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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的青春无处安放-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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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如今,她终于能像个正常人一样跟傅林森面对面了。
说来也奇怪,她最近整个人都变得温柔、含蓄且富有女人味了。每天不再是疯狂地刷淘宝、逛豆瓣和看美剧,不再动不动大呼小叫无所顾忌地跟男同事勾肩搭背,也不会穿着一条春光乍泄的小吊带惹眼地满公司跑。更让我咋舌的是她还开始学炖各种汤,今天她又带着她专门为傅林森准备的那个蓝色保温壶,快速抢占看护病人的黄金座位,小心翼翼地打开了汤盖,一副小家碧玉的娇嗔模样。
“我今天做了参芪补肺汤,味道不是很好。不过营养很丰富。”她柔情蜜意地解释着。
“好,谢谢。”对于小乔的好意傅林森不是没婉拒过,反复几次便心安理得地接纳了。他很清楚对于小乔的坚持不懈把汤喝掉才是最合适的尊重。接下来又是足以闪瞎众人双眼的喂汤时间,我跟年叔还有秦大义像三个硕大的电灯泡,完全插不上嘴,更无法直视。最后被逼到只能站在病房外面调戏那些换药的小护士了。
傅林森喝完汤后小乔又失去了理直气壮的相处借口,回归到笨拙和不安。不过她今晚做足了功课,鼓足勇气跟傅林森干巴巴地聊了些天气、新闻和工作。我们几个旁观群众都表示很欣慰,并调侃道: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小乔迷奸傅林森指日可待。
十二点左右,差脾气的老护士开始查房了,我们才走。
经过医院大厅时我突然看到了一个人——有时候我都痛恨自己老爱乱瞄的习惯。刚出了医院大门我便借口自己有东西忘傅林森病房,让大家先回去。直到他们上车后,我才做贼心虚地跑回大厅。
二
我之所以回到大厅,是因为我刚才看到了简凝。她背对着我,正在向前台小姐咨询什么。自上次酒吧一别后我很久没再见到她,这次她披着宽厚的藏蓝色风衣,裹着黑白色的羊毛围巾,透着干净而寒冷的冬天气息。我第一眼几乎没认出来。
她应该还跟傅林森保持着联系,我猜。于是此刻我也不难想象,得知傅林森住院的简凝今晚是来探病的,她站得笔直,有些盛气凌人地双手插口袋,跟对面矮出自己半个头的值班护士冷冷地争论着,气氛不太愉快。她来得确实有些晚了,病房已经熄灯,探病的时间早就过了。
值班的护士冷着脸,显然不愿意透露傅林森的病房号。
僵持了一会,简凝不再坚持,转身离开时看到了我。我其实还没想好开场白,有些尴尬地左顾右盼,假装也是刚发现她。看得出简凝也有点吃惊,不过很快就从容地向我走过来。
“他现在确实睡了。”我说,“你估计得改天了。”
她叹了口气。
十分钟后我们去了麦当劳。当然要感谢突然中雨转暴雨的恶劣天气,以及迟迟不肯出现的TAXI,在走不掉又回不去的无奈情况下,我的那一句“不如去对面麦当劳坐会”的邀请这才有机可乘。
简凝点了一杯橙汁,我注意到在外面她从没有喝咖啡的习惯,可能因为她本身就是咖啡馆老板的原因。她脱下大风衣,喊住经过身边的一个服务员,难得露出了一个甜美甚至略带撒娇的微笑,“可以抽烟吗?”
那是一个额头上布满青春痘的平头男生,他有些为难地四下看了看,已经午夜,除了我们整个店里也没有其他的客人,于是男生破例地点点头。得逞后的简凝显然心情愉快不少,她若有所思地看我一眼,低下头,再次抬头时说了今晚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来一根吗?”
“不了,谢谢。”我感激地挥手拒绝,紧张地喝了口咖啡。
好些日子不见,她变了些,眉宇间不再透着以往那种淡漠的倔强,言语之间的锐气也隐去不少。我想可能是冬天来了的原因吧,寒冷总是能让我们不自觉就收起了略显尖锐的爪牙,回归慵懒和温和。
她把烟灰敲在卫生纸上,随即从包里翻出了一本书。
“我想着鲜花水果肯定很多人送了,所以带了本小说,你有时间帮我转交给他吧。”我接过书,是村上春树的《国境以南,太阳以西》。“之前林森问我咖啡馆的店名出自哪,我提到这本书。所以想着或许他会有兴趣看看。”她歪过头微微一笑,眨了眨眼,“毕竟,住院挺无聊的。”
我跟着笑笑。
很意外她又开口说:“上次的事,抱歉。”
“不、不,抱歉的是我。”她的道歉太过突然,让我有些受宠若惊,“其实你说得没错,你妹妹笙南,当初确实是我伤害了她,还一直不愿承认。其实会弄成现在这样都是我咎由自取,是我活该。我不该连累你也来陪我演这么久的戏……”
“算了,都过去了。而且……”她顿了一下,眼中的目光暗淡下来,“我那晚,之所以那么对你也是由于我心情实在很糟,包括我跑去那种地方喝酒,都是因为这个。”
“介意说下原因吗?”
“跟男友分手了。”
“原来你有男朋友啊,你都从没提过。”我很吃惊。
“你不是也没问过么。”她有些微妙地盯了下我,“其实……我有说过的,就是我现在这家咖啡馆真正的老板。”
“如果我没记错,你当时明明说的是朋友。”
“是吗?”她单手托住下巴,装糊涂。
“为什么分手,因为异地恋?”我只能想到这个理由。
“算吧,也不算……”她笑了,那是一种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笑所以挺无奈的笑,她喝了口橙汁,考虑着要不要再抽一根烟,最终放弃了,而我猜到这会是个很长的故事,但没关系,时间多得是。
“他叫严岛,高我一年级。我们是在一个灵异社团认识的,那个社团我只去过一次,还以为会有点意思,结果大失所望,全是一些想约炮的学生,特无聊。他也只去过那一次,却通过一个冷笑话问到我的手机号码。他对我的态度不是很狂热那种,更类似于温水煮青蛙,每天以很正常的理由找我,跟我说说话,偶尔几个朋友一起看场电影,吃点东西。
“我这人脾气差,心气高,跟我相处的男人一般不会超过一个月。在我眼中,绝大部分同龄的男人都特别愚蠢。我总是一眼就能看穿他们拙劣的演技,以及脑子里那些龌龊的想法。这一点上,我跟我妹妹完全不同,我不懂得迁就和包容,也不喜欢去配合,久而久之我就对男人失去了兴趣。”
“我曾听过这样一句话……”我插嘴道,“大致意思是,男人通过吹嘘来表达爱,女人则通过倾听来表达爱,而一旦女人的智力长进到某一程度,她就几乎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男人,因为她倾听的时候,内心必然有嘲讽的声音响起。”
“对,就是这么回事。但严岛是不同的,他从不吹嘘,很少会说自己。他所有表达爱的方式只是无微不至的关心和不温不火的忍耐。他脾气特别好,无论我如何发难他都会纵容,我至今都没有见他发过一次脾气,一次也没有。永远是冷静又温暖的笑,这种男人可能对很多女孩来说都具有杀伤力,但我偏偏无感,我只是不讨厌他。可他从没放弃过,一追就是三年,这三年里我身边的男朋友走马灯似的换了好几个,他一点也不在乎。
“大三一次联谊活动上,我忘记为什么要去参加了,反正那天我喝得烂醉,某个男生对我动手动脚,我并不讨厌他,所以也就任由他去。可严岛脸上第一次露出了认真,不是生气,而是很坚定地拉起我的手,说:我送你回家。以前他从来都是征询,那天却是命令。我没理他继续喝。他又抓住我的手,重复道:我送你回家。就这样很傻地坚持了四五次,反正总是同一句话:我送你回家。
“我妥协了,因为那晚我突然觉得他挺像个男人。我跟宿舍的同学合不来,自己租了一间单身公寓,按理说当晚他都送我回家了,我也确实对他表现出好感和暗示,换正常男人也应该要发生点什么对吧?他当晚人倒是留下来了,却没碰我。醒来时是第二天上午,他坐在椅子上,一整夜没合过眼。见我醒了,他又像以前那样朝我笑,说:我去给你买早餐。说完抓起外套就出门了。那一瞬间我并没有很感动,但我觉得,可能这才是适合我的人吧。只有这种人,才有本事纵容我一辈子。”
“挺好的啊。”我假装惋惜。
“可惜生活太狗血了。”她不可思议地笑了,“后来在一起我才知道他是高帅富,不,是富二代。父母在美国开银行的,非常有钱。第一次正式约会他开了一辆奥迪过来,琪琪说那辆车值两百万。后来又带我去坐他舅舅的游轮。那家咖啡馆,也是送我的生日礼物,以我之前的网名命名的。他说这家店会永远为我免费,无论我什么时候去。”
“你接受不了他之前假装屌丝骗你,所以分手?”我只能想到这个理由。
“不,不是这样。我不觉得他欺骗我,也没觉得他有钱不好。对我而言这些都无所谓。他是独生子,我们在一起没多久,他父母就催他回美国接手家业,他要带我一起走,我不想去。他让我等他,我说好。可说来也奇怪,他走后不到半年我就发现自己快要忘记他了,忘记他的声音,他的模样,他的气味,所有这些我都忘了。那一刻我才发现我并不爱他,我只是接纳了他对我的好,所以失去时我并不痛苦,就连舍不得的感觉都很少。”
“这么绝情?”我讪笑。
“有时我也会努力回想当初自己答应他的那一瞬间,努力说服自己不要冲动,毕竟这么好的男人很难找了,可偏偏我越强迫自己就越是适得其反。”她有些沮丧地垂下眼睛,轻轻摇摆着手中的果汁杯,“现在我才知道,我当时喜欢上的仅仅是自我催眠的一瞬间,不过是自己的想象罢了,那一瞬过了也就不喜欢了。所以当晚我跟他发了一封分手的邮件,然后我心情很不好,主要是被自己的挫败感给打击到了。”
她还是忍不住又点上了一根烟,不忘朝服务员投过去第二个抱歉的笑容,随后她恍然大悟,“妈的,跟你说完这些,我才发觉原来我是这么自私的一个人。”
“人都是自私的。”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安慰。
“小时候的课本上可不是这么教我的,我一直以为自私是错的。”
“是有些可耻,但并没错。”我很笃定地说出这句话,也不知道哪来的自信。随即我突然想到什么,“为什么我觉得你那位前男友跟林森有些像。”
“是的,但是林森比他更安静,更优雅,更缥缈不定,最关键的是……”她露出坦诚地笑,“更帅。简直就是他的改良版。”
“所以你现在喜欢他咯?”
“喜欢一个人是很容易的,可能过几天又不喜欢了。我确实对他有好感,准确说是亲切感。”简凝努力思考了一下,“有时,我会感觉我跟他才是真正的同类。同类,懂吗?就是我觉得我们要去的地方是一样的,或者说,我们想要的东西是一样的。”
她并不在意我的反应,也没想过要听我的发言,她今天的话格外多,但我一点也不烦,如果可以我真想就这样听她一直漫无边际地说下去。
“不说这些了,我今晚是想跟你谈下我妹妹的。”她不给我回味的时间,话题又跳跃到了陆笙南,“你可能不知道,其实一直以来,我都充当着保护她的角色。我太清楚她了,她跟我不一样,从小就是个善良得过分的孩子,每次受了欺负就知道哭,有时候别人还没来道歉,她就先原谅了对方,她身上有一种纵容别人得寸进尺的特质,迟早会吃大亏。所以每次都只能是我来做恶人,任何事情我都要替她出头,替她争取。果然后来她就认识了你,可惜认识你的时候我已经不在她身边了,我要是当时还在,我一定会阻止你们相爱。就像我现在阻止你们见面一样。”
我低头苦笑,再次看她时充满了感激,“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突然跟我说这些,但还是谢谢你,我心里舒坦多了。”
“不客气,我得消失一段时间,所以在这之前,觉得有必要给你个交代。”
“离开?”我没反应过来。
“嗯,咖啡馆会停业,手机也关机,得离开一段时间。至于我妹妹,我只能说,时机成熟了她自然会来见你。”
“你要去哪?”
“我不是故意要把事情弄得很神秘,但我确实不想告诉你。总之,在这之前,你不用徒劳去找她了,你找不到的。”
“简凝,不瞒你说,其实我已经不再像之前那么迫切地想见她了,这些日子里,我想通了不少。”我没撒谎,不知何时,我已经接受了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不清不楚。
“为什么?”她反而来了兴趣,“你应该恨死我才对呀,是我一直横挡在你们之间。”
“因为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我意味深长地念出这句话。
“哈,你也读村上春树?”
“偶尔看看。”
她迷离的眼神在我脸上停留了几秒,明显有点意外,“我有点理解笙南为什么会喜欢你了,你也不是看上去的那么肤浅嘛。”
“现在要爱上我还来得及。”我故意贫嘴。
“少蹬鼻子上脸。”窗外的雨变小了,她起身利索地穿回大衣,拿上包,又整理了下弄乱的长发,“时间不早了,再见。”
“简凝。”我喊住她,想着应该来两声温柔的告别,最终却只是点点头:“一切平安。”
她微微一愣,随即笑了,“你也是。”
三
平安夜那天傅林森出院了,公司为他举行了一场欢迎会。其实傅林森早在前一天就办好了出院手续,但年叔坚持拖到平安夜,他觉得这个日子一听起来就特别吉利,尽管这之前他从不过西方节。
大家为傅林森准备了一个漂亮的三层水果蛋糕,以及满地的气球和彩纸礼炮。第一次,他不再需要参与惨绝人寰的拼酒和奶油蛋糕大战。他像个安享晚年的老头,被我们推到沙发上规矩地待着,手上还抱着两只格外想念他回家的大花猫,无辜地观望着大家给他唱歌和表演节目,心满意足地笑着,眼中泛着罕见的温情。
圣诞节过后的第三天,也是傅林森返回公司的第四天,《秋裤姐妹》迎来大完结。这部总时长一个多小时的十二集短篇动画作品可谓功成身退,在为公司积攒了不可估量的人气和中期转型资本后,它光荣退役了。至于公司跟余总的合作虽在继续,拨来的款数却越来越少,合作破裂相信只是时间问题。谁都明白这不过是迫不得已的缓兵之计,这次大家可不打算再坐以待毙,私下已经在给自己找后路。
一星期后一位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来公司找我,他文质彬彬地递给我一张名片并自称是一本杂志的主编。我盯着“陈默”两个字老半天才想起来,原来他就是沈聪曾经跟我提到过的《橙》杂志的那位主编,关于沈聪,这个就算自己的车屁股被撞得稀巴烂依然还可以跟肇事者谈笑风生的富家女,我自然记忆犹新。
陈默礼貌而谦虚地表明来意,他通过沈聪获得我的名片,以及我们公司的官网,后来又在网上看到我们公司发布的作品——原本是要为饮料厂商制作的动画片微电影,觉得很不错,希望能一起合作出绘本。我们从事的是动画产业,对绘本乃至整个纸媒出版行业并不了解,他便提出邀请我去参加黑龙江发行商们的一场书会,正好借此了解下一市场情况,再考虑是否合作。
一共四天时间,年叔走不开,决定派我、小乔还有秦大义一道去看看。他的意思是合作只是一种可能,多了解一点相关行业总是好的。傅林森也想去,但小题大做的年叔不同意。自从傅林森经历了那场死里逃生后,年叔对他的认知早从以往那个可以扛自来水桶一口气上十楼的年轻人转变成了弯腰捡支笔都可能随时口吐鲜血当场暴毙的重号病人。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我可不希望有员工死在我手上,给我的创业生涯留下污点。
结果可想而知,傅林森被孤单地扣押下来。
我们三人在当天晚11点上了飞往哈尔滨的飞机。我和陈默坐在一起,飞机缓缓上升时他望着窗外翻涌的暗红色云海出神,我随手翻阅杂志。直到空姐开始送餐饮时,他才突然扭头找我说话了。
“小时候我看《小王子》时,梦想过当个飞行员。”认识两天,他首次主动跟我谈工作之外的事。
“真巧,我小时候还励志要当个潜水员。”我礼貌地微笑。
“总之咱们都不爱陆地。”
“哈哈差不多。”
“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咱们都不喜欢生活原本赐给我们的东西,偏要去向往一些本就不属于我们的东西。”
我忍不住调侃:“果然是编杂志的,讲话都这么有内涵。”
“见笑了。”他的笑容透着腼腆,眼神中却显露出年轻人不应有的老成,“我这趟本打算坐火车的,怕你们劳累才选择了飞机。”
“不是奉承你,其实我个人也更喜欢坐火车。”
“是吗?”他似乎有些不信。
“我喜欢挤上火车放好行李然后靠窗坐下的那一瞬间,无论外面还有多少人在推搡着争吵着,无论身边发生了什么事都跟我没有半点关系,因为我知道,火车一定会准时发动,然后带着我离开,所以在那一瞬间里我会觉得自己是真正自由的,特别放松。”我不确信自己说清楚了没。
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好像真是这样,每次我乘坐大巴回老家时,刚上车坐下时也有这种感觉,然后很快就能睡着。”
“你呢?为什么爱坐火车?”我反问他。
“我啊。”他眯眼酝酿了会,“窗外风景的变幻可以让我很清楚自己正从一个地方抵达另一个地方,还有时间的流逝感,会让我有一种长途跋涉的感觉。每次这种时候会觉得自己特别清醒,特别独立,特别的无坚不摧……”他的神色慢慢由僵硬变得自然,“可飞机不行啊,它太快了,总让我措手不及。话说咱们应该早点认识的,说不定能成为好朋友。”
“现在也不晚。”
“晚倒是不晚。”他苦笑着看了我一眼,“你知道我刚在想什么吗?”
“你说。”
“我在想,要是飞机出事就好了,这样我就能死在这场空难中,陆地上一切等着我去处理的操蛋事都跟我没关系了。”或许因为彼此并不了解,所以他反而能在这场无关紧要的闲谈中毫无顾忌地倾吐。
“虽然不知道你有什么事,但逃避不是办法。”我迟疑着要不要把这句话说出口,空姐推着饮料车走来,我忙问:“要咖啡还是冰糖水?”
“咖啡。谢谢。”对于我转移话题他很感激,再次安静地望向机窗外。
早听闻哈尔滨的冬天特别冷,但就算事先准备了防寒的衣服,下飞机的那一刻还是切肤地感受到了零下几十度的威力。空气中带着一种南方永远体会不到的压迫感,冰冷的气流从衣服的纤维空隙里不遗余力地钻进来,你甚至可以清晰地感受到皮肤碰到冷空气时尖锐的疼痛,像针刺一样。我恨不能整个人贴在暖气上。
天未亮时我们出了机场,在一家东北饺子店吃完早餐,然后上了辆开往酒店的出租车。途中我开机没多久就接到苏荷的电话,并不意外,就在昨天晚上,上飞机之前的候机厅里,可能是太无聊我鬼使神差地给苏荷发了条短信,平时那个点她总是没睡,喜欢给我发一些不痛不痒的骚扰短信。没记错的话那是我第一次主动给她发信息,可惜她没回。
“昨晚很难得睡得特别早,一醒来就看到你的短信,还以为在做梦呢。”电话里苏荷的声音懒懒的,却透着兴奋,大概还窝在被窝里,“你现在在干吗呀?”
“刚下飞机,在去酒店的路上。”
“下飞机?”
“哈尔滨,出差。”
“昨晚找我有事呀?”
“没事,纯无聊,群发了条短信。”我撒谎了。
“喔……”声音里透着一点失望,显然不想挂电话,又问:“我都没去过哈尔滨呢,好想看一看东北虎啊,听说在松花江滑雪也很好玩。”
“好玩也没你份。”
“喂,你少激我喔,信不信我马上飞过来。”
“你当自己愤怒地小鸟呢,说飞就飞。先挂了,要下车了。”我没好气地笑着收了线。
去酒店后补了个觉,下午跟陈默去了书会现场。
书会第二天才开始,场地上却非常忙碌了,陈默他们公司发行部的同事提前两天到了,已经租下两个展位在做筹备,我翻了下他们公司的杂志产品,又在现场逛了逛。晚上大家一起吃了顿晚饭,依然还是聊工作,十点才返回酒店。
洗完澡时听见有人敲门,我穿着浴袍跑去开门,小乔站在门外一脸贼笑,“告诉你一件事,保证你感兴趣。”
“你说。”
“刚苏荷打电话过来问我们住什么酒店,还让我别告诉你。”她突然暧昧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姐可是怕你措手不及,特地预先告诉你,让你做好准备哦。”
“什么意思?”我一怔,恍然大悟,“她要过来?!”
“真聪明。”她嘻笑着又拍了拍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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