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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别惹火-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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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秘书,给我订两张去国外的机票。”俞凌辰刚开完会议,走进办公室后对孙秘书说道。

    孙秘书突然就想起那次订情侣票的事情,立刻联想到某件事情,“好的,老板,我这就去办,需要将入住酒店订好吗?”

    酒店?俞凌辰思考了一会,既然是出国办结婚证,那么也顺便度蜜月好了。

    “事情就交给你办了。”俞凌辰点头说道。

    ……

    机票的日期是三天后。

    俞凌辰和余思乐共同登机,去国外办证。余思乐的英语不怎么利索,几乎每时每刻都与俞凌辰呆在一起,有什么好吃好玩的也有俞凌辰带着去玩。

    他们足足在国外呆了半个月,去了很多地方,看了许多的著名景点。

    他们两个人虽然身处国外,但是却经常关注着国内的消息。

    俞凌辰每晚回到酒店客房后,都会上网与C市的高层人员开会议。容氏集团在俞凌辰的打压之下,发展得越来越困难,不少公司瞅准容氏集团出现危机,都想着来分一碗羹。对此,不止俞氏集团一家盯着它,也有其他许多企业。

    “大哥,你瞧……天边的日落好美。”余思乐站在落地窗前,看着繁华都市的另一头,橙黄色太医正缓缓下落着,仿佛为故事拉下落幕。

    俞凌辰走过去,从背后搂住她的腰,也不知道是在说风景,还是在说人。

    “确实美。”

    暮色暗淡,残阳如血。太阳收起它最后的光芒,坠入天边的肩头。

    ……

    一年后。

    辰乐孤儿院。

    孩子们在草坪上胡乱跑动,都围绕着一名十*岁的少女转悠。

    少女的眼睛上蒙着一块黑布,在和孩子们玩捉猫猫。

    “姐姐,来抓我啊……来啊,我在这里。”

    “姐姐……这里,这里。”

    孩子们脸上都洋溢着纯真的笑容,有个别调皮的孩子,故意扯扯少女的衣角,像是故意引诱对方来抓他。

    充满了欢声笑语,孩子们的笑声特别能够感染人的心情。

    远处的树荫下,一名身穿西装皮革的男人遥遥的看着这一幕。

    站在他旁边的人,大约五六十岁,是孤儿院的管理人。

    “俞总,您瞧俞小姐和孩子们玩得多开心啊?”管理人说道。

    俞凌辰的目光中泛着一缕柔和,“她最喜欢这群孩子了,三天两头的就往这里跑,似乎小乐对孤儿院有种特别的情缘。”

    “俞总,我代替这群孩子感谢您,如果不是您,这所孤儿院也不能修建起来,孩子们也不能拥有这么个温暖的栖身地。”

    俞凌辰摇摇头,好似不太在乎这事,说道:“我只是为了完成某个人的生日愿望。”

    老年男人愣了愣没继续说了,因为他心里已经猜到和哪个人有关系了。

    “小乐,我们该回去了。”俞凌辰跨步走向孩子们。

    孩子们瞧见俞凌辰走过来,都一个个严肃的站好,给他让出一条道路。院长给他们说过,就是因为这个人,他们才可以无忧无虑的呆在孤儿院,所以一定要对他保持尊重。

    俞凌辰的脚步停止在少女面前,轻轻抬手,将她脸上罩着的纱布挪开,“回家吧。”

    余思乐嗯了一声,和其他小孩子说声再见,被俞凌辰给牵走了。

    经过一年时间的沉浸,容氏集团彻底走向败落,股份大幅度的跌降,导致负债累累,最后闹得被俞氏集团一点点吞噬吃掉。到现在,容氏已经不能称之为集团,而是一家小公司。

    都说虎落平阳被犬欺,大概是容家以前得罪过太多人。一旦败落下去,各个行业的人都免不了挖苦容家,即便是一家小公司,容家也很难经营下去。听说最近又有人,在和容家谈勾收购公司的事情。

    俞凌辰亲自开着车,驾驶进入别墅。

    忽然鼻尖飘过来一缕缕的花香,很幽香芬芳。

    余思乐最先闻到这股味道,趴在车窗上的手微微移动,指着草坪上的一丛花,说道:“大哥,花开了。”

    车子渐渐停止,俞凌辰同样转过目光,看着朵朵绽放着的娇艳花朵。

    花丛里,一支红色的玫瑰花最为突出,仿佛预示着爱情的开花。

    余思乐看得出神,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说不出的明媚动人。

    俞凌辰看了一眼花,视线又收回到少女身上,“小乐,爱情能买吗?”

    余思乐霍然转过头看他,“为什么这样问?”

    “我想用一生时间,买你一世爱情。”

    花香飘溢,缕缕浓郁的香气仿佛编织出一个如梦如幻的世界,让人永远舍不得苏醒。

    ------题外话------

    完结感言:谢谢大家三个月的陪伴!这文就此完结了,四月份,本殿会再次挖坑,到时候希望大家回来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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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开新坑的时候,大家请留意公告。


过渡篇:相当于楔子 郑少华暗恋的人
    
     昨晚天气预报还报道,今天会有一个好天气,谁知道余思乐刚出门,就瞧见外面黑云压顶跟快下雨似的。

    “大哥,最近的天气预报越来越不靠谱了。”余思乐手臂搭在车窗上,一个劲的探头往外边看。

    俞凌辰正开着车,距离他们去国外注册结婚,已经过去有一年半。随着时间的增长,余思乐的年纪,也越来越大,经过高考后,余思乐去了一所C市里的大学念书,也是管理学系。

    “脑袋别伸到车窗外去,不知道危险吗?”俞凌辰板着脸说道。

    他的脸一旦冷下来,就有一种非常令人心惊胆战的气势。

    余思乐讪讪的缩回头,问道:“大哥,我们今天到底去哪儿?”

    俞凌辰思索了一会,说道:“丧礼。”

    余思乐的表情瞬间凝固了,丧礼?!

    当余思乐再抬起头看阴沉沉的天空时,越发觉得不是一个好预兆。

    ……

    来参加丧礼的人,并不多。

    余思乐和俞凌辰走进去的时候,里面只有寥寥几个人影,大多数人余思乐都没见过。

    灵堂上放着一个少女的相片,大约20来岁,长得挺水灵,脸蛋清秀漂亮。

    但是余思乐从来没有见过她,甚至也没有看见大哥与那个少女有过联系。

    她轻轻扯动大哥的衣袖,小声的问道:“大哥,那人是谁?”

    俞凌辰同样看重那张相片,相片上的少女还挂着笑容,又谁知道却那么短命?难道还真是因为天妒红颜都薄命吗?

    “她叫何心夏。”俞凌辰冷声说道。

    余思乐总觉得这个名字在哪儿听见过,却又一时间想不起来。

    这时候,她看见不远处正在招呼宾客的郑少华,郑少华的穿着,俨然是按照死者家属的要求装扮的。郑少华的脸上少了以前那股温暖感,仿佛一夜之间,有什么东西直接摧毁他那层伪装的壳。

    他的表情很冷,甚至可以说是绝望的冷酷。

    “死者是郑哥哥的妹妹?”余思乐疑惑的偷偷询问大哥,但是脑海中,并没有听说过郑哥哥有妹妹之类的亲戚,他不是郑家唯一的儿子吗?

    俞凌辰摇了摇头,“不是。”

    “是亲戚吗?”为什么丧礼上的人那么少?余思乐两条秀眉紧紧皱在一起,总觉得这场丧礼有什么不妥,就好像……这场丧礼见不得光似的。

    “不是。”俞凌辰继续摇头。

    “那她是什么人?”余思乐继续问道。

    俞凌辰沉默一会,目光渐渐移向郑少华,说出一个非常普通的答案,“她仅仅是郑少华的朋友。”

    朋友?

    俞凌辰摸摸余思乐的头,说了一句‘你不会懂’。

    死者何心夏确确实实是郑少华的朋友,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但是这层关系,却仅仅停留在朋友上,从来没有越过界。某些事情就是这么不等人,还没有萌发出嫩芽,就被无情的掐断。

    余思乐隐隐也听出大哥话里的感概,再看向郑少华的时候,脑海中突然蹦出一个词……心如死灰。

    郑哥哥现在的心情,应该能用那四个字形容吧?

    难怪几天没见,他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从头到尾都不再有温柔的气息,表情是越来越冷,也越来越不再亲近人。可想而知,何心夏的死亡的打击,对他有多么严重的毁灭性。

    “你们来了?”郑少华招呼完那边的宾客走过来。

    好歹也是多年的朋友,余思乐不想看见他那么伤心,开口劝说道:“郑哥哥,死者已矣,你节哀顺变吧。”

    郑少华的表情一下子又沉了几分,神情说不出的低沉绝望,他摇摇头说道:“说得很轻巧,但是真正能节哀的人,有几个?”

    郑少华的耳边发梢冒出几根白发,零零星星的并不引人注意。

    可是余思乐却瞧见了,忽然想起以前的老人经常说,如果人伤心过度、心理压力太重,会导致白发的快速出现。

    何心夏也没有死去几天,郑哥哥就伤心得冒出白发,这说明了什么?——说明郑少华用情至深。

    俞凌辰抬手拍拍他的肩头,“听说是出车祸死亡?你有没有查到什么线索?”

    俞凌辰想问题的角度,永远都不同。换成其他人,在这种场合上,都想着是安慰亲属节哀顺变,而他却偏偏不会说那种话。因为在俞凌辰的认知中,伤心难过解决不了问题。反倒是死者的死因,他一定会清清楚楚的查个明白。

    郑少华的眼神忽的变得凌厉,以前那丝丝的温柔早已经荡然无存,“和郑家有关。”

    余思乐瞬间愣住了,郑家不就是郑哥哥的家吗?他来给何心夏办丧事,却说她的死亡和郑家有关,这里面究竟有什么不能说的秘密?

    俞凌辰轻轻蹙起眉头,“真是他们做的,也不奇怪。你接下去,打算怎么做?”

    很明显俞凌辰和郑少华都知道其中的关系,唯有余思乐一个人处于迷糊状态。

    郑少华放在身侧的手,紧紧收拢握住,眼底也渐渐浮现出血红,“俞少,如果有人触及你的底线,你会怎么办?”

    毫无疑问,他会反击。

    郑少华也不是什么好人,他的心并不像表面上那么温和。他褪去那层温柔的伪装后,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以前他是一把插在剑鞘里的剑,从来没有出鞘。而现在这场死亡的剧变,将他那凌厉的剑锋露出来了。

    那种冰冷的气质,与俞凌辰越来越像,又似乎有些不同。

    以前为了郑家的将来,郑少华可以放弃许多东西。但那前提是,不许触碰他的逆鳞。这一刻,有人都欺负上门了,郑少华怎么可能会忍?

    而且……心夏的死,他也不能平白无故的算了。

    没有人能体会到他现今的心情,整颗心仿佛被人掏空似了,他活着似乎只是一个行尸走肉。

    目光看及灵堂上的相片,郑少华心疼得难以自控。

    对于他而言,什么‘节哀’‘忘记吧’都是些狗屁话语。

    他全心全意爱着某个人十几年,从小时候到现在,一刻也没有变化过。他所有的感情,全注入给了这个女人。而一场死亡后,留下的,只有灵堂上的相片,一张不会哭不会笑的纸。

    大概是被郑少华围绕的悲伤气氛感染,余思乐静静的站着没有说话。

    汪汪汪……

    几声清越的犬吠声响起在灵堂,一只二十厘米左右的吉娃娃犬,四肢软绵绵的趴在地上,冲着眼前的三人叫唤。

    一般来说,举行丧礼的时候,都不允许狗狗出现。

    因为黑狗血什么的,对鬼魂都威慑作用。

    地上趴着的那只吉娃娃,毛发是黑白相间的,跟只小奶牛似的。双眼盈着滩滩的水光,它无精打采的将脑袋搁置在前肢上,就趴在那个黑框相片底下。

    如果不是它叫唤几声,余思乐没有办法注意到它。

    “它是心夏养的,名字叫瓶子,初二的时候被心夏抱着它回家,一养就是七年。”郑少华眼底浮现着缕缕悲伤,他弯腰抱起小狗。

    吉娃娃的身形都很小,属于小胳膊小腿的宠物犬。平时这只狗狗都活力四射,跟活宝似的,偏偏在那人死去后,再也不像以前那般活跃。

    郑少华轻轻抚摸着狗狗的毛发,似乎借着这只活物,在想念某个不再存在的人。

    “从她走的那一天开始,安安四天没吃饭了。”这几天这只狗,都是由郑少华照顾。

    余思乐看着这一人一狗,越发觉得悲伤的气氛越来越重,沉重得让人呼吸困难。

    “郑哥哥,某些事情过去了,就得学会放下。何小姐的在天之灵,也不愿意看见你伤心。”

    郑少华缓缓抬起眼,直直盯着他。那抹眼神,夹杂着太多情绪,有悲寂、有坚定,更多的是执着。

    “小乐,你错了,某些事情即便过去了,也不可能真正放下。”那个人对于他,是一生的执着。如今她被死亡带走,也顺带着拿走郑少华的心。

    唯一支撑他的信念,就是不能让心夏走得那么不明不白。

    俞凌辰拍拍她的肩头,示意他别多说了。郑少华的心情,他可以理解。

    因为郑少华曾经说过‘一旦将心交给谁,就收不回来了’……

    阴沉的天气,似乎左右着人的心情,余思乐的情绪一直低落着。

    看看灵堂内进进出出的人,余思乐却无法高兴起来。

    郑少华还得去招呼其他人,与两人说了几句后,就离开了。

    余思乐的视线忽然晃了一下,似乎看见郑少华的身后,有一道模模糊糊的白色影子。她眨了眨眼,再次睁开眼时,眼前的场景一切正常,她只以为刚才是眼花了,并没有将事情放在心上。

    她继续看了那张相片几眼,脑海中反反复复念着‘何心夏’这个名字,突然之间,她恍然想起……她曾经过见过她一面。

    那一次假装出国留学,在机场负责接她的人,就是何心夏。

    只因为那时候她眼睛视力太差,并没有观察仔细她的样貌,原来郑哥哥喜欢的人就是她。

    ------题外话------

    本殿原想直接设置完结的,但是……被编辑逮住给抽了一顿,迫于两个编辑的淫威之下,本殿又屁颠屁颠滚回来写番外了。

    番外写郑少华的故事,这一章是过渡,下一章剧情正式开始。

    来一场人鬼情未了吧!

    下一章主角就是何心夏了,会以她的角度来写。

番外篇:1、 管家婆郑少华

    单元楼内。

    地板上满是乱七八糟的垃圾,原本该装垃圾的桶子歪歪倒倒的躺在地上。沙发的椅背旁边,胡乱搭着几件皱皱巴巴的衣服,抱枕右侧还放着一桶没有开封的方便面。

    整个屋子内糟乱得不知道多久没收拾了。

    何心夏看着满屋子的现状,自嘲的笑了笑,一点都不符合女孩子爱干净的习惯。真不知道她以前是怎么呆在这样的狗窝里,却一点也没觉得不适应?

    果然,人的适应能力非常强大。

    电脑桌上的仙人球七天没浇水了吧?不,或者更长?她有些记不得了。

    她一直以为人死后,是没有灵魂的。即便有,也在脱离身体的那一刻,化为烟雾,烟消云散了。

    她没办法解释为什么自己的灵魂留在了世上,也没办法解释她为什么会回到这个屋子?都说鬼是由于前世执念太深,或者有莫大的冤屈没申,才形成的灵魂状物体,但是她却记不清楚……她到底对什么有那么大的执念?

    透明状的她行走在屋内,停停走走瞧着自己生前居住的地方。

    几次想找到自己养的那条吉娃娃狗,却始终没瞧见狗狗的影子。

    她真担心几天没回家,瓶子不小心饿死在屋子的哪个角落里了。走进卧室的时候,还俯身趴到地上,看它有没有藏在床底下,但是结果是失望的。

    瓶子跟人间蒸发似的,消失了。

    透明状的身体直接穿过墙壁,来到客厅。这几天她已经习惯了这种摸不着碰不到的生活,她的存在似乎和透明空气差不多,外界的人根本没有办法察觉到她的存在,她也没办法和外界人沟通联系。

    门锁传来咯咯的声音,似乎有钥匙正在转动。啪嗒一声,房门被推开。

    何心夏抬起眼,就看见郑少华抱着狗狗进屋。

    瓶子跟个焉了的茄子似的趴在他的臂弯中,眼皮子掀也没掀过一下。

    以前瓶子跟着自己的时候,哪天不是活力四射的?瞧瞧那沙发边,早已经被它的爪子刨出不少条印子了。以往的日子里,每次瞧见瓶子乐此不疲的搞破坏,何心夏都会板着脸教训它几句,严重了还会给它屁股来两下。

    但是现在,看着瓶子无精打采的样子,她瞬间就心软了。在她的认知中,瓶子就只能受她欺负,换做其他人敢欺负瓶子,那么何心夏绝对能去和那人拼命。

    郑少华周身围绕着低沉的气息,嘴角紧紧抿着,再也没有那抹温润如玉的浅笑。

    他站在门口,静静扫视着屋内的物件,摸了摸瓶子,说道:“你主人不在了,以后就由我照顾你了。”

    他几步走进屋子内,关上门,将瓶子放到地上。

    都说狗狗能够看见活人看不见的东西,瓶子似乎有所察觉,一双大而凸的圆眼睛,往何心夏这边的方向看来,汪汪的叫了两声。

    何心夏的心顿时漏跳了一拍,从死亡到现在,她从来没有感觉到伤心难过,一切的一切都表现得非常淡定。她蹲下身子,瞧着地上汪汪叫唤的瓶子,伸手想摸一摸它的头,手却直径穿了过去。

    她一瞬间明白了……某些事情终究还是变了。

    大部分医生都忍受不了脏乱,甚至可以说他们都患有轻微的洁癖,郑少华这个人也不例外。以前何心夏还活在世上的时候,他每次来她家里,都会跟个管家婆似的为她收拾屋子。

    她偶尔还会调侃几句,说他比女人还贤惠。

    郑少华收拾屋子的速度很利索,他熟悉这里所有的布局,包括何心夏自己都找不到的东西,他也能轻轻松松翻找出来。

    属于灵魂状的何心夏双腿悬空坐在沙发上,仔仔细细打量着郑少华的眉眼口鼻。从幼儿园开始,她和郑少华就认识了,两个人称兄道弟,可以说是兄弟伙,也可以说是闺蜜。

    她有什么秘密,都告诉郑少华,而郑少华也从来不当她是外人。

    她甚至还给郑少华配了一把她公寓的钥匙。

    回想自己的这一生,貌似也没有什么值得留念的人。情人?她没有。亲人?她宁愿没有。朋友?最要好的只有郑少华一个。

    看着郑少华在屋子里忙碌,何心夏突然想道,也许她的这所公寓正好能当做遗产送给郑少华了。

    瓶子双腿一蹬,跳上沙发,它似乎想钻进何心夏的怀里,四条腿不断的来来回回走动,换来的是反反复复在何心夏透明的身影中穿梭。

    汪汪汪……瓶子那双透亮无瑕的大眼珠子紧紧盯着何心夏。

    何心夏下意识的就说出一句,“老妈真是没白养你。”

    汪汪汪……瓶子继续狂吠,似乎对于没能钻进主人怀里,有着非常大的埋怨。

    何心夏伸出手模拟着虎摸它的举动,“乖,老妈现在不能抱你了,以后你就乖乖跟着你老爸。”

    老爸,两个字蹦出嘴的时候,何心夏嘴角僵了,似乎意识到什么不对劲,抬起头看向郑少华。郑少华是瓶子是老爸,自己是瓶子的老妈,关系是不是错了?!

    然后她自我安慰的一想,错就继续错吧,反正她自个都死了,总得托孤,将儿子交代到郑少华手里,要不然真让瓶子去住流浪狗收留所?

    大约半个月小时后,郑少华将屋子都打理得差不多了。

    突然门铃响起来了。

    郑少华刚将乱糟糟的衣服,给扔进洗衣机内,迈步从厕所走出来去开门。

    “郑先生,东西都搬过来了,您看搁在哪儿?”一道陌生的声音响起。

    何心夏探头往外望,一眼看见他们工作服上写着‘银辉搬家公司’。

    她蹭地一下从沙发上站起来,郑少华速度也忒快了吧?她刚想将房子作为遗产送给他,他丫的就打包东西直接搬进来住了?

    “凡是这件屋子内的东西,都别乱动,你们将东西放在客厅,等会我自己收拾。”面对外人的时候,郑少华永远是翩翩贵公子形象,只不过比起以前,多了一份生人勿近的冰冷。

    搬家公司的人将东西放置好了之后,便急匆匆的离开了。

    郑少华所搬过来的东西,都是一些日用品,太过大件的东西,他都没搬过来,他想保留这所房子原有的模样。

    瓶子仍旧汪汪的叫个不停,不断的围绕着何心夏,那双闪亮的眼眸里,赤(和谐)裸裸的写着‘求虎摸’。但是任凭它怎么狂吠,主人都跟没听见它要求似的不理人。

    郑少华以为狗狗是饿了,去拿了一包狗粮,倒进瓶子的碗中。

    “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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