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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魔行-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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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出天大的事了,周公馆的周大老板被人刺杀了!有人看见是个女刺客,你要是有相关的消息记得赶快通报,一定会有丰厚的报酬。若是他妈 的敢知情不报,甚至是窝藏犯人,小心你的狗命!”我心里不知怎么,突然想到那位黑衣女子,她会不会有危 fsktxt。cōm险。
掩上门,我虚弱地靠在门背呼出口浊气,现今恶人当道,善良的人们越没有活路的了,连在家里都没有人身安全的保障。我的目光突然被地板上一样东西吸引,一滴、两滴,殷红的,玫瑰色的血,滴嗒滴答地绽放在木地板上。我抬起头来看,屋顶的横梁上悬着个人,用手足撑成个大字,正瞪着炯炯的眼睛看我。我蹲下身子,摸向床下。颈项上突然多了一片雪刃,不知何时她已落在我身后。她警惕地低喝道:“你想干什么?”刀锋的森冷让皮肤起出一片鸡皮疙瘩,我轻轻推开她的手,从床下找出一个红漆的小木匣子,一边道:“受伤的人总需要包扎的。”她迟疑了片刻,终于让我打开了匣子。里面都是些常用的医药,碘酒、纱布,还有些云南白药。她美丽的瞳孔里闪过一丝厉芒,“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有这些伤药?”

杂谈 月捕鼠五只
(更新时间:2004…10…14 23:48:00  本章字数:2265)

我深觉无人比我更合适用猫来命名了。(本人QQ名:花脸猫爪爪。另注,不是可爱的意思,而是脸上豆痕斑驳。自谓花脸也。)
在这网名争奇斗妍的大时代,曾几何时以“猫”命名蔚然成风,“猫猫”们看中的自然是猫咪可爱调皮的个性。我独不然,只因我禀承了猫的内在精神和本能。除了懒惰、贪睡、好吃等优点以外,更重要的是——我还会抓老鼠!
晚上,妈妈在厨房炖甲鱼,我盘踞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突听妈妈叫喊:“老爪,快来帮我。”
我漫声应道:“什么事呀?”
“帮抓老鼠。”
我有些吃惊,有些不情愿:“。。。又抓?”
妈妈显然没理会我的郁闷情绪,只顾愤愤不平地道:“被我看见一只,妈个老逼,好大一只。”她已经捞好袖子,一副拼命的架势。认识她人,没有不说她是老好人的,但她却强烈地憎恨老鼠,几乎近于偏执。照我的想法,老鼠又吃不了多少东西,就任它自生自灭嘛。可对于一个家庭主妇来说,一只老鼠意味着咬坏物品,偷吃食物,还有病菌和不卫生。这简直是比俄罗斯发生人质事件更可怕的事。毕竟流淌着伏尔加河的国度离她太遥远,死再多人也只是啧啧惊叹罢。
事实上,抓老鼠已经不是头一次了,早在上个月就抓了四只,全是小老鼠,两根手指并指大小。据妈妈分析一定有老鼠在家里做窝了,我曾经在别处见过整窝的老鼠,是用杂物铺垫的巢穴,甚至就直接居住在人们不常翻动的衣物袄被里。记得那时年纪还小,外婆家在一条街巷,巷子的年代无从可查,兴许有些年头了,一律的阁楼瓦房,鳞次节比,瓦面上泛着青色,原因是长了薄薄一层的青苔。街巷里错落地插着几根斑驳的木质电线杆子,完全是用整棵直圆的树木将枝桠砍削刨光制成。历遍风吹雨淋,木料已腐朽,伸指挖扣,便簌簌地掉木屑。在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和伙伴们在嬉戏玩耍,突然听见一户人家的主人叫起来,清理旧物的时候发现了一窝老鼠!我凑上去看,是一整窝的小老鼠,就躺在破棉袄里,发出微弱的吱吱声。幼鼠只有拇指大小,还不会动,全身光溜溜的,白得有些透明,眼睛尚未睁得开,一层透明的膜覆盖着黑眼球。那家主人叫我们一干孩童去通知焦老太太。
焦老太太住在巷子的前半段,模样很有些奇怪,其实我已记不清她的相貌,印象深刻地是,她常年四季穿着民国时代的服饰,是右襟布扣的女装,颜色不是灰的就是黑的,脚上套着双黑色绣花鞋,绣工很精致,用红丝线绞成花蕾盘在黑底的鞋面上,仿佛就成了件艺术品了。我无法忆起她是不是裹小脚的,但我记得她走路矫健,三寸金莲难有这样的风采吧。另外,她发黄的手指上老夹着根纸烟,这种纸烟是用白色长方的烟纸包裹切好的烟丝卷成,封口的时候用舌头在纸沿一舔,然后贴紧,整个过程熟练得像弹钢琴,不知是她觉得这种烟的口味好,还是因为其廉价。根据街头巷尾的传说,她年轻时候是个颠倒众生的美人,有众多公子商贾追求,她的阁楼里经常出入不同的男人,甚至有两个好朋友为争她的欢心闹至动刀拼命。可是,无论丑的俊的富的贵的,她都没有嫁。
焦老太太叼着纸烟就来了,她说老鼠崽泡酒对人有好处。孩子总是对新奇的事物感到好奇,虽然心底都有些畏(书)惧(网)她,觉得她非常神秘诡异,有的伙伴曾偷偷说她是国民党特务,因为只有女特务才抽烟的。但到底还是敌不过好奇心跟她回家了。她的家很旧,家具还是民国时代的黑漆桌柜,椅背上还雕镂花纹,我还抚摸端详过,是喜鹊闹枝图。靠墙的条桌上有不少的瓶罐,她选了个曲颈大腹的透明玻璃瓶,事先注满高度白酒,然后用镊子钳住吱吱叫的鼠仔,一只只塞进瓶里,鼠仔一落下,就沉到酒底,口里还冒出一连串稀疏的蟹眼泡沫,让人倍感新奇,觉得这样处理老鼠很有趣。听说广东有种美食“三叫”,食材就是还未开目的幼鼠,用筷子一夹;鼠仔“吱”的一叫;然后放进蘸料一泡又是“吱”的一叫;最后放进嘴里一嚼;再“吱”的一叫;前后共三叫。这种吃法异常血腥,试想满口血浆肠脑,怎能下咽。相比之下,焦老太太同样以鼠仔为材料,却处理得雅致文明多了,其中还有中医药理的因素。又记得有个木匠,大家都叫他罗师傅,他家在乡下,自己出来打工挣钱,他嗜好喝酒,又嗜吃鼠肉,扬言美味绝伦,我曾在他简陋的屋子里见过用竹枝撑好晾腊的老鼠,光秃秃的尾巴硬直得像根棍子。
这三种处理老鼠的形式,我无福消受,抓到老鼠后自然不吃的。再说说抓老鼠的诀窍,抓老鼠时必先将门关严,不教老鼠从房里逃逸,以免增加搜捕的难度。第二步是将老鼠的踪迹逼出来,往往需要清理物品,搬动家具。第三步就是追捕了,妈妈手里拿着晾衣叉子,离得远远地戳,口里不断发出紧张的呼喝,想吓老鼠出来,其实她自己反吓得不轻。我是妈妈手下的得力干将,自须奋勇当先,所凭借者无非一只扫帚,一只穿着拖鞋的脚,以前有两只就是被我踩死的,当时我还惟恐它不死,用力一蹬,扑哧一声,地板上溅现出一道血痕,是从老鼠口里疾喷出的血水,整只老鼠都扁了。基于这样的丰功伟绩,我的脚倒也称得上是“黄金右脚”了。
经过清理,老鼠已耐不住惊恐,灰线般蹿到门边才发现出不去,母子二人一阵扑腾追打,这老鼠被逼得慌了,龟缩到水池的大水管里,我见鼠已入“瓮”,松了口气,提起壶滚水浇下,将其烫得半死,用垃圾斗盛着,抛到离家较远的地方。
这个夜晚,我做了个梦,奇妙而瑰丽。我不知怎么化身成猫了,游荡在午夜盛开着藤蔓声音的墙头,缓舒足步优雅地行走在闪着寒光的玻璃茬间,街头飘过夜雾,四周幽蓝的环境因此蒙上一层幕纱。这朦胧黯淡的环境,是夜行者的天堂。远远地传来一声声期盼的呐喊,我跃身而下,放纵有力的脚爪,奔跑在无垠的道路上。

杂谈 自杀狂想曲
(更新时间:2004…11…16 9:42:00  本章字数:2335)

我仔细地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端正庄严的脸色像遗容。每天,世界的角落都有人在不断地死去,前赴后继,像扑火的灯蛾。细想起来,人总知道自己要死的,从生到死的过程就是飞蛾扑火的过程。我只不过是早看透了这点,飞快一点而已。难怪古人说“难得糊涂”,痛苦的时候太清醒是莫大不幸。
如果非要我死前留下些什么有价值的给后人以启迪的话,我很想说,“嘿,牙好,胃口就好,吃嘛嘛香!”或者是“更干更爽更安心”,然后从广告商那里获得安葬费,我想把自己葬在离蓝天最近的地方,这样即使因为我灵魂的肮脏而进不了圣洁的天堂,那我至少可以嗅到馥郁的芬芳。人死前总会回想自己的一辈子,一般都说是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活画在脑海里。我肯定这种描写是正确的,我对首先提出这个思维的人表示佩服,他一定也曾彷徨焦虑过,甚至用冰冷的刀搁到喉上。但我觉得割喉不美,割得深了,只剩下一层头皮连接着头和身子:割得浅了又不至死,以后喝汤的时候还需事先在伤口下接个碟子。
没人愿意死,除非到了万念俱灰的地步。什么念头什么希望都没有了,你将觉得自己没有继续生存下去的勇气。一只蚂蚁活着的意义是打洞、搬粮、繁殖,而我找不到活下去的意义。我没钱,只在路边摊吃面。我丑,我经过的地方都显得阴郁。我呆板,以至于听到“女人坐在电线上”的谜底是蓖麻的时候也不知道笑出来。是的,我是这样一无是处,穿着洗得发白的裤子,剪着毛头,还要一副傻不拉机的德性。其实,这并不是我失去生命勇气的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她明确地拒绝了我的表白。你知道像我这样一个内向自闭的人,要说出心里的话是多么不容易,大概从喜玛拉雅山南麓登上风雪不化的峰顶更轻易些。我就站在冰寒的气候里结结巴巴地向她宣读我背诵过无数次的宣言,我曾以为我能条件反射地滔滔不绝地流出那些热心的话,而实际上,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手足发抖,我无法在她女王般光辉威严的面前,吐露久藏心中的爱慕。
有人说爱情是伟大的,我完全同意这个说法,在一段沉默后,我终于在强烈的爱意中火山似的爆发了,这是爱情的岩浆,滚烫滚烫。我鼓起勇气说,亲爱的,该还钱了。
和我简单又充满力量的表白一样,她的回答也简洁有力:滚你妈的,不就五十嘛,老娘随便扔捆钱就砸死你。其实我很盼望这种死法,在经受了一辈子金钱的折磨后还能幸福地死在钱堆里。遗憾地是,她赶忙补充:用钱先换成钢绷砸死你。我叹服她聪明,我没白爱她。很显然这样的性价比更高一点,假设一枚硬币的重量是5克,那么100枚就有一斤了。用一斤的金属砸一个人,专门选择要害死穴,不死也要重伤,如果再附加了什么阴毒的内力,化骨绵掌之类,我难有全尸。
她不怀好意地盯我,我感觉情况不妙,我当然并不担心被钱砸死,但我担心另一种死法!我虽然想脚底抹油开溜,可她警觉地一把揪住我的衣领,恶狠狠地说,我请你喝酒!可结果往往是我付钱。她会很老练地坐在吧台上,迷梦般光怪陆离的灯光将她染成彩色,使她内心的色彩丰富无意中表达出来。我喜欢坐在一边静静地看她。看她用独特的方式喝酒,她喝酒的方法象是由一个盛酒的容器倒入另一个容器。酒这个时候只能说是一种液体。她的眼泪也是种液体。也许是胃里装不下了,从泪腺里流出来。她趴在吧台上嚎啕大哭。她还忘记不了他,一个欺骗了她身体和感情的男人。我很想安慰她,并把温暖的手扶到她削肩上。可是,你知道,我多么木纳,我只是张了张嘴,话在喉头滚着,却说不出来。她凶狠地抽着烟,浓烈的烟雾让我想起蒸汽机车,她是一驾奔驰在没有轨道的火车,毁灭自己的同时也在摧毁其他。
送我回家,她有气无力地喊。我极自然地想起另种死法,一种桃色的璇旎的。在她凌乱的小屋里,我冰冷地看着针管从静脉里旁若无人地拔出来,她苍白的脸上浮出满足迷幻的微笑,喃喃说,伟,我爱你。我的名字并不叫伟。伟是抛弃她毁灭她的男人,可是她还忘不了他。我很想一把将她按到洗脸池里,让她清醒。但我明白,她还沉醉在昔日的爱河里。如果她自己不愿意醒来,怎么摇着她肩膀气竭声嘶地喊也没用。我看着她入睡,悄悄拉好门,我想要戒毒只有靠手术。可她比我还穷。也正因为穷,我担心她毒瘾发作时,会出卖自己。
幸好我的其他脏器还算健康,我盘算着肾值多少钱,眼角膜的价值又几何。所以我的死法绝对不能伤害到这些部位,什么跳楼、自焚都不在考虑之内。上吊是很流行的死法,据说有小学生因为在学校受辱而采用这个方法结束自己,可谓是老少咸宜。但我本来就很丑,我不想死得更难看。跳水自杀,我会担心被鱼吃掉我的尸体,而事实上发黑的水里早已没有鱼,若干年后的考古学家或许会发现新物种:墨鱼,漆黑如墨,连骨头都是黑的。我不指望吃了这些鱼的这个城市的人会清白些,其实有很多人连肝带肺都黑了,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不公平。
我选择的方法是割脉,这个方法无可挑剔,在自己意识昏迷的时刻,能拨最后一个通知医院来取脏器的电话,并且等他们到来,我的脏器还是热的,刚刚合适。刀片准确地划过动脉,温热的血水流过手腕。我静静地仰躺在洁白的床单上,我天真地想,一白遮百丑,这样的背景色兴许能使我看起来相貌端正些。我的意识渐渐模糊了,我拨通了最后一个电话,电话那头激动得哭,叫嚷孩子有救了。生命就是这样,一来一往,人人都是过客,短暂地停留,往往来不及留下一个深刻的足迹,让人记起你。
我的抽屉里压着张诊断书:白血病晚期。
等我死后,她会看到一封事先写好寄给她的信。
小芹,我走了,男儿志在四方,我要出去闯一闯。临走时,留下笔钱给你去做戒毒手术,你别高兴,钱是要还的,你要好好生活,努力赚钱,至少能换成钢绷把我砸死。对了,还有句话,想说一直没对你说。。。
我爱你。

杂谈 预言家之梦——关于诺查丹玛斯
(更新时间:2004…11…27 14:00:00  本章字数:1673)

很早以前,在我念小学的时候,我无意中接触到一本小册子,蓝色的封面,一张破裂的佛陀的脸,构成一副神秘的画面。我抱着好奇探寻的态度阅读了这本被称为《诸世纪》的书,深深为书中幽秘诡谲的内容所震撼。多年以后,书中的某些预言再次得到印证,我不得不惊叹预言家的伟大了。
在被称为黑暗的欧洲中世纪,大陆四处充满了战争、瘟疫、饥饿、蒙昧,人们挣扎在绝望中。在这个混乱的年代,来自法兰西的一道曙光刺破了黑暗,他是个带着光芒的人,他的伟大预言的华章无与伦比,至今仍为人称颂,他就是——诺查丹玛斯。
富丽堂皇的宫庭后花园,湖畔树立着洁白的罗马柱,娇嫩的藤蔓缠绕着柱子,绽开着星星点点的紫色花蕾。湖水碧波荡漾,一艘天鹅状的游船悠闲地漫游。船头一名男子正给两位贵妇人介绍各地的奇闻轶事,他得体的礼仪和风趣的谈吐都使两位女士感到愉悦。当中一位贵妇人是当时法国的卡特琳娜·德·梅迪西斯王妃,她因为听说男子的大名而特地邀请他到巴黎来,并请他预言王室的命运。这位有着双琥珀色瞳孔的男子就是诺查丹玛斯。在此之前,他未完成的预言集出版了前三部,在整个欧洲声名大震,书中有一句似乎预言到国王之死,所以王妃迫切地希望见到他。
“年轻的狮子会击败年老的
在花园里一对一的比赛正在进行
他刺中了黄金护具里的眼睛
两伤合为一处
不久他便疯狂死去”
不久以后,国王亨利二世与忠诚的近卫队长比试枪法,双方的枪头都裹了皮套,但意外还是发生了,比试中队长枪尖上的皮套突然脱落下来,枪尖从黄金头盔缝间猛地刺了进去,穿过了国王的眼睛。亨利二世虽然没有在当时死去,但疼痛使他疯狂,于九天后受尽痛苦死去。
关于其他的预言还有很多,比如准确预言拿破伦、法西斯、日本侵华等等,在此不一一列举,我将着重对预言中的最新事件展开阐述。
“1999年,恐怖大王从天而降!
为使安哥鲁莫亚王复活
恐怖大王将从天而落
届时前后玛尔斯将统治天下
说是为让人们获得幸福生活”
这首诗曾困饶了许多研究预言的学者,对诗中内容产生的各式各样的假设都有,比如外星人侵略地球、发生核战、陨石撞地球等,并因此在上世纪末全球范围内盛传起世界末日的论调。在我看来,这首诗预言的其实是911事件!所谓的恐怖大王从天而降,不正是飞机撞楼吗,并且也代表了一种突然性,除开两架飞机撞楼外,本拉登也是世界公认的恐怖分子首领,算得上是当之无愧的恐怖大王。“为使安哥鲁莫亚王复活”是指宗教理想,“届时前后玛尔斯将统治天下”玛尔斯是火星、战神的意思,也就是说从911以后,战争就不断地打响。“说是为了人们的幸福生活”这话可以参照美国的言行,发动战争都声称为了别人的民主和自由。1999年自然就是911的隐秘说法,其实在整卷的《诸世纪》中,微小的错误还是有的,全诗以晦涩难懂的文体写成的,时间顺序也故意被打乱,估计是为了逃避教会的加害而这样做的,因此,诗中所隐藏的真正含义及秘密,非是专家是难以破解的。
请看第55行诗:
巴比伦和反面的气候下的土地
血流成河
陆地上、海中、大气中
看不见正常的天空
诸派饥馑王国恶疫混沌
我大胆地解释这句诗所预言的。古巴比伦不正是伊拉克吗?战争使得地面血流成河,“陆地上、海中、大气中”应该是指美军的军事力量,陆地上的战车、海中的航母、大气中的军事卫星;“看不见正常的天空”是描述爆炸后的浓烟滚滚甚至是指飞来飞去的导弹、飞机;“诸派”是指派系林立,例如逊叶派、什叶派、库尔德人、亲西方人士、外国武装分子、地方军阀等,战争依旧不断;“饥馑”指的是粮食危机的到来;“恶疫”是指卫生条件的恶化带来大量的疾病,再加上变换的气候,病死的人日益增多。总之,伊拉克是一团混沌,到处是混乱与死亡。这是不是印证了诺查丹玛斯的预言呢?
兴之所致,斗胆阐释,大家当故事读读罢了。

…
作品相关 阴阳学说
(更新时间:2004…1…27 3:40:00  本章字数:793)

《驱魔行》是部涉及灵异的小说,如果要谈论那些带着神秘色彩的事件,先不妨了解一下阴阳。
阴阳最初的意义是指日光的向背,向日为阳,背日为阴。如从字形上分析,阴阳二字均有“阝”既阜,阜为山为岗、为高地,所谓阴阳,无非是山的两面,一面为明,一面为暗,以阜为坐标区分,或许风水之说由此而起也未可知道。由此引申出“阴”是指山之北,河之南;“阳”是指山之南,河之北。意思是指高山的北面,河水的南面都是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就称之为阴,反之阳光照得到的地方就是阳。
古代的思想家看一切事物都有正反两面,就用阴阳这个概念来解释自然界两种对立又相互消长的势力。西周末年伯阳父认为“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把地震的原因和规律总结成阴阳的形式;《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指的是阴阳的矛盾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史记·孟子苟卿列传》上有“乃深观阴阳消息,而作怪迂之变。”
可见阴阳之说自古有之、源远流长,古籍史典载有关于阴阳的论述,即使说中国的历史就是一部阴阳消长有盛有衰的历史也不过分。
阴阳学说认为,一切事物的形成变化和发展,全在于阴阳二气的运动。《易传》作者进一步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学说,认为阴阳交替是宇宙的根本规律。例如黑洞是恒星塌缩以后产生的强重力场,除重力本身以外连光线都不能逃脱它的吞噬,而恒星的寿命终结时会剧烈膨胀释放强大的能量,这就很有趣的证明宇宙中是存在阴阳并是互相转化的。故《周易乾凿度》指出:“乾坤者,阴阳之根本,万物之祖宗也。”万物万象便可归之为二字,阴阳。阴阳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是一切事物的始终,阴阳的平衡和谐是天地万物保持自身生存发展的条件,《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在内,阳守之,阳在外,阴之使也。”说明阴阳互相依存,互相作用。
《驱魔行》禀承阴阳的玄理,力图展现一幅血雨腥风的妖魔画卷。

作品相关 前言
(更新时间:2004…1…28 3:30:00  本章字数:903)

自古以来就一直有关于鬼神的传说,史书文献,野史杂记,地方志甚至家谱都有各色记载。比如《左传·宣公四年》就有:“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列子·黄帝》:“有一人从石壁出,随烟烬上下,众谓鬼物。”寥寥几笔将鬼描画得活灵活现,何等之骇人。
而无神论者对于鬼神的解释是远古先民碍于科学文明的落后无法理解各种自然现象,便凭空捏造出各种神鬼。其实,有很多的超自然现象至今仍无法用科学道理来解释,如果动不动就用天气磁场变化来蒙混过关,那不足以让人信服,连古代遗传下来的人体经络的秘密都未曾揭开,逞论神鬼?无论有没有鬼神,事实上早已形成一种文化,沉淀在历史风物中。如杜甫《玉华宫》诗:“阴房鬼火青,坏道哀湍泻。”《楚辞·九歌·国殇》:“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鬼一词的运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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