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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三爷-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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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凌晓再三表示不喜欢“太太”这个称呼,但是她在孟家的积威显然不如三爷,仆人们表面上应得好好的,一转身却还是按照原样称呼,显然比起凌晓,他们更忌惮三爷,更加听从三爷的吩咐。

    几次之后,凌晓也泄了气,自暴自弃地充耳不闻,反正这称呼已然铁板钉钉,她一个人再反抗也没有效果。

    不仅仅是仆人,孟家的那些“主人”们的态度也产生了明显的变化,变得更加恭敬,甚至还夹杂着隐隐的惧怕,更让凌晓有些惊讶的是,大房的二小姐几乎从那日怂恿她出面营救杰诺特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她面前,直到凌晓应付完了三爷,又几乎见过了孟家的其他几位小姐,才将她想起来。

    一问之下,才知道二小姐正在做准备,要被送出国留学。

    显然,这是三爷的手笔,大概是知道了二小姐在这一事件上的推波助澜,因为没犯什么大错所以没必要严惩,但是放着不管却实在是碍眼,干脆送得远远,眼不见心不烦。

    知道这一消息,凌晓真是有些哭笑不得,她本没将这种小事放在心上,想着等这位二小姐真正做了错事再出手收拾,没想过三爷竟然早就注意到了,一声不吭地率先出了手,其维护的态度让凌晓在觉得有些小题大做的同时,却又心里暖洋洋的。

    不过,出国也好,国内最近这么乱,不少有能力的人家都选择把孩子送出国避难,这位二小姐如果能自我管束的话,此举只有益处而没有害处。

    二小姐走的那天,凌晓自然去送了,大房母女二人大概昨晚狠狠哭过一通,两人的眼睛都是红肿着,神色萎靡。

    见到凌晓,二小姐僵硬了一下,不敢与她对视,再也没有了曾经的傲气,只是低头行了礼,也不知三爷是如何警告的。凌晓自然也还了礼,像是长辈又似是同辈地叮嘱了几句——她到现在还没有习惯自己的位置,总觉得怎样都有些不伦不类。

    二小姐低声应了,在仆人的催促下转身上了车,就此离开了孟家大宅,据说是要飞往英国,不知归期是何日。

    二小姐的事情一了,接下来的就是重伤的杰诺特。

    也不知是年轻恢复力好,还是从小被摔打习惯了,杰诺特虽然受伤重,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后已然恢复了大半,见到凌晓后生龙活虎地扑过来,给了她一个狠狠的拥抱。

    凌晓挂着笑,拍了拍他的后背,接受了他蕴藏在肢体动作中的谢意。

    毕竟是从小一同长起来的难兄难弟,道谢什么的,在他们之间根本不需要。

    这一次,杰诺特接受了教训,又成长了很多,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凌晓耐心听着他滔滔不绝地说着之前战争的事儿,虽然有些不感兴趣,却也没有打断。

    “听你的口气,倒是有些欣赏那个把你抓了的人?”凌晓扬了扬眉,“苏伦?”

    “嗯!”杰诺特目光闪亮,毫不隐瞒地点了点头,“他很强!”

    “有三爷强吗?”凌晓实在是有些好奇弗伦与三爷的武力值对比,当然,单看外表的话,弗伦要比一向书生文士打扮的三爷强上很多。

    杰诺特思考了一下,讪讪地摇了摇头:“我只是觉得他比刘铭哥厉害,至于三叔……谁能看得透三叔的能耐呢?”说着,杰诺特微微扬着下巴,颇有些与有荣焉的骄傲。

    凌晓勾起嘴角。

    “对了,我听说三爷家的那些人都改口叫你‘太太’了?”突然,杰诺特话锋一转,打了凌晓一个措手不及。

    凌晓的表情僵了僵,有些恨恨地瞪了他一眼,含着些羞恼与无措。

    杰诺特立刻就懂了,表情更是诡异了几分。

    凌晓被他看得浑身发毛,站起身打算告辞。

    “我还听说……”杰诺特咕哝了一声,“那个苏伦最近找了好几个借口去找你?”

    “你知道的太多了。”凌晓面无表情地回答,“什么时候变得跟周宣华一样八卦了?”

    “我只是养伤有些无聊而已。”杰诺特耸了耸肩肩膀,不太放心地叮嘱,“小心点,那个人可不简单。”

    “我自然知道。”凌晓点了点头,神色逐渐凝重,因为她比杰诺特更了解弗伦,也看得出,他似乎是真得对她感兴趣了。

    弗伦这个人,从来不能以常理来估计,只要是看中的就要想方设法得到,甚至可以称得上道德败坏。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凌晓就感觉这个男人对自己有些过渡热情,这样热情中带着勾引的态度,凌晓自然熟悉得很,只要他看中了哪个女人,总会展现出这样的一面。原本以为自己身后的三爷能够吓退弗伦,起码让他知道自己是不能碰的,却没想到对方根本不在乎,甚至也许会觉得,这样挖三爷墙角的行为才更加刺激、有趣。

    到今日为止,凌晓已经婉拒了弗伦三次邀约了,两次是共进晚餐,一次是去听戏,也不知弗伦的耐心多久能告罄,而告罄后到底是强行出手,还是暂且退却。

    不得不说,凌晓有些担心,三爷现在并不在沪市,而弗伦则是沪市真正的掌权人,即使有一个刘铭在一旁虎视眈眈,也不能影响他在沪市暂时的呼风唤雨。

    凌晓唯有按兵不动、私下戒备,希望能够度过下一道关卡,等到弗伦被真正驱逐出沪市,她才能安心。

    其实,凌晓并不想与弗伦作对,这个男人上辈子帮了她很多,虽然只是基于本身的兴趣,却的确让原本懵懂柔弱的凌晓真正成长了起来,即使后来离开了弗伦,也仍旧能够利用他所教授的一切独力生存下来。

    凌晓记得,当曾经还青涩的自己带着任务接近弗伦,用生涩的手段勾引他,成为他的情妇之后,对方是如何手把手教她穿衣打扮、品酒调。情,最大限度地挖掘身为女性的魅力。后来想来,大概弗伦早就知道她是有预谋的接近,潜伏在他身边充当间谍的,不过,他有勇气也有兴趣与危险共舞,更是从来不会拒绝自己有兴趣的女人投怀送抱,干脆地将她收在了身边,悉心调。教。

    弗伦曾经说过,他看中凌晓并不是因为她的美艳,而是因为预示着她拥有极大潜力的生涩。弗伦按照自己的喜好塑造着凌晓,让她逐渐变成心目中最完美的形象,大概这相处间也是有一份情谊的。所以,当她为了任务而偷走他的文件机密逃跑的时候,弗伦也没有下令赶尽杀绝,而是放了她一条生路,无论如何,凌晓是承了这一份情的。

    只不过,即使是承了情,也不意味着凌晓这辈子希望跟这个危险的男人有什么感情上的桃色纠葛,更不用说她已然有了三爷。

    看着孟宅门口笑嘻嘻的弗伦,凌晓反射性地感觉头部隐隐作痛,若不是碍于礼节不能真正撕破脸,真恨不得直接扭头,一走了之。

    “凌小姐。”弗伦挂着极富有魅力的笑容走到凌晓面前,模仿西方的礼节想要吻她的手背,却被凌晓有些不自在地躲开:“抱歉,我还是不太习惯西方的礼节。”

    “是我唐突了。”弗伦不甚在意地笑着耸了耸肩肩膀,愉快地寒暄着,“凌小姐这是刚刚回来?我们还真是有缘。”

    凌晓看了看门房那无奈地脸色,实在不知道这“有缘”是从何而来的,分明是他堵在这里很久了吧?

    当然,这种话是不能明明白白地说出来的,凌晓挂着礼貌的笑容微微颔首:“的确是有缘,不知弗伦在这里是有什么公事吗?”不待对方开口,凌晓就摆出一副劳累疲倦的模样,扶着额微微蹙眉,“虽然跑了一天,有些累,但是能帮上忙的我一定会配合您。”

    见凌晓一力将事情往公事上带,又隐晦地表示了拒绝,弗伦的眼睛闪了闪,云淡风轻地回答:“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我手下的人抓了个伪装成平民的军官及其家眷,本打算杀了,结果他却说认识凌小姐您,是您的朋友,所以我就过来问问,省得又错伤了自己人。”

    弗伦的最后三个字咬得很是暧昧,带着浓浓的暗示意味,凌晓表情微僵,却没有办法反驳,只能硬着头皮询问:“请问这人是……”

    “军官叫沈随钰,另一个女人叫做陈怡。”弗伦紧盯着凌晓的表情,微笑道,“凌小姐可认识这两人?”

    凌晓暗骂沈随钰实在是蠢得很,竟然当真被抓了,有心想要装作不认识,却又觉得有些不妥,不过要是让她为了这两人而跟弗伦这样危险的男人做交易,凌晓是万万不愿意的。

    思考片刻,凌晓点了点头:“这两人我的确认识,但是却称不上是朋友,仅仅有几面之缘罢了。若您给我个面子,放了的话自然是皆大欢喜,倘若不行,那也没有什么关系。”

    弗伦微有些失望,毫不掩饰地遗憾笑了笑:“凌小姐的面子,我自然是要给的。这件事情可大可小,倘若凌小姐愿意赏脸与我共进晚餐,自然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不知为何,凌晓被弗伦执着到锐利的目光看的浑身有些发毛,这种志在必得的神情让她觉得倘若再次拒绝,会惹出麻烦,不由有些踟蹰。

    如果只是一顿饭,能让这家伙消停一下的话,那也并无不可?

    凌晓沉吟片刻,缓缓点了点头,巧笑嫣然:“既然都这样说,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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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 天杀,地杀,人杀 妹子扔的地雷www真是霸气的名字……


☆、第六十二章 青年(二十三)

    弗伦是个纯粹的花花公子;享受过的女人没有一百也总有几十;对于如何讨女人欢心更是个中高手;带凌晓去的地方自然是不会差的;而被他调。教过凌晓显然也对于这类场合应对得宜,没有半分地失礼或不自在,无意间流露出来的与弗伦的默契,令他眼中的亮度更是明亮了几分;越发肯定这是上天为他订做的女人。

    说到底,凌晓在三爷的教导下,比起上辈子更是出色了数倍,不仅一举一动摄人心魄,更兼之学识丰沛、眼界开阔;远远不是其他女子所能比拟的。

    说起来;像这类男女浪漫约会的地点,凌晓从未与三爷一起去过,没想到头一次来,却是不情不愿地跟弗伦在一起,实在是让凌晓有些不满。

    虽然凌晓竭力在礼貌的范围内表达自己的疏远,但是由于弗伦的开朗健谈,这一顿饭吃下来倒是没有冷场过,在外人看起来几乎算得上是相谈甚欢。

    随着餐点减少,凌晓终于逐渐松了口气,虽然弗伦一举一动都极为妥当,但是凌晓仍旧觉得心里七上八下,似乎有什么不好的预感,打定主意在用餐后立即告辞,以免夜长梦多。

    在凌晓基本结束用餐的时候,弗伦突然停下了先前的话题,笑着问道:“凌小姐,还记得初次见面时候的约定吗?”

    凌晓的动作一顿,抬头看向弗伦,微微蹙眉以表达自己的疑惑。

    “我们曾经约好,倘若有机会的话,会一同去海上冒险。”弗伦丝毫不意外凌晓的遗忘,愉快地提醒道。

    凌晓挑了挑眉,完全没想到弗伦竟然将这句客气的寒暄当真了,笑着有心将其敷衍过去:“有机会的话。”

    听到凌晓的回答,弗伦向前探了探身,手肘抵在桌子上,笑得极有魅力,吐出的话却让凌晓猛地一惊:“我认为,现在就是一个好机会。”

    仿佛是在应征弗伦的话那般,突然,一声炮声在凌晓的耳边炸响,虽然隔着距离比较远,显得有些沉闷,但是却像是霹雳一般让凌晓整个身子紧绷起来。凌晓猛地站起身,右手也下意识地放在了腰间,心脏迅速跳动着。

    “何必这样紧张?伤害不到凌小姐的。”弗伦畅快地笑着,仿佛被凌晓如临大敌的模样取悦到一般,然后在她锐利的目光中缓缓站起身,微微将双手抬了起来,似乎是在证明自己的无害。

    只不过,到了这份上,凌晓显然已经懒得装出好脸色了:“弗伦先生是什么意思?”

    “只是想邀请凌小姐上我的船而已。”弗伦看上去风度翩翩。

    “倘若我不想上呢?就要强抢吗?”凌晓冷笑。

    弗伦轻轻笑了一下,并没有回答,大概也算是一种默认。

    此时,凌晓带来的人同样已经与弗伦身边的人对峙了起来,虽然双方暂时都没有动,气氛却已然一触即发。

    凌晓很是懊恼,本想安抚一下对方,却没想到反而将自己送进了虎口,这都怪她自持对弗伦与所谓的“未来”的了解。上辈子,一周后才是刘铭重新夺回沪市的日子,凌晓万万没有想到弗伦会提前行动,只认为在那之前稳住他就足够了——显然,是前世的“经验”害了她!

    枪炮声越来越密集,原本就没有多少客人的餐厅更是在凌晓与弗伦撕破脸的时候便空空如也。凌晓额头微微冒汗,一边迅速思考着该如何行动,一边谨慎地窥视着弗伦的一举一动。

    这时候,从餐厅外跑进来一个人,似乎想要向弗伦汇报什么。

    就在弗伦将视线稍稍撇开的一瞬间,凌晓动了。她干脆利落地拔出自己那把精心保养的女士手枪,而弗伦也早有准备,像一头猎豹一般迅速扑向凌晓,凶猛而迅捷。

    虽然这一阵子凌晓将精力转向了其他方面,在训练上稍有懈怠,却也好歹是从小打下的基础,在弗伦扑上来、想要抢夺她手枪的时候,凌晓轻巧地避开,同时提腿狠狠踢向对方的下盘。

    当然,比起真正的身手,凌晓是远远比不过弗伦的,只不过弗伦似乎的确仅仅是想要将她擒拿而不想伤她,所以处处留情,而凌晓则毫无顾忌地招招狠辣,手上还有一把谁都不敢小觑的手枪,隐隐便占了上风。

    既然凌晓与弗伦动上了手,双方的手下自然不甘示弱,一时间,餐厅内乱成了一团,而外面的枪声也更为激烈了起来。

    大概是没有料到凌晓这么难缠,动作狠厉,身手也绝非一般的女孩子所能相提并论,弗伦的眼神越发炙热,手上的分寸也放松了几分,似乎急切地想要将她压制住,甚至不惜将她弄伤。凌晓的压力顿时开始加大,她咬了咬牙,终于下定了决心,朝着弗伦扣动了扳机。

    凌晓不是没有用枪伤过人,却没想到会有对弗伦开枪的一天,只不过她更加不想如此束手就擒。既然开了枪,那就不再容情,在这种情况下犹豫发善心可绝不是凌晓的风格。

    第一枪第二枪都没有打中,被弗伦敏捷地闪开,而第三枪则击中了对方的肩膀,让他后退了数步。

    毕竟对方是有备而来,而己方则是被动迎击,凌晓不想杀弗伦,更是没有自信自己能杀得了他,见弗伦受伤,当即不再恋战,找准机会便向餐厅门口跑去。

    “呵,爪子倒真是利得很!有趣!”身后,传来弗伦极有兴致的低笑,仿佛成竹在胸。凌晓心里猛地一沉,果不其然,她在踏出餐厅的第一步后便停了下来,紧咬着牙瞪视着早就将餐厅大门团团包围的士兵。

    弗伦是个疯子,彻彻底底的疯子!大概所有人在看到他的行事之后,心里都只有这样一种感觉。

    倘若他是正常人,在乎自己辛辛苦苦打下的基业的话,那么凌晓有不知道多少种办法让他因为忌讳而不敢妄自行动。但是倘若对方什么都不在乎,就算是拼着将沪市乃至全部的地盘都甩手不要,不去抵抗外敌,就偏偏想要捉她一个凌晓呢?纵使有三头六臂,凌晓也没有办法逃出生天。

    ——不,与其说是为了凌晓,倒不如说她更像是一个弗伦极有兴趣的附赠品。弗伦早就对于军阀的生活没有了兴趣,更是早早就在想一个抽身的方式,上辈子没有凌晓,他也这么做了,这次凌晓也顶多是成了一个催化剂,加速了进程的发展、连带着将自己也赔进去罢了。

    凌晓扫过将自己围得水泄不通的士兵,判断着冲出去的可行性,但是背后的脚步声与枪支上膛的声音则告诉她,这大概只是异想天开。

    “我实在觉得,你的做法很是不可理喻。”凌晓没有回头去看,有些冷硬地开口。

    “很多人都这样说。”弗伦的声音中含着笑意,伸手钳住凌晓的手腕,将她手中的女士手枪卸了下来,“但是那又如何呢?我可不是为了别的什么人而活着的,只要我觉得这样最舒心最自在,那就足够了。”

    凌晓毫无感□彩地勾了勾嘴角,任由弗伦捏住她的肩膀。她不想被抓,却也更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去冒险。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既然现在没有脱身的几率,而弗伦又不打算伤她,那么还不如暂时顺着他,静待时机,而若是硬闯的话,枪炮无眼,她说不定会受伤甚至死亡,那可就更加没有后路了。

    凌晓沉默的驯服令弗伦愉快地笑了起来,肩膀的枪伤仍旧在冒着鲜血,而他却像是根本没有感觉到疼痛一样,毫不理睬,只是拥着凌晓向前走去:“在想什么?希望你的三爷能够突然从天而降,英雄救美吗?”

    凌晓眯了眯眼睛,没有回答,有些可耻的是,她内心深处的确是隐隐这样期盼的。

    “真是可惜,大概你的愿望实现不了了。”弗伦貌似惋惜地笑着,带着得偿所愿、将对手耍了一顿的洋洋得意,“他现在大概正忙着帮刘铭攻打沪市呢,也许连你遇到麻烦的消息都不知道吧?”

    显然,这场夺回沪市的战斗提前,其中必然有弗伦做的手脚,他利用了三爷与刘铭的安排,反倒是将计就计,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大概,连三爷都没有想到,对方竟然这么疯狂,选择了以牺牲自己全部力量这种自寻死路的方式逃走。明明,如果认真抵抗的话,弗伦可以保全大部分的实力,谋求东山再起。

    凌晓抿了抿嘴唇,掩藏起自己的失望,在众士兵的簇拥下、被弗伦压制着走向港口的方向:“为什么?你不觉得很不划算吗?我自认为在三爷面前还是有些价值的,将我带走除了满足你的喜好外还有别的用处吗?你就不担心被三爷紧追不放?”

    “这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可是做了准备的。”弗伦自得地笑道,“只要离开了沪市,去了海上,就算你的三爷手眼通天,又怎么可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渺小的你和我?”顿了顿,他凑到凌晓耳边,轻声加了一个前提条件,“只要你没有逃掉的话……”

    ——不逃?怎么可能。凌晓眼眸暗沉。

    她可不是温室里的花朵,虽然这辈子还从未出过沪省,但是若是小看她的话,可以定会吃大亏的。

    说到底,上辈子的她可是有过在弗伦手下逃走的经验的。


☆、第六十三章 青年(二十四)

    凌晓虽然希望自己在这辈子能够真正出海一次;但是却绝对不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

    被强行“押”上弗伦早已准备的船只,凌晓微眯着眼睛,扭头看向身后被笼罩在战火中的沪市;而身边则是弗伦有条不紊地指挥着士兵准备扬帆起航。

    虽然绞尽脑汁寻找脱身的时机;但是显然;作为重点看护对象的凌晓是很难有这样的机会的。不仅弗伦随时注意她的一举一动,身边还有两名荷枪实弹的士兵看守;让凌晓不得不暂时乖顺地按兵不动。

    弗伦看上去并不打算亲眼见到曾经属于自己的沪市沦陷,在准备完毕之后;他便下令开船;而凌晓只能眼睁睁看着船只离港,距离着沪市越来越远。

    凌晓闭了闭眼睛,轻轻叹了口气;刚打算放弃那渺茫的希望,就听到负责瞭望的士兵一声惊呼。

    海天交接之处,几艘舰船正迅速靠近,显然不属于弗伦那一方。船上众人脸色都凝重了起来,而弗伦在用望远镜观望了片刻后,似是兴奋又似是郁闷地咒骂了一句,接着,他三步两边跨到凌晓的身边,将她拖进怀里辖制住,大声命令手下加速前进。

    凌晓微微一惊,几乎立即就猜到了他们如临大敌的原因。弗伦看到她的脸色,微微勾了勾嘴角:“你的三爷当真是厉害呐,我明明已经行事如此隐秘小心了,竟然还被他猜了出来——真可惜,只是晚了那么一点点。”

    “晚?”凌晓挑了挑眉。

    “自然是晚了。”弗伦笑了起来,“差之毫厘,谬之千里,今夜你的三爷注定要懊恼地睡不好觉了!”

    说话间,对方的船只似乎也发现很难追赶上弗伦一方,于是开了炮。炮弹夹杂着呼啸的风声来袭,却仅仅掉在了船的一侧。激起的浪花让船只剧烈摇摆了起来,凌晓一个踉跄,不得不紧靠着弗伦才避免了狼狈跌倒的命运。

    弗伦抓住一旁的缆绳,另一只手仍旧钳制住凌晓的脖颈,嘴角边露出带着几分疯狂的笑容,目光亮得惊人。

    “击不中,无论如何也击不中,你知道为什么吗?”在炮声与浪涛声中,弗伦大声地叫道,声音才勉强能传入凌晓的耳朵,“因为——你在这里!”

    凌晓有些不甘地抿了抿嘴唇,却不得不承认弗伦的有恃无恐大概是正确的。

    ——因为她在这里,所以炮弹总是会偏的,因为三爷不愿意伤到她。

    其实,凌晓本身是会水性,虽然称不上精通,但是倘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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