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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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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并不是形似,它们就是某一种鲟龙鱼,毕竟这里处于科雷马河流域,出现鲟龙鱼这种古老的鱼类也并非不可理解的事情。
    不过,是鲟龙鱼也好,非鲟龙鱼也罢,反正程凡都不认识,在他眼里,皆是一群吃起来嘎嘣脆、鱼肉味的高蛋白、提供生命活动能量的食物。
    四处瞅瞅目标,程凡盯上了一条一米多出头的鲟龙鱼,悄悄尾随其后,鲟龙鱼似乎也发现了他,结实有力的鱼尾一摆,像离弦之箭般蹿出,毫不给程凡机会,不过几秒就消失在了程凡眼里。
    程凡愣了愣,这家伙游得可比他快多了,摇了摇头,重新选择目标,这次看中的是一条高白鲑,这货傻愣愣的,可不如那条鲟龙鱼那么幸运、跑得那么贼溜,被程凡追上,用爪子当作鱼叉使,直接插住,然后就在水里啃食了起来。
    冬季冰雪封盖的水下,俨然成为了程凡狩猎的场所。
    

第二十五章 北极行
    在温暖的河中,一顿捕食吃饱,补充得元气满满,也该到了继续赶路的时刻。
    说实话,从外面零下几十度的冰天雪地来到这十几度的河内,暖洋洋的环境让程凡颇有点不想离开,很想吃饱了就在这里睡上一觉,最好是一睡几月,待到来年冬去时、夏归大地百花开,再重新醒来上路。
    但作为一只勤奋、能吃苦耐劳的小怪兽,才不会被这温暖舒适的环境所诱惑!
    真怪兽,当敢于直面严苛的环境,正视暴风雪的极夜!
    程凡在水里晃荡了一圈,决定还是出去继续赶路。
    可破开冰面下河易,想从冰河里再爬上去,这就有些难办了。
    不然,那些不慎落入冰河冰湖中的人,怎么很少有不需要别人救助、自己就爬出来的?
    在冰面上,人没有好的着力点,即便空有一身力气,也无地使用,且冰水的温度不断消耗人体热量、冻伤肌肉组织,若是前面不能及时爬出,后面会越加的难了。
    所以方会看到冰窟窿里的人前面还在使劲挣扎,后面就没了动静。
    当然,这对一只小怪兽来讲,问题不大。
    程凡浮到冰层下方,开始观察各处冰层的厚度,越是靠近河岸的冰结得越厚,反而往河中深处的地方,结冰越薄。
    程凡在水中挠了挠脑袋,围着冰层转了几圈,想了想,回顾了下贝爷从冰窟窿里爬出的经验,有了个想法,他选了一处冰不太薄也不太厚的地方,以爪子将冰面从河中破出一个窟窿。
    爪子才刚伸出外面,程凡立刻感到一股寒流来袭,似要将他的爪子立即冻成冰棍。
    “外面好冷,还是河里舒服,要不就呆在这里,等到来年?”
    程凡将爪子迅速地收回河中,心里有个声音似在引诱他着呆在河里,直到来年开春。
    他坚定地摇了摇头,将冰面的窟窿再继续扩大,大到足够他爬出去。
    冰窟窿已开好,剩下的工作就是爬出冰河,重归冰天雪地。
    程凡在水里活动了活动下身体,做做热身准备,然后尾巴猛地一加速,像是一根兽形火箭自后面点火,朝着水面冲起。
    在冰雪的的世界,处处银白,天色阴沉不见阳光,光是看上一眼,就已觉此地极寒冰冷,真个要是去到那里,心想也怕是难以承受那种严酷的寒雪霜冻,更别说是下河再从河里摸出来。
    可在这寂静银白的世界中,突然从一方冰窟窿里,一道黑影冒了出来,带着四溢的水珠飞溅,那水珠还尚在空中,便已开始凝结成冰,足可显现此地的温度是有多冷。
    黑影动作十分麻溜,两只爪子插进前方的冰里,半个从河中冒出的躯干尽可能躺在冰面上增大接触面积,从而减小对冰面的压强。
    然后,一爪子一爪子如钢钎般快速插进冰里,以插进的点像一条蛇一般滑动,在冰面以不慢的速度向河岸滑去。
    寒风凛冽刺骨,但这并不是程凡最大的困难,而是此地那冰冷的温度才是。每滑出一米,他都能感受身上哪里的鳞片在结冰,要是不快点,他整只兽都会被冻成冰棍。
    或许被冰冻不会致死,可正常兽才不喜欢被冰冻呢!
    程凡扭摆着身体,快速地滑到了河岸,爬出冰河的目标是达到了,然而活动不能停止,他要将身上的水分及时擦干,顺便以运动身体取暖。
    由于跳进冰河和爬出冰河的地点不一致,他那张棕熊皮也不知丢在了哪里,他在雪地里连打了几个滚,以雪将身上水分吸收,然后在雪野中奔跑前进。
    若有人在此,定会看到一片银白的雪野世界中,一只漆黑的小怪兽在跑来跑去。
    这里冬日的天气不但寒冷,而且多变化。
    他下河时,还风停雪住,这才没多长时间功夫,天上的乌云已是沉甸甸压来,转身,风雪又将重临天地。
    在风雪中跑路,苍茫壮丽的雪景,让程凡心中热血澎湃,似有种恨不得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敢把青天换日月的冲动,忍不住就想要高歌一曲,嚎上那么一嗓子。
    然而,理智还是压下了程凡如打了鸡血般高涨的情绪,在这鬼地方乱嚎一通,肯定是没人要钱,但铁定是……要命的!
    不能乱嚎,程凡就在雪野中狂奔,他飙行的速度很快,都赶上了一辆小货车了,在山脉之间穿梭跑动,近乎轻功雪上漂,一连两个多小时,他终于奔出了那片山地。
    从鄂霍次克海初进入马加丹,程凡一路往北,穿行过马加丹大片的高地和原始森林,目前已处在北极圈极夜范围,大约的位置还在苏联解体后才改名为萨哈共和国的境内。
    出了山地,迎目是一片平坦的雪原,这里才是万物皆白,几乎看不见一点除了白之外的杂色。
    在夏日里能看到的远方山脉,在此时昏暗的天色下,已看不清楚。
    程凡回首望,跑过的群山还在身后,北风呼呼地刮,雪花纷纷地飘。
    “吼吼吼,昂,嗷嗷”
    他朝着群山怪叫了几嗓子。
    “吼吼吼,昂,嗷嗷”
    “吼吼吼……昂……嗷嗷……”
    瞬间,群山像是活了过来,像在回应他,也传来“吼吼吼,昂,嗷嗷”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当中还夹着一些其它声响。
    “嘣”
    声音产生的震动,让山上本就不稳的雪层结构崩塌,发生了雪崩。
    程凡在远处望见,大地在震颤,那山在颤抖,“轰隆”巨响,雪白的浪潮从山上卷落,犹如千万匹白马飞驰,所向披靡,肆意践踏摧毁一切。
    一座山雪崩发出的震动和巨响,让其余几座也跟着一起发生了大规模雪崩。
    几座山上的厚重积雪崩塌,“轰隆”一声,雪花撞在山下的河谷,巨大的碰撞力量不仅使河谷震荡,更将雪花撞碎,满天都是碎了的细小冰粒,如扬尘一般轻舞飞扬。
    几座山的雪崩力量下,好似这方大地地壳都在被震颤晃动!
    这就是大自然的力量!
    满满的积雪塞满了河谷,掩没了程凡来时的路,或许只有等到来年春夏,冰雪消融,万物始终,这河谷积雪才会融化。
    见识过自己乱嚎造成的灾难,程凡转身又奔向了雪原,不当他跑出多远,昏暗的夜空出现了大片美丽炫彩的光芒。
    这些光芒不是一束一柱,而是在天空成片地展开,如一条条缎带般在夜空飘舞。
    这是极光!
    程凡不禁停下了脚步,仰头望着那绿色划亮夜空的光芒,如带如云,美丽超凡,仿佛是有神话中的人物要从中走出,亲身降临在这尘世一般……
    

第二十六章 麝牛
    不知道是在冰雪掩没的大地具体走了多久,反正程凡已是记不清了现身在何年何月!
    天色昏暗混沌,不见日光,只余呼呼的风雪刮涌,大地银白封冻,仿佛从久远的岁月以来,这方大陆便是如此模样。
    程凡穿过了北极边沿的茫茫的山地森林,到达了北极圈深处,此地已是冻土苔原。
    在夏日之时,冰雪河流相融,这里也曾是一方绿色植被铺盖、有着动物活动的地区。
    然而,在现在极夜之冬,千里万里尽覆冰雪,丝毫看不出在那短暂的夏日,这里曾有过生机的痕迹。
    此刻,张目望去,天地之间,唯余寒风萧凜!
    往日里那在雪中行走跑动的北极狐去了哪里?那些在海边捕食北极熊们又都藏在哪个洞穴中呼呼大睡?
    绿衣苔原、苍森翠林,统统都不见了踪影,能看到的只有无尽冰雪枯枝,雪野连绵成片……
    或许……,在那厚厚的冰雪之下,方有植物嫩芽沉睡安眠,等待来年之春,再一展生机芳华。
    不!不是或许有,而是真有!因为程凡看到,这冰雪的天地中仍是有动物活动的痕迹。
    此时,程凡站在一个雪包上四目眺望,他看到在银白的世界当中有一坨不和谐黑色的东西在动。
    不对,那不是一坨,而是一群!
    发现有活着的生物,程凡连忙跑下了雪包,朝着这群动物快步跑去。
    很快,这群动物的真实面容呈现在了他眼前。
    这,是一群牛!
    程凡站在不远处,尾巴轻摆着,歪着脑袋好奇地看着这群在雪地里觅食的牛。
    这群牛的形貌像极了帝国藏区那边的牦牛,可却有着不同。
    它们浑身生长着乌黑的牛毛,毛同牦牛一样浓密而厚,想必是为了抗拒这里的严寒而生;它们的牛角却不如牦牛那般尖锐、看着就富有攻击性,而是稍弯曲短小,但它们的脑袋很大,看起来头就很铁,要是被正面直接以高速撞上,想来那效果一定感人。
    不过,这群牛四肢短小,身上生长的长毛都快要垂到风雪之中,想来速度应该不会很快!
    可这种仅凭外表的主观判断也不绝然,想那大象狗熊,看起来笨重,实际跑起来贼溜。
    程凡边打量,边在心里分析,他从前没研究过北极的物种,自然叫不出这种动物的名字,但隐约有些熟悉,好像是在看《蓝星动物》啥的节目里见过几回。
    牛群在雪地里觅食,它们用头将地上覆盖的冰雪拱开,寻找出冰雪埋没下的苔藓和嫩叶啃吃。
    突然,有牛发出几声“哞,哞,哞”的低吼,那是牛群卫兵发现了程凡这只从未见过、乌漆墨黑的小怪兽。
    牛群相当的机警,不能确定为敌,那就先当作敌人对待好了。
    身强力壮的公牛迅速将那些小牛和身体略小一点的母牛围了起来,成一个圈对着程凡。
    “这还是一群不好惹的货色啊?!”
    程凡在心里暗道,但他打定注意要在这里猎食一头牛,最近老是下河摸鱼,早就想换换口味了,而且这眼前动物稀罕,没吃过,正好尝尝味道。
    他向前跑了几步,围在外边的公牛立刻呼着白气、前蹄刨地、牛眼大睁,低吼发出警告,示意他不要再过来,再过来我就发飙了!
    程凡停下了脚步,公牛进攻的架势不改,他看了看公牛的体格和数目,再看看自己,冲进去硬杀肯定不是良策,即便能干掉一只,但自己也会被这群公牛围殴受伤。
    想了想,他决定慢慢磨,寻机偷袭。
    他装作若无其事地走开了十几米,大概是到了牛群认为相对安全的距离,牛群的警戒放下,吃草的吃草,撒欢的撒欢,该警戒的还是在警戒。
    这时,程凡又靠了过去,牛群立刻围成一圈,丝毫不给他半点可趁之机!
    “警戒心还真特么重,难怪会在这里生存下来!哈,但我啥都没有,就是不缺耐心和时间!”
    程凡心里翻了个白眼,只好又退了回去,等牛群要散开觅食,他又前进让牛群围成一圈,如此反复十几次,他也乐此不疲。
    在残酷的自然界混了这么久,程凡早已经懂得,作为猎手,当有耐心,若连一点成功之前的耐心都没有,何谈去成功?
    作为一只还未长大、不够强、不具备挑战人类秩序的小怪兽,最好还是在自然界蛰伏,当一段时间有耐心的猎手更好。
    虽然好像小哥斯拉危险时,可以远距离召唤同类过来帮忙,但万一在大哥斯拉到达前就被搞死了,那就只有去阴曹地府蹲着画圈圈了!
    况且,大哥斯拉也非无敌,比如现在那货就被人类困在火山,在岩浆里愉快地洗澡。
    因此,做人行事须当谨慎,要低调,做兽亦得如此!
    程凡如此来来回回搞了几十次,进了退、退了进,要是正常人类,说不定都被他搞得早就发飙了,这群牛却安之如泰山,对这货的防备心理极重,走远拱雪吃草,走近结阵迎敌。
    只不过,以牛的智慧终看不出这个家伙究竟吃肉还是吃草,程凡这厮想了个花招,在雪地里也学牛们拱起雪,啃起了冰雪下的苔藓嫩叶。
    苔藓类植物存在时间悠久,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极强,生长分布范围几乎遍及世界。
    吃起来的口味像是充满了水的嫩绿蔬菜,这是由于它们吸水能力强大,植物体内大部分都充着水。
    程凡记得,哥斯拉在未受到核辐射前,是一种生活在海岛上的植食性恐龙,后来由于核能量产生了改变,才变成了巨兽哥斯拉。
    作为小哥斯拉,食物范围很杂,可吃肉可吃草,甚至吃掉核物质也不是啥值得大惊小怪的事。
    一边啃着植物,一边向牛群靠近,牛们仍保持警戒心,但牛的大眼里很疑惑,要是它们会说话,恐怕早会凑上前问程凡,“嘿,大兄弟,也吃草呢?”
    一连两天,程凡都在慢慢以这种温水煮青蛙的手段淡化牛群对他的警惕,牛群估计是见这头小怪兽没有任何特异行为,渐而渐地容忍了程凡的靠近,但程凡也啃了两天的草,还跟着牛群在冰原上迁移一段不远的路程。
    相比于性子沉稳的大牛,小牛们天性活泼,在不停觅食之余,时而会远远地抬头打量这只离它们族群不近不远的奇怪动物。
    开始时,它们不敢靠近,但发现程凡没“危险”后,有胆大的小牛开始跑到他身边近处观察。
    这些懵懂的牛儿啊,还不知道它们的动作多么危险,简直是把脖子送到了程凡爪下,只要他奔跑几步、突然出击,便会将这些牛犊全部杀尽。
    程凡对小牛的好奇熟视无睹,本兽继续吃草,等吃完了再吃你们。
    嗯,荤素搭配,干活不累。
    见他没有动静,一头小牛犊的胆儿越来越肥,这一次竟然凑近程凡身边,用牛头拱了拱他,然后还用鼻子在他身上到处嗅嗅。
    其余的大牛们纷纷抬头,盯着这里,牛群中大概是这头小牛的母亲,还发出吼声,示意小牛危险、快回来,可程凡理都不理小牛,继续吃草,要做一只喜欢吃草的“温顺”动物。
    见小牛没受到攻击,又有几只顽皮的小牛跑过来骚扰程凡,用牛头顶顶他,用鼻子嗅他,还有头小牛跑来抢他吃的。
    见程凡没有发飙伤牛的动作,牛群的大牛们也低下头吃草,对程凡基本没了啥戒心。
    它们是牛,又怎会想到这只从未见过的小怪兽其实一直在打着它们肉体的主意?
    

第二十七章 又遇上熊了?哦,这次是白色的!
    程凡在北极苔原遇上的牛并不真是牛,而是一种介于羊和牛之间的过渡动物——麝牛。
    历经几天的精心策划,程凡终于跟牛群关系拉得很近,现在这群牛不会像一开始,他一靠近便结阵迎敌,而是睁一只牛眼闭一只牛眼,看着那些小牛在他身边玩耍。
    随着新鲜感退去,小牛们也不常来程凡身边玩耍了,程凡也顺利地混进了牛群当中。
    当陌生变得熟悉,熟悉再变成习惯……,若被有心人利用,那将是一件非常危险、十分致命的事情!
    可哪头牛又会想到,现在身边的这个正埋头吃草吃得正欢的家伙,其实时时刻刻都在惦记它们的肉体?
    是夜风高,风洒雪飘,牛群在雪地里自由散漫地吃草。
    根据程凡这段时间的观察,麝牛吃草的习惯有点特别,它们喜欢在走着的途中停下吃一点食物,再平躺在地上细嚼慢咽,吃着吃着便打起瞌睡来,等到稍微清醒,接着再向前走一段,然后又进行下一个往复。
    即是说,它们在迁移的时候进食,在进食的时候又在休息!
    丫的吃饭睡觉赶路三不误!
    瞅着周围几十头牛都在地上微眯着眼打着盹儿,程凡抬起头,扭了扭啃苔藓啃得有些僵硬的脖子,眼露寒光,四下里挑选着适合下手的猎物。
    “妈的,这几天老吃素,嘴里都淡出鸟了!”
    他准备一击将牛格杀或者重创,再趁牛群没反应过来之前,先逃之夭夭。
    他目光游弋了一会儿,而后一定,他又低下头吃草,身体却在不经意地朝牛群缓缓移动。
    他一边啃着苔藓嫩叶,一边晃悠到了下手猎物的身边。
    这是一头肥硕的公牛,醉梦半酣般地卧在地上,嘴里自在不停地咀嚼,它们可以将吃下去的食物从胃里返回嘴里再次嚼食,直到食物彻底被研碎。
    麝牛的公牛比母牛体型要稍大一点,因此程凡判断,他挑选的这头猎物是公牛,而不是母牛。
    这头公牛依然自在地吃着食物,丝毫不知邪恶的爪牙正在朝它伸来。
    找到并接近了猎物,可从哪里下手是个问题?
    程凡离目标已经很近,不过几米远,足以突然暴起发难,可麝牛的皮毛很厚,导致它们天生的防御力很高。
    程凡这几日也不止是在接近牛群,更是观察它们的强弱处,好方便下手。
    牛头看上去就很铁,不好下手;牛身大部分都被浓厚的皮毛覆盖,要是不能伤及内脏,恐怕也难以一击致命;那么剩下的选择呢?
    程凡目光渐渐锁定在了牛头下那簇浓密的黑毛中!
    那里是麝牛的脖子所在,尽管牛毛一样旺盛浓厚,但在没有其它更好的选择下,那里倒成了最佳下手之处。
    决定了就做,程凡并不犹豫,他靠近了牛头,说时迟,那时快,反应在电光火石之间,程凡的左爪扳住了公牛一只牛角,让公牛受惊,它抬头欲起,想要看是谁在跟它嬉闹,而程凡要的便是它把头抬起,又没看清是敌袭的时刻。
    刹那间,他右爪尖锐,在他挥舞下,像一根利矛插向麝牛的脖子。
    浓厚的皮毛卸去了不少的攻击力道,但那爪子硬是从皮毛穿行过去,抵达皮肉处,然后一切而入,感受到温热的血肉,程凡又再一使劲,终于从脖子那里洞穿,插出了一个血洞。
    在偷袭的过程,程凡脑袋十分清醒理智,从左爪抓住牛角,右爪破开入体、将麝牛脖子血管割破,一套猎杀动作,快速、简单、直接。
    做完这一切后,程凡快速地将右爪拔出,身影一蹿,眨眼已是出了十多米开外。
    直到这时,牛群方才听到一声凄厉的牛嚎哀鸣,可已经完了!
    那头公麝牛的脖子破开一个血洞,流血如注,像是血液水龙头被人暴力拧开,再也止不住,温热的血水将它身下的积雪融化,更将雪色染红。
    公牛哀鸣,努力想要站起来,可失血过多,努力尝试了三四次,每次都砰然倒下。
    它在那里痛鸣,声音凄凉,那是生命走到尽头的哀叫,是生命对活着的挽留。
    有其它牛跑到它身边拱它,似要助它站起,但终究是失败了,注定已经无力回天!
    剩余的牛发现了程凡这个罪魁祸首,看他的眼神顿时变了,一部分公牛将母牛和小牛围在中央保护,另一部分则长嚎一阵,聚集族人向程凡冲来。
    它们的速度说不上快,但短距离进攻冲锋倒也不慢,十几头牛一起顶着牛角冲锋,程凡又不傻,才不会跟这群牛玩一对多的群殴。
    所以……他很明智地一溜烟跑了,还故意跑在一个牛群想追上又追不上,可放弃又不甘心的距离。
    毕竟这么大体格,牛群追了程凡几圈,发现追不上后,便回到牛群中送别那头公牛。
    这时,程凡又贼头贼脑地靠了过来,牛群立刻掉转头对他吼叫,再也不欢迎他。
    如果牛们有高度智慧,能说话,必会以血泪控诉!
    说好的,牛与兽之间的信任呢?你就是这么欺负温顺善良、喜欢吃草、可爱又老实的牛牛?
    我们如此信任你,你居然想吃我?以后再也不能一起愉快地玩耍。
    哼,不带你一起吃草了!
    牛群站在一起,对着公牛尸体低吼,像在集体默哀,为一位即将逝去的同伴送行。
    愿天堂没有欺骗,愿天堂没有可恶的小怪兽!
    程凡远远看着,牛群中一头年老的母牛发出吼叫,整个牛群慢慢向背离程凡的地方远走。
    有一只猎食动物一直虎视眈眈在此,牛群果断选择离开了这个徒惹牛伤感的地方。
    目送牛群在风雪中走远,程凡屁颠屁颠跑过去享用自己的猎物。
    当第一口牛肉口,程凡禁不住“感动”得热泪盈眶,老子吃了几十天的鱼、啃了几天的草,终于他丫的能换个新鲜点的东西了。
    欢快地摇着尾巴,就在充满血腥味的雪地上,程凡用爪子将麝牛皮肉撕开,大快朵颐起来。
    一顿吃饱,捂着肚子直叫好爽,在雪地里连打了好几个滚,看了看还剩下一半的牛肉,当然不能浪费。
    于是乎,在风雪弥漫的冰原上,能看到一只小怪兽拖着一头仅剩半块残躯的麝牛尸体前行。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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