相片来,递给林枫。林枫看了看,是张如坤和林伯和的一张合影,相片已经泛黄,看来已经有些年月了。相片中的两人都年轻英俊,显得英姿飒爽。

张如坤自己斟了一杯酒,喝了一口,说:“这是我和你父亲二十年以前的合影,你再看看现在的我们,就会明白了。”

林枫仔细一看,不禁大为吃惊,相比较之下,林伯和衰老的速度显得相当惊人,但是二十年的岁月,在张如坤身上似乎没有留下多少痕迹,他仍然显得那样年轻,那样潇洒挺拔。

“秘密在这里”。张如坤放下手中的酒杯,解开衣襟,林枫只觉一道金光扑面而来,仿佛他身上正燃烧着熊熊烈火。仔细一看,原来他贴身竟穿着一件奇怪的铠胄,并且闪着金子一样的光芒。

“这是什么?”林枫一边问,一边不禁伸手去摸,但张如坤很快地把衣服扣好了,说:“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但是我敢肯定,就是它的能量才让我像现在这样年青。”说着,又端起了那杯酒。

林伯和闷哼了一声,道:“那又怎么样,最多你成为一个永生不死的怪物,等你所有认识的人,不论是朋友还是敌人都死光了,这世上只留下你一个人,到那时候,我想你也没有什么乐趣了吧。”

张如坤淡淡一笑,并不对林伯和说什么,只是目视着窗外的远方,对林枫悠悠地说:“二十年前,你父亲和我是大学的同学,那时,他也不是一个企业家,和我一样,是一个考古学家,每天,我们都穿着脏兮兮的工作服,一起爬山,一起吃干粮。一起……唉,以今天养尊处优的你,肯定难以想象我们当时的艰辛。”他从远方收回目光,再次把目光投向了林枫的眼睛,笑道:“那时,我和你父亲真的可说是生死与共,亲如兄弟。”

说到这里,林枫从张如坤的眼中,看到了对过去的悠然神往。转过头望去,只见刚刚怒气难抑的父亲也不禁在同一时间仰头而思,仿佛沉浸在了过去的岁月中。

过了一会儿,张如坤才接着说:“有一次探险途中,我和你父亲在沙漠中迷了路,怎么也走不出去,眼看又饥又渴,要死在那里了。这时,忽然发现远方有两处地方在阳光下闪着金子般的光。”说到这里,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

林枫听得出了神,这似乎是一个神奇的故事,他知道,故事的中心就快出现了,于是一声不响地接过张如坤手中的酒杯,给他又倒满了一杯,递给了他,等他说下去。

“谢谢。”张如坤赞许地接过酒杯,又喝了一口,“世界上有许多好东西,像这个,三十年历史的正宗马T尼酒,给人如梦幻一般的享受。但是,它只能说是有钱人锦上添花的奢侈品,算不上真正的宝贝,真正的宝贝应该是能雪中送炭,救人性命的,就像,”说到这里,他顿了一下,才接着道:“就像我们在那天见到的神器。”

“金子是好啊。但是在沙漠里,直接面对死神时,哪怕是一块如山一般大的钻石也引不起你的兴趣。我们看到这两道金光时,出于考古者的本能,竟不知从何处来的力量,不约而同地向分别向那两处地方飞奔而去。当我气喘吁吁地赶到其中的一处时时,发现竟是一块半掩在沙里的胸铠,它好像在对我呼唤‘穿上它,穿上它’。当我穿上这件铠胄时,什么饥渴和疲劳都消失了,只觉精力大增。而且更为奇特的是,以前我发现了什么珍奇古玩,都会主动和你父亲 一起探讨研究,但是当我触到这件胸铠时,我心中竟萌生了一种无比自私的感觉,觉得这好像是属于我一个人的东西,绝不愿意再让旁人染指。”

说到这里,林伯和叹息着说:“我也是一样,所以,我从来没有碰过你的神器。而我的头罩,你也从未触摸到过。”张如坤冷笑道:“何止没有触碰到,自从那天起,你就再也未和我见过面,虽然我不知道你的头罩有什么特异的功能,但我知道,它绝不会输给我的胸铠。”言语中,透出一股掩饰不住的怨愤。

林伯和冷冷地看着他,半晌,才说:“说完了吗?如果说完了的话,你该走了。”

林枫以为张如坤兴冲冲而来,必然有他的目的,一定不会就这样离开的,谁想张如坤潇洒地站了起来,对林伯和无奈地耸耸肩膀,委屈地道:“今天我来,只是想与老兄你重温往事。既然伯和兄不欢迎我,几次三番地下逐客令,那么我走就好了。”然后转身就向书房门口走去。林枫感到父亲似乎很不近人情,他觉得既然是多年的至交好友,就不应该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林枫想替父亲挽留住张如坤,于是就对着张如坤问道:“张叔叔,请留步,你还没说你们后来怎么脱险的呢?”

张如坤回过头来,望着一直板着脸的林伯和,对林枫无奈地笑了笑说:“这个故事的下半部分,我想你父亲会讲得比我更精彩的,不是吗,伯和兄?”

林伯和置若罔闻,沉着脸不说一个字,直至林枫送张如坤走出林宅的大门。

林枫回到书房,本想埋怨父亲不近人情,但是望到张如坤阴沉的脸色,林枫知道这时候什么都不该说,只好道:“父亲,您休息吧。”就想出门而去。这时,林伯和叹了口气,说:“其实这件事迟早也是要告诉你的,我本想等我临死时,把家产全部传给你的时候再说的。但是现在既然姓张的开了头,那我就来把这个故事讲完吧。”

“那时我一触摸到这个头罩,竟奇怪地发现它并不如想象中那样灼热,心中却猛地涌起了一股强烈的冲动,只想立即戴上它。然而就在我就把它戴到了头上的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的大脑仿佛经过了一场洗礼一般,变得清爽透彻,思维都变得那么清晰,而且,我觉得灵魂出窍,飞到了高高的天上,大地就像是缩小了的地图,清楚地展现在我的眼前。一下子,我就看清了这个迷宫一样的沙漠和附近的绿洲,甚至我还能清楚地知道身边的张如坤心里的每一个想法,我竟然感觉到他心中竟对我起了一丝杀意,他知道了他得到的胸铠是件宝物,不但不想和我分享,竟还得陇望蜀地想抢占我的头罩。当时我虽然恐惧无比,但却强自不动声色,带头向沙漠外面走去。从那时起,我哪怕睡觉,也和张如坤保持着一定的距离,防止他猝然发难而受害。最后,我们找到了绿洲,保住了性命逃出生天。”

说到这里,林伯和叹了一口气,苦笑道:“你看,人心就是这样的可怕,原本同生共生的好朋友,为了一件莫名其妙的东西,就可以心怀生机,存心加害。所以,自那时起,我就和他渐渐地疏远了,最后,退出了考古界,倾尽全部家当下海经商。说来也奇,每当我彷徨无助时,只要我到书房里一戴上这件头罩,静坐半天,思维一下子就能变得清晰、犀利无比,从而让我在几场关键的商战中制敌机先,无往而不利。所以,这么多年来,所有的人都说我是商业奇才、如有神助。其实,奇才倒也未必,神助却是真的有。”说到这里,林伯和也禁不住得意地一笑。

林枫觉得自己好像听了一个神话,对那个神奇的头罩产生了无穷的好奇:“父亲,那个头罩,能让我见一见吗?”

对儿子一向大方无比的林伯和,这时竟突然迟疑了一下,好一会儿才勉强说:“好吧,反正以后也是你的东西,就先让你看一下吧,但是,现在还不能交给你,你只能看不能碰。”

林枫奇怪,一向对自己慷慨无私的父亲这时怎么这样了?但是他想:可能是父亲过于慎重了吧,当即答应:“父亲,我只是想看一下,满足一下好奇心而已。”

林伯和这才点了点头,用力按下了书桌上的一块砚台,林枫背后一人多高笨重的书架竟无声地分裂成两半,现出了一个半尺宽的暗门来。林伯和走过去,摘下脖子上的项链的坠子,插进了锁孔,打开了那道门。门里面是一个狭小的密室。

哇!林枫吓了一跳,这么多年了,自己竟从不知道这个书房里竟别有洞天,仔细摸去,那密室连同暗门竟都是用精钢铸成的,厚度竟几达两尺,哪怕是炸弹来袭,也损不了分毫。林伯和说:“我认为神力不可滥用,神器也不可暴露,否则必遭不祥之灾,所以在建房子时,花巨资暗造了这间密室,来供奉这件神器。非到万不得己,绝不轻用神器的力量。”说完,带着林枫进入密室,一推墙上的一个按钮,密室又悄无声息地合了起来。透过密室里一块精巧的反光镜,竟能清晰地看见外面书房的动静,林枫看见密室入口处的书架此时竟闭合得天衣无缝,绝难看出半点痕迹,不由得暗自赞叹。

密室里面的布置很简单,只有一张木桌,桌上放着一个木匣,林枫走过去一看,是一个很普通的大木匣,没有任何花纹装饰,甚至没有油漆,但是木匣的四周没有拼合的痕迹,原来竟是将一方大的桃心木挖空而成的。林枫正想轻抚一下那木匣,林伯和却猛地抢步上前,一下子护住了它。

林枫诧异地说:“父亲,怎么了?”

林伯和才“啊”地一声惊觉,讪讪地让开了,但是马上又谍谍不休地强调道:“你一定要记住,只能看,不能碰,可记住了?”

林枫无奈地点了点头,然后,林伯和才揭开了盒盖。

立即,一道火光冲出匣子,仿佛里面正燃烧着熊熊烈火,令人难以逼视。好一会儿,林枫定神望去,只见里面装着一个金色的、形式奇怪的头罩,整个头罩像是半个圆筒,头罩的眼、鼻、嘴分明,如果人戴上,则正好护住了整个头部,只露眼、嘴,连鼻梁也被保护起来。

林枫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精致的头罩,正想伸手去拿起来仔细看一下,林伯和在旁边一声大喝,林枫遽然一惊,连忙缩手不迭。

林伯和合上木匣,回头看了一眼林枫,解嘲说:“不是我不相信你,实在是因为此物非同小可,我们林氏家族的地位、事业的成功全都基于此而来,所以不敢不慎重啊。”

林伯和又看了看张如坤走出去的那道门,说:“张如坤今天不请自来,肯定不怀好意,绝不会就此罢休的,你千万要小心,别上他的当。” 林枫虽然觉得他也过于小心了,但还是说:“是,父亲说得对。”

林枫跟着林伯和走出密室,林伯和轻轻地把密室合上,在书房外表竟看不出丝毫痕迹。

第四章 尴尬再会

金色的胸铠,能令人长生不老;金色的头罩,能令人智慧超群,真是难分上下的宝物呵。可惜只有两件,若是凑齐了一整套,不知道会怎么样。

林枫想到这里,不禁产生一股莫名的光奋。

但是这两件宝物自己从未见过,怎么一见之下,会感到这样眼熟呢,好像在哪里看到过不,熟悉的绝不是它们那稀奇古怪的形状,而是那种耀眼生辉、令人难以逼视的的光芒!

没错,就在古玩街上,那神秘女郎的金色径铠和他买下后赠予她的金色护腕!但是,她怎么会有这样神奇的宝物呢?

一条淡淡的黑影闪入林宅的花园,迅捷如风般掠向正宅。好敏捷的身手!若不是林枫刚好站在阳台的窗前,几乎让这一异像逃过视野。

有不速之客来访!

林枫的精神陡然一振,所有的遐思都暂时被抛到了九霄云外。他透过华丽的落地长窗,凝神盯向那条黑影,看这位身手非凡的“访客”究竟有何意图。

那黑影却浑然不觉行踪已露,她如一阵微风般掠向花园深处的宅门。

林枫暗暗冷笑,要知道林宅不但雇佣了数名荷枪实弹的保镖,更可怕的是还豢养了四条凶猛的牛头獒,这种猛犬高达人腰,脖子、四肢和嘴都特别长,凶猛异常,可以生搏虎豹,一般的窃贼根本不敢正视林宅。

一阵夜风袭来,将那条黑影的裤腿卷起了一角,一抹金色的光芒在夜幕中一闪而过,随即又隐没在了黑影之中。

林枫的眼前猛地一亮,从这惊鸿一瞥中,他已经猜到了这位不速之客的真实身份。

她来这里干什么,不会是来找我的吧?林枫的心头不由得一热,他悄悄地下楼来到正门前,准备和这位“不速之客”开个玩笑。

神秘女孩身形如风,在夜幕的掩护下躲过了巡夜的保镖。但还未等她掠到正门,就见四道黑影已从身后扑到。

林枫心头一沉,是那四头牛头獒!它们果然是嗅觉敏锐的猛兽,竟然不动声色地绕到了神秘女孩的背后暴扑而起。

神秘女孩猝不及防之下,黑衣被其中一头的利爪硬由肩到腹撕开了两道长裂口,手臂上被另一头带起了几道深深的血槽。四头牛头獒见到了血更是狂性大发,低吼声中,两扑胸脖,两扑大腿,就如四道黑影向女孩的要害咬去。

好一个黑衣女孩,顺手甩下己被撕裂的衣服,猛地罩在了下面那两头牛头獒的头上,接着双腿一起,只见两道金光一闪,那两头被蒙住了头眼的牛头獒如同两块石头,被闷声不吭地踢得在空中仰空飞出五米多远,顿时伏在地上不动了。与此同时,黑衣女孩双掌挥斩在另外两头牛头獒的脖颈,只听“喀”“嚓”地两声轻响,它们的颈骨就已告折断。

好家伙,四头半人多高的猛兽竟一个照面不到,就在她的拳脚下稀里糊涂地送了命。林枫不禁轻轻地惊呼出声。这女孩看上去纤细苗条,手足上竟有这么大的力气,就是说降龙伏虎也不为过。

女孩的听觉实在灵敏,林枫的惊呼声虽然轻不可闻,却早已惊动了她。他只觉眼前黑影一闪,脖颈要害已被她紧紧挟住了,耳畔听她冷冷地低喝道:“不想死就别出声。”

这时如果暴起反抗,林枫绝对有把握能挣脱她的臂弯,但是林枫闻着她身上传来的淡淡体香,竟是欣喜多过害怕。他放弃了反抗的念头,向她反问道:“喂,你来这里干什么?”

女孩浑身一震,就着淡淡的月光仔细看了看他,惊呼道:“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林枫调侃地笑道:“这是我的家啊,我不在这里该去哪里?”

女孩惊疑地道:“什么?这是你家?”说着,她不由自主地松开了他的脖颈,变得忸怩不安起来了。但是她马上惊觉:奇怪,我这是怎么了,今天摆明是来偷窃的,有什么好不好意思的。她正想把心一横,有所动作时,突见房子里外灯光亮如白昼,两个保镖荷枪实弹地出现在眼前,乌洞洞的枪口指着两人,厉声喝道:“谁,举起手来。”女孩心头一沉,一时拿不定主意是否把林枫当作人质,来保护自身的安全。

林枫却大声地说道:“住手,是我!”一边悄悄向女孩摆手示意不必惊慌。

保镖们连忙收起枪,毕恭毕敬地说道:“原来是林枫少爷,怎么这么晚了还有兴赏月?”他们把警戒的目光集中到了那个女孩身上。女孩尴尬中难掩惊慌,不论她的武功多高、身手多快,肯定逃不过这么近距离的枪弹!

林枫大着胆子伸手揽住了女孩的腰,说:“正好向你们介绍一下,她是我的朋友。”

保镖们互视一眼,会心一笑,才说:“请林枫少爷和你的朋友回房休息吧,天色不早了。”

林枫点了点头,大模大样地揽着那女孩向楼上走去。

等到看不到那几名保镖了,女孩冷冷地问道:“你为什么要救我?”

林枫说:“这里人多眼杂,去我房间先把伤口包扎一下吧。注意,现在他们正看着我们,别引起他们的怀疑。”

女孩凝神望着他的眼睛,半晌后才默默地点了点头,任由林枫揽着她的纤腰走上楼去。

到了书房,那女孩禁不住“哗”地一声惊叹,林枫的书房用古色古香来形容绝不为过,墙壁上挂着七、八柄长短不一的宝剑,每一把看来都不像是仿制的。五尺多长的书桌式样古朴,似是古时皇帝的龙书案的仿制。女孩伸指轻抚之下,忍不住轻叹出声,这书桌竟是用昂贵的沉香木制成的。书桌上一只三足鼎,正发着缕缕香烟。女孩皱鼻一嗅,天啊,好像是传说中的龙涎香!!她抢步上前,伸手轻弹那三足古鼎,像是用青铜铸造成,配着奇异的兽纹,竟像是商周时期的宝物。再看四壁,除了一些古式的弓弩以外,满是各式古画,看去每张上面都有一大串题跋印章。书架中的书籍,更是种类繁多,古意盎然。那女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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