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重生之鬼手千金-第12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嗯,车已经在外面了,我带您过去…”

    …

 04。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都说陪着女孩子逛街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不仅仅会对你的体力进行巨大的考验,同时它还在对你的精神力进行着折磨。

    对于大多数的男孩子而言,逛街,尤其是陪女孩子逛街,算得上是一种非常非常痛苦的折磨。

    而这样的情况发生在林素身上,却又是另一种模样。

    一种完全相反的模样。

    因为林素和大多数男孩子一样,讨厌逛街。

    可以说林素是一个目标性很强的女孩,对于自己需要完成的事情总是有一种高亢的热忱,但是对于其他的事情,她却完全忽视,甚至是置之不理,因为那不是她的目标事件。

    逛街也是,林素总是在出门之前将自己需要采购的东西列出一个心中有数的清单,然后便会直奔自己需要的东西而去,买完就撤离,不做过多的停留,和多余的闲逛。

    或许,这一点上,她似乎并不像是一个正常的女孩子。

    但是,林素却觉得,没必要将自己人生中本来就为数不多的时间,浪费在没有必要的事情上。

    而对于林素这样的性格特点,李墨轩总结出一点,说她是。

    汉子的心,女儿的身。

    而林素对他的反驳则是,女儿的心,汉子的身。

    因为相比于林素对于逛街这件事的无限冷淡,李墨轩倒像是一个正常的女孩子一样,非常喜欢。

    也正是因为两个人这种极端的看法,所以在将所有需要的东西采办完全之后,林素和李墨轩两个人便开始就要不要返回酒店的事情而产生了争论。

    当然,林素是主张立马回去的一方。

    因为她在来J国之前,没有联系上无欢告诉自己的去向,而来到J国的这两天她也在想尽办法和无欢取得联系,可是就仿若突然消息中断一般,自己竟然没有办法和暗冥社的任何人取得联系。

    对于这种完全不正常的情况,林素十分的介怀。

    她担心在自己离开酒店的这段时间,无欢会突然打电话回酒店,所以她想要尽快回去。

    而李墨轩也一直知道林素内心的郁结与担忧,所以他想要带自己师姐好好在这里逛逛,想让她能够散散心。

    对于逛街这件事,李墨轩一直有自己独特的一套看法。

    “逛街是一种情趣,是一种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艺术,这逛街重要在于一个逛字,在这逛的过程中你不一定是要买什么东西,而重点在于逛的过程,看看这街道商场中的商品陈列,也感受这过程中人来人往的人文情趣,接受人气儿的过程中,你的心情也可以变得愉悦起来。

    同时,这逛街也是一种社交方式,它能够让人们在逛街的过程中亲近自身与这个世界的接触,感受阳光,空气,也算是一种健康的运动。所以说,这逛街不仅仅是买东西,更重要的是它其中的一个逛字。”

    A市中心的步行街中,李墨轩颇有几分摇头晃脑老学究的意味,一边说着,他一边意味深长的朝着林素挤眉弄眼:

    “所以,师姐,像你这样的逛街习惯,不能叫逛街,只能叫出门买东西。”

    “逛街不就是为了买东西吗?”对于他的理论,林素似乎依旧没有办法认同,不由开口反驳,说话间,她的杏眸微扫,朝着李墨轩的身上打量着看去。

    因为之前林素的心思一直放在了采购东西之上,倒是一直忽视了眼前的李墨轩,说好的只是出门简单的买一些必要的东西,李墨轩却十分将自己打扮的十分用心精致的模样。

    白色的休闲式衬衣,搭配着一条半休闲英伦式黑色西装裤,衬衫的衣摆随性的压在西装裤中,十分随性的模样,完美的将李墨轩一米八多的身材衬托的清雅修长,裤腿微微挽起,一截玉白的脚踝微露,因为李墨轩自身清瘦的缘故,他的脚踝骨生的十分好看,却不娘气,脚上的乐福鞋愈加将他的随性自然发挥到极致。

    十分精心的打扮,J国绚烂的阳光下,A市最大的步行街街头,李墨轩皮肤白皙,五官清秀,一双精致的桃花眼自带一种别样的风情,勾唇微笑间,阳光、帅气。

    很快便吸引了一众年轻女孩的花痴目光,林素想,或许这才是他终极的目的吧。

    这家伙的自恋,还真是走到那里便带到那里啊。

    不由得,林素白了他一眼,“李墨轩,你想逛就自己逛吧,我还有事先回去了,你记得别耽误下午迎客就行了。还有,这里是异国他乡,别给我招蜂引蝶。”

    林素的语气中带着明显的警告意味。

    招蜂引蝶这事,李墨轩干过不少,他那双勾人的桃花眼就是最好的武器。

    “那师姐你打算一个人回去吗?”

    对于林素的决定,李墨轩似乎有些不理解,他不明白,为什么林素身为一个女生,居然会这样厌恶逛街,就好像是身为一个男生而不喜欢打游戏一样,令人不理解。

    “一个人?”林素微微皱眉,转首朝着另一边的林志刚和李青天看去:“爸,师父,你们不打算回去吗?”

    难道你们也想跟着李墨轩这家伙在这里做这无聊的瞎逛?

    林素的心中有些不理解。

    “素素,爸爸还想继续逛一会儿,你先回去吧,我们会尽早回去的。”

    “我也是。”

    明显的,只有林素一个人想要回去。

    林

    要回去。

    林志刚和李青天他们似乎都对这片久违的土地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他们想要再看看这里的变化,这里和曾经的不同。

    而对于这片自己已经离别了十五年的土地,林素却从未踏入过,因为自己当时被母亲带走的时候只有三岁,那时候的她还不懂得什么叫做记忆,这里对于她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对于这里,林素现在没有丝毫的感情和回忆。

    所以这街逛不逛,对于她来说,很随意。

    “好吧,那你们继续逛吧,我先回酒店了,你们一会儿记得早点回来,下午还要接待杜熙郎和他的朋友呢。”

    对于他们的怀念,林素理解。

    暂时分别,李墨轩带着林志刚和李青天他们依旧在A市中逛着,林素便带着买好的东西,打车直接回到了他们所居住的酒店,将东西放好,她便下楼朝酒店的前台询问了一下关于电话的问题,依旧是令人失望的结果,无欢的电话依旧没有打来,她的手机上也依旧没有收到他发来的短信。

    不由得,林素有些失落,也有些担忧。

    带着无尽的不安因子,林素独自回到酒店的房间中,百无聊赖的躺在沙发间,她看着天花板,开始陷入一片自我的思索。

    为什么会联系不上呢?无欢那里一切还是否安好?自她离开京城之后,便一直无法与他取得联系,甚至Jstar、魅影以及暗冥社的其他人,林素都没有办法和他们取得联系,她想,他们不会出什么事情了吧?

    一个人独自相处的时候,是最容易胡思乱想的时候。

    林素只感觉自己的脑子中乱糟糟的一片,突然,她开始有些后悔没有听取李墨轩的建议,接着逛街了。

    “滴答,滴答——”

    房间中复古式的石英钟发出清脆的走时声,在一片寂静之中格外的响亮,同时也在林素的大脑中形成一股明显的回响,不由得令她感觉愈发的孤寂和烦躁。

    “唰——”的一声,林素猛然从沙发之间坐直了身子,眼波微转,看着周围空无一人的房间,林素没有犹豫,便站起身子拿起房卡,朝着酒店外面走去。

    她想,如果自己继续待着那空荡荡的房间中,她或许会发疯。

    出去散散心,或许对于现在的她来说,是一个最合适的选择。

    陌生的地方,异国他乡,在一片对无欢无尽的惦念之中,自己又是一个人待在那样一个空无一人的地方,林素想,说不定自己会得抑郁症,因为现在,她的心中烦恼极了,她很像找一个可以进行发泄方式。

    出了门,已经是一片陌生,虽然这J国的人和华夏人都长着差不多的面孔,可是空气中却依旧流淌着一种陌生的因子,踏着大理石和水泥铺就的地面,林素漫无目的的插着裤子的口袋,朝前走着。

    阳光明媚,无限灿烂,林素不由微微眯起了精致的杏眸,阳光下,街道上,她的步履不疾不徐,背脊挺直,纤细似竹,纵使一身普通的打扮,牛仔裤,夹克衫,也无法掩盖她身上独有的英挺与风华。

    长发随意绑起,发梢散落,蜿蜒于脖颈,于蝴蝶骨之间,似乎随意中,林素都带着一种与众不同的英气,皮肤白皙似雪如瓷,眉眼精致,虽未施粉黛,素面朝天,已经无限美艳,眉宇之间又带着一种自然流露的妩媚。

    随意而又低调的走在路上,林素也不免引起了周围路人的频频侧首与啧啧称赞。

    而林素却似乎完全不以为然的模样,因为这些相比于在S市被记者和粉丝两面夹击的场景,实在是要好得多。

    相比于步行街的热闹非凡,这里的行人却不是很多的模样,周围也是一片安静,却充满生命的朝气,相比于酒店内的死寂,外面确实要好很多。

    不由得,林素的心情也开始稍稍放松起来,阳光明媚中,她的唇角也不由微微勾起。

    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感受着周围的空气,踏着这片陌生而又慢慢开始变得有些熟悉起来的土地,不知不觉中,林素竟走进了一条空荡而又悠长的街道之中。

    那是一条看起来有些陈旧古老的街道,相比于外面的现代化和时尚,这条街道倒是有些特殊的模样,不由得,林素的目光被这条看起来像是上海老弄堂的街道所吸引,她没有想到,在A市这种充满现代化的都市竟然还有这样的地方。

    带着青苔,略显斑驳的墙面,青石板铺就的地面,在这一片幽静之中,似乎夏日原本充斥着热气的空气也开始变得清凉起来。

    不由得,林素想起曾经在课本上看过的一句诗,曲径通幽处,她想,自己这里虽说没有踏着曲径,但是也算是通幽处了。

    不由得,她的心情一片大好,因为这条街道莫名的带着一种华夏的气息,令她有一种回到祖国的感觉,幽静清雅,虽然也是空无一人,但是林素却觉得这里,甚好。

    林素感觉此时的自己像极了一个观光客,这条街道的每一处青苔,每一块斑驳,都仿若是极其美好的风景,吸引了她的目光。

    看来,这J国也是一个充满文化底蕴的国度。

    而就在林素对周围的一切无尽欣赏的过程中。

    一片安静中,突然传来一阵鞋底与青石板的地面相碰发出清脆的响声。

    “吧嗒,吧嗒——”

    似是一首音符美妙的曲子,无限好听。

    不由得,林素被这声音所吸引,眉头微凝,心中自然的升起一片警戒。

    寂静空聊的街道中,这略显突兀的脚步声,不得不令她有些戒备。

    她轻轻放慢了脚步,顺着脚步声,朝着来人的方向而去。

    “啊!”

    就在这时,一声尖叫,划破长空。

    突来的声响,林素不由一阵惊颤。

    青天白日的,什么鬼?

    “救命啊,有人吗?救命啊!”

    紧接着便是一阵女人的求救声,似是催命的符咒传入林素的耳中。

    来不及多想,林素便顺着声音的方向而去,只见就在距离自己不远处的街道拐角处,一个白色西装,白色皮鞋,白色礼帽,身材清瘦修长的人,此时,正用一把匕首挟持着一个看起来有些娇小的女孩。

    青天白日,朗朗乾坤,曲径幽深,劫持女子。

    这是劫财,还是劫色?

    心中不由暗叫一声不好,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来不及多想,林素忙冲身而去,趁着那个穿的似乎一个白幽灵般的家伙没有防备,一个手刀用力的打在了他的脖颈之上。

    一声闷哼,那人显然没有想到自己会被人突然背后袭击,身子不由一个趔趄,手上一松,原本挟持的女孩也被放开。

    “快走!”

    或许是因为受到了惊吓的缘故,虽然身上的挟持被解开,但是那个女孩却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模样,一脸呆懵的站在那里,忘记了赶紧逃命。

    林素不由一声呼喊,现在是在异国,自己不易惹出什么事情,现在她能做的便是趁着那个‘白幽灵’没有反应过来,赶紧逃跑。

    不由得,她一边伸手推囊着似乎依旧有些呆怔的女孩,一边催促着开口:“快走,走啊!快走!”

    巷子幽深,林素拉着女孩的手,不敢有丝毫停歇的朝前奔去…

    林素不知道那个人究竟是怎样的来历,也不知道他身上是否带着除了匕首以为的武器,她现在能做的便只是趁着那个人还没反应过来,带着这个呆傻的姑娘赶紧逃离这里。

    到了外面人多的地方,她们就安全了。

    想着,林素的奔跑的速度似乎加快了几分。

    而另一边,墙角处,因为林素的力气过大,那个一身白色的人似乎还有些眩晕的模样,半晌没有动弹,须臾,他才扶着墙壁慢慢的站起身子,稍稍调整了一下遮住了大半张脸的白色口罩,朝着林素她们逃离的方向看去。

    半露的眸中,一片深远。

    幽深的巷中,似乎传出一声叹息,轻轻浅浅,随风消散。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那人才缓缓的将眼光从这早已空荡荡的街道中收回。

    手间一松,匕首落地。

    他转身,朝着相反的方向而去…

 05。偶然相助,缘分起始

    一想到马上就可以吃到萍姐所做的菜肉馄饨,妙戈就有些忍不住流口水。

    向来,她对这种面食类的食物便没有丝毫的抵抗力。

    所以一接到杜熙郎的邀请,她便有些迫不及待的朝着杜熙郎家里赶来。

    1个小时30分钟后,妙戈从公交车上走下,因为接下来的一段路程,她需要步行一段的路程。

    A城夏日的阳光带着无尽灿烂的华光,照在人的身上暖洋洋的,因为今日要见林素的缘故,妙戈也对自己进行了一番认真的打扮。

    脱掉一身警察制服,妙戈也是一个极其青春貌美的时尚女子,Chanel定制的小西装搭配着一条白色的阔腿西装裤,精致的高跟鞋,将妙戈衬托的优雅而又摩登。

    精致而又甜美的小脸上化了同样精致的淡妆,原本一直大大咧咧的妙戈今天看起来颇有几分豪门名媛的风范,而她原本也是豪门名媛,只不过因为个人职业的缘故,她以前的生活有些粗糙。

    不过今天她特意打扮了一下,也是十分的甜美可人。

    不知走了多久,妙戈感觉自己的脑子开始有些变得模糊起来,眼前的路也似乎有些陌生起来,周围的氛围也变得越来越安静,人烟也开始变得稀少起来,似是远离了这现代化十分浓烈的城市所带来的一片喧哗。

    她想,她路痴的毛病应该又犯了。

    此时的妙戈,有些迷路。

    “喂,杜熙郎,我想我迷路了。”

    发现到自己的不对,妙戈毫不犹豫的选择的向杜熙郎求救,透过电话,她似乎带了一点没脸见人的意味对着电话那头的人说道。

    “迷路了?!”电话那头,杜熙郎开始变得有些哭笑不得起来:“叶妙戈,你确定你是一个警察吗?我真的想象不到,你当时是怎样进入警局的。”

    这姑娘的迷糊病看来这辈子都没得治了,杜熙郎想到。

    “先不管我是怎么进入的,你就说我现在该怎么办吧,再这样迷路下去,我想我是没有办法吃到菜肉馄饨了。”说话间,妙戈的脸开始滚烫起来,咬咬牙,她还是忍不住朝着杜熙郎求救到:

    “要不你来接我吧,我真的很想吃萍姐包的菜肉馄饨。”

    “你还真是一个十足十的吃货啊,现在这种情况你居然还想着菜肉馄饨。”电话那头,杜熙郎的脸上勾起一抹无奈的笑意。

    “怎么样?”

    他到底要不要来接她,妙戈只想要一个确切的答案。

    “你告诉我你周围都有什么明显的标志,发到短信上,我让阿城去接你。”虽然有些无奈,但是杜熙郎还是答应了妙戈的请求,毕竟这么多年来,他已经习惯了照顾这个迷糊到极致的小警花。

    挂电话之前,他还是忍不住嘱咐到:“你一定要待在原地,不要乱跑,否则阿城会找不到你,你就吃不到萍姐的菜肉馄饨了。”

    “哦…”

    老老实实的回应,每一次迷路,妙戈都会向杜熙郎求救,而也只有在她迷路的时候,她才会变得异常的乖巧,对于杜熙郎的话,做到完全的言听计从。

    只不过,杜熙郎要她说一个明显的标志,这似乎有些为难,因为在妙戈看来,周围的建筑和马路都似乎长得一模一样,没有什么比较特别的建筑和标志。

    而且她现在所处的地方,一片寂静,没有其他的人走动,她想要找一个人询问打听的机会都没有。

    微微皱眉,妙戈的心中一边默念着标志性建筑,一边慢悠悠的迈步朝前继续走着,想要找到一个可以当标志的地方。

    越走妙戈越觉得她现在所处的地方开始变得有些奇怪起来,这里似乎和外面的那些现代化气息十分浓重的气息很不同,这里的建筑也似乎有些陈旧的模样,墙面上也带着斑驳,墙角湿滑,有不少的青苔生长。

    原本带着热气的空气在这里也多了几分清凉意味,过分的幽静,不由得,妙戈感觉这样的氛围实在是太过于诡异。

    她想,她或许应该尽快的离开这里。

    “吧嗒,吧嗒——”

    木质的高跟鞋底与这里青石板铺就的地面碰撞,发出一阵清脆的响声,似乎是故意一般,妙戈想要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周围的气氛变得不再那样诡异的安静。

    她不喜欢过分安静的地方,过分的安静,总是让她感觉十分的不舒服。

    只不过,就在妙戈故意将自己的脚步声放大后,她隐约听见,在她的高跟鞋声中还夹杂着另一个人的脚步声,虽然不是十分的清晰,但是她能够感觉的到。

    出自于一个警察的警觉性,妙戈感觉自己的背后有人在跟着她。

    不由得,她猛然一个回头,后面却是空荡荡的一片。

    有些不对劲儿…

    妙戈想着。

    或许她作为一个警察的警觉性并不一定会那么准确,但是作为一个女人的第六感,她知道,现在的情况实在是太过于诡异,十分的不对劲儿。

    不由得,妙戈加快了脚步。

    她今天因为见客,没有带枪也没有带任何的武器,遇到不对劲儿的情况,她能做的只有尽快逃离。

    毕竟作为一个不太合格的小警花,妙戈的格斗能力实在是太差,她甚至不敢保证自己在跟敌人斗争的过程中能够顺利的脱身。

    或许是太久没有穿过高跟鞋的缘故,她刚

    过高跟鞋的缘故,她刚走没多长路程,纤细的鞋跟不小心与有些凹凸不平的青石地面相磕碰,妙戈不由身子一个趔趄,但是所幸没有崴到脚,只不过她前进的速度却变慢了不少。

    来不及多想,妙戈忙找了一个能够藏身的拐角处,将自己的身子尽力的贴紧墙面,然后她小心翼翼的将脑袋探了出去,朝着自己走来的地方看去。

    依旧空无一人,而且周围的氛围依旧一片寂静,刚刚的脚步声似乎根本就没有出现过。

    难道自己是出现幻听了?妙戈皱着眉头想到。

    或许,自己是出现幻听了吧。

    妙戈知道自己向来迷糊,说不定这一次她是将这巷子里的回响当成了跟踪者的脚步声了。

    不过,这里依旧不安全,她还是要尽快离开。

    思考片刻,妙戈没有过多的停留,转身,她便准备尽快的离开这个安静而又诡异的地方。

    只不过,就在妙戈转身的那一刻,一个一身白衣,戴着白色礼帽和口罩的人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迎面撞上,妙戈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来不及多想,她立马转身,想要朝着相反的方向逃离。

    可是下一秒,那人的力气极大,一把将她扯了过来反手扣住了她的肩膀,与此同时,一把冰凉到极致的匕首便已经架上了她的脖颈。

    “啊!”

    下意识的,她忍不住一声惊呼。

    “别动!”一声威胁,虽然隔着口罩,妙戈听得出来他的声音带着刻意压制的低沉,冰冷到极致,不带任何的感情色彩。

    而且他的力气极大,虽然只是单手扣着她的肩膀,但是妙戈却丝毫也动弹不得。

    不由得,妙戈似乎放弃了反抗,因为她知道就算自己反抗,也没有用。

    “你想要干什么?”她问。

    匕首此时就在距离她脖颈血管一厘米不到的地方,因为害怕和紧张,妙戈的脖颈处筋骨凸起。

    她想,这一次她要完了。

    不仅仅是菜肉馄饨,估计就连杜熙郎她也见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